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万丰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05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Wanfeng Chemical Co.,Ltd.(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镇新二村)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1

发行人声明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2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3,338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14.58元
发行日期2023年4月26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和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发行后总股本13,338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3年5月5日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3

目录

发行人声明 ...... 1

本次发行概况 ...... 2

目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6

第二节 概览 ...... 11

一、重大事项提示 ...... 11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 13

三、本次发行概况 ...... 14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 16

五、发行人板块定位情况 ...... 18

六、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21

七、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22

八、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 22

九、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 23

十、募集资金用途与未来发展规划 ...... 23

十一、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 23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24

一、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 24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 26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0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30

二、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变化及成立以来的重要事件 ...... 31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图 ...... 54

四、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 54

五、持股5%以上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61

六、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 67

七、发行人协议控制架构情况 ...... 67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 68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 69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本公司签订的协议及所作承诺 ...... 75

十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股份的情况 .. 75

十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近三年的变动情况、原因及影响 ...... 78

十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 80

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领取薪酬情况 ...... 81

十五、竞业禁止或利益冲突事项 ...... 83

十六、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 84

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 ...... 86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成立以来的演变情况 ...... 86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96

三、行业竞争状况 ...... 116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4四、主要产品生产销售及原材料采购情况 ...... 125

五、发行人的主要资源要素 ...... 162

六、发行人的技术和研发情况 ...... 176

七、境外经营情况 ...... 181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83

一、合并财务报表 ...... 183

二、审计意见、关键审计事项及重要性水平判断标准 ...... 188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190

四、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 192

五、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表 ...... 206

六、报告期内执行的主要税收政策及税收优惠 ...... 207

七、主要财务指标 ...... 209

八、资产评估情况 ...... 210

九、盈利能力分析 ...... 211

十、资产质量分析 ...... 253

十一、偿债能力及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 279

十二、重大资本性支出 ...... 293

十三、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293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295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述 ...... 295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298

三、年产1万吨分散染料技改提升项目 ...... 302

四、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11

五、补充流动资金 ...... 316

六、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意见 ...... 318

七、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分析 ...... 319

八、未来发展规划 ...... 320

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325

一、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 325

二、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 325

三、发行人近三年内的违法违规和受到处罚情况 ...... 328

四、公司报告期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 328

五、发行人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况 ...... 329

六、同业竞争 ...... 331

七、关联方 ...... 335

八、关联交易 ...... 338

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 ...... 356

一、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情况 ...... 356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 356

三、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 357

四、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 358

五、公司本次发行前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差异情况 ...... 360

六、公司的分红回报规划 ...... 360

七、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的特殊安排 ...... 361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5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62

一、重要合同 ...... 362

二、对外担保情况 ...... 365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365

第十一节 声明 ...... 369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69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371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 374

四、审计机构声明 ...... 375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376

六、验资机构声明 ...... 378

第十二节 附件 ...... 380

一、备查文件 ...... 380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 381附件一: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 382

附件二: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以及已触发履行条件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 384

附件三: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407附件四: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 410

附件五: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 420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6

第一节 释义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特定意义:

一、一般术语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万丰股份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万丰有限浙江万丰化工有限公司
御丰投资宁波御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
天扬投资绍兴天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股东
宁波怡贤宁波怡贤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
宁波瑞好宁波瑞好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
金御丰宁波金御丰贸易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柯奥隆上海柯奥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杏嘉上海杏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新加坡万丰WANFENG GLOBAL PTE LTD,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浙江中万浙江中万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俞丰生物浙江俞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曾经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已于2020年1月17日注销
香港永通香港永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10月15日解散
逸丰贸易绍兴市逸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4月注销
浙江龙盛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闰土股份浙江闰土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吉华集团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诺其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莱蒽特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博澳浙江博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汽巴精化Ciba Specialty Chemicals,一家总部设在瑞士巴塞尔的精细化工生产商
亨斯迈Huntsman Corp,一家全球性特殊及特种化学品制造和销售企业
亨斯迈集团亨斯迈及其下属公司,系发行人客户
亨斯迈瑞士亨斯迈先进材料(瑞士)有限公司
德司达DyStar,全球最大的纺织染料供应商之一
昂高Archroma,是纺织特种化学品、造纸解决方案和乳液产品领域的全球领先企业,美国私人投资公司SK Capital Partners旗下的投资组合公司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7

海通印染绍兴海通印染有限公司,关联方
怡丰印染浙江怡丰印染有限公司,关联方
浙江万通浙江万通化工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
华宝集团石狮市新华宝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及石狮市华宝漂染织造有限公司
申洲国际申洲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行人客户
托拉司产品公司为亨斯迈集团生产产品的品牌名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兴证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广发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申报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A股即人民币普通股票,是由中国境内注册公司发行,在境内上市,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瑞丰银行滨海支行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支行
绍兴恒信银行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民泰银行绍兴分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二、专业术语
分散染料分散染料是一类分子比较小,结构上不带水溶性基团的染料。它在染色时必须借助于分散剂,将染料均匀地分散在染液中,才能对聚酯之类的纤维进行染色
偶氮染料偶氮染料是纺织品服装在印染工艺中应用最广泛的一类分散染料,用于多种天然和合成纤维的染色和印花,也用于油漆、塑料、橡胶等的着色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8

活性染料活性染料又称反应性染料,是20世纪50年代出现的一类新型水溶性染料,活性染料分子中含有能与纤维素中的羟基和蛋白质纤维中氨基发生反应的活性基团,染色时与纤维生成共价键,生成“染料-纤维”化合物。活性染料具有颜色鲜艳,均染性好,染色方法简便,染色牢度高,色谱齐全和成本较低等特点,主要应用于棉、麻、黏胶、丝绸、羊毛等纤维及其混纺织物的染色和印花
硫化染料硫化染料,是要以硫化碱溶解的染料,主要用于棉纤维染色,亦可用于棉/维混纺织物。成本低廉,染品一般尚能耐洗耐晒,但色泽不够鲜艳
还原染料还原染料是指在碱性条件下被还原而使纤维着色,再经氧化,在纤维上恢复成原来不溶性的染料而染色,用于染纤维素纤维;将不溶性还原染料制成硫酸酯钠盐,变成可溶性还原染料,主要用于棉布印花
酸性染料酸性染料是指在染料分子中含有酸性基团,又称阴离子染料,能与蛋白质纤维分子中的氨基以离子键相结合,在酸性、弱酸或中性条件下适用。染料和颜色一般都是自身有颜色,并能以分子状态或分散状态使其他物质获得鲜明和牢固色泽的化合物。主要用于羊毛、蚕丝和锦纶的染色
直接染料直接染料是能在中性和弱键相介质中加热煮沸,不需媒染剂的帮助,即能染色的染料,主要应用于纤维、丝绸、棉纺、皮革等行业,同时在造纸等行业也有应用
染料中间体染料中间体,又称中间体,泛指用于生产染料和有机颜料的各种芳烃衍生物
滤饼染料生产时,在过滤过程中,由被截留下来颗粒垒积而成的规定床层,即原染料
蒽醌一种醌类化学物。蒽醌类化合物的基本母核为蒽醌,母核上常有羟基、羟甲基、甲基、甲氧基和羧基等取代基。有机合成中高级染料中间体,如阴丹士林类还原染料、分散染料、酸性染料、部份活性染料重要原料
偶氮染料生产工艺中,重氮化合物与酚类、胺类相互作用,形成带偶氮基化合物的一类反应
重氮芳香族伯胺与亚硝酰硫酸或亚硝酸钠作用生成重氮盐的反应
助剂在织物染色过程中所使用的助剂,能提高染色的效果,主要包括匀染剂、固色剂、分散剂、荧光增白剂和柔顺剂等
间苯二胺有毒化学品,广泛应用于制造分散染料、活性染料和直接染料和水泥促凝剂
MF一种液体扩散剂,主要用作还原染料和分散染料的分散剂和填充剂,主要用于分散染料、还原染料研磨时的加工剂与分散剂
DMAC二甲基乙酰胺,主要用于合成纤维的溶剂及有机合成的优良极性溶剂
木质素木质素磺酸钠分散剂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9

还原物3-氨基-4-甲氧基乙酰苯胺,一种分散染料中间体
牢度、色牢度染色牢度,是指染色织物在使用或加工过程中,经受外部因素(挤压、摩擦、水洗、雨淋、曝晒、光照、海水浸渍、唾液浸渍、水渍、汗渍等等)作用下的退色程度,是织物的一项重要指标
匀染性染料在染色过程中在织物上自我匀染的能力
重现性在不同条件下使用同一方法对同一样品进行实验分析所得结果之间的一致程度
水洗牢度染色织物经过洗涤液洗涤后色泽变化的程度
超细旦超细纤维,因为它比传统的纤维细,所以比一般纤维更具蓬松、柔软的触感,且能克服天然纤维的易皱、人造纤维不透气的缺点。此外,它还具有保暖、不发霉、无虫蛀、质轻、防水等许多无可替代的优良特性
聚酯纤维聚酯纤维,俗称“涤纶”,是由有机二元酸和二元醇缩聚而成的聚酯经纺丝所得的合成纤维,属于高分子化合物。聚酯纤维最大的优点是抗皱性和保形性很好,具有较高的强度与弹性恢复能力。其坚牢耐用、抗皱免烫、不粘毛
聚氨酯纤维以聚氨基甲酸酯为主要成分的一种嵌段共聚物制成的纤维,我国简称氨纶
收率收率也称作反应收率,一般用于化学及工业生产,是指在化学反应或相关的化学工业生产中,投入单位数量原料获得的实际生产的产品产量与理论计算的产品产量的比值
染整染整指对纺织材料进行以化学处理为主的工艺过程,包括预处理、染色、印花和整理,染整同纺纱、机织或针织生产一起,形成纺织物生产的全过程
COD化学需氧量(Chemical Oxygen Demand)。废水、废水处理厂出水和受污染的水中,能被强氧化剂氧化的物质(一般为有机物)的氧当量。在河流污染和工业废水性质的研究以及废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中,它是一个重要的而且能较快测定的有机物污染参数
MVRMechanical Vapor Recompression,蒸汽机械再压缩技术。MVR蒸发器是一种主要应用于制药及精细化工行业的新型高效节能蒸发设备,该设备采用低温与低压汽蒸技术和清洁能源为能源产生蒸汽,将媒介中的水分离出来,是国际先进的蒸发技术,是替代传统蒸发器的升级换代产品
Bluesign认证Bluesign是一个由欧盟学术界、工业界、环境保护及消费者组织代表共同订定的新时代生态环保规范,由总部设于瑞士的蓝色标志科技公司于2000年10月17日在德国汉诺威(Hanover)公诸于世。该认证需在产品生产开始前就进行成份及过程的检定,检视是否符合标准。因此,由Bluesign授权商标的产品及纺织品牌,代表该商品的制作过程与其产品本身都符合生态环保、健康与安全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10

ZDHC联盟有害化学物质零排放(Zero Discharge of Hazardous Chemicals)联盟
OEKO-TEXStandard100OEKO-TEXStandard100是1992年OEKO-TEX国际环保纺织协会制定的,是世界上最权威的、影响最广的纺织品生态标签。悬挂有Oeko-TexStandard100标签的产品,都经由分布在全球世界范围内的十几个国家的知名纺织检定机构(都隶属于国际环保纺织协会)的测试和认证,它们的主要任务是检测纺织品的有害物质以确定它们的安全性
REACH法规Registration,Evaluation,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法规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关于企业质量管理模式的系列化标准之一,主要适用于工业企业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环境管理体系标准,旨在识别、评价重要环境因素,并制订环境目标、方案和运行程序,对重要环境因素进行控制。

本招股说明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11

第二节 概览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大风险和重要事项:

(一)毛利率持续下滑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受宏观经济波动、行业发展状况、产品价格波动及下游市场需求波动等综合因素的影响。2020年以来,受多重外部因素影响,加之“能耗双控”、“碳达峰碳中和”等政策的严格实施,发行人产品价格出现下跌,而原材料价格不断攀升,导致公司毛利率持续下滑。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3.63%、30.89%和27.36%,主营业务毛利率持续下滑,主要系2019年江苏响水“3.21”爆炸事故对分散染料市场供给的影响逐渐减弱以及下游印染行业不景气使分散染料的市场需求下降所致。

未来,若下游市场景气度下降或产品价格持续下跌、成本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将面临主营业务毛利率持续下滑的风险,对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二)公司经营业绩持续下滑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分散染料及其滤饼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分散染料及其滤饼。公司经营状况受宏观经济环境、安全或环保政策、下游印染纺织业行业景气程度等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1,642.43万元、56,366.48万元和54,517.8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8,736.95万元、7,505.25万元和6,762.04万元,净利润持续下降。此外,不排除公司未来因环保或安全事故影响生产、核心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上涨过快或供应不足、国内外宏观经济下行导致下游印染纺织需求减弱、人力成本投入持续上升等不利因素影响,而存在经营业绩持续下滑的风险。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12

(三)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的供应风险

公司生产所用原材料主要包括还原物、6-溴-2,4二硝基苯胺、间苯二胺等,上述化工原料的价格受国家产业政策、市场供需变化、石油价格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较大。报告期内,生产成本中原材料成本占比均超过65%,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有着显著影响。根据2022年度公司营业成本结构及盈利水平测算,原材料平均价格上涨10%,在产品平均售价不变的情况下,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将下降5.01个百分点。若未来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而公司未能及时将原材料价格波动传导至下游客户,则公司盈利能力将受到不利影响。此外,公司生产所需的化工原料如还原物、6-溴-2,4二硝基苯胺等属于精细化工,市场上供应该等原料的厂家有限。如果公司与部分供应商的合作发生不利变化,或部分供应商因环保政策、安全生产事故等因素影响其生产供应能力,公司采购原材料的价格可能大幅提升,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也将受到不利影响。

(四)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行业内中小企业和落后产能的淘汰退出,行业集中度逐步提升,染料行业已成为市场竞争较为充分的行业。染料行业龙头企业如浙江龙盛、闰土股份、吉华集团等先后上市募集资金,并通过新建生产线和对外收购等手段加大投入,不断提升自身生产经营规模和研发创新能力,市场竞争不断加剧。

公司主导产品为中高端分散染料及其滤饼,若染料行业龙头企业大规模进入公司所处的细分行业,而公司的技术、产品不能顺应市场需求及时更新、提升,公司将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

(五)环境保护风险

分散染料及中间体的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报告期内发行人投入的环保治理费用分别为3,385.95万元、3,273.25万元和3,194.66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75%、8.29%和7.97%,污染治理投入金额较大。随着国家环保要求的提高以及社会各界环保意识的提升,公司环保治理成本可能进一步增加,从而提高生产经营成本、影响发行人的盈利水平。

2020年7月,发行人曾因外排废水苯胺类浓度超标而受到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的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13

行政处罚。未来,若发行人不能有效执行各项环保制度,在生产中操作不当或发生突发事件,可能存在因为污染排放不能达到环保要求或环保事故而被环保部门处罚的风险。

(六)安全生产风险

发行人属于化工行业,公司生产经营使用的原材料中,包含硫酸、盐酸、甲醇等危险化学品,以及氰化钠等剧毒化学品原料。上述危险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在其运输、存放和化学反应过程中如果操作或控制不当,将引起泄漏、火灾甚至爆炸等安全生产事故,造成公司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此外,公司可能存在由于国家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标准,迫使公司加大安全生产设施的投入及加强安全检修与监测,进而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七)亨斯迈集团纺织染化事业部被昂高收购带来的合作风险

发行人自2010年即与国际化工巨头亨斯迈集团开始业务合作,至今已有十余年的合作历史。亨斯迈集团于2022年8月9日宣布拟将其纺织染化事业部出售给SK Capital Partners旗下的昂高(Archroma),该项交易已于2023年2月28日完成。长期来看,昂高收购亨斯迈集团纺织染化事业部后可能会对其组织结构及经营策略作一定调整,给发行人与该纺织染化事业部的业务合作带来不确定性。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该纺织染化事业部的购销往来正常进行。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3年11月4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俞杏英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镇新二村主要生产经营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镇新二村
控股股东宁波御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俞杏英、俞啸天
行业分类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14

保荐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其他承销机构
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三)本次发行其他有关机构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收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三、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3,338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25.03%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3,338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25.03%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发行后总股本13,338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14.58元
发行市盈率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5.72元(按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收益0.64元(按2022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7.44元(按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0.48元(按2022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1.96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15

预测净利润(如有)-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对象符合相关资格规定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设A股账户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48,668.04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42,058.99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万吨分散染料技改提升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费用概算2、审计及验资费用:1,141.51万元; 3、律师费用:849.06万元; 4、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24.04万元; 5、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84.91万元; 注:本次发行各项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前如文中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如有)-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如有)-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及拟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如有)-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初步询价公告日期2023年4月18日
网上路演日期2023年4月25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2023年4月25日
网上、网下申购日期2023年4月26日
网上、网下缴款日期2023年4月28日
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16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从事分散染料及其滤饼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以中高端分散染料为主,主要用于涤纶及其混纺织物的染色和印花,经分散染料印染加工的化纤纺织品,色泽艳丽,耐洗牢度优良,用途广泛。公司专注于中高端分散染料市场,可根据市场及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提供包括高牢度系列、特色系列、常规系列等多个系列上百种分散染料产品,其中高牢度系列分散染料是发行人的重点产品,公司产品已在国内外知名运动休闲服饰品牌中得到广泛应用,其中部分终端应用品牌包括:安踏、李宁、阿迪达斯、耐克、优衣库、迪卡侬等。

2016年,公司成功加入Bluesign认证体系,成为该体系的合作成员之一,截至2023年3月末,公司有110项产品获得了Bluesign认证;同时公司还加入了ZDHC联盟,获得了“CNTAC-ZDH供应链化学品管理创新2020行动ZDHC网关化学品模块先锋试点企业”称号。

(二)采购模式和重要供应商

公司对外采购原材料主要为6-溴-2,4二硝基苯胺、木质素、还原物、MF、间苯二胺、DMAC、2-氰基-4-硝基苯胺等石化衍生产品。公司的主要原材料采取“以产定购”和“库存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以产定购”即根据公司的生产订单情况进行原材料的采购;“库存采购”即根据销售和生产的计划以及原材料的价格走势安排进行一定量原材料备货,在保证原材料及时供应的基础上应对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采购部按照相应管理制度对公司的日常生产所需要的原材料、辅助材料进行统筹管理。

在供应商的选择上,公司充分考察对方的产品质量、价格、生产稳定性、送货及时性、账期及信誉等因素,在此基础上建立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管理制度,保障公司获得质量、服务和价格最优的产品或材料。采购时,在保证质量前提条件下在合格供应商名录内比价择优选择供应商。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17

各需求部门结合实际库存量、安全库存量、生产需求及原材料采购周期等数据提出采购需求,采购部负责汇总需求并执行采购。采购部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数据,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询比价,择优确定供应商。采购的物资运到公司后,由质检部进行质量检验,合格后入库。对于固定资产设备及服务的采购,由相关部门提出采购申请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确定采购计划。采购部协助设备或服务使用部门参与前期的可行性评测、选型建议、商业谈判和签署协议,后期由设备部和使用部门实施验收。公司采购的产品主要为大宗石化衍生产品,部分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对于该类原材料,公司考虑预计生产计划、销售订单、库存量等因素,根据经验在市场价格处于相对低点时适度备货以降低原材料市场波动给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带来的冲击。公司的重要供应商包括浙江龙盛、乌海青石化学有限公司、维昂化工等。

(三)主要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部统筹管理公司的生产计划、质量标准和生产安全,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组织生产。公司实行“以销定产”和“适量备货”有机结合的生产模式。“以销定产”即根据客户的订单情况进行排产;“适量备货”即对市场上用量较大的染料品种,根据预计销售量、产能利用率及库存情况进行生产并适当备货,以保证公司能够及时、快速满足客户的交货需求。由于部分中间体的生产环节涉及特殊生产设备、环保设施的投入,对生产安全也提出不同的要求,为了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及保障生产安全性,满足客户对不同规格产品的需求,公司对部分中间体采用委外加工形式进行生产。

(四)销售模式和重要客户

公司的产品销售均为“买断式”销售,销售客户包括生产型客户和贸易型客户。生产型客户采购成品染料进行印染或者外购滤饼及染料半成品进行二次加工,贸易型客户自身拥有销售渠道,采购染料主要用于对外销售。

公司具有完整的销售体系,由销售部负责产品营销与市场推广。公司产品销售市场分为境内市场和境外市场,以境内市场为主。公司境内销售市场覆盖了全国主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18

要印染产业集中区域,并在江苏、福建、广东等重点区域设立销售网点,直接面向当地印染企业,保持与客户的近距离沟通。境外销售采取自主报关出口方式,覆盖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土耳其、墨西哥、印度尼西亚等国家或地区。国际化工巨头亨斯迈集团系公司战略性合作客户,公司与其在生产、销售、技术等多方面采取灵活的合作模式,以便发挥各自优势。公司的重要客户包括亨斯迈集团、航民股份、江苏新凯盛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等。

(五)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主要从事分散染料及其滤饼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以中高端分散染料为主,主要用于涤纶及其混纺织物的染色和印花。公司专注于中高端分散染料市场,可根据市场及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提供高水洗系列、特色系列、常规系列等多个系列上百种分散染料产品。

根据中国染料工业协会的统计,2019-2021年公司在全国分散染料行业排名中均位列前十名。

国内分散染料市场集中度高,竞争较为激烈。行业中的主要企业中,一部分企业主要生产常规中低端分散染料,其产量大,凭借规模优势、产业链经营等方式具备较强竞争力;以发行人为代表的另一部分企业基于分散染料品种多、下游客户需求多样的特点,专注部分细分领域的中高端产品,与其他大型染料制造企业形成差异化竞争。

常规的中低端染料市场需求量大但同质化现象严重,染料制造企业主要靠价格竞争争夺市场。多年来我国中高端分散染料市场被亨斯迈集团、德司达等国际企业占据,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公司的中高端分散染料产品具备环保、高牢度、色谱齐全的优势,能够满足客户的多样性需求,已经能够与国际先进企业竞争。

五、发行人板块定位情况

经充分评估,本公司认为自身符合主板定位要求,具体如下:

公司主营业务为分散染料及其滤饼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分散染料及其滤饼。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26化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19

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大类下的“C2645染料制造”。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主板突出“大盘蓝筹”特色,重点支持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规模较大、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企业。

(一)发行人业务模式成熟、下游行业稳定发展为公司产品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公司业务模式成熟稳定,主营业务持续稳步发展。公司采取“以产定购”和“库存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以销定产”和“适量备货”有机结合的生产模式。公司的产品销售均为“买断式”销售,销售客户包括生产型客户和贸易型客户,公司产品销售市场分为境内市场和境外市场,以境内市场为主。

以纺织物的染色和印花为代表的纺织印染行业是染料应用的主要下游领域,占据染料需求的90%以上,染料行业与下游纺织印染行业关联度较高。2000-2015年,我国规模以上印染企业印染布产量从158.7亿米增长至509.5亿米,期间产量年均复合增长率达8.09%。“十二五”以来,社会环保意识的增强以及国家提倡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理念,进一步推动了我国印染行业的转型升级,全行业进入到由高速度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减速增效阶段,并维持了平稳发展态势。2020年受多重外部因素影响,我国规模以上印染企业印染布产量525亿米,同比减少2.34%。2021年印染布产量605.81亿米,同比增长15.39%,产量创近十年最好水平。2022年印染布产量为556.22亿米,同比下降8.19%。

根据国家统计局及中国印染行业协会网站统计数据,2019年度规模以上印染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831.53亿元,同比增加0.83%;2020年度规模以上印染企业主营业务收入2,541.32亿元,同比减少12.15%;2021年度规模以上印染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949.87亿元,同比增长15.06%;2022年度规模以上印染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125.26亿元,同比增长5.95%。

纺织工业作为我国的传统性支柱产业之一,其良好的发展态势为染料行业提供了较大的市场。另一方面,电子商务成为拉动纺织服装消费需求的重要引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高提升了消费者的消费意愿、年轻群体消费潜力释放,打开了纺织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20

服装的增量市场。同时,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也拉动了大众对面料和服装的消费升级需求,上述因素促进了国内市场对染料的需求快速上升以及染料品种结构的优化,公司产品拥有较大的市场空间。

(二)公司行业排名靠前、规模较大

公司产品以中高端分散染料为主,主要用于涤纶及其混纺织物的染色和印花。公司专注于中高端分散染料市场,可根据市场及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提供高水洗系列、特色系列、常规系列等多个系列上百种分散染料产品。2021年,我国分散染料产量39.02万吨,同期公司分散染料产量8,983.23吨,生产规模较大。根据中国染料工业协会的统计,2019-2021年公司在全国分散染料行业排名中均位列前十名。

(三)公司主要定位于中高端分散染料市场,与大型染料制造企业进行差异化竞争,具有一定行业代表性

分散染料行业的主要企业中,一部分企业主要生产中低端分散染料,其市场需求量大但同质化现象严重,价格竞争激烈,在生产规模、产业链经营等方面具备较强优势的企业才能稳定占领市场;以发行人为代表的另一部分企业基于分散染料品种多、下游客户需求多样的特点,专注于生产性能指标更加优异的中高端产品,与其他大型染料制造企业形成差异化竞争,在一定程度上避开了价格竞争压力。

多年来我国中高端分散染料市场被亨斯迈集团、德司达等国际企业占据,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公司的中高端分散染料产品具备环保、高牢度、色谱齐全的优势,能够满足客户的多样性需求,产品已经能够与国际先进企业竞争,具有一定的行业代表性。公司产品均价高于国内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公司差异化竞争策略的体现,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吨

公司简称2021年2020年2019年
发行人5.566.137.72
福莱蒽特(605566.SH)3.833.684.38
安诺其(300067.SZ)3.113.223.84
浙江博澳2.712.783.50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21

公司简称2021年2020年2019年
同行业公司平均值3.223.233.91

注:上表根据相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披露的数据整理统计;同行业公司浙江龙盛、闰土股份、吉华集团因未单独披露分散染料相关数据而未纳入对比范围;浙江博澳尚未上市,未披露2021年年报和2022年年报,2021年的销售均价用其招股说明书中2021年1-6月份数据替代。

(四)公司经营业绩基本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基本稳定,公司主要经营业绩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吨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54,517.8556,366.4851,642.43
净利润6,840.547,615.778,797.8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762.047,505.258,736.9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432.847,412.117,841.48
分散染料产量8,946.248,983.238,036.88
分散染料销量8,625.068,601.887,508.71

六、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2022.12.31/2022年度2021.12.31/2021年度2020.12.31/2020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85,770.8584,250.2977,912.0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57,203.2452,261.2947,755.5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3.4538.1439.03
营业收入(万元)54,517.8556,366.4851,642.43
净利润(万元)6,840.547,615.778,797.8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6,762.047,505.258,736.9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6,432.847,412.117,841.48
基本每股收益(元)0.680.750.87
稀释每股收益(元)0.680.750.8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4715.0119.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5,170.333,415.834,331.09
现金分红(万元)2,000.003,000.003,000.0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53%4.01%4.17%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22

七、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2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所在行业的产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发行人进出口业务未受到重大限制;发行人所在行业的税收政策未出现重大变化;发行人经营状况良好,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和采购价格未出现重大变化;发行人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不存在对未来经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发行人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不存在重大变化;发行人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发行人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综上,发行人审计截止日后经营状况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二)2023年1-3月经营业绩预计

发行人预计2023年1-3月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1-3月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13,327.35—14,124.3513,239.940.66%至6.7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54.86—1,668.331,526.591.85%至9.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41.86—1,645.641,521.221.36%至8.18%

注:上表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

上述2023年1-3月的业绩情况系发行人的初步测算数据,且未经审计、审阅,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八、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发行人选择的上市指标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3.1.2条第(一)款,即“最近3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3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或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0亿元。”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23

九、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公司股份均为普通股份,股份具有相同的表决权,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的公司治理特殊安排。

十、募集资金用途与未来发展规划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确定,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用途: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年产1万吨分散染料技改提升项目36,000.0035,900.00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8,000.007,900.00
3补充流动资金11,000.0011,000.00
合计55,000.0054,800.00

募集资金到位前,发行人将根据上述项目的实际付款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若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发行人将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途径自行解决资金缺口,从而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如募集资金有剩余,将用于补充发行人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未来几年,发行人将持续专注于中高端分散染料细分领域,立足现有产品及其应用领域,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中高端产品的研发投入,充分发挥在细分市场的比较优势,为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和技术服务,实施产品特色化、市场高端化的差异化竞争策略,打造“万丰”自主品牌的中高端形象,努力将发行人建设成为国内领先的中高端分散染料研发与生产企业。

十一、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24

第三节 风险因素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本次发售的新股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还应审慎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行业内中小企业和落后产能的淘汰退出,行业集中度逐步提升,染料行业已成为市场竞争较为充分的行业。染料行业龙头企业如浙江龙盛、闰土股份、吉华集团等先后上市募集资金,并通过新建生产线和对外收购等手段加大投入,不断提升自身生产经营规模和研发创新能力,市场竞争不断加剧。

公司主导产品为中高端分散染料及其滤饼,若染料行业龙头企业大规模进入公司所处的细分行业,而公司的技术、产品不能顺应市场需求及时更新、提升,公司将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

(二)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的供应风险

公司生产所用原材料主要包括还原物、6-溴-2,4二硝基苯胺、间苯二胺等,上述化工原料的价格受国家产业政策、市场供需变化、石油价格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较大。报告期内,生产成本中原材料成本占比均超过65%,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有着显著影响。根据2022年度公司营业成本结构及盈利水平测算,原材料平均价格上涨10%,在产品平均售价不变的情况下,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将下降5.01个百分点。若未来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而公司未能及时将原材料价格波动传导至下游客户,则公司盈利能力将受到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生产所需的化工原料如还原物、6-溴-2,4二硝基苯胺等属于精细化工,市场上供应该等原料的厂家有限。如果公司与部分供应商的合作发生不利变化,或部分供应商因环保政策、安全生产事故等因素影响其生产供应能力,公司采购原材料的价格可能大幅提升,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也将受到不利影响。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25

(三)环境保护的风险

分散染料及中间体的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报告期内发行人投入的环保治理费用分别为3,385.95万元、3,273.25万元和3,194.66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75%、8.29%和7.97%,污染治理投入金额较大。随着国家环保要求的提高以及社会各界环保意识的提升,公司环保治理成本可能进一步增加,从而提高生产经营成本、影响发行人的盈利水平。2020年7月,发行人曾因外排废水苯胺类浓度超标而受到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的行政处罚。未来,若发行人不能有效执行各项环保制度,在生产中操作不当或发生突发事件,可能存在因为污染排放不能达到环保要求或环保事故而被环保部门处罚的风险。

(四)安全生产的风险

发行人属于化工行业,公司生产经营使用的原材料中,包含硫酸、盐酸、甲醇等危险化学品,以及氰化钠等剧毒化学品原料。上述危险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在运输、存放和化学反应过程中如果操作或控制不当,或将引起泄漏、火灾甚至爆炸等安全生产事故,造成公司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此外,公司可能存在由于国家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标准,迫使公司加大安全生产设施的投入及加强安全检修与监测,进而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五)“能耗双控”引发的经营风险

2021年9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1〕1310号),要求进一步落实“能耗双控”工作,完善相关制度。发行人生产基地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2021年9月中旬至10月上旬,发行人被当地主管部门采取一定程度的限电措施,但未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相关管理部门已取消对发行人采取限电措施,但若未来有更为严格的限电措施,则可能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此外,“能耗双控”政策的严格实施,可能会导致化工原料市场价格及电力、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26

蒸汽等主要能源价格出现上涨,公司生产成本上升,从而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亨斯迈集团纺织染化事业部被昂高收购带来的合作风险

发行人自2010年即与国际化工巨头亨斯迈集团开始业务合作,至今已有十余年的合作历史。亨斯迈集团于2022年8月9日宣布拟将其纺织染化事业部出售给SK Capital Partners旗下的昂高(Archroma),该项交易已于2023年2月28日完成。长期来看,昂高收购亨斯迈集团纺织染化事业部后可能会对其组织结构及经营策略作一定调整,给发行人与该纺织染化事业部的业务合作带来不确定性。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该纺织染化事业部的购销往来正常进行。

(二)毛利率持续下滑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受宏观经济波动、行业发展状况、产品价格波动及下游市场需求波动等综合因素的影响。2020年以来,受多重外部因素影响,加之“能耗双控”、“碳达峰碳中和”等政策的严格实施,发行人产品价格出现下跌,而原材料价格不断攀升,导致公司毛利率持续下滑。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3.63%、30.89%和27.36%,主营业务毛利率持续下滑,主要系2019年江苏响水“3.21”爆炸事故对分散染料市场供给的影响逐渐减弱以及下游印染行业不景气使分散染料的市场需求下降所致。

未来,若下游市场景气度下降或产品价格持续下跌、成本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将面临主营业务毛利率持续下滑的风险,对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三)公司经营业绩持续下滑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分散染料及其滤饼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分散染料及其滤饼。公司经营状况受宏观经济环境、安全或环保政策、下游印染纺织业行业景气程度等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1,642.43万元、56,366.48万元和54,517.8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8,736.95万元、7,505.25万元和6,762.04万元,净利润持续下降。此外,不排除公司未来因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27

环保或安全事故影响生产、核心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上涨过快或供应不足、国内外宏观经济下行导致下游印染纺织需求减弱、人力成本投入持续上升等不利因素影响,而存在经营业绩持续下滑的风险。

(四)产品价格变动导致存货跌价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采取“以产定购”和“库存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以产定购”即根据公司的生产订单情况进行原材料的采购;“库存采购”即根据销售和生产的计划以及原材料的价格走势安排进行一定量原材料备货,在保证原材料及时供应的基础上应对原材料价格上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26,417.85万元、30,773.81万元和29,507.68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1.07%、43.92%和41.21%,存货金额及其占流动资产比例较大。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存货滞销或产品价格大幅下降,有可能导致存货跌价损失增加,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4,200.69万元、14,570.75万元和11,524.5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7.50%、25.85%和21.14%。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68、3.92和3.37,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公司应收账款处于较高水平,若应收账款收款措施不力、下游行业经济形势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个别客户财务状况恶化,将可能导致公司面临个别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从而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六)所得税税收优惠变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按15%所得税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1年12月,公司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取得编号为GR20213300911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报告期内,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的所得税优惠分别为826.14万元、685.45万元和647.30万元,占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分别为9.46%、9.13%和9.57%。在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到期后,若公司不能按照国家税收政策及时申请到所得税税收优惠或者国家税收优惠发生变化,公司所得税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28

费用将大幅上升,从而对公司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七)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14,118.98万元、17,036.34万元和15,019.6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7.67%、30.66%和28.08%,公司与境外客户间的货款主要以美元结算,报告期内汇兑损失分别为186.24万元、276.49万元和-502.62万元。假设报告期内人民币升值3%,对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分别为-567.44万元、-827.45万元和-522.65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63%、-9.57%和-6.69%。未来如果人民币汇率波动较大,公司未能及时将汇率波动风险向下游客户转移,将影响公司以人民币折算的外销收入,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八)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的风险

公司重视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投入,在高牢度分散染料、氰化染料、超耐碱染料等领域开发出多种创新性突出、环保性能优异、符合国家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的分散染料产品,不断巩固自身的差异化竞争优势。

经过多年的深耕细作,公司已形成较为成熟的技术创新机制,但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开发周期长且不确定因素多,开发成功后还存在能否及时实现规模化经营的问题,因此,公司面临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的风险。

(九)技术人才流失和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在生产工艺、产品配方等核心技术方面积累较多经验并形成竞争优势。但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行业内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对技术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公司现有的核心技术人员及技术骨干均在公司服务多年,对公司技术积累及工艺提升作出重大贡献。若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或公司技术机密泄露,可能会对发行人的生产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十)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俞杏英和俞啸天合计控制公司83.30%的股份,本次发行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俞杏英和俞啸天仍居绝对控股地位。公司已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但实际控制人仍有可能利用其控股地位,对公司的发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29

展战略、生产经营决策、对外投资、人事任免、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实施不当控制,从而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十一)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存在占用发行资金的情形,截至2020年末,尚有2,334.86万元拆借资金未归还,直至2021年5月上述拆借资金才得以偿还。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关联交易制度、财务管理、内部审计等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开展,有效控制了风险,确保了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但是,公司内控体系若不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或生产经营架构的调整而相应完善,公司将存在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的风险。

(十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年产1万吨分散染料技改提升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等。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可能面临因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投资成本变化而引致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分散染料产品的产能将大幅增加。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公司市场开拓未能达到预期,导致新增的产能无法完全消化,公司将无法按照既定计划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

(十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固定资产折旧将大幅增加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固定资产投资额为34,569.00万元。以公司现行会计政策测算,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新增折旧3,064.00万元,较2022年度发行人的固定资产折旧额增长142.00%。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公司营业收入没有实现相应增长,则公司存在因折旧大量增加而导致的利润下滑风险。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30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Zhejiang Wanfeng Chemical Co.,Ltd.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俞杏英成立日期:2003年11月4日公司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镇新二村邮政编码:312073电话号码:0575-85668072传真号码:0575-85623229互联网网址:www.wfdyes.com电子信箱:ccw@wfdyes.com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证券事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陈昌文信息披露部门联系电话:0575-85668072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31

二、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变化及成立以来的重要事件

(一)发行人的股本形成及变化简况表

(二)发行人的股本变化情况

1、2003年11月,万丰有限设立

2003年10月29日,绍兴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同意浙江万丰化工有限公司章程的批复》(绍县外滨[2003]26号),同意香港永通成立独资经营企业。

2003年10月3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浙府资绍字[2003]02380号),批准同意由香港永通出资设立外商独资企业。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32

万丰有限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600万美元,由股东香港永通于2003年11月至2004年10月期间以货币方式分八次缴付完毕。上述出资经绍兴兴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分别出具了绍兴业会验字(2003)第834号《验资报告》、绍兴业会验字(2003)第865号《验资报告》、绍兴业会验字(2003)第931号《验资报告》、绍兴业会验字(2004)第138号《验资报告》、绍兴业会验字(2004)第214号《验资报告》、绍兴业会验字(2004)第287号《验资报告》、绍兴业会验字(2004)第530号《验资报告》、绍兴业会验字(2004)第544号《验资报告》。截至2004年10月9日,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600万美元已足额缴纳。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美元)股权比例(%)
1香港永通600.00100.00
合计600.00100.00

2003年11月4日,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公司设立进行了核准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2001年修订)第三十条的规定,外国投资者缴付出资的期限应当在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和外资企业章程中载明。外国投资者可以分期缴付出资,但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年内缴清。其中第一期出资不得少于外国投资者认缴出资额的15%,并应当在外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90天内缴清。2014年2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废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2001年修订)中关于外国投资者实缴出资期限和分期出资比例的强制性规定,实缴出资期限和分期出资比例以外资企业申请书和外资企业章程中载明的约定为准。

根据当时有效的《浙江万丰化工有限公司章程》(2003年版)的规定,公司注册资金由投资方以外汇现汇全额汇入;投资方在申领执照后六个月内缴清出资额。

万丰有限设立后,香港永通于2003年11月至2004年10月期间陆续向公司实缴出资,并经绍兴兴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香港永通已于万丰有限设立后90天内实缴出资189.99万美元,占认缴出资额的31.67%;并于2004年10月9日前缴纳全部出资,实缴出资时距万丰有限设立之日起已超过6个月,但未超过3年。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33

万丰有限设立时的出资时间未违反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2001年修订)规定的期限限制,但不符合公司设立时公司章程的约定。

2017年10月,发行人由外商独资企业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时,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根据修改后的《浙江万丰化工有限公司章程》(2017年版),香港永通的出资时间已修改为“自注册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实缴到位”。香港永通实际缴付出资情况符合上述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约定期限,符合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2014年修订)等外商投资企业相关法律法规。

2022年7月,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管局、绍兴市柯桥区商务局出具证明,确认鉴于发行人出资已足额实缴到位,上述逾期出资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2、2017年10月,出资方式变更、第一次增资

2017年9月,万丰有限召开董事会

,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由美元变更为人民币,同意新股东御丰投资向公司增资人民币5,033.91万元,增资前原股东香港永通、本次新增股东御丰投资均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俞杏英、俞啸天控制的企业,因此平价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600万美元增加至1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股权增资的原因主要是为了扩大股本规模满足经营资金需要。

根据当时有效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合营各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的出资额,逾期未缴或者未缴清的,应当按合同规定支付迟延利息或者赔偿损失。根据当时有效的《浙江万丰化工有限公司章程》(2017年版)的规定,御丰投资本次增资款应当于自注册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实缴到位。御丰投资于2017年12月11日前累计向万丰有限出资5,033.91万元,符合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的规定。2017年9月5日,绍兴通大会计事务所于出具绍通大验字[2017]0030号《验资报告》,确认:香港永通出资的6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注册资本金额为4,966.09万元;2017年12月15日,绍兴通大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绍通大验字[2017]0042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7年12月13日止,万丰有限已收到御丰投资缴纳的实收资本

2018年6月第一次股权转让变更完成前,万丰有限系外商投资企业,不设股东会,设董事会,由董事会决定有关公司增资、股权转让、章程修改等事宜。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34

5,033.91万元。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御丰投资5,033.9150.34
2香港永通4,966.0949.66
合计10,000.00100.00

发行人就外商独资企业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事项履行了商务主管部门的备案手续,取得绍外资柯桥备201700405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

本次御丰投资向公司增资系以货币方式出资,不涉及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7年10月11日,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次变更进行了备案登记。

3、2018年6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1)基本情况

2018年6月,香港永通与御丰投资、俞杏英、天扬投资、万鸿烨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香港永通将其持有的万丰有限24.66%的股权作价413.86万元转让给御丰投资、将10%的股权作价167.82万元转让给俞杏英、将10%的股权作价167.82万元转让给天扬投资、5%的股权作价83.91万元转让给万鸿烨。本次转让经万丰有限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出让方(万元)股权比例(万元)受让方
1香港永通2,466.0924.66%413.86御丰投资
21,000.0010.00%167.82俞杏英
31,000.0010.00%167.82天扬投资
4500.005.00%83.91万鸿烨

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绍兴通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万丰有限整体净资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于2018年5月26日出具了绍通大评报[2018]第030号《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8年4月30日,万丰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为26,782.17万元。

2018年6月第一次股权转让变更完成前,万丰有限系外商投资企业,除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外,在发生增资、股权转让时还需要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备案。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35

本次股权转让系公司拟由外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香港永通股东俞杏英、俞啸天、万爱法将其通过持有香港永通股权而间接持有的万丰有限股权转让给御丰投资、俞杏英、天扬投资、万鸿烨。其中,御丰投资、天扬投资为俞杏英、俞啸天控制的企业,万爱法系万鸿烨父亲,因此本次股权转让价格根据税务机关核定转让税金833.41万元((净资产26,782.17万元-注册资本10,000万元)*永通股权比例49.66%*税率10%)的基础上,按1元加税金方式定价。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御丰投资7,500.0075.00
2俞杏英1,000.0010.00
3天扬投资1,000.0010.00
4万鸿烨500.005.00
合计10,000.00100.00

御丰投资、俞杏英、天扬投资、万鸿烨已就外汇事项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绍兴支局及经办银行中国银行柯桥支行履行外汇备案手续。发行人已就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事项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绍兴支局及经办银行中国银行柯桥支行履行外汇备案手续。

发行人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事项履行了商务主管部门的备案手续,取得绍外资柯桥备201800186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

2018年6月28日,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次股权转让进行了备案登记。

(2)税款缴纳情况

截至2018年4月30日,万丰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为26,782.17万元。依据评估报告,税务主管部门核定香港永通本次股权转让需要根据其核定金额833.41万元((净资产26,782.17万元-注册资本10,000万元)*永通股权比例49.66%*税率10%)交纳税款,不存在利用低价转让规避税收缴纳义务的情形。香港永通已根据《股东股权变动情况报告表》载明的金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36

(3)与前次股权变动价格存在差异的原因

自2016年1月起,俞杏英、俞啸天合计持有香港永通95%的股权,万爱法持有香港永通5%的股权。三人通过香港永通间接持有万丰有限100%的股权。为将万丰有限逐步由外商独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在2017年御丰投资向万丰有限增资并取得万丰有限50.34%的股权后,2018年6月香港永通将其持有的万丰有限44.66%的股权转让给俞杏英及其控制的御丰投资、天扬投资,同时按照《关于<企业转制协议书>的补充协议(二)》的约定将万丰有限5%的股权转让给万爱法之子万鸿烨。

鉴于增资前原股东香港永通、本次新增股东御丰投资均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俞杏英、俞啸天控制的企业,且在相关股权调整完成后,仍为万爱法(最终由万鸿烨受让)保留发行人5%的股权,2017年增资时由御丰投资平价增资。

因2018年6月股权转让的目的主要系为拆除境外持股架构,实现香港永通的股东平移至境内持股,因此为确保香港永通有足够资金支付本次转让税金并减少资金收付,根据税务机关参考公司评估值核定转让税金833.41万元的基础上,按1.00元加税金方式定价,转让方香港永通未实际收取对价。因此本次股权转让低于前次增资价格。

(4)发行人外资转内资不存在补缴税款风险

发行人于2003年11月至2017年10月期间系外商独资企业,2017年10月至2018年6月期间系中外合资企业(外资比例大于25%),曾享受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根据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1991年)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外商投资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10年的,应当补缴已免征、减征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原有若干税收优惠政策取消后有关事项处理的通知》(国税发[2008]23号)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2008年后,企业生产经营业务性质或经营期发生变化,导致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37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条件的,仍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补缴其此前(包括在优惠过渡期内)已经享受的定期减免税税款”。

万丰有限作为外商投资企业期间,外方股东为香港永通。香港永通系境外法人,其向万丰有限出资的资金均来源于境外,并经商务、外汇、工商等主管部门批准、登记。万丰有限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2000年)规定的外商独资企业;自2003年11月设立至2018年6月变更为内资企业期间,万丰有限外资比例始终超过25%,其作为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实际经营期限超过十年;因此,万丰有限可以享受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其在外资转内资过程中无需补缴税款“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柯桥区税务局于2022年7月26日出具的证明,确认:经查询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未发现发行人有欠税情形。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柯桥区税务局于2023年1月10日出具证明,确认发行人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无欠税、无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

综上,发行人在外资转内资过程中无需补缴税款。

4、2018年7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1)基本情况

2018年7月,万鸿烨因有对外投资的资金需求,将其持有的万丰有限5%的股权(出资额500万元)按照8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俞杏英。本次股权转让经万丰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

2018年7月2日,万鸿烨与俞杏英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系转让双方根据万丰有限当时经营情况协商确定,相关股权转让款及税金已支付完毕。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御丰投资7,500.0075.00
2俞杏英1,500.0015.00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38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3天扬投资1,000.0010.00
合计10,000.00100.00

2018年7月5日,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次股权转让进行了备案登记。

(2)税款缴纳情况

万鸿烨已根据《股东股权变动情况报告表》载明的金额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核定本次转让的股权取得成本为1,339.1万元,核定转让收入为1,351.74万元,核定的个人所得税缴纳金额为23,915.18元。本次纳税金额经税务机关核定后缴纳,不存在利用低价转让规避税收缴纳义务的情形

(3)与前次股权变动价格存在差异的原因

因个人其他经营业务资金需求,万鸿烨将其持有的万丰有限5%的股权按照8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俞杏英。本次股权转让系在实现股权平移至境内后,万鸿烨按照其所持股权比例对应扣除御丰投资单独增资款项后的公司净资产总额,并考虑两次转让税负均由俞杏英承担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因此转让价格高于前次股权转让价格。

5、2019年3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1)基本情况

2019年3月,为向姚晨华开展股权激励,御丰投资将其持有公司的6.70%的股权(出资额670万元)以1元的价格转让给姚晨华。本次股权转让经万丰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御丰投资6,830.0068.30
2俞杏英1,500.0015.00
3天扬投资1,000.0010.00
4姚晨华670.006.70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39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合计10,000.00100.00

2019年3月26日,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次股权转让进行了核准登记。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柯桥区税务局齐贤税务所已对姚晨华的股权激励事项进行了备案,并出具了《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表》。

(2)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及背景

姚晨华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自2007年起一直在公司担任总工程师,对公司贡献重大,主要包括:①姚晨华对相关工艺的技术突破,推动了公司与亨斯迈集团的合作;②牵头开发了高水洗、高牢度系列产品,提高了公司盈利能力,为公司未来发展确定了方向;③为公司开发了先进的氰化工艺和除铜除氰工艺,各项指标都显著优于国家环保标准的要求。

2010年,俞杏英与姚晨华曾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由俞杏英将其持有的万丰有限17.647%的股权按照2,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姚晨华,转让价格参照当时经审计的净资产确定。但上述股权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且姚晨华亦未实际支付股权转让款,上述股权激励未实际实施。

2019年3月,俞杏英、姚晨华及万丰有限签订《协议书》,确认俞杏英、姚晨华于2010年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自始未实际履行,同意予以撤销和终止;同时由俞杏英或其控制的企业将万丰有限6.70%的股权以总价1元(或法定许可最低价)转让给姚晨华;同时由万丰有限给予姚晨华800万元(税后)现金奖励。2019年3月,万丰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对姚晨华进行上述股权激励及现金奖励。根据上述股东会决议及《协议书》,2019年3月,御丰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6.70%的股权以1元的价格转让给姚晨华。

根据万丰股份、俞杏英与姚晨华签署的《协议书》及补充协议,公司上市前,姚晨华所持公司股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亦不得进行质押等处置;如公司上市推迟或未能实现上市,姚晨华拟转让公司股权的,姚晨华应当将股权转让给俞杏英或其指定第三方,转让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但不低于相关股权对应的公司届时经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40

审计的净资产)。姚晨华承诺遵守公司关于保密、竞业禁止等方面的规定或承诺,若违反承诺且当时公司尚未上市,姚晨华应将所持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俞杏英或其指定第三方,转让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但不低于相关股权对应的公司届时经审计的净资产)。

(3)税款缴纳情况

2019年3月御丰投资向姚晨华转让所持公司股权时,无需单独针对本次股权转让缴纳企业所得税;受让方姚晨华已向税务机关办理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等相关规定,实行递延纳税政策,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因此尚未缴纳个人所得税,亦不存在利用低价转让规避税收缴纳义务的情形。

(4)与前次股权变动价格存在差异的原因

在综合考虑姚晨华对公司的贡献、确保实现良好的股权激励的效果,双方协商按总价1元转让。因此转让价格低于前次转让。

6、2019年7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1)基本情况

2019年7月,为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引入外部投资者,御丰投资将其持有的

5.00%股权转让给宁波怡贤、5.00%股权转让给宁波瑞好,转让价格均为2,435万元。本次股权转让经万丰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御丰投资5,830.0058.30
2俞杏英1,500.0015.00
3天扬投资1,000.0010.00
4姚晨华670.006.70
5宁波怡贤500.005.00
6宁波瑞好500.005.00
合计10,000.00100.00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41

2019年7月24日,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次股权转让进行了备案登记。

(2)税款缴纳情况

2019年7月御丰投资向宁波怡贤、宁波瑞好转让所持公司股权时,无需单独针对本次股权转让缴纳企业所得税。

(3)与前次股权变动价格存在差异的原因

宁波怡贤、宁波瑞好系外部投资者,本次股权转让系双方参考公司经营情况协商定价,定价方式与前次股权转让不同,因此转让价格高于前次转让。

7、2019年11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019年8月9日,万丰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以2019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将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ZF10784号《专项审计报告》,确认万丰有限截至2019年7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64,317.89万元,负债总额为30,848.98万元,净资产为33,468.91万元。

2019年11月1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银信评报字(2019)沪第141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万丰有限截至2019年7月31日经评估的净资产为46,353.60万元。

2019年11月1日,万丰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将万丰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以截至2019年7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33,468.91万折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共计10,000万股(每股1元),剩余净资产中22,250.47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1,218.44万元专项储备保持不变。同日,万丰有限全体股东签署了《关于浙江万丰化工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起人协议书》。

2019年11月17日,万丰股份召开了第一次股东大会,同意设立浙江万丰化工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42

股份有限公司,并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等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或名称持股数量(万股)股权比例(%)
1御丰投资5,830.0058.30
2俞杏英1,500.0015.00
3天扬投资1,000.0010.00
4姚晨华670.006.70
5宁波怡贤500.005.00
6宁波瑞好500.005.00
合计10,000.00100.00

2019年11月17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788号《验资报告》,确认各发起人股东已将截至2019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出资为发行人的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2019年11月21日,公司取得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1755903566B)。

(2)补充事项

2022年2月11日,申报会计师在对发行人审计过程中发现了前期差错事项,并对股改时的审计事项进行追溯调整,出具了信会师函字[2022]第ZF087号《关于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股改基准日净资产影响的说明》。调整后的净资产为34,222.12万元,较信会师报字[2019]ZF10784号《专项审计报告》中的净资产增加753.21万元,折合股份总额1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共计股本10,000万元,剩余净资产23,919.37万元计入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302.75万元专项储备继续留存。

2022年3月3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调整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净资产的议案》,对调整后的改制基准日净资产进行了确认。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43

(3)税款缴纳情况

2019年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变更前后注册资本保持不变,不涉及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转增股本、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况,各股东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8、股东之间的特殊条款情况

(1)2019年3月,为向姚晨华开展股权激励,御丰投资将其持有公司的6.70%的股权(出资额670万元)以1元的价格转让给姚晨华。根据万丰股份、俞杏英与姚晨华签署的《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三方就上述股权未来转让安排进行了特殊约定。具体内容见上文“5、2019年3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根据2019年7月宁波怡贤、宁波瑞好与御丰投资、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俞杏英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自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36个月内,如果万丰有限未能实现上市,受让方宁波怡贤、宁波瑞好若拟转让所持公司股权的,应优先转让给御丰投资或俞杏英,转让价格为本次股权转让价款加上年化10.00%计算的收益。

俞杏英与宁波怡贤、宁波瑞好之间曾约定了有关未如期上市回购股权事项,但该承诺未实际履行且已终止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7月,俞杏英向宁波怡贤、宁波瑞好分别出具《承诺函》,承诺如发行人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未能实现上市,俞杏英将自行或指定第三方受让宁波怡贤、宁波瑞好持有的发行人股权,受让价格为本次股权转让对价加上年化10.00%计算的收益。

2021年2月1日,俞杏英分别与宁波怡贤、宁波瑞好签署《确认函》,确认:1)截至确认函出具之日,2019年7月俞杏英向宁波怡贤、宁波瑞好分别出具的《承诺函》所承诺内容尚未实际履行;2)除《承诺函》中的股权回购承诺外,各方之间不存在其他业绩对赌、股权回购或其他特殊利益安排;3)自《确认函》出具之日起,上述股权回购承诺不再执行,双方不存在因上述承诺事宜发生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

发行人全体股东已于2022年3月出具了《关于无对赌安排的声明及承诺》,确认其与发行人、发行人现有其他股东以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之间不存在仍然有效的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44

以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发行上市等事项作为标准,对所持发行人的股份进行回购或调整、股东权利优先等安排作为实施内容的有效的或将生效的协议安排或类似的对赌安排。

俞杏英与宁波怡贤、宁波瑞好之间关于以发行人成功上市为条件的回购安排无需由发行人承担回购义务或其他责任,相关约定不与市值挂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不会严重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亦不会严重影响发行人其他投资者的权益。该等回购安排未实际履行且已解除完毕,解除过程符合法律规定,双方之间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现有股东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对赌协议或特殊安排。

(三)历次股本变化的资金来源及定价依据等

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的定价依据及资金来源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变动内容价格定价依据及合理性资金来源
12017年10月,御丰投资向发行人增资5,033.91万元,并取得增资后公司50.34%的股权,增资后御丰投资持有公司50.34%的股权、香港永通持有公司49.66%的股权1元/1元出资额增资前原股东香港永通、本次新增股东御丰投资均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俞杏英、俞啸天控制的企业,因此平价增资股东出资款及股东借款
22018年6月,香港永通将其持有的公司24.66%、10.00%、10.00%、5.00%股权分别转让给御丰投资、俞杏英、天扬投资、万鸿烨0.17元/1元出资额本次转让系变更股东持股方式并将公司变更为内资企业。为确保香港永通有足够资金支付本次转让税金并减少资金收付,在税务机关参考公司评估值核定转让税金833.41万元的基础上,按1.00元加税金方式定价。御丰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的分红款;俞杏英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天扬投资资金来源于合伙人出资款;本次股权转让系俞杏英为拆除境外持股架构,万鸿烨的股权转让款由俞杏英支付
32018年7月,万鸿烨将其持有的公司5.00%的股权转让给俞杏英1.6元/1元出资额依据公司当时的净资产情况并综合考虑2017年10月万鸿烨未同比例增资、股权转让税金由俞杏英承担,协商定价,按1.6元/1元出资额转让。自有资金
42019年3月,御丰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6.70%的股权转让给姚晨华总价1元在综合考虑姚晨华对公司的贡献、确保实现良好的股权激励的效果,双方协商按总价1元转让。自有资金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45

序号变动内容价格定价依据及合理性资金来源
52019年7月,御丰投资将其持有的5.00%、5.00%的股权分别转让给宁波怡贤、宁波瑞好4.87元/1元出资额受让方系外部投资者,转让双方系参考公司经营情况协商定价。股东出资款和自筹资金

发行人历次股权转让原因合理,定价合理,相关转让价款来源于受让方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且已支付完毕,历次股权变动已经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经工商行政部门和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及备案,股权转让真实,历次股权变动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委托持股、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

(四)香港永通的股本变化情况

1、历史沿革

香港永通的基本情况及股权演变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万爱法原在中国境内从事纺织、印染等生产业务,为便于相关产品的外贸销售,万爱法及劳关明、方洲丹(系万爱法外甥女)于1997年11月26日在中国香港设立香港永通并开展纺织品等商品的贸易业务。后因经营调整,香港永通自2004年起停止经营。因香港永通停止经营至今已将近20年,且其注册地位于香港,经营开展情况的相关资料未妥善保管已无法调取。东兴证券及广发律师事务所曾尝试取得香港永通银行流水,但被告知时间已超过香港地区银行流水保存期限且原开户银行已倒闭。

根据郭啸南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19年3月31日,香港永通资产总额为0港元,负债总额为54.97万港元,净资产为-54.97万港元。经股东讨论决定,香港永通于2021年10月15日完成清盘注销。

注销前,香港永通原持有香港公司注册处颁发的编号为630914的《公司注册证书》,注册地址为FLAT/RMC 23/F COS CENTER 56 TSUN YIP STREET KWUN TONG KL,股本总数为10,000股,注销前俞杏英持有其75.00%的股权并担任董事,俞啸天持有其20.00%的股权,万爱法持有其5.00%的股权。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46

(2)历次股权变动情况

①1997年11月设立设立

香港永通原由万爱法、劳关明、方洲丹(系万爱法外甥女)在香港共同设立,设立时香港永通法定股本为10,000.00港元,分为10,000股普通股,发行股份数为3股,每股面值为1.00港元,股权结构为万爱法、劳关明、方洲丹各持有1股、持股比例均为33.33%。

②1997年12月第一次增资

1997年12月1日,香港永通向万爱法、劳关明、方洲丹发行股份共计9,997股,每股面值1.00港元。本次发行完成后,香港永通股份总数由3股增加至10,000股,股权结构为万爱法持有4,000股、持股比例为40.00%,劳关明持有3,000股、持股比例为30.00%,方洲丹持有3,000股、持股比例为30.00%。劳关明、方洲丹所持香港永通合计60%股权实际系代万爱法持有。

③2016年第一次股权转让变更登记

2007年1月8日,香港永通及其股东万爱法、劳关明、方洲丹与俞杏英签署《企业转制协议书》,由香港永通将其所持有的万丰有限股权转让给俞杏英。

2007年2月,香港永通及其股东万爱法、劳关明、方洲丹与俞杏英签署《关于<企业转制协议书>的补充协议》,各方经协商一致,改由万爱法、劳关明、方洲丹将所持香港永通100.00%股权按照零对价转让给俞杏英,公司截至2006年底分红款待公司账面现金充裕后再行分配,香港永通由此取得的分红,由万爱法一人享有。

上述协议签订后,因当时俞杏英对万爱法较为信任,且法律意识不强,认为有书面协议已能明确权利;并且境外的公司登记变更手续需通过香港公司秘书处,也较为复杂,因此各方未及时办理公司登记手续。经转让双方确认,上述股权转让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2015年12月,俞杏英与香港永通及万爱法、劳关明、方洲丹签订《关于<企业转制协议书>的补充协议(二)》,万爱法同意不再要求享受万丰有限截至2006年底形成的未分配利润;各方确认自2007年1月起,香港永通及万丰有限股权均归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47

俞杏英所有,相关债权债务由俞杏英负责处理,与原股东无关;同时,为感谢万爱法多年来对万丰有限的帮助并对其放弃2006年底前未分配利润进行补偿,俞杏英同意将香港永通5.00%的股权无偿转让给万爱法,待香港永通转让万丰有限股权时,由万爱法或其指定第三方受让万丰有限5.00%的股权。

为办理香港永通相关股权转让变更登记,2016年1月8日万爱法、劳关明、方洲丹分别将其各自持有的香港永通3,500股、3,000股、1,000股股份转让给俞杏英,方洲丹根据俞杏英的指示将其持有的香港永通2,000股股份转让给俞杏英的儿子俞啸天。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香港永通的股权结构变更为俞杏英持有7,500股、持股比例为75.00%,俞啸天持有2,000股、持股比例为20.00%,万爱法持有500股、持股比例为5.00%。

④2021年10月注销

由于自2004年起香港永通除持有万丰有限股权外已无其他实际经营业务,且自2018年6月起,香港永通已将所持万丰有限股权转让给御丰投资、俞杏英、绍兴天扬和万鸿烨,因此各股东经讨论决定注销香港永通,并于2021年10月15日完成清盘手续并解散。

2、投资设立及转让万丰有限的具体经过

(1)香港永通投资设立万丰有限

根据当地对化工企业的产业布局,并为享受外商投资企业优惠政策,2003年11月4日,经绍兴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同意浙江万丰化工有限公司章程的批复》(绍县外滨[2003]26号)批准同意,万爱法以香港永通(此时由万爱法实际持股100%)为股东,出资设立外商独资企业万丰有限,并取得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浙府资绍字[2003]02380号)。万丰有限设立时认缴注册资本为600.00万美元,由香港永通于2003年11月至2004年10月以货币方式分八期缴纳,历次缴纳出资款已经绍兴兴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48

香港永通合计出资600万美元中的450万美元来自于其历年经营所得及运营资金,其余150万美元来自于在境外向DAI SONGHUA、CHEUNG LEI KING及BERLIN COEXCHANGE LTD的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2003年-2004年期间,香港永通与上述三名借款人分别签订相关《委托代汇投资款协议书》,香港永通委托借款人向万丰有限投入投资款,相关投资款为香港永通所有,且在万丰有限享有的权利、义务及一切法律责任由香港永通承担,与借款人无关;香港永通与借款人之间的债权、债务经济往来另行结算,与万丰有限无关。

根据《企业转制协议书》,香港永通对上述三名借款人的债务最终由俞杏英承担,相关款项已由俞杏英于2004年底前支付至DAI SONG HUA、CHEUNG LEI KING及BERLIN CO EXCHANGE LTD指定的境内账户,资金来源为历年投资经营所得。

(2)万爱法投资设立香港永通及香港永通设立万丰有限涉及的外汇管理法规沿革

1997年香港永通设立及2003年香港永通投资设立万丰有限时,我国尚未对个人在境外投资设立企业并在境内返程投资事宜出台相应监管法律法规。当时有效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89]汇管条字第118号)仅对境内机构的境外投资事项作出相应外汇管理要求;根据当时有效的《境内居民个人外汇管理暂行办法》(汇发[1998]11号),要求居民个人在境外进行直接投资或者间接投资,必须向银行或者外汇局提供国内境外投资主管部门境外直接投资的批准文件,但并未有关于个人境外直接投资事项如何审批的操作细则。

至2005年1月2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外资并购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11号)方提出“境内居民境外投资直接或间接设立、控制境外企业,应参照《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审批、登记手续”。2005年4月2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登记及外资并购外汇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29号)颁布,明确提出“未经外汇局登记,境内居民个人不得办理境外投资及其他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并针对2005年1月24日之前发生的境内居民个人将境内资产、股权注入境外企业并直接或间接持有境外企业股份、股票的,提出补办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的要求。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49

2005年10月2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75号)对以上11号文和29号文两个文件进行废止,并对“特殊目的公司”和“返程投资”进行明确定义,要求“本通知实施前,境内居民已在境外设立或控制特殊目的公司并已完成返程投资,但未按规定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的,应按照本通知规定于2006年3月31日前到所在地外汇局补办境外投资外汇登记。”但该文件中的“特殊目的公司”,系指“境内居民法人或境内居民自然人以其持有的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在境外进行股权融资(包括可转换债融资)为目的而直接设立或间接控制的境外企业”,也即以红筹上市为目的公司,与我国现行有效的《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号)中规定的“特殊目的公司”存在定义上的差别,37号文将“特殊目的公司”定义调整为“境内居民(含境内机构和境内居民个人)以投融资为目的,以其合法持有的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或者以其合法持有的境外资产或权益,在境外直接设立或间接控制的境外企业”,并规定“本通知实施前,境内居民以境内外合法资产或权益已向特殊目的公司出资但未按规定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的,境内居民应向外汇局出具说明函说明理由。外汇局根据合法性、合理性等原则办理补登记,对涉嫌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根据以上37号文规定,香港永通应当在37号文颁布后办理补登记手续,但直至其清盘注销,香港永通始终未就境内个人境外投资并返程投资事项办理补登记手续。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2022年修订)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外汇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外汇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外汇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香港永通未及时办理外汇补登记虽不符合37号文的规定,但相关违法行为终了已逾两年,且香港永通已注销完毕,香港永通及其当时的股东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可能性较小。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50

