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2023年04月
2022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除以下存在异议声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姓名 | 职务 | 内容和原因 |
钱善国 | 独立董事 | 因无法取得财务实质性数据,现弃权。 |
黄泽民 | 独立董事 | 经过与公司多次沟通,由于我无法取得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上显示的应收账款是否具有商业实质以及可回收性的确凿证据。另外,我们也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证据证实公司2022年末在建工程预付款项的商业实质及其可回收性,由此,我们无法判断这些事项对2022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影响。经慎重考虑,我决定投弃权 |
票。 | ||
刘从远 | 独立董事 | 本人投弃权票,原因:我认为本人对任职前财务数据无法得到,例如应收账款、资金占用、在建工程、违规担保事项没有实质性解决。无法保证财报有关事项真实性、完整性。 |
公司独立董事钱善国、黄泽民、刘从远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公司负责人韩文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方曦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和充分的风险提示,以及由此非标准审计报告导致公司可能即将退市重大风险的充分提示。请全体投资者重点关注、注意认真阅读和深入理解相关风险提示,避免造成投资损失。
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认真阅读和深入理解。请广大投资者重点关注和详细了解非标
准审计意见和非标准内部控制报告所揭示的重大风险,以及由此导致的公司可能即将退市的重大风险提示。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董事会、管理层最终实际实施的经营计划和经营成果的承诺,也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任何形式的投资依据判断的实质承诺,全体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审慎理性认识和足够的和风险认知,并且应当认真关注和理解计划、预测与实质承诺和最终经营成果之间的差异。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详细阐述了公司未来经营发展中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相关具体内容,特别关注公司所做的如下个别重大风险提示,充分关注和了解公司所做的全部风险提示。
1、公司前期投资众多项目,由于投资设立新公司注册资本无法到位,存在项目无法实施的风险;公司出资设立公司投资的新能源项目,存在无法实施的风险;项目融资进展缓慢,存在无法获得融资的风险;
2、公司前期对江苏北度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并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投资设立陕西北度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70亿元,陕西北度智慧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亿元,目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存在未来注册资本无法到位及无法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风险;
3、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目前仍在合并报表范围内,陕西必康及其名下子公司、孙公司涉诉数量较大,资产被查封冻结,公司存在无法解决其债务、资产得不到妥善处置及股权受限无法转让等问题,上述问题已给公司造成无法预料的风险;
4、公司本身资产查封冻结及证券虚假陈述案均面临巨额资金支出,存在公司无力支出、现金流枯竭的风险;
5、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已获得当地主管部门对扩大六氟磷酸盐产能至5万吨的批复,未来若融资不到位,扩产计划将存在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同时自2022年底以来,六氟磷酸锂单价下降迅猛,至今仍未看到触底止跌的迹象,九九久科技主业未来的经营业绩存在无法获利甚至亏损的可能。
6、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92023002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先生于2023年4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92023003号),因李宗松先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先生进行立案。公司的立案调查结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存在因违法违规被处罚的相关风险。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风险提示;
7、公司控制股东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被申请破产重整,2022年1月被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并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2022年12月29日收到控股股东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
体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被申请重整的进展的知函》显示,公司控股股东的破产重整程序尚未完结。控股股东的重整事宜如被法院裁定重整方案或裁定破产清算,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被变更的风险。
8、公司因2021、2022年财务会计报告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
9.3.11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重大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11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5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5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7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7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9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204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20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209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韩文雄签名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正本;
二、载有公司负责人韩文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曦、会计机构负责人方曦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四、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五、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延安必康 | 指 |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必康 | 指 | 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新沂必康 | 指 | 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 |
