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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星源: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证券代码000005 证券简称:ST星源 公告编号:2023-020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工作中,能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始终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公司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及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现将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局会议

姓名应出席 会议次数亲自出席 会议次数委托出席 会议次数缺席 会议次数
陈吕军6600
翟进步6600
吴文远4400
邹 蓝6600
林 中6600
樊 勇2200

2、股东大会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邹蓝出席1次现场会议,因公共卫生安全防控影响,其余独立董事以视频方式出席股东大会。

二、报告期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先认可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下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先认可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与建议

(一)认真履行董事局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严格履行《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本着认真、负责及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推进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2022年度召开会议2次,分别审议并通过《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变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议案。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我们严格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积极了解公司薪酬体系安排。2022年召开会议2次,审议并通过董监高薪酬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情况等相关议案。

3、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委员,我们严格履行《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结合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局的规模、构成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向董事局提出建议,对高级管理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2022年召开会议2次,分别审议并通过《董事局换届选举》等相关议案。

4、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日期相关事项意见类型
2022年4月27日《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1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专项说明》、《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会计政策变更》、《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同意
2022年6月8日《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2022年第1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同意
2022年6月29日《关于高管任职》同意
2022年8月24日《2022年半年度的对外担保情况作专项说明》 《关于2022年半年报相关事项》同意

作为董事局战略委员会委员,我们严格履行《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对公司经营与战略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2022年召开会议1次,审议通过2023年度业务规划的相关议案。

(二)对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的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工作和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截止报告期末,我们认为公司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体系。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财务与内部控制情况,我们对以上审计报告无异议。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局已对所涉及的事项作了说明。经审查,我们同意董事局对该事项所作的说明。并将督促公司董事局与管理层高度重视报告涉及事项,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尽快消除相关影响,要求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落实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强化管控力度,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决策方面形成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三)相关培训与学习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内容。积极参与公司及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的履职能力,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2 年,我们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包括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聘请外部审计咨询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和咨询以及股东大会前向公司股东征集投票权等。

2022年,我们一直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关注公司财务数据和指标

的变动,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做出了自己应尽的责任。2023年,我们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管的沟通,持续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为提高董事局决策的科学性、公司稳健经营、促进业绩提升做出贡献,更好地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翟进步、陈吕军、邹蓝、林中、吴文远

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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