(3)香港永通转让万丰有限股权的经过

①2007年1月,签署《企业转制协议书》,零对价转让万丰有限股权,俞杏英成为万丰有限实际控制人染料生产系精细化工行业,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面的监管要求较高,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剧毒品等,随着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要求的不断提升,染料企业面临越来越多的挑战,因此万爱法逐渐有意收缩染料生产业务,对外出售万丰有限股权。

自设立以来,俞杏英一直负责万丰有限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因此有意向受让万丰有限股权。根据绍宏会审字[2007]第136号审计报告,截至2006年12月31日,万丰有限资产总额为20,743.00万元,负债总额为14,364.23万元,净资产为6,378.77万元,其中实收资本为4,966.01万元(折合600.00万美元),累积未分配利润为1,412.76万元。

经各方友好协商,2007年1月8日,香港永通及其股东万爱法、劳关明、方洲丹与俞杏英签署《企业转制协议书》,由香港永通将其所持有的万丰有限股权转让给俞杏英。由于俞杏英同意代香港永通偿还因对万丰有限出资而向第三方发生的欠款150万美元,代万爱法控制的企业绍兴县万通染料化工有限公司偿还该公司对万丰有限的欠款3,803.75万元;万丰有限截至2006年末累积未分配利润待现金流允许的情况下向原股东分配;俞杏英实际承担了与实收资本600万美元基本相等的债务,同时约定相关未分配利润由原股东享有,因此万丰有限本次股权转让为零对价转让。

上述协议签署后,各方未及时办理万丰有限的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

②2007年2月签署《关于<企业转制协议书>的补充协议》,改为通过转让香港永通股权方式间接转让万丰有限股权

为维持公司外商独资企业身份,同时鉴于香港永通原有纺织品贸易等业务已逐渐停止,自2004年以后除持有公司股权外,已无其它业务和资产,2007年2月,香港永通及其股东万爱法、劳关明、方洲丹与俞杏英签署《关于<企业转制协议书>的补充协议》,各方经协商一致,改由万爱法、劳关明、方洲丹将所持香港永通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51

100.00%股权按照零对价转让给俞杏英,公司截至2006年底分红款待公司账面现金充裕后再行分配,香港永通由此取得的分红,由万爱法一人享有。上述协议签署后,香港永通与万丰有限相关证照、经营资料交付俞杏英,两家公司均实际转由俞杏英控制,但各方未办理香港永通董事及股东变更手续。

③2015年12月,签署《关于<企业转制协议书>的补充协议(二)》,万爱法放弃享受未分配利润,俞杏英将香港永通5.00%的股权无偿转让给万爱法

鉴于万丰有限根据万爱法请求在提供对外担保过程中所实际发生的担保损失及未来的或有损失,2015年12月,俞杏英与香港永通及万爱法、劳关明、方洲丹签订《关于<企业转制协议书>的补充协议(二)》,万爱法同意不再要求享受万丰有限截至2006年底形成的未分配利润;各方确认自2007年1月起,香港永通及万丰有限股权均归俞杏英所有,相关债权债务由俞杏英负责处理,与原股东无关;同时,为感谢万爱法多年来对万丰有限的帮助并对其放弃2006年底前未分配利润进行补偿,俞杏英同意将香港永通5.00%的股权无偿转让给万爱法,待香港永通转让万丰有限股权时,由万爱法或其指定第三方受让万丰有限5.00%的股权。

④2016年1月,办理香港永通股权转让变更登记

根据《企业转制协议书》《关于<企业转制协议书>的补充协议》《关于<企业转制协议书>的补充协议(二)》的约定,2016年1月8日万爱法、劳关明、方洲丹分别将其各自持有的香港永通3,500股、3,000股、1,000股股份无偿转让给俞杏英,方洲丹将其持有的香港永通2,000股股份转让给俞啸天,并办理了香港永通股东及董事变更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香港永通的股权结构变更为俞杏英持有7,500股、持股比例为75.00%,俞啸天持有2,000股、持股比例为20.00%,万爱法持有500股、持股比例为5.00%。

⑤2018年6月,香港永通转让万丰有限股权并办理工商登记

为拆除境外持股架构,将万丰有限由外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2018年6月香港永通按照“1元+税金”的定价方式,将其持有的万丰有限股权转让给俞杏英及其控制的御丰投资、天扬投资,同时按照《关于<企业转制协议书>的补充协议(二)》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52

的约定,将万丰有限5.00%的股权转让给万爱法之子万鸿烨,并办理了万丰有限相关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至此,香港永通不再持有万丰有限股权。

3、2016年俞杏英、俞啸天受让香港永通股权的合规性

如前文所述,自2007年起香港永通及其所持万丰有限全部股东权益即归俞杏英所有;2015年12月,为答谢万爱法对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以及对其放弃利润分配事项进行补偿,俞杏英同意将香港永通5%的股权转让给万爱法。

为还原真实的股权结构,各方于2016年1月签订相关股权转让协议,由俞杏英、俞啸天合计受让香港永通95%的股权,相关股权转让未实际支付对价,不涉及外汇资金管理。

2014年7月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汇发[2014]37号文《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37号文”),就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进行了规范。根据37号文,“特殊目的公司”是指境内居民以投融资为目的,以其合法持有的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或者以其合法持有的境外资产或权益,在境外直接设立或间接控制的境外企业;“返程投资”是指境内居民直接或间接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对境内开展的直接投资活动,即通过新设、并购等方式在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或项目,并取得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的行为。

俞杏英、俞啸天受让香港永通95%的股权行为构成37号文规定的返程投资情形,应当办理外汇登记手续。但因俞杏英、俞啸天实际未支付股权转让价款,股权转让过程中无价款支付行为,不涉及购付汇,且香港永通于2018年6月将发行人股权对外转让后已于2021年10月注销完毕,上述违规情形已经消失,补办登记事项事实上既无基础也无必要。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绍兴中心支局于2022年9月1日出具的《回函》以及东兴证券、广发律师事务所的核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俞杏英、俞啸天不存在因上述未办理登记的返程投资事项被外汇管理部门处罚情形。

综上,2016年俞杏英、俞啸天受让香港永通股权未根据37号文规定办理返程投资登记手续,存在外汇登记管理方面的瑕疵;但因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外汇使用,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53

且发行人已变更为内资企业,原境外投资企业香港永通已注销完毕,上述违规情形已经消失,预计俞杏英、俞啸天被外汇管理部门处罚的风险较小。

(五)历史沿革中的外汇管理情况

2003年11月至2017年10月期间,发行人系外商独资企业;2017年10月至2018年6月期间,发行人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自2018年6月起,发行人变更为内资企业。2003年11月至2004年10月期间(在此期间,我国尚未对个人在境外投资设立企业及在境内返程投资事宜出台明确的法律法规),发行人原股东香港永通以美元货币方式分八次累计向发行人出资600万美元,出资资金来源于香港永通历年经营积累、运营资金以及在境外向DAI SONGHUA、CHEUNG LEI KING及BERLIN COEXCHANGE LTD的借款。该等出资已经绍兴兴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出具绍兴业会验字(2003)第834号、绍兴业会验字(2003)第865号、绍兴业会验字(2003)第931号、绍兴业会验字(2004)第138号、绍兴业会验字(2004)第214号、绍兴业会验字(2004)第287号、绍兴业会验字(2004)第530号和绍兴业会验字(2004)第544号《验资报告》验证,并办理了外汇登记。相关借款已由俞杏英代为偿还完毕。

2017年10月因御丰投资向发行人增资,发行人由外商独资企业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但本次增资系由御丰投资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出资,已完成外汇登记手续。

2018年6月发行人原股东香港永通将其所持发行人股权分别转让给御丰投资、俞杏英、天扬投资和万鸿烨,股权转让款合计833.41万元,已全部用于缴纳企业所得税833.41万元。自此,发行人变更为内资企业,并于2018年8月办理了外汇注销登记,后续历次股权转让、整体变更、利润分配等均不涉及外汇管理。

2003年11月至2018年6月期间,发行人未进行利润分配,未向香港永通分配红利。

俞杏英于2007年取得了香港永通股权,于2016年根据重新协商情况办理了香港永通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俞杏英及俞啸天2016年受让香港永通股权时存在外汇管理方面的瑕疵,具体见前文之“(四)香港永通的股本变化情况”之“4、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54

2016年俞杏英、俞啸天受让香港永通股权的合规性”。

(六)公司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未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挂牌。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图

四、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一)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5家控股子公司,无参股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宁波金御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宁波金御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9月20日
法定代表人俞杏英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实收资本2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的定位采购平台,负责部分原材料采购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55

股权结构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万丰股份100.00
合计100.00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盐场1号办公楼十二号1523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镇新围路396号
主营业务化工产品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总资产(万元)717.90
净资产(万元)588.58
营业收入(万元)314.22
净利润(万元)7.65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上海柯奥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柯奥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1月11日
法定代表人俞杏英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的定位人才引进平台,可为员工在上海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便于公司在上海地区招聘,增强公司招聘优势。
股权结构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万丰股份100.00
合计100.00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东方路8号9楼C座
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镇新围路396号
主营业务分散染料的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总资产(万元)434.41
净资产(万元)287.07
营业收入(万元)66.03
净利润(万元)-58.76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56

3、浙江中万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浙江中万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9月19日
法定代表人俞啸天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实收资本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的定位销售公司,加大对台资客户的开拓
股权结构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万丰股份60.00
绍兴勤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40.00
合计100.00
注册地址绍兴市柯桥区马鞍镇新二村
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镇新围路396号
主营业务分散染料的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总资产(万元)1,031.97
净资产(万元)170.51
营业收入(万元)2,233.94
净利润(万元)196.26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上海杏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杏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5月20日
法定代表人姚嘉琪
注册资本200万元
实收资本1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的定位销售公司,加大对上海市场的开拓
股权结构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万丰股份100.00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57

合计100.00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苏召路1628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上海市静安区万荣路777号JWK玖维客中心17楼02室
主营业务分散染料的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总资产(万元)401.38
净资产(万元)-80.74
营业收入(万元)568.86
净利润(万元)-60.83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WANFENG GLOBAL PTE. LTD.(新加坡万丰)

根据公司2022年2月11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2022年5月6日,发行人在新加坡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新加坡万丰。新加坡万丰已发行普通股1股,每股面值为1新加坡元,发行人持有1股。新加坡万丰计划从事化工原料、染料和助剂等销售业务。发行人已就投资设立新加坡万丰事宜取得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绍柯审批投境外备字[2022]第2号)以及《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同意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新加坡新设万丰环球私人有限公司项目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并取得了浙江省商务厅出具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N3300202200202号)。新加坡万丰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WANFENG GLOBAL PTE. LTD.(新加坡万丰)
成立时间2022年5月6日
法定代表人张鑫
注册资本1股,每股面值1新加坡元
公司类型境外投资企业
发行人业务板块中的定位销售公司,加大对东南亚市场开拓
股权结构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万丰股份100.00
合计100.00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58

注册地址3 INTERNATIONAL BUSINESS PARK #04-07 NORDIC EUROPEAN CENTRE SINGAPORE(609927)
主要生产经营地10 ANSON ROAD,#35-10A INTERNATIONAL PLAZA,SINGAPORL 079903
主营业务化工原料、染料和助剂等销售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总资产(万元)60.73
净资产(万元)57.10
营业收入(万元)-
净利润(万元)-151.37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报告期内注销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注销1家控股子公司俞丰生物,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浙江俞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12月21日
法定代表人刘涛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实收资本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发行人业务板块中的定位从事医药中间体研究
股权结构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万丰股份100.00
合计100.00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镇新二村
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镇新二村
主营业务生物医药、化学产品的研发、技术转让、销售
注销时间2020年1月17日
主要财务数据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总资产(万元)2.31
净资产(万元)-126.23
净利润(万元)-0.18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俞丰生物原计划从事医药中间体研究,因研究进展未达预期,2019年12月3日,发行人作为俞丰生物唯一股东作出股东决定,决定注销俞丰生物。2020年1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59

月17日,经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核准,俞丰生物注销登记。

(三)子公司业务定位及合规经营情况

1、子公司的业务定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有4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金御丰、柯奥隆、上海杏嘉及新加坡万丰;1家控股子公司,为浙江中万。发行人及各子公司之间的业务定位如下:

序号公司性质业务关系及发展定位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对应关系
1发行人母公司研发、生产和销售基地分散染料及其滤饼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金御丰全资子公司采购平台,负责部分原材料采购原材料采购
3柯奥隆全资子公司人才引进平台,可为员工在上海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增强公司招聘优势便于公司在上海地区招聘
4上海杏嘉全资子公司销售公司,加大对上海市场的开拓分散染料及其滤饼的销售
5新加坡万丰全资子公司销售公司,加大对东南亚市场开拓分散染料及其滤饼的销售
6浙江中万控股子公司销售公司,加大对台资客户的开拓分散染料及其滤饼的销售

2、浙江中万少数股东情况及未能全资持股的原因

除发行人外,浙江中万仅有1名股东绍兴勤裕,持有浙江中万40.00%股权,绍兴勤裕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绍兴勤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1MA2D76365R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成立时间2019年10月17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针纺织品、轻纺原料、服装;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除外)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王坛镇腾豪村村委
股权结构向志中持股40.00%、王振持股30.00%、彭卫杰持股30.00%

勤裕贸易股东中,向志中、王振系中国台湾籍自然人;向志中、王振、彭卫杰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60

均在染料行业从业多年,并积累了一定的台资印染企业客户资源。浙江中万系由俞啸天于2016年9月成立,主要从事分散染料销售业务,2018年8月,为解决同业竞争,发行人收购浙江中万100%股权。为加大对台资客户的开拓力度,2019年12月,经各方协商,发行人将其持有的浙江中万40%的股权转让给由向志中、王振、彭卫杰设立的勤裕贸易;浙江中万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

3、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述相关子公司按照其主营业务及业务定位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经营异常的情况,其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金御丰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资产总额717.902,190.522,681.96
净资产588.58580.93519.43
营业收入314.224,352.257,912.61
净利润7.6561.50255.53

(2)柯奥隆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资产总额434.41437.96876.96
净资产287.07345.83-725.67
营业收入66.03-5.31-
净利润-58.7671.50-232.27

(3)上海杏嘉(2020年5月成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资产总额401.38386.4653.43
净资产-80.74-49.9146.22
营业收入568.86359.94-
净利润-60.83-95.50-53.78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61

(4)浙江中万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资产总额1,031.971,039.891,449.31
净资产170.51307.94395.64
营业收入2,233.942,413.361,790.57
净利润196.26276.28152.32

(5)新加坡万丰(2022年5月设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资产总额60.73--
净资产57.10--
营业收入---
净利润-151.37--

五、持股5%以上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

御丰投资持有公司5,830.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58.30%,为公司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宁波御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6月13日
法定代表人俞杏英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实收资本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股权结构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俞杏英79.00
俞啸天21.00
合计100.00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C区F0030
主要生产经营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镇新围路396号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62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投资管理,与发行人所从事的主营业务不相关
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总资产(万元)14,541.70
净资产(万元)14,500.83
营业收入(万元)326.54
净利润(万元)1,112.73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绍兴天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

2、实际控制人

俞杏英直接持有发行人15.00%的股份;同时,俞杏英持有御丰投资79.00%的股权,俞啸天持有御丰投资21.00%的股权,俞杏英、俞啸天系母子关系,俞杏英、俞啸天通过御丰投资控制发行人58.30%的股份;此外,俞杏英作为天扬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控制发行人10.00%的股份。俞杏英、俞啸天合计控制发行人83.30%股份,系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俞杏英女士,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身份证号330621196411******。1984年至1987年任绍兴福全工业总公司会计;1988年至1997年从事个体经营;1997年至1999年任绍兴县染料化工厂经理;2000年起历任绍兴万通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万通化工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等职务;2003年11月至2019年11月任万丰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9年11月至今任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俞啸天先生,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身份证号330621199309******。2015年7月至2019年11月,任万丰有限董事;2019年11月至2020年11月,任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年11月至今,任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持股5%以上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有4名非自然人股东以及2名自然人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63

序号股东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御丰投资5,830.0058.30
2俞杏英1,500.0015.00
3天扬投资1,000.0010.00
4姚晨华670.006.70
5宁波怡贤500.005.00
6宁波瑞好500.005.00
合计10,000.00100.00

1、御丰投资

御丰投资持有发行人5,830.00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

58.30%,御丰投资基本情况请参见本节“五、持股5%以上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1、控股股东”。

2、俞杏英

俞杏英,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30621196411******,住所为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现直接持有发行人15.00%的股份,并担任发行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3、天扬投资

本次发行前,天扬投资持有发行人1,000.00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10.00%,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绍兴天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8年5月21日
法定代表人俞杏英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绍兴市柯桥区柯桥金柯桥大道1388号绍兴万国中心C幢10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镇新围路396号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对外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与发行人所从事的主营业务不相关

天扬投资系员工持股平台,共有39名合伙人,均系发行人员工,不存在未在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64

发行人处任职却取得公司股份的情形,其出资结构及合伙人任职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合伙人类型任职(万元)出资比例(%)
1俞杏英普通合伙人董事长、总经理67.006.70
2俞啸天有限合伙人董事、副总经理300.0030.00
3陈昌文有限合伙人董事会秘书30.003.00
4周英有限合伙人董事、审计部负责人25.002.50
5徐文芝有限合伙人财务总监25.002.50
6翁锋峰有限合伙人副总经理25.002.50
7孙朝水有限合伙人安全主管25.002.50
8周祥炎有限合伙人销售经理25.002.50
9肖洪亮有限合伙人设备主管25.002.50
10胡红祥有限合伙人技术研发中心主管25.002.50
11姚琪有限合伙人安全副主管25.002.50
12马国水有限合伙人销售经理25.002.50
13王峰有限合伙人销售经理25.002.50
14胡爱华有限合伙人销售业务员25.002.50
15王红红有限合伙人监事会主席、销售业务员20.002.00
16俞海江有限合伙人行政管理人员20.002.00
17张春辉有限合伙人行政管理人员20.002.00
18王水清有限合伙人电工主管20.002.00
19俞建民有限合伙人仓库主管20.002.00
20李雪萍有限合伙人职工监事、综合管理部主任20.002.00
21王伟明有限合伙人环保专员20.002.00
22朱锡永有限合伙人品管主管20.002.00
23叶邦彩有限合伙人车间主任15.001.50
24陈海烽有限合伙人车间主任15.001.50
25张潮军有限合伙人会计10.001.00
26龙志林有限合伙人车间主任10.001.00
27李向飞有限合伙人车间主任10.001.00
28徐群亮有限合伙人质检主管10.001.00
29王远坤有限合伙人车间主任10.001.00
30俞金宝有限合伙人卫生主管10.001.00
31蒋杨炯有限合伙人技术员10.001.00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65

序号合伙人合伙人类型任职(万元)出资比例(%)
32宋庭友有限合伙人车间副主任10.001.00
33周华芬有限合伙人会计10.001.00
34彭卫杰有限合伙人销售业务员10.001.00
35朱耀惠有限合伙人行政管理人员10.001.00
36方红红有限合伙人成本会计10.001.00
37郦国忠有限合伙人安保主管10.001.00
38郭金德有限合伙人车间主任5.000.50
39彭玉林有限合伙人车间主任3.000.30
合计--1,000.00100.00

4、姚晨华

姚晨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10109196010******,住所为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现直接持有发行人6.70%的股份,并担任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5、宁波怡贤

本次发行前,宁波怡贤持有发行人500.00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5.00%,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宁波怡贤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7月16日
法定代表人沈伟峰
注册资本2,5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股权结构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孙永根90.00
徐民丰10.00
合计100.00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盐场1号办公楼十二号3091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蝶缘路禾元大厦14楼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企业管理咨询;与发行人所从事的主营业务不相关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66

6、宁波瑞好

本次发行前,宁波瑞好持有发行人500.00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5.00%,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宁波瑞好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8月1日
法定代表人张云珍
注册资本500万元
实收资本5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股权结构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李钦涛95.00
张云珍5.00
合计100.00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C区F0031
主要生产经营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滨海工业区启滨路558-1号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项目投资;与发行人所从事的主营业务不相关

注1:张云珍女士与李钦涛先生系母子关系。

7、股东的适格性

发行人自然人股东俞杏英、姚晨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退(离)休干部经商办企业问题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等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而导致股东不适格的情形,具有《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股东并进行出资的资格。

机构股东御丰投资、宁波怡贤、宁波瑞好、天扬投资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未发生任何根据《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公司章程、合伙协议所规定的破产、解散和被责令关闭等情形,且不存在员工持股会、工会、基金会、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文件规定导致股东不适格的情形,具有《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股东并进行出资的资格。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67

8、股东不存在股权纠纷

发行人股东出资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为其他个人或实体代持或代为管理股份的情形;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东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质押、被冻结或设定其他第三方权益的情况,未涉及任何诉讼、仲裁或争议事项,不存在股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9、股东与相关人员的关联关系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现有股东(穿透至自然人)与发行人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项目组成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亲属关系、委托持股关系或其他可能输送不当利益的关系。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争议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的合法合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的情形;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六、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七、发行人协议控制架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协议控制架构情况。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68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总股本为10,000万股,本次计划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8万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股东姓名或名称发行前发行后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1御丰投资5,830.0058.305,830.0043.71
2俞杏英1,500.0015.001,500.0011.25
3天扬投资1,000.0010.001,000.007.50
4姚晨华670.006.70670.005.02
5宁波怡贤500.005.00500.003.75
6宁波瑞好500.005.00500.003.75
7社会公众股--3,338.0025.03
合计10,000.00100.0013,338.00100.00

(二)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或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御丰投资5,830.0058.30
2俞杏英1,500.0015.00
3天扬投资1,000.0010.00
4姚晨华670.006.70
5宁波怡贤500.005.00
6宁波瑞好500.005.00
合计10,000.00100.00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为俞杏英、姚晨华。俞杏英在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姚晨华在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69

(四)公司国有股东或外资股东的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东中不存在国有股东或外资股东的情形。

(五)发行人申报前十二个月新增股东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申报前十二个月不存在新增股东。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俞杏英持有御丰投资79.00%的股权,持有天扬投资6.70%的出资份额,为天扬投资普通合伙人,俞啸天持有御丰投资21.00%的股权,持有天扬投资

30.00%的出资份额,俞杏英与俞啸天系母子关系;马国水持有天扬投资2.50%的出资份额,马国水系俞杏英妹夫;俞海江持有天扬投资2.00%的出资份额,俞海江系俞杏英弟弟;翁锋峰持有天扬投资2.50%的出资份额,周华芬持有天扬投资1.00%的出资份额,翁锋峰与周华芬系夫妻关系。李钦涛、张云珍分别持有宁波瑞好95%、5%股份,张云珍与李钦涛系母子关系。

除上述情况外,各股东间无其他关联关系。

(七)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发行人股东不存在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一)董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有9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董事任期提名人
俞杏英董事长、总经理2023年3月-2026年3月俞杏英
俞啸天董事、副总经理2023年3月-2026年3月御丰投资
姚晨华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23年3月-2026年3月姚晨华
周英董事2023年3月-2026年3月御丰投资
张云珍董事2023年3月-2026年3月宁波瑞好
徐民丰董事2023年3月-2026年3月宁波怡贤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70

张春梅独立董事2023年3月-2025年11月俞杏英
王众独立董事2023年3月-2025年11月御丰投资
傅菊荪独立董事2023年3月-2025年11月俞杏英

公司董事简历如下:

俞杏英女士,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4年至1987年任绍兴福全工业总公司会计;1988年至1997年从事个体经营;1997年至1999年任绍兴县染料化工厂经理;2000年起历任绍兴万通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万通化工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等职务;2003年11月至2019年11月任万丰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9年11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

俞啸天先生,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2015年7月至2019年11月,任万丰有限董事;2019年11月至2020年11月,任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年11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

姚晨华先生,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2年8月至1996年6月任上海染料化工五厂工艺员;1996年6月至1997年2月任常熟市棉花化工有限公司总工程师;1997年4月至2007年3月任宁波华杰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7月至2019年11月任万丰有限总工程师。2019年11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周英女士,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78年8月至1985年6月从事个体经营;1985年7月至1993年7月任绍兴县钱清区羊毛衫厂财务经理;1993年7月至2000年12月任绍兴市越城区对外贸易公司财务经理;2001年1月至2002年12月任浙江万通化工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3年1月至2005年8月任绍兴县万通染料化工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5年8月至2019年11月任万丰有限财务经理;2019年11月至2020年2月任发行人董事、财务经理;2020年2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审计部负责人。

张云珍女士,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2004年10月至今任绍兴海通印染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05年7月至今任绍兴海之龙纺织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9年11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

徐民丰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2002年4月至今任绍兴柯桥金羚化纤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2014年9月至今担任绍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71

兴天栋红木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11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

张春梅女士,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1992年月至1993年6月任郑州热电厂助理会计;1993年6月至2000年2月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税务经理;2000年2月至2002年10月任康柏电脑华东分公司财务经理;2002年10月至2003年3月任中国网通上海分公司集团财务副总监;2003年3月至2005年8月任施耐德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自动化与变频事业部财务总监;2005年8月至今任美尔森(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雷迅防雷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4月至今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王众先生,196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0年9月至1993年3月,任抚顺市工商局法制处科员;1993年3月至1997年1月,任抚顺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律师;1997年1月至2000年3月,任抚顺市必达律师事务所主任;2000年3月至2002年3月,任上海市广海律师事务所律师;2002年3月至今任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美尔凯特智能厨卫股份有限公司、商客通尚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月至今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傅菊荪先生,195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1年2月至2022年9月在东华大学任教;2020年1月至今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二)监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监事会有3名监事,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监事任期提名人
王红红监事会主席2023年3月-2026年3月俞杏英
王雅监事2023年3月-2026年3月俞杏英
李雪萍职工代表监事2023年3月-2026年3月职工代表大会

公司监事简历如下:

王红红女士,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4月至2019年11月任万丰有限销售部业务经理;2019年11月至今任发行人监事会主席、销售业务员。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72

王雅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9月至2019年11月任万丰有限销售部业务经理;2019年11月至今任发行人监事、销售业务员。

李雪萍女士,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94年9月至2010年2月任城东世纪贝贝幼儿园会计;2010年3月至2019年11月任万丰有限办公室主任;2019年11月至今任发行人职工监事、综合管理部主任。

(三)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有高级管理人员6名,主要情况如下:

俞杏英、俞啸天、姚晨华的简历参见上文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一)董事”。

翁锋峰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7月至2005年8月在绍兴县万通染料化工有限公司任分析员;2005年8月至2019年11月,历任万丰有限实验员、车间主任、技术部长、生产部长;2019年11月至今任发行人副总经理。

徐文芝女士,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5年9月至1999年12月任常山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2000年1月至2006年12月任常山恒立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2007年1月至2010年2月衢州广泽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11年1月至2018年8月任绍兴通大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2018年9月至2019年11月任万丰有限财务总监;2019年11月至今任发行人财务总监。

序号姓名在发行人职务任期
1俞杏英董事长、总经理2023年3月-2026年3月
2俞啸天董事、副总经理2023年3月-2026年3月
3姚晨华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23年3月-2026年3月
4翁锋峰副总经理2023年3月-2026年3月
5徐文芝财务总监2023年3月-2026年3月
6陈昌文董事会秘书2023年3月-2026年3月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73

陈昌文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5年7月至1994年11月任轻工部上海轻工研究院分析师;1994年12月至2000年3月任申银万国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助理;2000年4月至2004年2月任国泰基金管理公司市场部总监助理;2004年3月至2007年5月任巨田基金管理公司副总监;2007年6月至2013年6月,任福建冠福家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3年7月至2016年7月任上海安诺其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6年8月至2020年3月历任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助理;2020年3月至2020年11月任发行人董事长助理,2020年11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会秘书。

(四)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有3名核心技术人员,主要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在发行人职务
1俞杏英董事长、总经理
2姚晨华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3胡红祥技术研发中心主管

俞杏英、姚晨华的简历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

胡红祥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7月至2019年11月历任万丰有限研发员、车间技术主管、合成研发主管、技术部部长、研发中心主管。2019年11月至今任发行人技术研发中心主管。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姓名发行人处职务兼职企业兼职职务本公司的关系
俞杏英董事长、总经理御丰投资执行董事公司控股股东
天扬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股东
张云珍董事宁波瑞好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公司股东
绍兴海之龙纺织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绍兴海通印染有限公司董事
绍兴中正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绍兴柯桥汇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74

姓名发行人处职务兼职企业兼职职务本公司的关系
上海马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监事
徐民丰董事绍兴天栋红木有限公司监事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绍兴柯桥金羚化纤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黄山盈丰纺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绍兴丰溢纺织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宁波智博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宁波山圣纤维有限公司经理
绍兴大有物流有限公司监事
上海旭升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监事
上海栋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张春梅独立董事美尔森(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总经理/董事/监事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上海雷迅防雷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众独立董事商客通尚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浙江美尔凯特智能厨卫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红红监事会主席绍兴市玛唐进出口有限公司监事公司监事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李雪萍监事御丰投资监事公司控股股东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俞杏英与董事、副总经理俞啸天系母子关系。除此之外,发行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选聘严格履行了相关的法律程序,上述人员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75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发行人独立董事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第七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发行人独立董事傅菊荪已经退休,系中国民主同盟党员,退休前不属于副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傅菊荪在发行人处担任独立董事不存在违反中组部以及教育部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相关规定。除傅菊荪外,发行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无高校及党政机关从业经历,不属于党员领导干部成员。傅菊荪符合上述中组部以及教育部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涉及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本公司签订的协议及所作承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与内部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已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与独立董事签署了《独立董事聘任协议》,对上述人员的诚信义务,特别是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保密义务作了严格的规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合同履行正常,不存在违约情形。

十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股份的情况

(一)直接或间接持股情况

1、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通过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76

单位:万股

序号姓名在发行人职务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1俞杏英董事长、总经理1,500.0015.00%
2姚晨华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670.006.70%

2、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通过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在发行人职务间接持股情况
1俞杏英董事长、总经理持有御丰投资79.00%股权,御丰投资持有发行人58.30%股份;持有天扬投资6.70%合伙份额,天扬投资持有发行人10.00%股份
2俞啸天董事、副总经理持有御丰投资21.00%股权,御丰投资持有发行人58.30%股份;持有天扬投资30.00%合伙份额,天扬投资持有发行人10.00%股份
3徐民丰董事持有宁波怡贤10.00%股权,宁波怡贤持有发行人5.00%股份
4张云珍董事持有宁波瑞好5.00%股权,宁波瑞好持有发行人5.00%股份
5李钦涛-持有宁波瑞好95.00%股权,宁波瑞好持有发行人5.00%股份
6周英董事持有天扬投资2.50%合伙份额,天扬投资持有发行人10.00%股份
7王红红监事会主席、销售业务员持有天扬投资2.00%合伙份额,天扬投资持有发行人10.00%股份
8李雪萍职工监事、综合管理部主任持有天扬投资2.00%合伙份额,天扬投资持有发行人10.00%股份
9翁锋峰副总经理持有天扬投资2.50%合伙份额,天扬投资持有发行人10.00%股份
10陈昌文董事会秘书持有天扬投资3.00%合伙份额,天扬投资持有发行人10.00%股份
11徐文芝财务总监持有天扬投资2.50%合伙份额,天扬投资持有发行人10.00%股份
12胡红祥技术研发中心主管持有天扬投资2.50%合伙份额,天扬投资持有发行人10.00%股份
13马国水销售经理持有天扬投资2.50%合伙份额,天扬投资持有发行人10.00%股份
14俞海江行政管理人员持有天扬投资2.00%合伙份额,天扬投资持有发行人10.00%股份
15周华芬会计持有天扬投资1.00%合伙份额,天扬投资持有发行人10.00%股份

注:马国水系俞杏英妹夫,俞海江系俞杏英弟弟,周华芬系发行人副总经理翁锋峰配偶;李钦涛系发行人董事张云珍之子。

(二)报告期内所持股份的增减变动情况

2019年3月,公司对姚晨华实施股权激励,御丰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6.70%的股权转让给姚晨华,姚晨华成为公司直接股东。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77

2019年7月,为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引入外部投资者,御丰投资将其持有的

5.00%股权转让给宁波怡贤、5.00%股权转让给宁波瑞好,徐民丰、张云珍、李钦涛通过宁波怡贤、宁波瑞好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2020年12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俞杏英将其持有的天扬投资份额转让给激励对象,周英、王红红、李雪萍、翁锋锋、周华芬、陈昌文、徐文芝、胡红祥、马国水、俞海江等通过天扬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由于上述股权变动,俞杏英、俞啸天通过御丰投资、天扬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相应发生变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间接持有股份的增减变动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姓名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持有股份数量(股)合计持股比例持有股份数量(股)合计持股比例持有股份数量(股)合计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间接持股直接持股间接持股直接持股间接持股
俞杏英15,000,00046,727,00061.73%15,000,00046,727,00061.73%15,000,00046,727,00061.73%
俞啸天-15,243,00015.24%-15,243,00015.24%-15,243,00015.24%
姚晨华6,700,0006.70%6,700,000-6.70%6,700,000-6.70%
周英-250,0000.25%-250,0000.25%-250,0000.25%
徐民丰-500,0000.50%-500,0000.50%-500,0000.50%
张云珍-250,0000.25%-250,0000.25%-250,0000.25%
李钦涛-4,750,0004.75%-4,750,0004.75%-4,750,0004.75%
张春梅---------
王众---------
傅菊荪---------
王红红-200,0000.20%-200,0000.20%-200,0000.20%
王雅---------
李雪萍-200,0000.20%-200,0000.20%-200,0000.20%
陈昌文-300,0000.30%-300,0000.30%-300,0000.30%
翁锋峰-250,0000.25%-250,0000.25%-250,0000.25%
徐文芝-250,0000.25%-250,0000.25%-250,0000.25%
胡红祥-250,0000.25%-250,0000.25%-250,0000.25%
马国水-250,0000.25%-250,0000.25%-250,0000.25%
俞海江-200,0000.20%-200,0000.20%-200,0000.20%
周华芬-100,0000.10%-100,0000.10%-100,0000.10%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78

注:1、马国水系俞杏英妹夫,俞海江系俞杏英弟弟,周华芬系发行人副总经理翁锋峰配偶;李钦涛系发行人董事张云珍之子;

2、间接持股数量=间接股东持有该非自然人股东的股份(合伙份额)比例*该非自然人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发行人股本总额;

3、自2020年12月俞杏英将其持有的天扬投资份额转让给激励对象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直接/间接层面股权均未发生变化。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所持股份的质押或冻结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质押或冻结以及其他争议或潜在纠纷的情况。

十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近三年的变动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董事会成员变动情况和原因

2019年11月17日,万丰股份召开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俞杏英、俞啸天、姚晨华、周英、张云珍和徐民丰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2020年1月20日,万丰股份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宋航、王众、傅菊荪为公司独立董事。

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宋航先生由于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选举张春梅女士为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3年3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俞杏英、俞啸天、姚晨华、周英、徐民丰、张云珍、傅菊荪、王众、张春梅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相较于第一届董事会未发生变动。

报告期内董事会成员具体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如下表所示:

序号时间人员构成变动原因
12019年11月-2020年1月俞杏英、俞啸天、周英、姚晨华、徐民丰、张云珍发行人因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增加董事3人
22020年1-4月俞杏英、俞啸天、姚晨华、周英、徐民丰、张云珍、傅菊荪、王众、宋航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增加独立董事3人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79

序号时间人员构成变动原因
32020年4月至今俞杏英、俞啸天、姚晨华、周英、徐民丰、张云珍、傅菊荪、王众、张春梅宋航因个人原因辞职,发行人补选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变动情况和原因

2019年11月17日,万丰股份召开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王红红、王雅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同日,万丰股份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雪萍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2023年3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王红红、王雅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同日,万丰股份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雪萍为职工代表监事。第二届监事会成员相较于第一届监事会未发生变动,职工代表监事未发生变动。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和原因

2019年11月17日,万丰股份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俞杏英为公司总经理,聘任俞啸天、姚晨华和翁锋峰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俞啸天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徐文芝为公司财务总监。

因俞啸天辞去发行人董事会秘书职务,2020年11月24日,万丰股份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聘任陈昌文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2023年3月16日,万丰股份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俞杏英为总经理;聘任俞啸天、姚晨华、翁锋峰为副总经理;聘任徐文芝为财务负责人;聘任陈昌文为董事会秘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基于公司发展规划及规范运作的需要,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报告期内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如下表所示:

序号时间人员构成变动原因
12019年11月-2020年11月副总经理:俞啸天、姚晨华、翁锋峰 财务负责人:徐文芝 董事会秘书:俞啸天发行人因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加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和人数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80

22020年11月至今副总经理:俞啸天、姚晨华、翁锋峰 财务负责人:徐文芝 董事会秘书:陈昌文因俞啸天辞去发行人董事会秘书职务,选聘具有相关任职丰富经验的陈昌文为董事会秘书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和原因

最近三年,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数量增加,主要系因报告期初,发行人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聘请三名独立董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的核心人员未发生变化。宋航在发行人处任职期间较短,且系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其在报告期内离职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核心人员未发生变动,核心技术人员一直为俞杏英、姚晨华、胡红祥,未发生变动。

十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

姓名在本公司任职情况对外投资出资比例与公司的业务关系
俞杏英董事长、总经理御丰投资79.00公司控股股东
天扬投资6.70公司股东
绍兴市邵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9
绍兴藏泓房地产开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54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惟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76
绍兴商彦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1
俞啸天董事、副总经理御丰投资21.00公司控股股东
天扬投资30.00公司股东
浙江金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0
张云珍董事绍兴海之龙纺织品有限公司90.00
绍兴中正投资有限公司33.33
上海和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71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81

姓名在本公司任职情况对外投资出资比例与公司的业务关系
上海马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0.00
宁波瑞好5.00公司股东
绍兴藏泓房地产开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54
徐民丰董事宁波怡贤10.00公司股东
绍兴天栋红木有限公司50.00
绍兴明嘉货运有限公司50.00
绍兴柯桥金羚化纤有限公司80.00
宁波智博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00.00
黄山盈丰纺织有限公司80.00
宁波山圣纤维有限公司90.00
绍兴大有物流有限公司50.00
绍兴丰溢纺织品有限公司25.00
丽江藏元酒店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
浙江巴鲁特服饰股份有限公司4.77
上海旭升保险经纪有限公司3.00
王众独立董事上海复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43
陈昌文董事会秘书四川蓝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6.0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上述对外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除上述对外投资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

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领取薪酬情况

(一)薪酬组成、确定依据、所履行程序

报告期内,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福利补贴等组成;独立董事可享有固定数额津贴。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查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务情况并进行年度考核,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薪酬总额。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82

(二)报告期内薪酬总额占发行人各期利润总额的比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薪酬总额454.92428.24384.99
利润总额7,807.208,644.4710,084.50
薪酬占比5.83%4.95%3.82%

注:上表中薪酬总额不含独立董事津贴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及其他待遇情况在公司专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除取得公司所发放的薪酬外还享有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待遇。除此之外,不存在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2022年度税前薪酬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姓名发行人处职务2022年度税前薪酬是否在公司领薪
1俞杏英董事长、总经理75.00
2俞啸天董事、副总经理29.34
3姚晨华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82.42
4周英董事、审计部负责人22.01
5徐民丰董事-
6张云珍董事-
7张春梅独立董事10.00
8王众独立董事10.00
9傅菊荪独立董事10.00
10王红红监事会主席32.30
11王雅监事32.55
12李雪萍职工代表监事、综合管理部主任23.26
13陈昌文董事会秘书53.32
14翁锋峰副总经理32.15
15徐文芝财务总监31.58
16胡红祥技术研发中心主管40.99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83

(四)股权激励及期权激励

2019年3月,公司对姚晨华实施股权激励,御丰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6.70%的股权以总价1元的价格转让给姚晨华。2020年12月公司向公司核心员工进行股权激励,俞杏英将其持有的天扬投资633万元出资份额转让予陈昌文、周英、徐文芝等37名员工。

除上述股权激励外,公司不存在上市后施行的股权激励及期权激励计划。

十五、竞业禁止或利益冲突事项

发行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竞业禁止协议或存在利益冲突等事项的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现任职务发行人时间是否签订竞业禁止协议是否在其他单位任职
1俞杏英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2003年11月御丰投资执行董事
2俞啸天董事、副总经理2015年7月
3姚晨华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核心技术人员2007年7月
4周英董事2005年8月
5徐民丰外部董事2019年11月宁波山圣纤维有限公司、宁波智博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黄山盈丰纺织有限公司、绍兴柯桥金羚化纤有限公司、上海栋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绍兴丰溢纺织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绍兴天栋红木有限公司、上海旭升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绍兴大有物流有限公司监事
6张云珍外部董事2019年11月

宁波瑞好、海通印染、绍兴海之龙纺织品有限公司、绍兴中正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绍兴柯桥汇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马寅电子商务有限公

司监事

7王红红监事会主席2010年4月绍兴市玛唐进出口有限公司监事
8王雅监事2007年9月
9李雪萍职工代表监事2010年3月御丰投资监事
10翁锋峰副总经理2005年8月
11徐文芝财务总监2018年9月
12陈昌文董事会秘书2020年3月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84

序号姓名现任职务发行人时间是否签订竞业禁止协议是否在其他单位任职
13胡红祥核心技术人员2009年7月

发行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与第三方单位签订竞业禁止协议或附有竞业禁止义务条款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或其他文件的情形。

发行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在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企业任职。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御丰投资之间存在租赁、资金往来等交易,与海通印染存在销售产品等交易,该等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管、核心技术人员等与其他单位不存在竞业禁止协议,其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利益冲突等事项。

十六、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员工结构

1、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员工总数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员工人数(人)409397389

2、专业构成

专业2022年12月31日
人数(人)占比
生产人员26163.81%
销售人员4410.76%
研发人员4911.98%
财务人员112.69%
行政管理人员4410.76%
合计409100.00%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85

(二)公司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情况

1、员工社保缴纳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及境内子公司员工中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如下:

项目(单位:人)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员工总人数408397389
缴纳人数326327329
未缴纳人数退休返聘人员806959
自行缴纳011
未缴纳200

注:截至2022年12月31日,2名未缴纳员工中1人为当月新入职员工,1人未缴纳。

2、员工公积金缴纳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境内子公司员工中公积金缴纳情况如下:

项目(单位:人)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员工总人数408397389
缴纳人数325324324
未缴纳人数837365
其中:退休返聘人员806857
扣除退休返聘人员影响的缴纳比例99.09%98.48%97.59%

注:1、因退休返聘导致未缴费的人数差异,系员工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征缴单位办理退休手续时间存在差异导致。2、截至2022年12月31日,3名未缴纳员工中1人为当月新入职员工,1人自行缴纳,1人未缴纳。

根据Drew & Napier LLC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截至2022年12月末新加坡万丰共有员工1人,新加坡万丰已按照当地法律为该员工缴纳新加坡中央公积金。

3、合法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兴市医疗保障局柯桥分局、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柯桥分中心、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86

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成立以来的演变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成立以来的演变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分散染料及其滤饼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以中高端分散染料

为主,主要用于涤纶及其混纺织物的染色和印花,经分散染料印染加工的化纤纺织品,色泽艳丽,耐洗牢度优良,用途广泛。公司专注于中高端分散染料市场,可根据市场及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提供包括高牢度系列、特色系列、常规系列等多个系列上百种分散染料产品,其中高牢度系列分散染料是发行人的重点产品,公司产品已在国内外知名运动休闲服饰品牌中得到广泛应用,其中部分终端应用品牌包括:安踏、李宁、阿迪达斯、耐克、优衣库、迪卡侬等。公司一直将工艺技术创新作为业务持续发展的动力。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公司形成了一系列先进的核心技术,积累了丰富的配方数据库,可根据市场及客户需求情况,快速实施新产品的研发,及时响应客户对颜色和性能多样化和个性化的产品需求。2016年,公司成功加入Bluesign认证体系,成为该体系的合作成员之一,截至2023年3月末,公司有110项产品获得了Bluesign认证;同时公司还加入了ZDHC联盟,获得了“CNTAC-ZDH供应链化学品管理创新2020行动ZDHC网关化学品模块先锋试点企业”称号。

自成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发行人主要产品及成立以来的演变情况

1、公司主要产品

目前公司有高牢度系列、特色系列、常规系列等多个系列上百种分散染料产品及其滤饼,公司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一般将色牢度在3-4级的划为中端分散染料,将色牢度在4-5级的划为高端分散染料。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87

类别产品示例用途及特点应用领域示例
高牢度系列用于涤纶及其混纺织物的染色加工,一般用于运动休闲服饰及户外服装品牌,如:安踏、李宁、阿迪达斯、耐克、优衣库、迪卡侬等品牌,具有优异的水洗牢度和耐光牢度。根据客户的需求差异,公司开发出了高水洗XF系列、高水洗XT系列、高水洗WW系列、高水洗PT系列、高水洗PTA系列等。
特色系列用于涤纶及其混纺织物的染色加工,根据下游客户对鲜艳度、耐碱性及环保指标等提出的个性化需求,公司开发出了氰化系列、超耐碱SA系列、无水印花WSP系列等特色系列。
常规系列用于涤纶及其混纺织物的染色加工,主要为具有特殊性能或高环保指标要求的中高端常规分散染料,品种广泛,色谱齐全,环保级别高。在产品自身环保指标控制方面处于国际先进水平,符合Oeko-TexStandard100生态纺织类环保要求,特别是能满足3岁以下婴幼儿服装面料和童装面料的环保要求。
滤饼系分散染料商品的母体染料,具有高纯度、高环保、色谱鲜艳、功能特别等特点,通过不同配方的加工复配,生产出各种色泽和功能性的分散染料商品,满足下游客户加工各种需求的产品,如:数码印花墨水、超临界染色用分散染料等。

公司主要产品为中高端分散染料,主要系列产品与市场在售产品技术性能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指标注1洗色牢度水色牢度汗渍牢度摩擦牢度日晒牢度PH值适用环境光源色变异生态安全要求
发行人参数指标高牢度系列≥4.0≥4.0≥3.5≥4.0≥34.0-5.0MI﹤|0.5|符合OeKo-TexStandard100标准或Bluesign标准
特色系列≥3.0≥3.53-43-4≥34.0-5.0,超耐碱SA系列4.0-12.0MI﹤|0.5|符合OeKo-TexStandard100标准或Bluesign标准
常规系列≥3.0≥3.03-43-4≥34.0-7.0MI﹤|0.5|符合GB18401-2010国家纺织品基本安全规范标准、OeKo-TexStandard100标准或Bluesign标准
国内平均水平注2无规范3333无规范无规范,一般MI﹤|0.5|符合GB18401-2010国家纺织品基本安全规范标准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88

指标注1洗色牢度水色牢度汗渍牢度摩擦牢度日晒牢度PH值适用环境光源色变异生态安全要求
国际平均水平注3无规范33-44无规范无规范无规范,一般MI﹤0.5大部分符合OeKo-TexStandard100标准或Bluesign标准

注1:表中所涉及的牢度指标,除日晒牢度最高为8级外,其余牢度最高为5级;除光源色变异指标数值越低性能越好外,其余指标数值越高性能越好;洗色牢度参照ISO105C06-2010标准,水色牢度参照ISO105E01-2013标准,汗渍牢度参照ISO105E04-2013标准,摩擦牢度参照ISO105-X12:2016标准,日晒牢度参照ISO105B02:2014标准;

注2:国内平均水平参照GB18401-2010(强制标准)B类、C类产品要求(非婴儿纺织产品类);

注3:国际平均水平参照OekoTexStandard100(2022年版)(非强制标准)直接接触皮肤类产品要求。

2、设立以来公司产品的演变情况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在中高端分散染料领域深耕细作,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公司主要产品随着公司研发的持续投入、生产技术的稳步提升而不断升级完善。

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的发展经历如下:

(1)初步发展阶段(2003-2007年)

公司发展初期主要是为国外知名染料公司提供完整的配套加工,主要产品包括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89

高水洗XF系列和常规系列分散染料。

高水洗XF系列分散染料是最早期的碱可拔分散染料,具有较优秀的热迁移性和沾色牢度,用于涤纶以及涤棉面料的染色并改善纺织面料的牢度,主要用于出口贸易,但高水洗XF系列染料在应用上还存在对还原物质敏感、PH使用范围小、稳定性差等问题。常规染料系列主要是满足基本的纺织面料染色需要。

在这一阶段,公司已经具备了较为完整的分散染料生产能力。

(2)转型升级阶段(2008-2015年)

这一时期纺织面料行业发展迅速,氨纶弹力纤维纺织运动面料逐渐走俏,涤纶纤维面料更加多样化,对染料牢度也有了更高要求,公司通过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从染料结构上进行重新设计和选型,对产品进行创新开发或性能升级,这一时段公司主要产品有:用于涤纶、涤棉的染色加工的高水洗XF系列和高水洗XFN系列,特色产品超耐碱SA系列和氰化系列,清洁常规系列、常规系列和PUD系列等。

高水洗XFN系列是对高水洗XF系列的升级过渡产品,在对还原物质敏感度、PH敏感度和稳定性等方面有了明显的性能提升。

超耐碱SA系列是公司为了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号召,实现短流程工艺,降低染整成本,专门开发的特色产品,公司和东华大学合作,于2008年前后启动超耐碱SA染料的研发,经过近3年的反复实验和努力,在2011年成功取得商品化应用,得到了良好的市场反响,此项成果获得了11项相关发明专利,该产品具有适应性好、稳定性高、耐碱耐氧化等特点,能够在10g/L片碱、5g/L双氧水、130℃条件下保持颜色稳定,可以在酸性、碱性不同条件下都能上色,可用于碱减量同浴染色或前处理水洗染色一浴等工艺中,从而帮助客户实现节能减排,降低生产成本。

氰化系列用于涤氨、涤纶、涤棉的染色加工,是一类结构中含有氰基的分散染料,具有着色力高、鲜艳度好、深色效果好、耐溶剂等优点,无论是单色还是拼混使用,都有优秀的上染性能,可以替代部分色泽相近的蒽醌型分散染料。公司采用先进的氰化工艺和除铜除氰工艺,各项指标都显著优于国家环保标准要求。

对于清洁常规系列染料,公司不断改进染料清洗去渣工艺,严格控制有害杂质含量,比如多氯苯酚含量从开始的控制在50PPM以下,逐渐可控制到20PPM以下,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90

最后控制在5PPM以下,甚至达到检测不出的水平。PUD系列是公司专门为满足涤氨面料等难染织物提高水洗牢度开发的产品,色牢度3-4级,适用于含氨纶3%-8%左右面料的高水洗牢度要求,提升力好,色谱齐全,性价比高。

(3)突破创新阶段(2016年至今)

公司不断加大自主研发的投入,各系列产品进一步升级完善,拓广产品色谱,这一阶段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高水洗XT系列、高水洗PT系列、高水洗PTA系列、高水洗WW系列、超耐碱SA系列、氰化系列、无水印花WSP系列、高清洁型常规系列、PUD系列等。

高水洗XT系列是高水洗XF系列的升级,改善了高水洗XF系列染料遇水质或还原性物质易消色的不稳定弊病,应用稳定性大大改善,提高了染色成功率,染色加工无需额外添加稳定保护剂,降低了使用成本,同时水洗牢度和耐热迁移牢度均有所提升,产品可以1:1取代原产品,价格更经济实惠,还改善了原高水洗XF系列产品的制造成本高、污水排放大的弊端。

高水洗PT系列是PUD系列的升级品,色谱更全、可满足水洗牢度4级以上要求,特别适合于含氨纶8-20%的弹力面料加工需求,应用范围更广,具有良好的提升力、较高的得色率、优秀的配伍性、优异的汗渍牢度和耐热迁移牢度,用于解决高端产品各项牢度指标的需求。

高水洗PTA系列是在高水洗PT系列基础上的进一步升级,具有优异的耐高温热迁移和水洗牢度的高品质分散染料,适合于含氨纶20-30%的弹力面料加工需求,专门为染整加工中需要耐热压膜或高温防水等工序要求水洗牢度保持优秀而开发的一套特色产品,满足一次定型加工的高水洗牢度染料需求。

高水洗WW系列是公司与亨斯迈集团的合作产品,可用于户外运动服及登山服等特种功能纺织物印染,各项水洗牢度、耐溶剂牢度、耐热迁移牢度都达到最高评级,高水洗WW系列产品加工的纺织品经历多道加工和高温加工,各项牢度依旧保持极佳,耐水洗牢度达4级以上,特别适合于高品质运动面料染色。

无水印花WSP系列应用于涤氨、涤纶、涤棉等的印花染色,具有牢度好、轮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91

廓清晰、浮色少、白底沾色轻等优点,适合于高温焙烘和高压蒸花工艺。该系列属于高温型分散染料,有着优良的耐高温热迁移性,良好的提升力和较高的上色率,经后整理热定型后不沾白地、水洗牢度好浮色少,减轻了印染加工水洗负担,降低COD排放。该产品也适用于纱线的中深色染色和匹染加工,也适用于热熔轧染,能够解决目前市场上常规印花染料水洗牢度差、粉尘污染、浮色重、污水色度深等弊端。高清洁型常规系列主要为具有特殊性能或高环保指标要求的中高端常规分散染料,品种广泛,色谱齐全,环保级别高,在产品自身环保指标控制方面处于较高水平,符合Oeko-TexStandard100生态纺织类环保要求,特别是满足3岁以下婴幼儿服装面料和童装面料的环保要求。

(三)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构成及特征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分散染料47,228.4788.31%47,835.9286.10%46,035.0490.22%
其中:高牢度系列16,912.5831.62%20,066.0636.12%17,576.1634.44%
特色系列10,808.0720.21%8,379.0415.08%8,828.9317.30%
常规系列19,507.8236.48%19,390.8234.90%19,629.9538.47%
滤饼6,200.3011.59%6,992.8012.59%4,866.749.54%
染料中间体53.100.10%727.991.31%126.000.25%
合计53,481.86100.00%55,556.71100.00%51,027.77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分散染料及其滤饼的销售。

(四)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对外采购原材料主要为6-溴-2,4二硝基苯胺、木质素、还原物、MF、间苯二胺、DMAC、2-氰基-4-硝基苯胺等石化衍生产品。公司的主要原材料采取“以产定购”和“库存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以产定购”即根据公司的生产订单情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92

况进行原材料的采购;“库存采购”即根据销售和生产的计划以及原材料的价格走势安排进行一定量原材料备货,在保证原材料及时供应的基础上应对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采购部按照相应管理制度对公司的日常生产所需要的原材料、辅助材料进行统筹管理。在供应商的选择上,公司充分考察对方的产品质量、价格、生产稳定性、送货及时性、账期及信誉等因素,在此基础上建立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管理制度,保障公司获得质量、服务和价格最优的产品或材料。采购时,在保证质量前提条件下在合格供应商名录内比价择优选择供应商。各需求部门结合实际库存量、安全库存量、生产需求及原材料采购周期等数据提出采购需求,采购部负责汇总需求并执行采购。采购部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数据,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询比价,择优确定供应商。采购的物资运到公司后,由质检部进行质量检验,合格后入库。对于固定资产设备及服务的采购,由相关部门提出采购申请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确定采购计划。采购部协助设备或服务使用部门参与前期的可行性评测、选型建议、商业谈判和签署协议,后期由设备部和使用部门实施验收。公司采购的产品主要为大宗石化衍生产品,部分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对于该类原材料,公司考虑预计生产计划、销售订单、库存量等因素,根据经验在市场价格处于相对低点时适度备货以降低原材料市场波动给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带来的冲击。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部统筹管理公司的生产计划、质量标准和生产安全,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组织生产。公司实行“以销定产”和“适量备货”有机结合的生产模式。“以销定产”即根据客户的订单情况进行排产;“适量备货”即对市场上用量较大的染料品种,根据预计销售量、产能利用率及库存情况进行生产并适当备货,以保证公司能够及时、快速满足客户的交货需求。

由于部分中间体的生产环节涉及特殊生产设备、环保设施的投入,对生产安全也提出不同的要求,为了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及保障生产安全性,满足客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93

户对不同规格产品的需求,公司对部分中间体采用委外加工形式进行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的产品销售均为“买断式”销售,销售客户包括生产型客户和贸易型客户。生产型客户采购成品染料进行印染或者外购滤饼及染料半成品进行二次加工,贸易型客户自身拥有销售渠道,采购染料主要用于对外销售。公司具有完整的销售体系,由销售部负责产品营销与市场推广。公司产品销售市场分为境内市场和境外市场,以境内市场为主。公司境内销售市场覆盖了全国主要印染产业集中区域,并在江苏、福建、广东等重点区域设立销售网点,直接面向当地印染企业,保持与客户的近距离沟通。境外销售采取自主报关出口方式,覆盖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土耳其、墨西哥、印度尼西亚等国家或地区。

国际化工巨头亨斯迈集团系公司战略性合作客户,公司与其在生产、销售、技术等多方面采取灵活的合作模式,以便发挥各自优势,具体参见本节“四、主要产品生产销售及原材料采购情况”之“(一)发行人的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之“5、发行人与亨斯迈集团的业务合作情况”。

公司主要基于客户的采购规模,并结合合作历史、客户资信情况等因素,采用成本加一定利润的方式确定给予客户的价格。

公司外销的结算方式主要为电汇和信用证,信用期主要为T/T(电汇)30days-120days和L/C at sight(即期信用证),内销的结算方式主要为承兑汇票,部分为电汇,信用期主要为月结45-90天。

4、采取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以及影响因素在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变化趋势

公司目前的经营模式综合考虑了所处行业的市场环境特征、公司自身的经营理念及下游客户的需求等因素,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中高端分散染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在行业产业链条结构不发生重大调整的情况下,预计未来公司的经营模式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在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将提高“万丰”产品品牌在印染行业的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94

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生产规模,充分利用公司的现有营销渠道,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提高公司分散染料产品在细分市场的占有率。

5、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从事分散染料及其滤饼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主要业务经营情况和核心技术产业化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为分散染料及其滤饼,经分散染料印染加工的化纤纺织品,色泽艳丽,耐洗牢度优良,用途广泛。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公司积累了丰富的染料生产配方数据库,可根据市场及客户需求情况,快速实施新产品的研发,及时响应客户对颜色和性能多样化和个性化的产品需求,公司可生产高牢度系列、特色系列、常规系列等多个系列上百种分散染料产品。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1,642.43万元、56,366.48万元和54,517.85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8.81%、98.56%和98.10%。

目前,公司核心技术主要包括分散蓝284结构改进工艺技术、高水洗XT系列分散染料的生产技术、高水洗PT系列分散染料的合成技术、氰化系列染料的工艺技术、超耐碱SA系列工艺技术、液体染料系列的加工技术、N-烷基邻苯二甲酰亚胺系列产品的连续流硝化技术、N-烷基吡啶酮环构偶合连续法工艺技术等,上述核心技术为公司生产经营中主要使用的工艺技术,均已实现产业化。

(六)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公司分散染料的生产过程概况如下:重氮组分(芳伯胺)溶解在硫酸(盐酸)中,用亚硝酰硫酸(亚硝酸钠)作为重氮化试剂,在一定温度下反应生成稳定的重氮盐硫酸(盐酸)溶液,再与偶合组分在低温下进行偶合反应,经结晶、压滤、洗涤后得到滤饼(原染料);在滤饼中加入一定比例的助剂,如木质素、分散剂MF、防尘剂等,经氧化锆、石英砂等介质研磨,把染料剪切至粒径约2微米左右,标准化后泵入干燥塔进行喷雾干燥,得到造粒良好的分散染料(商品染料)。产品的生产流程概况如下: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95

1、滤饼生产流程

2、染料生产流程

公司的核心技术在分散染料滤饼生产以及染料生产中均有使用,使用情况良好,核心技术的使用有助于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销售毛利率。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96

(七)报告期各期具有代表性的业务指标及变动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分散染料及其滤饼的研发、生产、销售,行业具有代表性的业务指标主要为产能、产能利用率、产量、销量及产销率,报告期各期上述业务指标及其变动情况详见本节“四、主要产品生产销售及原材料采购情况”之“(一)发行人的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之“1、主要产品产能、产量、销量”。

(八)发行人主要产品和业务符合产业政策和国家经济战略的情况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9年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高超细旦聚酯纤维染色性、高洗涤牢度、高染着率、高光牢度和低沾污性(尼龙、氨纶)、高耐碱性、低毒低害环保型、小浴比染色用的分散染料”属于鼓励类项目,公司主要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2018年11月国家统计局颁布《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将“染料制造”中的新型分散染料纳入到战略性新兴产业,属于国家鼓励的产业类别。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所属行业及确定依据

公司主营业务为分散染料及其滤饼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大类下的“C2645染料制造”。

(二)行业监管体制和产业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1)行业主管部门

公司所处行业为化学原料及化学产品制造业中的染料制造业。染料制造业的行政主管部门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科学技术部等。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负责产业政策的制定,并监督、检查产业政策执行情况;研究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指导行业结构调整,实施行业管理,参与行业体制改革、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质量管理等工作。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97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拟订化工产业的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新兴产业发展。科学技术部负责研究提出科技发展的宏观战略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推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国家科技创新能力。

(2)行业协会

公司所在行业协会为中国染料工业协会。中国染料工业协会是经国家民政部核准、注册的全国性社团法人,由从事染料、有机颜料、印染助剂、中间体和色母粒的生产、科研及相关企事业单位,本着自愿原则组成。协会的主要工作和职能有:

做好协会会员与政府间的桥梁和纽带;参与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的研究制订;协调行业内部关系;分析行业生产经营动态;提供信息服务与技术培训;提高行业人员素质;组织国际交流与合作等。

2、行业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公司所在行业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如下:

序号文件名称涉及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污染环境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禁止企业事业单位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向水体排放前款规定的废水、污水。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大气污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6《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98

序号文件名称涉及内容
7《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实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危险化学品登记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审核、统一发证、分级管理的原则。
8《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9《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实行分类管理和许可制度。
10《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依照本实施办法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12《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通过在全国范围内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责任主体、索赔主体、损害赔偿解决途径等,形成相应的鉴定评估管理和技术体系、资金保障和运行机制,逐步建立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和赔偿制度,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2)相关产业政策

为了规范染料行业的发展,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产业政策,主要涉及的政策如下:

序号文件名称颁布机构涉及内容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高超细旦聚酯纤维染色性、高洗涤牢度、高染着率、高光牢度和低沾污性(尼龙、氨纶)、高耐碱性、低毒低害环保型、小浴比染色用的分散染料”,以及“染料、有机颜料及其中间体清洁生产、本质安全的新技术的开发与运用”列为鼓励类投资项目。
2《印染行业绿色发展技术指南(2019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染行业绿色先进适用技术,主要包括资源利用率高、污染排放少、经济效益好、适应我国印染行业发展特点、较为成熟可靠、有技术提供单位且适宜推广应用的技术;前沿科技攻关技术,主要包括业内广泛关注、有一定基础研究、有较大推广潜力、引领行业绿色发展方向,但在关键领域攻关或推广应用中仍存在重大难题需要解决的技术。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99

序号文件名称颁布机构涉及内容
3《石化和化学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强染料及其中间体的清洁生产工艺和先进适用的“三废”治理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改进染料应用技术和配套助剂,提升染料行业的服务增值水平。发挥我国在染料领域的业务技术和生产经验优势,加快国内优势产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实现产品就地销售,开拓新兴市场。
4《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将“新型纺织材料及印染后整理技术”中的“高附着力、高牢度的高档染料,高效短流程染色技术及配套的活性染料和助剂”列为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
5《印染行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中国印染行业协会明确了“十三五”期间印染行业加快科技进步的重点任务:研发应用高上染率染料,高性能、多功能性助剂,以及生态环保型染料与助剂。
6《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将“染料制造”中的新型分散染料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国家鼓励的产业类别。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9年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高超细旦聚酯纤维染色性、高洗涤牢度、高染着率、高光牢度和低沾污性(尼龙、氨纶)、高耐碱性、低毒低害环保型、小浴比染色用的分散染料”属于鼓励类项目,公司主要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2018年11月国家统计局颁布《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将“染料制造”中的新型分散染料纳入到战略性新兴产业,属于国家鼓励的产业类别。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染料行业已经制定或修改、预期近期出台的法律法规、行业政策未对发行人经营资质、准入门槛、运营模式、行业竞争格局产生重大影响。

3、行业主要质量标准

染料产品所应遵循的质量标准主要包括全国染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制订的染料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包括《染料产品中23种有害芳香胺的限量及测定》(GB19601-2013)及《染料产品中10种重金属元素的限量及测定》(GB20814-2014)等。除此之外,为了满足下游印染客户遵循的纺织品相关质量要求,染料产品还需遵循包括《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环保纺织品标准100(OEKO-TEX?Standard100)中涉及染料的相关质量要求或者染料应用于纺织品上后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100