陕西北度 | 指 | 陕西北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阳光融汇 | 指 | 北京阳光融汇医疗健康产业成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华夏人寿 | 指 |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萃竹 | 指 | 上海萃竹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必康新沂、康宝制药 | 指 | 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名:江苏康宝制药有限公司) |
五景药业 | 指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西安交大药业集团 | 指 | 西安交大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运景电子 | 指 | 徐州运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九九久科技 | 指 | 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 |
九九久特纤 | 指 | 江苏九九久特种纤维制品有限公司 |
天时化工 | 指 | 南通市天时化工有限公司 |
健鼎科技 | 指 | 江苏健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九邦新能源 | 指 | 湖北九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润祥医药 | 指 | 必康润祥医药河北有限公司 |
必康嘉隆 | 指 | 西安必康嘉隆制药有限公司 |
百川医药 | 指 | 必康百川医药(河南)有限公司 |
嘉安健康 | 指 | 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必康新阳 | 指 | 江苏必康新阳医药有限公司 |
今日彩印 | 指 | 徐州市今日彩色印刷有限公司 |
北盟物流 | 指 | 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 |
江西康力 | 指 | 江西康力药品物流有限公司 |
西安必康 | 指 | 西安必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必康中药 | 指 | 陕西必康中药有限公司 |
广西医药 | 指 | 广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甘肃天元 | 指 | 甘肃天元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康拜尔 | 指 | 西安康拜尔制药有限公司 |
九州星际 | 指 | 九州星际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九州星际 | 指 | 南京九州星际新材料有限公司 |
江苏北度新能源 | 指 | 江苏北度新能源有限公司 |
陕西北度新能源 | 指 | 陕西北度新能源有限公司 |
陕西北度智慧 | 指 | 陕西北度智慧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北松产业 | 指 | 徐州北松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南通新宗 | 指 | 南通必康新宗医疗服务发展有限公司 |
南通医养 | 指 | 南通必康医养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必康隆晟 | 指 | 陕西必康隆晟医药发展有限公司 |
新沂维特 | 指 | 新沂维特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ST必康 | 股票代码 | 002411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延安必康 |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延安必康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YanAn Bicon Pharmaceutical Listed Company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YanAn Bicon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韩文雄 | ||
注册地址 | 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区创新创业小镇E区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716000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公司于2018年10月16日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注册地址由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黄海三路12号变更为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区创新创业小镇E区 | ||
办公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与丈八二路十字东南角永威时代中心31楼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710065 | ||
公司网址 | www.bikang.com.cn | ||
电子信箱 | 002411@biconya.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韩文雄(董事长代行) | 李琼 |
联系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与丈八二路十字东南角永威时代中心31楼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与丈八二路十字东南角永威时代中心31楼 |
电话 | 0755-86951472 | 0755-86951472 |
传真 | 0755-86951514 | 0755-86951514 |
电子信箱 | 002411@biconya.com | 002411@biconya.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事务部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6007448277138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 无变更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无变更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A座14层1412室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张燕、许磊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2年 | 2021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0年 | |
营业收入(元) | 8,106,281,629.38 | 7,663,185,418.17 | 5.78% | 6,953,408,152.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68,339,023.99 | -822,372,666.64 | -42.07% | -1,070,814,302.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137,388,667.59 | -628,327,779.75 | -81.02% | -996,292,763.9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925,255,592.96 | 690,095,306.05 | 323.89% | -365,035,993.7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3 | -0.54 | -35.19% | -0.698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73 | -0.54 | -35.19% | -0.698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96% | -7.76% | 54.12% | 0.00%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0年末 | |
