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焦点科技: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05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8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对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函号: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221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后,对关注函中所列问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回复,现将书面回复披露如下:

2023年4月13日至4月26日,你公司股票交易十个交易日内触及三次涨幅异常波动情形。3月16日至4月26日,你公司股票价格累计涨幅为80.49%。我部对此高度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问题进行核查并作出书面回复:

1、请根据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其他事项类第1号-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格式”的规定,关注、核实相关事项,确认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并结合近期公司生产经营面临的主要风险以及股价走势、估值变化等就公司股价异常波动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回复:

(一)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近期公司股价波动较大,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有关规定,针对相关事项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核实,并进行了认真自查。经核查,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不存在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之处。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8针对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4日、4月20日、4月27日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2023-022、2023-023),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在相关公告中披露了核查说明并进行了风险提示。

(二)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截至目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营业务为中国制造网(Made-in-China.com)外贸全链路综合服务平台、跨境电商B2B电子商务业务及线上线下融合的保险代理业务。上述业务处于正常开展过程中,公司的业务结构、研发、生产、销售模式及所处行业环境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针对公司近期股价异常波动的风险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分析、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公司目前在股价走势及生产经营方面存在以下风险:

(1)股价波动风险

根据同花顺数据显示,自2023年3月16日至5月4日,公司股票价格涨幅为115.14%,区间换手率为468.25%,截至2023年5月4日收盘,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37.52元/股,公司股价在上述期间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作为主营外贸B2B电子商务平台的公司,更易于受到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因素及上游客户景气度的影响。若宏观经济整体下行,将对公司产生不良影响。

(3)跨境经营的挑战风险

随着美国本土在线交易平台的深入运营,一方面,跨境经营过程中,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税务问题,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提出了巨大的挑战;另一方面,在线交易平台与传统信息平台在稳定的产品交付、物流仓储体系建设等领域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亦对公司原有的资源、经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8

2、请根据本所规定,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询,说明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对你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要求其书面回复。

回复:

按照关注函的要求,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进行了书面函询,并于2023年4月27日收到书面回函。根据回函,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沈锦华先生不存在计划对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3、请根据本所相关规定,详细说明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回复: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管理,通过公告、互动易问答、投资者热线电话接听等形式与投资者进行互动。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28日,公司通过巨潮资讯网披露13份公告、通过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54条提问。公司于2023年3月6日通过“焦点科技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举办了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2023 年 3 月 22日、23日,2023年4月13日组织了机构调研活动,共计接待116位机构投资者代表,公司及时履行了法定披露义务,分别于2023年3月6日、3月24日、4月14日在互动易平台披露了《2022年网上业绩说明会》《2023年3月22日-3月23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3年4月13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公司证券部通过电话方式回答了个人投资者的咨询。

公司在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的电话会议、接听投资者热线、回复互动易平台等日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均与此前与投资者的互动方式保持一致,如实介绍公司业务实际情况、经营管理状况等信息,交流内容未超出已公开披露的信息且不涉及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4、请核查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8直系亲属是否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回复:

经公司核查,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亦不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5、你公司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公司无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向广大投资者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督促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5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