对于纺织成品的质量要求等。

4、与公司产品出口相关的政策及标准

公司产品出口业务需要遵守的法规或行业标准如下:

序号文件名称涉及内容
1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制度》(REACH法规)2003年5月,欧盟委员会推出的关于化学品新政策的法规,“Registration,Evaluation,AuthorizationandRestrictionofChemicals,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法规,简称REACH法规。REACH法规涉及欧盟市场上约3万种化学品和300万-500万种下游产品,对中国的出口产品来说,染料中间体及染料产品是重点对象之一。
2ZDHC《限制物质清单》(MRSLV2.0)2019年11月,有害化学物质零排放缔约组织(ZDHC)发布了最新的限制物质清单(MRSLV2.0),其ZDHC的相关品牌成员都将执行针对服装鞋类产品的限制物质清单。该清单由多个服装知名品牌联合欧洲三个环境组织联合发布,这些品牌包括:阿迪达斯、耐克、Burberry、C&A、SPRIT、Gap、INDITEX、李宁等。按照ZDHC计划,相关品牌产品的生产过程都需要管控生产限用物质清单(MRSL,ManufacturingRestrictedSubstancesList)中的有害物质。相关品牌商希望控制其整条产业链上的有害物质存在情况,即使有些物质不会存在于最终产品中,亦不允许其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就此,品牌商要求其供应商确定其下游化学品供应商以及材料供应商的产品中不含有超标的限制化学品。
3Bluesign认证Bluesign是一个由欧盟学术界、工业界、环境保护及消费者组织代表共同制定的新时代生态环保规范,由总部设于瑞士的蓝色标志科技公司于2000年10月17日在德国汉诺威(Hanover)公诸于世。该认证需在产品生产开始前就进行成份及过程的检定,检视是否符合标准。因此,由Bluesign授权商标的产品及纺织品牌,代表该商品的制作过程与其产品本身都符合生态环保、健康与安全。

(三)染料行业发展情况

1、染料分类

染料是指能使纤维织物或其他物质着色的物质。按其来源,可分为天然染料和合成染料。天然染料一般来源于植物、动物和矿物质,以植物染料为主,如靛蓝、茜草、紫草、红花、桑、茶等。合成染料又称人造染料,主要从石油衍生物中分离出的初级化学物质经化学加工而成。

根据染料性质及应用方法,可将染料分为分散染料、活性染料、硫化染料、还原染料、酸性染料、直接染料、阳离子染料等几大类,其中,分散染料是我国产销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101

量最大的染料。

序号染料类别简介
1分散染料分散染料属于非离子型染料,颗粒细,水中溶解度很低,在染液中呈现分散状态,主要用于涤纶及其混纺面料的染色和印花。经分散染料印染加工的化纤纺织品,色泽艳丽,耐洗牢度优良。
2活性染料活性染料分子结构中含有活性基团,在适当条件下,能够与纤维发生化学反应、形成共价键结合,主要用于棉为主的纤维素纤维及其各类纺织品的染色和印花。具有颜色鲜艳,均染性好,染色方法简便,染色牢度高,色谱齐全和成本较低等特点。
3硫化染料硫化染料,指以硫化碱溶解的染料,因其染料碱性太强,主要用于棉、麻等植物纤维制造的纺织材料。硫化染料色谱较齐,价格低廉,色牢度好,但色光不够鲜艳。
4还原染料还原染料需要在碱性条件下被还原而使纤维着色,再经氧化,在纤维上恢复成原来不溶性的染料而染色。由于其碱性较强,一般不适宜于羊毛、蚕丝等蛋白质纤维的染色。该染料色牢度好,但不易均匀染色,主要应用于棉、涤棉混纺等。
5酸性染料该类染料主要应用于羊毛、蚕丝、尼龙纤维及其纺织品的染色和印花。酸性染料含有磺酸基等水溶性基团,故可在酸性、弱碱性或中性介质中直接染上蛋白质纤维,但湿处理牢度相对较差。
6直接染料直接染料直接溶于水,无需化学反应即可使纤维及纺织材料着色,该种染料可用于棉、麻、人造丝、人造棉的染色。该种染料水洗牢度及日晒牢度不够理想,但是价格低廉、色谱齐全。
7阳离子染料阳离子染料可溶于水,溶于水后呈阳离子状态,在水溶液中电离生成带正电荷的有色离子的染料。染料的阳离子能与织物中第三单体的酸性基团结合而使纤维染色,是腈纶纤维染色的专用染料。该类染料具有强度高、耐光度好等特点。

按颜色,分散染料大致可分为分散橙、分散蓝、分散黄、分散红,并可由几种不同分散染料按不同比例复配,得到分散黑、分散绿、分散紫等颜色。

按分子结构,分散染料可分为偶氮型、蒽醌型和杂环型三类:偶氮型色谱较齐全,有黄、橙、红、紫、蓝等各种色泽,可按一般偶氮染料合成方法生产,工艺相对简单;蒽醌型具有红、紫、蓝等色,杂环型为近期发展起来的一类染料,色彩鲜艳;蒽醌型及杂环型分散染料的生产工艺相对复杂。

按应用性能,分散染料可分为常规染料及高牢度染料、超耐碱染料等高性能染料。

2、全球染料行业发展状况

全球染料工业的发展与纺织纤维工业的发展是密不可分的。近年来,随着世界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102

纺织纤维工业以及印染工业的发展,全球的染料行业保持平稳的增长趋势。世界各国的染料公司为了提高自身市场竞争力,都在不断调整发展策略。当前全球染料工业发展的状况大致有以下几个特点:

(1)世界染料格局重新调整,染料工业向亚洲集中

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使得跨国公司之间不断进行并购重组以重新配置资源。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世界染料史上发生了规模最大和范围最广的一次变革,改革过后,西欧染料行业由6家体制变为3家体制,染料生产更集中。2000年后,为了降低人工成本和环保投入,欧洲各大染料制造企业及其他染料公司将产能大规模向亚洲转移,促进了亚洲染料工业的发展。随着汽巴精化公司染料和纺织助剂业务被亨斯迈收购,德司达被浙江龙盛收购,科莱恩染料被昂高收购,以及西欧和日本染料企业在世界各地特别是东南亚国家建立染料合资和独资企业,全球染料工业格局得到重新调整,逐步向亚洲国家集中,我国染料工业获得迅猛发展。同时,亚洲各国染料公司之间的竞争逐渐开始显现,主要集中在中国、印度等国家。

市场竞争迫使国际上主要染料公司开始改变经营策略,在生产和营销结构上进行分化重组:营销方面,产品系列向高档化发展,以适应市场的变化;生产方面,由独立从事染料的化学合成,转变为主要依靠进口中国、印度两国的染料粗品或染料的滤饼来加工生产高附加值染料产品,或直接采购两国OEM厂商的染料产品,然后贴牌销售

(2)绿色纺织品成基本要求,绿色环保是发展趋势

工业的迅猛发展也带来了不容小觑的环境问题。近年来,人们环保意识日益增强,环保政策要求日益提高,绿色纺织品已成为国际纺织品贸易的基本要求。

当前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严格的标准,例如中国颁布了《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国际纺织品生态研究和检验协会在每年初颁布的OEKO-TEX?Standard100新版本,对纱线、纤维以及各类纺织品的有害物质含量规定了限度,欧盟颁布的REACH法规要求建立统一的化学品监控管理体系,对化学产品及其下游的纺织、轻工、制药等产品进行更严格的管理控制。

2018年全球染料行业应用领域及发展趋势分析,中国报告网,2018-03-28。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103

另外还有有害化学品零排放组织(ZDHC)、蓝标认证(Bluesign)、美国服装和鞋类协会(AAFA)、服装及鞋袜国际管理工作组(AFIRMGROUP)等发布和更新的各种限用物质清单,无不涉及到染料中有毒有害的产品以及相关助剂产品,都对涉及人身安全与健康的染颜料产品进行了规范和限制

。这一方面提高了新纺织品及染料的研制成本,另一方面也将促进染料产品向绿色环保的方向转变。而无法在技术上实现产品绿色环保化、无法在环境治理上进行大额投入的染料企业,必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淘汰。

(3)中高端染料的研发将是染料行业重要发展方向

随着世界经济的持续增长,消费者的购买力不断增强,消费者对纺织品的需求呈现追求个性化、舒适化、品牌化以及功能化的趋势。与此同时,纺织服装行业迎合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逐步进行产业升级,推出各种新型纤维和混纺面料产品。相应的,许多早期研制的常规染料因染色牢度、匀染性等性能无法满足新的市场需求而被淘汰,市场亟待中高端染料产品的研发与生产。近年来,国内印染企业使用的具有差异化、满足中高端纺织品需求的中高端染料产品,主要还是依赖于传统国际染料企业。然而随着国际染料企业的相对竞争力逐渐下降,中高端染料市场开始出现空白;同时,消费者对于耐水洗及高环保标准的产品需求不断增长,国内下游企业对于中高端染料需求的进一步提升将刺激我国染料行业转型升级,中高端染料的研发与生产将是染料行业发展重点。

3、国内染料行业发展状况

(1)我国染料行业发展历程及行业现状

中国的纺织染料制造业是伴随着下游纺织印染工业的发展而不断成长的。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染料工业已有一定规模,年产量达5,200吨,产品以硫化染料为主,还有少量的酸性染料和直接染料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我国纺织工业的快速发展,染料工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全国染料产量方面,2016年产量为92.8万吨,2017年产量为99.0万吨,2018年产量为81.2万吨,2019年产量为79.0万吨,2020年产量为76.9万吨,2021年产

“合法合规中持续发展,彰显染料大国的‘中国梦’风范”,《中国化工信息周刊》公众号,2018-04-26。

“染料:正在向世界强国迈进”,《中国化工报》第7836期,2019年4月24日,第8版。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104

量为85.6万吨。2018年至2020年,我国染料产量呈下滑的趋势,主要原因在于2018年我国进入环保政策的密集落地期,伴随多项环保法律及政策的落实,各地政府对相关区域内的染料制造企业进行了集中整改,不少环保设施不达标的染料生产企业被限产甚至停产,导致染料制造业的整体开工率及产量有一定程度的下降。2021年,我国染料产量开始回升,且超过2018年的染料产量。

2018年至2021年,染料工业总产值分别为687.5亿元、709.8亿元、670.5亿元和699.3亿元,销售收入分别为681.5亿元、688.3亿元、609亿元和和641.5亿元

我国染料行业绩效不断提升。虽然国内部分染料中小企业在2018、2019年因环保、安全问题停产、限产,导致当年的染料产量有所下降,但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市场供需的变化使染料产品的价格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行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具有环保安全技术优势的企业获得进一步发展空间。2020年,受下游印染行业不景气影响,染料行业的总产值及销售收入均有所下滑。

数据来源:中国染料工业协会

(2)分散染料是染料类别中规模最大的品种

我国可生产的染料品种超过1,200个,每年生产的品种有700多个,品种超过100个的有分散染料、活性染料和酸性染料

。2021年,我国染料总产量为85.6万吨,

数据来源:《中国染料工业年鉴》

“产量占全球70%以上,染料发展Get到这些点了吗?”,《中国化工信息周刊》公众号,作者:中国染料工业协会,2019-10-05。

409.1429.3441.0477.7571.8584.8598.5621.0687.5709.8670.5699.3-10%-5%0%5%10%15%20%0100200300400500600700800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10-2021年中国染料工业总产值
工业总产值(亿元)增速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105

其中,分散染料产量占比45.57%,活性染料占比30.51%,分散染料的占比最大。2021年,各类染料产品产量和销量概况如下:

序号产品名称产量(万吨)产量占比销量(万吨)销量占比
1分散染料39.0245.57%41.8349.90%
2活性染料26.1330.51%22.7627.16%
3硫化染料9.5311.12%10.2112.18%
4还原染料4.014.68%3.734.45%
5酸性染料3.123.65%3.063.65%
6其它染料1.862.17%0.931.10%
7冰染染料1.261.47%0.620.74%
8直接染料0.350.41%0.350.42%
9阳离子染料0.270.32%0.260.31%
10碱性染料0.080.09%0.080.09%
合计85.62100.00%83.83100.00%

数据来源:《2021中国染料工业年鉴》

数据来源:中国染料工业协会我国生产的分散染料主要有偶氮类、蒽醌类和杂环类等。其中,偶氮类占比约75%、蒽醌类占比约20%、杂环类约5%

。公司生产的分散染料主要为偶氮类和杂环类,其具有生产周期短、产量大、色谱全等特点。

“2006-2018中国染料产量、染颜料产值及市场竞争格局”,中国产业信息网

35.032.641.438.944.744.743.647.437.733.837.139.020253035404550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10-2021年中国分散染料产量
产量(万吨)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106

(3)全国各省市分散染料出口情况

2021年,我国各省市分散染料出口总量为100,868.11吨,出口总额达71,200.54万美元。我国染料行业区域性特征明显,染料产能主要聚集在江浙沪地区,浙江省、上海市及江苏省为出口排名前三省份,出口数量达94,427.20吨,占比为93.61%;其中浙江省分散染料出口数量80,246.87吨,占比79.56%;出口金额为48,179.44万美元,占比为67.67%,浙江省出口数量和金额占比均较高的原因系浙江省是目前我国乃至世界上最大的染料生产基地,集中了60多家染料生产企业。

单位:吨、万美元

序号省市出口数量占比出口金额占比
1浙江省80,246.8779.56%48,179.4467.67%
2上海市7,538.427.47%8,106.7011.39%
3江苏省6,641.916.58%7,248.4810.18%
4山东省1,755.051.74%1,224.171.72%
5广东省1,636.971.62%1,461.112.05%
6江西省1,270.321.26%2,429.673.41%
7天津市741.740.74%1,439.412.02%
8湖南省309.600.31%206.440.29%
9辽宁省260.110.26%505.740.71%
10安徽省110.600.11%120.940.17%
其他356.520.35%278.440.39%
合计100,868.11100%71,200.54100%

数据来源:《2021中国染料工业年鉴》

(4)世界各区域分散染料的进口情况

作为染料行业的下游产业,印染产业逐渐向东南亚等人力、土地成本较低廉的地区转移,中国与东南亚地区企业间的生产联动及贸易合作得到加强。发行人前五大外销客户位于中国台湾、印度尼西亚以及土耳其等区域。2021年从中国进口分散染料的世界各国和地区中,印度尼西亚、中国台湾以及韩国等东亚、东南亚区域居前列。其中印度尼西亚、中国台湾进口分散染料金额均超过1亿美元;韩国、土耳其、巴基斯坦及越南的进口金额也均超过了4,000万美元。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107

单位:吨、万美元

序号区域进口数量占比进口金额占比
1印度尼西亚15,550.4015.42%10,861.5515.25%
2中国台湾13,188.4313.07%10,790.1715.15%
3韩国12,402.2212.30%6,328.318.89%
4土耳其10,843.6010.75%5,968.658.38%
5巴基斯坦9,531.229.45%4,355.066.12%
6越南7,385.497.32%4,709.526.61%
7埃及4,549.504.51%2,040.322.87%
8巴西3,692.823.66%1,919.992.70%
9孟加拉国3,591.083.56%2,330.193.27%
10泰国3,068.533.04%2,686.373.77%
其他17,064.8316.92%19,210.4126.98%
合计100,868.11100%71,200.54100%

数据来源:《2021中国染料工业年鉴》

(四)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

染料产品主要用于织物染色,其品种丰富、下游应用行业广泛,因而下游需求差异较大,单一企业较难覆盖广泛的染料产品。

染料生产过程中比较重要的技术有催化技术、原染料分析技术、连续硝化技术、定向氯化技术、组合增效技术以及染料后处理加工技术等。其中,催化技术是目前国际上研究和开发最活跃、发展最快的“绿色制造技术”,较大地减少了三废的产生。同时,与国内染料行业配套的装备制造水平也在不断提升,主导品种和重点中间体清洁生产技术装备的大型化、工艺控制自动化等关键设备已成功应用。

目前,我国染料行业的生产与销售以常规品为主,相对缺乏中高端定制化产品,在染料新产品、新技术和应用上与发达国家染料企业仍然存在差距,主要体现在:

(1)染料基础性研发能力较弱。目前我国新品种染料以仿制国外染料为主,自主开发的全新工艺、全新结构的染料产品较少。

(2)染料商品化技术落后,后加工处理技术不高。一方面后处理设备相对落后,另一方面后处理工艺也不够先进,造成染料产品各项质量指标稳定性差,染料产品的发色、上色和应用过程中的性能与国外产品有一定差距。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108

(3)我国染料产业仍处于从粗放型生产向集约化生产的转型之中。目前,我国染料制造业在染料生产能源投入、“三废”控制、自动化程度等方面仍与发达国家存在一定差距。

(五)进入行业的主要壁垒

1、技术和人才壁垒

染料属于精细化工领域,生产涉及的工艺复杂,尤其是染料的后处理工艺,对技术水平的要求较高,使用不同技术的公司在生产效率与产品质量上存在较大差异。此外,染料品种众多,需求更新快,需要不断根据下游的行业需求来及时调整和更新产品品种,要求企业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新技术、新品种储备。染料技术研发主要集中在产品新品种选择、化学反应工艺路径选择、催化剂选取以及温度、压力、时间等工艺过程控制方面,不同的研发路径和工艺选择对产品成本、纯度、质量和后续扩展等的差异较大。只有具备核心技术能力的企业才能在行业中脱颖而出,获得丰厚利润。同时,技术和人才密不可分,专业技术人员除了需要具备专业的学术背景,还需要多年研发和生产的实践积累经验,企业是否拥有掌握上述相关技术以及持续研发能力的人才,也是企业成功参与行业竞争的主要因素之一。

2、环保壁垒

染料行业属于污染行业,染料的生产以苯、萘等石油化工及煤化工产品为基础原料,并经历多个苯系、萘系中间体的生产环节,经过多步骤反应,最终得到产成品。在此过程中,产生诸多中间副产物需要加以循环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否则将对环境造成污染。随着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国家在环保方面加强了宏观调控力度,对染料制造企业的“三废”处理能力,尤其是废水的处理能力将是该企业在染料行业内立足乃至发展的重要因素。

我国已出台《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对染料行业企业的环保的批准和管理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和具体的要求,在限制新企业进入的同时,也对行业内的企业提出了挑战。随着国内外对环保的日益重视,在环保政策日益趋严的大环境下,未达到法律法规要求的染料生产企业将无法长期稳定地开展业务,最终退出染料行业。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109

3、市场及客户资源壁垒

与下游优质客户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是企业保持持续竞争优势的关键因素。首先,优质客户通常是下游印染、纺织行业中规模较大的企业,此类企业的供应商准入门槛较高,行业新进入者短期内很难在产品和服务上获得认可;其次,印染企业与染料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后,考虑到印染生产加工过程中工艺、配方稳定性,为避免增加复配的调试成本,印染企业不会轻易更换染料供应商;第三,下游优质客户在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时通常会与其长期合作的供应商提前沟通,要求供应商配合提供新的或更适合的染料,而新进入者难以获得此类业务机会。因此,印染行业特性决定了印染企业会与先行进入市场的供应商形成紧密合作的关系,从而使得客户资源成为进入行业的主要壁垒。

4、资金壁垒

染料行业是一个资金技术密集型行业,对资金有较高的要求,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流动资金的占用量也较大,同时必须具备一定的经营规模才能得到客户的认可。由于生产设备选用考究,对生产环境的要求较高,生产线的新建及维护也都需要投入较大量资金,此外,由于化工行业面临较大环保督查压力,需要定期对技术进行改造升级,并持续投入资金提升环保处理能力,从而为行业准入形成了较高的资金壁垒。

(六)行业未来发展态势

1、行业清洁化生产和循环利用进程加快

得益于规模化发展及关键共性技术的突破,染料行业加大了清洁生产关键技术的开发,中高端新型活性染料的创制、染料废水处理及回收利用新技术开发等一批行业关键技术取得了突破。清洁生产、循环利用以及生产连续化、自动化的技术,普遍受到生产企业的高度重视。染料企业围绕节能减排不断改进生产装备、工艺技术,并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吸收高新技术成果,大力推广染料清洁生产制备技术,减少了废水、COD等污染物的产生。企业经营者逐步树立起全方位的生态、环境和健康理念,加大环保综合治理的投入,自觉主动回收和利用废弃物,从而实现清洁生产和循环利用。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110

2、市场集中度不断提高

随着国家环保政策趋严,染料制造企业的生产环保成本大幅上升,部分中小规模的染料制造企业的经营压力增加,被迫退出了市场竞争。此外,染料产业的转型升级加速了染料企业的优胜劣汰,行业内部分生产粗放、污染严重的落后产能被逐步清理。环保政策的落实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持续推进加速了国内染料制造的资源整合。实力较强的染料制造企业凭借规模、技术、资金等方面的优势获取退出企业遗留的市场份额,进一步促进了国内染料制造业集中度的提升,从而更加有利于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3、产品升级换代加速

在全球市场上,虽然我国染料供应的规模和影响力不断提升,但竞争力主要集中在常规产品上,在差异化、满足中高端纺织品需求的品种的研发和生产以及提供染整应用技术服务和解决方案等方面,与欧美传统大公司仍有一定差距。从染料行业下游的国内印染企业长期发展趋势来看,其将面临客户更高的品质要求、更快的交货期、小批量多品种的印染加工要求,同时节能环保的压力也在变大。因此,印染企业对性价比更高的差异化、中高端染料以及配套应用工艺,都将产生越来越大的需求。这些来自下游的促进因素,都迫使染料企业加快产品创新的步伐。

4、国际合作不断加强

近年来,我国积极推动企业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国际合作不断加强。在当前全球贸易自由化的背景下,我国的纺织行业加速向东南亚转移,跨国经营成为我国染料工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中国染料在发展腾飞过程中,在政策的鼓励下,会有更多有实力的染料企业“走出去”,通过合资、合作、兼并与收购等资本运作,开拓国际市场并推动本土化进程,拓展染料企业的国际发展空间

“产量占全球70%以上,染料发展Get到这些点了吗?”,《中国化工信息周刊》公众号,作者:中国染料工业协会,2019-10-05。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111

(七)行业面临的机遇与风险

1、行业面临的主要机遇

(1)国家政策支持

染料行业是国民经济的传统行业,国家产业政策大力引导染料行业加大技术投入,支持染料行业从粗放型转变为集约型,从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转变为资金与技术密集型产业。近几年国家发布的相关政策包括《战略新兴产业分类(2018)》《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印染行业绿色发展技术指南(2019版)》等。一系列相关的产业政策将显著促进我国染料制造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技术水平,协助传统的染料制造业产业升级和转型。

(2)下游需求旺盛

纺织工业作为我国的一个传统性支柱产业,具有完整的上、中、下游系统,为染料行业提供了较大的市场。

另一方面,电子商务成为拉动纺织服装消费需求的重要引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高加强了消费者的消费意愿,年轻人消费潜力释放,打开了纺织服装的增量市场。同时,生活水平的提高也改变了大众对服装、面料等消费观念的变化,这些都将促使国内市场对染料的需求快速上升以及染料品种结构的优化。

(3)产业集中和竞争方式的转变明显提升了行业盈利水平

近年来,在国家产业政策引导、环保政策趋严以及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大环境下,染料产业结构不断升级。行业内具备资金、技术、产能规模等优势的企业的市场份额不断扩大,而高能耗、低环保投入的落后产能不断被市场淘汰出清,行业集中度不断上升。一方面,行业集中度的提升带来染料行业对下游客户的议价能力增强,盈利空间变大;另一方面,行业集中度的提升,促进行业内竞争从价格竞争向综合品牌、技术、服务、产品和资金等要素的竞争转变,有利于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112

2、行业面临的主要风险

(1)环境保护问题增加生产成本

染料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气、废水、废渣和噪音,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上的污染。随着社会环保意识不断提高,环保标准日益严格,染料企业面临的环保压力也日趋增大。为满足环保的高要求,企业在保证生产质量的同时,需要在“三废”治理方面和新的环保生产工艺研发方面加大投入,这将增加企业的环保治理成本以及研发成本,进而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影响企业的效益水平。

(2)“绿色壁垒”制约染料企业出口

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纷纷建立起了“绿色壁垒”机制,以法令、法规的形式禁止或限制某些对人体有害或对环境造成污染染料产品的进口和使用。如欧盟的REACH法规,将欧盟市场上约3万种化学产品及其下游的纺织、轻工、制药等产品分别纳入注册、评估和许可3个管理监控系统,未纳入该管理系统的产品不能在欧盟市场上销售。“绿色壁垒”将较大地增加纺织化学品和纺织品的出口成本、提高新纺织化学品及新纺织品的创制成本,进而制约我国纺织化学品和纺织品的出口和发展。

(3)产品和技术创新能力有待提高

国际纺织、印染市场对染料的环保、性能、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新纤维不断涌现,客观上要求染料企业加大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发。虽然我国染料行业内企业众多,但产品同质化现象较为严重,面对全球化的竞争,企业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创新能力亟待进一步提高。

(八)行业区域性、周期性和季节性

1、区域性

我国染料行业的区域性比较明显,目前已形成了以浙江、江苏等地为主的生产集群,85%以上的染料、颜料及印染助剂的生产集中在以上地区

。浙江省染料产能约占全国总产能的36.2%,集中了60多家生产企业,浙江是目前我国乃至世界上

“产量占全球70%以上,染料发展Get到这些点了吗?”,《中国化工信息周刊》公众号,来源:《中国化工信息》,作者:中国染料工业协会,2019-10-05。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113

最大的染料生产基地,江苏省产能约为17.88%,两省合计贡献超过一半的总产能

2、周期性

染料行业的发展与其下游纺织印染行业的发展有着较大的相关性,下游纺织印染行业的景气度对公司染料产品的市场需求影响重大。此外,国内外经济发展的周期性变化会对纺织印染行业产生周期性的影响,进而导致国内染料市场需求发生周期性变化,引起染料产品供求关系的变化和市场价格的波动。

3、季节性

染料行业的销售情况随纺织印染企业的需求而变化,季节性不明显,一般而言下半年的销售形势略好于上半年,主要是受到国外圣诞节和国内春节假期纺织品服装消费高峰期的影响。但总体而言,染料产品全年各季节销量变化幅度不大。

(九)上述情况在最近三年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可预见的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规模、行业中的市场地位、品牌竞争力保持稳定,产品研发水平不断提高,竞争优势得到巩固。随着公司进一步发展,预计未来市场地位将进一步确立,同时公司积极通过加强市场拓展、加大研发力度、扩大产能、拓展产品品类等方式补足短板,缩小与行业内竞争对手的差距。

(十)发行人所处行业在产业链中的地位和作用,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系

公司主要产品为分散染料,用于涤纶及其混纺织物的染色。分散染料以其色谱全、牢度高、环保性能强、应用广泛等优势,成为了纺织业主要运用的染料之一。分散染料的上下游产业链如下图所示:

我国染料行业“十三五”回顾及“十四五”展望,《上海染料》第48卷第4期,2020年8月。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114

1、上游行业

染料行业的上游产业覆盖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领域,主要是通过石油成分分离和煤焦化等方式得到生产染料中间体所需的苯及芳烃类化合物和焦油成分。石化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石化行业资源、资金和技术密集,产业关联度高,经济总量大,对促进相关产业升级和拉动经济增长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由于染料用原材料处于整个石油化工产业链中比较下游的位置,且其消耗量占整个石油化工产业产品总产量的比例极小,因此与石油化工行业的关联度相对不高,但整个石油化工行业的健康发展对我国染料工业的持续增长将起到促进作用。

2、下游行业

以纺织物的染色和印花为代表的纺织印染行业是染料应用的主要下游领域,占据染料需求的90%以上

,染料行业与下游纺织印染行业关联度较高。

2000-2015年,我国规模以上印染企业印染布产量从158.7亿米增长至509.5亿米,期间产量年均复合增长率达8.09%。“十二五”以来,社会环保意识的增强以及国家提倡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理念,进一步推动了我国印染行业的转型升级,全行业进入到由高速度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减速增效阶段,并维持了平稳发展态势。2020年,受多重外部因素,我国规模以上印染企业印染布产量为525亿米,同比减少2.34%,2021年印染布产量605.81亿米,同比增长15.39%,产量创近十年最好水

“染料:行业前景可期,龙头优势尽显”,《股市动态分析》,2017年第48期。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115

平,2022年印染布产量为556.22亿米,同比下降8.19%。

数据来源:中国印染行业协会根据国家统计局及中国印染行业协会网站统计数据,2019年度规模以上印染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831.53亿元,同比增加0.83%;2020年度规模以上印染企业主营业务收入2,541.32亿元,同比减少12.15%;2021年度规模以上印染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949.87亿元,同比增长15.06%;2022年度规模以上印染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125.26亿元,同比增长5.95%。

印染布的原料主要为合成纤维。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纺织品制造国,合成纤维的产量在纺织行业持续发展的推动下保持了稳定增长趋势。2020年,我国合成纤维产量为5,633.8万吨,同比增长3.70%,在行业不景气影响下仍然维持了增长。2021年,我国合成纤维产量再创历史新高,产量为6,152.4万吨,同比增长9.21%。2022年,我国合成纤维产量为6,154.9万吨,与上年度基本持平。

509.5533.7524.6490.7537.6525.0605.8556.2-10%-5%0%5%10%15%20%200250300350400450500550600650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15-2022年我国印染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印染布产量
产量(亿米)增速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116

数据来源:同花顺iFind

涤纶是合成纤维产量最大的品种,约占合成纤维产量的90%左右。2021年,我国涤纶产量为5,363万吨,同比增长8.94%。2015-2021年,我国涤纶产量从3,918万吨增长至5,363万吨,期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5.37%,保持了稳定增长的趋势。

数据来源: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

三、行业竞争状况

(一)行业竞争格局

中国是世界上染料及中间体的主要生产大国和重要供应地,染料生产企业数量众多,但经过多年市场竞争及产业结构调整,染料制造企业数量已明显减少,2019

2852.73096.43450.33738.84043.74486.74536.34480.74562.75432.75633.86152.46154.9-5%0%5%10%15%20%2000250030003500400045005000550060006500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10-2022年我国合成纤维产量
产量(万吨)增速

3918.0

3959.0

3934.0

4015.0

4751.0

4923.0

5363.0

-5%0%5%10%

15%

20%

2,0002,5003,0003,5004,0004,5005,0005,5006,000

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

2015-2021年我国涤纶产量

3918.03959.03934.04015.04751.04923.05363.0-5%0%5%10%15%20%2,0002,5003,0003,5004,0004,5005,0005,5006,000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15-2021年我国涤纶产量
产量(万吨)增速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117

年底,全国染料生产企业约有450家

。近年来,行业内靠前的企业凭借规模优势,染料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行业格局进一步优化。染料主要产区方面,浙江、江苏、内蒙古、山东等地是我国的染料生产主要集中地,浙江省染料产能约占全国总产能的36.2%,集中了60多家生产企业,浙江省是目前我国乃至世界上最大的染料生产基地,江苏省产能约为17.88%,两省合计贡献了一半左右的总产能,紧随其后的是内蒙古自治区和山东省,合计贡献近15%的总产能

。中国是染料生产大国,2021年我国染料生产量达到85.6万吨,其中染料出口为27.6吨,出口占总产量的比例为36.1%

。在染料行业结构调整的进程中,行业落后产能不断淘汰,产能过剩有所缓解,供需关系逐步改善。

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引导、市场需求的变化,染料行业逐步从传统的粗放型产业,向集约化的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转变。行业利润向优质企业集中的趋势日益明显,同时随着消费升级,行业内对高品质、环保安全的中高端产品的需求不断深化,未来该类生产企业将获得较好的利润。

(二)公司市场地位

公司主要从事分散染料及其滤饼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以中高端分散染料为主,主要用于涤纶及其混纺织物的染色和印花。公司专注于中高端分散染料市场,可根据市场及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提供高水洗系列、特色系列、常规系列等多个系列上百种分散染料产品。

根据中国染料工业协会的统计,2019-2021年公司在全国分散染料行业排名中均位列前十名。

国内分散染料市场集中度高,竞争较为激烈。行业中的主要企业中,一部分企业主要生产常规中低端分散染料,其产量大,凭借规模优势、产业链经营等方式具备较强竞争力;以发行人为代表的另一部分企业基于分散染料品种多、下游客户需求多样的特点,专注部分细分领域的中高端产品,与其他大型染料制造企业形成错

我国染料行业“十三五”回顾及“十四五”展望,《上海染料》第48卷第4期,2020年8月。

我国染料行业“十三五”回顾及“十四五”展望,《上海染料》第48卷第4期,2020年8月。

2021年全国染颜料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中国染料工业协会,《2021中国染料工业年鉴》。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118

位竞争。

常规的中低端染料市场需求量大但同质化现象严重,染料制造企业主要靠价格竞争争夺市场。多年来我国中高端分散染料市场被亨斯迈集团、德司达等国际企业占据,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公司的中高端分散染料产品具备环保、高牢度、色谱齐全的优势,能够满足客户的多样性需求,已经能够与国际先进企业竞争。

(三)行业内主要企业

1、浙江龙盛(600352)

浙江龙盛于2003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化工业务主要产品系列有分散染料、活性染料、酸性染料、阳离子染料、中间体等,拥有“龙盛”,“科华素”等品牌。浙江龙盛2021年实现染料产量22.76万吨,染料收入88.36亿元,是目前国内最大的染料制造企业。

德司达(DyStar)由拜耳、赫斯特和巴斯夫的纺织染料部门在1995年和1999年两次合并而成,2012年浙江龙盛成为其控股股东,在经营上和浙江龙盛相对独立,主要产品系列有分散染料、活性染料、酸性染料、还原染料、纺织助剂等。

2、闰土股份(002440)

闰土股份于2010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主要产品系列有分散染料、活性染料、中间体、保险粉等。2021年,闰土股份实现染料产量14.52万吨,染料收入

35.87亿元。

3、吉华集团(603980)

吉华集团于2017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主要从事染料、中间体及其他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吉华集团2021年实现染料产量7.22万吨,染料及中间体收入19.54亿元。

4、安诺其(300067)

安诺其于2010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主要从事新型纺织染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安诺其2021年实现染料产量3.04万吨,染料收入

9.20亿元。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119

5、福莱蒽特(605566)

福莱蒽特于2021年10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主要从事分散染料及其滤饼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福莱蒽特2021年实现染料产量2.42万吨,染料收入8.66亿元。

6、浙江博澳

浙江博澳成立于2006年9月,主要从事纺织染料、染料中间体及原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浙江博澳2020年实现染料产量4.64万吨,染料(含中间体)收入14.79亿元。

7、亨斯迈集团(HUNTSMAN)

亨斯迈(HUNTSMAN)为美国著名化工企业,从瑞士汽巴精化公司收购了染料和纺织助剂业务,主要产品系列有分散染料、活性染料、酸性染料、毛用染料及各类前处理,染色印花及后整理助剂等。

8、昂高(Archroma)

昂高(Archroma)为美国私人投资公司SKCapitalPartners旗下的纺织特种化学品公司,主要产品系列有分散染料、活性染料、酸性染料、硫化染料及各类前处理,染色印花,后整理助剂及乳剂产品等。

(四)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经营情况、市场地位、技术实力、核心竞争力等方面比较情况

1、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择依据及相关业务可比程度

公司主要从事分散染料及其滤饼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分散染料、滤饼以及染料中间体。上述亨斯迈集团、昂高等国际龙头企业的销售规模大、业务覆盖更为广泛,与公司缺少可比性。综合考虑产品结构、应用用途、信息公开程度等方面因素,发行人在分散染料行业中选取可获取公开数据的企业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具体包括浙江龙盛、闰土股份、吉华集团、安诺其、福莱蒽特和浙江博澳。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120

2、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经营情况

(1)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经营规模

公司主要竞争对手2021年度的染料产品的生产规模如下表所示:

企业名称产量(万吨)销售收入(万元)
浙江龙盛(600352)22.76883,568.79
闰土股份(002440)14.52358,731.99
吉华集团(603980)7.22195,445.79
安诺其(300067)3.0492,066.32
福莱蒽特(605566)2.4286,598.67
浙江博澳4.64(2020年度)129,760.64(2020年度)
发行人0.9055,556.71

注:1、可比公司产量及销售收入数据取自各公司2021年度报告2、吉华集团年度报告中年产量数据以其染料产量为统计口径,年销售收入以其染料及中间体收入为统计口径。3、浙江博澳暂未上市,未公开披露其2021年度产量及销售收入情况,数据取自其招股说明书中2020年度数据。

(2)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下游客户

主要竞争对手中,浙江龙盛、闰土股份、吉华集团、安诺其未在其2021年年报中披露下游客户的具体情况。

根据福莱蒽特《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江苏德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绍兴上虞精联贸易有限公司、HUNTSMAN INTERNATIONAL LLC、苏州秀瑞化工有限公司、上海雅运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其前五名客户。

根据浙江博澳《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积累了大量稳定的客户资源,其中包括盛虹集团、三元控股、航民股份、三联印染及圣山集团等大型印染厂商,以及德司达、昂高集团、亨斯迈、闰土股份、安诺其等大型染料厂商”。

根据上述竞争对手公开披露的信息及对发行人主要客户的访谈记录,公司竞争对手的下游客户主要为行业内的各类印染企业以及染料制造企业。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121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市场地位、技术实力、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及指标等方面的比较情况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市场地位、技术实力、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及指标等方面的比较情况如下所示:

公司名称市场地位技术实力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及指标
2021年研发费用占比利数量2021年主营业务毛利率2021年染料业务收入(亿元)
浙江龙盛公司通过整合龙盛和德司达各自的技术、服务、品牌、渠道、产能、成本和技术创新能力等优势,公司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纺织用化学品生产服务商,全球拥有年产30万吨染料产能和年产约10万吨助剂产能,在全球市场中列居首位。3.92%未披露38.31%127.59
闰土股份公司染料年总产能近23万吨,其中分散染料产能11万吨,活性染料产能10万吨,其他染料产能近2万吨,产品销售市场占有率继续稳居国内染料市场份额前二位。4.48%22225.68%35.87
吉华集团公司拥有分散染料产能7万吨,分散染料产量在行业内排名第三。4.79%100余项19.82%19.54
安诺其公司一直致力于中高端差异化染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在超细纤维用分散染料、高水洗分散染料、环保型分散染料、活性印花染料、低温活性染料、超微环保液体分散染料、数码墨水专用染料,以及多纤维混纺用染料等细分市场占据领先地位。4.22%10527.34%9.21
福莱蒽特公司凭借其优秀的研发能力,开发了产品质量稳定、色谱齐全、符合环保标准及具有高水洗、高日晒牢度等多个高牢度指标的分散染料,在高端分散染料的细分市场中占据了主导地位。3.64%4026.22%11.68
浙江博澳公司生产规模排名染料行业前列,在蒽醌类染料和生态型胶状体染料方面具有领先的市场地位。-1130.67%-
发行人根据中国染料工业协会的统计,2019-2021年公司在全国分散染料行业排名中均位列前十名。4.01%2530.89%5.56

由上表可知,公司在经营规模、研发投入、发明专利数量等方面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尚存在一定差距;但报告期内,公司形成了优质客户群体,成为中高端分散染料市场的重要参与者,综合毛利率水平亦与可比公司基本持平。

(五)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技术优势

公司一直将技术创新作为业务发展的持续动力,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截至本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122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拥有25项发明专利,公司的“染料及中间体加氢还原研究开发中心”被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高性能分散染料及标准化产品”项目荣获科技部国家火炬计划项目证书,“涤纶超细纤维高水洗牢度KXF系列分散染料”获得浙江省科学技术三等奖,“高水洗牢度系列分散染料”及“苯并三唑类紫外吸收剂UV-P”登记为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公司应用自主研发催化体系,实现了芳香烃中间体制备烷基化的高选择性,有效降低了副产物的产生,提高了产品的纯度和产量;将溶剂反应技术应用到中间体和滤饼的生产中,实现了连续化重氮及偶合,使滤饼收率大幅提升,同时降低废酸产生量;在硝化反应方面,公司采用连续流硝化反应技术,改变了硝化生产行业的高风险、低效率的技术现状,通过创新工艺反应,较好的提高了工艺、装备等方面的技术优势,实现了硝化生产的本质安全,单位体积生产装置的产能成倍增加;在组合增效技术方面,公司一方面采用颜色的复配技术,达到协同增效的目的,实现染料的牢度和上染性能的双重保障,另一方面通过染料助剂的复配使用,实现印染性能的提升和下游印染“绿色生产”的目标。

此外,公司还与行业内研发实力较强的高等院校建立了紧密的技术合作关系,通过与外部单位的优势互补,进一步加强公司的持续研发能力。

2、客户服务优势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应用实验室积累了丰富的配方数据库及经验数据,拥有一批多年从事分散染料研究、生产和销售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具有丰富的分散染料制造经验。公司可生产的分散染料涵盖高水洗系列、特色系列、常规系列等多个系列上百种分散染料产品,对于分散染料众多细分市场,公司均有对应性能要求和加工工艺要求的系列产品,能够满足客户小批量、多层次、多样性及个性化需求。

为了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公司在客户集聚区如江苏、浙江、福建及广东等地由业务员直接“一对一”服务终端厂家和贸易商客户,并在主要销售区域配备技术支持人员驻场服务。现场服务团队可及时根据客户反馈,指导客户产品应用,帮助客户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难题,提高染色一次成功率,增强客户的黏性,提高客户满意度。同时,现场服务团队及时向公司研发、生产团队反馈客户需求及市场的变化,有助于公司及时掌握市场信息、最新产品信息,便于公司及时调整产品生产计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123

划,及时研发并生产客户所需要的产品,快速响应印染客户对分散染料不同颜色、不同性能的个性化需求,并可协助客户提高反应速度、降低试验成本,与下游终端印染行业客户建立了良性互动。印染企业与染料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后,考虑到印染生产加工过程中工艺、配方稳定性,为避免增加复配的调试成本,印染企业不会轻易更换染料供应商。

3、清洁生产优势

近年来,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日益增强,国家环保政策要求日益提高,一些环保不达标染料企业先后被环保部门勒令停产整顿或关闭。环保问题已成为制约染料企业发展的关键性因素之一。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各级员工环保意识的培养,持续保持在环保方面的大力投入。公司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提高反应转化率,降低“三废”的产生,同时投资1,271.64万元建成环保车间对生产废水进行集中处理,并积极开展染料母液水资源化利用的技术研究,污水治理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公司将本行业及下游纺织行业生态环保国际最高标准作为日常执行准则,相应环境管理体系符合IS014001:2004、GB/T24001-2016/IS014001:2015标准;公司已加入Bluesign认证体系,成为该体系的合作成员之一,且公司共有110种产品获得Bluesign认证;公司还获得ZDHC联盟

的认可,正式成为该组织的贡献者之一,并被评为2016年“CNTAC-ZDH供应链化学品管理创新2020行动ZDHC网关化学品模块先锋试点企业”称号,系国内少有的获得ZDHC联盟认可的染料生产企业之一。

因此,公司的生产经营并未因环保政策趋严而受到不利影响。公司可以满足国内外各方面的环保要求,保持生产的稳定、连续,为公司开拓国内外市场、维护老客户、快速响应市场需求提供了稳定保障,提高了公司的竞争力。

4、区位优势

我国染料生产较为集中,公司所在地浙江省是我国乃至世界上最大的染料生产基地,其产能占全国总产能的36.20%左右

,浙江省内染料生产形成了强大的规模

有害化学物质零排放联盟(Zero Discharge of Hazardous Chemicals)。

我国染料行业“十三五”回顾及“十四五”展望,《上海染料》第48卷第4期,2020年8月.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124

效应,区内企业相互促进提升,并带动了染料相关的原辅料、物流等配套产业的发展,形成了区域产业聚集的效应;同时浙江省及毗邻的江苏省、福建省均为我国主要的纺织品产区和印染布的生产基地。公司的区位优势有利于公司更加准确地把握市场环境,就近实现销售和提供后续服务,降低公司运输成本,加快产品、原材料的周转速度。

5、产品质量及品牌优势

公司严格按照我国染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定的相关产品标准进行产品生产,并且已经通过了相关的质量体系认证。一方面,公司在原料入库、生产过程、产品入库等整个产品生产环节设置了严格的质量控制点;另一方面,公司通过定期质量例会的形式,将持续提高产品质量纳入公司的正常管理体系。此外,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售后服务网络体系,并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使得公司能够快速的为客户提供售后服务。公司以优质产品为依托,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和完善,公司品牌、产品品牌和应用技术服务已经得到客户的广泛认可,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六)发行人的竞争劣势

1、资本制约,融资渠道单一

化工行业不仅是技术密集型的产业,也是资本密集型的产业,大量专业设备需要进口,建设新厂房、购置设备以扩大产能均需要投入大额资金。同时,部分上游原材料生产厂家少,采购时供应商给予的账期较短或需预付货款,日常运营也会占用公司较多的流动资金。

现阶段,公司发展主要依赖自身经营积累和银行贷款,融资渠道相对单一,资本实力不足已经成为制约公司发展的瓶颈。

2、产能规模较小,业务规模优势不足

成立至今,公司始终专注于分散染料市场,通过研发满足下游客户个性化、多样化需求的产品,在国内中高端分散染料市场始终保持较强竞争力。但公司产能规模较小,分散染料产能仅为1万吨/年。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125

随着国内外市场的不断发展,下游客户对中高端分散染料的需求不断增加,公司在手订单持续增长、客户群体持续扩大,产能相对不足已成为公司扩大业务规模的重要瓶颈。仅仅依靠自有资金,难以扩大产能,阻碍了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如果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将极大降低产能不足对公司发展造成的不利影响,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壮大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四、主要产品生产销售及原材料采购情况

(一)发行人的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1、主要产品产能、产量、销量

公司分散染料商品的产能、产量及销量情况如下:

单位:吨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产能10,000.0010,000.0010,000.00
产量8,946.248,983.238,036.88
销量8,625.068,601.887,508.71
其中:自产产品销量8,514.397,853.167,349.78
产能利用率89.46%89.83%80.37%
自产产品产销率95.17%87.42%91.45%

公司分散染料的批复产能为10,000吨,报告期内,公司分散染料的产能利用率持续在80%以上。由于分散染料系将原染料(滤饼)按照1:1至1:3的比例配比助剂、扩散剂等研磨加工制成商品染料,滤饼的产销量也是影响染料产能的因素。公司生产的滤饼大部分自用于生产分散染料,亦有部分对外销售,报告期各期,公司对外销售滤饼分别为315.14吨、479.00吨和407.44吨,上述对外销售的滤饼亦占用了公司的染料商品产能。

2020年度,公司产能利用率下降主要系在外部因素影响下年初停产所致。2021年度,染料市场需求增长,公司生产规模扩大,产能利用率有所提高。2022年度,发行人产能利用率保持稳定。

报告期各期,公司自产产品产销率均超过85%,自产产品产销率相对较高。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126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1)按产品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分散染料47,228.4788.31%47,835.9286.10%46,035.0490.22%
其中:高牢度系列16,912.5831.62%20,066.0636.12%17,576.1634.44%
特色系列10,808.0720.21%8,379.0415.08%8,828.9317.30%
常规系列19,507.8236.48%19,390.8234.90%19,629.9538.47%
滤饼6,200.3011.59%6,992.8012.59%4,866.749.54%
染料中间体53.100.10%727.991.31%126.000.25%
合计53,481.86100.00%55,556.71100.00%51,027.77100.00%

(2)按季节性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季节划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季度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一季度13,021.4924.35%14,602.6426.28%13,416.0626.29%
二季度14,714.3027.51%15,179.5827.32%11,907.9423.34%
三季度11,500.8321.50%12,009.1921.62%12,798.3825.08%
四季度14,245.2426.64%13,765.3024.78%12,905.3925.29%
合计53,481.86100.00%55,556.71100.00%51,027.77100.00%

(3)按销售区域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划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浙江20,343.8338.04%17,591.4031.66%17,002.9033.32%
江苏8,452.0815.80%7,574.2613.63%7,243.6214.20%
福建3,004.815.62%5,258.509.47%5,315.4710.42%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127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上海2,709.205.07%4,097.897.38%4,730.909.27%
国内其他3,952.347.39%3,998.327.20%2,615.915.13%
境内销售38,462.2671.92%38,520.3769.34%36,908.8072.33%
境外销售15,019.6128.08%17,036.3430.66%14,118.9827.67%
合计53,481.86100.00%55,556.71100.00%51,027.77100.00%

(4)按客户性质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按客户性质可分为生产型客户和贸易型客户,不同类型客户的主营业务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类型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生产型客户31,123.2758.19%33,304.4659.95%27,195.4853.30%
贸易型客户22,358.5941.81%22,252.2540.05%23,832.3046.70%
合计53,481.86100.00%55,556.71100.00%51,027.77100.00%

3、主要产品平均售价变化情况

公司产品主要为分散染料、滤饼,报告期内平均售价变化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

产品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平均售价变动率平均售价变动率平均售价变动率
分散染料5.49-1.26%5.56-9.30%6.13-20.60%
其中:高牢度系列6.49-1.67%6.60-11.53%7.46-11.92%
特色系列8.00-0.37%8.03-15.38%9.49-30.37%
常规系列4.20-2.10%4.29-7.74%4.65-14.21%
滤饼15.224.25%14.60-5.44%15.44-11.11%

2019年3月21日,江苏盐城响水化工园区发生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2019年4月4日,盐城市政府宣布彻底关闭响水化工园区,园区内关闭的企业中,染料及染料中间体企业十余家,涉及分散染料产能9.5万吨,在全国产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128

能中的占比约18%,分散染料中间体间苯二胺产能1.7万吨,全国产能占比18.5%

。响水化工园区的关闭以及后续化工行业整顿和环保安全政策加码,导致染料及染料中间体供应大幅收缩,带动染料价格上涨,受此推动,2019年度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大幅提高。2020年度和2021年度,分散染料及滤饼价格有所下降,主要系1)江苏响水“3.21”爆炸事故对公司产品市场需求的影响逐渐减弱和纺织服装的终端需求下降;2)行业内染料供给量增加,导致市场价格下降。2022年度,分散染料价格较上年度略有下降,主要系下游印染行业不景气影响市场需求所致,滤饼价格较上年度上涨4.25%,主要系产品结构变化所致。

4、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份客户名称客户类型销售金额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2022年度亨斯迈集团生产型客户5,901.0111.03%
SETAS KIMYA SANAYI A.S.生产型客户2,309.224.32%
CHUNG WAN CORP.,LTD贸易型客户1,664.133.11%
余姚市常益染料经营部贸易型客户1,652.593.09%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型客户1,605.893.00%
合计13,132.8524.56%
2021年度亨斯迈集团生产型客户8,617.2015.51%
华宝集团生产型客户2,610.284.70%
RIITS TRADING CO.,LTD贸易型客户2,179.003.92%
SETAS KIMYA SANAYI A.S.生产型客户2,127.633.83%
江苏新凯盛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型客户2,051.373.69%
合计17,585.4731.65%
2020年度亨斯迈集团生产型客户6,618.1812.97%
华宝集团生产型客户2,620.555.14%
SETAS KIMYA SANAYI A.S.生产型客户2,037.473.99%
上海韬染实业有限公司贸易型客户1,816.503.56%
余姚市常益染料经营部贸易型客户1,638.933.21%

化工园的大规模整顿,对行业到底影响几何?,来源:涂料经,2019-05-28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129

年份客户名称客户类型销售金额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合计14,731.6428.87%

注:上表中销售金额已将受同一方控制或共同控制的销售客户合并计算。亨斯迈集团项下包括HUNTSMAN INTERNATIONAL LLC、HUNTSMAN ADVANCED MATERIALS(HK)LTD、PT HUNTSMANINDONESIA、HUNTSMAN INTERNATIONAL DE MEXICO、HUNTSMAN TEXTILE EFFECTS (GERMANY)GMBH、亨斯迈纺织染化(青岛)有限公司、亨斯迈化工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上述公司均为亨斯迈下属企业;华宝集团项下包括石狮市新华宝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和石狮市华宝漂染织造有限公司;江苏新凯盛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包括江苏新凯盛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苏新凯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航民股份项下包括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和杭州航民达美染整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销售比例超过50%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客户中不占权益亦无关联关系。

5、发行人与亨斯迈集团的业务合作情况

发行人与亨斯迈集团在产品生产、销售、技术等多方面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合作内容包括托拉司产品合作和其他染料、滤饼的销售,其他染料、滤饼的合作方式为正常的购销业务。

(1)亨斯迈集团的基本情况

亨斯迈集团(Huntsman Corporation)是一家全球化经营的跨国企业,专注于生产和销售精细化学品和特种化学品。亨斯迈集团于2005年在纽交所上市,代码为HUN。根据公开资料,亨斯迈集团在约30个国家设立了70多个制造、研发和运营机构,同时拥有四个事业部,共雇佣约9,000名员工。亨斯迈集团生产较为广泛的化工产品,染料业务仅是其主营业务的一部分。亨斯迈集团2021年营业收入为84.53亿美元,其中,与发行人行业相关的纺织染化业务收入为7.83亿美元,占比9.26%。

亨斯迈集团公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地址/Principal office address10003 Woodloch Forest Drive The Woodlands,Texas
主要股东(截至2022年5月17日)第一大股东为The Vanguard Group,持股比例9.62%;第二大股东为BlackRock, Inc.,持股比例6.02%;公开资料未披露其实际控制人情况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130

(2021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1.04亿美元 ? 总资产:93.92亿美元 ? 股东权益:45.59亿美元
主要产品? 功能产品事业部:胺类、马来酸酐和碳酸酯 ? 先进材料事业部:特种环氧树脂、丙烯酸树脂和聚氨酯基聚合树脂体系以及胶粘剂产品 ? 纺织染化事业部:染料、化学品及数码印花墨水

数据来源:亨斯迈集团官方网站及2021年度报告、Wind金融终端。亨斯迈集团于2022年8月9日宣布拟将其纺织染化事业部出售给SK CapitalPartners旗下的昂高(Archroma),昂高是色彩及特种化学品领域的全球性企业,致力于世界级质量的印染解决方案。公开资料显示,昂高前身可追溯至1885年成立的瑞士山德士(Sandoz)公司。1995年,瑞士山德士公司的纺织化学品和专用化学品部门独立出来,成立新的公司科莱恩(Clariant);2013年,美国SK Capital Partners收购科莱恩的纺织、造纸、乳液三部门组成新的公司昂高(Archroma);2014年,昂高收购德国多闻(M. Dohmen)公司49%的股份;2015年,昂高收购德国巴斯夫(BASF)公司的全球纺织化学品业务。昂高的总部设在瑞士,拥有约3,000名员工,在全球35个国家开展业务,通过其三大业务部门,即纺织特种化学品、造纸解决方案和乳液产品业务部门,提供专业性能以及色彩解决方案。该交易的总价值约为

7.18亿美元。双方于2023年2月28日完成交易,未来还需要进一步办理各项交割事宜。

(2)与亨斯迈集团的合作历史及托拉司产品合作背景

亨斯迈集团是全球领先的纺织工业染料及化学制品供应商,与发行人自2010年始就已实现规模化销售,至今已有十余年的合作历史。双方通过展会认识,最开始发行人向亨斯迈集团位于青岛的生产基地销售滤饼及商品染料,业务量逐步增加,后亨斯迈青岛工厂关闭,发行人将相关产品销售给亨斯迈集团委托的后处理加工厂,亦零星代工生产一些专利产品。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历史,双方于2018年签订目前的《合作协议》及附属协议,亨斯迈集团与发行人共享其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卓越的市场营销以及全球销售网络,发行人以其卓越的制造、生产能力以及原材料供应一体化优势,与亨斯迈集团共同开发高水洗分散染料市场,最终达到双方共享技术以及优质客户资源,并拓展各自在中国乃至世界各地销售市场的双赢目的。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131

亨斯迈集团持有分散蓝380和分散紫107(以下简称“两种专利滤饼”)的发明专利,该两种专利产品是生产托拉司黑WW-KSNGR、托拉司超级黑W、托拉司黑W-S、托拉司深蓝WW-GSN、托拉司紫WW-2RS、托拉司深蓝WW-GSN-GRAN和托拉司黑WW-KSN-150%(以下统称“托拉司产品”)等分散染料产品的原料之一。

(3)专利授权

2018年7月,亨斯迈集团下属公司亨斯迈先进材料(瑞士)有限公司与发行人签订《技术许可协议》,授予发行人一项单一的、不可转让的、不可再许可的、且应付许可费的知识产权许可,许可发行人仅于以下方面使用亨斯迈瑞士染料技术:

1)将许可产品出售给亨斯迈集团;2)发行人制造许可产品并仅在中国(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市场营销、出售及使用该等许可产品。该许可在中国是排他许可,万丰股份在该许可下为亨斯迈染料技术在中国的唯一被许可人。根据《技术许可协议》,授权内容包括两项发明专利的使用权及相关技术信息包,协议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期限届满自动顺延连续十二个月,直至该协议终止。《技术许可协议》作为《合作协议》的附件,系托拉司业务合作协议的一部分。

亨斯迈瑞士授权发行人使用的两项发明专利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名称及专利号对应专利产品专利申请日专利权人
1(ZL02804702.8)分散蓝3802002-01-29亨斯迈先进材料(瑞士)有限公司
2(ZL200380102950.5)分散紫1072003-11-04

根据双方签署的《技术许可协议》及补充协议,发行人应就约定的技术许可向亨斯迈瑞士支付技术许可费,2019至2022年每年的技术许可费为50万美元。

(4)托拉司业务合作模式

根据发行人与亨斯迈集团2018年7月签订的《合作协议》、《分销协议》及后续签订的补充协议(以下统称“合作协议”),双方的业务合作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开始,合作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期限届满经双方同意可自动顺延连续12个月直至协议被终止。目前,上述协议的有效期已根据约定自动顺延至2023年末。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132

双方合作产品、生产主体、合作模式、利润共享方式如下:

合作产品生产主体合作模式利润共享方式
分散蓝380滤饼和分散紫107滤饼发行人发行人使用亨斯迈瑞士授权的专利技术生产分散蓝380滤饼和分散紫107滤饼,并用于生产托拉司产品,或以成本价销售给亨斯迈集团,由其生产托拉司产品。两种专利滤饼不可直接对外销售
托拉司黑WW-KSN GR、托拉司超级黑W、托拉司黑W-S和托拉司深蓝WW-GSN发行人根据《合作协议》,发行人只能在中国地区进行销售,亨斯迈集团继续负责其在中国地区存量客户以及其他地区客户的销售服务。双方在中国地区销售托拉司产品的,按销售利润的50%向对方支付销售支持费。 亨斯迈集团在中国地区以外区域销售托拉司产品,按销售利润的40%向发行人支付销售支持费
托拉司紫WW-2RS、托拉司深蓝WW-GSN-GRAN和托拉司黑WW-KSN-150%亨斯迈集团亨斯迈集团使用两种专利滤饼与其自制的其他滤饼复配加工该三种托拉司产品,直接对外销售,并与发行人共享销售利润。

注1:经双方同意,可就协议约定的合作产品进行增减或调整生产主体。注2:亨斯迈向发行人采购专利滤饼或托拉司产品用于非托拉司产品生产的,双方按照市场价格结算。

根据合作协议,公司向亨斯迈集团销售的两种滤饼和四种托拉司产品按全部生产成本定价,全部生产成本包括:公司购买原材料的实际成本加一定的加工成本,加工成本由双方协议约定并按年度经会计师审核。根据合作协议,发行人、亨斯迈集团在中国地区内销售托拉司产品,应按销售利润的50%向对方支付销售支持费;亨斯迈集团在中国地区外销售托拉司产品,应按销售利润的40%向发行人支付销售支持费。上述托拉司产品的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利润及需要支付的销售支持费在每年度终了由双方认可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并出具相关专项审核报告。

(5)合作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及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有关规定的对比情况

1)合作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

① 销售非托拉司产品

内销:以商品发出并经亨斯迈集团签收确认作为控制权转移时点,从而作为收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133

入确认时点。

外销:对以FOB、CIF、C&F方式进行交易的,公司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作为控制权转移时点;对以DPU、DAP方式进行交易的,公司以将货物交到客户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作为控制权转移时点。以上各交易方式以控制权转移时点作为公司收入确认时点。

② 销售托拉司产品

收入确认时点与“A、销售非托拉司产品”相同,与销售非托拉司产品不同之处在于收入金额的确认,双方约定公司按协议成本价向亨斯迈集团销售托拉司产品,最终双方根据销售给最终客户的利润互相支付销售支持费,作为可变对价调整收入金额。

2)收入确认方法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有关规定的对比情况

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相关规定,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因此公司在客户收到商品并签收时确认收入,符合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企业可变对价的界定为:企业与客户的合同中约定的对价金额可能是固定的,也可能会因折扣、价格折让、返利、退款、奖励积分、激励措施、业绩奖金、索赔等因素而变化。此外,企业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将根据一项或多项或有事项的发生有所不同的情况,也属于可变对价的情形。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134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双方根据托拉司产品最终销售实现的情况以互相支付销售支持费的形式进行利润共享,该利润共享部分存在不确定性,属于前述应用指南中“此外,企业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将根据一项或多项或有事项的发生有所不同的情况,也属于可变对价的情形”,因此发行人将互相支付的销售支持费作为可变对价调整收入金额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该合作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正确反映了交易的经济实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

(6)发行人和亨斯迈集团合作事宜的履行情况

1)专利滤饼及托拉司产品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亨斯迈集团的合作包括销售专利滤饼及托拉司产品以及非合作产品,报告期各期的销售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专利滤饼及托拉司产品销售收入3,581.015,579.784,550.80
非合作产品销售收入2,320.003,037.422,067.38
向亨斯迈销售产品合计5,901.018,617.206,618.18

报告期内,发行人专利滤饼及托拉司产品相关的销售收入及销售支持费收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专利滤饼及托拉司产品销售收入发行人向亨斯迈集团销售专利滤饼及托拉司产品取得的收入3,581.015,579.784,550.80
公司向第三方销售托拉司产品取得的收入498.651,000.451,092.50
专利滤饼及托拉司产品收入合计4,079.676,580.235,643.30
销售支持费收付公司收到的销售支持费1,154.351,300.95819.94
公司支付的销售支持费139.66262.65260.13

注:发行人对亨斯迈集团的销售收入包含收到的销售支持费,发行人向第三方销售托拉司产品取得的收入已扣减支付的销售支持费。

报告期内发行人、亨斯迈集团分别向第三方销售托拉司产品的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利润及对应销售支持费情况如下: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135

单位:万元

期间销售主体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利润支付给对方的销售支持费
2022年度发行人638.31358.99279.32139.66
亨斯迈集团6,321.493,515.562,805.931,154.35
2021年度发行人1,263.10643.74619.36262.65
亨斯迈集团8,082.125,093.742,988.381,300.95
2020年度发行人1,352.64850.14502.50260.13
亨斯迈集团5,854.973,883.551,971.42819.94

注:发行人向第三方销售托拉司产品取得的销售收入、销售利润未扣减支付的销售支持费。

2)其他业务合作情况除托拉司业务合作项目外,公司还向亨斯迈集团销售其他产品。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在普通购销模式下向亨斯迈集团销售其他产品取得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067.38万元、3,037.42万元、2,320.00万元。上述托拉司产品销售毛利率、销售利润与其他普通购销模式下产品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合作产品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销售利润销售毛利率销售利润销售毛利率销售利润销售毛利率
发行人销售托拉司产品专利滤饼33.8319.48%215.2335.50%219.5231.52%
托拉司产品1,230.3436.11%1,901.8931.84%1,189.1324.04%
合计1,264.1735.30%2,117.1332.17%1,408.6524.96%
发行人向亨斯迈集团销售其他产品滤饼655.0840.94%824.6536.55%463.7436.35%
分散染料291.0840.43%349.0445.64%376.1047.50%
合计946.1740.78%1,173.6938.85%839.8440.62%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销售托拉司产品的销售毛利率稳步提升主要是:1)随着发行人的托拉司产品生产工艺趋于成熟逐渐降低了原材料的损耗率,且销售规模的持续增长亦摊薄了生产托拉司产品的固定成本;2)托拉司产品具有一定技术壁垒,产品的销售单价比较平稳,受市场竞争的影响较小。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亨斯迈集团普通购销模式下的产品受到染料市场环境变化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136

的影响,但销售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

(7)发行人与昂高的合作存在的风险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障碍发行人与昂高的合作存在的不确定性不会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障碍,具体分析如下:

1)发行人与亨斯迈集团具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历史,双方在染料领域的合作是基于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昂高收购亨斯迈集团染化事业部后完全终止业务合作的可能性不大

公司自2010年即与亨斯迈集团开始业务合作,至今已有十余年的稳定合作历史,2018年签订目前的《合作协议》及其附属协议,是在原有合作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和优化合作模式。在目前的合作模式下,亨斯迈集团与发行人共享其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市场营销以及全球销售网络,发行人以其卓越的制造、生产能力以及原材料供应一体化优势,与亨斯迈集团共同开发高水洗分散染料市场,最终达到双方共享技术以及优质客户资源,并拓展各自在中国乃至世界各地销售市场的双赢目的。

亨斯迈集团于2022年8月9日宣布拟将其纺织染化事业部出售给SK CapitalPartners旗下的昂高(Archroma)。2023年2月15日,亨斯迈集团宣布就其纺织染化事业部出售至SK Capital Partners旗下昂高事宜已完成所需的所有监管审批。双方于2023年2月28日完成交易,未来还需要进一步办理各项交割事宜。