总资产(元) | 14,861,598,713.66 | 18,723,316,953.99 | -20.63% | 19,413,988,737.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5,773,341,383.12 | 7,627,011,716.33 | -24.30% | 8,556,576,727.68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是 □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是 □否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备注 |
营业收入(元) | 8,106,281,629.38 | 7,663,185,418.17 | 无 |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 69,857,618.68 | 71,845,360.35 | 无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 8,036,424,010.70 | 7,591,340,057.82 | 无 |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股) | 1,532,283,909.00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支付的优先股股利 | 0.00 |
支付的永续债利息(元) | 0.00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 -0.7625 |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2,259,440,078.94 | 1,733,165,299.50 | 2,177,813,244.84 | 1,935,863,006.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69,697,168.36 | 54,096,055.29 | -19,180,382.53 | -1,472,951,865.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85,914,285.81 | 52,282,103.72 | -19,033,551.01 | -1,456,551,506.1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037,463.71 | 232,473,961.86 | 38,467,171.11 | 2,614,276,996.28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64,113,099.89 | -31,061,462.27 | -59,077,839.1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8,506,274.96 | 131,481,520.29 | 25,171,183.05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3,753,344.00 | 6,785,669.83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256,804,005.71 | -18,000,000.0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375,333.76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80,700,387.72 | -36,190,379.92 | -36,324,647.3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79,063,037.4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8,949,285.73 | 6,577,584.10 | -12,498,789.8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983,095.25 | -978,347.06 | 5,574,694.27 | |
合计 | -30,950,356.40 | -194,044,886.89 | -74,521,538.11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新能源、新材料行业
(1)新能源新材料行业发展情况
六氟磷酸锂是锂离子电池电解液中最重要的溶质,具有良好的离子迁移数和解离常数、较高的电导率和电化学稳定性以及较好的抗氧化性能和铝箔钝化能力,且能与各种正负极材料匹配,因此也是目前商业化应用最为广泛的电解液溶质。
我国新能源汽车近两年来高速发展,连续8年位居全球第一。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在政策和市场的双重作用下,2022年新能源汽车持续爆发式增长,产销分别完成705.8万辆和688.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9%和93.4%,市场占有率达到25.6%。储能领域方面,随着储能发展指导意见正式出台,需求拐点渐行渐近。相关分析预计,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将达30GW以上,未来五年将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转变,到2030年实现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新能源汽车市场和储能市场行业的高景气度对产业链上下游原材料需求带动明显。
报告期内,随着行业新增产能的释放,六氟磷酸锂产品价格下调较为明显,但行业产能仍相对集中,龙头企业拥有较强的话语权,市场竞争的焦点逐步转移到质量和成本控制能力。产品成本低、质量水平高、客户资源优的企业仍将在竞争中占据优势。
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是当今世界三大高性能纤维之一,其全球需求维持较高增速,我国产能约占全球一半。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产品的应用广泛,是支撑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新材料,是现代国防必不可缺的战略物资,也是国家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对象之一,未来的市场前景广阔。随着在海洋产业、纺织行业、安全防护及体育用品等领域应用的不断开拓和产品制造成本的降低,未来将会更全面地贴近人民生活。随着产品技术的日渐成熟和下游产业应用水平的提高,产品应用领域也将不断扩大,进而带动高性能纤维产业的持续高速发展。
(2)公司行业地位
九九久科技在锂电池电解质及特种纤维材料领域,与国内同行相比,具有先行研发优势、技术优势和产能规模等优势,位居同行业前列。
六氟磷酸锂方面:九九久科技参与起草了六氟磷酸锂产品行业标准、分析方法相关国家标准以及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行业标准。九九久科技作为中关村新型电池技术创新联盟理事单位,生产的六氟磷酸锂通过ISO/TS16949汽车供应链质量体系认证,被江苏省科技厅认定为江苏省高新科技产品,获得江苏省优秀新产品金奖,江苏省科学技术三等奖,第十九届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新材料产业展优秀参展产品二等奖。
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方面:九九久科技作为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材料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常务理事单位,参与起草了有色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长丝的国家行业标准。九州星际生产的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获得德国STANDARD 100 byOEKO-TEX检测认证,被江苏省科技厅认定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入选国家工信部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九州星际下属子公司江苏九州星际高性能纤维制品有限公司获得GB/T19001-2016/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GJB9001C-2017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药物中间体行业
(1)药物中间体行业发展情况
我国农药工业已建立起从原药生产、中间体配套到制剂加工在内的较完整的工业体系。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耕地面积的减少导致农产品稳产增产任务艰巨,在强农惠农政策引导下,传统农业逐步向现代农业转型,推进农药产品更新换代。同时国内农药市场受环保政策约束,向欧美发达国家环保水平看齐,市场逐渐向环保达标的优势企业集中,农药中间体行业随之进入缓慢增长期。
