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下列事项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核查,现就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
独立董事:张海鹰、李燕、李春升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