根据中介机构于2022年12月对昂高染化事业部亚洲区采购总监的访谈,昂高主要生产酸性染料、活性染料,与亨斯迈集团的分散染料形成产品互补,昂高了解亨斯迈集团与发行人在高牢度产品的合作情况,预计对亨斯迈集团相关业务完成收购后,将与发行人继续保持合作关系。

鉴于亨斯迈集团宣布其纺织染化事业部出售完成,根据中介机构2023年3月1日对昂高染化事业部亚洲区采购总监进行的进一步访谈,亨斯迈纺织染化事业部于2023年3月1日正式并入昂高后,将延续亨斯迈所有的合同和业务,除改变交易主体之外,不会有重大的改变,并表示昂高将继续跟发行人开展合作。此外,上述被访谈人介绍,昂高与发行人已持续稳定合作多年,了解万丰化工在高牢度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137

分散染料的制造能力,目前发行人系昂高在高牢度分散染料领域的核心供应商,但受限于昂高原有主要业务的重点是酸性染料和活性染料,双方以往的合作规模不大,2019-2022年度销售金额分别为350.56万元、260.52万元、384.45万元及210.76万元。从昂高角度,其作为国际化工行业巨头,对供应商产品品质的控制要求较高,染料行业亦存在较高的技术壁垒、环保壁垒、资金壁垒等准入门槛,实力较弱的染料厂商很难得到国际级化工行业头部企业的认可。此外,下游大型印染企业与染料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后,考虑到中高端面料印染过程中工艺、配方稳定性,为避免增加复配的调试成本,大型印染企业不会轻易更换染料供应商。昂高会综合分析与合作厂家的过往合作历史、制造能力以及满足客户产品供应稳定等诸多因素寻找最合适的合作伙伴。考虑发行人卓越的制造能力、与亨斯迈集团的合作历史,昂高极有可能继续与发行人保持业务合作。鉴于亨斯迈集团与昂高尚在办理各项交割事宜,目前发行人虽尚未与昂高就后续合作签署正式协议,但已与昂高采购部门建立了联系,将根据相关交割进度及时与昂高开展后续合作谈判。综上,后续昂高与发行人不再继续合作的风险较低。发行人在持续经营能力方面不存在重要客户或供应商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进而对发行人业务稳定性和持续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2)相关专利保护期届满后不必然促使其他厂家一定会投入生产该产品相关专利到期后,包括发行人在内的厂家均无需亨斯迈集团授权即可使用相关专利技术。但是,染料厂家选择研发并生产某一款新产品,主要是考虑到该产品所能带来的预期收益,即试制开发该产品所需要投入的精力、成本以及后续是否有能力扩大生产规模并拓展销售渠道。发行人通过多年的生产经验积累,能够在生产过程中有效保证该两项专利产品的质量及生产效率并掌握了节约成本的有效方法。而竞争对手即便能够使用该专利技术,短期内也无法完全掌握其生产工艺以及商品染料调色配方,在短时间内很难达到与发行人产品同样的市场竞争力。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138

3)敏感性分析假定向亨斯迈销售的产品的收入下降20%和50%两种情境,且公司对其他客户的销量及销售价格保持不变,报告期内,亨斯迈销售收入下降对发行人销售收入和营业毛利的影响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情形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收入下降20%营业收入下降百分点2.213.062.56
营业毛利下降百分点3.023.472.37
收入下降50%营业收入下降百分点5.527.646.41
营业毛利下降百分点7.558.685.93

从上表看,公司向亨斯迈销售的产品收入下降20%和50%对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毛利的影响相对较小。

4)发行人已采取了相应的应对措施发行人积极开拓新市场,2021年公司与申洲国际、FORTUNE TOP PTE LTD等新客户达成合作意向并开始向其供货,其中2021年、2022年公司对申洲国际分别实现销售118.51万元、800.48万元,2023年2月实现销售收入144.59万元,预计未来将继续扩大业务规模;2021年、2022年,公司对FORTUNE TOP PTE LTD分别实现销售368.99万元、1,521.18万元,公司对上述新客户的销售收入快速增长。

发行人于2022年5月在新加坡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新加坡万丰,直接对接东南亚的印染企业客户,从事化工原料、染料和助剂等销售业务,积极建设服务东南亚客户的独立销售渠道,目前已向两家印尼客户小批量供货。综上,发行人与亨斯迈集团具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历史,双方在染料领域的合作是基于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昂高收购亨斯迈集团染化事业部后完全终止业务合作的可能性不大;相关专利保护期届满后不必然促使其他厂家一定会投入生产该产品,且其他厂家在短时间内很难达到与发行人产品同样的市场竞争力;发行人已采取了相应的应对措施,因此,发行人与昂高的合作存在的风险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障碍。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139

6、公司海外销售情况

(1)公司海外销售的规模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分别为14,118.98万元、17,036.34万元和15,019.61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27.67%、30.66%和28.08%。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国家或地区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2022年度
1HUNTSMAN ADVANCED MATERIALS (HK) LTD中国香港2,389.524.47%
HUNTSMAN CHEMICAL TRADING(SHANGHAI) LTD.保税区827.221.55%
HUNTSMAN INTERNATIONAL DE MEXICO墨西哥345.770.65%
PT HUNTSMAN INDONESIA印度尼西亚290.270.54%
Shanghai New Textile Effects Co.,Ltd.保税区100.130.19%
HUNTSMAN INTERNATIONAL LLC美国58.610.11%
亨斯迈集团小计-4,011.527.50%
2SETAS KIMYA SANAYI A.S.土耳其2,309.224.32%
3CHUNG WAN CORP.,LTD中国台湾1,664.133.11%
4FORTUNE TOP PTE LTD孟加拉1,521.182.84%
5RIITS TRADING CO.,LTD中国台湾1,052.061.97%
合计-10,558.1019.74%
2021年度
1HUNTSMAN ADVANCED MATERIALS (HK) LTD中国香港3,511.556.32%
HUNTSMAN CHEMICAL TRADING(SHANGHAI) LTD.保税区1,011.971.82%
HUNTSMAN INTERNATIONA LDE MEXICO墨西哥964.381.74%
PT HUNTSMAN INDONESIA印度尼西亚738.061.33%
HUNTSMAN INTERNATIONAL LLC美国66.250.12%
亨斯迈集团小计-6,292.2111.33%
2RIITS TRADING CO.,LTD中国台湾2,157.893.88%
3SETAS KIMYA SANAYI A.S.土耳其2,127.633.83%
4CHUNG WAN CORP.,LTD中国台湾1,339.042.41%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140

序号客户名称国家或地区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5T AND T INDUSTRIES CORPORATION中国台湾878.561.58%
合计-12,795.3323.03%
2020年度
1HUNTSMAN ADVANCED MATERIALS (HK) LTD中国香港2,506.054.91%
PT HUNTSMAN INDONESIA印度尼西亚836.971.64%
HUNTSMAN INTERNATIONAL DE MEXICO墨西哥844.691.66%
HUNTSMAN CHEMICAL TRADING(SHANGHAI) LTD.保税区705.941.38%
HUNTSMAN INTERNATIONAL LLC美国38.890.08%
亨斯迈集团小计-4,932.549.66%
2SETAS KIMYA SANAYI A.S.土耳其2,037.473.99%
3CHUNG WAN CORP.,LTD中国台湾1,298.832.55%
4CHUNG FU DYESTUFFS CO.,LTD.中国台湾1,224.932.40%
5RIITS TRADING CO.,LTD中国台湾933.351.83%
合计-10,427.1220.43%

注:HUNTSMAN ADVANCED MATERIALS (HK) LTD、HUNTSMAN CHEMICAL TRADING(SHANGHAI) LTD.、PT HUNTSMAN INDONESIA、HUNTSMAN INTERNATIONAL DE MEXICO、HUNTSMANTEXTILEEFFECTS、HUNTSMAN INTERNATIONA LLC、HUNTSMAN TEXTILE EFFECTS (GERMANY) GMBH均为亨斯迈下属企业。

(2)公司海外销售信用风险控制

公司对出口海外的新客户采用款到发货的模式,以控制海外销售的信用风险,对长期合作的海外客户,公司给予一定的账期。报告期内,公司与海外客户的合作关系良好,客户没有发生过恶意拖欠、拒付货款的行为,也没有发生产品质量方面的纠纷或诉讼。

(3)公司海外销售面临的政策和汇率变动风险较小

公司直接出口模式主要以美元结算。公司直接出口在报价时充分考虑预期汇率的波动,因此汇率变动对公司销售及净利润的影响不大。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失分别为186.24万元、276.49万元和-502.62万元,占公司净利润比例较低。

(4)主要出口国家或地区的贸易政策和竞争状况

公司产品直接出口地主要包括:中国台湾、中国香港、印度尼西亚、土耳其、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141

墨西哥等国家和地区。近些年,在欧盟REACH法规理念的引领下,亚太各国纷纷出台适合本国国情的化学品法律法规。公司的主要出口国家或地区相继推行绿色贸易壁垒政策,对我国染料的出口造成一定影响。公司已加入Bluesign认证体系,并成为ZDHC联盟(Zero Discharge of Hazardous Chemicals)/有害化学物质零排放联盟的贡献者,公司按照各项质量标准及认证体系的要求建立了自己的质量控制体系,相关出口国的绿色壁垒政策有利于提高行业出口门槛,减轻公司出口的竞争压力。公司对美国出口金额较小,中美贸易摩擦未对公司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142

7、报告期内前五大生产型、贸易型客户基本情况

(1)报告期各期前五大生产型客户基本情况

年度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开始合作时间销售内容销售收入(万元)结算方式
2022年度亨斯迈集团1970年1,200万美元10003 Woodloch Forest Drive The Woodlands, Texas截至2022年5月17日,第一大股东为The Vanguard Group,持股比例9.62%;第二大股东为BlackRock, Inc.,持股比例6.02%生产、销售聚氨酯、功能产品、先进材料、染料、化学品等2010年分散染料、滤饼、染料中间体5,901.01外销部分电汇;内销部分承兑汇票和电汇
SETAS KIMYA SANAYI A.S.1966年2.58亿里拉Levent Mah.Karanfil Sok. No:181. Levent Besiktas 34330 Istanbul/ TurkeyMehmet Emre Sener持股43%;Set Kimyevi Maddeler Pazarlama Sanayi ve Ticaret A.S.持股20%;Emine Sema Sukan持股18.67%;Fatma Nur Edil持股12%;Burak Edil持股3%;Sinan Edil持股3%;Sencer Sukan持股0.33%纺织工业染料和助剂的制造和贸易2005年分散染料、滤饼2,309.22电汇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105,081.8859万元人民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航民村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2.53%;环冠珠宝金饰有限公司持股7.44%;陈升持股4.76%2.78%;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22%纺织、印染及相关原辅材料的生产和销售2012年分散染料1,605.89承兑汇票
江苏新凯盛纺织科技有限公司2008年2,500万元人民币常熟市东南街道澎湖路26号1幢、3幢、4幢江苏新凯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棉印染,纺织品销售;面料纺织加工2011年分散染料1,535.73承兑汇票,少数电汇
FORTUNE TOP PTE LTD2010年100万美元Apia,SamoaMD.SHAMSUZZAMAN持股100%为母公司采购生产所需染料2021年分散染料1,521.18电汇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143

年度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开始合作时间销售内容销售收入(万元)结算方式
2021年度亨斯迈集团1970年1,200万美元10003 Woodloch Forest Drive The Woodlands, Texas截至2022年5月17日,第一大股东为The Vanguard Group,持股比例9.62%;第二大股东为BlackRock, Inc.,持股比例6.02%生产、销售聚氨酯、功能产品、先进材料、染料、化学品等2010年分散染料、滤饼、染料中间体8,617.20外销部分电汇;内销部分承兑汇票和电汇
石狮市新华宝纺织科技有限公司2008年6,800万元人民币石狮市祥芝镇大堡工业区刘德川持股51.00%;吴金煌持股35.72%;刘德奇持股6.14%;刘德品持股3.57%;刘供应持股3.57%生产、加工针织、机织色布、漂染、染纱、服装等2012年分散染料2,610.28承兑汇票
SETAS KIMYA SANAYI A.S.1966年2.58亿里拉Levent Mah.Karanfil Sok. No:181. Levent Besiktas 34330 Istanbul/ TurkeyMehmet Emre Sener持股43%;Set Kimyevi Maddeler Pazarlama Sanayi ve Ticaret A.S.持股20%;Emine Sema Sukan持股18.67%;Fatma Nur Edil持股12%;Burak Edil持股3%;Sinan Edil持股3%;Sencer Sukan持股0.33%纺织工业染料和助剂的制造和贸易2005年分散染料、滤饼2,127.63电汇
江苏新凯盛纺织科技有限公司2008年2,500万元人民币常熟市东南街道澎湖路26号1幢、3幢、4幢江苏新凯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棉印染,纺织品销售;面料纺织加工2011年分散染料2,051.37承兑汇票,少数电汇
浙江正裕化学工业有限公司2000年1,088万美元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XENEX CORP.持股100%生产、销售染料复配品2005年滤饼1,109.26承兑汇票
2020年度亨斯迈集团1970年1,200万美元10003 Woodloch Forest Drive The Woodlands, Texas截至2022年5月17日,第一大股东为The Vanguard Group,持股比例9.62%;第二大股东为BlackRock, Inc.,持股比例6.02%生产、销售聚氨酯、功能产品、先进材料、染料、化学品等2010年分散染料、滤饼6,618.18外销部分电汇;内销部分承兑汇票和电汇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144

年度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开始合作时间销售内容销售收入(万元)结算方式
石狮市新华宝纺织科技有限公司2008年6,800万元人民币石狮市祥芝镇大堡工业区刘德川持股51.00%;吴金煌持股35.72%;刘德奇持股6.14%;刘德品持股3.57%;刘供应持股3.57%生产、加工针织、机织色布、漂染、染纱、服装等2012年分散染料2,620.55承兑汇票
SETAS KIMYA SANAYI A.S.1966年2.58亿里拉Levent Mah.Karanfil Sok. No:181. Levent Besiktas 34330 Istanbul/ TurkeyMehmet Emre Sener持股43%;Set Kimyevi Maddeler Pazarlama Sanayi ve Ticaret A.S.持股20%;Emine Sema Sukan持股18.67%;Fatma Nur Edil持股12%;Burak Edil持股3%;Sinan Edil持股3%;Sencer Sukan持股0.33%纺织工业染料和助剂的制造和贸易2005年分散染料、滤饼2,037.47电汇
江苏新凯盛纺织科技有限公司2008年2,500万元人民币常熟市东南街道澎湖路26号1幢、3幢、4幢江苏新凯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棉印染,纺织品销售;面料纺织加工2011年分散染料1,571.85承兑汇票,少数电汇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105,081.8859万元人民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航民村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2.53%;环冠珠宝金饰有限公司持股7.44%;陈升持股4.76%;中矿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78%;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22%纺织、印染及相关原辅材料的生产和销售2012年分散染料1,226.62承兑汇票

注:结算方式为当期发行人财务账上的实际结算方式

(2)报告期各期前五大贸易型客户基本情况

年度公司名称时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股权结构主营业务主要贸易区域开始合作时间销售内容销售收入(万元)结算方式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145

年度公司名称时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股权结构主营业务主要贸易区域开始合作时间销售内容销售收入(万元)结算方式
2022年度CHUNG WAN CORP.,LTD2017年628万新台币台北市大安区和平东路三段63号6楼之4向志中持股99.84%;王晨旭持股0.16%纺织用染料、颜料的进出口贸易中国台湾2017年分散染料1,664.13电汇
余姚市常益染料经营部2015年5万元人民币浙江省余姚市四明山镇梨洲村褚幼丽持股100%染料、助剂的批发、零售浙江2015年分散染料1,652.59承兑汇票
无锡翊展纺织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100万人民币江阴市长泾镇和平村沈巷上115号纵合持股100%分散染料销售江苏2021年分散染料1,218.78承兑汇票
佛山市顺德区百泉染料有限公司1999年80万元人民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建华路一座刘伟持股90.00%;梁惠冰持股10.00%染料批发广东2007年分散染料1,187.63承兑汇票
RIITS TRADING CO.,LTD1987年6,000万新台币台北市中正区怀宁街86号3楼翁明源持股21.67%;陈素美持股13%;翁世芳持股10.77%;陈柏蓉持股8.33%纺织染料委外代工及进出口贸易中国台湾2003年分散染料1,082.07外销部分信用证;内销部分承兑汇票,少数电汇
2021年度RIITS TRADING CO.,LTD1987年6,000万新台币台北市中正区怀宁街86号3楼翁明源持股21.67%;陈素美持股13%;翁世芳持股10.77%;陈柏蓉持股8.33%纺织染料委外代工及进出口贸易中国台湾2003年分散染料2,179.00外销部分信用证;内销部分承兑汇票,少数电汇
余姚市常益染料经营部2015年5万元人民币浙江省余姚市四明山镇梨洲村褚幼丽持股100%染料、助剂的批发、零售浙江2015年分散染料1,527.27承兑汇票,少数电汇
CHUNG WAN CORP.,LTD2017年628万新台币台北市大安区和平东路三段63号6楼之4向志中持股99.84%;王晨旭持股0.16%纺织用染料、颜料的进出口贸易中国台湾2017年分散染料1,339.04电汇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146

年度公司名称时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股权结构主营业务主要贸易区域开始合作时间销售内容销售收入(万元)结算方式
上海韬染实业有限公司2017年50万元人民币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新绿路398号张雨龙持股100%化工原料及产品销售上海2017年分散染料1,057.24承兑汇票
绍兴拓达化工有限公司2011年100万元人民币绍兴市柯桥区柯岩街道丰项村张茂枝持股50%;罗小慧持股50%批发、零售:化学原料、助剂浙江2016年分散染料、滤饼917.97承兑汇票
2020年度上海韬染实业有限公司2017年50万元人民币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新绿路398号张雨龙持股100%化工原料及产品销售上海2017年分散染料1,816.50承兑汇票
余姚市常益染料经营部2015年5万元人民币浙江省余姚市四明山镇梨洲村褚幼丽持股100%染料、助剂的批发、零售浙江2015年分散染料1,638.93承兑汇票,少数电汇
CHUNG WAN CORP.,LTD2017年628万新台币台北市大安区和平东路三段63号6楼之4向志中持股99.84%;王晨旭持股0.16%纺织用染料、颜料的进出口贸易中国台湾2017年分散染料、滤饼1,298.83电汇
CHUNG FU DYESTUFFS CO.,LTD.1951年-10.26亿新台币桃园市芦竹区瓦窑里南山路一段 418号洪康豪持股33.2%;洪千琇持股13.9%;洪娟娟持股6.86%;洪富琴持股5.85%;熊明恕持股4.33%;洪正成持股0.23%染料、助剂及其他化工原料代理销售中国台湾2017年分散染料1,224.93电汇
杭州维昂化工有限公司2014年100万元人民币浙江省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义蓬街道义府大街761号2幢302王春华持股51.00%;王辉持股49.00%化工产品销售浙江2016年分散染料、滤饼1,120.99承兑汇票

注:结算方式为当期发行人财务账上的实际结算方式

4-7-147

(二)发行人的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公司材料采购分为原材料采购与原材料委托加工服务采购,其中原材料采购占材料采购总额比例较高。报告期内,材料采购各项目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原材料采购28,241.2299.27%35,593.3599.20%26,553.5196.53%
委托加工服务采购207.680.63%288.310.80%955.143.47%
合计28,448.90100.00%35,881.66100.00%27,508.65100.00%

1、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1)原材料采购情况

公司生产使用的原材料众多,主要有还原物、6-溴-2,4二硝基苯胺、木质素、MF、DMAC、冰醋酸、氢溴酸、2-氰基-4-硝基苯胺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及相应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采购额占比采购额占比采购额占比
木质素1,169.204.11%1,817.425.07%1,261.974.59%
MF1,260.024.43%1,597.144.45%555.172.02%
还原物635.492.23%1,486.554.14%1,285.254.67%
DMAC1,054.993.71%1,249.313.48%776.902.82%
分散蓝823滤饼695.772.45%1,226.233.42%--
6-溴-2,4二硝基苯胺1,499.735.27%1,146.213.19%1,843.976.70%
冰醋酸497.391.75%1,031.212.87%603.252.19%
氢溴酸1,607.435.65%949.382.65%988.013.59%
2-氰基-4-硝基苯胺--826.112.30%1,184.004.30%
氯乙酸甲酯714.392.51%769.292.14%488.831.78%
分散蓝60滤饼591.422.08%713.561.99%803.262.92%
2,6-二溴对硝基苯胺1,053.843.70%679.341.89%465.491.69%
间苯二胺749.942.64%662.561.85%618.822.25%

4-7-148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采购额占比采购额占比采购额占比
液碱505.001.78%577.581.61%395.451.44%
3-氨基-5-硝基苯骈异噻唑503.361.77%555.751.55%84.770.31%
氰化锌725.752.55%452.651.26%355.681.29%
间氨基乙酰苯胺盐酸盐202.350.71%423.731.18%1,111.514.04%
氢氧化钙370.501.30%420.091.17%426.101.55%
合计13,836.5948.64%16,584.1346.22%13,248.4348.16%

注:采购总额包括原材料采购金额以及原材料委托加工服务采购金额。

木质素、MF、冰醋酸2021年度的采购金额较大,主要系当期上述原材料的价格上涨且呈持续上涨态势,为应对原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公司加大了对木质素、MF、冰醋酸的采购量。还原物2022年的采购金额较小,主要系其市场价格呈下降态势且公司库存能够满足生产需要,当期减少了采购量。DMAC、氯乙酸甲酯2021年度、2022年度的采购金额较大,主要系当期该等原材料价格上涨所致。公司2021年度增加了分散蓝823滤饼的采购,主要系为降低生产成本和污染物排放量,公司暂停生产该滤饼而直接对外采购以满足生产需求,2022年公司外购量下降。

氢溴酸、2,6-二溴对硝基苯胺、氰化锌2022年的采购金额较大,主要系当期上述原材料的价格上涨且呈持续上涨态势,为应对原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公司加大了对上述原材料的采购。

2022年度,公司未采购2-氰基-4-硝基苯胺,主要系其库存能够满足公司生产需要。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3-氨基-5-硝基苯骈异噻唑采购金额变动较大,主要系公司2020年度除正常对外直接采购外,还通过委外加工的方式进行采购,考虑到委外加工方式的采购数量后,3-氨基-5-硝基苯骈异噻唑报告期内采购金额变动较为平稳。

4-7-149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间氨基乙酰苯胺盐酸盐金额变动较大,主要系2021年、2022年其市场价格持续下降以及公司委托加工增加所致。

(2)原材料采购价格的主要影响因素

①市场价格影响因素

万丰股份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分三类:

一类为大宗化工产品,如冰醋酸、液碱等。该类产品具有较为透明的市场价格,主要受宏观层面整体供应及下游需求共同影响。

第二类为通用化工产品,如6-溴-2,4二硝基苯胺、2,6-二溴对硝基苯胺等。该类产品不存在公开市场价格,除染料行业外,农药及医药行业也存在一定需求。该类产品市场价格同时受产品供应及多行业综合需求共同影响。

第三类为特定用途化工产品,如木质素、MF、DMAC等。对于部分产品(如木质素,MF),万丰股份根据自身需求仅采购特定规格。该特定规格及特定用途化工产品,市场仅有少量生产加工厂商。上述产品不存在公开市场价格,生产加工厂商在定价权上享有一定优势,其报价可作为近似市场价格。供应商根据其产品市场需求,自身生产成本,原材料价格等因素不定期调整销售价格。

②采购模式影响因素

万丰股份原材料采购以成本最优为目标,根据自身生产需求及材料库存储备,结合不同供应商报价,择时择机进行采购。原材料采购按一单一议的定价模式进行。因产品价格在月度内存在一定波动,采购时点不同会造成采购价格与市场月度均价存在一定差异。

③其他影响因素

除上述因素外,供应商会结合其生产成本、销售量、运输成本等因素进行报价,影响最终原材料采购价格。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平均采购价格情况如下:

单位:元/千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4-7-150

平均采购价格同比变动平均采购价格同比变动平均采购价格同比变动
木质素8.56-1.66%8.7111.69%7.80-7.87%
MF4.571.72%4.496.01%4.23-8.46%
还原物35.28-10.53%39.439.86%35.89-5.01%
DMAC10.70-14.50%12.5267.19%7.4913.06%
分散蓝823滤饼56.121.67%55.20---
6-溴-2,4二硝基苯胺36.14-4.44%37.8222.28%30.93-16.94%
冰醋酸3.81-33.80%5.76145.73%2.34-15.98%
氢溴酸23.3039.90%16.6616.32%14.32-3.07%
2-氰基-4-硝基苯胺--51.63-25.21%69.04-16.76%
氯乙酸甲酯8.09-21.13%10.2577.25%5.798.66%
分散蓝60滤饼171.95-40.67%289.81-30.07%414.43-27.78%
2,6-二溴对硝基苯胺36.35-5.80%38.595.29%36.65-17.92%
间苯二胺20.17-37.80%32.43-41.82%55.75-29.43%
液碱1.1553.71%0.7532.27%0.57-23.11%
3-氨基-5-硝基苯骈异噻唑67.12-15.46%79.39-28.54%111.10-24.72%
氰化锌36.2619.37%30.3820.40%25.23-9.03%
间氨基乙酰苯胺盐酸盐18.51-28.24%25.79-51.30%52.9718.48%
氢氧化钙0.51-5.02%0.5411.80%0.480.52%

染料行业原材料价格主要受上游石油化工和煤化工行业的影响,2019年3月的江苏响水“3.21”爆炸事故后,染料行业的环保整治力度和持续性进一步加强,落后产能的企业被淘汰,化工原材料普遍价格上涨。2020年度,爆炸事故的影响逐步减弱,同时受下游印染行业不景气影响,市场需求下降,部分化工原材料价格同比降幅较大。

2021年度,受环保监管趋严及“能耗双控”政策影响,基础化工原料价格普遍上涨,除受江苏响水“3.21”爆炸事故影响较大的化工原料价格继续回落外,发行人采购的其他原材料价格均出现不同程度上涨。

2022年度,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出现不同程度的波动,其中氢溴酸、氰化锌平均采购价格分别上涨39.90%、19.37%,主要系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所致;冰醋酸平均采购价格下降33.80%,主要系冰醋酸的国际市场需求下降所致;分散

4-7-151

蓝60滤饼、间苯二胺、间氨基乙酰苯胺盐酸盐、氯乙酸甲酯的平均采购价格分别下降40.67%、37.80%、28.24%、21.13%,主要系市场供应增加所致;液碱的平均采购价格上涨53.71%,主要系市场供应减少所致。

(3)外部采购的能源

报告期内,公司外购的主要能源为水、电、蒸汽等。报告期内主要能源采购金额和单价概况如下:

名称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用量(吨)785,399.00785,175.00595,427.00
金额(元)1,053,958.761,126,942.21811,434.99
单价(元/吨)1.341.441.36
用量(度)29,154,594.0030,506,220.0025,629,440.00
金额(元)20,867,906.6918,009,049.9116,634,613.59
单价(元/度)0.720.590.65
蒸汽用量(吨)71,836.0085,204.0069,332.00
金额(元)16,791,628.9016,292,617.429,153,536.70
单价(元/吨)233.75191.22132.02

2020年度,公司能源耗用量相对较低,主要系当年滤饼产量较低以及乙酸钠的产量较低所致。根据《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1月代理工商业用户购电价格的公告》,2022年1-12月公司电度用电价格调整为0.72元。2022年度,受煤炭价格上涨影响,蒸汽价格较2021年度平均价格上涨22.24%。

(4)委托加工情况

因产能结构性不足或不具备相关产品的生产能力,公司对部分中间体采用委托加工的形式进行生产。报告期内,公司对外委外加工采购金额及其占营业成本的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委托加工采购207.68288.31955.14
营业成本40,065.6639,463.1434,714.02
占比0.52%0.73%2.75%

4-7-152

报告期各期,公司委托加工采购金额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较低,公司对委托加工供应商不存在依赖。发行人的委托加工业务大部分以签订“背靠背”购销合同的方式开展。具体而言,发行人与委托加工商同时签订一份基础原材料的销售合同和一份委托加工收回材料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约定了基础原材料的销售价格和销售数量,采购合同约定委托加工收回材料的采购价格和采购数量。发行人与委托加工厂商执行上述购销合同实质上构成委托加工业务。

公司委托加工厂商包括生产型和贸易型两类,贸易型委托加工商不具备加工能力,其收到原材料后再委托其他加工厂商进行加工。报告期内,公司生产型委托加工厂商主要包括莱州市积美盐化有限公司、绍兴市三丰化工有限公司,贸易型委托加工厂商主要包括乐平市科泰化工有限公司、宁波新逸丰、上虞利德凯、扬州福蒂化工有限公司。

报告期各期,公司对前五大委托加工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委托加工商名称委托加工产品委托加工费占当期委托加工费比例
2022年度乐平市科泰化工有限公司间胺二乙基、间氨基乙酰苯胺盐酸盐207.68100.00%
合计-207.68100.00%
2021年度乐平市科泰化工有限公司间胺二乙基、间氨基乙酰苯胺盐酸盐288.31100.00%
合计-288.31100.00%
2020年度宁波新逸丰化工有限公司/浙江信怡化工有限公司乙基亚胺硝化物、丁基亚胺硝化物、硫酰胺等701.5773.45%
乐平市科泰化工有限公司间胺二乙基216.4022.66%
绍兴市森田化工有限公司3-氨基-5-硝基苯骈异噻唑37.173.89%
合计955.14100.00%

注:宁波新逸丰化工有限公司与浙江信怡化工有限公司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前五大委托加工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关联方未在前五大供应商中占有权益。

4-7-153

2、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原材料前五大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含委托加工金额)以及相应占采购总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金额占比
2022年度1浙江龙盛分散染料、间苯二胺等2,789.319.80%
2乐平市科泰化工有限公司间胺二乙基、间氨基乙酰苯胺盐酸盐、2,6-二溴对硝基苯胺1,635.385.75%
3浙江金海湾化工有限公司氢溴酸1,117.883.93%
4浙江捷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木质素1,057.263.72%
5德州市德化化工有限公司DMAC1,054.993.71%
合计-7,654.8226.91%
2021年度1浙江龙盛分散染料、间苯二胺、还原物等3,932.3810.96%
2乌海青石化学有限公司滤饼1,514.104.22%
3维昂化工亚硝酰硫酸、甲醚硝化物、滤饼等1,470.834.10%
4浙江捷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木质素1,437.994.01%
5乐平市科泰化工有限公司间氨基乙酰苯胺盐酸盐、2,6-二溴对硝基苯胺等1,329.603.71%
合计-9,684.9026.99%
2020年度1浙江龙盛分散染料、间氨基乙酰苯胺盐酸盐、还原物等3,374.6512.27%
2宁波新逸丰化工有限公司/浙江信怡化工有限公司甲醚硝化物、6-溴-2,4二硝基苯胺、亚胺委托加工等2,247.188.17%
3莱州市积美盐化有限公司6-溴-2,4二硝基苯胺、2,6-二溴对硝基苯胺等1,820.256.62%
4浙江捷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木质素1,154.674.20%
5维昂化工亚硝基硫酸、分散染料1,073.563.90%
合计-9,670.3235.15%

注1:上表中采购金额已将受同一方控制或共同控制的供应商合并计算;浙江龙盛项下包括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浙江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浙江捷盛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上海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维昂化工项下包括杭州维昂化工有限公司、浙江嘉信染料化工有限公司和维昂(山东)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注2:采购总额包括原材料采购金额以及原材料委托加工服务采购金额。

4-7-154

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及其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万元)注册地址股权结构主营业务2021年收入(万元)合作历史
1浙江龙盛1998年325,333.186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龙盛为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352,控股股东阮水龙持股11.98%,阮伟祥持股10.65%以染料、助剂为主的纺织用化学品业务和以间苯二胺、间苯二酚为主的中间体业务1,665,981.96自2010年起,因市场业务开拓,与万丰开始合作
2乌海青石化学有限公司2017年15,000.00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上海青石化学有限公司持股100.00%高牢度分散染料的生产销售约12,000自2020年底,主动联系万丰合作
3维昂化工2014年100.00浙江省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王春华持股51.00%,王辉持股49.00%分散染料、中间体销售约17,957自2015年起,因曾经与万丰有过业务接触,与万丰联系合作
4浙江捷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2,500.00浙江省绍兴市滨海新区邵国标持股40.80%,胡玉琴持股39.20%,绍兴市越城区国泰助剂有限公司持股20.00%化学产品、染料制造与销售约14,000自2016年起,因曾经与万丰有过业务接触,与万丰开始合作
5乐平市科泰化工有限公司2013年50.00江西省乐平市工业园钟文有持股40.00%,程金牛持股30.00%,胡勇持股30.00%染料中间体的生产销售约13,600自2013年起,主动联系万丰合作
6宁波新逸丰化工有限公司2012年100.00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方燕持股80.00%,方三燕持股20.00%化工原料,纺织原料的批发与零售约12,000自2012年起,因之前与万丰有过业务接触,与万丰开始合作
7莱州市积美盐化有限公司2006年100.00山东省莱州市土山镇陈小玲持股70.00%,张金印持股30.00%生产、销售:2.4-二硝基-6溴苯胺染料中间体约11,000自2006年起,因客户介绍,与万丰开始合作
8宁夏中盛新科技有限公司1998年10,000.00宁夏中卫工业园区主要股东绍兴实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35.56%,绍兴元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9.00%,浙江创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2.56%化工产品、染料及助剂的制造、销售约30,000自2015年起,因宁夏中盛相关产品市占率较高,与万丰开始合作
9潍坊增峰化工有限公司2016年200.00山东省潍坊市滨海区袁瑞云持股100.00%化工产品销售约3,000自2020年起,因客户介绍,与万丰开始合作

4-7-155

序号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万元)注册地址股权结构主营业务2021年收入(万元)合作历史
10德州市德化化工有限公司2002年7,000.00山东省德州市运河经济开发区主要股东辛志国持股22.86%,孟军英持股14.29%,陈胜持股13.00%,王立静持股8.57%,王爽持股7.07%基础化工产品生产与销售约121,300自2021年起,因自身产品市场认可度高,与万丰开始合作
11浙江金海湾化工有限公司2019年3,000.00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浙江上虞利星化工有限公司持股100.00%化工产品及原料销售约78,728自2018年起,因自身产品市场认可度高,同一实控人控制的浙江金海湾控股有限公司与万丰开始合作,后续转入本公司继续合作

注:部分信息来源于公开资料查询。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前五大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关联方未在前五大供应商中占有权益。

(三)环境保护

1、公司环保相关制度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在严格遵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了《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管理制度》、《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使公司的环保工作做到有章可循。

发行人建立了公司、部门和车间三级管理网络,从上而下形成了一整套环保管理网络。公司层面设立了由总经理主管的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全厂环保工作的监督和管理,重点落实污水、废气的车间预处理责任制监督,制定车间单位产品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进行环保考核,对日常环保难点提出整改要求。公司日常环保管理由车间具体负责,常规测试由污水站实验室负责。公司配备了一批素质较好的环保管理人员,有效地保证了环保工作有序地开展,原始记录、统计数据和环保档案资料齐全有效。

4-7-156

2、公司及产品执行的环保体系及标准

公司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于2014年11月、2018年1月先后获得有效期三年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于2020年12月22通过了环境管理体系复验认定,目前持有编号为04320E31769R0M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至2023年12月21日。

除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及ISO环境管理体系之外,基于公司长期发展的战略目标,公司将本行业及下游纺织行业生态环保国际最高标准作为日常执行准则。2016年,公司正式加入Bluesign认证体系,成为该体系的合作成员之一,截至2023年3月末共有110种产品获得Bluesign认证。同年,公司获得ZDHC联盟的认可,正式成为该组织的贡献者之一,并被评为2016年“CNTAC-ZDH供应链化学品管理创新2020行动ZDHC网关化学品模块先锋试点企业”称号,至此公司成为国内少有的获得ZDHC联盟认可的染料生产企业之一。

3、公司主要产污环节及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发行人系生产型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有不同程度的废水、废气、固废、噪声产生。发行人已采取合理措施对上述污染物进行了处理,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1)废气

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分散染料产生废气、其他工艺产生有机废气、喷干工序产生废气、危废暂存库产生废气和污水站产生废气。

废气产生环节及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如下:

序号主要废气污染物产生废气的设施或工序设施名称台数(套)处理工艺设计运行时间(小时/年)运行情况
1硫化氢、恶臭污水处理污水站废气处理装置一套两级碱喷淋8,760运行正常
2氮氧化物、硫酸雾、醋酸分散染料生产分散染料废气处理装置一套酸(尿素)喷淋+两级碱喷淋7,200运行正常
3甲醇、醋酸、乙醇、甲苯、乙酸乙酯、溴乙烷等其他工艺产生有机废气厂区综合废气处理装置一套碱喷淋+两级常温催化氧化7,200运行正常

4-7-157

序号主要废气污染物产生废气的设施或工序设施名称台数(套)处理工艺设计运行时间(小时/年)运行情况
4染料尘、臭气喷干塔喷干尾气处理装置一套旋风+布袋+水喷淋7,200运行正常
5臭气危废暂存库危废暂存库废气处理装置一套水喷淋+碱喷淋7,200运行正常

(2)废水

发行人产生废水主要包括职工生活废水和生产废水,采取清污分流和雨污分流的方式进行处理。根据当地管理要求,厂区雨水全部进入污水站后纳管排放。公司在现有厂区内建有一套处理能力为3,000t/d的废水处理装置,报告期内公司全部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由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废水处理情况如下:

废水类型主要污染物产生环节处理设施台数(套)处理工艺处理能力设计运行时间运行情况
生产废水、生活废水pH、CODcr、氨氮、苯胺类生产装置、厂区生活全厂废水处理装置一套预处理、中和、生化处理、芬顿氧化3,000t/d8,760小时/年运行正常

(3)噪声

公司主要噪声源为搅拌机、机泵、空压机、各类风机以及其他生产过程中一些机械转动设备。公司主要噪声防治措施如下:1)在厂区的布局上,把噪声较大的车间布置在远离厂界及办公区的地方;2)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机械,对空压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装置、消声器,设立隔声罩;对污水泵房采用封闭式车间;3)加强设备的维护,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4)加强厂内绿化,在厂界四周设置绿化带以起到降噪的作用。

(4)固废

公司已按规定设置了专门的危险固废暂存库。危险固废暂存库设置在厂区东北角,设有防风、防雨、放渗、防漏等措施,并设有标示牌。

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具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由园区环卫部门负责清运。

4-7-158

4、公司污染物处理情况

报告期内,绍兴市依高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绍兴市三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浙江锦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机构就公司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废水、废气、噪音均进行了有效合理的处置,各环境监测时段内,发行人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蒸馏残渣、废水处理污泥(染料废物)和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委托具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由园区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均得到妥善处置。

5、生产经营及募投项目符合环保政策及批复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与历次建设项目均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政策。

发行人历次建设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评及验收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审批与备案情况环评批复环保验收情况目前状态
1年产2.3万t/a化工原料、染料、助剂建设项目绍经贸投[2003]第569号绍环滨[2003]04号已验收正常生产
2年产2000t/a紫外吸收剂UV-P、UV-0系列生产线建设项目绍经贸滨[2007]7号绍环滨[2007]40号已验收停产
3年产3000吨氰转移系列分散染料技改项目(1000吨氰转移原染料),内部产品结构调整及节能减排建设项目绍经信投[2011]18号浙环建[2011]41号浙环竣验[2015]80号正常生产
4年产11000吨染料中间体还原物等系列产品清洁生产、绿色安全技术改造项目2017-330621-26-03-002901-000绍柯环审[2016]58号绍柯环验[2017]60号阶段性验收
5年产660吨N-烷基-4-硝基邻苯二甲酰亚胺系列产品连续流硝化生产工艺提升技改项目2020-330603-26-03-102897绍市环审[2020]19号/试生产阶段
6年产1万吨分散染料技改提升项目(本次募投项目)2020-330603-26-03-102892绍市环审[2020]18号/未建
7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次募投项目)2020-330603-26-03-102898绍市环柯规备[2020]2号/未建

6、报告期内因环境保护受到处罚的情况

因外排废水苯胺类浓度超标,2020年7月21日,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绍市环罚字[2020]25号(柯)),责令发行人整改并对处以罚

4-7-159

款13.5万元。上述情形主要系由于公司生化系统的生化菌种出现异常现象,导致处理能力下降;上述处罚发生后,发行人及时缴纳了罚款,并及时采取措施,购买生化母菌,自行培植生化菌种,恢复处理能力;同时公司进一步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巡查,并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污水污染因子进行定期检测,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指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

2021年3月1日,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出具文件,认为发行人已严格按照相关处罚文件及时缴纳罚款,并积极采取整改措施,纠正违法行为,根据浙环办函[2017]22号《关于印发<浙江省环境违法大案要案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认为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综上,发行人上述违法行为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已及时采取措施整改且整改后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主管政府部门确认,相关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因此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除上述情形外,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环保事故或重大群体性的环保事件。

7、环评机构出具环保核查报告的情况

为协助中介机构调查发行人的环保合规情况,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报告期内发行人环保情况进行审查和现场核查,并于2023年3月出具《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上市环境保护核查报告》,确认发行人已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总体执行率达100%;发行人各项环保设施配备齐全,可以做到运行稳定,各项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原则;发行人清洁生产审核情况符合环发[2010]54号文件要求,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无被责令限期治理、限产限排或停产整治等环保行政处罚情况。

4-7-160

8、报告期内环保投入和相关费用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投入和环保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环保投入100.6587.321,017.49
环保费用3,194.663,273.253,385.95
营业成本40,065.5639,463.1434,714.02
环保费用占营业成本比例7.97%8.29%9.75%

环保投入主要包括环保工程投入、环保设施投入等,2020年公司投资建设环保车间,当年环保投入较高;环保费用主要包括污水处理投料、固废处理费、污水处理费、环保人员薪酬、环保设施折旧、排污权摊销等与环保设施运行及维护和日常治污相关的费用及支出。报告期内,发行人根据实际生产情况持续发生环保投入及费用支出,确保各项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环保投入、环保相关成本费用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未来,公司将持续进行环保投入,以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面合规经营。

(四)安全生产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企业发展的首要位置,严格贯彻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政策文件的要求,制定了与自身业务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采取了相关措施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通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强化危险化学品管理等方式,确保采购、生产、库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计提、使用安全生产费,报告期各期使用的安全生产费分别为513.70万元、519.06万元和394.61万元。

1、安全生产的责任机构设置

公司建立了以总经理为主要负责人,以副总经理为分管负责人,部门经理及班组长为具体责任人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公司成立了专门的安全环保部门,负

4-7-161

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设情况

发行人根据相关法规、政策文件制定了与自身业务发展需求相适应的、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管理、安全生产会议、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及奖惩管理、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管道定期巡线及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公司在日常工作中为员工配备必需的劳保用品,并定期检查和更换。公司为相关生产设备安装了安全设施,在厂区范围内按国家规定配备各种消防器材及报警器。同时,公司配备了专职的安全员,对厂区内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定期巡查和安全隐患的排查,如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3、公司的安全生产许可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取得安全生产相关的全部资质,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五、发行人的主要资源要素”之“(四)资质、认证、许可”。

4、安全生产合法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安全生产的相关制度及政策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安全生产设施及防范措施符合相关标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存在违反安全生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安全生产违法的不良记录,也不存在因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绍兴市柯桥区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1月11日出具的《证明》,“经查询,2020年01月01日至2023年01月01日,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未受到绍兴市柯桥区应急管理局的行政处罚。”

4-7-162

五、发行人的主要资源要素

(一)公司固定资产情况

1、资产概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的固定资产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原值账面价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8,178.194,473.3254.70%
专用设备13,211.766,324.8547.87%
运输工具1,161.73333.2128.68%
通用设备1,405.56154.5410.99%
合计23,957.2411,285.9247.11%

公司各项固定资产使用状态良好,能够满足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不存在闲置状况,不存在减值迹象。

2、生产设备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重氮化反应、偶合反应、压滤、砂磨等核心工序拥有的主要生产设备成新率情况如下:

单位:台/套,万元

序号设备名称原值累计折旧成新率
1压滤机780.33412.7547.11%
2制冷机739.07170.6476.91%
3蒸发器722.07431.4640.25%
4喷雾干燥塔431.19338.5121.49%
5砂磨机419.95148.2964.69%
6干燥机381.44194.4349.03%
7反应釜345.10122.3964.53%
8搅拌罐272.39122.5255.02%
9过滤机206.3655.9772.88%
10磁悬浮离心式鼓风机134.0952.0661.17%
11结晶器111.1170.8336.25%
合计4,543.112,119.8653.34%

4-7-163

3、房屋所有权

(1)发行人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房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取得产权证书的房产情况如下:

单位:平方米

序号权证号坐落面积用途权利人
1浙(2020)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20742号滨海工业区马鞍街道新二村1、2、5、6、7幢、滨海工业园区马鞍街道新二村1幢11,795.47工业发行人
2浙(2020)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19849号滨海工业区新二村3-5幢、滨海工业区新二村7幢等11套38,697.35工业发行人
3浙(2020)绍兴市不动产权第0025090号绍兴袍江世纪广场东区8幢诚信路125号125.82商铺发行人
4浙(2020)绍兴市不动产权第0025061号绍兴袍江世纪广场东区8幢诚信路127号125.82商铺发行人
5绍房权证绍市字第0000300695号越城区环城西路217-225号108.73商业柯奥隆
6绍房权证绍市字第0000300693号越城区环城西路217-226号110.50商业柯奥隆
7绍房权证绍市字第0000300722号越城区环城西路217-227号30.66商业柯奥隆
8绍房权证绍市字第0000300682号越城区偏门直街138号50.53商业柯奥隆
9第0009382号北辰商务大厦801室357.59办公发行人
10第0009397号北辰商务大厦802室357.59办公发行人
11浙(2023)绍兴市不动产权 第0009396号北辰商务大厦803室290.50办公发行人
12第0009472号北辰商务大厦804室295.26办公发行人

上述第1-2项房产系发行人自行建设取得,建设过程中,发行人已依法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建设审批手续,并依法办理了产权登记并取得了《不动产权证书》。

上述第3-12项房产系发行人及柯奥隆自第三方处受让取得,相关转让款已支付完毕,依法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取得了《不动产权证书》。

2020年6月10日,发行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以下简称“中

4-7-164

国银行柯桥支行”)签订编号为柯桥2020抵0233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发行人以其拥有的浙(2020)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第0019849号《不动产权证书》项下46,083.00平方米的土地及38,697.35平方米的房产,为其自2020年6月10日至2023年6月10日期间向中国银行柯桥支行发生的最高额为8,488.00万元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除上述情形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对其主要房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使无限制、不存在其他设定任何担保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2)发行人正在建设或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房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在建及正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相关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①5车间

发行人对位于绍兴市柯桥区马鞍镇新二村的自有厂区内的5车间进行改造,建筑面积为4,476.00平方米,发行人已依法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30621201900015号(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330603202001210101)。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5车间已建设完毕,并完成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正在申请消防验收。

②环保辅助用房

发行人在位于绍兴市柯桥区马鞍镇新二村的自有厂区内开展环保设施提升并建设环保辅助用房,建筑面积为3,405.00平方米,发行人已依法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30621201900056号(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330621201909240401)。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环保辅助用房已基本建设完毕,并完成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正在申请消防验收。

(3)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

自2019年起,为提高生产过程的安全性、环保性,发行人逐步对生产厂房

4-7-165

及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改造过程中,发行人将面积约420平方米固废仓库临时调整至厂区东北角,并建造了合计面积约400平方米的门卫室、临时性简易库房、休息室等用于存放材料、员工休息等使用。上述房产主要系发行人在改造过程中临时建设使用,但发行人未就上述房产建设办理工程规划许可或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不符合《城乡规划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风险。

针对上述房产瑕疵,发行人已出具承诺,承诺在厂区后续改造建设过程中,将拆除相关违建房产或依法为其补办建设手续及产权证书。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办事处已出具证明,鉴于上述房产位于发行人厂区内部未占用他人或公共用地,且不存在妨碍城市交通或公共安全,不存在影响城市景观和周围建筑物的使用,也不存在或影响近期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等情形,根据扶持企业上市相关文件精神和历史存量违建处置相关规定,发行人承诺将自行逐步规范处置,对上述违建房产予以暂缓拆除。

综上所述,发行人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房产已经依法办理了必要的审批手续,为合法建筑,不存在被行政处罚的风险。发行人固废仓库及门卫室、临时性简易库房、休息室等房产未履行相关建设审批手续,存在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风险;但发行人制定整改计划并经主管部门同意暂缓拆除,预计因此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较小。发行人5车间、环保辅助用房正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不存在无法取得不动权证证书的重大法律障碍。

4、租赁房产

(1)租赁房产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租赁的房产概况如下:

单位:平方米、万元

序号出租人承租人地点面积(㎡)用途权属证书或证明土地性质是否备案
1御丰投资发行人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平水、越城村6幢、7幢5,420.00办公及员工宿舍不动产权证国有出让土地
2御丰投资发行人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平水、越城村3幢东南6,177.00仓储不动产权证国有出让土地

4-7-166

序号出租人承租人地点面积(㎡)用途权属证书或证明土地性质是否备案
3御丰投资发行人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平水、越城村8幢1,850.57员工宿舍不动产权证国有出让土地
4泉州市玖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玖号”)发行人石狮市锦用街百宏写字楼7楼766.44办公房产证国有出让土地
5泉州玖号发行人石狮市凤凰城7栋约250宿舍未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划拨土地
6石狮富东鸿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狮富东鸿”)发行人石狮锦尚镇纺织工业园时锦路955号仓储中心270.00仓储房产证、土地证国有出让土地
7戴晓伟发行人常熟市褐石源筑17幢约150住宿购房合同国有出让土地
8李建兵发行人柯桥区金色家园约90.00员工宿舍房产证国有出让土地
9何海华发行人柯桥区滨海工业区景和嘉苑约80员工宿舍房屋拆迁补偿产权调换协议国有出让土地
10赵顺荣发行人柯桥区滨海工业区景和嘉苑约80员工宿舍拆迁安置房供房通知单国有出让土地
11王利君发行人柯桥区滨海工业区景和嘉苑约80员工宿舍安置房抽签登记单国有出让土地
12陆阿狗发行人柯桥区滨海工业区景和嘉苑约80员工宿舍拆迁安置房供房通知单国有出让土地
13沈柏林发行人柯桥区滨海工业区景和嘉苑约80员工宿舍拆迁安置房供房通知单国有出让土地
14安伟荣发行人柯桥区滨海工业区镜海嘉苑103.06员工宿舍房产证国有出让土地
15赵雪琪发行人柯桥区滨海工业区颐景园90.18员工宿舍不动产权证国有出让土地
16上海盛棱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棱企管”)上海杏嘉上海市静安区万荣路777号JWK玖维客中心17楼02室208.00办公不动产权证国有出让土地
17SAL SHIPPING PTE LTD新加坡万丰10 ANSON ROAD,#35-10A INTERNATIONAL PLAZA,SINGAPORL 079903约1000平方英尺办公房产权属证书不适用不适用

根据Drew & Napier LLC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新加坡万丰与出租方之间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

4-7-167

(2)租赁房产涉及集体土地、划拨用地情况

发行人在境内租赁的房产中,上述第1-4项、第6-16项房产所在土地均为国有出让土地,不涉及集体土地或划拨用地情形;上述第5项房产系政府规划改造的开放式商住区,目前为划拨用地。

上述第5项房产系用于发行人员工住宿使用。针对该宿舍涉及使用国有划拨用地的情形,发行人已出具承诺,其将及时寻找合适的租赁房产,并在租赁合同到期后进行搬迁。

(3)租赁房产权属证书情况

上述第1-4、6-17项租赁房产均已取得相关不动产权或房屋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拆迁安置文件等权属证明;剩余第5项租赁房产的出租方未提供相关房产权属证明文件。

(4)租赁备案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就上述第1-3项、第10项、第13项租赁事宜向绍兴市柯桥区房地产管理处(绍兴市柯桥区房地产管理中心)办理备案并取得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其余房产租赁事宜未办理租赁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第二十三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九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4-7-168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虽未履行相关房屋租赁备案手续,但租赁合同效力不因此受到影响,且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可能因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而受到处罚的金额较小,该等房屋租赁未备案情形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5)承租房产不属于发行人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发行人作为生产型企业,其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主要厂房均系自有资产;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承租房产主要用于办公、员工宿舍、仓储使用,相关租赁房产不属于发行人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租赁房产所占用土地性质、相关房产未取得权属证书或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而与出租方、第三方发生争议、纠纷或者被政府主管部门要求责令整改或进行罚款的情况。

(6)租赁土地合法性及瑕疵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单独承租土地的情形。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承租房产共计17项,各项租赁房产及所在土地的情况如下:

1)发行人向御丰投资租赁的房产拥有合法权属证书,租赁用途符合证载用途,并办理了租赁备案登记,发行人租赁上述土地、房产不存在瑕疵。根据Drew& Napier LLC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新加坡万丰与出租方之间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不存在瑕疵。

2)发行人向赵顺荣、沈柏林租赁的房产系拆迁安置房,出租人均为合法产权人,发行人租赁该等房产用于职工宿舍符合房屋用途,并办理了租赁备案,发行人租赁上述土地、房产不存在瑕疵。

3)发行人向安伟荣、赵雪琪、李建兵、盛棱企管租赁的4项房产已取得合法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出租方系相关房产、土地的合法产权人或已取得转租权利,有权出租相关房产,发行人租用用途符合证载用途,但未办理租赁备案,租赁行为存在瑕疵。

4-7-169

4)发行人向王利君、陆阿狗租赁的房产系动迁安置房,发行人租赁该等房产用于职工宿舍符合房屋用途,但未办理租赁备案,租赁行为存在瑕疵。5)发行人向泉州玖号租赁的石狮市锦用街百宏写字楼7楼的房产已取得合法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发行人租用用途符合证载用途,但根据相关产权证书,相关房产不属于泉州玖号所有;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泉州玖号尚未提供其有权对外出租的证明文件;该等租赁事宜未办理备案,租赁行为存在瑕疵。

6)发行人向何海华租赁的房产系动迁安置房,发行人租赁该等房产用于职工宿舍符合房屋用途,但根据相关《房屋拆迁补偿产权调换协议》,该等房产不属于何海华所有;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何海华尚未提供其有权对外出租的证明文件;该等租赁事宜未办理备案,租赁行为存在瑕疵。

7)发行人向泉州玖号租赁的位于石狮市凤凰城7栋的宿舍未办理租赁备案;且因出租方未提供相关产权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中介机构无法判断是否存在瑕疵情况,租赁行为存在瑕疵。

上述租赁瑕疵事宜主要系因出租方未向发行人提供完整的资料、不配合发行人办理租赁备案等原因导致;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上述瑕疵情形被政府部门处罚或者与出租方或其他第三方发生争议或纠纷的情形。

(7)瑕疵房产对发行人的重要性程度

发行人自行建造但未取得产权证书的瑕疵房产面积合计约820平方米,占发行人全部使用房产面积的1.21%,主要用于固废存储、员工休息、零星物资存放等使用。

发行人向第三方承租的瑕疵房产面积合计约2,128平方米,占发行人全部使用房产面积的3.14%,其中约470平方米的仓库系发行人为快速响应客户需求而用于零星仓储使用,其余用于发行人员工宿舍使用。

鉴于上述发行人自有及向第三方承租的瑕疵房产面积较小,不涉及发行人的核心生产工序,如发生因责令拆除、停用等情况,可以较为便利地寻找到可替代场所,不会发生停工停产影响,除可能存在少量搬迁费用外,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的收入、毛利、利润情况不构成直接影响。自有瑕疵房产已经政府主管部门同意

4-7-170

由发行人自行逐步规范处置并暂缓拆除。租赁瑕疵房产主要用于员工宿舍、零星仓储等使用,且租赁未备案的瑕疵不会导致租赁合同无效或被解除,对于租赁集体土地上房产,如因相关政府部门或村集体要求进行搬迁的,预计搬迁周期较短、搬迁费用较小。

综上,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使用上述瑕疵房产的情形,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法律障碍。

(8)发行人自有瑕疵房产后续解决措施

针对发行人自有瑕疵房产,发行人已出具承诺,承诺其将在厂区后续改造建设过程中,拆除相关违建房产或依法为其补办建设手续及产权证书。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承诺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土地房产问题而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产生其他损失的以及因此导致搬迁产生的费用,其将予以全额补偿。

(9)发行人承租瑕疵房产后续解决措施

针对发行人承租的瑕疵房产,发行人已出具承诺,承诺其将督促出租方提供必要资料、配合办理租赁备案手续。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承诺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瑕疵房产租赁事宜导致无法继续使用租赁房产,其将协助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尽快寻找合适的物业,由此发生的搬迁费用或其他额外支出由其承担;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瑕疵房产租赁事宜受到相关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产生其他损失的,其将予以全额补偿。

综上,发行人瑕疵房产面积占比较小,不涉及发行人核心生产工序,对报告期内的收入、毛利、利润情况不构成直接影响;发行人已制定了相关整改措施,且实际控制人已承诺对发行人因瑕疵房产遭受的损失进行补偿;发行人使用相关瑕疵房产事宜不会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障碍。

4-7-171

5、关联租赁

报告期内不存在发行人向关联方出租房产的情况;发行人向关联方承租房产的情况如下:

出租方地点用途(元/㎡/年)
御丰投资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平水、越城村6幢、7幢办公及员工宿舍250
御丰投资/逸丰贸易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平水、越城村3幢东南仓储170
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平水、越城村8幢员工宿舍250

发行人因向御丰投资租用位于柯桥区滨海工业区的房产用于办公、仓储和员工宿舍使用,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发行人向御丰投资支付租金分别为170.58万元、263.12万元和263.12万元。

发行人因向逸丰贸易租用位于柯桥区滨海工业区的房产用于仓储和员工宿舍使用,2020年度发行人向逸丰贸易支付租金为92.54万元。由于逸丰贸易将相关房产转让给御丰投资,自2020年9月起发行人与御丰投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承租房产的价格系参考同类房产出租价格协商确定,价格公允,不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租赁房产发行人租赁价格非关联方租户价格区间公开市场挂牌价格(58同城)
向御丰投资/逸丰贸易租赁(柯桥区滨海工业区)170、250150-250150-300

(二)公司无形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98,754.86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平方米

序号权证号坐落面积用途期限权利人
1浙(2020)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19849号滨海工业区新二村3-5幢、滨海工业区新二村7幢等11套46,083.00用地至2053年11月3日发行人

4-7-172

序号权证号坐落面积用途期限权利人
2浙(2020)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20742号滨海工业区马鞍街道新二村1、2、5、6、7幢、滨海工业园区马鞍街道新二村1幢42,176.00用地至2053年11月3日发行人
3浙(2020)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第0011042号柯桥区马鞍镇新二村地段5,333.00用地至2053年11月3日发行人
4浙(2020)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10746号马鞍镇新二村4,719.00用地至2061年11月29日发行人
5浙(2020)绍兴市不动产权第0025090号绍兴袍江世纪广场东区8幢诚信路125号44.19用地至2042年12月3日发行人
6浙(2020)绍兴市不动产权第0025061号绍兴袍江世纪广场东区8幢诚信路127号44.19用地至2042年12月3日发行人
7绍市国用(2015)第13356号越城区环城西路217-225号60.80用地至2044年5月18日柯奥隆
8绍市国用(2015)第13357号越城区环城西路217-226号61.79用地至2044年5月18日柯奥隆
9绍市国用(2015)第13354号越城区环城西路217-227号17.15用地至2044年5月18日柯奥隆
10绍市国用(2015)第13355号越城区偏门直街138号28.26用地至2044年5月18日柯奥隆
11浙(2023)绍兴市不动产权第0009382号北辰商务大厦801室51.49办公用地至2049年10月28日发行人
12浙(2023)绍兴市不动产权第0009397号北辰商务大厦802室51.49办公用地至2049年10月28日发行人
13浙(2023)绍兴市不动产权第0009396号北辰商务大厦803室41.98办公用地至2049年10月28日发行人
14浙(2023)绍兴市不动产权第0009472号北辰商务大厦804室42.52办公用地至2049年10月28日发行人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自有土地不涉及集体建设用地、划拨地、农用地、耕地、基本农田等情形。其中,上述第1-4项国有土地使用权系发行人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发行人已与相关政府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土地出让金及契税,并取得相关不动产权证书。上述第5-14项国有土地使用权系发行人及柯奥隆通过受让方式取得,发行人已根据相关协议约定支付转让对价,并取得相关不动产权证书。

综上,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均已依法办理必要的审批手续。

4-7-173

发行人拥有的浙(2020)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第0019849号《不动产权证书》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存在向中国银行柯桥支行抵押的情况,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五、发行人的主要资源要素”之“(一)公司固定资产情况”。

2、专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合计拥有25项专利,均为发明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申请日授权日/取得日取得方式
1200910101557.3一种耐强碱性分散染料的制备方法万丰股份2009/8/132013/7/3原始
2201010290264.7一种分散染料复合物万丰股份2010/9/182013/5/1原始
3201010290263.2一种分散染料的组合物万丰股份2010/9/182013/12/25原始
4201010290265.1一种蓝色分散染料复合物万丰股份2010/9/182013/12/4原始
5201110043597.4一种分散染料的组合物万丰股份2011/2/242013/5/29原始
6201110043599.3一种橙色分散染料的复合物万丰股份2011/2/242013/4/17原始
7201210058353.8分散染料组合物、染色方法及制备方法万丰股份2012/3/72014/2/12原始
8201210131967.4用于分散/活性同浆印花的分散染料组合物及制备和应用万丰股份2012/4/282014/6/25原始
9201210405647.3一种邻苯二甲酰亚胺基偶氮染料的制备方法万丰股份2012/10/222015/8/12原始
10201210405613.4一种由含氨基化合物氧化制备偶氮化合物的方法万丰股份2012/10/222014/12/10原始
11200910101558.8涤纶超细纤维用耐强碱分散染料的染色方法万丰股份2009/8/132011/1/5原始
12201210132312.9一种耐氧化性分散染料组合物及其制备应用万丰股份、东华大学2012/4/282013/12/11原始
13201410347758.2一种环保耐碱型高水洗分散橙染料组合物及其应用万丰股份2014/7/212016/5/18原始
14201410351697.7一种基于含苯甲酰氧基的噻唑杂环红色染料的耐碱分散染料组合物及其应用万丰股份2014/7/222016/6/8继受
15201410348563.X一种环保型高水洗分散橙染料组合物及其应用万丰股份2014/7/212016/9/28原始
16201610040024.9一种分散染料单体化合物及其制备方法万丰股份2016/1/202018/2/16继受
17201610058564.X一种蓝色分散染料单体化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万丰股份2016/1/282018/2/16继受
18201610058299.5一种橙色分散染料单体化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万丰股份2016/1/282018/3/30继受

4-7-174

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申请日授权日/取得日取得方式
19201610059822.6一种高移染红色分散染料单体化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万丰股份2016/1/282018/3/30继受
20201610216593.4一种卤代苯并噻唑-偶氮分散染料单体化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万丰股份2016/4/82018/7/31受让
21201710924222.6一种偶氮染料组合物及其应用万丰股份2017/9/302019/7/30原始
22201810738355.9一种含甲磺酰胺基团的偶氮染料化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万丰股份2018/7/62020/5/5原始
23201810241002.8一种蓝色系偶氮染料组合物及其应用万丰股份2018/3/222020/5/5原始
24201811276952.0一种制备N-烷基-4-硝基邻苯二甲酰亚胺的方法万丰股份2018/10/302020/7/28原始
25201810737156.6一种含乙酰胺基团的偶氮染料化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万丰股份2018/7/62020/6/9原始

2018年6月,发行人无偿受让俞杏英、姚晨华持有的1项专利(专利号为ZL201410351697.7);2018年6月,发行人无偿受让俞杏英拥有的4项专利申请权(对应现有专利号为ZL201610058299.5、ZL201610040024.9、ZL201610059822.6、ZL201610058564.X);2018年7月,发行人无偿受让俞杏英拥有的1项专利申请权(专利号ZL201610216593.4)。上述无偿受让的6项专利权系相关发明人的职务成果,在申请专利时因经办人失误,权属登记为个人,后经发行人自查通过无偿受让还原真实权属情况。2018年8月至9月,上述专利完成权利人变更手续。

发行人拥有的专利均系其申请或受让取得,权属明确、清晰,上述专利无被终止、被宣布无效以及侵害他人权利的情形。相关专利使用情况良好。公司上述专利在最近一期末的账面价值为零。上述专利为公司生产经营中主要使用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不存在权属纠纷或其他潜在纠纷。

3、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2项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注册证号商标名称商品类别有效期限注册人
154819642已展期至2029年11月6日万丰股份
298169482已展期至2032年10月6日

4-7-175

上述商标用于发行人产品包装、企业宣传等环节。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拥有的上述注册商标的账面价值为零。

(三)技术合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亨斯迈集团签署合作协议,通过互相借助对方在染料研发、生产、销售和营销方面的专业知识、资源以及专有技术来进行商业合作,共同开发高水洗分散染料市场,最终达到双方共享技术以及优质客户资源,并拓展各自在中国乃至世界各地销售市场的双赢目的。