(2)公司行业地位
九九久科技在药物中间体方面具有很强的研发能力,产品工艺先进,技术优势明显,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九九久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天时化工与其他单位共同负责起草了三氯吡啶醇钠、5,5-二甲基海因、苯甲醛等产品的国家行
业标准。九九久科技生产的药物中间体产品质量均高于同行业标准,并制订有自己的企业标准。5,5-二甲基海因、三氯吡啶醇钠、苯甲醛均被江苏省科技厅认定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其中苯甲醛还被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三氯吡啶醇钠被认定为江苏省优秀新产品。
3、医药商业
(1)医药商业发展情况
在《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等医改新政的叠加效应和联动效应作用下,我国药品流通行业加速转型升级步伐。全行业以信息化、大数据、互联网为手段,不断发展新业务、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加快产业突破;持续拓展医药供应链服务,优化供应链运营模式与效率,加速由医药服务商向医疗供应链服务商转型;发展批零一体化运营方式,打造以专业药房、医药电商、第三方平台为主体的“新零售”模式,创造客户价值,提升客户服务内涵与质量,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未来医药商业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医疗健康市场还将维持稳步增长的趋势。从供需关系的角度分析,一方面,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进一步加剧,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稳步提升,健康的需求得以充分释放;另一方面,医药科技、生物科技、智能化等技术的发展,推动健康产业供给侧产品及服务的大幅提升,让更多的健康需求得以满足,因此,医药健康长期稳定的增长趋势是行业的主基调。
(2)公司行业地位
百川医药是一家集医药物流、医药零售连锁和电子商务为核心业务的大型现代化医药商贸企业。经营范围包括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经营品规达8,000多个。公司先后组建了河南百合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河南药准达物流有限公司、百川医药濮阳分公司、百川医药梁园分公司,经营业务覆盖豫、鲁、苏、皖周边地区300公里范围内各商业公司及医疗单位,连续六年蝉联河南省民营企业百强榜和全国医药流通行业百强之列。并先后荣获“商丘市五一劳动奖状”、“商丘市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河南省民营企业就业和社会保障先进单位”、“抗震救灾先进集体”、“河南省民营经济文化建设示范点”、“商丘经济开发区明星企业”等荣誉称号。
润祥医药位列河北省医药商业物流前列。公司主要经营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及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二类精神药品等。润祥医药业务网络覆盖河北省内部分公立医院及多家民营医院;覆盖256家卫生院,210家社区,河北省内合规医药商业、连锁覆盖率达到90%,覆盖石家庄单体药房、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村诊室、社区及干休所、职工医院、个人诊所达到6,300余家。公司目前拥有上游供货商900多家,与200家全国知名医药工业企业签订了一级代理协议。与国内600多家医药生产企业、300多家医药商业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具备石家庄市区医院及县、乡镇终端医疗机构的配送资格。
另外,公司商业板块中的其他商业企业在各自区域内都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品牌力。
4、医药工业
(1)医药工业发展情况
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新医改政策的实施,人们对健康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在推进健康中国的实施过程中,医药市场需求随着医疗保险覆盖率及国民经济能力的提升而不断扩大。同时,随着医疗卫生模式从以治疗为主向以预防为主转变、医养结合推进等,使得我国医药行业发展空间有所提升。
2022年以来,公众防范意识与防范力度加强,防护用品、消毒用品等卫生防护产品已经成为日常消费用品,中医药在疾病防治过程中有效性越来越突出,医药大健康产业未来可期。
(2)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拥有10多个多领域的独家中药成方制剂,辅以众多应用广泛的清热解毒类、补益类、儿科产品等中药成方制剂,同时拥有众多的注射剂、滴眼剂产品线,已形成比较完善的产品布局,在行业内拥有必康唯正、博士宝宝、心荣、E洁等多个知名品牌。全资孙公司必康新沂于2020年4月15日取得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免洗洗手液产品年产能达到300万瓶。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产品情况介绍
2022年各行各业正在逐步恢复,公司积极调整营销战略,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强化执行力,注重结果导向,企业上下形成联动,各项业务正常运作。2022年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新能源板块、新材料板块、药物中间体板块、医药商业板块、医药工业板块五大类。
报告期末,九九久科技主营业务产品发生重大变化。2022年6月,九九久科技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九州星际,并决定将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业务相关的资产、负债、人员等划转至该全资子公司,具体划转的纤维相关业务资产组包括九九久科技拥有的与纤维业务有关的资产、债务、业务资源以及对江苏九九久特种纤维制品有限公司(100%)、江苏九九久新材料有限公司(100%)的长期股权投资。2022年7月,上述业务资产组划转至九州星际,子公司江苏九九久特种纤维制品有限公司相应更名为江苏九州星际高性能纤维制品有限公司,江苏九九久新材料有限公司相应更名为江苏九州星际新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12月,九九久科技将九州星际全部股权转让给南京九州星际。至此,九九久科技及子公司不再从事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及其制品相关业务的生产经营。新能源、新材料及药物中间体产品介绍和应用领域:
类别 | 品种 | 产品介绍 | 应用领域 |
新能源 | 六氟磷酸锂 | 白色结晶或粉末,相对密度1.50,潮解性强,易溶于水,还溶于低浓度的甲醇、乙醇、碳酸酯类的有机溶剂。暴露空气中或加热时分解,遇水蒸气作用,放出PF5而产生白色烟雾,具有腐蚀性。 | 作为锂离子电解质,主要用于锂离子动力电池、锂离子储能电池及其他日用电池。 |
新材料 | 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 | 由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粉体原料经纺丝、超倍拉伸工艺纺制而成,具有温度高、模量高、断裂伸长小、比重小、抗冲击、耐磨、耐切割、耐腐蚀、生物相容性好等特点,是目前已知密度最小、强度最高的化学纤维。 | 主要可应用于安全防护、家用纺织、国防军需装备(轻质高性能防弹板材、防弹头盔、软质防弹衣、防刺衣),还可以应用于航空航天复合材料、 远洋航舶、海军舰艇绳缆、远洋捕鱼拖网、深海抗风浪网箱和体育用品器材、建筑工程加固等高性能复合材料。公司该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防切割手套、家纺制品、缆绳、渔网、鱼线、户外运动穿戴用品、防弹头盔、防刺衣等。 |
药物中间体 | 5.5-二甲基海因 | 特种环氧树脂和水溶性树脂、杀菌剂、防腐剂 | 用作氨基酸、特种环氧树脂、水溶性树脂、杀菌剂、防腐剂的合成原料,其衍生物的用途广泛。 |
苯甲醛 | 无色或淡黄色液体,有苦杏仁气味。微溶于水,可混溶于乙醇、乙醚、苯、氯仿。能挥发,性质很不稳定、露置空气中或见光色变黄,易氧化成苯甲酸。比重1.046g/cm,沸点:179℃,闪点:62.8℃。 | 不仅可以作为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还可以作为染料、香料等行业的中间体,用途十分广泛。 | |