根据合作协议,亨斯迈瑞士授权万丰股份使用其两项发明专利生产相关产品,具体合作情况请参见本节之“四、主要产品生产销售及原材料采购情况”之“(一)发行人的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之“5、发行人与亨斯迈集团的业务合作情况”。

(四)资质、认证、许可

序号发证日期资质、认证名称证书编号颁发/认证机构截止日期
12021/1/20安全生产许可证(ZJ)WH安许证字[2021]-D-1898浙江省应急管理局2024/1/19
22020/7/20危险化学品登记证330610173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2023/7/19
32021/1/25《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醋酸酐(浙)2S33062100002X绍兴市应急管理局2024/1/19
42021/1/25《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甲苯、硫酸(浙)3S33062100003X绍兴市应急管理局2024/1/19
52020/9/7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达标证书(安全标准化三级企业)SXWAB-2020058绍兴市应急管理局2023/9/6
62021/12/16高新技术企业GR202133009119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税务局2024/12/15
72020/8/28排污许可证91330621755903566B001V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3/8/27
82004/12/14(万丰股份)3306960DWP绍兴海关-
92017/1/10(浙江中万)3306960CN9绍兴海关-
102016/6/12瑞士蓝标认证-BluesignTechnologiesAG-

4-7-176

序号发证日期资质、认证名称证书编号颁发/认证机构截止日期
112016/12/1ZDHC(有害化学物质零排放)联盟成员-ImplementationHubB.V.-
122020/12/2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04320Q32504R0M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2023/12/21
132020/12/2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04320E31769R0M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2023/12/21

(五)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特许经营的情况。

六、发行人的技术和研发情况

(一)研发体制与技术创新

公司设立技术研发中心,由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分管。公司研发中心下辖技术部、品管部、质检部、应用室、合成研发、化验室和售后技术保障等机构,统筹全公司研发、品管、应用等技术力量,以保障公司面向市场、面向客户的研发导向。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25项发明专利,并成功加入Bluesign认证体系。公司的“染料及中间体加氢还原研究开发中心”被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高水洗牢度系列分散染料”及“苯并三唑类紫外吸收剂UV-P”于2010年登记为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高性能分散染料及标准化产品”项目入选2011年科技部国家火炬计划项目清单,“涤纶超细纤维高水洗牢度KXF系列分散染料”于2012年获得浙江省科学技术三等奖。

(二)公司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水平及特点

公司主要产品和对应的技术特点概况如下:

序号核心技术及关键工艺工艺技术描述技术所处阶段申请专利保护的情况
1分散蓝284结构改进工艺技术分散蓝284是高水洗XF系列染料的主要品种之一,由于其对PH和还原性物质敏感,从而在应用过程中稳定性较差。新结构在原基础上进行了改良,大大改善了原产品对PH及还原性物质的敏感性,染色稳定性好,批差小,合格率高批量生产已获得1项专利授权

4-7-177

序号核心技术及关键工艺工艺技术描述技术所处阶段申请专利保护的情况
2高水洗XT系列分散染料的生产技术本技术系对公司现有的产品进行充分的筛选,优选其中各项牢度性能以及配伍性能良好的10-15只品种进行复配,组合出一系列更适应于全涤及涤棉染色和印花的染料。批量生产已获得2项专利授权
3高水洗PT系列分散染料的合成技术随着市场对面料的水洗牢度要求不断提高,一般的高牢度染料已满足不了需求,本技术采用以邻苯二甲酰亚胺为主要原料,接入不同的功能性基团,得到一系列高水洗牢度染料。用于高端面料的染色和印花,其各项牢度优异,染色工艺稳定,重现性好批量生产已获得1项专利授权、正在申请1项专利
4氰化系列染料的工艺技术氰化系列是一类结构中含有氰基的分散染料,适用于涤纶、涤氨、超细涤纶、棉涤混纺等织物的染色和印花。具有着色力高、鲜艳度好、深色效果好等优点,无论是单色还是拼混使用,都有着优秀性能,可以替代部分色泽相近的蒽醌型分散染料。公司采用先进的氰化工艺自主研发了一系列产品,使色谱更加齐全,同时采用先进的除铜除氰工艺,各项指标都显著优于国家环保标准要求批量生产未申请专利
5超耐碱SA系列工艺技术超耐碱SA系列具有适应性好、稳定性高、耐碱耐氧化等特点,可以在酸性、中性、碱性不同条件下染色,能够在10g/L片碱,5g/L双氧水,130℃条件下,保持颜色稳定。主要用于节能降耗的短流程工艺,可以做到前处理和染色同浴,从而帮助客户实现节能减排、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该产品尤其适用于超细纤维开纤染色,涤纶及其混纺织物的一浴短流程染色批量生产已获得3项专利授权
6液体染料系列的加工技术与传统粉体染料相比,液体染料无论在方便使用和染色废水COD的降低等方面有着明显的优势。但液体染料的强度低,储存性能差等缺陷阻碍了其发展应用。本技术采用高效分散剂P12与常规分散剂MF(或木质素)及其它乳化剂的组合加工成液体染料。所得的液体染料储存稳定性好,强度接近粉体染料,使用更加方便,染后残液COD较粉体染料可降低50-80%。批量生产正在申请1项专利
7环保型分散橙30的工艺技术分散橙30是分散染料的主要品种之一,市场需求较大。由于其含有较高的多氯苯酚等有害物质,染料使用受限。本工艺采用高效溶剂萃取技术将有害物质分离,产品最终可达Oeko-Tex Standard 100标准,并同时达到欧盟REACH法规、BLUESIGN蓝标的环保要求批量生产已获得1项专利授权
8N-烷基邻苯二甲酰亚胺系列产品的连续流硝化技术N-烷基-4-氨基邻苯二甲酰亚胺系列产品是生产高水洗牢度染料的重要中间体,制作过程中涉及到硝化反应。传统的间歇式硝化工艺安全隐患大,属落后工艺。本技术利用微通道反应器高效的传质、传热、稳定、安全性能,较大减少了硫酸和硝酸的用量,提高产品纯度和转化率,减少废水和COD的排放,降低该产品的生产成本和安全成本,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性试生产阶段已获得1项专利授权
9高效小体积偶合工艺传统偶合工艺物料较稠,单釜投料量较小。新工艺采用一种新型助剂,可以高效改善浆料流动性,增加单釜投料量,又保持良好的传质效果,在保持老工艺产品收率的同时,改善了染料的晶型,有助于改善砂磨性能。批量生产未申请专利

4-7-178

序号核心技术及关键工艺工艺技术描述技术所处阶段申请专利保护的情况
10苯胺单苄基合成工艺的研发苯胺苄基化通常以苯胺和氯化苄为起始原料,加入缚酸剂并在一定温度下反应,得到的产物是单双苄的混合物。新工艺采用新型催化剂,可较好地抑制双苄产生,由此可得高纯度的单苄产物。苯胺单苄物可用以制造一系列高牢度分散染料,各项性能优异,价格优势明显,市场前景广阔小试阶段未申请专利
11连续流重氮工艺传统重氮工艺采用间歇式反应釜,酸量大,反应时间长,存在物料配比和反应温度都不均匀的现象。采用连续流重氮工艺,可以精确控制反应温度,反应物料可瞬间混和均匀并反应,停留时间短,可以减少重氮盐的分解,提高产品的纯度和收率,减少批差,提高反应的安全性小试阶段未申请专利
12氧化苯骈噻吩合成新工艺氧化苯骈噻吩是分散蓝354的主要中间体,原工艺以醋酸作溶剂反应,醋酸消耗量大,生产环境不友好。新工艺采用自主研发的催化剂,在水相完成反应,产品品质不变,收率提高7%,且水相比醋酸相生产环境大幅改善,污水COD排放也大幅减少批量生产未申请专利
13重氮少酸工艺技术传统重氮工艺用酸量大,导致废水量大。本技术以溶剂替代部分硫酸进行重氮反应,反应更加彻底,产品质量稳定,收率提高2~3%,溶剂回收利用。该技术的应用可降低硫酸用量50~70%,大大减轻了污水处理的压力试生产阶段未申请专利
14氨基苯骈噻唑系列染料闭环、重氮连续法工艺技术氨基苯骈噻唑是分散红153、177、179等染料的重要中间体,传统的工艺需要把闭环完成的苯骈噻唑硫酸溶液中和、析出、干燥,再用酸溶解后进行重氮化反应。本技术采用连续法在硫酸中直接完成闭环和重氮,免去了中和、析出、干燥、溶解等过程,减少了大量废水,缩短了工艺时间,提高了产品收率,节约了生产成本批量生产已获得1项专利授权
15分散黄H3R水解、重氮一釜法工艺技术分散黄H3R的传统工艺为甲醚硝化物先水解,再经过中和、过滤,得到2-硝基-4-甲氧基苯胺,然后在稀酸液中进行重氮、偶合反应。本技术采用一釜法在稀酸中完成水解和重氮反应,免去了中和、析出、过滤等过程,减少了大量废水,缩短了工艺时间,节约了生产成本批量生产未申请专利
16氰化染料的湿法氰转移工艺技术氰取代染料具有着色力高、鲜艳度好、摩尔消光系数大、深色效果好等优点,因此氰取代反应在分散染料中有着重要地位。传统氰转移反应多用干燥的卤代中间料在极性溶剂中用氰化试剂进行氰取代,再用甲醇结晶析出。本技术采用湿法氰转移工艺,免去了卤代中间料的干燥过程,得到的氰化染料晶型稳定,品质好,收率高,工艺过程省去了甲醇,节约了原料成本,提高了生产安全性批量生产未申请专利
17分散红343中间料溴化、重氮一釜法工艺技术分散红343中间料的传统工艺是将对甲苯胺溴化,过滤得到二溴物,再在稀酸里进行重氮化反应,最后偶合得到中间料。本技术采用一釜法在稀酸中直接完成溴化反应和重氮化反应,免去了析出、过滤、溶解等过程,减少了大量废水,缩短了工艺时间,提高了产品收率,节约了生产成本批量生产未申请专利
18N-烷基吡啶酮环构、偶合连续法工艺技术N-烷基吡啶酮是分散黄114、M3R等染料的重要中间体,传统工艺为环构反应完成后酸稀、过滤,产物收率较低。新工艺解决了吡啶酮在酸性介质下难偶合的难题,将传统生产吡啶酮中间体合成工艺后的酸析、过滤工序进行省略,直接连续进行偶合合成染料,提高了产品收率,减少了COD的排放批量生产未申请专利

4-7-179

发行人掌握的核心技术及关键工艺是公司多年来通过对生产技术与工艺、运营经验总结及研究开发逐渐获得的改进和革新,发行人综合考虑生产技术本身的特征、重要性、保护难度等情况以最有利于公司的原则选择专利保护或者作为商业秘密进行保护。上述核心技术及关键工艺为公司生产经营中主要使用的工艺技术,使用情况良好。上述核心技术及关键工艺在最近一期末的账面价值为零,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不存在权属纠纷或其他潜在纠纷。

(三)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进展情况拟达到的目标
1连续流硝化反应合成工艺开发试生产阶段通过利用微通道反应器高效的传质、传热、稳定、安全性能,较大减少了硫酸和硝酸的用量,提高产品纯度和转化率,减少废水和COD的排放,降低该产品的生产成本和安全成本,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性
2连续流重氮工艺开发中试完成项目拟采用连续流重氮,可以精确控制反应温度和物料配比,反应物料可瞬间混和均匀并反应,停留时间短,可以减少重氮盐的分解,减少批差,提高反应的收率和安全性
3连续流偶氮工艺开发小试阶段项目拟采用连续流偶氮,强化传质,反应物料可瞬间混和均匀并反应,停留时间短,可以减少重氮盐和偶合组分的分解,减少批差,提高产物的纯度和收率。连续流偶氮反应的温度可以比传统间歇釜式高10~20℃,可以较大地较少了冰的用量,从而大幅减少废水量,做到节能降耗减排
4具有光动力抗菌功能的有机紫外线吸收材料的研发小试阶段开发具有光动力抗菌功能的有机紫外线吸收剂材料,紫外摩尔吸收系数达到10,000以上,将紫外吸收剂整理到合适的织物上,面料的紫外防护率超过50,紫外透过率小于5%
5含硫酸母液制备副产硫酸镁的工艺研究小试阶段为解决染料及中间体在生产中含较高浓度硫酸废水资源化利用的问题,项目将含硫酸母液水收集、均化,通过氧化,过滤,中和,脱色,再经MVR浓缩结晶、高温裂解等一系列工艺过程,得到副产硫酸镁,蒸出水回用,以缓解母液废水处理的压力
6溶剂染料的工艺技术开发中试完成溶剂染料具有优良的溶解性,与各类树脂有良好的相容性,色彩艳丽,耐酸碱耐热性能优良,用途广泛,市场前景可观。本项目拟开发一系列溶剂染料的工艺技术,并实现工业化生产
7高牢度低沾色染料的开发小试阶段随着消费者对织物舒适性要求的提高,大部分运动服饰面料中加入了氨纶面料以改善面料的弹性和手感,但在染色过程中,氨纶面料通常上色较难,很大程度影响了织物的色牢度。本项目拟研发出一系列不沾氨纶的分散染料,以满足氨纶混纺面料的市场需求

4-7-180

序号项目名称进展情况拟达到的目标
8超高水洗/高升华蓝色/黑色系染料的制备及产品小试阶段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家纺用品的色牢度要求也越来越高,拥有超高的水洗和升华牢度的染料,尤其是蓝、黑色系的染料,有着越来越大的市场需求。本项目拟研发水洗和升华牢度优异的蓝色染料,同时要求满足耐日晒稳定,染色工艺简单,配伍性好等条件,以满足高端客户需要
9染料中间体新工艺开发常规研发开发高水洗、高日晒、高升华等高色牢度分散染料中间体,利用绿色的合成路线和先进的反应设备对染料中间体进行技改
10分散染料新产品开发常规研发开发高水洗、高日晒、高升华等高牢度分散染料产品,以满足高端面料对色牢度方面越来越高的要求

(四)公司研发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研发费用1,922.342,259.082,152.07
营业收入54,517.8556,366.4851,642.43
占比3.53%4.01%4.17%

(五)保持技术不断创新的机制及技术创新的安排

新技术可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帮助客户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过程中的消耗,是企业持续发展的源动力。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目前已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技术创新机制,为公司提升核心竞争力提供了保障。

1、技术创新的制度保障

发行人重视技术创新,制定了技术创新相关的规划和保障措施。通过制订相关规章制度,规范了企业的技术研发管理工作,将“自主创新”置于促进企业持续、协调、快速发展的突出位置。

2、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安排

公司在不断规范原有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引入先进管理理念完善公司激励机制。公司结合实际经营和技术研发中心的实际情况,制订了技术研发中心绩效评价的计划。根据公司的总体发展规划并综合企业技术中心的年度计划和各季度计划,对各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同时将公司的奖励机制和人才培养机制包括项目经费、知识培训、薪资福利、职业生涯规划等有机结合,促使公司

4-7-181

科研技术人员保持良好心态,更积极努力的钻研技术创新;并通过优惠政策完善用人机制,吸引中高端研发人才、留住人才,充分发挥人才优势。

3、自主创新与借助外部机构相结合

公司在自主创新为基石的同时也积极借助外部机构的研究力量,与外部机构共同进行研发合作。公司与部分行业内研发实力较强的高等院校常州大学、东华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等建立了紧密的技术合作关系,通过与外部单位的优势互补,进一步加强公司的持续研发能力。公司已与常州大学挂牌成立校企联合研发平台——“万丰股份-常州大学联合实验室”。该实验室由常州大学流动化学与过程工程研究所团队人员和浙江万丰化工有限公司人员组成,双方在技术服务及前期技术开发、项目深度研究和应用技术开发、人才培养等方面展开合作。公司已与常州大学签署合作协议,开展连续流硝化及重氮化反应小试合成工艺开发、高端新材料产品合成工艺技术、高分子量PPS树脂合成工艺技术开发等项目合作;与杭州师范大学签署合作协议,针对染料中间体新工艺开发开展合作;与东华大学签署合作协议,就有机紫外吸收剂材料的研发及应用开展合作。公司与上述合作方在知识产权分配及技术保密等事项上达成了共识,与高等院校研究院合作将进一步提高产品在技术方面的竞争力,拓宽公司的现有市场范围,巩固公司在行业的竞争地位。

4、发行人技术储备情况

公司的技术储备情况参见本节之“六、发行人的技术和研发情况”之“(三)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

七、境外经营情况

2022年5月6日,发行人投资30万美元在新加坡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新加坡万丰,计划从事化工原料、染料和助剂等销售业务。新加坡万丰已发行普通股1股,每股面值为1新加坡元,发行人持有1股。

发行人已就投资设立新加坡万丰事宜取得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绍柯审批投境外备

4-7-182

字[2022]第2号)以及《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同意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新加坡新设万丰环球私人有限公司项目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并取得了浙江省商务厅出具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N3300202200202号)。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未有其他在境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持有境外资产的情况。

4-7-183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披露或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268号”《审计报告》。投资者如需详细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请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所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资料。

一、合并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37,193,097.46102,258,434.2075,929,513.40
交易性金融资产--1,990,000.00
应收票据144,742,098.13133,479,729.71115,191,062.98
应收账款104,061,922.74134,146,369.23130,261,641.48
应收款项融资27,470,658.5217,019,371.4925,670,124.75
预付款项3,213,238.012,252,153.445,709,425.86
其他应收款418,539.98413,540.8024,201,486.67
存货295,076,762.08307,738,109.95264,178,458.46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3,868,656.603,291,388.8235,214.27
流动资产合计716,044,973.52700,599,097.64643,166,927.87
非流动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6,424,187.166,816,832.563,601,399.36
固定资产112,859,162.98116,268,089.76102,201,471.44
在建工程5,194,692.011,451,179.4315,878,192.89
使用权资产2,666,314.965,302,792.03-
无形资产6,925,053.827,218,273.827,336,276.40
长期待摊费用367,182.782,850,956.025,464,216.66

4-7-184

资产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递延所得税资产33,841.01278,043.17366,915.50
其他非流动资产7,193,112.751,717,620.121,105,064.81
非流动资产合计141,663,547.47141,903,786.91135,953,537.06
资产总计857,708,520.99842,502,884.55779,120,464.93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934,082.909,795,950.00-
应付票据44,955,308.4739,100,210.0049,588,197.30
应付账款86,643,681.41103,974,440.45101,444,511.71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2,593,335.4010,262,815.624,799,853.12
应付职工薪酬14,115,740.1213,045,338.5712,000,323.20
应交税费4,302,125.814,585,253.0012,673,871.95
其他应付款86,771.74102,957.51292,143.3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524,567.7339,868,556.3010,613,986.11
其他流动负债82,478,738.1891,284,811.9279,459,255.03
流动负债合计241,634,351.76312,020,333.37270,872,141.7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36,840,388.88-26,234,095.89
租赁负债184,628.692,435,212.11-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1,295,425.10773,712.99951,902.42
递延所得税负债5,039,230.623,428,842.391,923,838.86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43,359,673.296,637,767.4929,109,837.17
负债合计284,994,025.05318,658,100.86299,981,978.94
所有者权益:
股本100,000,000.00100,000,000.00100,000,000.00
资本公积241,131,139.63239,990,008.03238,798,333.32
其他综合收益78,753.48--

4-7-18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专项储备1,167,048.77587,830.411,517,729.63
盈余公积31,387,572.1124,200,947.0616,428,090.64
未分配利润198,267,863.36157,834,127.12120,811,783.3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572,032,377.35522,612,912.62477,555,936.98
少数股东权益682,118.591,231,871.071,582,549.01
所有者权益合计572,714,495.94523,844,783.69479,138,485.9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857,708,520.99842,502,884.55779,120,464.93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545,178,508.86563,664,824.91516,424,323.80
其中:营业收入545,178,508.86563,664,824.91516,424,323.80
二、营业总成本469,753,606.38475,941,909.44424,351,334.64
其中:营业成本400,656,580.23394,631,371.84347,140,172.20
税金及附加2,926,415.752,897,284.532,937,601.39
销售费用14,175,637.8214,645,482.3914,456,158.83
管理费用36,891,906.9736,930,569.2833,802,167.78
研发费用19,223,366.4122,590,755.4421,520,690.50
财务费用-4,120,300.804,246,445.964,494,543.94
其中:利息费用2,006,490.882,162,895.683,467,501.63
利息收入1,383,726.511,041,908.151,054,085.88
加:其他收益1,255,829.061,116,935.042,160,806.4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12,739.9068,806.971,935,724.27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538,293.81970,445.80271,279.8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348,787.90-3,147,032.31-911,317.84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5,249.17--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75,742,248.3886,732,070.9795,529,481.92
加:营业外收入3,619,137.101,041,505.096,037,131.86
减:营业外支出1,289,339.941,328,892.76721,620.42

4-7-186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78,072,045.5486,444,683.30100,844,993.36
减:所得税费用9,666,624.9810,287,001.7312,866,222.0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8,405,420.5676,157,681.5787,978,771.30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8,405,420.5676,157,681.5787,978,771.30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7,620,361.2975,052,548.6487,369,491.17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785,059.271,105,132.93609,280.13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78,753.48--
七、综合收益总额68,484,174.0476,157,681.5787,978,771.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67,699,114.7775,052,548.6487,369,491.1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785,059.271,105,132.93609,280.13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80.750.87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80.750.87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42,229,016.32339,377,089.34265,748,229.04
收到的税费返还--41,349.4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315,684.863,826,937.256,923,960.3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49,544,701.18343,204,026.59272,713,538.8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78,041,041.75177,519,943.9489,080,189.9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8,449,105.6356,093,110.2260,276,651.64
支付的各项税费32,943,751.2441,318,185.9946,775,039.5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8,407,546.3834,114,450.8533,270,736.8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97,841,445.00309,045,691.00229,402,617.93

4-7-187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1,703,256.1834,158,335.5943,310,920.8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4,704,513.11557,255,724.27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570,288.0010,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4,184,860.0512,708,508.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70,288.0058,899,373.16569,964,232.2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6,539,541.683,012,624.6410,148,230.48
投资支付的现金-32,600,000.00555,91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539,541.6835,612,624.64566,058,230.4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969,253.6823,286,748.523,906,001.7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6,800,000.0010,600,000.00113,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9,605,524.689,695,914.9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6,405,524.6820,295,914.91113,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6,800,000.0010,600,000.00190,7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3,109,387.6934,537,048.1332,119,356.24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1,341,771.751,462,770.8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086,841.333,281,052.663,075,961.1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5,996,229.0248,418,100.79225,895,317.3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590,704.34-28,122,185.88-112,895,317.3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464,418.25-2,013,741.70-1,603,154.0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4,607,716.4127,309,156.53-67,281,548.72

4-7-188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7,839,850.2070,530,693.67137,812,242.3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2,447,566.6197,839,850.2070,530,693.67

二、审计意见、关键审计事项及重要性水平判断标准

(一)审计意见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26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万丰股份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分别对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1、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万丰股份主营业务为中高端分散染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516,424,323.80元、563,664,824.91元和545,178,508.86元。

由于收入是万丰股份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4-7-189

(2)检查主要客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等,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结合产品类型对收入以及毛利情况执行分析,判断报告期收入金额是否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

(4)对报告期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发票、销售合同、出库单、提货单、报关单、提单等,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5)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出库单、提货单、报关单、提单等支持性文档,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6)执行函证程序:对于年度销售金额及年末尚未回款金额向客户进行函证确认;

(7)对于外销收入取得海关统计金额证明,并核对是否存在差异。

2、存货跌价准备

(1)事项描述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万丰股份存货账面余额269,952,208.98元,存货跌价准备5,773,750.52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万丰股份存货账面余额313,944,987.80元,存货跌价准备6,206,877.85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万丰股份存货账面余额300,314,840.34元,存货跌价准备5,089,071.32元。

公司的存货按成本和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产成品和库存商品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在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时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且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对于合并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因此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将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4-7-190

(2)审计应对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获取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对存货可变现净值以及存货减值计提金额进行复核,将管理层确定可变现净值时的估计售价、销售费用等与实际发生额进行核对,以评价管理层在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时做出的判断是否合理;

(3)结合存货监盘程序,检查存货的数量及状况,并对长库龄存货进行重点检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分析其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4)检查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本期的变化情况,分析存货跌价准备变化的合理性。

(三)重大事项及重要性水平判断标准

公司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和发展阶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等因素;在判断项目金额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金额占营业收入、净利润、所有者权益总额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是否较大或占所属报表单列项目金额的比重是否较大。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4-7-191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以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各报告期末,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是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上海柯奥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浙江中万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浙江俞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宁波金御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杏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万丰环球私人有限公司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子公司浙江俞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完成工商注销登记,自此之后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全资子公司上海杏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设立,成立时注册资本为200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已出资130万元,自成立后纳入合并范围。

全资子公司万丰环球私人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6日设立,成立时注册资本为1新加坡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全部完成注册资本出资义务,自成立后纳入合并范围。

(三)分部信息

公司无分部报告。公司分产品和分地区的主营业务收入具体情况详见本节

4-7-192

“九、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的相关内容。

四、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制定会计政策。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26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司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如下:

(一)收入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4-7-193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2、收入确认具体原则

与本公司取得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描述如下:

内销:以商品发出并经客户签收确认作为控制权转移时点,从而作为收入确认时点。

外销:对以FOB、CIF、C&F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公司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作为控制权转移时点;对以DPU、DAP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公司以将货物交到客户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作为控制权转移时点。以上各交易方式以控制权转移时点作为公司收入确认时点。

向亨斯迈集团销售托拉司产品收入确认原则:本公司根据亨斯迈集团的要求在工厂生产和制备托拉司产品。本公司同意按成本价向亨斯迈集团供应托拉司产品,最终双方根据销售给最终客户的利润互相支付销售支持费,作为可变对价调整收入金额。

(二)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4-7-194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4-7-195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

4-7-196

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4-7-197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本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对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未计提坏账,对应收账款按类别分为单项计提及账龄组合计提,对其他应收款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

(三)存货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在途物资、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本公司对存货进行定期盘点,重点关注长库龄存货品质是否发生变化、是否

4-7-198

影响后续生产销售,公司对不能继续使用或销售的存货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四)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五)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4-7-199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3、104.85、4.50
专用设备年限平均法3-103、109.00-32.33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43、1024.25、22.50
通用设备年限平均法3-103、109.00-32.33

3、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六)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4-7-200

(七)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本公司不存在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

项目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土地使用权受益期土地证登记使用年限
电脑软件3-5年使用该软件产品的预期寿命周期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开发支出资本化情况。

(八)长期资产减值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九)预计负债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4-7-201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十)股份支付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4-7-202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十一)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或者补助对象的支出主要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根据政府补助文件获得的政府补助全部或者主要用于补偿以后期间或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为:根据发放补助的政府部门出具的补充说明作为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

2、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4-7-203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十二)安全生产费

公司按照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十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

4-7-204

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对2020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合并母公司
将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董事会审批合同负债11,466,391.8511,576,015.30
预收款项-12,957,022.79-13,080,897.29
其他流动负债1,490,630.941,504,881.99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单位:元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对2020年12月3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合并母公司
合同负债4,799,853.124,781,495.60
预收款项-5,423,834.03-5,403,090.03
其他流动负债623,980.91621,594.43

单位:元

受影响的利润表项目对2020年度发生额的影响金额
合并母公司
营业成本3,847,817.623,729,520.40
销售费用-3,847,817.62-3,729,520.40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8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修订后的准则,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在首次执行日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的租赁变更,不进行追溯调整,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在计量租赁负债时,本公司使用2021年1月1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加权

4-7-205

平均值:4.75%)来对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

单位:元

2020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中披露的重大经营租赁的尚未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8,480,647.16
按2021年1月1日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8,038,840.25
2021年1月1日新租赁准则下的租赁负债8,038,840.25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融资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重新评估,并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重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新的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除转租赁外,本公司无需对其作为出租人的租赁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调整。本公司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3)本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对2021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合并母公司
公司作为承租人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的调整董事会审批使用权资产7,894,491.767,079,793.45
租赁负债5,221,519.714,696,289.90
盈余公积-25,103.12-25,103.12
未分配利润-232,245.37-225,928.0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817,320.542,521,534.76
预付款项-113,000.00-113,000.00

4-7-206

2、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1)2020年1月1日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2020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余额2020年1月1日余额调整数
重分类重新计量合计
预收款项12,957,022.79-12,957,022.79-12,957,022.79
合同负债11,466,391.8511,466,391.8511,466,391.85
其他流动负债102,468,726.95103,959,357.891,490,630.941,490,630.94

(2)2021年1月1日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2021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余额2021年1月1日余额调整数
重分类重新计量合计
预付款项5,709,425.865,596,425.86-113,000.00-113,000.00
使用权资产7,894,491.767,894,491.767,894,491.76
租赁负债5,221,519.715,221,519.715,221,519.7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0,613,986.1113,431,306.652,817,320.542,817,320.54
盈余公积16,428,090.6416,402,987.52-25,103.12-25,103.12
未分配利润120,811,783.39120,579,538.02-232,245.37-232,245.37

3、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五、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表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272号”《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情况如下:

4-7-207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63.18-0.8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53.64215.69264.64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37.0188.59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11.45193.57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488.7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66.24-131.89-9.2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44.41
所得税影响额-63.59-37.95-85.1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0.12-0.33-1.3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329.2093.14895.4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62.047,505.258,736.9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32.847,412.117,841.4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4.87%1.24%10.25%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股份支付、对外担保损失和政府补助等,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895.47万元、93.14万元和329.2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10.25%、1.24%和4.87%。

六、报告期内执行的主要税收政策及税收优惠

(一)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增值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13%、6%、9%、7%(注1、注2、注3、注4)13%、6%、9%(注1、注2、注3)13%、6%(注1、注3)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及免抵的增值税计缴7%、5%、1%(注5)7%、5%、1%(注5)7%、5%、1%(注5)

4-7-208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及免抵的增值税计缴3%3%3%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及免抵的增值税计缴2%2%2%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15%、20%、25%、17%15%、20%、25%15%、20%、25%

注1:子公司上海杏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20年度为小规模纳税人,且未发生增值税应税业务,2021年4月变更为一般纳税人,税率适用13%。注2:子公司上海柯奥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发生不动产租赁业务,税率适用9%。注3:利息收入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注4:子公司万丰环球私人有限公司在新加坡设立,新加坡增值税税率为7%。注5:子公司上海杏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20年度为小规模纳税人,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1%;2021年4月变更为一般纳税人,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5%;子公司宁波金御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报告期内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其他公司均为5%。

(二)不同税率的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5%15%15%
上海柯奥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5%25%25%
浙江中万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20%20%20%
浙江俞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宁波金御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20%20%20%
上海杏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20%20%
万丰环球私人有限公司17%--

注1:浙江俞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完成税务注销登记,于2020年1月17日完成工商注销登记,因此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未列示。注2:万丰环球私人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6日设立,因此2020年度、2021年度未列示。

(三)税收优惠

1、根据国科火字[2019]70号《关于浙江省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公司2018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证书编号GR201833001671),2020年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缴。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

4-7-209

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本公司已在浙江省认定管理机构2021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中,即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证书编号GR202133009119),2021年至2023年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缴。

2、子公司浙江中万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宁波金御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杏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属于小型微利企业,报告期内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2022年度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

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1年度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0年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七、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流动比率(倍)2.962.252.37
速动比率(倍)1.741.261.4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3.4538.1439.03
资产负债率(合并)(%)33.2337.8238.5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4.183.923.68
存货周转率(次)1.301.351.2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10,443.2511,053.7712,481.63
利息保障倍数(倍)39.9140.9730.0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62.047,505.258,736.9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432.847,412.117,841.48

4-7-210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520.340.43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350.27-0.67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53%4.01%4.17%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5.725.234.78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税前利润+利息费用+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7、利息保障倍数=(税前利润+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8、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9、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10、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当期研发投入/当期营业收入

11、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权益合计额/期末股份总数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发行人加权平均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及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如下:

期间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2022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2.47%0.680.6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1.86%0.640.64
2021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5.01%0.750.7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4.39%0.740.74
2020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9.92%0.870.8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7.88%0.780.78

八、资产评估情况

公司在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聘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9年7

4-7-211

月31日作为基准日对公司整体资产和负债的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浙江万丰化工有限公司拟股份制改制涉及的净资产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19)沪第1413号)。本次评估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净值评估值评估增值率评估方法
总资产64,317.8977,202.5820.03资产基础法
总负债30,848.9830,848.98-
净资产33,468.9146,353.6038.50

本次资产评估仅作为折股参考,公司未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账务处理。

九、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成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变动幅度金额变动幅度金额
营业收入54,517.85-3.28%56,366.489.15%51,642.43
营业成本40,065.661.53%39,463.1413.68%34,714.02
营业利润7,574.22-12.67%8,673.21-9.21%9,552.95
利润总额7,807.20-9.69%8,644.47-14.28%10,084.5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62.04-9.90%7,505.25-14.10%8,736.95

(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53,481.8698.10%55,556.7198.56%51,027.7798.81%
其他业务收入1,035.991.90%809.771.44%614.661.19%
合计54,517.85100.00%56,366.48100.00%51,642.4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分散染料及其滤饼的销售收入,主营业务突出。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51,027.77万元、55,556.71万元和53,481.8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81%、98.56%和98.10%。公司的其他

4-7-212

业务收入主要为乙酸钠和脱硫石膏的销售收入、CIF方式国际贸易下取得的运保费收入、材料以及废料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影响较小。

公司分散染料商品的产能、产量及销量情况如下:

单位:吨、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数量/金额同比数量/金额同比
产能10,000.000.00%10,000.000.00%10,000.00
产量8,946.24-0.41%8,983.2311.78%8,036.88
销量8,625.060.27%8,601.8814.56%7,508.71
其中:自产产品销量8,514.398.42%7,853.166.85%7,349.78
主营业务收入53,481.86-3.73%55,556.718.88%51,027.77

报告期内,公司分散染料的批复产能为10,000吨,未有增减。2021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2020年度有所上升,主要原因系:当期我国印染行业经济呈现复苏态势,公司抓住时机积极开拓新市场,公司分散染料的产品销量由7,508.71吨增加至8,601.88吨,增加幅度为14.56%。2022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2021年度略有下降,主要原因系当期全球经济下行,下游印染行业不景气,公司各类分散染料产品平均售价较2021年度小幅下滑。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原材料740.2071.45%360.5344.52%209.6134.10%
乙酸钠--103.7912.82%172.3228.03%
脱硫石膏19.711.90%84.4810.43%103.8816.90%
房屋租金5.750.55%12.241.51%4.890.79%
运保费177.1717.10%216.4426.73%98.5416.03%
废料及其他93.158.99%32.293.99%25.434.14%
合计1,035.99100.00%809.77100.00%614.66100.00%

4-7-213

公司有时会根据客户的需求并视公司原材料的储备情况向客户销售由公司采购并验收入库的原材料,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原材料的收入分别为209.61万元、360.53万元和740.20万元,该部分销售金额较小,波动主要系客户的采购需求变动所致。

2022年度脱硫石膏的销售金额同比下降较多,该产品的销售对象主要为水泥厂,受下游建筑行业的低迷行情影响,产品的销售单价下降较多导致。

(二)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及构成分析

1、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构成分析

按照产品类别划分,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分散染料47,228.4788.31%47,835.9286.10%46,035.0490.22%
其中:高牢度系列16,912.5831.62%20,066.0636.12%17,576.1634.44%
特色系列10,808.0720.21%8,379.0415.08%8,828.9317.30%
常规系列19,507.8236.48%19,390.8234.90%19,629.9538.47%
滤饼6,200.3011.59%6,992.8012.59%4,866.749.54%
染料中间体53.100.10%727.991.31%126.000.25%
合计53,481.86100.00%55,556.71100.00%51,027.77100.00%

公司专注于中高端分散染料市场,产品主要为各系列分散染料及其滤饼。报告期内,公司分散染料及滤饼的合计销售占比分别为99.75%、98.69%和99.90%。分散染料的下游客户主要为纺织印染厂,其购买染料用于织物的染色加工。滤饼是分散染料的原染料,经过复配、砂磨、喷干等步骤,生产成分散染料。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产品销售数量、平均售价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吨,万元/吨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数量平均售价数量平均售价数量平均售价
分散染料8,602.795.498,601.885.567,508.716.13
其中:高牢度系列2,605.726.493,040.666.602,357.577.46

4-7-214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数量平均售价数量平均售价数量平均售价
特色系列1,351.498.001,043.378.03930.389.49
常规系列4,645.584.204,517.864.294,220.764.65
滤饼407.4415.22479.0014.60315.1215.44

公司各类产品销售量、销售均价变动对销售收入的影响情况分析如下:

单位:%

项目2022年度与2021年度比较2021年度与2020年度比较
变动销售均价变动销售收入变动变动销售均价变动销售收入变动
分散染料0.01-1.26-1.2714.56-9.303.91
其中:高牢度系列-14.30-1.67-15.7228.97-11.5314.17
特色系列29.53-0.3728.9912.14-15.38-5.10
常规系列2.83-2.100.607.04-7.74-1.22
滤饼-14.944.25-11.3352.01-5.4443.69

2021年度,部分新进入厂商参与竞争,市场竞争加剧,各类分散染料及滤饼的售价较2020年度均有所下降,而当期我国印染行业经济呈现复苏态势,公司抓住时机积极开拓新市场,各类分散染料及滤饼的销量均有增加。因此,销量上升系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2022年度,由于全球经济下行,下游印染行业不景气,但公司持续专注于中高端分散染料细分领域,努力实现稳健经营,巩固公司在染料行业的市场份额,分散染料销量较2021年度保持稳定,各类分散染料产品平均售价较2021年度小幅下滑,分散染料的平均售价下滑系2022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

2、主营业务收入按客户类型构成分析

以客户类型区分,公司的客户可分为生产型客户和贸易型客户。生产型客户采购染料成品进行印染或者外购滤饼及染料半成品进行二次加工,贸易型客户自身拥有销售渠道,采购染料主要用于对外销售。报告期内,生产型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53.30%、59.95%和58.19%。报告期内,不同类型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4-7-215

单位:万元

客户类型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生产型客户31,123.2758.19%33,304.4659.95%27,195.4853.30%
贸易型客户22,358.5941.81%22,252.2540.05%23,832.3046.70%
合计53,481.86100.00%55,556.71100.00%51,027.77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分散染料按不同类型客户划分的销量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吨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销量增长率销量增长率销量
生产型客户4,898.99-2.81%5,040.7825.72%4,009.56
贸易型客户3,703.794.01%3,561.101.77%3,499.15
合计8,602.790.01%8,601.8814.56%7,508.71

2021年度较2020年度,公司生产型客户的产品销量有所增加,贸易型客户的产品销量基本保持不变,主要原因系:随着下游纺织印染行业经济的复苏,下游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增加,染料行业整体回暖,公司增加了对生产型客户的产品销量。2022年度较2021年度,公司对生产型客户的产品销量和对贸易型客户的产品销量呈现小幅波动状态,波动系客户需求变动所致。

3、主营业务收入的区域结构分析

按销售区域划分,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区域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内销38,462.2671.92%38,520.3769.34%36,908.8072.33%
外销15,019.6128.08%17,036.3430.66%14,118.9827.67%
合计53,481.86100.00%55,556.71100.00%51,027.77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内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72.33%、69.34%和71.92%,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内销收入。

4-7-216

报告期内,公司分散染料的内外销销量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吨

区域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销量增长率销量增长率销量
内销6,627.213.13%6,425.7710.70%5,804.55
外销1,975.57-9.22%2,176.1227.69%1,704.16
合计8,602.790.01%8,601.8814.56%7,508.71

报告期内,公司分散染料内销销量分别为5,804.55吨、6,425.77吨和6,627.21吨。2021年度内销销量较2020年度增加621.22吨,增长率为10.70%,主要原因系2021年度我国印染行业经济呈现复苏态势,公司产品销量随下游市场的回暖而有所增加。2022年度公司在增强与现有客户的合作基础上,积极开拓新客户,产品销量稳中有升,公司内销销量较2021年度增加201.44吨,增长率为3.13%。报告期内,公司分散染料外销销量分别为1,704.16吨、2,176.12吨和1,975.57吨。2021年度外销销量较2020年度增加471.96吨,主要是因为随着下游市场需求的回暖,亨斯迈集团、RIITS TRADING CO.,LTD、T AND T INDUSTRIES CORPORATION对公司的产品需求复苏,上述三家的分散染料外销销量合计增加446.69吨。2022年度外销销量较2021年度减少200.55吨,下降率为9.22%,主要原因系受全球经济环境下滑和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政策出台等因素影响,亨斯迈集团、土耳其客户SETAS KIMYA SANAYI A.S.的生产经营受到影响,对公司的采购需求减少。

(1)公司内销收入地区分布情况

单位:万元

区域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浙江20,343.8345.86%17,591.4045.67%17,002.9046.07%
江苏8,452.0824.90%7,574.2619.66%7,243.6219.63%
上海3,004.818.59%5,258.5013.65%5,315.4714.40%
福建2,709.208.88%4,097.8910.64%4,730.9012.82%
国内其他3,952.3411.77%3,998.3210.38%2,615.917.09%
合计38,462.26100.00%38,520.37100.00%36,908.80100.00%

4-7-217

公司内销的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浙江、江苏、上海和福建等省市,上述地区为我国纺织印染行业集中地区。报告期各期上述地区销售收入合计占内销收入总额比例均在85%以上。

(2)外销收入国家或地区分布情况

单位:万元

区域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中国台湾5,575.2237.12%6,153.0336.12%4,925.5634.89%
中国香港2,419.0216.11%3,511.5520.61%2,510.6017.78%
土耳其2,309.2215.37%2,127.6312.49%2,037.4714.43%
印度尼西亚1,215.928.10%1,555.739.13%1,021.197.23%
保税区927.356.17%1,011.975.94%705.945.00%
墨西哥345.772.30%964.025.66%844.695.98%
其他2,227.1114.83%1,712.4110.05%2,073.5314.69%
合计15,019.61100.00%17,036.34100.00%14,118.98100.00%

公司的外销客户主要集中在中国台湾、中国香港、土耳其、印度尼西亚、保税区和墨西哥等国家或地区。报告期内,上述国家或地区销售收入合计占外销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5.31%、89.95%和85.17%,2022年度其他国家的外销收入占比较2021年度有所提升主要系公司与申洲国际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其越南全资子公司GainLucky(Vietnam)Limited向公司采购量增加。

(3)内销中生产型、贸易型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内销中生产型和贸易型客户的销售金额占比、数量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

2022年度
客户类型金额占比销量占比
生产型客户20,542.6553.41%3,949.2857.11%
贸易型客户17,919.6046.59%2,966.4942.89%
合计38,462.26100.00%6,915.77100.00%
2021年度
客户类型金额占比销量占比

4-7-218

生产型客户21,798.1156.59%4,094.4458.85%
贸易型客户16,722.2643.41%2,862.8741.15%
合计38,520.37100.00%6,957.30100.00%
2020年度
客户类型金额占比销量占比
生产型客户18,552.3850.27%3,283.2854.77%
贸易型客户18,356.4149.73%2,711.0345.23%
合计36,908.80100.00%5,994.3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内销中生产型客户的销售金额占比分别为50.27%、56.59%和

53.41%,销售数量占比分别为54.77%、58.85%和57.11%。

2021年度,公司生产型客户的销售金额占比和销售数量占比较2020年度有所提高,主要是因为以下几家生产型客户销售数量提高的原因:(1)江苏新凯盛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的合作加深,减少了从公司竞争对手处的采购量,从公司的采购份额增加;(2)福懋兴业2020年因外部因素停工数月,订单有所减少,2021年对公司的产品需求恢复;(3)绍兴市三丰化工有限公司由于下游客户的需求,向公司偶发性采购了100吨的外购产品分散黑ECT 300%。2022年度,公司生产型客户的销售金额占比和销售数量占比较2021年度略有下降,销售数量较2021年度减少145.16吨,主要系客户的需求波动所致。

(4)外销中生产型、贸易型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中生产型和贸易型客户的销售金额占比、数量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

2022年度
客户类型金额占比销量占比
生产型客户10,580.6270.45%1,292.5561.62%
贸易型客户4,438.9929.55%804.9038.38%
合计15,019.61100.00%2,097.45100.00%
2021年度
客户类型金额占比销量占比
生产型客户11,506.3567.54%1,384.1058.01%

4-7-219

贸易型客户5,530.0032.46%1,001.8141.99%
合计17,036.34100.00%2,385.91100.00%
2020年度
客户类型金额占比销量占比
生产型客户8,643.0961.22%997.9253.22%
贸易型客户5,475.8838.78%877.0646.78%
合计14,118.98100.00%1,874.98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中生产型客户的销售金额占比分别为61.22%、67.54%和

70.45%,销售数量占比分别为53.22%、58.01%和61.62%。

2021年度,公司生产型客户的销售金额占比和销售数量占比较2020年度有所提高,主要原因系:亨斯迈集团、T AND T INDUSTRIES CORPORATION的市场需求回暖,向公司的采购量增加,且公司新发展了一个生产型客户FORTUNE TOPPTE LTD,上述三家合计使得公司外销销量增加318.20吨,外销收入增加2,251.09万元。2022年度,公司生产型客户的销售金额占比和销售数量占比较2021年度有所提高,主要原因系:2021年,公司与生产型客户FORTUNE TOP PTE LTD和申洲国际达成合作意向并开始向其供货,上述两家客户在2022年度与公司的合作加深。

(5)报告期内,公司外销客户的数量增减变动、销售规模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外销客户数量(家)333834
外销销售规模(万元)15,019.6117,036.3414,118.98
较上期新增客户数量(家)31510
较上期减少客户数量(家)51113
新增客户当期销售额(万元)65.851,084.15227.04
占当期外销销售规模的比例0.44%6.36%1.61%
减少客户上期销售额(万元)204.66769.051,038.56
占当期外销销售规模的比例1.20%4.51%7.36%

注:受同一方控制或共同控制的销售客户合并披露为一家客户,同一客户可能既有内销又有外销,销售额按各类型分别进行统计;

4-7-22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外销客户保持稳定,小型客户数量增减变动对销售规模影响不大,销售规模主要是跟市场因素和客户订单需求有关。

2021年度,公司外销客户数量较2020年度净增加4家,外销销售规模较2020年度增加2,917.37万元,主要原因系:亨斯迈集团、RIITS TRADING CO.,LTD、T ANDT INDUSTRIES CORPORATION的市场需求回暖,向公司的采购量增加,且公司新发展了一个生产型客户FORTUNE TOP PTE LTD,上述四家合计使得公司外销收入增加3,475.64万元。

2022年度,公司外销客户数量较2021年度净减少2家,外销销售规模较2021年度减少2,016.73万元,主要原因系:受全球经济环境下滑和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政策出台等因素影响,亨斯迈集团的下游客户需求减弱,对公司的采购量亦减少。

(6)汇率变动、贸易政策变动对外销的影响

1)汇率变动对外销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14,118.98万元、17,036.34万元和8,750.4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7.67%、30.66%和31.55%,公司与境外客户间的货款主要以美元结算。

报告期内,汇率变动对公司外销收入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2021年度2020年度
外销收入15,019.6117,036.3414,118.98
当期平均汇率(USD/CNY)6.72616.45156.8976
按上年平均汇率计算的外销收入14,406.4118,214.3514,120.82
汇率变动对外销收入的影响金额(正值为减少)-613.191,178.011.84
汇率变动对外销收入的影响比例(正值为减少)-4.08%6.47%0.01%

注1:汇率变动对外销收入的影响比例=汇率变动影响外销收入金额/按上年平均汇率计算的外销收入;注2:平均汇率来源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假设2020年公司外销收入按照2019年的平均汇率来测算,则2020年公司外销收入为14,120.82万元,汇率变动使2020年外销收入减少1.84万元,占2020年

4-7-221

外销收入比重为0.01%。2020年美元对人民币汇率基本保持稳定,汇率波动对公司外销无重大影响。假设2021年公司外销收入按照2020年的平均汇率来测算,则2021年公司外销收入为18,214.35万元,汇率变动使2021年外销收入减少1,178.01万元,占2021年外销收入比重为6.47%。2021年,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不断下滑,人民币持续升值,使得公司以美元计价为主的外销收入受到一定负面影响。

假设2022年度公司外销收入按照2021年的平均汇率来测算,则2022年度外销收入为14,406.41万元,汇率变动使2022年度外销收入减少613.19万元,占2022年度外销收入比重为4.08%。2022年以来,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先下滑后上升,总体与2021年平均汇率相近,汇率波动对公司外销无重大影响。

2)贸易政策变动对外销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客户主要位于中国台湾、中国香港、土耳其、印度尼西亚、墨西哥等国家或地区。经核查,发行人产品的主要进口国或地区贸易政策较为稳定,对发行人产品征收的关税税率未发生变动且维持在较低水平,不存在征收高额关税或产品禁入等特别的贸易限制措施。

4、主营业务收入的季节性分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季度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一季度13,021.4924.35%14,602.6426.28%13,416.0626.29%
二季度14,714.3027.51%15,179.5827.32%11,907.9423.34%
三季度11,500.8321.50%12,009.1921.62%12,798.3825.08%
四季度14,245.2426.64%13,765.3024.78%12,905.3925.29%
合计53,481.86100.00%55,556.71100.00%51,027.77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布并不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各季度收入变动与原材料采购价格、下游市场对产品的需求程度以及安全环保政策有关,不存在某季度集中大量销售的情况。

4-7-222

2021年三季度销售占比下降主要系:1)9月份各地政府采取能源管控措施,对工厂进行限电减产,下游纺织印染厂生产能力亦受限,分散染料需求减少;2)因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发生,服装行业线下终端零售客流减少,整体消费需求下降,纺织行业全产业链均受其影响,分散染料的市场需求有所减弱。

2022年,公司各季度收入与上年度同期基本持平。

5、各类型客户分布情况及新增客户销售规模占比、销售毛利占比

(1)按销售规模划分各类型客户结构

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按销售规模划分的各类型客户分布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生产型客户500万元以上客户数量(家)1498
销售金额(万元)20,522.1119,832.6516,067.26
金额占比65.94%59.55%59.08%
50-500万元(含)客户数量(家)536155
销售金额(万元)8,786.2311,609.259,476.10
金额占比28.23%34.76%34.84%
50万元(含)以下客户数量(家)114130129
销售金额(万元)1,814.931,862.561,652.11
金额占比5.83%5.69%6.07%
贸易型客户500万元以上客户数量(家)13911
销售金额(万元)13,041.189,690.9211,502.64
金额占比58.33%43.55%48.26%
50-500万元(含)客户数量(家)567063
销售金额(万元)7,442.3410,554.619,629.21
金额占比33.29%47.43%40.40%
50万元(含)以下客户数量(家)175187218
销售金额(万元)1,875.072,006.722,700.45
金额占比8.39%9.02%11.33%

注:受同一方控制或共同控制的销售客户合并披露为一家客户,因此同一客户可能既有生产型客户又有贸易型客户,销售额按各类型分别进行统计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型客户中,500万元以上客户数量分别为8家、9家和14家,销售金额占比分别为59.08%、59.55%和65.94%,占比超过一半;50万元

4-7-223

(含)以下客户数量分别为129家、130家和114家,销售金额占比分别为6.07%、

5.69%和5.83%,占比较低。

公司贸易型客户中,500万元以上客户数量分别为11家、9家和13家,销售金额占比分别为48.26%、43.55%和58.33%;50万元(含)以下客户数量分别为218家、187家和175家,销售金额占比分别为11.33%、9.02%和8.39%。

(2)各期各类型新增客户销售规模占比、销售毛利占比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型客户和贸易型客户中各区间新增客户中的销售金额占比、销售毛利占比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生产型客户500万元以上新增客户(家)---
新增客户销售收入(万元)---
新增客户销售规模占比---
新增客户销售毛利(万元)---
新增客户销售毛利占比---
50-500万元(含)新增客户(家)442
新增客户销售收入(万元)410.21815.56249.25
新增客户销售规模占比1.32%2.45%0.92%
新增客户销售毛利(万元)130.98163.0064.38
新增客户销售毛利占比1.54%1.64%0.77%
50万元以下(含)新增客户(家)483635
新增客户销售收入(万元)599.12421.66252.26
新增客户销售规模占比1.92%1.27%0.93%
新增客户销售毛利(万元)160.87133.1881.18
新增客户销售毛利占比1.90%1.34%0.97%
贸易型客户500万元以上新增客户(家)---
新增客户销售收入(万元)---
新增客户销售规模占比---
新增客户销售毛利(万元)---
新增客户销售毛利占比---
50-500万元(含)新增客户(家)5144
新增客户销售收入(万元)689.421,788.90364.16

4-7-224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新增客户销售规模占比3.08%8.04%1.53%
新增客户销售毛利(万元)189.95561.39102.33
新增客户销售毛利占比3.09%7.80%1.16%
50万元以下(含)新增客户(家)463352
新增客户销售收入(万元)358.64200.47362.78
新增客户销售规模占比1.60%0.90%1.52%
新增客户销售毛利(万元)104.1679.85138.60
新增客户销售毛利占比1.69%1.11%1.57%

注1:受同一方控制或共同控制的销售客户合并披露为一家客户,因此同一客户可能既有生产型客户又有贸易型客户,销售额按各类型分别进行统计;注2:新增客户销售占比为新增客户销售金额、销售毛利占当期生产型客户或贸易型客户销售金额、销售毛利的比例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生产型客户中,500万元以上区间没有新增客户;50-500万元(含)区间内新增客户销售规模占比分别为0.92%、2.45%和1.32%、销售毛利占比分别为0.77%、1.64%和1.54%,占比均较低;50万元以下(含)区间新增客户的销售规模占比分别为0.93%、1.27%和1.92%、销售毛利占比分别为

0.97%、1.34%和1.90%,占比均较低。因此,公司生产型客户的收入增长很少来自于新增客户,主要来自于原有客户需求的变动。

公司贸易型客户中,500万元以上区间没有新增客户;50-500万元(含)区间内新增客户销售规模占比分别为1.53%、8.04%和3.08%、销售毛利占比分别为

1.16%、7.80%和3.09%;50万元以下(含)区间新增客户的销售规模占比分别为

1.52%、0.90%和1.60%、销售毛利占比分别为1.57%、1.11%和1.69%。因此,报告期内,公司贸易型客户的收入增长部分来自于50-500万元(含)区间新增的客户,公司贸易型客户相对分散,中小贸易型客户采购需求波动比较大,公司会根据市场行情的波动拓展新的客户以增加收入。

4-7-225

6、收入确认相关情况及退换货情况

(1)收入确认相关情况

项目内销外销
产品交货时点个别客户自提的交货时点为交货至客户安排的物流车辆;发行人负责运输的交货时点为送货至客户指定的交货地点DPU/DAP模式:交货时点为货物送达客户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
运保费承担除个别客户自提外,由发行人承担费用C&F:发行人签订运输合同及支付运费,客户承担保险责任及费用;CIF/DPU/DAP:发行人签订运输合同及支付运费,发行人承担保险责任及费用
验收程序质量标准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若有异议一般需自发行人交货当日起一周内书面提出

根据船样标准验收:发货之前送样,客户确认合格后发货,后续客户对产品质量提出质疑时,双方协商解决

质量缺陷赔偿责任产品有瑕疵或质量问题时,双方协商解决产品有瑕疵或质量问题时,双方协商解决
销售折扣政策
退货政策产品质量有问题时,客户可退换货产品质量有问题时,客户可退换货
收入确认具体凭证签收单DPU/DAP模式:海运物流单、签收单
具体收入确认政策在客户签收时作为主要风险报酬转移时点或控制权转移时点,从而作为收入确认时点。DPU/DAP模式:发行人以将货物交到客户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作为主要风险报酬转移时点或控制权转移时点,从而作为收入确认时点

(2)退换货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退换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退换货金额41.76330.84200.68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0.08%0.59%0.39%

4-7-226

公司产品质量有问题时,客户可退换货,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发生退换货金额较低,分别为200.68万元、330.84万元和41.7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39%、0.59%和0.08%,占比较小。

(三)营业成本变动及构成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39,108.4197.61%38,701.5398.07%34,154.4398.39%
其他业务成本957.252.39%761.601.93%559.591.61%
合计40,065.66100.00%39,463.14100.00%34,714.0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98.39%和98.07%和97.61%,其他业务成本主要为乙酸钠、脱硫石膏、材料、废料的销售成本以及支付的运保费。

2、主营业务成本的产品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分散染料35,032.5890.17%33,631.8987.59%30,828.2891.02%
高牢度系列11,186.3228.79%12,913.3633.63%10,874.6132.11%
特色系列7,399.1319.05%4,871.7612.69%4,772.0114.09%
常规系列16,447.1342.33%15,846.7741.27%15,181.6644.83%
滤饼3,796.149.77%4,227.0811.01%2,943.728.69%
染料中间体21.970.06%537.411.40%95.930.28%
合计38,850.69100.00%38,396.38100.00%33,867.94100.00%

注:主营业务成本的产品构成合计数不包括当期产品销售产生的运费。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主要为分散染料及其滤饼的销售成本,其合计占当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9.72%、98.60%和99.94%,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与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基本一致。

4-7-227

3、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接材料26,787.0368.49%28,314.6273.16%24,015.8470.32%
直接人工1,140.312.92%1,108.882.87%983.222.88%
制造费用10,923.3527.93%8,972.8823.18%8,868.8725.97%
运费257.720.66%305.150.79%286.490.84%
合计39,108.41100.00%38,701.53100.00%34,154.4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中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运费,其中以直接材料为主,占比分别为70.32%、73.16%和68.49%。2021年度,公司直接材料占比较2020年度有所提高,制造费用占比较2020年有所降低,主要系:1)2021年度原材料整体采购价格上涨,导致直接材料占比提高;2)2021年度公司分散染料产量提高产生规模效应,单位制造费用降低。2022年度,公司直接材料占比有所下降,制造费用占比有所提高,主要系:

1)公司的五车间在2021年底开始投产,因此2022年度厂房和设备的折旧额较多;2)汽费和电费自2022年以来开始上涨,导致制造费用占比提高。

(2)报告期内,公司细分产品成本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系列直接材料7,973.7471.28%9,588.6074.25%7,716.3870.96%
直接人工301.742.70%358.782.78%320.492.95%
制造费用2,910.8426.02%2,965.9722.97%2,837.7426.10%
系列直接材料5,161.2669.75%3,796.1777.92%3,586.7275.16%
直接人工200.942.72%105.952.17%110.762.32%
制造费用2,036.9427.53%969.6419.90%1,074.5322.52%
系列直接材料10,900.1066.27%11,424.5072.09%10,368.2568.29%
直接人工524.883.19%475.343.00%480.073.16%
制造费用5,022.1630.54%3,946.9324.91%4,333.3428.54%

4-7-228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滤饼直接材料2,735.1772.05%3,065.3772.52%2,275.4677.30%
直接人工112.092.95%144.123.41%68.152.32%
制造费用949.0425.00%1,017.5924.07%600.1120.39%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报告期内料工费占比稳定,波动主要系产品结构变化、主要产品工艺革新、汽费电费浮动等因素影响。

(3)报告期内,公司制造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污水处理费1,938.7816.04%1,963.7417.35%1,752.9716.95%
电费1,970.8016.30%1,668.5914.75%1,494.3814.45%
汽费1,679.1613.89%1,629.2614.40%915.358.85%
折旧1,818.7815.04%1,498.9113.25%1,127.4110.90%
薪酬1,461.3512.09%1,286.0911.36%1,181.7211.42%
机物料1,147.969.49%1,095.469.68%1,096.1010.60%
车间经费658.805.45%792.077.00%1,338.8912.94%
包装530.904.39%543.294.80%528.815.11%
安全生产费452.533.74%426.073.77%502.124.85%
亨斯迈技术许可费346.152.86%323.552.86%346.723.35%
水费85.310.71%89.240.79%59.320.57%
合计12,090.52100.00%11,316.26100.00%10,343.80100.00%

(1)污水处理费

报告期内,公司污水处理费先降后升,主要系生产工艺改进及产量波动所致。报告期内,公司产量分别为8,036.88吨、8,983.23吨、8,946.24吨,公司各期污水处理费变动,主要系产量变动所致。

(2)折旧

报告期内,公司折旧金额逐步上升。2021年度公司折旧金额较2020年度有所增加主要系环保车间于2020年12月转固,环保车间2021年折旧金额87.89万元,另

4-7-229

2021年度使用权资产折旧确认143.86万元。2022年度公司折旧金额较2021年度有所增加主要系本期及上期新购入设备增加及2021年12月五车间转固导致折旧额上升。

(3)机物料、车间经费

报告期内,公司机物料及车间经费支出相对稳定。

(4)电费、汽费、水费

报告期内公司水电汽单耗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单位耗水量(吨/吨)134.64128.10109.13
单位耗电量(度/吨)3,207.923,227.463,049.34
单位耗蒸汽量(吨/吨)8.039.488.63

注:上表单位耗水、耗电根据生产用量统计,单位耗水量以滤饼产量为基础计算,其他单耗计算以成品产量为基础计算

1)耗水分析公司从原材料生产到滤饼的过程中,压滤、洗涤工艺系主要耗水工艺,而从滤饼生产到分散染料成品过程为添加助剂、分散剂进行研磨的物理反应,几乎不需要耗水,因此耗水量与滤饼的产量密切相关,因此单位耗水量以滤饼产量为基数较为合理。公司耗水量与滤饼产量、成品产量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用水量(吨)719,260.00709,430.00517,968.00
滤饼产量(吨)5,342.265,538.044,746.28
单位耗水量(吨/吨)(以滤饼产量为基数)134.64128.10109.13

注:上表列示滤饼单耗和成品单耗,仅作为对比,实际以滤饼单耗进行分析公司2020年度单位耗水量相较2021、2022年度降低,系为进一步提升分散染料品质,滤饼酸碱度由PH2至PH3提升至PH4以上方可入库,因此压滤机水洗过程增加,耗水量相应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单位耗水量有所波动,与滤饼生产工艺改进相关,具有合理

4-7-230

性。

2)耗电分析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用电量(度)28,698,834.0028,993,050.0024,507,211.00
其中:污水用电4,390,014.004,669,042.004,462,512.00
薄膜蒸发318,160.00218,760.00211,354.00
剔除后的用电量(度)23,990,660.0024,105,248.0019,833,345.00
成品产量(吨)8,946.248,983.238,036.88
剔除前单位耗电量(度/吨)3,207.923,227.463,049.34
剔除后单位耗电量(度/吨)2,681.652,683.362,467.79

注:污水用电和薄膜蒸发这两项工艺的用电与生产染料成品不相关,拟剔除后计算报告期内,公司单位耗电量基本稳定,略有波动主要系与产品结构相关,不同产品生产工艺不同,耗电量也会有所不同,具有合理性。

3)耗汽分析公司除了成品生产过程中需要耗汽,石膏烘干过程中耗汽较多,此外,氰化产品对蒸汽耗用量相比其他产品明显高,因此,分析单耗影响同时受以上两个因素影响,如下表: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用汽量(吨)71,836.0085,204.0069,332.00
成品产量(吨)8,946.248,983.238,036.88
单位耗蒸汽量(吨/吨)8.039.488.63
石膏产量(吨)14,617.2719,259.5719,184.24
中间体/滤饼烘干产量(吨)2,001.272,081.572,025.70
氰化滤饼产量(吨)844.70660.60525.41

公司单位耗气量除受成品产量的影响外,还受石膏产量、中间体/滤饼烘干产量以及氰化滤饼产量的影响。2020年度单位耗汽稍低,主要系氰化滤饼产量减少的影响,2022年度单位耗汽稍低,主要系石膏产量下降。

4-7-231

(四)公司毛利和毛利率分析

1、营业毛利的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14,373.4599.46%16,855.1899.72%16,873.3499.67%
其他业务毛利78.740.54%48.170.28%55.070.33%
合计14,452.19100.00%16,903.34100.00%16,928.41100.00%

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毛利占销售毛利的比例均超过99%。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按产品分类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分散染料12,195.8883.36%14,204.0382.77%15,206.7588.62%
高牢度系列5,726.2639.14%7,152.7041.68%6,701.5539.05%
特色系列3,408.9423.30%3,507.2820.44%4,056.9223.64%
常规系列3,060.6820.92%3,544.0520.65%4,448.2825.92%
滤饼2,404.1516.43%2,765.7216.12%1,923.0211.21%
染料中间体31.130.21%190.581.11%30.070.18%
合计14,631.17100.00%17,160.33100.00%17,159.84100.00%

注:主营业务毛利按产品分类构成合计数未扣除产品销售产生的运费。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自于分散染料和滤饼的销售,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贡献率超过98%。

2、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化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毛利率增减百分点毛利率增减百分点毛利率增减百分点
分散染料25.82%-3.8729.69%-3.3433.03%-10.29

4-7-232

产品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毛利率增减百分点毛利率增减百分点毛利率增减百分点
高牢度系列33.86%-1.7935.65%-2.4838.13%-9.24
特色系列31.54%-10.3241.86%-4.0945.95%-9.86
常规系列15.69%-2.5918.28%-4.3822.66%-6.86
滤饼38.77%-0.7839.55%0.0439.51%-5.08
染料中间体58.63%32.4526.18%2.3123.87%-14.77
主营业务毛利率27.36%-3.5330.89%-2.7433.63%-9.84