三氯吡啶醇钠 | 纯品为类白色粉末,微溶于水,在冰水中饱和溶液浓度为0.5%,在沸水中饱和溶液浓度约为20%。易容于乙腈、甲醇、乙醇等有机溶剂,在酸性条件下转化为3,5,6-三氯吡啶-2-酚(熔点169~171℃)。 用内衬聚乙烯塑料袋的塑料编织袋或纸板桶包装。每件净重25kg或根据顾客需要确定。贮运中保持物料的干燥,不得与强氧化剂、酸类物质接触。 | 产品主要用于生产高效、低残留杀虫杀螨剂毒死蜱、甲基毒死蜱和除草剂绿草定。 |
主要医药产品及用途:
类别 | 品种 | 功能主治 |
消化系统用药 | 安胃胶囊 | 制酸,止痛。用于胃脘刺痛,吞酸嗳气,脘闷不舒及慢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五酯软胶囊 | 能降低血清丙氨基酸氨基转氨酶。可用于慢性肝炎丙氨酸氨基转移升高者。 | |
泌尿系统用药 | 八正片 | 清热、利尿、通淋。用于湿热下注,小便短赤、淋沥涩痛,口燥咽干。 |
儿科用药 | 小儿感冒颗粒 | 小儿风热感冒,症见发热重、头胀痛、咳嗽痰黏、咽喉肿痛;流感见上述证候者。 |
小儿止咳糖浆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 |
小儿化痰止咳颗粒 | 用于小儿咳嗽,支气管炎。 | |
健儿消食口服液 | 用于小儿饮食不节损伤脾胃引起的纳呆食少,脘胀腹满,手足心热,以至厌食、恶食。 | |
补益类 | 养血安神糖浆 | 用于失眠多梦,心悸头晕。 |
补肾强身胶囊 | 用于腰酸足软,头晕耳鸣,眼花心悸。 | |
五味子颗粒 | 敛气生津,补益肺肾。用于头晕,失眠,自汗盗汗,气短口干及神经衰弱。 | |
风湿骨病用药 | 风痛宁片 | 祛风燥湿,散寒活血,舒筋止痛。用于风湿性关节炎和类风湿性关节炎。 |
骨刺片 | 治疗骨质增生引起的肥大性腰椎炎,颈椎综合征、胸椎炎、四肢骨节增生等。 | |
复方三七胶囊 | 用于化瘀止血,消肿止痛,跌打损伤所致的瘀血肿痛。 | |
清热解毒及上呼吸道用药 | 感冒清热颗粒 | 用于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身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 |
川贝枇杷糖浆 | 用于风热犯肺、痰热内阻所致的咳嗽痰黄或咯痰不爽、咽喉肿痛、胸闷胀痛;感冒、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
银翘解毒颗粒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
黄连上清片 | 清热通便,散风止痛。用于头晕目眩,暴发火眼,牙齿疼痛,口舌生疮,咽喉肿痛。 | |
板蓝根颗粒 | 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的功效。 | |
复方大青叶合剂 |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咽喉红肿,及流感见有上述症状者。 | |
银翘解毒合剂 | 用于风热感冒,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
补铁剂 | 枸橼酸铁铵维B1糖浆Ⅱ | 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缺铁性贫血,如慢性失血、营养不良、妊娠、儿童发育期等。 |
眼科类用药 | 氧氟沙星滴眼液 | 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控制术后创面及外眼感染。 |
利福平滴眼液 | 用于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等。 | |
盐酸林可霉素滴眼液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结膜炎,角膜炎等。 | |
磺胺醋酰钠滴眼液 | 用于结膜炎,睑缘炎;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感染的辅助治疗。 | |
复方硫酸新霉素滴眼液 | 用于急、慢性结膜炎、角膜炎、虹膜炎、巩膜炎等。 | |
吡诺克辛钠滴眼液 | 主要治疗初期老年性白内障、轻度糖尿病性白内障或并发性白内障等。 | |
珍珠明目滴眼液 |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肝虚火旺引起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 |
阿昔洛韦滴眼液 | 抗病毒药。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 | |
利巴韦林滴眼液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
马来酸噻吗洛尔滴眼液 | 用于原发性青光眼的治疗及婴幼儿浅表血管瘤(IH)的外敷治疗。 | |
色甘酸钠滴眼液 | 用于预防春季过敏性结膜炎。 |
1、新能源板块
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产品为六氟磷酸锂,是锂离子电池电解液的核心原材料之一,锂离子电池在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产品和储能领域均有广泛应用。九九久科技六氟磷酸锂产品生产线经节能挖潜和优化改造后,实际产能已超6,400吨/年,位居行业前列。
2、新材料板块
报告期内,公司新材料产品为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该产品下游的用途十分广泛且在进一步拓展中,主要可应用于安全防护、家用纺织、国防军需装备(轻质高性能防弹板材、防弹头盔、软质防弹衣、防刺衣),还可以应用于航空航天复合材料、远洋航舶、海军舰艇绳缆、远洋捕鱼拖网、深海抗风浪网箱和体育用品器材、建筑工程加固等高性能复合材料。公司该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防切割手套、家纺制品、缆绳、渔网、鱼线、户外运动穿戴用品、防弹头盔、防刺衣等。公司目前主要通过与下游具备军工资质的优质客户开展战略合作的方式向军工方向拓展。九州星际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生产线经节能挖潜和优化改造后,实际产能已达14,000吨/年(折400D),位居国内之首。九州星际子公司江苏九州星际高性能纤维制品有限公司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无纬布产能达2500吨/年,位居国内前列。2022年12月,九九久科技将九州星际全部股权转让给南京九州星际新材料有限公司。至此,九九久科技及子公司不再从事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及其制品相关业务的生产经营。
3、药物中间体板块
九九久科技药物中间体产品主要包括三氯吡啶醇钠、5,5-二甲基海因、苯甲醛等。
三氯吡啶醇钠产品的现有产能为15,000吨/年,产品主要用于生产高效、低残留杀虫杀螨剂毒死蜱、甲基毒死蜱和除草剂绿草定;5,5-二甲基海因现有产能为8,000吨/年,本品用作氨基酸、特种环氧树脂、水溶性树脂、杀菌剂、防腐剂的合成原料,其衍生物的用途广泛;苯甲醛为九九久科技控股子公司天时化工主产品,该产品目前产能为15,000吨/年,不仅可以作为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还可以作为染料、香料等行业的中间体,用途十分广泛。报告期内,苯甲醛产品仍处于临时停产的状态,其他产品正常生产运营。
4、医药商业
近几年,国际经济环境复杂严峻,国内经济稳中有变,但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大健康理念持续增强,药品流通市场规模仍然持续增长。根据商务部发布的《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做强做大”是药品流通行业的发展目标,行业主管部门将继续鼓励药品流通企业兼并重组,提高行业集中度,利用上市融资等多种方式加快兼并重组步伐,努力提高行业组织化水平,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未来,医药流通企业将进一步加快流通网络布局建设,利用其既有网点优势、品牌优势及资本优势巩固市场地位,进一步拓展业务规模,促进区域市场经营品种结构的调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持续推进,促使我国医疗卫生投入稳步增加,医疗保障水平也正逐步提高,从而大大拓展了药品流通行业的发展空间。
报告期内,陕西必康加快布局医药商业领域,推进建设医药商业体系,继续强化与广东、安徽、山东、黑龙江、甘肃等区域的商业合作,不断加强资源整合能力,提升公司在商业领域的发展空间。
公司已并购的商业企业,业务覆盖河北、河南等省份。经营范围涉及中成药、中药材、化学药及制剂、抗生素、医疗器械等,各商业公司已具备区域性商业龙头企业规模,为公司扩大商业布局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
5、医药工业
医药工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是《中国制造2025》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保障。《中国制造2025》将生物医药和高性能医疗器械作为重点发展领域,国家继续把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加快培育。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是国内知名的中药企业,连续多年位列中国医药工业百强榜。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陕西必康先后完成了五景药业、康宝制药、西安交大药业集团、康拜尔等多家国内药企的并购,目前已发展为集中成药、化学药、健康产品生产和营销于一体的现代化大型医药企业集团。陕西必康主营产品涵盖循环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眼科、儿科、骨科、补益类、维生素类、抗生素类、抗过敏、抗感染、抗肿瘤、抗风湿、电解质等十多个常见医学临床用药类别,420多个品规,153个产品进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其中化学制剂112个,中成药41个。
陕西必康拥有丰富的产品系列及品牌,其中“心荣”系列产品以其独特的修复心肌功能优势及确切的疗效在心脑血管领域取得了良好的口碑。“心荣”品牌被认定为西安市著名商标。“必康唯正”和“博士宝宝”被认定为陕西省著名
商标,主要产品以“必康唯正”为品牌打造的多种药品组合也具有广泛的市场知名度,“必康唯正牌感冒清热颗粒”、“必康唯正安胃胶囊”、“古到金牌补肾强身胶囊”被授予陕西省名牌产品称号,“必康唯正牌安胃胶囊”、“必康唯正牌八正片”在第二、三终端有很好的美誉度;以“博士宝宝”小儿感冒颗粒、小儿止咳糖浆、小儿化痰止咳颗粒为核心的儿科系列产品组合,在第三终端儿科用药中拥有良好的口碑。
此外,公司下属子公司五景药业的吡诺克辛钠滴眼液获得“首届湖北省暨武汉市药品市场首选品牌”称号,E洁系列眼科产品多次荣获“药店排行榜最具魅力品牌奖”,其系列产品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二)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1、新能源、新材料、药物中间体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各类原材料采取不同的采购模式:公司通过采购部直接向国内厂商采购。采购前,由公司采购部、质检部、生产办、工程建设部、财务部等部门组成考评小组,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筛选,选出经营规模大、产品质量高、储备能力强、价格优惠、信誉良好的企业为公司供应商,以确保原材料质量。公司根据上游原材料价格、产品价格以及下游终端产品价格变化、国内外市场供需情况等因素对原材料价格进行综合判断,决定采购时机和采购数量。公司向经营与运输手续完备、信誉良好的经销商采购,在对原材料验收合格后付款。
(2)生产模式
公司以自有设备将各类原料进行复配,拥有完整的生产和辅助生产系统。公司实行以产品为主要工序单元的车间管理生产管理模式。严格工艺管理,确保设备完好、仪器仪表灵敏可靠、认真巡检、精心操作,是公司生产管理的重点。
从生产工艺特征角度看,公司的生产模式为连续型生产管理模式,主营产品均为连续型生产,各生产工序之间的联系比较紧密,各工序中间产品的质与量直接影响着终端产品的质与量。
从生产稳定性和重复性角度看,公司的生产模式为成批生产模式。
从企业组织生产特点的角度看,公司的生产模式为市场化的以销定产方式。公司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主要根据市场需求,以公司下达的生产计划作为生产依据,按照客户要求生产一定数量与品种的产品,进而实现生产计划指导下的正常循环作业。
(3)销售模式
公司针对不同产品采取不同的销售模式:
①采取直接销售模式:公司部分产品销售采取与主要客户签订全年或长期战略合作协议的方式,协议主要是针对供货量进行约定,价格随行就市,体现战略合作意图。实际每月根据当时市场情况经双方协商确定销售价格、质量标准、交货时间及货款结算方式和期限等,并以合同形式约定,双方遵照履行。
②采取通过贸易商销售模式:公司部分产品通过贸易商销售,公司年初与主贸易商签订全年销售协议,根据当时市场情况经双方协商确定每批销售的价格、质量标准、交货时间及货款结算方式和期限等,并以合同形式约定,双方遵照履行。少数出口产品采取代理商模式,每个区域设立代理商,企业授权代理商全权负责该区域内的产品销售,由代理商发展和管理下属终端商,并与下游客户达成战略合作协议。
2、医药板块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通过科学的管理制度进行采购,与长期供应商之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不断增加新的合格供应商,确定每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录并进行动态调整。生产技术管理中心提出各项采购任务,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下达到采供部。采供部人员根据公司采购管理制度,保证公开、公正、公平的前提下,进行招标及市场询价比价,确定该批次物料的供应商,并与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及合同签订工作。最大程度上降低采购成本。
(2)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模式主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自主确定产供销计划,同时保持合理库存,公司根据销售订单、销售框架协议、日常备货需要等进行生产。在生产方面,公司本着“必以良药,康健天下”的理念,集中发挥人才、设备、资金等优势,始终对药品质量保持高标准、严要求。公司严格落实新版《药品管理法》中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管理要求,主动承担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职责,细化GMP体系文件,更严格的贯彻落实到原料采购、药品生产、控制及产品放行、贮存
发运、药物警戒等药品生产、上市后管理的全过程中,确保所生产的药品符合“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这一药品质量准则。
(3)销售模式
公司秉持“以市场发展为导向,以消费者需求为中心,综合配置资源”的销售理念,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的营销网络,提升销售终端覆盖率,深耕第三终端市场,积极向第一、二终端渗透。
①公司在全国主要省市自治区设立销售网点,制定详细销售计划,明确销售对象和策略,通过培养专业销售人员,直接面向目标客户销售,以点带面,实现产品的更广销售范围辐射;
②公司以重点产品为依托,通过“必康工商零联盟”,以精细化招商销售模式扩大市场份额,通过自有商业公司销售网络,以直接销售模式促进产品销量提升。
(三)报告期内业绩驱动因素
1、新能源、药物中间体业绩驱动因素
(1)九九久科技由药物中间体行业向新能源行业发展的战略转型升级不断向纵深推进,新能源等板块的收入贡献占比扩大。九九久科技仍将持续集中优势力量深耕新能源产品,扩大生产规模,不断提升和增强优势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2)九九久科技在确保安全环保工作井然有序的前提下,实现了生产水平稳中有升,消耗指标稳中有降,充分保障了整体生产经营稳定。报告期内,除子公司天时化工苯甲醛产品停产外,其余产品均维持了稳定的市场份额。
(3)九九久科技持续完善质量管理,注重产品研发和工艺技术创新,保证产品内在品质,提升主产品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通过开展系统化、标准化的质量管理工作,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并在此基础上持续进行技术改造,进一步提升主产品质量,为稳定和巩固市场筑牢基础。
2、医药板块业绩驱动因素
(1)品牌驱动
陕西必康拥有丰富的产品系列及品牌,其中“心荣”品牌被认定为西安市著名商标,“必康唯正”和“博士宝宝”被认定为陕西省著名商标。五景药业的吡诺克辛钠滴眼液获得“首届湖北省暨武汉市药品市场首选品牌”称号,E洁系列眼科产品多次荣获“药店排行榜最具魅力品牌奖”。良好的品牌为公司销售推广提供了有力的基础支撑,是公司业绩重要驱动力之一。
(2)产品资源驱动
陕西必康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在我国的医药研发制造领域拥有全剂型,产品涵盖了循环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眼科、儿科、骨科、补益类、皮肤科、维生素类、抗过敏、抗感染、抗肿瘤、抗风湿、口腔科、妇产科、电解质等十多个类别,拥有胶囊剂、颗粒剂、口服液、糖浆、散剂、片剂、擦剂、中药合剂等多种剂型,可用于临床上常见病、多科室的产品品规共有400多个,其中,进入国家基本用药和医保目录的品种有140多种。剂型全、品规多,丰富的产品资源是驱动公司业绩规模的基础力量。但在2022年集团营销政策调整及环保改造的背景下,公司产品销售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3)渠道网络驱动