注:主营业务毛利率的计算中未扣除产品销售产生的运费。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3.63%、30.89%和27.36%。2020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19年度大幅下降,主要系江苏响水“3.21”爆炸事故对分散染料市场供给的影响逐渐减弱以及受下游印染行业不景气影响使分散染料的市场需求下降所致。2021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20年度继续下降,主要系部分新竞争者进入染料行业,染料厂商竞争加剧使得染料单价降低所致。2022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21年度继续下降,主要系(1)下游印染行业不景气导致销售价格有所下降;(2)公司五车间在2021年年底转固,厂房和设备的折旧额增加以及2022年上半年汽费和电费的上涨导致制造费用较多,挤压了公司产品的利润空间。产品毛利率变动及销售占比变动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变动影响如下:

产品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产品毛利率变动的影响销售占比变动的影响毛利率变动合计产品毛利率变动的影响销售占比变动的影响毛利率变动合计产品毛利率变动的影响销售占比变动的影响毛利率变动合计
分散染料-3.33%0.57%-2.76%-3.01%-1.22%-4.23%-8.96%1.05%-7.91%
滤饼-0.10%-0.39%-0.48%0.00%1.21%1.21%-0.65%-1.28%-1.93%
染料中间体0.43%-0.71%-0.28%0.01%0.28%0.28%-0.03%0.02%-0.01%
合计-3.01%-0.53%-3.53%-3.00%0.26%-2.74%-9.63%-0.22%-9.85%

注1:产品毛利率变动的影响=(本期产品毛利率-上期产品毛利率)×上期该产品的销售占比;注2:销售占比变动的影响=(本期产品销售占比-上期产品销售占比)×本期该产品毛利率;注3: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各产品毛利率变动的影响+销售占比变动的影响

4-7-233

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较上期下降9.85个百分点、2.74个百分点及3.53个百分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主要由各产品毛利率的下降导致。从产品类别来说,分散染料毛利率变动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较大,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分别为-7.91个百分点、-4.23个百分点及-2.76个百分点。

3、分产品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分散染料及滤饼的单位成本、单位毛利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变动
分散染料平均售价5.49-1.265.56-9.306.13-20.60
单位成本4.074.093.91-4.874.11-6.16
单位毛利1.42-13.941.65-18.722.03-39.22
毛利率25.82%-3.8729.69%-3.3433.03%-10.29
滤饼平均售价15.224.2514.60-5.4415.44-11.11
单位成本9.325.678.82-5.579.34-2.91
单位毛利5.902.255.77-5.416.10-21.29
毛利率38.77%-0.7839.55%0.0439.51%-5.08

注:毛利率的变动幅度系当期毛利率较上期毛利率增减百分点

(1)分散染料毛利率变动分析

2019年3月份的江苏响水“3.21”爆炸事故及后续涉及全行业的整顿和环保安全政策加码,导致染料行业供应收缩,2019年染料行业供应紧张态势推动染料产品价格提升,公司产品售价维持高位,毛利率较高。

2020年度,江苏响水“3.21”爆炸事故对染料行业的影响较上年度大幅减弱,加上受下游印染行业不景气影响,下游纺织印染市场需求放缓,分散染料平均售价从2019年度的7.72万元/吨下降至6.13万元/吨,下降幅度为20.60%。2020年度,公司分散染料单位成本为4.11万元/吨,较上年度下降6.16%,主要原因系:1)2020年度,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价格普遍下降;2)受江苏响水“3.21”爆炸事故警示,公司在2019年度加大了对生产车间和机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导致2020年度公司每个产品分摊的制造费用较2019年度有所下降。总体来看,单位成本的下

4-7-234

降幅度不及平均售价的下降幅度,因此分散染料毛利率较2019年度下降10.29个百分点。

2021年度,下游纺织印染市场需求回暖,染料行业有部分新进入厂商参与竞争,分散染料平均售价从2020年度的6.13万元/吨下降至5.56万元/吨,下降幅度为9.30%。2021年度,公司分散染料的单位成本为3.91万元/吨,较上年度下降

4.87%,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公司分散染料的产量较上年度有所提高,单位产品分摊的制造费用下降。总体来看,2021年度,公司分散染料单位成本的下降幅度不及平均售价的下降幅度,导致分散染料毛利率较2020年度下降3.34个百分点。

2022年度,公司持续专注于中高端分散染料细分领域,努力实现稳健经营,巩固公司在染料行业的市场份额,分散染料平均售价较2021年度下降1.26%,主要系产品结构变化及下游行业景气度影响市场价格所致。2022年度,公司分散染料单位成本从2021年度的3.91万元/吨上涨至4.07万元/吨,上涨幅度为4.09%,主要原因系公司五车间在2021年年底转固,折旧额增加以及2022年上半年汽费和电费的上涨导致制造费用较多,挤压了公司产品的利润空间,上述因素综合导致分散染料毛利率较2021年度下降3.87个百分点。

(2)滤饼毛利率变动分析

2020年度,受市场需求影响,公司滤饼的平均售价由2019年度的17.37万元/吨下降至15.44万元/吨,下降幅度为11.11%。公司滤饼的单位成本为9.34万元/吨,较2019年度下降2.91%,幅度较低,主要系:1)受江苏响水“3.21”爆炸事故警示,公司在2019年度加大了对生产车间和机器设备的维修保养,2020年度公司滤饼分摊的单位制造费用较2019年度有所下降;2)2020年度,受滤饼产品销售结构变化影响,个别原材料价格较低的滤饼销量降低,拉高了滤饼耗用的单位材料成本,以上两因素导致滤饼单位成本整体下降。总体来看,2020年度,公司滤饼单位成本下降幅度不及平均售价的下降幅度,导致滤饼毛利率较2019年度下降5.08个百分点。

2021年度,公司滤饼产品销售结构变化使得公司滤饼的平均售价由2020年度的15.44万元/吨下降至14.60万元/吨,下降幅度为5.44%。公司滤饼的单位成

4-7-235

本从2020年度的9.34万元/吨下降至8.82万元/吨,下降幅度为5.57%,主要系受滤饼产品销售结构变化影响,个别原材料价格较低的滤饼销量提高。总体来看,2021年度,公司滤饼单位成本下降幅度与平均售价下降幅度基本一致,使得滤饼毛利率基本不变。

2022年度,公司不再销售部分售价较低的滤饼,增加了个别售价较高的滤饼的销售数量,公司滤饼产品销售结构的变化使得公司滤饼的平均售价由2021年度的14.60万元/吨上涨至15.22万元/吨,上涨幅度为4.25%。公司滤饼的单位成本从2021年度的8.82万元/吨上涨至9.32万元/吨,上涨幅度为5.67%,主要系滤饼产品销售结构变化影响,个别原材料价格较高的滤饼销量提高。总体来看,2022年度,公司滤饼单位成本的上涨幅度不及平均售价的上涨幅度,使得滤饼毛利率较2021年度提高0.78个百分点。

4、分客户类型的毛利率变动分析

客户类型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生产型客户27.26%29.92%30.67%
贸易型客户27.50%32.34%37.00%
主营业务毛利率27.36%30.89%33.63%

报告期内,生产型客户和贸易型客户毛利率均呈下降趋势。

贸易型客户毛利率大于生产型客户毛利率主要系两种销售模式下产品销售结构差异及个别生产型客户的毛利率较低影响所致。生产型客户和贸易型客户分产品销售结构及毛利率具体情况如下:

类型产品类别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销售占比毛利率销售占比毛利率销售占比毛利率
生产型客户高牢度系列29.76%34.38%34.30%35.05%31.65%34.83%
特色系列14.44%31.90%12.11%41.96%11.69%46.28%
常规系列39.81%15.74%34.46%14.91%42.07%20.41%
滤饼15.99%38.47%19.09%40.20%14.59%38.74%
染料中间体--0.05%11.79%--
合计100.00%27.26%100.00%29.92%100.00%30.67%
高牢度系列34.22%33.22%38.84%36.43%37.63%41.29%

4-7-236

类型产品类别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销售占比毛利率销售占比毛利率销售占比毛利率
易型客户特色系列28.24%31.29%19.54%41.77%23.71%45.77%
常规系列31.83%15.60%35.57%23.16%34.35%25.80%
滤饼5.48%40.02%2.86%33.11%3.78%42.94%
染料中间体0.24%58.63%3.20%26.51%0.53%23.87%
合计100.00%27.50%100.00%32.34%100.00%37.00%

报告期内,贸易型客户主要购买公司高附加值的高牢度系列和特色系列产品。生产型客户购买高牢度系列和特色系列的金额占该类别客户向公司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3.34%、46.41%和44.20%,贸易型客户购买高牢度系列和特色系列的金额占该类别客户向公司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1.34%、58.38%和62.46%。2020年度、2021年度,生产型客户中的亨斯迈集团由于存在利润分成情况降低了产品毛利率,华宝集团由于公司稳定福建市场给予其较低的产品价格降低了产品毛利率。剔除亨斯迈集团和华宝集团产品的影响后,2020年度、2021年度,生产型客户中高牢度系列的毛利率分别为44.17%、38.40%,高于贸易型客户同系列毛利率;生产型客户中特色系列的毛利率分别为45.71%、41.02%,与贸易型客户同系列毛利率基本一致;常规系列的毛利率分别为25.37%、20.27%,与贸易型客户间的差异波动主要系贸易型客户呈现小而散的特征,公司销售给小型贸易商客户的产品价格较高。

2022年度,公司逐步减少对华宝集团的销售以及与亨斯迈业务合作保持稳定,生产型客户中各类产品的销售毛利率逐步回升,略高于同期贸易型客户的同类产品销售毛利率。

5、分内外销的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各类产品内外销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类型产品类别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销售占比毛利率销售占比毛利率销售占比毛利率
内销高牢度系列23.75%32.42%26.84%36.19%27.26%39.41%
特色系列23.00%29.07%17.84%40.80%21.38%46.11%
常规系列42.36%13.39%43.73%16.71%45.26%21.37%

4-7-237

类型产品类别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销售占比毛利率销售占比毛利率销售占比毛利率
滤饼10.75%37.58%9.74%35.84%5.77%40.53%
染料中间体0.14%58.63%1.85%26.51%0.34%23.87%
合计100.00%24.18%100.00%28.28%100.00%32.69%
外销高牢度系列51.77%35.55%57.10%35.06%53.23%36.41%
特色系列13.06%42.68%8.85%46.67%6.65%44.59%
常规系列21.42%27.35%14.94%28.64%20.73%30.02%
滤饼13.75%41.18%19.01%33.11%19.39%42.94%
染料中间体--0.10%11.79%--
合计100.00%35.50%100.00%36.78%100.00%36.08%

报告期内,内销客户购买公司常规系列产品较多,报告期各期的销售占比分别为45.26%、43.73%和42.36%。外销客户主要购买公司高牢度系列和特色系列产品,常规系列产品采购总额较低,各年度占比分别为20.73%、14.94%和21.42%。因此,外销客户平均毛利率较内销客户高。

外销客户中的亨斯迈集团由于存在利润分成情况降低了高牢度系列产品毛利率,内销客户的华宝集团由于公司稳定福建市场给予其较低的产品价格降低了常规系列产品毛利率。剔除亨斯迈集团和华宝集团产品的影响后,外销客户中高牢度系列的毛利率分别为41.78%、37.79%和35.49%,略高于内销客户同系列毛利率;内销客户常规系列的毛利率分别为24.87%、20.45%和15.75%,低于外销客户同系列毛利率,主要因外销客户采购常规系列产品较少,同时其下游客户定位高端,对产品价格敏感性较内销客户低,因此产品售价相对内销客户较高。

6、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分析

(1)主营业务毛利率对比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公司名称业务板块/产品类别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浙江龙盛染料及中间体35.51%38.31%46.52%
闰土股份染料19.33%25.68%29.90%
吉华集团染料及中间体9.22%19.82%25.37%
安诺其染料26.64%27.34%33.28%

4-7-238

公司名称业务板块/产品类别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福莱蒽特分散染料、滤饼20.00%26.22%31.78%
浙江博澳分散染料、滤饼及中间体-30.67%34.83%
平均值22.14%28.01%33.61%
万丰股份分散染料、滤饼及中间体27.36%30.89%33.63%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用2022年上半年数据替代;注:浙江博澳尚未上市,未披露2021年年报和2022年半年报,2021年的主营业务毛利率用其招股说明书中2021年1-6月份数据替代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波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保持一致。报告期内,闰土股份、吉华集团、安诺其和福莱蒽特的毛利率低于本公司,主要是因为闰土股份、吉华集团、安诺其生产销售的染料产品中包括毛利率较低的活性染料,福莱蒽特与公司主要产品都是分散染料,但公司产品中高端分散染料占比较高。浙江博澳毛利率与发行人较为相近,主要是因为浙江博澳产品结构中生产工艺相对复杂且毛利率较高的蒽醌类收入占比较高。浙江龙盛毛利率高于发行人,主要是因为浙江龙盛不仅生产销售染料,还向产业链上游延伸涉及染料上游原材料的生产和销售,上下游协同效应使得染料的生产成本较低,此外,浙江龙盛是染料行业的龙头企业,规模效应也为其带来一定的成本优势。

(2)分散染料产品毛利率对比与分析

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的主要来源为分散染料的生产及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分散染料平均售价、单位成本及毛利率情况与同行业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吨,万元/吨

年度项目安诺其福莱蒽特浙江博澳平均值万丰股份
2021年销量27,11622,602.99--8,601.88
平均售价3.113.832.713.225.56
单位成本2.252.782.042.363.61
毛利率27.83%27.41%24.91%26.72%29.69%
2020年销量24,29321,058.3446,738.20-7,508.71
平均售价3.223.682.783.236.13
单位成本2.122.421.922.154.11
毛利率33.99%34.37%30.88%33.08%33.03%

4-7-239

年度项目安诺其福莱蒽特浙江博澳平均值万丰股份
2019年销量23,073.2720,036.0141,198.18-7,455.10
平均售价3.844.383.503.917.72
单位成本2.262.601.992.284.38
毛利率41.11%40.60%43.26%41.66%43.32%

注1:上表根据相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披露的数据整理统计;同行业公司浙江龙盛、闰土股份、吉华集团因未单独披露分散染料相关数据而未纳入对比范围;2022年度相关数据尚未未披露;注2:浙江博澳尚未上市,未披露2021年度数据,2021年的销售均价、单位成本和毛利率用其招股说明书中2021年1-6月份数据替代;注3:平均售价及单位成本的计算分别为当期分散染料实现的营业收入及产生的营业成本除以当期销量。

公司分散染料产品平均毛利率与同行业公司大致相当,但平均售价及单位成本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公司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产品为中高端的高牢度系列和特色系列产品,上述系列产品相较常规产品性能指标更加优异,产品售价相对较高。同时,为了与行业内产量大具有规模优势但主要生产常规系列产品的竞争对手形成差异化优势,公司还针对性的满足客户多层次、多样性和个性化的需求,因此产品售价较高,但产品成本也相对较高。因公司与福莱蒽特在主要产品分类口径上较为相似,对两家分散染料各系列产品单价及单位成本对比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吨

公司简称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
福莱蒽特高水洗、高日晒牢度染料--32.81%5.282.8346.48%6.453.1750.92%
环保型染料--22.10%3.942.7530.09%4.892.8841.10%
常规型染料--13.27%2.422.0615.20%2.972.2025.80%
万丰股份高牢度系列6.604.2535.65%7.464.6138.13%8.474.4647.37%
特色系列8.034.6741.86%9.495.1345.95%13.636.0355.81%
常规系列4.293.5118.28%4.653.6022.66%5.423.8229.52%

注:以上数据根据福莱蒽特招股书及年度报告整理计算所得,其中2021年度福莱蒽特部分数据未披露;

4-7-240

因公司与福莱蒽特分散染料各系列细分产品的结构存在差异,导致各系列产品单价、单位成本及毛利率存在差异,但各系列产品毛利率整体走势大体相符,均表现为2020年度降幅较大,2021年度降幅收窄。福莱蒽特2020年度高水洗、高日晒牢度染料毛利下降幅度较小,主要系其当期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价格下降,单位成本下降,部分冲抵因单价下降对毛利的负向作用。公司2020年度高牢度系列单位成本上升,系因对亨斯迈集团销售的产品结构变动,单位成本较高的产品占比增加,导致平均单位成本略微增加。

公司各系列产品单价较高,因公司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产品为中高端的高牢度系列和特色系列产品,上述产品因工艺相较常规产品更复杂,性能指标更优异,生产成本更高,因此产品售价相对较高。高牢度系列产品具有优异的水洗牢度和耐光牢度,主要针对中高端大客户,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一般用于中高端知名品牌服饰。因终端产品定位及售价较高,且终端产品对染料的性能指标要求严格,使得高牢度系列产品的客户黏性较强,其销售价格较高。特色系列产品主要为公司针对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提供的多种类,具有特色性能的分散染料产品。该产品性能指标较常规系列产品优异,且多为满足客户特定需求进行的改良优化产品,客户集中度较低,公司在定价权上享有一定优势,因此产品售价相对较高。常规系列产品一般为具有特殊性能或高环保指标要求的中高端常规分散染料,虽然在水洗牢度和耐光牢度上不及前述两个系列,但相较于市面上普通染料,仍具有较优秀的性能,超过国内平均水平,因此产品售价相对较高。

综上所述,公司分散染料毛利率及总体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因业务模式、细分产品结构、客户结构、产品性能、议价能力等因素综合影响,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的单位售价与单位成本存在一定差异,该差异具有合理性。

(五)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销售费用1,417.562.60%1,464.552.60%1,445.622.80%

4-7-241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管理费用3,689.196.77%3,693.066.55%3,380.226.55%
研发费用1,922.343.53%2,259.084.01%2,152.074.17%
财务费用-412.03-0.76%424.640.75%449.450.87%
合计6,617.0612.14%7,841.3313.91%7,427.3614.38%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7,427.36万元、7,841.33万元和6,617.06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4.38%、13.91%和12.14%。2022年期间费用较2021年度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2022年4月以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上涨趋势较为明显,为公司带来汇兑收益502.62万元,从而使得公司2022年财务费用为负数。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人工支出886.2262.52%941.5664.29%915.9763.36%
业务推广费40.412.85%7.880.54%208.2014.40%
业务招待费232.0716.37%243.1816.60%115.187.97%
租赁费53.983.81%52.983.62%51.353.55%
信用保险费80.165.65%90.126.15%73.565.09%
差旅费68.574.84%60.914.16%35.582.46%
其他56.153.96%67.934.64%45.783.17%
合计1,417.56100.00%1,464.55100.00%1,445.6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包括销售人员薪酬、业务招待费、业务推广费等。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1,445.62万元、1,464.55万元和1,417.56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80%、2.60%和2.60%。

2021年度,公司业务推广费较2020年度有所下降,主要是因为2019年公司签订了多项推广服务协议,服务周期跨越至2020年,2021年度公司暂无新增业务推广需求。

4-7-242

2021年度,公司业务招待费较2020年度有所增加,主要是因为2021年度下游印染行业回暖,为开拓和维系客户,公司的各类业务招待支出有所回升。

内外销运输费与对应销售数量的配比关系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陆运运费(万元)257.72305.15286.49
主营业务产品销量(吨)9,013.239,343.217,869.29
单位运费(万元/吨)0.02860.03270.0364
海运运保费(万元)182.95214.1296.44
销量(吨)1,780.971,541.03943.77
单位运费(万元/吨)0.10270.13890.1022

报告期内,公司陆运的单位运费分别为0.0364万元/吨、0.0327万元/吨和0.0286万元/吨,基本保持稳定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海运的单位运保费分别为0.1022万元/吨、0.1389万元/吨和

0.1027万元/吨。2021年度海运运费较高主要系受外部环境影响,全球海运运力紧张导致海运费大幅上涨。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率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浙江龙盛3.72%3.68%6.51%
闰土股份0.99%1.14%1.46%
吉华集团0.64%1.22%1.02%
安诺其2.19%3.22%4.70%
福莱蒽特2.18%1.96%1.72%
浙江博澳--0.65%
平均值1.94%2.24%2.68%
万丰股份2.60%2.60%2.80%

注1: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系根据其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或招股说明书内容计算所得;同行业可比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用2022年上半年数据替代;注2:浙江博澳尚未上市,未披露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数据

公司销售费用率低于浙江龙盛,主要系浙江龙盛主营业务中包含房地产业务,销售佣金支出金额较大;2020年,公司销售费用率低于安诺其,主要系安诺其采取以直销为主的销售模式,直接面向终端客户,销售人员数量较多,相应销售费

4-7-243

用中职工薪酬较高;安诺其将物流费用计入销售费用,扣除该因素,安诺其销售费用率为2.67%,与公司销售费用率大致相当。2021年,公司销售费用率低于安诺其,主要系安诺其的销售费用中包含了咨询及中介费;公司销售费用率高于闰土股份、吉华集团、福莱蒽特、浙江博澳,主要系公司为非上市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规模较高,受规模效应影响其销售费用率相对较低。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股份支付114.813.11%119.863.25%49.851.47%
人工支出1,655.8744.88%1,523.3741.25%1,505.3744.53%
业务招待费440.2911.93%292.167.91%165.104.88%
办公费255.056.91%317.058.58%393.8711.65%
聘请中介机构费275.987.48%449.1212.16%303.888.99%
折旧与摊销281.507.63%336.989.12%373.9611.06%
租赁费149.084.04%164.164.45%151.804.49%
差旅费192.815.23%249.416.75%156.844.64%
其他323.818.78%240.946.52%279.548.27%
合计3,689.19100.00%3,693.06100.00%3,380.2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3,380.22万元、3,693.06万元和3,689.19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6.55%、6.55%和6.77%。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管理费用率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浙江龙盛4.39%5.59%6.39%
闰土股份6.80%8.38%8.99%
吉华集团4.06%3.68%4.99%
安诺其9.04%7.64%7.77%
福莱蒽特2.40%2.71%2.59%
浙江博澳--3.34%
平均值5.34%5.60%5.68%

4-7-244

公司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万丰股份6.56%6.34%6.45%

注1:上述数据均剔除股份支付的影响;注2:因环保和安全检查,吉华集团2020年-2022年1-6月发生停工损失11,935.25万元、11,543.84万元和5,433.19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51%、5.12%和4.75%,上述数据已剔除该影响因素;注3: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系根据其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或招股说明书内容计算所得;同行业可比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用2022年上半年数据替代;注4:浙江博澳尚未上市,未披露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数据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管理费用率分别为6.45%、6.34%和6.56%,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的波动方向一致。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率低于闰土股份和安诺其,主要原因系:(1)闰土股份和安诺其2017年新增较多固定资产,折旧和摊销费较多;(2)公司管理结构简单,2021年末,公司合并范围内重要子公司4家,生产经营场所主要集中在浙江绍兴,经营管理成本相对较低。相比之下,2021年末:闰土股份重要子公司22家,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有浙江闰土生态工业园,江苏和利瑞厂区,江苏明盛厂区和江苏远征厂区等;安诺其重要子公司14家,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有山东河口经济开发区厂区,蓬莱市北沟化工新材料产业聚集区厂区,山东烟台染化研究院和上海技术中心等。以上公司子公司数量较多,生产经营场所分布较为分散,管理复杂度较高,大大增加了其管理成本。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高于浙江龙盛、吉华集团、福莱蒽特、浙江博澳,主要系公司为非上市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规模较高,受规模效应影响其管理费用率相对较低。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直接材料543.35914.32745.21
职工薪酬848.34773.11638.26
折旧摊销198.32165.56257.77
委外研究开发费195.00273.21377.83

4-7-245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其他137.32132.89133.00
合计1,922.342,259.082,152.07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主要包括直接材料耗费、研发人员薪酬、研发设备的折旧摊销以及委外研究开发费用等。报告期内,公司研发工作主要围绕新产品研发、现有产品品质提升、生产工艺改良以及节能减排等方向开展,公司各年研发费用分别为2,152.07万元、2,259.08万元和1,922.34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研发投入(万元)所处阶段及进展研发产出情况
2020年度
1氰基取代高水洗染料化合物及用于制备高性黑系分散染料研发423.53已完成掌握了二只氰基取代高性能分散染料的制备工艺,以及用其进行复配高色牢度的黑色系列燃料的配色技术
2超高升华高水洗牢度的黄橙色系分散染料研发202.33已完成掌握了二只含邻苯二甲酰亚胺集团的红橙色偶氮分散染料的制造工艺;技改了一个量产的红色高水洗高升华牢度染料
3甲磺酰基类红色及橙色染料的制备140.23已完成掌握了制备二只含甲磺酰基高性能分散染料的制备工艺,以及用其进行复配高色牢度的红色和橙色系列燃料的配色技术
4N-烷基-4硝基邻苯二甲酰胺连续流硝化工艺216.34已完成硝化物单位时间产能提高3.3%
5染料生产过程中三废减排技术研究338.92已完成掌握了少酸小体积偶合技术,部分产品已实现工业化,减少了单位产品的废水量
6分散染料产品生态品质管控的技术研究315.56已完成已建立了完善的氯化苄和异喹啉两个项目的前处理方法、标准曲线和分析测试方法,可以满足测试要求
7超高升华、高水洗牢度的蓝色系分散染料研发229.95已完成掌握了一只高性能高牢度蓝色分散染料的制备工艺;技改了一个量产的蓝色高水洗高升华牢度染料
8苯骈噻唑类红色橙色燃料的制备84.30已完成

掌握了一只高性能高牢度苯并噻唑类红色分散染料的制备工艺;技改了一个量产的苯并噻唑类红色分散染料

9超高环保性能的蓝色染料的制备145.33已完成掌握了制备一只高性能高牢度高环保指标的蓝色分散染料的制备工艺,掌握了用其进行复配蓝黑深色系列燃料的配色技术
10PPS新材料合成工艺技术研发55.57未结项尚在研发中
2021年度

4-7-246

序号项目名称研发投入(万元)所处阶段及进展研发产出情况
1PPS新材料合成工艺技术研发330.36未结项尚在研发中
2超高环保性能的氰转移染料的技术改进研究306.40已完成技改了B-20、B-44和B-27:9三个氰化燃料的制备工艺;优化了除铜配方
3新型紫外吸收剂的工艺研究173.79已完成掌握了弱碱性条件下以间苯二酚为偶合组分得两边同步加料的偶合工艺,使偶合收率和纯度显著提升
4染料母液水资源化利用的技术研究276.20已完成掌握了用燃料母液水制备工业副产硫酸镁的生产工艺
5高日晒/高水洗红色/橙色系染料的制备及产品344.24已完成

掌握了涉及红色、橙色系的含有邻苯二甲酰亚胺和苯并噻唑等强吸电子基团结构的单偶氮分散染料制造工艺

6溶剂代替部分硫酸的重氮工艺技术的研究319.20已完成找到了合适的用于重氮的溶剂。实验室成功地实验了2,4-二硝基-6-溴苯胺、邻氯-6-溴苯胺等4个产品的重氮化反应
7连续流重氮工艺的研究184.95已完成建立了连续流化重氮完成液的中控分析方法和质量控制指标
8高日晒/高水洗蓝色/黑色系染料的制备及产品271.08已完成掌握了涉及高水洗、高日晒的蓝色、黑色系的单偶氮分散染料制造工艺;技改了B-18、B-926等3个产品的生产工艺
9具有光动力抗菌功能的有机紫外线吸收剂材料的技术研究52.85未结项尚在研发中
2022年度
1连续化重氮反应技改研究281.43已完成筛选出高效稳定的管道式装备制备重氮液、成功完成了8个产品的连续流重氮化反应
2PPS新材料合成工艺技术研发231.28未结项尚在研发中
3具有光动力抗菌功能的有机紫外线吸收剂材料的技术研究109.53未结项尚在研发中
4溶剂染料的工艺技术开发225.10已完成掌握了弱碱条件下以萘酚为偶合组分的偶合工艺并实现了工业化生产
5含硫酸母液制备副产硫酸镁的工艺研究93.93已完成优化了用染料母液水制备工业副产品硫酸镁的生产工艺
6高牢度低沾染料的开发205.79已完成掌握了涉及还原物双苄基团和邻苯二甲酰亚胺基团结构、同时兼具高色牢度和不沾氨纶特性的分散染料的制造工艺并已批量生产
7连续流偶氮工艺开发359.17已完成掌握了连续偶合反应的工艺技术,完成两个产品的试验
8超高水洗/高升华蓝色/黑色系染料的制备及产品243.92已完成掌握了涉及高水洗、高升华的蓝色、黑色系的单偶氮分散染料制造工艺并已批量生产

4-7-247

序号项目名称研发投入(万元)所处阶段及进展研发产出情况
9中温型高牢度系列染料的开发95.69已完成掌握了涉及中温型、高牢度的单偶氮分散染料制造工艺并已批量生产
103羧基2乙酰氨基噻吩的连续流硝化工艺的研究76.50已完成筛选并利用动态管式反应器完成3羧基2乙酰氨基噻吩连续流硝化工艺的小试研究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研发费用率对比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浙江龙盛4.37%3.92%4.51%
闰土股份4.04%4.48%3.76%
吉华集团3.96%4.79%5.30%
安诺其3.05%4.22%4.43%
福莱蒽特3.29%3.64%2.94%
浙江博澳--4.97%
平均值3.74%4.21%4.32%
发行人3.53%4.01%4.17%

注1: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系根据其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或招股说明书内容计算所得;同行业可比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用2022年上半年数据替代;注2:浙江博澳尚未上市,未披露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相当。

4、财务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利息支出200.65216.29346.75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15.9728.01-
减:利息收入138.37104.19105.41
汇兑损益-502.62276.49186.24
其他28.3136.0621.87
合计-412.03424.64449.45

公司财务费用主要为银行借款产生的利息支出、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及外汇收入产生的汇兑损益等。2022年,公司产生汇兑收益502.61万元,主要系2022年4月以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上涨趋势较为明显,公司以外币结算的外销业务产生汇兑收益。

4-7-248

(六)其他收益

1、其他收益明细

报告期内,公司的其他收益主要由政府补助构成,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政府补助92.77111.69212.64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32.82-3.44
合计125.58111.69216.08

2、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情况:

年度序号补助项目(万元)收益相关计入科目
2022年度1股权挂牌政策补贴356.51与收益相关营业外收入
22021年度重工业项目高起点规划财政专项激励70.94与资产相关递延收益
32021年柯桥区鼓励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资金补助24.61与收益相关其他收益
42020年度区“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和2021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涉及科技创新部分政策(第一批)财政专项激励资金20.00与收益相关其他收益
52021年柯桥区稳岗返还失业保险费14.68与收益相关其他收益
6企业复工复产补助资金7.60与收益相关其他收益
7区级星级两新组织党组织奖励资金3.00与收益相关营业外收入
8进一步助力市场主体纾困促进高质量发展财政专项资金补助2.50与收益相关其他收益
9春节市外留柯员工补助2.00与收益相关其他收益
10党费返还1.37与收益相关营业外收入
11职工互助医疗奖励性补助金1.00与收益相关其他收益
12工会职工互助保险0.98与收益相关其他收益
13小微企业“六税两费”退税0.32与收益相关其他收益
14一次性扩岗补助0.30与收益相关其他收益
合计505.81
2021年度12021鼓励企业境内外上市政策奖100.00与收益相关营业外收入
2绍兴市亩均效益领跑者奖励资金20.00与收益相关其他收益

4-7-249

年度序号补助项目(万元)收益相关计入科目
3风险防范扩面行动及贸易摩擦救济行动奖励资金16.97与收益相关其他收益
4绍兴市失业保险以工代训补贴16.85与收益相关其他收益
5线上职业机能培训工作15.52与收益相关其他收益
6企业留工稳岗补贴11.54与收益相关其他收益
72020年助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8.00与收益相关其他收益
8能耗在线检测系统财政补助5.00与收益相关其他收益
92020年区级星级两新组织党组织奖励资金4.00与收益相关营业外收入
合计197.88
2020年度1振兴实体经济财政专项激励资金67.32与收益相关其他收益
2股权挂牌政策补贴50.00与收益相关营业外收入
32019年度柯桥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专项激励资金42.38与收益相关其他收益
4社保费返还30.17与收益相关其他收益
5污水治理补助款24.04与收益相关其他收益
62018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科技创新政策财政专项激励资金15.00与收益相关其他收益
7市外员工返岗补助款12.49与收益相关其他收益
82019年度区级星级两新组织党组织奖励2.00与收益相关营业外收入
9绍兴马鞍街道财政2020年企业招用工奖励资金0.45与收益相关其他收益
合计243.85

(七)税费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税种应缴与实缴的税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应缴实缴应缴实缴应缴实缴
增值税2,125.922,165.052,177.822,225.432,275.142,636.80
企业所得税782.35599.11869.401,577.001,246.201,730.57
房产税62.8945.5446.6240.3739.29-
反倾销反补贴税-209.35155.6786.58122.92-
城市维护建设税106.28106.89111.76111.79120.35120.28

4-7-250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应缴实缴应缴实缴应缴实缴
教育费附加63.7564.1066.7566.7671.5571.49
地方教育费附加42.5042.7344.5044.5047.7047.66
其他17.2111.9520.0922.3714.8714.91
合计3,200.913,244.723,492.614,174.813,938.024,621.72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税收法律、法规,依法缴纳各种税金,执行的税种、税率均符合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重大税收政策变化。

(八)其他利润表项目分析

1、税金及附加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106.28111.76120.35
教育费附加63.7566.7571.55
地方教育费附加42.5044.5047.70
房产税62.8946.6239.29
其他17.2120.0914.87
合计292.64289.73293.76

报告期内,税金及附加与公司收入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2、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为流动资金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票据贴现产生的投资收益-11.27-4.57-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11.45193.57
合计-11.276.88193.57

4-7-251

3、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37.76-5.28-101.13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6.07102.33128.26
合计53.8397.0427.13

注:损失以“-”号填列

公司的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

4、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134.88-314.70-91.13
合计-134.88-314.70-91.13

注:损失以“-”号填列

公司的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5、营业外收支

(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收益0.99--
政府补助360.88104.0052.00
其他0.050.15551.71
合计361.91104.15603.71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中政府补助主要为上市政策补贴和区级星级两新组织党组织奖励资金。2020年度,其他项目金额较大主要系冲回累计计提的担保事项预计负债所致。2012年公司为绍兴鼎诺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向民泰银行绍兴分行借款提供担保,后因鼎诺保健食品有限公司未能偿还银行贷款,公司出于谨慎性角度按预估的赔偿

4-7-252

金额计提了预计负债,后2020年因达到诉讼时效预计承担责任可能性很低,因而冲回预计负债。

(2)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对外捐赠-24.1025.35
对外担保损失--31.24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62.640.85-
罚款支出--13.50
滞纳金支出66.29107.942.07
合计128.93132.8972.16

2020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损失31.24万元,系公司2012年为绍兴鼎诺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向民泰银行绍兴分行借款提供担保而预计产生的担保利息损失,后因达到诉讼时效预计承担责任可能性很低冲回预计负债。2021年度,公司滞纳金支出107.94万元,系当期补缴2019年及以前年度税款形成的滞纳金。2022年度,公司滞纳金支出66.29万元,系当期缴纳海关补征税款形成的滞纳金。

2022年度,公司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62.64万元,主要系公司拆除制冰车间形成的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6、所得税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781.20869.311,246.48
递延所得税费用185.46159.3940.14
合计966.661,028.701,286.62

4-7-253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随利润总额变动而变动。公司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利润总额7,807.208,644.4710,084.50
按法定【或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1,171.081,296.671,512.67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8.09-30.60-67.27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0.243.7117.92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0.00--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97.1846.7320.80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12.62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26.1544.0049.59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282.50-330.67-233.61
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1.03-1.15-0.86
高新技术企业购置设备、器具加计扣除-35.88--
所得税费用966.661,028.701,286.62

十、资产质量分析

(一)总资产构成及变化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71,604.5083.48%70,059.9183.16%64,316.6982.55%
非流动资产14,166.3516.52%14,190.3816.84%13,595.3517.45%
总资产85,770.85100.00%84,250.29100.00%77,912.0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77,912.05万元、84,250.29万元和85,770.85万元。公司的资产结构以流动资产为主,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

82.55%、83.16%和83.48%,资产结构较稳定,流动性良好。公司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存货等经营性资产,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

4-7-254

2020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较2019年末下降4,778.15万元,降幅5.78%,主要系2020年度公司为了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偿还了部分有息负债,货币资金总额下降所致。

2021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较2020年末增长6,338.24万元,增幅8.14%,主要系2021年度公司扩大生产规模,四季度增加备货,库存商品大幅增加所致。

2022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较2021年末增长1,520.56万元,增幅1.80%,保持相对稳定。

(二)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存货等,为公司必需的经营性资产。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13,719.3119.16%10,225.8414.60%7,592.9511.81%
交易性金融资产----199.000.31%
应收票据14,474.2120.21%13,347.9719.05%11,519.1117.91%
应收账款10,406.1914.53%13,414.6419.15%13,026.1620.25%
应收款项融资2,747.073.84%1,701.942.43%2,567.013.99%
预付款项321.320.45%225.220.32%570.940.89%
其他应收款41.850.06%41.350.06%2,420.153.76%
存货29,507.6841.21%30,773.8143.92%26,417.8541.07%
其他流动资产386.870.54%329.140.47%3.520.01%
流动资产合计71,604.50100.00%70,059.91100.00%64,316.69100.00%

公司的主要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4-7-255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库存现金0.020.00%1.580.02%2.230.03%
银行存款13,244.7496.54%9,782.4195.66%7,050.8492.86%
其他货币资金474.553.46%441.864.32%539.887.11%
合计13,719.31100.00%10,225.84100.00%7,592.95100.00%

公司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7,592.95万元、10,225.84万元和13,719.3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81%、14.60%和19.16%。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449.55391.00539.88
信用证保证金-25.86-
远期结售汇保证金25.0025.00-
合计474.55441.86539.88

受限货币资金主要系按规定缴纳或存入相关银行账户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及远期结售汇保证金,各期金额及占比相对较低。

2020年末货币资金余额较2019年末减少7,163.19万元,下降48.54%,主要系公司为了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偿还了部分有息负债。

2021年末货币资金余额较2020年末增加2,632.89万元,增幅34.68%,主要系日常经营收款超过经营付款导致货币资金增加。

2022年末货币资金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3,493.47万元,增幅34.16%,主要系日常经营收款超过经营付款导致货币资金增加。

2、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

(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应收票据14,474.2113,347.9711,519.11

4-7-256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应收款项融资2,747.071,701.942,567.01
合计17,221.2815,049.9114,086.12

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均为银行承兑汇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合计分别为14,086.12万元、15,049.91万元和17,221.28万元。部分票据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主要系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将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调整至“应收款项融资”项目核算。

公司所处染料行业,票据是下游客户重要的支付手段,公司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此外,公司采购过程中,与部分供应商采用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的方式结算。公司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账面余额,取决于公司销售收到的汇票金额和公司采购转让背书的汇票金额。

(2)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规模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类型期末账面余额a票据新增金额小计b营业收入c银行承兑汇票规模占营业收入比例D=a/c票据新增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E=b/c
2022年度银行承兑汇票17,221.2835,486.2154,517.8531.59%65.09%
2021年度银行承兑汇票15,049.9134,443.0056,366.4826.70%61.11%
2020年度银行承兑汇票14,086.1232,334.3651,642.4327.28%62.61%

报告期内,公司的结算模式、主要客户的结算模式均未发生重大变动,票据新增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为稳定,银行承兑汇票规模占营业收入比例保持稳定。

(3)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2,367.574,768.323,851.85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8,607.579,974.767,883.53

4-7-257

(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6个月以内17,156.2815,049.9114,030.36
6个月-1年65.00-55.76
合计17,221.2815,049.9114,086.12

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到的承兑汇票期限以6个月为主,存在零星票据期限为1年的情况。报告期内各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票据,发行人的票据账龄结构合理,与承兑期匹配。

(5)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期后兑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类型期末账面余额期后兑付情况到期未兑付金额
2022年度银行承兑汇票17,221.284,239.37-
2021年度银行承兑汇票15,049.9115,049.91-
2020年度银行承兑汇票14,086.1214,086.12-

注1:期末账面余额包括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注2:期后兑付情况截至2023年2月28日。

由上表可见,截至2023年2月28日,公司2020至2021年度各期末的应收票据到期均获正常兑付。公司2022年12月末的应收票据中,已到期的应收票据均已获得正常兑付,不存在无法兑付的情况。

3、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13,026.16万元、13,414.64万元和10,406.1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25%、19.15%和14.53%。

(1)各期末应收账款规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应收账款余额11,524.5414,570.7514,200.69
坏账准备1,118.351,156.121,174.52
应收账款净值10,406.1913,414.6413,026.16
营业收入54,517.8556,366.4851,642.43

4-7-258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21.14%25.85%27.5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4,200.69万元、14,570.75万元和11,524.54万元,2020至2021年末呈现小幅增长,2022年末较上年度末有所下降。2020年由于客户回款速度较上年下降,导致应收账款余额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增加。2021年应收账款余额变动方向与营业收入变动方向一致,余额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小幅下降系下游客户回款速度提升所致。2022年度,公司加强收款管理,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上年末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浙江龙盛应收账款余额347,839.43265,752.30249,033.83
营业收入907,469.581,665,981.961,560,544.18
占比38.33%15.95%15.96%
闰土股份应收账款余额157,353.5281,089.14101,308.15
营业收入341,996.85557,226.51522,813.02
占比46.01%14.55%19.38%
吉华集团应收账款余额56,472.5429,498.1918,808.05
营业收入114,321.11225,364.07183,223.13
占比49.40%13.09%10.27%
安诺其应收账款余额30,586.2318,101.4717,552.28
营业收入45,038.60105,200.0699,504.36
占比67.91%17.21%17.64%
福莱蒽特应收账款余额27,696.2019,347.0815,087.55
营业收入55,201.12118,116.1999,794.18
占比50.17%16.38%15.12%
浙江博澳应收账款余额//7,627.28
营业收入//149,463.76
占比//5.10%
万丰股份应收账款余额11,524.5414,570.7514,200.69
营业收入54,517.8556,366.4851,642.43

4-7-259

公司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占比21.14%25.85%27.50%

注:数据来源于Wind及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经整理计算所得;同行业可比公司2022年度数据尚未披露,以2022年1-6月数据替代。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相对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规模较小,但占当期收入比重较大。因万丰股份相较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生产及销售规模相对较小所致。

(2)应收账款收款方式及信用政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内销业务根据客户信用情况、经营规模等确定信用期,主要采取月结30-90天内付款的形式,结算模式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付款及电汇付款。公司对海外新客户一般采用款到发货或开具信用证结算的模式,以控制海外销售的信用风险,对长期合作的海外客户,公司给予一定的信用期。

①公司对主要生产型客户的收款方式及信用政策情况

公司对报告期各期末前五大生产型客户的收款方式及信用政策列示如下:

客户名称收款方式信用政策
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是否发生变更
亨斯迈集团银行承兑或电汇60-90天60-90天60-90天
石狮市新华宝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或电汇60天60天60天
SETAS KIMYA SANAYI A.S.电汇见单付款见单付款见单付款
江苏新凯盛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或电汇月结90天月结90天月结90天
浙江正裕化学工业有限公司银行承兑60天60天60天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或电汇60天60天60天
FORTUNE TOP PTE LTD电汇预付款预付款/
约克夏(浙江)染化有限公司银行承兑60天60天60天

②公司对主要贸易型客户的收款方式及信用政策情况

公司对报告期各期末前五大贸易型客户的收款方式及信用政策列示如下:

4-7-260

客户名称收款方式信用政策
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是否发生变更
RIITS TRADING CO.,LTD电汇或信用证即期电汇/信用证即期电汇/信用证即期电汇/信用证
余姚市常益染料经营部银行承兑或电汇60天60天60天
CHUNG WAN CORP.,LTD电汇90天90天90天
上海韬染实业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或电汇60天60天60天
绍兴拓达化工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或电汇60天60天60天
CHUNG FU DYESTUFFS CO.,LTD.电汇36天36天36天
杭州维昂化工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或电汇月结30天月结30天月结30天
江阴润都化工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或电汇30天30天30天
佛山市顺德区百泉染料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或电汇30天60天60天
I.N.T. INTERNATIONAL INC.银行承兑或电汇90天90天60天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考虑客户信用情况、订单规模、资金实力、合作历史、回款风险等因素,给予不同客户不同的收款政策及信用期。公司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更,部分客户自2020年开始信用期增加,主要系2019年响水“3.21”爆炸事故的影响减弱,染料生产商对下游客户议价能力减弱。后续公司根据客户要求,结合客户信用情况及合作历史等因素,对信用期限进行正常协商调整,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以增加收入的情形。

(3)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情况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公司对于长期未能收回并有明显迹象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其他应收账款,根据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②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按类别计提坏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种类2022.12.31

4-7-26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309.872.69%171.7555.43%138.12
其中:已发生信用减值309.872.69%171.7555.43%138.12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1,214.6797.31%946.598.44%10,268.07
合计11,524.54100.00%1,118.359.70%10,406.19
种类2021.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4,570.75100.00%1,156.127.93%13,414.64
合计14,570.75100.00%1,156.127.93%13,414.64
种类2020.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4,200.69100.00%1,174.528.27%13,026.16
合计14,200.69100.00%1,174.528.27%13,026.16

其中: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详情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2022.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浙江董氏纺织科技有限公司232.00116.0050%预期无法全部收回
绍兴越城白天鹅物资有限公司44.2422.1250%预期无法全部收回
浙江大和纺织印染服装(集团)有限公司33.6433.64100%预期无法收回
合计309.87171.75

对于长期未能收回的应收浙江大和纺织印染服装(集团)有限公司33.64万元货款,因该公司已进行破产重组,公司预期款项无法收回,对该应收账款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董氏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绍兴越城白天鹅物资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预期无法全部收回,公司对该等应收账款单项计提50%坏账准备。

③按账龄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结构及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
1年以内10,026.4489.40501.3213,212.6190.68660.6312,727.2989.62636.36

4-7-262

1至2年570.495.0985.57647.754.4597.161,024.577.21153.69
2至3年368.633.29110.59445.823.06133.7591.930.6527.58
3年以上249.112.22249.11264.581.82264.58356.892.51356.89
合计11,214.67100.00946.5914,570.75100.001,156.1214,200.69100.001,174.5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相对较短,账龄主要在1年以内。公司客户整体资信状况良好,无力偿付货款可能性较低。公司下游客户较分散,单个客户赊销占比较低,且期后回款情况良好,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可能性较低。公司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对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i)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比如下:

账龄本公司福莱蒽特浙江龙盛闰土股份吉华集团安诺其浙江博澳
1年以内5%5%5%5%5%5%5%
1-2年15%15%15%15%10%25%10%
2-3年30%50%30%30%50%60%50%
3年以上100%100%90%100%100%100%100%

注: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或招股说明书

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合理。

(ii)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准备实际计提比例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项目发行人福莱蒽特浙江龙盛闰土股份吉华集团安诺其浙江博澳
2022年末期末余额11,524.5427,696.20347,839.43157,353.5256,472.5430,586.23/
坏账准备1,118.351,386.5729,317.4811,721.612,903.20365.17/
计提比例9.70%5.01%8.43%7.45%5.14%1.19%/
2021年末期末余额14,570.7519,347.08265,752.3081,089.1429,498.1918,101.47/
坏账准备1,156.12967.6824,063.347,524.991,522.81210.58/
计提比例7.93%5.00%9.05%9.28%5.16%1.16%/
2020年末期末余额14,200.6915,087.55249,033.83101,308.1518,808.0517,552.287,627.28
坏账准备1,174.52754.5523,744.418,057.741,342.42274.55405.71
计提比例8.27%5.00%9.53%7.95%7.14%1.56%5.32%

注:数据来源于Wind,经整理计算所得;同行业可比公司2022年度数据尚未披露,以2022年6月末数据替代。浙江博澳2021年度及2022年6月末数据未披露。

4-7-263

综上,公司坏账计提政策及实际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4)应收账款逾期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逾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期末余额11,524.5414,570.7514,200.69
其中:信用期内7,086.178,344.859,669.71
信用期外4,438.376,225.904,530.98
信用期外余额占比38.51%42.73%31.91%

其中,信用期外的应收账款余额按账龄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信用期外余额4,438.376,225.904,530.98
其中:一年以内2,940.274,867.763,057.58
一到两年812.73647.751,024.57
两到三年402.63445.8291.93
三年以上282.74264.58356.8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中信用期外占比分别为31.91%、42.73%及

38.51%,占比较高,主要系公司在谈判及合同签订过程中会尽量缩短信用期,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对部分因自身原因无法按约定信用期付款的客户,会与其协商延长一定期限。公司信用期外应收账款账龄主要为一年以内,账龄结构良好,公司账龄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均为非关联方款项余额,形成的主要原因为受客户资金安排导致的暂时拖欠或受客户经营等因素导致款项暂时无法收回。

对于已逾期应收账款,公司采用邮件催收、电话催收、业务员登门拜访催收等多种形式积极与客户沟通,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良好。公司应收账款不存在因无法收回导致的重大信用损失风险。

(5)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公司将应收账款回收情况作为销售人员的主要考核指标之一,以此控制公司

4-7-264

应收账款信用损失风险。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较好,各期末期后三个月的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11,524.5414,570.7514,200.69
期后三个月回款金额合计3,548.629,350.359,083.28
回款比例30.79%64.17%63.96%

注:2022年度的期后回款情况截至2023年2月28日。

由上表可见,公司应收账款期后三个月总体回款情况较好。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为一年以内,各年度末一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占期末余额比例分别为

89.62%、90.68%和87.00%,账龄结构良好。公司应收账款不存在因无法收回导致的重大信用损失风险。

(6)主要债务人的应收账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2022.12.31
账面余额占期末余额比例坏账准备与公司关系
亨斯迈集团1,751.4115.2087.57非关联方
CHUNG WAN CORP.,LTD617.405.3630.87非关联方
佛山市顺德区百泉染料有限公司552.684.8027.63非关联方
江苏鼎新印染有限公司495.694.3024.78非关联方
浙江正裕化学工业有限公司455.003.9522.75非关联方
合计3,872.1933.61193.61
单位名称2021.12.31
账面余额占期末余额比例坏账准备与公司关系
亨斯迈集团2,303.6315.81115.18非关联方
江苏新凯盛纺织科技有限公司706.694.8535.33非关联方
华宝集团690.914.7434.55非关联方
浙江正裕化学工业有限公司518.503.5625.92非关联方
杭州维昂化工有限公司470.943.2323.55非关联方
合计4,690.6732.19234.53

4-7-265

单位名称2020.12.31
账面余额占期末余额比例坏账准备与公司关系
亨斯迈集团2,057.6214.49102.88非关联方
CHUNG WAN CORP.,LTD707.584.9835.38非关联方
杭州维昂化工有限公司686.094.8334.30非关联方
余姚市常益染料经营部632.204.4531.61非关联方
上海韬染实业有限公司548.383.8627.42非关联方
合计4,631.8732.61231.59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中不含持有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7)报告期内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报告期内核销的应收账款详情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0.0123.69248.98

对于长期未能收回的应收晋江连捷纺织印染实业有限公司238.91万元货款,因该公司经营不善已无力回款,公司已于2019年期末对该应收账款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并于2020年对该笔应收账款进行核销,详情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因关联交易产生核销时间
晋江连捷纺织印染实业有限公司货款238.91无法收回董事会审批2020-2-6

(8)报告期内应收账款第三方回款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第三方回款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金额应收方回款方原因
2020年262.79绍兴丞荃贸易有限公司怡凌股份有限公司同一实控人控制企业代付

2020年,怡凌股份有限公司代绍兴丞荃贸易有限公司付款系两家企业由同一实控人控制,怡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预付万丰股份货款,绍兴丞荃贸易有限公司

4-7-266

欠万丰股份货款,经三方签订协议同意以怡凌股份有限公司预付款冲抵丞荃贸易有限公司应收款。上述第三方回款金额占当期收入比重较小,且属于特殊情况下的偶发事件,公司对上述客户销售及回款情况真实。上述第三方销售回款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有利于公司及时收回货款,避免坏账损失。

(9)应收账款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情况如下所示:

公司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浙江龙盛5.926.475.81
闰土股份5.746.114.74
吉华集团5.329.338.14
安诺其3.705.906.04
福莱蒽特4.706.867.59
浙江博澳//19.36
平均值5.086.938.61
剔除浙江博澳后平均值5.086.936.46
本公司4.183.923.68

注:数据来源于Wind、公开披露定期报告及招股说明书,经整理计算所得;同行业可比公司2022年度数据尚未披露,以2022年1-6月数据替代,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浙江博澳相关数据未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其中浙江博澳应收账款周转率远高于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浙江博澳除对个别优质客户给予一定销售账期外,绝大多数销售采用款到发货或者预收货款的形式。剔除浙江博澳后,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因万丰股份相较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生产规模较小,主要客户集中度较高,但小规模客户分散,数量较多,回款情况各不相同。公司销售模式以赊销为主,仅个别客户以预付款模式订货。公司对赊销客户按信用程度划分,主要采取月结30-90天内付款的形式,导致应收账款规模相对较大。公司按客户不同收入规模的应收账款相对规模及周转率情况如下所示:

客户类型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4-7-267

客户类型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500万以上客户数量(家)271819
应收账款余额占收入比17.82%21.82%22.86%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5.394.644.29
500万以下(含)客户数量(家)398449465
应收账款余额占收入比26.46%31.28%33.67%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3.073.243.09

由上表可见,公司主要客户较为集中,数量相对较少;小规模客户分散,数量众多,应收账款相对规模较大。公司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相对规模及周转情况均优于小规模客户。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低,一方面因公司对部分主要客户的信用期较长,另一方面因公司部分小规模客户的资金安排、经营情况等因素各异,回款情况不同,使得公司整体应收账款周转率较同行业可比公司低。

4、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420.15万元、41.35万元和

41.85万元,主要为往来款、员工借款和保证金等。

报告期内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
1年以内32.5125.071.6323.0915.901.152,476.1694.28123.81
1至2年6.905.321.0413.809.502.0750.701.937.60
2至3年7.305.632.1910.997.573.3035.291.3410.59
3年以上82.9963.9982.9997.3867.0497.3864.232.4564.23
合计129.69100.0087.83145.25100.00103.902,626.38100.00206.23

报告期各期末,按欠款方归集的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款项性质款项余额账龄占期末余额的比例
2022.12.31
绍兴县滨海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保证金47.663年以上36.75
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办事处保证金10.623年以上8.19

4-7-268

单位名称款项性质款项余额账龄占期末余额的比例
代扣代缴社保、公积金代扣代缴款9.811年以内7.57
绍兴县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押金7.683年以上5.92
布莱格会展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应收展会费退款7.203年以上5.55
合计82.9863.98
2021.12.31
绍兴县滨海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保证金47.663年以上32.81
绍兴蓝天环保发展有限公司保证金35.003年以上24.10
代扣代缴社保、公积金代扣代缴款19.191年以内13.21
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办事处保证金10.622-3年7.31
绍兴县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押金7.683年以上5.29
合计120.1582.72
2020.12.31
俞杏英往来款2,379.251年以内90.59
彭卫杰借款48.901年以内、1-2年1.86
绍兴滨海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保证金47.663年以上1.81
王振借款43.551年以内、1-2年1.66
绍兴蓝天环保发展有限公司保证金35.002-3年1.33
合计2,554.3697.25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与关联方及非关联方之间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情况,截至报告期末,上述人员与公司之间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已清理完毕。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八、关联交易”之“(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公司与非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主要系因员工个人资金需求向公司借款。

5、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账面价值比例账面价值比例账面价值比例
原材料3,185.4610.80%5,307.0217.25%4,849.8918.36%

4-7-269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账面价值比例账面价值比例账面价值比例
自制半成品12,267.0341.57%12,384.3440.24%11,774.8344.57%
周转材料334.791.13%335.781.09%285.701.08%
委托加工物资----190.930.72%
在产品1,822.486.18%1,806.735.87%1,370.465.19%
库存商品11,744.0439.80%10,777.8635.02%7,657.1128.98%
在途物资--34.250.11%--
发出商品153.880.52%127.830.42%288.931.09%
合计29,507.68100.00%30,773.81100.00%26,417.85100.00%

(1)存货增减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6,417.85万元、30,773.81万元和29,507.68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1.07%、43.92%和41.21%。

2020年末存货账面价值较2019年末下降209.03万元,保持相对稳定。

2021年末存货账面价值较2020年末增加4,355.96万元,增长16.49%,主要系公司生产规模扩大,年底备货规模增加,库存商品余额大幅增加。

2022年末存货账面价值较2021年末下降1,266.13万元,降幅4.11%,主要系公司本年根据市场情况减少原材料采购储备,期末原材料账面价值下降。

(2)存货结构分析

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和库存商品组成。报告期各期末,三者账面价值合计占存货账面价值的比例分别为91.91%、92.51%和92.17%,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模式及业务特点吻合。

公司原材料主要为2,4二硝基苯胺、还原物、2-氰基-4-硝基苯胺等。各报告期末,原材料账面价值占存货账面价值的比例分别为18.36%、17.25%和10.80%。2020年末,公司原材料账面价值较上年末下降27.57%,主要系2020年公司根据市场行情调整原材料备货量,同时将部分原材料生产为自制半成品进行库存储备,导致原材料账面价值较上年较大幅度下降。2021年末原材料账面价值较上年末增加9.43%,主要系公司扩大生产规模,适当增加原材料备货所致。2022年末原材

4-7-270

料账面价值较上年末下降39.98%,主要系本年部分原材料市场价格处于高位,公司预计未来原材料价格下降,因此本年根据市场情况减少原材料采购储备所致。

公司自制半成品主要为尚未加工成产成品的滤饼和中间体。各报告期末,自制半成品账面价值分别为11,774.83万元、12,384.34万元和12,267.03万元,占存货账面价值的比例分别为44.57%、40.24%和41.57%。公司采用“以销定产”和“适量备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根据对市场需求的判断组织安排生产。公司的产品包括高牢度系列、特色系列、常规系列等多个系列上百种分散染料产品,产品种类较多,其自制半成品通用性程度高,可用于生产多种产品。2020年末,自制半成品账面价值较上年末增长23.06%,主要系公司将原材料生产为半成品提前进行储备,通过缩短后续生产周期,及时应对客户需求的变化。2021年末,自制半成品账面价值较上年末增长5.18%,系因公司扩大生产规模,适量增加备货所致。2022年末,自制半成品账面价值与上年末保持相对稳定。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账面价值分别为7,657.11万元、10,777.86万元和11,744.04万元,占存货账面价值的比例分别为28.98%、35.02%和39.80%。2020年末,库存商品账面价值较上年末下降7.69%,主要系下游需求减弱,公司库存商品随之下降。2021年末,库存商品账面价值较上年末增长40.76%,主要系:(1)年末在手订单较多,公司扩大生产规模,增加备货;(2)2021年初,公司响应政府“就地过年”号召,春节期间未放假停产,2021年底,公司计划2022年春节期间正常放假停产,因此提前生产备货。2022年末,公司库存商品较上年末增长

8.96%,主要系公司分散染料品种众多,考虑到生产经济性,存在部分产品超订单量生产情况。因部分商品已完成生产,暂未对外销售,因此库存商品小幅增加。

(3)存货库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各存货明细项目的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存货类别2022.12.31
期末余额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
原材料3,185.462,100.30816.51103.02165.63
自制半成品12,393.6810,793.86609.09371.58619.15
周转材料334.79196.1347.3615.4975.81

4-7-271

存货类别2022.12.31
委托加工物资-----
在产品1,822.481,822.480.000.000.00
库存商品12,141.199,055.961,573.85568.77942.62
在途物资-----
发出商品153.88153.88---
小计30,031.4824,122.603,046.811,058.861,803.22
占比100.00%80.32%19.68%

单位:万元

存货类别2021.12.31
期末余额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
原材料5,307.024,669.35257.77167.52212.37
自制半成品12,543.2510,718.66925.99655.48243.12
周转材料335.78209.0731.2731.2964.15
委托加工物资-----
在产品1,806.731,802.63-1.222.88
库存商品11,239.638,690.001,324.19771.22454.23
发出商品127.83127.83
在途物资34.2534.25---
小计31,394.5026,251.792,539.231,626.73976.76
占比100.00%83.62%16.38%

单位:万元

存货类别2020.12.31
期末余额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
原材料4,849.894,024.05516.48309.36-
自制半成品11,943.6210,516.401,067.83145.62213.78
周转材料285.70152.3248.2920.1864.90
委托加工物资190.93190.93---
在产品1,370.461,308.8224.6832.604.37
库存商品8,065.696,019.361,024.09386.28635.96
发出商品288.93288.93
在途物资-----
小计26,995.2222,500.822,681.37894.03919.00
占比100.00%83.35%16.65%

4-7-272

由前述表格可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库龄主要分布在1年以内,1年以内存货余额占各期末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83.35%、83.62%和80.3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在部分库龄较长的存货,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长库龄金额长库龄占比长库龄金额长库龄占比长库龄金额长库龄占比
原材料1,085.1634.07%637.6712.02%825.8317.03%
自制半成品1,599.8312.91%1,824.5914.55%1,427.2211.95%
周转材料138.6741.42%126.7137.74%133.3746.68%
委托加工物资------
在产品--4.100.23%61.644.50%
库存商品3,085.2325.41%2,549.6422.68%2,046.3325.37%
在途物资-----
小计5,908.8919.68%5,142.7116.38%4,494.4016.65%

注:上述长库龄金额为库龄在1年以上的金额合计。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龄较长的原材料余额分别为825.83万元、637.67万元和1,085.16万元,主要系公司主动备货采购的材料安全库存以及部分特殊型号材料因材料采购存在最小采购量要求而形成的尚未领料使用完毕的余料。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龄较长的自制半成品余额分别为1,427.22万元、1,824.59万元和1,599.83万元,金额逐步上升,主要系公司产品定制化程度较高,小批量订单生产时为提升生产效率,存在超订单量生产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龄较长的在产品余额分别为61.64万元、4.10万元和0万元,金额较小,主要原因系零星客户要求修改技术参数等原因导致生产有所推迟,待客户确定后续方案后继续生产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龄较长的库存商品余额分别为2,046.33万元、2,549.64万元和3,085.23万元,主要系公司分散染料品种繁多,为实现生产效率最大化及产品备货需求,存在超订单生产的情况。

4-7-273

(4)库存商品的订单覆盖率情况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库存商品的订单覆盖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日期结存金额订单金额覆盖率
2022.12.3112,141.191,630.2013.43%
2021.12.3111,239.632,619.0523.30%
2020.12.318,065.692,581.3232.00%

注:上表订单金额为订单对应的存货金额。

报告期各期末,库存商品的在手订单金额变动幅度较小,订单覆盖率维持在20%左右,2020年度末订单覆盖率较高,主要因2020年度受外部因素影响下游需求减弱,公司库存商品根据市场调整,结存金额较低,同时因部分客户及公司受春节期间未停产,综合导致订单金额规模较上年仅小幅下降,相对占比上升。

(5)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余额跌价准备
原材料3,185.46-5,307.02-4,849.89-
自制半成品12,393.68126.6612,543.25158.9111,943.62168.79
周转材料334.79-335.78-285.70-
委托加工物资--0.00-190.93-
在产品1,822.48-1,806.73-1,370.46-
库存商品12,141.19397.1511,239.63461.788,065.69408.58
在途物资--34.25---
发出商品153.88-127.83288.93
小计30,031.48523.8131,394.50620.6926,995.22577.3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577.38万元、620.69万元和523.81万元,主要为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分别占各期末存货账面余额的2.14%、1.98%和1.74%,各年度占比保持相对稳定。自制半成品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原因主要系:分散染料种类繁多,同种自制半成品也存在诸多规

4-7-274

格,少量自制半成品库龄较长。根据预计未来产出产品测算,上述自制半成品预计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相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原因主要系:部分成品库龄较长,预计无法对外销售,且无其他改制可能性,预计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相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对存货进行定期盘点,重点关注长库龄存货品质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影响后续生产销售,公司对不能继续使用或销售的存货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根据自身业务模式、 存货管理政策和生产经营风险控制水平,对各类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三)非流动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投资性房地产642.424.53%681.684.80%360.142.65%
固定资产11,285.9279.67%11,626.8181.93%10,220.1575.17%
在建工程519.473.67%145.121.02%1,587.8211.68%
使用权资产266.631.88%530.283.74%--
无形资产692.514.89%721.835.09%733.635.40%
长期待摊费用36.720.26%285.102.01%546.424.02%
递延所得税资产3.380.02%27.800.20%36.690.27%
其他非流动资产719.315.08%171.761.21%110.510.81%
合计14,166.35100.00%14,190.38100.00%13,595.3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中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合计占比分别为92.25%、88.04%和88.23%,是公司非流动资产的主要构成部分。2021年末,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合计占比下降,主要系新增投资性房地产及使用权资产,导致其占比相对下降。其中新增投资性房地产系子公司将原有自用房屋转为出租,公司将该部分房产由固定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新增使用权资产系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确认租赁相关使用权资产。

4-7-275

公司的主要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如下:

1、投资性房地产

2020年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360.14万元,主要系客户浙江绍兴永利印染有限公司以房产抵货款形成。2021年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681.68万元,主要系当期子公司柯奥隆将部分原自用房屋转为出租,将该部分房产由固定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导致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增加。

2、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构成

截至2022年末,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运输工具和通用设备,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原值账面价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8,178.194,473.3254.70%
专用设备13,211.766,324.8547.87%
运输工具1,161.73333.2128.68%
通用设备1,405.56154.5410.99%
合计23,957.2411,285.9247.11%