陕西必康一直以来重视营销网络体系的搭建和培育,注重专业化营销团队的建设和提升,利用行业资源及人才优势,建立起覆盖全国大部分大、中城市,多层次、立体化、全辐射的营销网络体系,覆盖主流商业渠道。以公司整合的商业公司资源为中心,建立区域性的销售推广、配送平台;在公司商业资源无法覆盖的省份,遴选当地有规模、有团队、有网络、有终端资源的大、中型商业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搭建完成分销体系;以核心产品补肾强身胶囊、安胃胶囊、枸橼酸铁铵维B1糖浆Ⅱ作为战略核心品种,进行商业零售渠道的开发,提升零售渠道的覆盖率;以自有商业和战略合作商业为平台,扩大市场流通品种的终端占有率;以临床准入条件为前提,密切跟进招标补标工作,巩固临床渠道销售,根据准入条件加强临床开发力度,充分利用公司商业资源平台,加强区域性合作,以工商融合的战略合作模式进行市场覆盖,实现渠道业绩的驱动力。
(4)销售终端驱动
2022年在医药行业的销售终端对上呼吸道感染相关产品销售的管控限制下,集团相关品种销售受到影响。2022年陕西必康扩展核心产品“安胃胶囊、补肾强身胶囊、枸橼酸铁铵维B1糖浆Ⅱ”等第一梯队产品的市场容量,并在全国范围30个省、市、自治区实行精细化招商,与各联接点的商业、零售终端达成资源共享和价值融合,继而形成一个互利共赢,
可持续发展的新生态圈。借用药品的流量优势,通过战略性的资源整合,搭建一个进阶版的生态环境,以突破瓶颈,实现零售方式上的创新;运用强大的销售队伍,通过战略联盟整合终端小散乱现状,从而形成了集约式的商业合作模式,驱动医药销售业绩增长。
(5)“必康工商零联盟”战略驱动
集团继续全面推进“必康工商零联盟”,在全国多个省份建立了“工商联盟”“商商联盟”“终端联盟”,形成战略命运共同体。联盟将持续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随着陕西必康整合的区域优质商业资源和“必康工商零联盟”成员的强势发力,必将快速增强公司医药板块包括大健康产品在内的市场占有率,彰显在医药大健康产业的整体发展优势。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品牌优势
集团拥有的陕西省名牌产品“必康唯正牌感冒清热颗粒”、“必康唯正补肾强身胶囊”、“必康唯正牌安胃胶囊”、“必康唯正牌八正片”等产品深受第二、三终端市场消费者认可;陕西必康还拥有丰富的产品系列及品牌,其中“心荣”系列产品以其独特的修复心肌功能优势及确切的疗效在心脑血管领域取得了良好的口碑,“心荣”品牌被认定为西安市著名商标。“必康唯正”和“博士宝宝”被认定为陕西省著名商标,主要产品以“博士宝宝”小儿感冒颗粒、小儿止咳糖浆、小儿化痰止咳颗粒为核心的儿科系列产品组合,在第三终端儿科用药中拥有良好的口碑。五景药业的吡诺克辛钠滴眼液获得“首届湖北省暨武汉市药品市场首选品牌”称号,E洁系列眼科产品多次荣获“药店排行榜最具魅力品牌奖”。
2、技术与研发优势
公司以国内领先研发团队为目标,着力打造研发团队人才梯队建设。公司及子公司先后与西安交通大学、第四军医大学、陕西中医药大学、商洛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东华大学、沈阳化工研究院等高校、科研院所深度合作,推行产学研一体化模式。陕西必康研发中心已被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为陕西省企业技术中心、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目前正在积极引进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优化企业内部培养机制,培养一支稳定高效、创新进取的研发队伍,这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医药领域的研发能力和水平。同时,公司与西安交通大学共建的“西安交大必康药物研究院”有利于充分利用高校研发团队核心技术资源,提升公司在医药领域的研发能力和水平。
九九久科技通过人才培养与引进机制,建立了一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稳定高效的技术与研发队伍,拥有正高级职称2人、高级职称14人、中级职称100多人。九九久科技与浙江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东华大学、沈阳化工研究院等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深度合作,推行产学研一体化模式,被认定为“南通市产学研示范企业”,并建有省院士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省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承担过多项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省火炬计划项目、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国家工业转型升级强基工程项目、省企业创新和成果转化项目,曾荣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省科技进步二等奖,省科学技术三等奖,中国石化协会技术发明一等奖、技术进步二等奖。
九九久科技具备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对国内外最新技术成果具备较强的吸收、转化能力,与行业内其他公司相比,九九久科技在药物中间体、锂电材料及特种纤维生产技术上具有较为明显的技术优势和先行研发优势。
报告期内,九九久科技及其子公司取得的授权专利(不包含纤维相关专利)情况如下:
序号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型 | 专利授权日 | 专利权人 |
1 | ZL 2021 2 1199754.6 | 冷热分离换热系统 | 实用新型 | 2022年1月7日 | 九九久科技 |
2 | ZL 2021 2 1199862.3 | 浓缩结晶分离洗涤干燥分级一体化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2年1月7日 | 九九久科技 |
3 | ZL 2019 1 1248721.3 | 一种气液反应方法 | 发明 | 2022年1月7日 | 天时化工、九九久科技 |
4 | ZL 2019 1 1297324.5 | 特戊酰氯生产过程中尾气的净化与物料回收的方法 | 发明 | 2022年1月14日 | 天时化工、 九九久科技 |
5 | ZL 2021 2 1199863.8 | 液氮冷量分级回收利用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2年2月8日 | 九九久科技 |
6 | ZL 2019 1 1271570.3 | 苯甲酸母液废水零排放的处理工艺 | 发明 | 2022年2月15日 | 九九久科技 |
7 | ZL 2019 1 1297325.X | 一种苄叉二氯酸解法制备酰氯过程中真空系统的方法 | 发明 | 2022年5月20日 | 天时化工 九九久科技 |
8 | ZL 2021 2 3110354.6 | 尾气吸收气流翻动树脂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2年5月27日 | 九九久科技 |
9 | ZL 2020 1 0929955.0 | 固体催化剂在液体反应中自动分离并重复利用的方法 | 发明 | 2022年5月31日 | 九九久科技 |
10 | ZL 2021 2 3057699.X | 一种焚烧工业盐新型回转窑 | 实用新型 | 2022年5月31日 | 九九久科技 |
11 | ZL 2021 2 2278226.6 | 一种萃取槽 | 实用新型 | 2022年11月4日 | 九九久科技 |
2、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优势
九九久科技在生产实践中不断对产品生产技术进行革新,用循环经济理论指导生产,充分发挥公司多产品种类的产品结构特点,利用现有生产装置,逐步探索、应用推广循环经济模式。自设立伊始,九九久科技就坚持走清洁生产、节能生产之路,不断加强技改投入,通过工艺优化调整、新型节电设备应用、冷量回收及分级使用、余热综合利用等方法进一步节电节气(汽)节水;六氟磷酸锂产品生产中回收的AHF等副产品综合循环利用,副产品附加值提升;通过使用自主开发的溶剂-尾气一体化处理专有技术实现纤维生产的安全、低成本清洁生产;醇钠产品釆用真空闪蒸低温母液结晶专利技术,电耗大幅度降低;采用自主开发的MVR、多效、碳化回转窑、余热锅炉、急冷、布袋除尘、湿电除胶、加热“消白”等设施耦合而成的高难度废水处理系统,运转效率高,运行成本低,烟气达标排放;通过使用气浮等技术处理生产系统中工艺冷却水,高效去除其中的轻组份,实现冷却水循环利用、零排放的节能节水效果。
九九久科技通过采用循环经济与节能生产模式组织生产,显著降低生产成本,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一步增强了可持续发展能力。
3、质量管理优势
公司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公司在质量标准严格遵从国家法定标准的基础上,对在产产品的关键质量指标进行严控和提高,制定了高于法定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公司强调过程控制,对风险评估高度重视,事前预防有方案、事中落实有序并记录、事后总结及时并分析;计算机系统具有审计跟踪功能,同时保证记录完整、可追溯,且数据不可删除;同时,在生产环境控制、质量要素管理等方面也有更严格更高的要求,保障药品的有效性、安全性。