(2)固定资产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账面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8,178.197,793.467,320.01
专用设备13,211.7612,288.389,919.48
运输工具1,161.731,073.68990.33
通用设备1,405.561,455.581,330.99
合计23,957.2422,611.1019,560.81
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3,704.883,319.123,079.25

4-7-276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专用设备6,886.915,781.354,745.69
运输工具828.51729.28604.91
通用设备1,251.021,154.54910.81
合计12,671.3210,984.299,340.67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4,473.324,474.344,240.77
专用设备6,324.856,507.035,173.79
运输工具333.21344.40385.42
通用设备154.54301.04420.18
合计11,285.9211,626.8110,220.15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固定资产主要系污水处理项目工程、5号车间工程、新七车间工程、其他更新改造工程、设备更新等。因公司存在环保更新改造、车间升级改造及扩建的需求,报告期内新增工程项目逐步完工,导致固定资产原值逐年增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使用情况良好,不存在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低于可收回金额的情况,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与同行业对比情况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对比情况如下:

资产类别折旧年限(年)残值率
发行人福莱蒽特吉华集团浙江龙盛闰土股份安诺其浙江博澳发行人福莱蒽特吉华集团浙江龙盛闰土股份安诺其浙江博澳
房屋及建筑物202010-3010-50205-30203%、10%5%5%0%、3%或5%3%、5%、10%5%5%
专用设备3-103-10106-127-10105-103%、10%5%5%0%、3%或5%3%、5%、10%5%5%
通用设备3-103-53-56-205-75-203-53%、10%5%5%0%、3%或5%3%、5%、10%5%5%
运输工具444-54-85-6543%、10%5%5%0%、3%或5%3%、5%、10%5%5%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及运输工具。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均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存在差异。折旧年限方面,公司与福莱蒽特体量相似,各类别资产的折旧年限也与其基

4-7-277

本一致。吉华集团和浙江龙盛的折旧年限跨度较大,主要系其规模较大,各类别资产的可使用年限差别较大,公司的折旧年限在其折旧年限区间内。残值率方面,同行业可比公司固定资产残值率为0%、3%、5%、10%,公司的残值率为3%、10%,在同行业的残值率区间内,与同行业基本一致。

综上,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保持一致,公司会计政策谨慎合理,不存在应计提折旧未计提的情形。

3、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1,587.82万元、145.12万元和519.47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1.68%、1.02%和3.6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在安装设备512.2198.60%133.0691.69%571.6836.00%
5号车间----1,016.1464.00%
罐区工程7.261.40%2.691.85%--
液氯站--2.831.95%--
新七车间--6.544.51%--
合计519.47100.00%145.12100.00%1,587.8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投资及转固情况如下:

(1)2022年度公司在建工程投资及转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期初数本期增加转固定资产本期减少期末数
在安装设备133.06754.51375.37-512.21
罐区工程2.694.58--7.26
液氯站2.83--2.83-
新七车间6.54377.49384.03--
冷冻车间改造-104.27104.27--
合计145.121,240.85863.672.83519.47

4-7-278

(2)2021年度公司在建工程投资及转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期初数本期增加转固定资产本期减少期末数
在安装设备571.68133.06571.68-133.06
5号车间1,016.14652.331,668.47--
罐区工程-2.69--2.69
液氯站-2.83--2.83
新七车间-6.54--6.54
合计1,587.82797.452,240.15-145.12

(3)2020年度公司在建工程投资及转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期初数本期增加转固定资产本期减少期末数
在安装设备-571.68--571.68
5号车间88.68927.46--1,016.14
污水处理项目工程217.731,053.901,271.64--
配电工程-202.48202.48--
环保车间场外工程-107.75107.75--
合计306.412,863.281,581.87-1,587.82

报告期内,公司大额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主要因公司因环保、车间升级改造和扩建改造进行的相关工程完工转固。公司在工程竣工验收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不存在重大减值因素,未计提减值准备。

4、使用权资产

报告期期末,公司使用权资产系租入房屋建筑物及运输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1,063.82800.32263.51
运输设备9.386.253.13
合计1,073.20806.57266.63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主要系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产用于办公、宿舍、仓储,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八、关联交易”之“(一)经

4-7-279

常性关联交易”之“3、关联租赁”。

5、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土地使用权684.25703.59722.94
电脑软件8.2618.2310.69
合计692.51721.83733.63

公司无形资产由土地使用权、电脑软件构成,报告期内保持稳定。截至2022年末,公司无形资产均能正常使用,资产状况良好,无减值迹象,无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十一、偿债能力及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一)负债构成及变化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393.411.63%979.603.14%--
应付票据4,495.5318.60%3,910.0212.53%4,958.8218.31%
应付账款8,664.3735.86%10,397.4433.32%10,144.4537.45%
合同负债259.331.07%1,026.283.29%479.991.77%
应付职工薪酬1,411.575.84%1,304.534.18%1,200.034.43%
应交税费430.211.78%458.531.47%1,267.394.68%
其他应付款8.680.04%10.300.03%29.210.1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52.461.04%3,986.8612.78%1,061.403.92%
其他流动负债8,247.8734.13%9,128.4829.26%7,945.9329.33%
流动负债合计24,163.44100.00%31,202.03100.00%27,087.21100.00%

4-7-280

报告期末,公司的主要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票据贴现未终止确认产生的借款393.41979.60-
合计393.41979.60-

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为票据贴现未终止确认产生的借款,期限均为6个月以内,贴现息合计2.07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逾期支付借款本息等违约偿还贷款的情形。发行人在2020年度存在为满足贷款银行受托支付要求,通过全资子公司金御丰取得银行贷款再转回(以下简称“转贷”)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贷款银行转贷对手贷款发放日期转贷金额转回发行人日期
1中国银行马鞍支行金御丰2020.06.301,300.002020.07.06
2中国银行马鞍支行金御丰2020.07.013,700.002020.07.01
小计-5,000.00-

公司转贷均系通过全资子公司完成,不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公司通过转贷取得的银行贷款主要用于支付货款及补充其他营运资金等生产经营活动,具备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申请贷款时提供了相关担保,无骗取银行贷款的意图或将该等贷款非法据为己有的目的,上述银行贷款到期后均已按期偿还。公司上述行为不属于主观故意或恶意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上述转贷涉及商业银行均已出具说明文件,证明发行人在贷款期间均按照借款合同还本付息,未发生违约情形,资金结算方面无不良记录,无违反银行结算制度规定的行为,资金信誉和结算执行纪律情况良好。

公司已于2020年8月起停止转贷行为,并制定了相关整改措施:一是组织管理层认真学习《贷款通则》《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确保银行借款规范使用;二是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流动

4-7-281

资金贷款事项进行监督,杜绝通过第三方周转贷款。公司已通过停止转贷行为、归还贷款、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内部管理等方式进行积极整改。截至2020年11月30日,转贷所涉银行贷款均已归还完毕,公司与贷款银行无任何争议、诉讼,后续发行人未再有转贷行为发生。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付票据分别为4,958.82万元、3,910.02万元和4,495.53万元,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且账龄均在6个月以内,均为应付经营性采购款。为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采取向原材料供应商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货款以减少采购过程中的货币资金占用,开具承兑汇票无需付息,银行按照开票金额的万分之五计收手续费。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付经营性采购款7,946.5591.72%9,806.7894.32%8,888.8787.62%
应付长期资产购置款717.828.28%590.675.68%1,255.5812.38%
合计8,664.37100.00%10,397.44100.00%10,144.45100.00%

公司应付账款主要系应付原材料采购款、工程设备款项等。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10,144.45万元、10,397.44万元和8,664.37万元,占公司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7.45%、33.32%和35.86%。2022年末,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较上年末有所下降,主要系应付经营性采购款下降所致。2020年末,公司应付长期资产购置款的余额较大,主要系2020年度公司生产车间改造升级导致应付工程建设款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按照账龄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1年以内(含1年)8,013.9392.49%9,876.9794.99%8,174.2580.58%

4-7-282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1-2年(含2年)365.094.21%141.741.36%1,429.1114.09%
2-3年(含3年)42.090.49%63.990.62%252.672.49%
3年以上243.262.81%314.743.03%288.422.84%
合计8,664.37100.00%10,397.44100.00%10,144.4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1年以内的应付账款占比分别为80.58%、94.99%和92.49%。截至2022年末,公司应付账款在1年以上的金额较小,主要系少量设备采购尾款和因供应商质量问题导致的延迟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名称应付账款余额占应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2022年末乐平市科泰化工有限公司568.236.56%
浙江金海湾化工有限公司478.115.52%
浙江五龙新材股份有限公司463.175.35%
浙江捷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51.264.05%
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301.523.48%
合计2,162.2924.96%
2021年末乐平市科泰化工有限公司1,092.3510.51%
维昂(山东)纺织科技有限公司676.796.51%
浙江五龙新材股份有限公司522.045.02%
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465.034.47%
亨斯迈化工贸易(上海)有限公司378.593.64%
合计3,134.8030.15%
2020年末宁波新逸丰化工有限公司1,285.0412.67%
莱州市积美盐化有限公司729.847.19%
中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602.225.94%
浙江捷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41.174.35%
维昂(山东)纺织科技有限公司395.303.90%
合计3,453.5734.04%

注:浙江捷发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更名为浙江捷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中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公司主要供应商信用期为6个月内,无利息费用。报告期末,发行人存在部分延迟付款情

4-7-283

形,主要系:(1)发行人未严格执行信用期约定,供应商亦未向发行人主张付款,故截至报告期末暂未支付;(2)发行人亦向其销售商品,双方均未主张付款;(3)部分采购尾款未向供应商支付。对于上述款项,发行人与供应商协商及时支付,不存在因未按信用期支付货款而产生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3,684.811,061.40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252.46302.05-
合计252.463,986.861,061.40

报告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余额252.46万元,系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5、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主要系待转销项税及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未到期票据,已背书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期限6个月以内,无利息费用,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票据8,214.168,995.177,883.53
待转销项税33.71133.3262.40
合计8,247.879,128.487,945.93

(二)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末,公司预计未来12个月内需偿还的负债金额为流动负债的金额,本息合计为24,163.44万元,公司流动负债主要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及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票据。公司偿债能力财务指标及现金流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偿债能力,具体分析如下:

4-7-284

1、偿债能力财务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2022.12.31/2022年度2021.12.31/2021年度2020.12.31/2020年度
流动比率(倍)2.962.252.37
速动比率(倍)1.741.261.40
资产负债率(合并)(%)33.2337.8238.5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10,443.2511,053.7712,481.63
利息保障倍数(倍)39.9140.9730.08

报告期末,公司流动比率为2.96,速动比率为1.74,合并资产负债率为33.23%,资产结构良好;2022年度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10,443.25万元,利息保障倍数39.91倍,主要偿债能力指标表现良好,公司无法偿付银行借款利息的可能性较小,公司偿债能力良好。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项目公司名称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流动比率(倍)浙江龙盛1.511.902.08
闰土股份2.854.413.57
吉华集团3.024.454.38
安诺其2.463.572.21
福莱蒽特3.624.611.85
浙江博澳//2.15
平均值2.693.792.71
本公司2.962.252.37
速动比率(倍)浙江龙盛0.580.680.78
闰土股份2.243.542.98
吉华集团2.523.573.56
安诺其1.542.511.37
福莱蒽特2.843.851.18
浙江博澳//0.97
平均值1.942.831.81
本公司1.741.261.40
资产负债率(%)浙江龙盛52.4349.8646.59

4-7-285

项目公司名称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闰土股份23.6516.1117.74
吉华集团24.2016.3516.89
安诺其19.8314.8624.73
福莱蒽特23.4816.5929.96
浙江博澳//26.08
平均值28.7222.7527.00
本公司33.2337.8238.50

注:数据来源于WIND;同行业可比公司2022年度数据尚未披露,以2022年1-6月数据替代;2021年度及2022年6月末浙江博澳相关数据未披露。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未上市,融资渠道较少,主要依赖债务融资。2021年末部分偿债能力财务指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差异变大,主要系2021年度安诺其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提前归还部分银行短期借款,导致年末货币资金较上年大幅增加,短期借款大幅下降;2021年度福莱蒽特完成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导致年末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年大幅增加。

3、报告期内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净额及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460.772,730.92-6,728.15

项目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货币资金余额

货币资金余额13,719.3110,225.847,592.95

流动负债余额

流动负债余额24,163.4431,202.0327,087.21
剔除票据贴现及背书和合同负债后的流动负债余额15,689.9521,180.5818,723.69

占比

占比87.44%48.28%40.55%

报告期末,公司现金流量净额为正,剔除票据贴现及背书产生的负债及合同负债后,剩余导致未来现金流出的负债余额为15,689.95万元,货币资金余额占比为87.44%,公司偿债能力表现良好。

4-7-286

(三)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2020年2月24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人民币(含税),合计分配利润3,000.00万元。2021年6月2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截至2021年5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人民币(含税),合计分配利润3,000.00万元。

2022年3月3日,发行人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人民币(含税),合计分配利润2,000.00万元。

发行人股利分配及税款缴纳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含税)

股东名称2020年3月2021年6月2022年4月
宁波御丰1,749.001,749.001,166.00
俞杏英450.00450.00300.00
天扬投资300.00300.00200.00
姚晨华201.00201.00134.00
宁波怡贤150.00150.00100.00
宁波瑞好150.00150.00100.00
合计3,000.003,000.002,000.00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御丰投资、宁波怡贤、宁波瑞好自发行人处取得的分红为免税收入,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天扬投资自发行人处取得的分红不并入合伙企业的收入,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天扬投资已为其合伙人申报缴纳了相应分红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俞杏英、姚晨华自发行人处取得的分红应当按照20%

4-7-287

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俞杏英、姚晨华已依法申报并缴纳了相关个人所得税。

(四)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4,954.4734,320.4027,271.3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9,784.1430,904.5722,940.2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170.333,415.834,331.0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7.035,889.9456,996.4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53.953,561.2656,605.8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96.932,328.67390.6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640.552,029.5911,3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599.624,841.8122,589.5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59.07-2,812.22-11,289.53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46.44-201.37-160.3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460.772,730.92-6,728.15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4,222.9033,937.7126,574.82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的税费返还--4.1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31.57382.69692.4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4,954.4734,320.4027,271.3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7,804.1017,751.998,908.0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844.915,609.316,027.67

支付的各项税费

支付的各项税费3,294.384,131.824,677.5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840.753,411.453,327.0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9,784.1430,904.5722,940.2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170.333,415.834,331.09

净利润

净利润6,840.547,615.778,797.88

4-7-2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额-1,670.21-4,199.93-4,466.79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26,574.82万元、33,937.71万元和34,222.9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1.46%、60.21%和62.77%。2020年度,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主要系公司与下游客户以票据结算方式实现销售回款的情况比较常见。2020年下半年以来,公司为减少流动资金压力,减少了将收到的票据背书给上游供应商的行为,将收到的票据到期后托收,同时公司开具票据给上游供应商,因此2021年度和2022年度,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有所提高。报告期内,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分别为8,908.02万元、17,751.99万元和17,804.10万元。2021年度,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2020年度增加较多主要系:1)为减少流动资金压力,公司于2020年下半年和2021年度增加了开具票据给上游供应商的行为,这些票据到期后公司支付给银行现金;2)公司增加了原材料的采购量。剔除票据背书转让因素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变动额2021年度变动额2020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54,644.32-7,864.4762,508.799,375.3253,133.48
收到的税费返还-4.134.1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31.57348.88382.69-309.71692.4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5,375.89-7,515.6062,891.489,061.4853,830.0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6,655.64-7,033.9943,689.6312,924.7130,764.9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844.91235.605,609.31-418.366,027.67
支付的各项税费3,294.38-837.444,131.82-545.684,677.5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840.75-570.703,411.4584.383,327.0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8,635.68-8,206.5256,842.2112,045.0544,797.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40.21690.936,049.28-2,983.579,032.85

4-7-289

2021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0年度下降2,983.57万元,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幅度大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幅度导致。2021年度营业收入和销项税合计较2020年度上升5,270.27万元,2021年度营业成本和进项税较2020年度增加5,865.34万元,2021年度存货的增加额为4,670.67万元,2021年度存货的增加额较2020年度上升4,788.57万元。因此,2021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0年下降,主要系存货规模显著上升,一方面系年末在手订单较多,发行人扩大生产规模,适当增加备货;另一方面2021年初,公司响应政府“就地过年”号召,春节期间未放假停产,2021年底,公司计划2022年春节期间正常放假停产,因此提前生产备货,上述两方面原因导致2021年底存货增加。

2022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1年下降690.9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为平稳。

综上,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逐年下降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变化等因素综合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变动符合发行人的实际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净利润

净利润6,840.547,615.778,797.88

加:信用减值损失

加:信用减值损失-53.83-97.04-27.13

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准备134.88314.7091.13

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2,196.961,812.461,762.80

使用权资产折旧

使用权资产折旧297.17300.95-

无形资产摊销

无形资产摊销29.3229.3223.4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248.38379.81273.0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52--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61.650.85-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137.78380.65418.48

4-7-290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1.27-6.88-193.57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4.428.898.03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61.04150.5032.11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131.26-4,670.67117.9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3,116.83-3,884.88-4,166.08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2,884.541,072.35-2,335.66

其他

其他224.909.05-471.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170.333,415.834,331.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当期净利润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当期净利润比例75.58%44.85%49.23%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470.4555,725.5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57.031.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418.491,270.8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7.035,889.9456,996.4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653.95301.261,014.82

投资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3,260.0055,591.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53.953,561.2656,605.8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96.932,328.67390.60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90.60万元、2,328.67万元和-1,096.93万元。2020年度、2021年度,公司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及投资支付的现金金额较高,主要系公司赎回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产生的本金及收益及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支付的本金所致。报告期内,公司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及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系与关联方的往来款项。

4-7-291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680.001,060.0011,3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960.55969.5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640.552,029.5911,3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680.001,060.0019,07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310.943,453.703,211.94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134.18146.2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08.68328.11307.6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599.624,841.8122,589.5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59.07-2,812.22-11,289.53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289.53万元、-2,812.22万元和-959.07万元。2021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0年度增加8,477.31万元,主要系公司为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于2020年度偿还了部分有息负债。

(五)截至报告期末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1、报告期末的重大资本性支出决议及资金需求量

为增加扩大公司生产经营场所,经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2022年5月9日,发行人与绍兴三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三达”)及其股东朱永根、王宝荣、缪华伟签订《关于绍兴三达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约定在绍兴三达剥离除房地产、配电房及附属设施外的其他资产(包括存货、生产设备、运输设备等)和负债后,由发行人受让绍兴三达100%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绍兴三达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评估价值扣除剥离资产净值后确定。按照2021年12月31日绍兴三达资产负债情况测算,目标公司股权初步定价约为9,582万元。

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完成本次收购,收购取得的相关资产将投入发行人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

4-7-292

2、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资金需求量

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计划包括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的年产1万吨分散染料技改提升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等,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的相关内容。

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围绕主营业务进行,扩大公司的规模,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能够强有力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和经营业绩的提高,不存在跨行业投资的情况。

(六)流动性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24,163.4484.79%31,202.0397.92%27,087.2190.30%
非流动负债4,335.9715.21%663.782.08%2,910.989.70%
负债合计28,499.40100.00%31,865.81100.00%29,998.20100.00%

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90.30%、97.92%和84.79%,结构较稳定。公司流动负债主要以经营性负债为主,银行借款占比较低,财务费用整体可控。

公司偿债能力指标良好,针对预计影响现金流量的大额资本支出,已制定相应筹资计划。对于可能存在的流动性风险,发行人通过保持较高流动资产占比进行应对。发行人的流动性没有产生重大变化或风险。

(七)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公司行业排名靠前且业务模式成熟。根据中国染料工业协会的统计,2019-2021年公司在全国分散染料行业排名中均位列前十名。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良好,经营模式、产品和业务结构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26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分别为7,841.48万元、7,412.11万元和6,432.84万元。

4-7-293

报告期末,公司行业地位及所处行业之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经营策略及未来经营计划亦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等重要资产的取得或者使用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风险因素,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十二、重大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等事项。

十三、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日后事项及或有事项

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要日后事项及或有事项。

(二)重要承诺事项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订了编号为571XY2022022260的授信协议,向公司在2022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5日之间提供50,000,000.00元的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订单贷、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该授信协议并以4,495,530.85元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开立了44,955,308.47元的银行承兑汇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签订了中国银行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协议,存入250,000.00元保证金用于远期结售汇业务,截止2022年12月31日无未履行完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签订了编号为【柯桥2020抵0223】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公司原值为30,081,274.00元、净值为7,771,795.31元的房屋建筑物和以原值为3,323,678.72元,净值为2,293,343.94元的土地使用权浙(2020)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19849作抵押,向公司在2020年6月10日至2023年6月10日之间提供84,880,000.00元的被担保最高债权额,被担保最高债权额包括但不限于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

4-7-294

信业务合同等。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在该最高额抵押合同下无授信业务存在。

公司具备相应债务的清偿能力,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其他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其他重要事项”之“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之“(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的相关内容。

4-7-295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述

(一)募集资金运用方案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3,33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本次发行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3%,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项目概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项目备案文号环保批复文号
1年产1万吨分散染料技改提升项目36,000.0035,900.002020-330603-26-03-102892绍市环审[2020]18号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8,000.007,900.002020-330603-26-03-102898绍市环柯规备[2020]2号
3补充流动资金11,000.0011,000.00//
合计55,000.0054,800.00//

(二)实际募集资金超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或不足时的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依照上述顺序安排投资。根据市场情况与项目投资需求,如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需要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则公司通过自筹资金支持上述项目的实施,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若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多于上述项目资金需求总额,则多出部分将在履行法定程序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资金需求;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将在商业银行开设

4-7-296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约定募集资金的监督使用办法。

(四)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年产1万吨分散染料技改提升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均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是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项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均是在公司原有厂区土地上拆除现有厂房重新扩建进行技术改造或在原厂区空地上建设。“年产1万吨分散染料技改提升项目”已于2020年1月17日取得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2020-330603-26-03-102892),已于2020年4月27日取得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分散染料技改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绍市环审[2020]18号),并于2021年8月2日取得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分散染料技改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补充说明的备案意见》,同意该项目开工建设。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于2020年1月17日取得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

2020-330603-26-03-102898),已于2020年6月16日取得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通知书》(绍市环柯规备[2020]2号),并于2021年8月2日取得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关于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补充说明的备案意见》,同意该项目开工建设。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并已获得现阶段所需的相关有权部门的批准。

4-7-297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对同业竞争及独立性的影响

1、对同业竞争的影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有关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的说明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六、同业竞争”。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扩大公司主营产品产能、增强研发实力,项目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

2、对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股东之间相互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也将由公司独立运营,且公司已进行了必要的人员、技术及市场方面的准备。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依赖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综上,发行人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扩大公司主营产品产能、增强研发实力,募投项目均由发行人独立建设、独立运营,不存在与他人合作的情况,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增加关联交易,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八)募集资金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的贡献、未来经营战略的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的投向是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进行的规模化扩张、产业链完善及技术更新,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对公司上述业务发展计划的实现至关重要,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从而有效地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公司主营业务的全面拓展和提升,符合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

4-7-298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

1、项目建设是公司开拓市场的需要

公司主营产品分散染料的市场需求量较大,但目前分散染料产能限制了公司开拓市场的能力。为了充分发挥自身在分散染料领域的技术优势,将公司做大做强,公司通过实施年产1万吨分散染料技改提升项目,扩大分散染料产能至2万吨,有助于公司更好的根据客户订单安排生产,并可在产能得到保障后采取更积极的营销战略开拓市场,可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1)公司在手订单情况

公司分散染料及其滤饼产品的生产和交货周期较短,多为小批量、定制化产品,订单消化速度较快,一般不超过1个月。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分散染料47,228.4788.31%47,835.9286.10%46,035.0490.22%
滤饼6,200.3011.59%6,992.8012.59%4,866.749.54%
染料中间体53.100.10%727.991.31%126.000.25%
合计53,481.86100.00%55,556.71100.00%51,027.77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分散染料及其滤饼、染料中间体的销售收入已分别为51,027.77万元、55,556.71万元和53,481.86万元,业务发展趋势较好。截至2022年末,公司分散染料及其滤饼的在手订单金额为1,630.20万元,考虑该等产品订单完成周期一般不超过1个月,因此公司订单较为充足。

(2)产能利用率

报告期各期,分散染料产品的产能利用率、产销率情况如下:

单位:吨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产能10,000.0010,000.0010,000.00

4-7-299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产量8,946.248,983.238,036.88
销量8,625.068,601.887,508.71
其中:自产产品销量8,514.397,853.167,349.78
产能利用率89.46%89.83%80.37%
自产产品产销率95.17%87.42%91.45%

报告期内,公司分散染料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80.37%、89.83%和89.46%,产能利用率总体呈现上升趋势。公司分散染料采取“以销定产”的销售策略,产量和销量基本匹配,2020年产量有所下降主要系受外部因素影响,下游客户的需求有所延后,总体订单量较2019年有所减少。

综上,作为公司现阶段的主营产品,分散染料产能亟需进一步提升,产品技术亟需提升,公司“年产1万吨分散染料技改提升项目”具有必要性。此外,该项目是对现有业务的延伸和扩展,技术已相对成熟,通过扩大生产规模有利于降低运营成本,提高企业盈利能力,项目已结合现有生产、技术、市场情况进行了经济效益分析,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2、项目建设符合染料市场技术升级趋势

近年来我国染料的产量和出口量相对平稳,但目前我国染料在品种结构、质量和价格等方面,市场供给与市场需求还不能够完全匹配。因此,改进分散染料的制造技术,积极采用高新技术,使产品更精细化,做到规模经济,是我国染料生产企业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随着国内外市场对染料的色牢度、应用性能、环境保护以及节能减排要求的日益提高,加上新纺织纤维和新印染技术的不断涌现,世界各国都越来越重视新染料的开发,尤其注重在安全、环保、健康、节能、减排、经济和方便性等品种创新上的研发。分散染料的研究与开发是市场热点之一,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将“高超细旦聚酯纤维染色性、高洗涤牢度、高染着率、高光牢度和低沾污性(尼龙、氨纶)、高耐碱性、低毒低害环保型、小浴比染色用的分散染料”列为鼓励类项目。

公司的分散染料产品侧重于高牢度系列,高牢度系列产品是公司的核心产品,

4-7-300

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公司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均立足于主业、提升研发实力,有助于强化公司的竞争优势,项目建设是顺应染料行业市场发展趋势的需要。

3、项目的开展是公司实现自身长远发展的必然选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壮大,为了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以及技术升级换代的需求,公司不断引进中高层次科研人才。随着人才的引进、市场的发展,公司现有的研发中心基础设施已不能满足研发需求。为满足规模扩大后的研发需求,公司亟需新建一幢高水平的研发中心,加强研发技术力量,为长远发展提供技术保障。研发中心建成后,凭借技术创新,有助于研发出高档分散染料及助剂、功能型染料及助剂、专用染料及助剂等产品,并在染料生产过程中研发出更合理的污染控制技术,减少废水和废气的排放,有助于提升公司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从而提升公司的整体市场竞争力。

公司两个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均是在公司原有土地上建设,依托现有公辅设施建设,不仅有助于减少项目投资金额且有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建成运营后还可摊薄公司固定成本,能有效降低产品生产成本、提高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有助于公司长远发展。

4、项目实施是公司实现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年产1万吨分散染料技改提升项目采用了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实现染料合成绿色化生产:利用梯级洗涤工艺实现染料生产过程低浓度废水的减量化,利用薄膜蒸发浓缩技术对染料合成生产过程的高浓度废水进行资源化利用,实现了废水、废气的大幅度减排,大大降低了染料合成工业中的环境污染风险,降低后续三废的治理成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有较多环保设备及设施投入,项目建成后厂区环保设备更加齐全,且工艺提升后单位产量排污更少。

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减少环境污染,有利于公司安全生产、环保生产,符合国家环保政策导向,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4-7-301

(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年产1万吨分散染料技改提升项目采用选择性合成技术以及膜过滤技术等现有生产工艺技术,项目具有如下特点:反应时间短,路线先进安全,三废产生量少,控制手段创新,符合国家循环经济政策,同时对环境友好。公司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开展染料行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的研究与开发。两个项目涉及的工艺均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的第十一类石化化工第9条“染料、有机颜料及其中间体清洁生产、本质安全的新技术(包括发烟硫酸连续磺化、连续硝化、连续酰化、连续萃取、连续加氢还原、连续重氮偶合等连续化工艺,催化、三氧化硫磺化、绝热硝化、定向氯化、组合增效、溶剂反应、双氧水氧化、循环利用等技术,以及取代光气等剧毒原料的适用技术,膜过滤和原浆干燥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年产1万吨分散染料技改提升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的第十一类石化化工:第8条为:“……高超细旦聚酯纤维染色性、高洗涤牢度、高染着率、高光牢度和低沾污性(尼龙、氨纶)、小浴比染色用的分散染料……。”

2、建设地配套设施齐全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位于绍兴市柯桥滨海工业区现有厂区内,交通运输便捷,地理位置优越,公司现有环保及其供水、供电等公用工程设施配套齐全,项目依托公司的现有供水、排水、供电、供气,有利于节省建设资金和缩短建设周期,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建设和实施。

3、公司的技术条件可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分散染料的精细化工产品企业,拥有一支专业的分散染料研发队伍,通过方案的对比选择、优化论证,掌握了先进的分散染料系列产品生产技术,拥有发明专利25项,解决了传统工艺废水产生量大、生产效率低、能耗高的问题。公司配备先进的实验研发仪器设备,原有试验中心设施相对齐全,

4-7-302

配备行业里先进染料研发、检验、纺织品各类牢度指标检测等仪器设备,并通过软件系统应用,由专业技术实验人员操作确保产品一贯的高品质、高稳定性,为丰富公司染料品种提供重要的基础保障。公司的“年产1万吨分散染料技改提升项目”是原主营产品产能的扩张,公司分散染料方面的技术储备可保障该项目顺利实施。因此,公司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在技术上可行。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关系密切。公司现有生产场地部分车间亟需改造、公司整体生产设备不足,公司前期通过技术改进、加强生产计划管理、增加人员和调整设备布置所提高的产能已趋于饱和,每年不定期进行的设备维修影响公司产能充分释放,已对公司开拓业务产生了不利影响,并成为制约公司发展的因素之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年产1万吨分散染料技改提升项目”用于扩大公司原有产品产能。实施该项目,将大幅增加公司产能,显著提升公司中高端染料的生产能力,进一步满足染料市场需求。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核心技术存在紧密的联系。公司现有核心技术是公司募投项目投产的基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改善公司研发的软硬件设施、完善工艺流程,搭建独立且完善、高效的研发体系。项目建设有利于公司提升技术研发水平、巩固技术优势、吸引外部优秀人才、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并为公司未来业务的纵深发展提供技术支撑,确保公司保持竞争力。综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着眼于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产能,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公司研发能力,巩固并提升公司在染料市场的地位,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

三、年产1万吨分散染料技改提升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园区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总投资36,0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实施年产1万吨分散染料技改提升项目,拆除现有单层

4-7-303

4车间和1车间(面积约9,000平方米),重建为4层高的4车间,新建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

项目利用现有的工艺技术对年产1万吨分散染料项目进行技改提升扩建,购置各种反应釜、压滤机、砂磨机、打浆泵、喷雾干燥塔等生产设备,新增1万吨/年分散染料产能,技改后全厂达到年产2万吨分散染料的生产能力。

项目计算期为12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生产期为10年。项目第3年开始投产,第四年达产。

(二)项目投资总额及确定依据

年产1万吨分散染料技改提升项目总投资为36,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1,000万元,流动资金5,000万元,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名称投资金额(万元)占总投资比率
固定资产投资31,000.0086.11%
1土建工程费3,100.008.61%
2设备购置费21,875.0060.76%
3工程建设其它费用3,101.008.61%
4安装费1,686.004.68%
5预备费1,238.003.44%
铺底流动资金5,000.0013.89%
总投资36,000.00100.00%

本项目是公司在原有产品基础上的技改扩产项目,是对公司现有产品结构的补充和现有生产工艺的优化。本项目实施后,公司可以缓解现有分散染料产能不足的情形,进一步提高分散染料产品的生产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公司前期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及现有产能情况,综合考虑未来市场容量增长情况,测算出需要扩充的产能,并据此进行生产设备、土建等的投资规模测算,以当前市场同类产品或服务的平均市场价格为参考,最终得出本项目的投资总额。

1、土建工程费

本项目拟拆除公司现有单层4#生产车间,重建为4层高的染料生产车间,建筑总面积12,000.00㎡,土建工程费总额为3,1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4-7-304

序号项目建筑面积(㎡)(元/㎡)(万元)
1生产车间厂房(基建、装修、强弱电等)12,000.002,500.003,000.00
2旧车间拆除及平整费用--100.00
合计--3,100.00

公司根据土地大小及生产需求设计了项目工程图纸,对于生产车间进行规划,并计算建筑总面积;公司根据市场建造价格向多个建造公司进行询价,最终确定建筑单价和工程总造价。

2、设备购置费

本项目计划采购的生产设备、仓储设备及其他配套系统总金额为21,875.00万元,系根据发行人向各设备供应商市场询价测算,相关设备清单及价格详见本节之“三、年产1万吨分散染料技改提升项目”之“(三)技术、工艺与设备”之“3、主要设备选择”。

3、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除生产车间土建工程费外,本项目计划还可能产生工程建设其它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额(万元)
1建设单位管理费650.00
2建设项目报建费850.00
3勘察设计费300.00
4前期咨询费150.00
5环境影响评价费50.00
6施工监理费250.00
7能源设施建设费200.00
8环保、消防设施建设费250.00
9绿化100.00
10联合运行费200.00
11职工培训费51.00
总投资3,101.00

上述费用根据公司以往工程建设经验以及向供应商市场询价确定。

4-7-305

4、安装费

安装费主要用于生产设备、安全环保设施、能源设施等设备的安装,按照土建工程、设备购置以及工程建设其它费用的6%进行计算,总计1,686.00万元。

5、预备费

预备费主要用于建设投资过程中原材料上涨的准备资金,按土建工程、工程建设其它费用、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总额的4.16%计算,总计1,238.00万元。

6、铺底流动资金

本项目铺底流动资金为5,000.00万元,用于项目初始启动资金支出。

(三)技术、工艺与设备

1、核心技术

公司拥有多项分散染料生产相关的核心技术及专利。公司的现有技术储备完全能够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的顺利开展。有关专利和核心技术的详细情况,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业务与技术”之“六、发行人的技术和研发情况”之“(二)公司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水平及特点”;有关专利技术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业务与技术”之“五、发行人的主要资源要素”之“(二)公司无形资产情况”之“2、专利”。

2、工艺技术

项目主要是分散染料的生产,是公司现有产能的扩充,产品的工艺技术,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业务与技术”之“六、发行人的技术和研发情况”之“(二)公司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水平及特点”。

3、主要设备选择

本项目新增的主要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台/套)总价(万元)
1偶氮车间连续流生产线4149,810.00
2偶氮车间配套设施361,538.00
3滤饼合成车间生产线57770.00

4-7-306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台/套)总价(万元)
4商品化车间生产线1972,357.00
5商品化车间配套设备91,010.00
6罐区储罐及配套40130.00
7MVR蒸发浓缩系统22,000.00
8RTO废气处理系统11,500.00
9多功能自动化仓储系统11,500.00
10消防系统1150.00
11污水处理系统1400.00
12交变电系统1150.00
13保温伴热防腐系统1460.00
14信息化控制室硬件改造1100.00
合计76221,875.00

(四)主要原辅料及燃料动力等配套设施

项目所需主要原材料有间苯二胺、6-溴-2,4二硝基苯胺、还原物、2-氰基-4-硝基苯胺、间氨基乙酰苯胺盐酸盐、木质素、MF分散剂等。项目所需的主要原辅材料在国内市场均可购得,原辅材料采购方面有比较稳固的供求渠道,原料供应有保障。

项目所需能源如电力等资源,由当地提供保障供应。

(五)项目的实施进度计划及产能消化措施

1、实施进度

项目计算期为12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生产经营期为10年,第4年达产。

2、项目实施后产量

项目实施前后公司产品方案见下表:

单位:吨

序号产品方案现有产能募投项目产能项目实施后总产能增减量
1分散染料10,00010,00020,000+10,000
2染料中间体13,45207,452-6,000

4-7-307

序号产品方案现有产能募投项目产能项目实施后总产能增减量
3助剂7,00006,000-1,000

项目实施后扩建分散染料滤饼产能,扩产新增10,000吨产能,技改后年产能共计20,000吨;另外,染料中间体由于生产污染比较大,本次技改淘汰该产品生产线,以腾出排污及用能空间,供技改新增分散染料使用。

3、产能消化措施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将使公司分散染料年产能从1万吨提高至2万吨。公司计划采用聚焦目标市场、提高出口比例等措施确保新增产能以实现销售。

为实现公司的上述目标,品牌营销计划上,公司将继续加强品牌建设,不断通过提升产品质量、参加国内外专业展会、品牌推广、利用国内外专业媒体加强宣传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万丰”品牌的知名度,打造染料行业一流企业的形象;市场扩张计划上,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持续以印染加工产业聚集地为中心,在当地建立国内营销团队,进行重点市场的开拓及服务,稳固与当地主要客户的业务关系并开发老客户的新业务。同时,公司还将加大海外市场的开拓,加强与亨斯迈集团等国际化工巨头的战略合作,并利用境外各地经销商有计划、有侧重地开拓国际市场,提高公司染料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份额。

(六)项目的环保情况

本项目在设计和建设过程将充分考虑在生产中产生的三废尽可能综合利用,对不能综合利用的,按环境标准和排放标准的要求进行治理,使项目建成后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本项目已由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对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审查,于2020年4月27日出具了绍市环审[2020]18号《关于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分散染料技改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于2021年8月2日取得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分散染料技改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补充说明的备案意见》,同意项目建设。

4-7-308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四类污染,经公司采取的环保处理措施后,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较小,项目环保情况如下: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废气喷淋废水、循环水排放水等。公司污水处理工艺流程主要为:(1)车间洗涤水、生活废水、化验室废水等低浓度废水收集混合后经氧化脱色,板框过滤去除废水中泥渣,然后再加入活性炭脱色,板框过滤去除废渣,排入回用水池,部分送生产车间回用于要求不高的环节;(2)含氰废水经破氰后和其他车间的高浓度废水、硫酸钙回收母液由提升泵送至中和池,同时投加碱液进行中和,经混合、中和后的废水进入生化系统处理,经气浮、好氧处理后进入二沉池,上层清水进入后气浮池,出水进入终沉池,最后达标纳管排放。污泥经污泥池浓缩后压滤,干污泥外运处置。

2、废气

本项目废气分类收集、分置处理:

A.车间工艺废气

车间工艺含氯化氢、氮氧化物、甲醇、硫酸雾、醋酸、DMF、DMAC等污染因子的废气,其中含氮氧化物废气经收集后经过碱(亚硫酸钠)喷淋吸收预处理后送车间综合尾气处理系统经两级碱液喷淋吸收处理后排放;其他废气经收集后直接送至综合尾气处理系统。

B.喷塔废气

染料喷干过程中产生的染料尘,经旋风收料后采用布袋除尘+水喷淋处理后排放。

C.投料粉尘废气

本项目固体原料采用移动式固体投料器进行投料,固体原料拆包后在密闭的隔间内进行,隔间废气经收集后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放。

D.桶装物料打料废气

4-7-309

本项目用量较小的液体物料采用桶装,车间内设置密闭隔间,用于桶装物料的打料,打料间废气经收集后纳入车间尾气处理系统。E.母液处理废气母液处理过程中生产的醋酸和氯气,纳入污水站废气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

3、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精馏残渣、滤渣、污泥、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等,其中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噪声

为使项目实施后厂界噪声达标,将采取以下措施:

对空压机、水泵等类的噪声设备可装隔声罩。对于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以及因工艺需要排气放空的管线,采取适当消音措施,减少气流脉动噪声。较大型机泵类设备还应加装防振垫片,减少振动引起的噪声。大型压缩机、冷冻机采取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在工程设计、设备选型、管线设计、隔声消声设计时要严格按照《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严把工程质量关。在厂区周围设置一定高度的围墙,减少对厂界环境的影响,厂区内种植一定数量的乔木和灌木林,既美化环境又减轻声污染。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设施原则,尽量将高噪声源远离噪声敏感区域,可设置一些仓库或封闭式围墙作分隔,并加强厂界四周的绿化。

综上,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过程中采用较为清洁的生产工艺,项目建成达产后排放主要的废水、废气、固废、噪音等,对这些废物的处理已有成熟的技术,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计划加强管理与监测,因此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排放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立项后,已由专业环境评价单位更深入具体的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并已经当地有关环保行政部门审批。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拟设专人管

4-7-310

理环保工作,严格执行“三同时”原则,确保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七)项目的选址、占用土地和进展情况

项目拟在公司厂区内对现有闲置车间推倒重建,现有厂区位于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新二村(原绍兴县马鞍镇新二村)。公司厂区宗地产权证书编号为“浙(2020)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20742号”,厂区用地周边水、电、通讯等供应俱全,交通运输便捷。项目由万丰股份负责实施。项目建设期为2年,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尚未开工建设。

(八)项目效益分析

经测算,本项目投产后,税后投资内部收益率为24.21%,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5.83年(含两年建设期),预计100%达产后,项目可实现年销售收入为65,752万元,可实现年净利润9,669万元,主要经济指标如下:

项目指标值备注
达产期年均营业收入65,752万元
达产期年均净利润9,669万元税后
内部收益率24.21%税后
静态投资回收期5.83年含两年建设期,税后

1、项目效益分析各项指标的确定依据

项目建设期2年,第3年初投产当年达到80%的设计产能,第4年达到100%的设计产能。

本项目的产品主要为分散染料。公司根据目标市场的有效需求分析,综合产品的技术成熟度、未来市场容量、产品市场占有率及发展趋势等因素,并结合行业特点来确定销售数量,并假定当期的产量等于当期销量。同时,参照市场同类产品单价水平及公司产品定位来确定销售单价。

成本费用估算遵循国家现行会计准则规定的成本和费用核算方法,并参照目前企业的实际数据,考虑不确定因素影响下所应进行的保守推算,进行成本费用估算。

4-7-311

2、项目效益分析指标的计算过程

根据销售数量及销售单价测算该项目的营业收入,由此得出“年产1万吨分散染料技改提升项目”完全达产后年新增营业收入65,752万元。根据项目营业收入估算和成本费用估算,以及项目的预计核定税种税率,估算项目营业利润及净利润。由此得出本项目完全达产后年均净利润为9,669万元。项目经营指标情况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T+1T+2T+3T+4T+5T+6T+7
1营业收入--52,602.0065,752.0065,752.0065,752.0065,752.00
2营业成本--35,104.0042,365.0042,365.0042,365.0042,365.00
3毛利率--33.26%35.57%35.57%35.57%35.57%
4税金及附加---221.00338.00338.00338.00
5销售费用--1,578.001,973.003,094.003,094.003,094.00
6管理费用--3,094.003,094.003,094.003,094.003,094.00
7利润总额--9,774.0012,465.0011,373.0011,373.0011,373.00
8所得税--1,466.001,870.001,706.001,706.001,706.00
9净利润--8,308.0010,595.009,667.009,667.009,667.00
10净利润率--15.79%16.11%14.70%14.70%14.70%

根据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可得以下财务效益指标数据:

项目所得税后所得税前
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24.2128.07
静态投资回收期(年)5.835.36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产业化项目的效益分析与现有市场容量、发行人产品需求度、发行人现有技术水平相匹配,符合谨慎性原则。

四、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园区公司现有厂区内,总投资为8,000万元,建设期约2年。项目利用厂区内现有空余土地新建研发中心,总用地面积为2,583.11平方米,建筑面积5,039.09平方米,结构分为五层,从建筑功能划

4-7-312

分上主要包括研发实验室和工艺开发实验室、小试实验室。项目购置有光照牢度测试仪、微电脑恒温恒湿测试仪、激光粒径仪、光谱分析仪、高效液相色谱仪、快速筛选量热仪等精密设备,主要开展以下五方面的研发:1、新型高档分散染料的应用技术研发;2、高档分散染料商品化技术和专有性能分散染料的研发;3、分散染料配套助剂的研发;4、新型功能染料的研发;

5、减少染料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提出合理的污染控制技术,减少废水和废气的排放。

(二)项目投资总额及确定依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为8,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7,5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00万元,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名称投资金额(万元)占总投资比率
固定资产投资7,500.0093.75%
1工程建设费用6,620.0082.75%
1.1土建工程费1,260.0015.75%
1.2设备购置费5,100.0063.75%
1.3安装费260.003.25%
2工程建设其它费用655.008.19%
3预备费225.002.81%
铺底流动资金500.006.25%
总投资8,000.00100.00%

本项目是公司为提升研发能力而规划的项目,是公司未来发展重要的战略规划之一。公司管理层和研发部门结合现有行业技术水平和未来发展方向,规划出需要展开的相关研发项目,据此进行相关建筑工程、研发设备、检测设备等的投资规模测算,得出此项目的投资总额。

1、土建工程费

本项目拟建成两层钢筋砼框架结构的研发大楼,土建工程费总额为1,26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建筑面积(㎡)(元/㎡)(万元)
1研发大楼及辅助设施(基建、装修、强弱电等)5,039.092,500.001,260.00

4-7-313

序号项目建筑面积(㎡)(元/㎡)(万元)
合计--1,260.00

公司根据土地大小及研发需求设计了项目工程图纸,对于研发大楼进行规划,并计算建筑总面积;公司根据市场建造价格向多个建造公司进行询价,最终确定建筑单价和工程总造价。

2、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本项目计划采购的研发试验设备、环保及检验设备、其他配套设备总金额为5,100.00万元,系根据发行人向各设备供应商市场询价测算,相关设备清单及价格详见本节之“四、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之“(三)技术、工艺与设备”之“2、主要设备选择”。安装费系根据设备购置费的5.10%确定,总计260.00万元。

3、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除研发大楼土建工程费外,本项目计划还将产生工程建设其它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额(万元)
1建设单位管理费150.00
2建设项目报建费150.00
3勘察设计费80.00
4前期咨询费50.00
5环境影响评价费15.00
6施工监理费70.00
8环保、消防设施建设费100.00
9绿化40.00
总投资655.00

上述费用根据公司以往工程建设经验以及向供应商市场询价确定。

4、预备费

按照公司以往经验,预备费用为土建工程、工程其他费用、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之和的3.09%计提,总计为225.00万元。

4-7-314

5、铺底流动资金

本项目铺底流动资金为500.00万元,用于购买研发材料、支付研发人员工资及合作研发相关费用。

(三)技术、工艺与设备

1、核心技术

研发中心主要根据市场的需求,结合公司自身产品优势,通过产品优化设计、工艺设计、放大实验等,开发出具有高应用性能的分散染料、助剂和具有应用性能的复配性染料或助剂,以及高档型、生态型、环保型的分散染料。对于研发实验室合成的各类染料或助剂采用各种表征手段进一步检测其各项性能指标,对于符合要求的,将进入工艺开发实验室筛选最优合成路线,进而进行小试实验,放大至公斤级别。

项目所需核心技术均为公司自有技术。公司拥有多项染料生产相关的核心技术及专利。公司的现有技术储备完全能够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开展。有关专利和核心技术的详细情况,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业务与技术”之“六、发行人的技术和研发情况”之“(二)公司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水平及特点”;有关专利技术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业务与技术”之“五、发行人的主要资源要素”之“(二)公司无形资产情况”之“2、专利”。

2、主要设备选择

根据研发内容和规模,本研发中心设备配置情况如下: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台/套)总价(万元)
1染料色牢度分析设备25440.00
2生产、应用模拟试验设备211,435.00
3环保及检验设备28980.00
4实验室共享设备181,925.00
5其他配套设备66320.00
合计1585,100.00

4-7-315

(四)项目的实施进度计划

项目建设期约2年。

(五)项目的环保情况

项目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将充分考虑在研发活动中产生的三废尽可能综合利用,对不能综合利用的,按环境标准和排放标准的要求进行治理,使项目正式运营后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及研发过程产生的生产废水。废水经收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滨海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根据估算,项目废水产生量约7,818.3吨/年,可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2、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研发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有机气体。项目配置废气处理系统,将研发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气经过三级喷淋无害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3、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于生活垃圾与研发过程中产生的残渣。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再由环卫部门清运作无害化处理;研发过程中产生的残渣作回收再利用处理,危废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因此,项目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不良影响。

4、噪音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研发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声源强度小于85dB(A)。采取的防治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合理设计各单位平面布局;选用新型低噪声级设备从源头控制,在带振动的设备进出口处加软接头;底座加减振座等消音、隔音措施。采取这些措施后,设备噪声源强级夜间可降至50dB(A)以内,昼间可降至60dB(A)以内。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规定的II类区昼夜间标准,对周围地区声环境质量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4-7-316

综上,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研发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水、废气、固废、噪音等,对这些废物的处理已有成熟的技术,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计划加强管理与监测,因此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排放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拟设专人管理环保工作,严格执行“三同时”原则,确保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六)项目的选址、占用土地情况

项目拟在公司现有厂区空余土地上新建一幢研发中心大楼,厂区位于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公司厂区宗地产权证书编号为“浙(2020)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第0020742号”。厂区用地周边水、电、通讯等供应俱全,交通运输便捷。

(七)项目的组织方式和进展情况

项目由公司负责实施,项目建设期为2年。项目已完成前期的考察论证、选址、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工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项目尚未开工建设。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于2020年1月17日取得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

2020-330603-26-03-102898),已于2020年6月16日取得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通知书》(编号:绍市环柯规备[2020]2号),并于2021年8月2日取得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关于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补充说明的备案意见》。

(八)项目效益分析

研发中心投入建设后,计划通过研发设备及检测设备的购入、技术人才的引入、专项课题的研发,增强公司的研究开发能力,提升产品竞争力。

五、补充流动资金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11,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

4-7-317

必要性分析如下:

1、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提高公司偿债能力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39.03%、38.14%和33.45%。公司资产负债率绝对值较低,但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偏高,主要系公司为非上市企业,随着生产经营规模扩大主要通过银行贷款来满足资金需求。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银行借款余额分别为3,680.00万元、3,680.00万元和3,680.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后,有利于公司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公司偿债能力。

2、减少公司利息支出,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费用分别为346.75万元、216.29万元和200.65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利息费用主要系向银行借入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形成的利息。本次募集资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后,有利于公司减少利息支出,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3、满足公司未来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导致的营运资金需求

“年产1万吨分散染料技改提升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将扩大,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将增加。本次募资金资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后,有利于满足公司未来因生产经营规模扩大而增加的营运资金需求。

(二)补充流动资金金额的确定依据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成长阶段、业务特点、发展规划以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1,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测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年末①占营业收入比例2023年度/年末2024年度/年末2025年度/年末②③=②-①
营业收入54,517.85100.00%59,424.4664,772.6670,602.2016,084.35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27,627.4750.68%30,113.9432,824.1935,778.378,150.90
预付款项321.320.59%350.24381.76416.1294.80
存货29,507.6854.12%32,163.3735,058.0738,213.308,705.62
经营性流动资产合计57,456.47105.39%62,627.5568,264.0374,407.7916,951.32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13,159.9024.14%14,344.2915,635.2817,042.453,882.55
合同负债259.330.48%282.67308.11335.8476.51

4-7-318

项目2022年度/年末①占营业收入比例2023年度/年末2024年度/年末2025年度/年末②③=②-①
经营性流动负债合计13,419.2324.61%14,626.9615,943.3917,378.303,959.06
流动资金占用额44,037.2480.78%48,000.5952,320.6457,029.5012,992.26

公司采用销售百分比法,基于对2023年至2025年销售收入的预测数据,具体如下:

(1)假定未来三年公司营业收入按9.00%的复合增长率保持增长;

(2)公司未来三年的各项经营性资产/营业收入、各项经营性负债/营业收入的比例与2022年度数据相同

经测算,公司未来三年流动资金缺口(即新增流动资金占用额)为12,992.26万元,高于本次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

因此,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1,000万元具有合理性,且可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公司偿债能力、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快速的发展。

六、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并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研究,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

(1)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

截至2022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85,770.85万元,公司具备管理较大规模资产及较大项目投资的经验和能力。同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扩充产能及开发新产品的需要,与公司现有产品面向同一客户群体和目标市场,可以共享市场、客户等渠道资源。公司有能力支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及后续运营,与公司现有的生产经营水平相适应。

(2)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财务状况相适应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77,912.05万元、84,250.29万元和

4-7-319

85,770.85万元,净资产分别为47,913.85万元、52,384.48万元和57,271.45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1,642.43万元、56,366.48万元和54,517.85万元,实现利润总额分别为10,084.50万元、8,644.47万元和7,807.20万元,公司盈利能力良好但资产规模有待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到位后能够增加公司净资产规模,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财务状况相适应。

(3)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技术水平相适应公司是拥有核心技术的高新技术企业,一直专注于分散染料及其滤饼的生产技术,深耕分散染料行业多年,在生产经营中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经验。依托现有的成熟技术大大降低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技术风险,项目的不确定性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同时募投项目生产产品与现有主营业务产品的技术关联度高,与公司现有技术水平相适应。

(4)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管理能力相适应公司对组织架构、管理体系进行科学设计和持续改进,已逐步建立起一套较为健全的公司治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并应用于公司的运营管理中。随着公司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不断引进管理人才,建立了专业的管理团队,同时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进行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管理能力相适应。

七、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分析

(一)募集资金对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大幅提高公司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增强公司实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募集资金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发行完成后当年,货币资金大幅增加,提升流动资产比重。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货币资金将逐步转换为设备等固定资产,非流动资产比重将逐步上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资产结构进一步优化。

4-7-320

(三)募集资金对盈利能力和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由于募集资金投入到项目建成投产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短期内公司的盈利水平可能无法与净资产同步增长,净资产收益率、每股盈利等财务指标将会有所下降,但从中长期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较高的投资回报率,随着这些项目陆续产生效益,公司的销售收入和利润将有较大幅度提高,净资产收益率也将上升。

(四)新增折旧及摊销对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可研报告测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无新增无形资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新增固定资产折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固定资产利润总额
原值金额年折旧
年产1万吨分散染料技改提升项目27,828.002,486.0011,373.00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741.00578.00-
补充流动资金---
合计34,569.003,064.0011,373.00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三个项目新增固定资产原值合计34,569.00万元(不含税),在全部达产后每年新增折旧3,064.00万元。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全部达产后每年可增加利润总额11,373.00万元。新项目的投产将带来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增长,这足以抵消固定资产投资带来的累计折旧增加的影响,从而确保公司盈利水平的增强。

八、未来发展规划

(一)整体发展战略

未来几年,发行人将持续专注于中高端分散染料细分领域,立足现有产品及其应用领域,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中高端产品的研发投入,充分发挥在细分市场的比较优势,为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和技术服务,实施产品特色化、市场高端化的差异化竞争策略,打造“万丰”自主品牌的中高端形象,努力将发行人建设成为国内领先的中高端分散染料研发与生产企业。

4-7-321

(二)未来三年发展计划

1、技术创新计划

在未来的三年内,公司将持续专注于主营产品分散染料的研发投入,尤其是公司特色产品高牢度系列分散染料产品的研发投入,并主要通过以下措施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研发及创新能力:

(1)增加研发投入,扩大外部交流合作

公司将在中高端分散染料领域持续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以市场为导向,整合公司内部资源,充分发挥业务部门与研发部门的协同,加速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同时,公司将保持与行业内知名科研院校的交流合作,进行强强联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及时把外部科研院校研发且有市场前途的成果转化为新产品,实现互利共赢。

(2)完善激励机制,培养一支精干的研发团队

专业人才是公司保持持久创新、不断取得成功的最重要的基石,公司历来重视专业研发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公司计划在未来三年,采用各种形式吸引优秀的科技人员,通过提供发展平台、完善激励机制等途径,吸引和留住科技人才,形成具备高水平研发能力的分散染料研发队伍。

同时,公司通过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通过对口培训等形式,实现公司内部研发技术人员知识更新,以确保发行人始终保持强大的研发实力。

(3)注重研发与生产的双向转化,促进技术创新

公司根据染料行业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以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为导向,不断进行科技创新和技术研发,并应用于生产实践。同时,公司从生产实践和客户定制化、个性化需求中寻找改进配方、工艺及流程的思路,再将研发的成果进一步应用于生产实践,从而建立起由研发和生产双向转化的产业体系,以提高产品附加值,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及环保成本。

4-7-322

2、市场扩张计划

公司在进行内部资源和能力分析、外部竞争环境研究的基础上,选择扩张性战略,即在未来通过对中高端分散染料的市场渗透、市场开发、产品开发等途径,将时间、资源和精力集中于企业的核心业务上,巩固和扩大公司在国内中高端分散染料市场的占有率。

(1)充分把握产业发展机遇,夯实主导产品的市场地位

公司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分散染料市场,经过十多年发展,在中高端高性能分散染料细分市场已取得一定的市场地位。

在环保政策驱动下,高性能分散染料对常规染料的替代性越来越强;叠加中高端分散染料市场的快速发展,公司深耕多年的细分市场发展前景良好。因此,公司将集中精力发展主营业务,并根据未来几年行业内新增生产能力和市场需求增量的变化情况,适时扩大产能,以巩固和扩大在分散染料市场中的行业地位。

(2)集中优势力量,稳固战略区域市场

为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公司营销发展策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持续以印染加工产业聚集地(浙江、江苏、福建和广东)为中心,建立三大国内营销团队,进行重点市场的开拓及服务,稳固与当地主要客户的业务关系并开发老客户的新业务。同时,公司还将加大海外市场的开拓,有侧重地开拓国际市场,提高公司染料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份额。

3、运营完善计划

公司订单充足,生产计划安排紧凑。未来三年,公司将持续优化生产流程、完善生产管理制度,从管理方面提高生产效率,更好的满足公司小批量多品种订单的生产要求,及时响应客户个性化的定制需求。

4、品牌营销计划

经过多年发展,万丰股份的公司品牌及产品品牌在印染加工行业已经具有良好的市场认知度。公司力求以国际一流企业作为发展目标,使公司品牌知名度、美誉度显著提升,保持客户长久的品牌忠诚。未来三年,公司将继续加强品牌建

4-7-323

设,不断通过提升产品质量、参加国内外专业展会、品牌推广、利用国内外专业媒体加强宣传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公司品牌知名度,打造染料行业一流企业的形象。同时,公司将尝试建立与服装品牌商的业务关系,获得服装品牌商对“万丰”品牌的认可,成为其指定的印染加工染料供应商。

5、管理提升计划

随着业务规模、资产、人员的扩大,公司将进一步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具体的计划有:

(1)在不断完善现有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按照发展阶段稳步推进现代化的企业管理体系建设,优化管理流程,加强内控管理;

(2)强化全员质量意识,突出过程控制,提高产销协调效率,继续加强成本控制及安全生产监控体系;

(3)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做好人才储备,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确定薪酬激励水平,建立健全股权激励制度,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不断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报告期内为实现战略目标已采取的措施及实施效果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大技术创新投入。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成功将溶剂反应技术应用到中间体和滤饼的生产中,实现了连续化重氮及偶合,使滤饼收率大幅提升,同时降低废酸产生量;在硝化反应方面,公司采用连续流硝化反应技术,改变了硝化生产行业的高风险、低效率的技术现状,通过创新工艺反应,较好的提高了工艺、装备等方面的技术优势,实现了硝化生产的本质安全,单位体积生产装置的产能成倍增加。此外,公司还与行业内研发实力较强的高等院校建立了紧密的技术合作关系,通过与外部单位的优势互补,进一步加强公司的持续研发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在新加坡设立销售子公司,积极开拓海外销售渠道,提升公司产品在东南亚市场的占有率和知名度。

研发的持续投入为公司积累丰富的技术储备,海外子公司的设立为公司拓宽

4-7-324

销售渠道,使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不断提高。

(四)未来规划采取的措施

1、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为实现上述计划提供了资金支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实现规模化生产、经营,提高生产技术和装备水平,加强产品创新,完善产品多元化结构,为实现计划目标提供有力保证。

2、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规范运作,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风险管理、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的能力,重视并加强公司的内部控制。

3、本次发行的成功有利于提高公司知名度,增强公司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从而充实公司高端人才队伍。公司将以本次股票发行为契机,按照计划实施人才扩充计划,加快对优秀人才尤其是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培养和激励,提高公司的人才竞争优势和人力资源储备。

4、公司将提高“万丰”产品品牌在印染行业的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公司产能,充分利用公司的现有营销渠道,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提高公司分散染料产品在细分市场的占有率。

4-7-325

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建立了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为进一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了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制度,明确了各个专门委员会的权责、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化运行提供了制度保证。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机构及人员均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参照上述规定与规则,切实履行了其应尽的职责与义务,确保了股东的利益,保证了公司治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二、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本公司内部控制于2022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269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认为万丰股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2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4-7-326

(三)公司内部控制不规范情形及整改情况

1、发行人销售人员与客户的资金往来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江苏大区销售负责人王峰及其姐姐王敏(非发行人员工)与发行人客户苏州德奥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德奥”)、上海韬染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韬染”)、上海众智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亮工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智纺织”)存在资金往来,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对手方及其身份交易主体当期资金往来净额资金性质
2022年2021年2020年
王敏102.50-18.00-84.502020年及2021年资金往来为借款,2022年归还借款
(发行人客户)王峰--27.00归还以前年度借款
王敏-268.50-268.50借款及归还借款
(发行人客户)王峰-5.007.00股权转让后前期应收款的回款

注:交易金额为负表示当期交易主体资金净流出,交易金额为正表示交易主体资金净流入。

2020年,苏州德奥向王峰账户累计汇入资金净额27.00万元,系归还以前年度的欠款。

2020年至2022年,王敏与上海韬染、苏州德奥的资金往来,系王敏个人借款给上述公司以及收回借款。

众智纺织原系王峰及其配偶持有100%股权的公司,2019年7月,王峰及其配偶决定不再经营该公司并将其持有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张智康。2020年至2021年,众智纺织向王峰账户汇入的资金系股权转让后王峰经营众智纺织期间的销售货款收回。

2、现金交易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现金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现金销售现金销售金额31.21149.84134.72
现金收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0.0006%0.27%0.26%
现金采购现金采购金额0.090.4722.01

4-7-327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现金采购占采购总额的比例0.0000%0.001%0.08%
以现金支付工资、费用现金支付工资、费用的金额-51.64150.05
现金支付工资、费用占当期期间费用的比例-0.66%2.02%

(1)现金销售

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销售金额分别为134.72万元、149.84万元和31.21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0.26%、0.27%和0.0006%。发行人存在现金销售的主要原因系:①发行人下游客户以纺织类印染企业及染料贸易商为主,销售收入相对分散,客户集中度不高,个别小客户出于结算方便考虑,在付款过程中零星采用现金交易的方式;②少数客户欠款时间较长、催收难度较大,在业务人员多次催收的情况下,该等客户以现金方式交付业务人员进行结算,为保障公司利益,公司接受该结算方式,由业务员以现金缴存或转账至公司账户;③发行人部分废料、报废固定资产以现金方式销售给客户。

(2)现金采购

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采购金额分别为22.01万元、0.47万元和0.09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08%、0.001%和0.0000%,金额占比较小,主要系现金采购五金配件、劳保用品等,采购量小,出于结算方便考虑,发行人会采购现金交易方式。

(3)现金支付工资、费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支付工资费用的金额分别为150.05万元、51.64万元和0万元,占当期期间费用的比例分别为2.02%、0.66%和0%。发行人存在现金支付职工薪酬、福利费及其他费用主要系:①报告期期初,发行人规范意识不强,而发行人部分员工年龄偏大,出于交易习惯以现金支付其工资、费用;②部分新进员工未及时办理工资卡,公司使用现金结算其工资。

公司已针对现金交易制订了《资金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控制现金结算,降低现金交易可能对财务报表核算准确性造成的影响以及财务报表舞弊风险。随着公司现金管理制度的逐步规

4-7-328

范、客户与供应商的交易习惯培养及近年来电子支付的普及,2021年下半年开始公司已基本不再使用现金进行收付货款、支付工资费用。

三、发行人近三年内的违法违规和受到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因外排废水苯胺类浓度超标受到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的情况,但该违法行为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已及时采取措施整改且整改后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主管政府部门确认,相关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因此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该环保处罚的具体内容详见“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主要产品生产销售及原材料采购情况”之“(三)环境保护”之“6、报告期内因环境保护受到处罚的情况”。

浙江中万2022年7月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申报,2023年1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柯桥区税务局出具《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柯桥区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绍柯税齐简罚[2023]1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对浙江中万处以50元罚款。上述处罚系相关工作人员工作疏忽所致,浙江中万不存在主观恶意违法的情形,其所受罚款金额较小,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明确构成情节严重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的罚款金额区间范围内。上述税收违法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且已整改完毕,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国家行政及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罚的情况。

四、公司报告期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2018年1月至4月,公司代逸丰贸易采购化学原料构成关联交易,并形成资金占用,但公司已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于2020年12月收回了占用款项;2020

4-7-329

年3月至12月,俞杏英通过借用票据的方式占用公司资金系不规范使用资金行为,公司已对上述行为进行纠正,并支付资金占用费。

报告期内,公司资金占用的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之“八、关联交易”之“(二)偶发性关联交易”之“2、资金拆借”之“(1)向关联方拆出资金”。为了杜绝资金占用情况再次发生,公司制定了《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上述制度及规定严格规范了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从制度层面避免日后类似情形的发生。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为实际控制人俞杏英弟弟俞海江控制的企业绍兴海鑫五金有限公司担保的情形,该担保事项目前已履行完毕,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之“八、关联交易”之“(二)偶发性关联交易”之“1、关联担保”。

公司《公司章程》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最近三年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五、发行人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目前,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各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独立完整的采购、供应、生产和销售体系,具备独立面向市场的能力,完全独立运作、自主经营,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一)资产完整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包括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等;发行人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不存在以自身资产、权益或信誉为股东及其关联企业的债务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的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7-330

(二)人员独立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程序选举或聘任产生;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或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的情形;公司财务人员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的情形。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人事管理体系,制定了独立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在员工管理、社会保障、薪酬发放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三)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专职财务管理人员,建立了独立、完整的财务核算体系。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建立了规范的财务规章制度,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干预。公司独立开设银行账户,独立纳税,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四)机构独立

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设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并设有相应的办公机构和经营部门,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形成有机的独立运营主体,不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干预,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机构设置、人员及办公场所等方面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

公司主营业务为分散染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拥有从事上述业务所需的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和经营性资产;公司已建立了完整的业务流程,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需要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经营的情况。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4-7-331

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东兴证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公司对独立性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六)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

公司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最近三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七)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有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六、同业竞争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御丰投资主要从事投资管理,天扬投资系员工持股平台,上述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体均未从事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对外投资企业经营相同业务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俞杏英、俞啸天的直系亲属中,不存在对外投资企业与发行人经营相同业务的情况,与发行人不构成同业竞争。

1、关于绍兴市袍江友谊化工厂、绍兴欧扬化工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绍兴欧扬化工有限公司(简称“欧扬化工”)

欧扬化工为俞杏英姐夫俞定良持股10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之企业。欧扬化工由俞杏娟和翁菊兴于2008年7月共同出资设立,其中,俞杏娟以货币出资9万元,占注册资本90%;翁菊兴以货币出资1万元,占注册资本10%,绍

4-7-332

兴鉴湖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出资进行了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2018年4月,俞杏娟和翁菊兴将其持有的90%股权和10%股权分别作价9万元和1万元转让给俞定良。欧扬化工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绍兴欧扬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8年7月17日
注册资本10万元
股权结构俞杏英姐夫俞定良(俞杏娟配偶)持股100%
实际经营业务染料贸易
经营规模2021年度营业收入:17.23万元 2020年度营业收入:51.25万元
产能产量不适用

欧扬化工主要从事染料贸易业务,不直接从事染料生产。就染料销售业务,欧扬化工与发行人存在经营相似业务的情形。

(2)绍兴市袍江友谊化工厂(简称“友谊化工厂”)

友谊化工厂为俞杏英姐姐俞杏娟持股100%并担任负责人之企业。友谊化工厂是由俞杏娟于2004年12月出资9万元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自设立起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友谊化工厂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绍兴市袍江友谊化工厂
成立时间2004年12月21日
注册资本9万元
股权结构俞杏英姐姐俞杏娟持股100%
实际经营业务报告期内无实际经营业务
经营规模无实际经营,不适用
产能产量无实际经营,不适用

报告期内,友谊化工厂未实际经营,不具有生产染料所需的设备、技术和人员。

4-7-333

2、友谊化工厂、欧扬化工对发行人独立性的影响

(1)在历史沿革方面与发行人的关系

欧扬化工、友谊化工厂不存在曾持有发行人或其子公司股权的情形;亦不存在发行人或其子公司持有该等关联企业的股权情形。

(2)在资产方面与发行人的关系

发行人与欧扬化工、友谊化工厂在资产产权上有明确的界定与划分,资产相互独立,发行人独立拥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拥有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体系和相应的配套设施,不存在经营性资产来源上述关联企业或由关联企业受让发行人相关经营性资产的情形。

(3)在人员方面与发行人的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俞杏娟系发行人子公司浙江中万财务人员。报告期内,因欧扬化工经营规模较小、友谊化工厂无实际经营,俞杏娟利用个人时间为该等企业编制报表、报税等事务。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与欧扬化工、友谊化工厂不存在人员混同情形。

(4)在业务和技术方面与发行人的关系

报告期内,欧扬化工独立开展染料贸易业务,曾于2019年度向发行人采购染料31.90万元,占欧扬化工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为13.07%;自2020年起发行人未再与欧扬化工之间发生关联交易。欧扬化工不存在其主要业务依赖发行人的情形。

报告期内,欧扬化工、友谊化工厂均不存在从事染料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的情形,发行人所使用的相关技术不存在来源于上述关联方的情形。

(5)采购销售渠道、客户、供应商等方面与发行人的关系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欧扬化工有各自独立的采购销售渠道,欧扬化工业务规模较小,其与发行人之间的采购与销售系双方正常商业往来,占发行人当年销售

4-7-334

的比例较小,交易价格公允,且已停止发生。报告期内,友谊化工厂未实际开展经营。欧扬化工、友谊化工厂在采购销售渠道、客户、供应商等方面不存在影响发行人独立性的情形。综上所述,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关联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欧扬化工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俞杏英姐夫控制的企业,欧扬化工从事的染料贸易业务与发行人存在经营相似业务的情形,但不构成实质性竞争关系。发行人对欧扬化工未来暂无收购的安排。

(三)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御丰投资和实际控制人俞杏英、俞啸天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1、本公司/本人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生产经营上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目前未拥有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组织的权益,亦不存在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组织的控制权。

2、在今后的业务中,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包括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下属全资、控股公司以及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下同)不会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产生同业竞争,亦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3、如公司或其子公司认定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现有业务或将来产生的业务与公司或其子公司业务存在同业竞争,则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将在公司或其子公司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该业务。

4、在公司或其子公司认定是否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存在同业竞争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本公司/本人承诺,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有关的董事、股东代表将按公司章程规定回避,不参与表决。

4-7-335

5、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保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6、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构成对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如有违反并给公司或其子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承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关联方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关联方及其关联关系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御丰投资直接持有发行人58.30%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俞杏英与俞啸天母子合计控制发行人83.30%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除控股股东之外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5%以上的法人、自然人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本公司关系
1天扬投资持有发行人10%股份
2姚晨华持有发行人6.70%股份
3宁波怡贤持有发行人5%股份
4宁波瑞好持有发行人5%股份
5孙永根孙永根持有发行人股东宁波怡贤90%的股权,系宁波怡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6李钦涛李钦涛持有发行人股东宁波瑞好95%的股权,系宁波瑞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均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子公司或参股公司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本公司关系
1金御丰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2柯奥隆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4-7-336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本公司关系
3浙江中万发行人持有60%股权
4上海杏嘉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5新加坡万丰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6俞丰生物报告期内曾经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已于2020年1月注销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报告期内,除御丰投资、天扬投资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关联关系
1(已于2021年10月解散)实际控制人俞杏英控制之企业
2(已于2021年4月注销)实际控制人俞杏英控制之企业
3(已于2019年3月解散)实际控制人俞杏英控制之企业
4绍兴市川天化工染料纺织物资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12月注销)实际控制人俞杏英控制之企业并担任执行董事
5绍兴静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啸天曾持股40%并担任该公司的总经理
6绍兴欧扬化工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俞杏英姐夫俞定良控制之企业
7绍兴市袍江友谊化工厂实际控制人俞杏英姐姐俞杏娟控制之企业
8绍兴骏宇纺织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俞杏英妹夫马国水控制之企业
9绍兴海鑫五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俞杏英弟媳孟伟铭控制之企业
10绍兴权浩贸易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俞杏英弟媳孟伟铭之父持股100%,实际由孟伟铭经营
11(已于2020年12月注销)实际控制人俞杏英妹夫马国水控制之企业
12(已于2020年12月注销)实际控制人俞杏英妹夫马国水任经理兼执行董事
13(已于2021年5月注销)实际控制人俞杏英弟弟俞海江控制之企业

(五)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本公司的关

4-7-337

联方。公司的董事、监事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前述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均为公司的关联方。

公司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也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控股股东御丰投资执行董事为俞杏英、经理为俞杏婷、监事为李雪萍,俞杏婷为俞杏英的妹妹。

(六)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相关股东为天扬投资、姚晨华、宁波怡贤及其实际控制人孙永根、宁波瑞好及其实际控制人李钦涛。天扬投资、姚晨华、宁波怡贤、宁波瑞好无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宁波怡贤实际控制人孙永根、宁波瑞好实际控制人李钦涛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方。

(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主要企业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本公司关系
1绍兴海之龙纺织品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张云珍持股9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已于2022年6月注销)发行人董事张云珍持股47.96%并担任副董事长;张云珍配偶李传海持股52.04%并担任董事长
3绍兴中正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张云珍持股33.33%并担任副董事长
4绍兴海通印染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张云珍担任董事,其配偶李传海持股52.26%并担任董事长,其子李钦涛持股33.61%
5宁波智博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徐民丰持股10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
6宁波山圣纤维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徐民丰持股90%并担任经理
7绍兴柯桥金羚化纤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徐民丰持股8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8黄山盈丰纺织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徐民丰持股80%并担任执行董事
9绍兴天栋红木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徐民丰持股50%并担任监事
10绍兴明嘉货运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徐民丰持股50%
11绍兴大有物流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徐民丰持股50%并担任监事

4-7-338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本公司关系
12绍兴丰溢纺织品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徐民丰持股25%并担任执行董事
13上海栋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徐民丰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徐民丰原持股98%,自2019年9月不再持有股权
14(已于2021年12月注销)发行人董事徐民丰持股48.34%并担任执行董事
15美尔森(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张春梅担任总经理/董事/监事
16上海雷迅防雷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张春梅担任董事长
17(已于2021年12月注销)发行人独立董事张春梅担任董事
18全民云(上海)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王众于2020年1月至2020年11月担任董事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亦为公司的关联方。

(八)其他关联方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本公司关系
1浙江怡丰印染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5%股份的股东宁波怡贤的实际控制人孙永根控制的企业
2浙江天圣生态食品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5%股份的股东宁波怡贤的实际控制人孙永根控制的企业
3绍兴市柯桥区钱清童爱仙蛋糕店个体工商户,监事王雅母亲童爱仙为负责人
4宋航及其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报告期内曾担任发行人独立董事(于2020年4月辞任),及其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八、关联交易

(一)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采购

单位:万元

关联方主要交易内容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金额营业成 本比例金额营业成 本比例
绍兴市逸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结算电费----59.140.17%
宁波御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结算电费62.800.16%91.840.23%30.150.09%

4-7-339

关联方主要交易内容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金额营业成 本比例金额营业成 本比例
绍兴权浩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权浩”)助剂、机物料--199.070.50%223.810.64%
浙江天圣生态食品有限公司采购食品券、食品19.460.05%25.220.06%--
绍兴市柯桥区钱清童爱仙蛋糕店蛋糕5.040.01%3.000.01%3.550.01%
合计87.300.22%319.130.81%316.650.91%

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的机物料、助剂的价格,相关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或由双方协商确定。发行人租赁逸丰贸易、御丰投资房产,用于仓储、办公,发行人向其支付的电费系按照供电公司实际收取电费金额确定。上述关联采购价格公允,采购金额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较低,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1)结算电费

报告期内,发行人因经营需要,向逸丰贸易、御丰投资租赁房产用于办公、仓储及员工住宿。因相关电表账户系以逸丰贸易、御丰投资名义开立,发行人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电费由逸丰贸易、御丰投资与供电单位结算后再向发行人收取。发行人向逸丰贸易、御丰投资的支付电费的费用标准系按照实际用电量与实时电价金额确定,定价公允。

(2)向绍兴权浩采购助剂、机物料

发行人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大量五金件、机械配件和电器电料等机物料和助剂。发行人对上述机物料供应的时效性要求高,单次小批量分散采购低值且品类繁杂的物料导致采购人员工作量和工作负担增加且效率低下,实际使用的隐性成本较大。因此,发行人将部分助剂和低值零星的机物料向绍兴权浩统一采购,由绍兴权浩为公司提供一站式的工业用品采购与管理服务。绍兴权浩能够保证发行人所需的助剂、机物料等原辅材料的供给稳定和高频采购的需求,并为发行人简化了采购环节的人力物力。综合考虑服务水平、响应速度等因素,发行人向绍兴权浩的采购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4-7-340

为减少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发行人对绍兴权浩的采购额逐步减少,并自2022年开始停止向绍兴权浩采购,之后未与绍兴权浩发生交易。

报告期内,向权浩采购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采购助剂-131.64116.15
采购机物料等五金件-67.43107.66
合计-199.07223.81

① 采购助剂

发行人向绍兴权浩采购的助剂为消泡剂。消泡剂是发行人生产过程中使用量较大、采购频率较高的原材料,为保证消泡剂的供应和价格稳定,发行人与绍兴权浩达成一致,对消泡剂进行锁价,即在一定期间内按照固定价格向绍兴权浩采购消泡剂。为减少关联交易,自2022年之后发行人不再向绍兴权浩采购。

报告期内,消泡剂采购及第三方市场价格情况如下:

项目震坤行工业超市20价格向绍兴权浩采购
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采购金额(万元)--131.64116.15
采购数量(千克)--85,00075,000
不含税均价(元/千克)16.24-15.4915.49

② 采购机物料

2020年至2022年,发行人向绍兴权浩采购机物料分别为107.66万元、67.43万元、0万元,占同期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0.31%、0.17%、0%,金额及占比均逐年下降直至完全终止。

2019年至2021年,发行人向绍兴权浩采购的机物料品类超过850种,数量超过12万件。例如,发行人向权浩采购的各种尺寸、规格型号以及不同材质的弯头、接口和垫片的种类达330多种、电器电料类物料180多种、各种规格及用途的阀门110多种,由于品类繁杂,计量单位类别难以统一,未予逐项列出。绍

震坤工业超市(https://www.zkh.com/)是一家数字化的工业用品服务平台。

4-7-341

兴权浩综合考虑自身采购成本及合理利润等因素后向发行人报价,发行人通过协商、议价的方式与绍兴权浩确认采购价格。根据绍兴权浩2019年至2021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绍兴权浩平均毛利率为21.35%。参考工器具、仪器仪表等工业品MRO

集约化供应商咸亨国际(605056.SH),该公司销售收入主要来自于经销收入,2018年至2021年经销产品毛利率32.95%至34.99%,绍兴权浩的毛利率低于咸亨国际,主要系1)咸亨国际具备的规模优势能够降低其采购成本;2)咸亨国际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设立37个营销服务机构,拥有600余人的营销及技术服务人员,依靠“离客户足够近的”营销服务网络体系,为客户提供高价值的服务和解决方案;3)咸亨国际主要经销的品类为工器具类(主要包括手动工具、机电工具、电工器材、应急装备、标识标签设备)和仪器仪表类(主要包括电工仪器、电工仪表),相较绍兴权浩主营的五金件和电工电料一般而言具有更高的单价和毛利率。综上,发行人关联采购价格公允。

(3)采购食品券、食品

2020年至2022年,发行人向绍兴市柯桥区钱清童爱仙蛋糕店采购蛋糕用于职工生日福利,金额分别为3.55万元、3.00万元和5.04万元,采购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2021年,发行人向浙江天圣生态食品有限公司采购25.22万元食品券用于客户开拓与维护。因一次性采购量大,该供应商给予公司零售价9折的优惠。2022年,发行人向浙江天圣生态食品有限公司采购19.46万元食品礼盒及食品券用于职工节日福利和客户开拓与维护,采购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食品券、食品的金额较小,采购价格系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

2、关联销售

单位:万元

关联方主要交易内容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

“MRO” 指非生产原料性质的工业用品,是 Maintenance(维护)、Repair(维修)、Operation(运行)三个英文单词的首字母缩写,是指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不直接构成产品,只用于维护、维修、运行设备的物料和服务。

4-7-342

关联方主要交易内容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
浙江怡丰印染有限公司分散染料161.490.30%158.060.28%89.640.17%
绍兴海通印染有限公司分散染料----1.450.00%
合计161.490.30%158.060.28%91.090.18%

发行人向绍兴海通印染有限公司、浙江怡丰印染有限公司销售分散染料的价格,系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销售价格公允,销售金额占同期收入比例较低,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1)怡丰印染

发行人主要向怡丰印染销售400%WF-PT深兰(BBF)、400%WF-PUD-G-2黑、PUD-2黄棕、WF-PUD-2深兰、WF-PUD红玉、WF-PUD金黄、HWE-2G黑、200%79兰(HGL深蓝/3-BG)等产品。发行人向怡丰印染和非关联方销售的单价对比如下:

单位:元/千克

产品名称价格情况2022年2021年2020年
400%WF-PT深兰(BBF)向怡丰印染销售单价69.0370.3675.22
向非关联方销售价格区间58.41-92.9257.52-104.4261.06-97.35
400%WF-PUD-G-2黑向怡丰印染销售单价53.10-53.10
向非关联方销售价格区间33.63-60.18-38.05-66.37
PUD-2黄棕向怡丰印染销售单价40.3450.2951.50
向非关联方销售价格区间30.97-57.5230.97-61.0639.82-66.37
WF-PUD-2深兰向怡丰印染销售单价-60.1865.10
向非关联方销售价格区间-44.25-69.0346.02-75.22
WF-PUD红玉向怡丰印染销售单价42.4851.8967.59
向非关联方销售价格区间33.63-76.9933.63-76.9935.40-84.07
WF-PUD金黄向怡丰印染销售单价51.3357.9059.32
向非关联方销售价格区间42.48-60.1846.02-84.0748.67-75.22
HWE-2G黑注1向怡丰印染销售单价51.3352.8953.98
向非关联方销售价格区间--60.18
200%79兰(HGL深蓝/3-BG)注2向怡丰印染销售单价32.7432.74-
向非关联方销售价格区间20.35-29.2029.20-37.17-

4-7-343

注1:HWE-2G黑属于相对小众的产品,除向怡丰印染销售外,2020年仅向一家非关联方形成销售,2020年之后未向非关联方销售。2020年至2022年,发行人向怡丰印染销售HWE-2G黑的销售金额分别为8.37万元、34.38万元和36.96万元。注2:2022年发行人向怡丰印染销售200%79兰(HGL深蓝/3-BG)单价较高,系市场行情波动所致。向怡丰印染销售200%79兰(HGL深蓝/3-BG)主要发生于2月和3月份,同时期非关联方客户因单笔采购量大,单价相对较低。2021年及2022年,发行人向怡丰印染销售200%79兰(HGL深蓝/3-BG)销售金额为3.27万元和22.92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怡丰印染的销售价格定价公允。

(2)海通印染

发行人主要向海通印染销售的主要产品为S-GL-02翠兰。发行人向海通印染和非关联方销售的单价对比如下:

单位:元/千克

产品名称价格情况2022年2021年2020年
S-GL-02翠兰向海通印染销售单价--145.13
向非关联方销售单价--84.07

S-GL-02翠兰属于属于相对小众的产品,除海通印染外, 2020年有一家非关联方客户。2020年,发行人销售S-GL-02翠兰1,100千克,销售金额9.86万元,其中向海通印染销售S-GL-02翠兰100千克,销售金额1.45万元,2020年向海通印染销售的单价较高,系市场行情波动所致,该笔销售发生在染料价格处于相对高位的1月份。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海通印染的销售价格定价公允。

3、关联租赁

报告期内,公司因经营需要向关联方租赁房产用于办公、宿舍、仓储,相关交易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支付的租金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支付的租金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确认的租赁费
逸丰贸易房屋租赁----92.54
御丰投资房屋租赁263.1212.36263.1223.97170.58

注:发行人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4-7-344

发行人因经营需要向御丰投资及逸丰贸易租赁房产用于办公、宿舍、仓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平方米、元/平方米

序号出租方地点面积用途租金期限
1御丰投资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平水、越城村3幢东南6,177.00仓储170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24日
2逸丰贸易/御丰投资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平水、越城村8幢1,850.57宿舍250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24日
3御丰投资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平水、越城村6幢、7幢5,420.00办公及员工宿舍250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注:因逸丰贸易将其持有的上述第1、2项位于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平水、越城村的两处房产转让给御丰投资,自2020年9月起,发行人改为向御丰投资承租相关房产并重新签署租赁协议。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逸丰贸易及御丰投资关联方租赁房产价格系参考市场同类房产出租价格确定,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与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交易价格无明显差异,对比如下:

项目发行人租赁价格非关联方租户价格区间公开市场挂牌价格(58同城)
租赁价格(元/平方米)170、250150-250150-300

4、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454.92428.24384.99

注:上表中薪酬总额不含独立董事津贴

(二)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关联担保,具体如下:

序号担保方被担保方(万元)担保期限担保方式是否履行完毕
1俞杏英万丰股份3,4002017年2月6日至2020年2月5日保证担保
2俞杏英万丰股份2,4702019年3月7日至2021年3月7日保证担保
3俞杏英万丰股份2,6002019年5月20日至2021年5月20日保证担保

4-7-345

序号担保方被担保方(万元)担保期限担保方式是否履行完毕
4俞啸天万丰股份2,6002019年5月29日至2021年5月29日保证担保
5御丰投资万丰股份1,6002019年5月29日至2022年5月29日抵押担保
6逸丰贸易万丰股份6002019年5月30日至2022年5月30日抵押担保
7逸丰贸易万丰股份3,5132019年5月30日至2022年5月30日抵押担保
8逸丰贸易万丰股份6002020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2日抵押担保
9逸丰贸易万丰股份3,5132020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2日抵押担保
10俞杏英万丰股份3,6802020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2日保证担保
11御丰投资万丰股份1,6002020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2日抵押担保
12俞杏英万丰股份5,5002020年6月10日至2022年6月10日保证担保
13俞杏英万丰股份3,6802020年9月21日至2024年9月20日保证担保
14御丰投资万丰股份6002020年9月21日至2024年9月20日抵押担保
15御丰投资万丰股份3,5132020年9月21日至2024年9月20日抵押担保
16俞杏英万丰股份4,6802021年6月10日至2024年9月20日保证担保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报告期内发生的其他关联方担保均系控股股东御丰投资、实际控制人俞杏英及其控制的企业逸丰贸易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的增信措施,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因上述担保损害发行人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2、资金拆借

(1)向关联方拆出资金

单位:万元

年度关联方期初余额本期拆出本期收回期末余额本期应收利息
2020年度俞杏英-2,334.86-2,334.8644.40
逸丰贸易1,141.28-1,141.280.0049.51
2021年度俞杏英2,334.86-2,334.860.0039.24

4-7-346

2018年1月至4月,发行人受逸丰贸易委托代其向河北鑫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海化工”)采购化学原料,采购金额为1,141.28万元(含税),上述化学原料由鑫海化工直接运送至逸丰贸易客户处。发行人收到鑫海化工开具的销售发票后向其支付了采购款,并按照采购成本价格向逸丰贸易销售,逸丰贸易将上述化工原料对外销售后未及时向发行人支付采购款,形成资金占用。2020年12月,逸丰贸易向发行人支付了占用的1,141.28万元以及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4.35%计算的资金占用费。2020年3月至12月,实际控制人俞杏英通过借用公司收到的纸质银行承兑汇票并以绍兴腾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豪贸易”)托收的方式占用公司资金累计2,334.86万元。俞杏英原计划使用上述资金进行项目投资,后考虑项目风险较大而未实际投资,相关资金除购买理财产品及少部分向朋友借出外,大部分留存在腾豪贸易账户未实际使用。2021年5月,俞杏英向公司归还了上述占用资金,并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4.35%支付了资金占用费83.63万元。

2021年6月以来,发行人未有新增向关联方拆出资金的情况。

(2)向关联方拆入资金

单位:万元

年度关联方期初余额本期拆入本期归还期末余额本期应付利息
2020年度俞杏英279.85-279.850.0012.21

发行人于2020年之前向实际控制人俞杏英拆入资金余额279.85万元,发行人于2020年度归还上述借款并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了借款利息。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有新增向关联方拆入资金的情况。

上述资金往来情况没有影响发行人经营活动资金的需求和使用,没有对发行人实际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相关资金拆借本金已全部归还,利息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且均已结清。

针对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采取了下列整改措施:

4-7-347

① 公司进一步加强防范资金拆借的公司治理制度,加强资金财务制度的建设与执行,从制度上有效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1)修订《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进一步完善了资金管理的内控制度,修订了《货币资金管理制度》,针对授权与审批事项,该制度规定如下:

第四条:“公司实行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双线控制并最终由有权审批机构审批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一)任何一项货币资金支出都必须分别经过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的审核。业务部门的审核是指包括主管、部门经理等在内的各级业务人员,按照规定的额度权限,对货币资金支出所对应业务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的审核。财务部门的审核是指包括财务审核人员、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在内的各级人员,按照规定的额度权限,对货币资金支出相关财务票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审批手续的完整性进行的审核。……(三)公司资金支付的最终审批按照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公司内部规定确定,审批人应严格按照授权批准制度规定的权限范围进行审批,不得超越权限审批。”

2)《公司章程》关于资金占用的约束

针对资金占用的罚则,《公司章程》第四十条规定如下: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维护公司资金不被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时,公司董事会应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和提请股东大会对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予以罢免。

发生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以包括但不限于占用公司资金的方式侵占公司资产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应立即以公司的名义向人民法院申请对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所侵占的公司资产及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司法冻结。

公司已经建立起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自上次资金占用发生以后,公司后续没有再发生类似情况,相关内控制度有效并执行良好,能起到防范作用。

4-7-348

② 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如《公司法》、《贷款通则》、《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提高合法合规使用资金意识;

③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出具承诺,杜绝资金拆借;通过上述整改措施,关联方已对违规资金占用的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反省,并承诺不再发生资金拆借的情况。

(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款项性质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浙江怡丰印染有限公司应收账款21.7983.3452.70
俞杏英其他应收款0.000.002,379.25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款项性质2022. 12.312021.12.312020.12.31
御丰投资租赁负债0.00214.42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14.42250.760.00
逸丰贸易应付账款0.000.0041.89
绍兴权浩贸易有限公司应付账款0.0096.4769.75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日常经营中向关联方销售分散染料、采购原材料、代为缴纳电费等,交易内容合理。公司与关联方保持独立运作,独立核算,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交易价格公允。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比重较低,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已停止向绍兴权浩采购,除此之外,相关重大经常性关联交易预计将持续发生。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主要系关联方资金拆借、关联担保等,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4-7-349

(五)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履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自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建立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制度后,发行人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和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人于2020年4月30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0年5月24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

(2)发行人于2021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1年6月2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

(3)发行人于2022年2月11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2年3月3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对2019年度-2021年度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确认。

发行人已发生关联交易的决策过程与公司章程相符。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内容,相关关联董事及股东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成员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发行人3名独立董事出具意见,认为:“公司在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真实、完整;发行人已建立健全了关联交易决策审批程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根据发行人关联交易决策审批的要求履行了批准程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不存在故意规避纳税义务的行为,也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化的定价原则,价格公允。”

4-7-350

(六)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和程序的制度安排

公司在其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内部制度中都明确规定了规范关联交易的安排。为避免和消除可能出现的公司股东利用其地位而从事损害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公司9名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3名,赋予独立董事监督关联交易是否公平、公正、公允的特别权利。

1、《公司章程》对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1)《公司章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应当自动回避并放弃表决权。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关联股东回避。无须回避的任何股东均有权要求关联股东回避。

当出现是否为关联股东的争议时,由股东大会过半数通过决议决定该股东是否属关联股东,并决定其是否回避,该决议为最终决定。

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表决,并在股东大会决议中作出详细说明。

(2)《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三条有关“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第(八)项的规定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借款、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重大合同、关联交易等事项。

(3)《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

4-7-351

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不满30万元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不满人民币1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0.5%的关联交易,由公司总经理审批。相关事项涉及的法人或自然人与公司总经理存在关联关系的,公司总经理不得审批,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金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审计或者评估,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

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与关联法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的关联交易,或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4、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措施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发生的代为缴纳电费、关联租赁的金额及占比均较低。截至2021年5月底,发行人已全部收回或结清与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此后,无相关交易发生。

4-7-352

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公司通过《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权限、关联交易的回避表决制度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于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对关联交易的审批和管理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实施更为有效的外部监督。未来,发行人将围绕主营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管理需要,在严格遵守公司相关制度及交易合理公允的前提下,与相关关联方开展交易,确保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出具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①承诺人不利用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回避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②在公司或其子公司认定是否与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关联交易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承诺人承诺,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有关的董事、股东代表将按公司章程规定回避,不参与表决。

③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严格遵守《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④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构成对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有违反并给公司或其子公司以及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⑤若承诺人违反承诺,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承诺人接受如下具体约束措施,直至清偿完毕占用的资金和利息:

4-7-353

A、发行人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承诺人的部分应优先抵扣占用的资金和利息;B、任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股东,有权采取以下措施:a、向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投资者保护机构等进行报告、投诉、举报;b、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司法程序申请对承诺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进行冻结、要求对承诺人赔偿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的全部损失;C、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但因向发行人偿还占用资金和利息、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D、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公司股东姚晨华承诺

①承诺人不利用其股东地位,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回避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②在公司或其子公司认定是否与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关联交易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承诺人承诺,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有关的董事、股东代表将按公司章程规定回避,不参与表决。

③承诺人保证严格遵守《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利用其股东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④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构成对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有违反并给公司或其子公司以及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股东天扬投资承诺

①承诺人不利用其股东地位,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回避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

4-7-354

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②在公司或其子公司认定是否与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关联交易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承诺人承诺,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有关的董事、股东代表将按公司章程规定回避,不参与表决。

③承诺人保证严格遵守《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利用其股东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④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构成对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有违反并给公司或其子公司以及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股东宁波怡贤和宁波瑞好承诺

①承诺人不利用其股东地位,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回避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②在公司或其子公司认定是否与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关联交易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承诺人承诺,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有关的董事、股东代表将按公司章程规定回避,不参与表决。

③承诺人保证严格遵守《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利用其股东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④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构成对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有违反并给公司或其子公司以及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①承诺人不利用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地位,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回避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

4-7-355

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②在公司或其子公司认定是否与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关联交易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承诺人承诺,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有关的董事、股东代表将按公司章程规定回避,不参与表决。

③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严格遵守《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利用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④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构成对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有违反并给公司或其子公司以及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7-356

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

一、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情况

根据发行人2021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1年11月10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如果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则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2020年2月24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人民币(含税),合计分配利润3,000.00万元。

2021年6月2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截至2021年5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人民币(含税),合计分配利润3,000.00万元。

2022年3月3日,发行人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人民币(含税),合计分配利润2,000.00万元。

发行人历次利润分配及税款缴纳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含税)

股东名称2018年12月2020年3月2021年6月2022年4月合计
宁波御丰2,250.001,749.001,749.001,166.006,914.00
俞杏英450.00450.00450.00300.001,650.00
天扬投资300.00300.00300.00200.001,100.00
姚晨华尚未入股201.00201.00134.00536.00
宁波怡贤尚未入股150.00150.00100.00400.00
宁波瑞好尚未入股150.00150.00100.00400.00
合计3,000.003,000.003,000.002,000.0011,000.00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御丰投资、宁波怡贤、宁波瑞好自发行人处取得的

4-7-357

分红为免税收入,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天扬投资自发行人处取得的分红不并入合伙企业的收入,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天扬投资已为其合伙人申报缴纳了相应分红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俞杏英、姚晨华自发行人处取得的分红应当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俞杏英、姚晨华已依法申报并缴纳了相关个人所得税。

三、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执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应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4-7-358

四、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市后生效的《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发行后,发行人将采取如下股利分配政策: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分红规划,每年按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进行分配;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应保持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凡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如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公司仍留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1)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现金分红的比例:公司未来12个月内若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应当首先采用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应保证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最终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4-7-359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或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以下任一情形:

(1)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

(2)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4、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持续增长,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与净资产规模不匹配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5、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有可供分配的利润的前提下,原则上公司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状况实施中期现金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4-7-360

2、若公司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比例不符合《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董事会应就现金分红比例调整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3、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开通专线电话、董事会秘书信箱及通过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四)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1、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原因: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程序: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应在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中详细说明原因,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五)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五、公司本次发行前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差异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

六、公司的分红回报规划

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向股东提供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实现公司价

4-7-361

值和股东收益的最大化,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和《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政策,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七、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的特殊安排

公司未针对特定股东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公司股东亦不存在协议控制的特殊安排情况。

4-7-362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一)采购合同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或虽无具体金额但根据合同内容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正在履行的重要采购框架合同如下: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合同期限
1乌海青石化学有限公司分散染料滤饼2022/1/1-2022/12/31
2维昂(山东)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分散染料、中间体2022/1/1-2022/12/31
3浙江捷发科技有限公司木质素2022/1/1-2022/12/31
4德州市德化化工有限公司二甲基乙酰胺2022/1/1-2022/12/31
5浙江五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MF、减水剂2022/1/1-2022/12/31
6乐平市科泰化工有限公司间氨基乙酰苯胺盐酸盐、间胺二乙基、2,6二溴对硝基苯胺等2022/1/1-2022/12/31
7浙江信怡化工有限公司分散染料、中间体2022/1/1-2022/12/31
8莱州市积美盐化化工有限公司6-溴-2,4-二硝基苯胺2022/1/1-2022/12/31
9浙江金海湾化工有限公司氢溴酸2022/1/1-2022/12/31
10河北嘉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邻氰对硝基苯胺、对硝基苯胺等2022/1/1-2022/12/31
11济源市通达化工有限公司氯乙酸甲酯2022/1/1-2022/12/31

前述合同期限届满前三十天内,如双方未书面向对方发送解除通知的,本合同有效期自动顺延1年。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双方都未对继续执行前述合同提出异议。

(二)销售合同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或虽无具体金额但根据合同内容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正在履行的重要销售框架合同如下: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内容合同期限
1余姚市常益染料经营部分散染料2022/1/1-2022/12/31
2杭州航民达美染整有限公司分散染料2022/1/1-2023/1/1
3江苏新凯盛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分散染料2022/1/1-2022/12/31

4-7-363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内容合同期限
4绍兴拓达化工有限公司分散染料2022/1/1-2022/12/30
5绍兴丞荃贸易有限公司分散染料2022/1/1-2023/1/1
6佛山市浩义成商贸有限公司分散染料2022/1/1-2022/12/31
7杭州卡其化工有限公司分散染料2022/1/1-2022/12/31
8浙江正裕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分散染料2022/1/1-2022/12/31
9江苏鼎新印染有限公司分散染料2022/1/1-2022/12/31
10浙江创元染料有限公司分散染料2022/1/1-2022/12/31
11杭州维昂化工有限公司分散染料2022/1/1-2022/12/31

前述合同期限届满前三十天内,如双方未书面向对方发送解除通知的,本合同有效期自动顺延1年。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双方都未对继续执行前述合同提出异议。

(三)借款合同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正在履行的银行借款合同如下:

序号合同名称借款人贷款人借款金额(万元)合同编号借款期限保证方式
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发行人瑞丰银行滨海支行360.0089111202200329082022/12/15-2024/4/15保证、抵押
2《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发行人瑞丰银行滨海支行2,260.0089111202200329062022/12/15-2024/4/15保证、抵押
3《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发行人瑞丰银行滨海支行1,060.0089111202200329072022/12/15-2024/4/15保证、抵押

(四)抵押及质押合同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正在履行的抵押合同如下:

合同名称抵押人抵押权人被担保最高债权额合同编号抵押期限
《最高额抵押合同》发行人中国银行柯桥支行8,488.00万元柯桥2020抵02232020/6/10至2023/6/10

(五)业务合作及技术许可协议

2018年7月,发行人与亨斯迈集团下属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分销协议》、《技术许可协议》等协议,就托拉司业务的合作内容、合作模式、专利授权、利润分享方式等事项达成协议。合作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4-7-364

协议名称协议中亨斯迈集团的签署方合作事项及主要合同条款
合作协议亨斯迈化工贸易(上海)有限公司22亨斯迈是分散蓝380和分散紫107(简称“专利滤饼”)的专利所有权人。亨斯迈和万丰股份就专利授权事宜签订《技术许可协议》。 2)万丰股份向亨斯迈供应托拉司产品 托拉司产品指托拉司W产品和托拉司WW产品;托拉司WW产品应使用专利滤饼生产;托拉司W产品应使用专利滤饼和含有万丰股份技术的中间体生产; 万丰股份必须将所有其生产的托拉司产品出售给亨斯迈。 3)万丰股份向亨斯迈销售许可产品及托拉司产品的定价 万丰股份向亨斯迈销售的专利滤饼和托拉司产品按全部生产成本定价。全部生产成本包括:万丰股份购买原材料的实际成本加一定的加工成本,加工成本由双方协议约定并按年度经双方认可的审计机构审核。 4)托拉司产品销售及销售支持费 万丰股份作为亨斯迈在区域内23独家分销商营销和销售托拉司产品; 每一方应就托拉司产品的销售向另一方支付销售支持费。万丰股份、亨斯迈及其关联方在区域内销售托拉司产品,应向对方支付销售支持费,销售支持费按利润的50%计算;亨斯迈及其关联方在区域外销售托拉司产品,应向万丰股份支付销售支持费,销售支持费按利润的40%计算; 销售支持费经双方认可的审计机构审核。 5)期限 本协议应自起始日起生效,在五年内(下称“初始期限”)持续有效。在初始期限后,本协议应在初始期限届满后,自动顺延连续十二个月直至本协议被终止。
技术许可协议亨斯迈先进材料(瑞士)有限公司241)许可内容 亨斯迈授予万丰股份一项单一的、不可转让的、不可再许可的、且应付许可费的分散蓝380、分散紫107产品的相关染料技术的许可。许可万丰股份于以下方面使用亨斯迈染料技术:(i)将许可产品出售给亨斯迈、(ii)万丰股份制造许可产品并仅在中国营销、出售及使用该等许可产品。该许可在中国是排他许可,万丰股份在该许可下将作为亨斯迈染料技术在中国的唯一被许可人。 2)技术许可费 万丰股份就约定的技术许可向亨斯迈支付技术许可费,2019至2022年每年的技术许可费为50万美元。 3)期限 本协议在2022年12月31日(下称“初始期限”)到期,该日期为两项专利各自到期日,2022年1月29日和2023年11月4日的中间日期。在初始期限后,本协议应在初始期限届满后自动顺延连续的十二个月的期限直至本协议被终止。
分销协议亨斯迈化工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亨斯迈先进材料(香港)有限亨斯迈委任万丰股份担任期限内在市场中的独家产品分销方; 分销方应在区域内(中国台湾除外)向其终端客户直接销售产品; 分销方应在中国台湾向其终端客户直接销售产品或通过协议附件所列的指定经销商或亨斯迈另行书面指定的第三方销售产品;

该公司是亨斯迈集团在中国境内的主要经营主体,双方就具体合作模式进行约定。

根据协议约定,“区域”系指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该公司为相关授权专利的持有人。

4-7-365

协议名称协议中亨斯迈集团的签署方合作事项及主要合同条款
公司2)亨斯迈向分销方销售产品 亨斯迈向分销方交付的产品价格应当与分销方向亨斯迈供应的同样产品的价格相同。 3)期限 本协议应自起始日起生效,在五年内(下称“初始期限”)持续有效。在初始期限后,本协议应在初始期限届满后,自动顺延连续十二个月直至本协议被终止。

(六)股权收购合同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或虽无具体金额但根据合同内容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正在履行的重要股权收购合同如下:

合同名称出让方受让方目标公司转让标的预计完成时间

《朱永根、王宝荣、缪华伟与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绍兴三达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

王宝荣、缪华伟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三达新材料有限公司目标公司100%股权2023年5月31日前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1、与担保有关的诉讼情况

(1)万丰有限为绍兴鼎诺保健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诺食品”)向绍兴恒信银行提供担保案件

①案件基本情况:2012年11月,万丰有限与绍兴恒信农村合作银行(现绍兴恒信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鼎诺食品自2012年11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期间向绍兴恒信银行的最高额为300.00万元的债务提供担保,同时俞杏英出具保证函为鼎诺食品上述债务提供保证担保。因上述借款发生逾期,绍兴恒信银行于2017年9月提起诉讼,要求鼎诺食品归还本金300.00万元及利息,并要求保证人王琴峰、王钢萍、万丰有限、俞杏英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4-7-366

②判决情况:因另案判决鼎诺食品大股东及法定代表人王琴峰在上述贷款过程中构成贷款诈骗犯罪,2018年6月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了(2017)浙0602民初12183号《民事判决书》,认为上述贷款符合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情形,借款合同无效,保证合同因借款合同无效而亦认定为无效,判决驳回绍兴恒信银行诉讼请求。绍兴恒信银行不服一审判决并提起上诉,2018年9月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浙06民终26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维持原判,驳回了绍兴恒信银行诉讼请求。绍兴恒信银行不服二审判决并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③后续裁判及执行情况:在再审审理过程中,绍兴恒信银行与万丰有限、俞杏英达成《调解协议》,万丰有限、俞杏英于2019年3月18日前一次性向绍兴恒信银行支付调解款193.00万元。2019年4月4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浙民再100号《民事裁定书》,准许绍兴恒信银行撤回再审请求,本案终结再审程序。

万丰有限已于2019年3月18日按照《调解协议》向绍兴恒信银行支付193.00万元,万丰有限、俞杏英与绍兴恒信银行就上述贷款担保案件纠纷已处理完毕。

(2)万丰有限、俞杏英为鼎诺食品向民泰银行绍兴分行提供担保案件

①案件基本情况:2013年11月,王琴峰、王钢萍、万丰有限、俞杏英与民泰银行绍兴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鼎诺食品自2013年11月27日至2014年11月26日期间向民泰银行绍兴分行发生的最高额为350万元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350万元。因上述借款逾期,民泰银行绍兴分行于2014年10月向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鼎诺食品归还本金350万元及利息,并要求抵押人王琴峰、王钢萍以其房产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同时要求保证人王琴峰、王钢萍、万丰有限、俞杏英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②判决情况:2015年5月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作出(2014)绍越商外初字第17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鼎诺食品归还借款349.99万元并支付利息,民泰银行绍兴分行对抵押房产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在163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王琴峰、王钢萍、万丰有限、俞杏英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万丰有限不服一审判决并提起上诉,2015年12月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浙绍商外终字第37号《民

4-7-367

事裁定书》,因鼎诺食品大股东及法定代表人王琴峰在上述贷款过程中涉嫌经济犯罪被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公安分局刑事立案,二审期间出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新证据,致原判决直接作出的实体判决欠妥,裁定撤销(2014)绍越商外初字第172号《民事判决书》,并驳回民泰银行绍兴分行的起诉。

③后续情况:一审判决撤销后,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收到民泰银行绍兴分行的后续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2015年12月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2014)绍越商外初字第172号《民事判决书》或自2017年8月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王琴峰犯贷款诈骗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已超过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发行人需承担责任的可能性较小。

该案件后续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九、盈利能力分析”之“(八)其他利润表项目分析”之“5、营业外收支”。

2、货款纠纷诉讼情况

因货款纠纷,发行人于2019年5月对晋江连捷纺织印染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江连捷”)提起诉讼。2019年6月19日,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出具(2019)浙0603民初57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晋江连捷向发行人支付货款

238.91万元,并支付该款自2019年5月27日至判决确定履行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

判决生效后,晋江连捷未依法向发行人支付货款及利息。发行人已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晋江连捷破产,破产案件尚在审理中。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尚未收到相关货款及利息。

3、劳动纠纷诉讼情况

2018年6月,周文成在车间工作时,不慎从高处坠落受伤,经鉴定为八级伤残,于2020年2月向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发行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5,000.00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8,752.00元,合计93,752.00元。

4-7-368

经审理,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浙0603民初127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发行人支付周文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7,996.2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8,752.00元,合计76,748.20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按判决向周文成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合计76,748.20元,上述判决已执行完毕。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绍兴恒信银行的担保纠纷案件、与周文成的工伤纠纷案件均已了结完毕;发行人与民泰银行绍兴分行担保纠纷案件发生在报告期外,自2015年撤销一审判决后民泰银行绍兴分行未再提起诉讼,预计发行人承担责任的可能性较小;发行人与晋江连捷货款纠纷案件尚未执行完毕,但发行人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上述诉讼情形不会对发行人本次上市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万丰有限、俞杏英因上述为鼎诺食品提供担保事项被绍兴恒信银行提起民事诉讼,具体情况见本节“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之“(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之“1、与担保有关的诉讼情况”。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及刑事诉讼事项

万丰有限、俞杏英因上述为鼎诺食品提供担保事项被绍兴恒信银行提起民事诉讼,具体情况见本节“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之“(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之“1、与担保有关的诉讼情况”。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4-7-369

第十一节 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

俞杏英 俞啸天 姚晨华

周 英 徐民丰 张云珍_____________

张春梅 王 众 傅菊荪监事签名:

王红红 王 雅 李雪萍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翁锋峰 徐文芝 陈昌文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7-370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本公司/本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控股股东:宁波御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俞杏英实际控制人:

俞杏英 俞啸天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7-371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郑玮辰
保荐代表人:
张崇军张维杰
法定代表人:
李 娟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7-372

保荐人(主承销商)总经理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经理:
张 涛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7-373

保荐人(主承销商)法定代表人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李 娟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7-374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许平文姚思静沈超峰
机构负责人:
姚思静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4-7-375

四、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声明仅供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用,并不适用于其他目的,且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签字注册会计师:

凌燕

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磊

签字注册会计师:

周鑫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杨志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章)

二〇二三年 月 日

4-7-376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19)沪第1413号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评估师:
王虹云周琦(已离职)
机构负责人:
梅惠民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7-377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签字资产评估师离职的说明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19)沪第1413号资产评估报告签字资产评估师周琦已从本机构离职,因此其无法在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的评估机构声明中签字盖章,其离职不影响本机构出具的上述评估报告的法律效力。

特此说明。

机构负责人:
梅惠民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7-378

六、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声明仅供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用,并不适用于其他目的,且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签字注册会计师:

凌燕

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磊

签字注册会计师: (已离职)

王琪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杨志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章)二〇二三年 月 日

4-7-379

关于注册会计师离职情况的说明本机构为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788号)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琪已经离职,故无法在招股说明书之“验资机构声明”中签字,其离职不影响本机构出具的上述验资报告的法律效力。

特此说明。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杨志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章)二〇二三年 月 日

4-7-380

第十二节 附件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书,该等文书也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七)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八)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九)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十)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十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十二)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十三)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十四)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4-7-381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一)查阅地点

1、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镇新二村联系人:陈昌文联系电话:0575-85668072

2、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联系人:张崇军、张维杰联系电话:010-66555305

(二)查阅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

4-7-382

附件一: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一、信息披露制度与投资者服务的负责机构及人员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管理,保证信息披露规范性,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并在上市后即实施。公司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为证券事务部,该部门的负责人为公司的董事会秘书陈昌文先生。具体情况如下:

电话:0575-85668072

传真:0575-85623229

电子信箱:ccw@wfdyes.com

二、股利分配决策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若公司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比例不符合《公司章程(草案)》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董事会应就现金分红比例调整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3、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开通专线电话、董事会秘书信箱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平台等)

4-7-383

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三、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公司具有完善的股东大会制度,通过制定《公司章程(草案)》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累积投票制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建立了累积投票制、关联股东回避制度等机制,规定了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征集投票权的相关制度安排等,充分保障了股东权利。

4-7-384

附件二: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以及已触发履行条件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一、主要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御丰投资承诺

①如果证券监管部门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②本公司所持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③如果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④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公司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a.及时披露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原因;b.及时作出新的承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4-7-385

直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止;c.如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予以赔偿;若本公司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2)公司实际控制人俞杏英和俞啸天承诺

①如果证券监管部门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②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③如果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④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上述期间内离职或职务发生变更的,不影响上述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⑤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a.及时披露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原因;b.及时作出新的承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直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止;c.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予以赔偿;若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3)公司股东姚晨华承诺

4-7-386

①如果证券监管部门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②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③如果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④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上述期间内离职或职务发生变更的,不影响上述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⑤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a.及时披露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原因;b.及时作出新的承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直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止;c.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予以赔偿;若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4)股东天扬投资承诺

①如果证券监管部门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4-7-387

②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企业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a.及时披露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原因;b.及时作出新的承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直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止;c.如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予以赔偿;若本企业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5)股东宁波怡贤和宁波瑞好承诺

①如果证券监管部门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②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企业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a.及时披露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原因;b.及时作出新的承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直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止;c.如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予以赔偿;若本企业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6)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周英、王红红、李雪萍、翁锋峰、徐文芝和陈昌文承诺如下:

①如果证券监管部门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会转让、减持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②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上述期间内离职或职务发生变更的,不影响上述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③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a.及时

4-7-388

披露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原因;b.及时作出新的承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直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止;c.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予以赔偿;若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7)天扬投资全体合伙人承诺

天扬投资全体合伙人承诺如下:

①如果证券监管部门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会转让、减持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天扬投资的财产份额。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按照签署的相关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的约定办理财产份额转让或减持事宜。

②如中国证监会或相关监管部门对本人转让或减持天扬投资财产份额有其他新的规定的,本人同意将按照届时有效的相关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③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a.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予以赔偿;b.若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2、关于股东所持有股份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御丰投资承诺

①本公司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公司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②限售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

③本公司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

4-7-389

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④若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⑤如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股东股份减持安排颁布新的规定或对上述减持意向提出不同意见的,本公司同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规定或意见对股份减持相关承诺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2)公司股东俞杏英承诺

①本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②限售期限届满后,本人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如本人在限售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③本人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④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⑤如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股东股份减持安排颁布新的规定或对上述减持意向提出不同意见的,本人同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规定或意见对股份减持相关承诺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3)公司股东姚晨华承诺

①本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

4-7-390

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②限售期限届满后,本人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

③本人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④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⑤如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股东股份减持安排颁布新的规定或对上述减持意向提出不同意见的,本人同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规定或意见对股份减持相关承诺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4)股东天扬投资承诺

①本企业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②限售期限届满后,本企业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

③本企业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7-391

④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⑤如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股东股份减持安排颁布新的规定或对上述减持意向提出不同意见的,本企业同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规定或意见对股份减持相关承诺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5)股东宁波怡贤承诺

①本公司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公司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②限售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

③本公司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④若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⑤如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股东股份减持安排颁布新的规定或对上述减持意向提出不同意见的,本公司同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规定或意见对股份减持相关承诺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6)股东宁波瑞好承诺

①本公司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公司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②限售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

4-7-392

③本公司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④若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⑤如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股东股份减持安排颁布新的规定或对上述减持意向提出不同意见的,本公司同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规定或意见对股份减持相关承诺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二)稳定股价的承诺

1、稳定股价预案有效期及触发条件

(1)稳定股价预案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有效;(2)稳定股价预案有效期内,一旦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形时(以下简称“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立即启动稳定股价措施;(3)在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实施期限内,公司股票若连续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则可中止稳定股价措施。中止实施股价稳定方案后,自上述股价稳定方案通过并公告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如再次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则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价稳定方案。稳定股价方案所涉及的各项措施实施完毕或稳定股价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且处于中止状态的,则视为本轮稳定股价方案终止;(4)公司应在满足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条件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发布提示公告,并在10个交易日内制定并公告股价稳定具体措施。如未按上述期限公告稳定股价措施的,则应及时公告具体措施的制定进展情况。

4-7-393

2、稳定股价预案的具体措施

当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及有关方将根据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方案按如下优先顺序实施措施稳定公司股价:(1)公司回购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3)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4)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以上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的稳定股价措施

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如公司回购股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则董事会应当将公司回购股票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其中股东大会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股票回购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回购的相关决议并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包括股票回购方案在内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3个月内,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依法回购股票,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如遇除权、除息事项,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应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得以首次发行上市所募集的资金回购股票。

单一会计年度公司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不高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但由于稳定股价措施中止导致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时实际增持金额低于上述标准的除外。

超过上述标准的,本项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稳定股价措施

若公司回购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

4-7-394

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之条件,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股权分布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依照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承诺的内容在公司回购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并就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由公司进行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如遇除权、除息事项,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

单一会计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低于其自公司上一年度领取的现金分红金额的10%,且不高于其自公司上一年度领取的现金分红金额的30%,但由于稳定股价措施中止导致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时实际增持金额低于上述标准的除外。

超过上述标准的,本项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3)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稳定股价措施

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之条件,且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领取津贴的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股权分布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则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依照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及各自承诺的内容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并就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由公司进行公告:

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如遇除权、除息事项,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

4-7-395

单一会计年度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低于其自公司上一年度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的10%,且不高于其自公司上一年度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的30%,但由于稳定股价措施中止导致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时实际增持金额低于上述标准的除外。

超过上述标准的,本项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如公司在上市后三年内拟新聘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在聘任同时要求其出具承诺函,承诺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稳定公司股价承诺。

3、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1)公司违反本预案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承诺的约束措施

①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公司有权将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其履行其增持义务。

(3)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承诺的约束措施

①如负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4-7-396

②公司有权将相等金额的应付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现金分红(如有)、薪酬予以暂时扣留,直至其履行其增持义务。

4、增持或回购股票的要求

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人实施稳定公司股价具体措施过程中增持或回购股份的行为以及增持或回购的股份处置行为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其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增持或回购股票的时点限制,且实施后公司股权分布应符合上市条件。

(三)发行人因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证券公司自愿作出先行赔付投资者的承诺(如有)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

公司以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一、承诺人保证公司符合发行上市的条件,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

二、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回购程序,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由公司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依法买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者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定及认可的其他价格;如本次发行上市后至回购前公司发生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按规则相应调整。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有权部门的审批启动股份回购措施。

三、如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承诺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就

4-7-397

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向股东和社会公众道歉并依法进行赔偿。

(五)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公司以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承诺人保证公司符合发行上市的条件,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本次发行被有权机关认定为欺诈发行的,在有权部门确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启动股份回购程序,依法回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依法买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3、如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承诺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就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向股东和社会公众道歉并依法进行赔偿。

(六)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承诺

(1)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2、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

4-7-398

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将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保证本人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为履行本人职责所必须的花费,并严格接受公司的监督与管理;

(3)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尽责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严格遵守相关制度;

(5)本人将尽责促使公司未来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如有)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严格遵守相关条件;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则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如有)、薪酬、津贴等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人实际履行上述承诺义务为止;如因未履行承诺导致发行人或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予以赔偿。

(七)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公司承诺: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后,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及上市后生效的《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本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所制定的利润分配政

4-7-399

策履行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并实施利润分配。

(八)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1、公司承诺

一、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如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就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向股东和社会公众道歉。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一、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如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就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向股东和社会公众道歉,并停止在公司处领取分红,同时本人/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照上述承诺采取相应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一、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如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股东大会

4-7-400

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就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向股东和社会公众道歉,停止在公司处领取分红(如有),同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直至按照上述承诺采取相应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九)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御丰投资和实际控制人俞杏英、俞啸天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1、本公司/本人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生产经营上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目前未拥有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组织的权益,亦不存在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组织的控制权。

2、在今后的业务中,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包括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下属全资、控股公司以及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下同)不会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产生同业竞争,亦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3、如公司或其子公司认定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现有业务或将来产生的业务与公司或其子公司业务存在同业竞争,则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将在公司或其子公司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该业务。

4、在公司或其子公司认定是否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存在同业竞争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本公司/本人承诺,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有关的董事、股东代表将按公司章程规定回避,不参与表决。

5、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保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6、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构成对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

4-7-401

控制的下属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如有违反并给公司或其子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承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其他承诺事项

1、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及相关承诺

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承诺人将严格履行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并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承诺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需出具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开投资者道歉;②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③不得批准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④对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出具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2、对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出具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①承诺人不利用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

4-7-402

无法回避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②在公司或其子公司认定是否与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关联交易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承诺人承诺,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有关的董事、股东代表将按公司章程规定回避,不参与表决。

③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严格遵守《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④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构成对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有违反并给公司或其子公司以及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⑤若承诺人违反承诺,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承诺人接受如下具体约束措施,直至清偿完毕占用的资金和利息:

A、发行人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承诺人的部分应优先抵扣占用的资金和利息;

B、任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股东,有权采取以下措施:a、向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投资者保护机构等进行报告、投诉、举报;b、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司法程序申请对承诺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进行冻结、要求对承诺人赔偿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的全部损失;

C、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但因向发行人偿还占用资金和利息、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D、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公司股东姚晨华承诺

①承诺人不利用其股东地位,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回避的任何业务

4-7-403

往来或交易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②在公司或其子公司认定是否与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关联交易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承诺人承诺,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有关的董事、股东代表将按公司章程规定回避,不参与表决。

③承诺人保证严格遵守《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利用其股东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④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构成对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有违反并给公司或其子公司以及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股东天扬投资承诺

①承诺人不利用其股东地位,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回避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②在公司或其子公司认定是否与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关联交易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承诺人承诺,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有关的董事、股东代表将按公司章程规定回避,不参与表决。

③承诺人保证严格遵守《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利用其股东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④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构成对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有违反并给公司或其子公司以及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股东宁波怡贤和宁波瑞好承诺

①承诺人不利用其股东地位,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回避的任何业务

4-7-404

往来或交易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②在公司或其子公司认定是否与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关联交易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承诺人承诺,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有关的董事、股东代表将按公司章程规定回避,不参与表决。

③承诺人保证严格遵守《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利用其股东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④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构成对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有违反并给公司或其子公司以及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①承诺人不利用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地位,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回避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②在公司或其子公司认定是否与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关联交易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承诺人承诺,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有关的董事、股东代表将按公司章程规定回避,不参与表决。

③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严格遵守《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利用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④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构成对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有违反并给公司或其子公司以及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二、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声明和承诺

发行人保荐人和主承销商、发行人律师、审计机构、验资机构、资产评估机

4-7-405

构分别就各自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应当承担的责任作出承诺:

(一)保荐人和主承销商东兴证券承诺

东兴证券为万丰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因东兴证券为万丰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东兴证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律师广发律师事务所承诺

1、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上述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失的,本所将按照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如本所已经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履行了职责,但因发行人或其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向本所提供虚假材料或陈述,提供的材料或信息在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方面存在缺陷,或者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在依法履行上述对投资者赔偿责任后,保留向发行人及其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追偿的权利。

(三)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承诺

如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事宜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承诺

如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事宜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7-406

(五)资产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

万丰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浙江万丰化工有限公司拟股份制改制涉及的净资产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19)沪第1413号)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若因本公司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19)沪第1413号《评估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7-407

附件三: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一、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发行人及其直接/间接股东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股东均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主体的情形,各股东作为持股主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本公司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项目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或权益的情形。本公司各直接或间接股东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

(三)本公司及公司股东不存在以公司股权作为对价向本公司的客户、供应商、业务监管部门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等进行不正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四)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于非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的承诺

(一)御丰投资股东承诺

一、本人通过宁波御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入股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原因及价格合理、资金来源合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资格,不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规定的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

二、若本人涉及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重大媒体质疑,将积极配合发行人及中介机构的核查工作。

三、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积极配合发行人及中介机构进行清理。

4-7-408

(二)天扬投资股东承诺

一、本人通过绍兴天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入股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原因及价格合理、资金来源合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资格,不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规定的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

二、若本人涉及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重大媒体质疑,将积极配合发行人及中介机构的核查工作。

三、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积极配合发行人及中介机构进行清理。

(三)宁波怡贤股东承诺

一、本人通过宁波怡贤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间接入股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原因及价格合理、资金来源合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资格,不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规定的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

二、若本人涉及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重大媒体质疑,将积极配合发行人及中介机构的核查工作。

三、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积极配合发行人及中介机构进行清理。

(四)宁波瑞好股东承诺

一、本人通过宁波瑞好投资有限公司间接入股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原因及价格合理、资金来源合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资格,不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规定的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

二、若本人涉及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重大媒体质疑,将积极配合发行人及中介机构的核查工作。

三、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积极配合发行人及中介机构进行清理。

(五)股东俞杏英、姚晨华承诺

一、本人直接入股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原因及价格合理、资金来源合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资格,不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规定的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

4-7-409

二、若本人涉及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重大媒体质疑,将积极配合发行人及中介机构的核查工作。

三、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积极配合发行人及中介机构进行清理。

三、关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御丰投资,实际控制人俞杏英、俞啸天承诺:

1、如果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员工追索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或者因此引起诉讼、仲裁,或者导致公司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本公司/本人同意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如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公司对以前年度员工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本公司/本人同意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承担补缴责任;3、如果公司因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并因此致使公司遭受任何费用支出或经济损失,本公司/本人同意向公司进行补偿。

4-7-410

附件四: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建立了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为进一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了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制度,明确了各个专门委员会的权责、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化运行提供了制度保证。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

(1)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公司章程》第三十条规定,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可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4-7-411

根据《公司章程》第三十五条规定,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按期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五)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2)股东大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三十八条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借款及融资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十)修改本章程;(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十二)审议批准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十四)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十五)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3)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

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四条,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一条,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4-7-412

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历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出席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出席情况
1第一次股东大会2019年11月17日全体股东出席
2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12月20日全体股东出席
3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1月20日全体股东出席
4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2月24日全体股东出席
5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4月21日全体股东出席
6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5月24日全体股东出席
7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11月18日全体股东出席
8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6月2日全体股东出席
9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11月10日全体股东出席
10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1月29日全体股东出席
1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3月3日全体股东出席
12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3月16日全体股东出席

公司股东大会制度自建立以来,始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运行,切实履行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的各项职责,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

(1)董事会的构成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目前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委员构成如下:

4-7-413

委员会名称主任委员其他委员
战略委员会俞杏英俞啸天、傅菊荪
审计委员会张春梅俞杏英、王众
提名委员会傅菊荪俞啸天、王众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众俞啸天、张春梅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2)董事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借款、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重大合同、关联交易等事项;(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十一)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4-7-414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十六)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2、董事会制度的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历次董事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出席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出席情况
1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19年11月17日全体董事出席
2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9年12月3日全体董事出席
3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1月2日全体董事出席
4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0年2月6日全体董事出席
5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2月28日全体董事出席
6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4月6日全体董事出席
7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年4月30日全体董事出席
8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10月28日全体董事出席
9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11月24日全体董事出席
10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4月27日全体董事出席
1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10月26日全体董事出席
12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1月14日全体董事出席
13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2月11日全体董事出席
14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4月6日全体董事出席
15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4月29日全体董事出席
16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8月19日全体董事出席
17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12月6日全体董事出席
18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1月6日全体董事出席
19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2月17日全体董事出席
20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3月1日全体董事出席
21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3年3月16日全体董事出席
2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3月20日全体董事出席
23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3月31日全体董事出席
24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4月19日全体董事出席

公司董事会制度自建立以来,始终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规范运行,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提交股东大会讨论的重大事项等作出相关决议,切实发挥了董事会的作用。

4-7-415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

(1)监事会的构成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公司职工代表1人,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公司监事会设主席1人,由监事会以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监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2)监事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二)检查公司的财务;(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四)当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六)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所需合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九)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2、监事会制度的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历次监事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出席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出席情况
1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19年11月17日全体监事出席
2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年2月6日全体监事出席
3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4月30日全体监事出席
4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0年10月28日全体监事出席
5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年4月27日全体监事出席
6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10月26日全体监事出席

4-7-416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出席情况
7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1月14日全体监事出席
8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2月11日全体监事出席
9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8月19日全体监事出席
10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年12月6日全体监事出席
11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1月6日全体监事出席
1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2月17日全体监事出席
13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3月1日全体监事出席
14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3年3月16日全体监事出席
15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3月31日全体监事出席
16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4月19日全体监事出席

公司监事会制度自建立以来,始终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规范运行,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工作的监督、重大经营决策等重大事项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切实发挥了监事会的作用。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

(1)独立董事的构成

公司董事会有3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的独立董事分别担任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司的独立董事主要是法律、会计等专业的专业人士,其中张春梅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2)独立董事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除具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具有以下特别职权:(一)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决的依据;(二)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四)提议召开董事

4-7-417

会;(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六)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七)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独立董事行使前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行使前款第(六)项职权,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第(一)

(二)项事项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如本条第一款所列提议未被采纳或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公司应将有关情况予以披露。

独立董事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一)提名、任免董事;(二)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四)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五)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六)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七)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八)相关方变更承诺的方案;(九)优先股发行对公司各类股东权益的影响;(十)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方案及现金分红方案;(十一)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提供财务资助、募集资金使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投资等重大事项;(十二)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管理层收购、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方案、上市公司关联人以资抵债方案;(十三)公司拟决定其股票不再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十四)独立董事认为有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事项;(十五)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要求的其他事项。

2、独立董事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自接受聘任以来,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权,保障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维护了中小股东的权益。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和生产经营决策等方面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有力地保障了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

4-7-418

负责。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如下:

1、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2、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投资者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3、筹备组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4、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立即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

5、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报道的真实性,督促公司等相关主体及时回复证券交易所问询;

6、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

7、提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8、负责公司股权管理事务,保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资料,并负责披露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9、协助公司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积极推动公司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事项,积极推动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以及承担社会责任;

10、协助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资本市场发展战略,协助筹划或者实施公司资本市场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事务;

4-7-419

11、《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公司董事会秘书自任职以来,出席了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并完成会议记录;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前,董事会秘书为独立董事及其他董事提供会议材料、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

4-7-420

附件五: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化运行提供了制度保证。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目前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委员构成如下:

委员会名称主任委员其他委员
战略委员会俞杏英俞啸天、傅菊荪
审计委员会张春梅俞杏英、王众
提名委员会傅菊荪俞啸天、王众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众俞啸天、张春梅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