九九久科技及子公司全面推行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和规范质量管理和考核制度,并层层落实到产、供、销等各个业务环节,通过产品质量优势的建立提升公司的竞争优势。公司在质量管理中坚持贯彻执行ISO国际标准化管理,积极运用全面质量管理,推广卓越绩效管理,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九九久科技是首批通过国家工信部《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审查的六氟磷酸锂生产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做到持续有效运行,六氟磷酸锂通过IATF16949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汽车行业生产件与相关服务件的组织实施ISO9001的特殊要求)。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获得德国OEKO-TEX认证,为产品顺利进入欧洲市场取得了通行证。
九九久科技主持或参与制定了多项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如:HG/T4428-2012《三氯吡啶醇钠》、HG/T4417-2012《5,5-二甲基海因》、HG/T4421-2012《苯甲醛》、HG/T4066-2015《六氟磷酸锂》、HG/T5293-2017《苯乙酸》、GB/T19282-2014《六氟磷酸锂产品分析方法》、HG/T5976-2021《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六氟磷酸锂》和FZ/T54129-2020《有色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长丝》,在细分行业具有一定的话语权。
公司针对主营产品均制定了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在实际生产中又制定了内控标准,内控标准又高于企业标准。近年来,制定并实施了新的《质量内控指标》,将主副产品全部纳入控制范畴,通过强化内部控制和考核,确保产品质量在市场上同类产品中的优势地位。
4、规模优势
(1)产品资源规模优势
陕西必康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在我国的医药制造领域是拥有全剂型、品规数量多且全的工业企业之一,产品涵盖循环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眼科、儿科、骨科、补益类、皮肤科、维生素类、抗过敏、抗感染、抗肿瘤、抗风湿、口腔科、妇产科、电解质等十多个类别,拥有胶囊剂、颗粒剂、口服液、糖浆、散剂、片剂、擦剂、中药合剂等多种剂型,可用于临床上常见病、多科室的产品品规共有400多个,其中,进入国家基本用药和医保目录的品种有140多种。
(2)产品渠道规模优势
陕西必康一直以来重视营销网络体系的搭建和培育,注重专业化营销团队的建设和提升,利用资源及人才优势建立起覆盖全国大部分大、中城市,多层次、立体化、全辐射的营销网络体系,覆盖主流商业渠道。以公司整合的商业资源为中心,建立区域性的销售推广平台与配送平台;在公司商业资源无法覆盖的省份,遴选当地有规模、有团队、有网络、有终端资源的大、中型商业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搭建完成分销体系;以核心产品补肾强身胶囊、安胃胶囊等产品带动集团其他品种,加强各类零售渠道的开发,提升零售渠道的覆盖率;以自有商业和战略合作商业为平台,扩大市场流通品种的终端占有率;以临床准入条件为前提,密切跟进招标补标工作,巩固临床渠道销售,根据准入条件加强临床开发力度。充分利用公司商业资源平台,高度利用商业资源区域性合作,以工商融合的战略合作进行市场覆盖,形成渠道业绩的驱动力。
(3)销售终端规模优势
2022年陕西必康推进核心产品“安胃胶囊、补肾强身胶囊”等第一梯队产品的市场容量,并在全国范围30个省、市、自治区实行精细化招商;同时与有联接点的商业、零售终端达成资源共享和价值融合,继而形成一个互利共赢、可持续发展的新生态圈。借用药品的流量优势,通过战略性的资源整合,搭建一个进阶版的生态环境,以突破瓶颈,实现零售方式上的创新;通过强大的销售队伍、战略联盟整合终端小散乱的现状,形成了集约式的商业合作模式,驱动医药销售业绩的增长。
5、结构优势
(1)产业链结构优势
陕西必康医药板块横跨医药研发、生产、药品商业及零售、包装、医药衍生产业开发,努力打造医药、医疗、养老等为一体的集成产业平台。陕西必康依托科技资源,汇聚行业的高端理念与行业精英,以在工商零联盟战略指引下的“工商融合”、“商商融合”、“医养融合”等资源优化过程为契机,将各类要素高度集约,明晰产业链条,打造大健康生态循环。
(2)生产链结构优势
陕西必康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一套完整科学的医药生产制度,拥有经验丰富的管理队伍,生产设备采购始终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原材料供应体系健全。陕西必康不仅完善生产到销售的结构优势,而且在中药材的种植、采购、加工、储备、调剂、调运、交易等方面积极布局规划。公司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确保了原材料供应的持续稳定,同时不断增加新的合格供应商,确保每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录动态调整。
(3)产品剂型结构优势
陕西必康及其子公司拥有片剂、丸剂、散剂、颗粒剂、硬胶囊剂、软胶囊剂、软膏剂、煎膏剂、合剂、糖浆剂、搽剂、眼用制剂、耳用制剂、鼻用制剂、灌肠剂、溶液剂、酊剂、大容量注射液、小容量注射液、中药饮片等产品剂型。同时,积极开展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标准研究、工艺制法研究工作。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及“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8,106,281,629.38 | 100% | 7,663,185,418.17 | 100% | 5.78% |
分行业 | |||||
医药工业类 | 172,226,489.83 | 2.12% | 221,241,941.25 | 2.89% | -22.15% |
医药商业类 | 3,991,876,777.89 | 49.24% | 3,908,509,495.85 | 51.00% | 2.13% |
新能源类 | 2,465,561,139.94 | 30.42% | 2,345,126,267.38 | 30.60% | 5.14% |
新材料类 | 993,432,483.31 | 12.26% | 709,357,780.62 | 9.26% | 40.05% |
化工类 | 383,781,215.29 | 4.73% | 394,409,694.74 | 5.15% | -2.69% |
其他 | 99,403,523.12 | 1.22% | 84,540,238.33 | 1.10% | 17.58% |
分产品 | |||||
片剂 | 1,088,501.40 | 0.01% | 11,440,769.53 | 0.15% | -90.00% |
胶囊 | 13,604,420.14 | 0.17% | 61,202,504.83 | 0.80% | -78.00% |
颗粒剂 | 2,170,474.66 | 0.03% | 11,768,993.99 | 0.15% | -82.00% |
针剂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口服液 | 9,366,371.70 | 0.12% | 1,179,556.03 | 0.02% | 694.00% |
散剂 | 647,180.30 | 0.01% | 2,735,420.37 | 0.04% | -76.00% |
溶液剂 | 145,349,541.63 | 1.79% | 132,914,696.50 | 1.73% | 9.00% |
医药商业类 | 3,991,876,777.89 | 49.24% | 3,908,509,495.85 | 51.00% | 2.00% |
5.5-二甲基海因 | 62,947,299.82 | 0.78% | 85,101,837.17 | 1.11% | -26.00% |
7-ADCA | 0.00 | 0.00% | 7,433.63 | 0.00% | -100.00% |
苯甲醛 | 509,734.50 | 0.01% | 24,209,008.75 | 0.32% | -98.00% |
三氯吡啶醇钠 | 320,324,180.97 | 3.95% | 285,098,848.82 | 3.72% | 12.00% |
六氟磷酸锂 | 2,465,561,139.94 | 30.42% | 2,345,126,267.38 | 30.60% | 5.00% |
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 | 713,360,716.56 | 8.80% | 647,931,575.64 | 8.46% | 10.00% |
无纬布 | 274,041,905.20 | 3.38% | 35,257,895.96 | 0.46% | 677.00% |
包覆纱 | 6,029,861.55 | 0.07% | 26,168,309.02 | 0.34% | -77.00% |
其他 | 99,403,523.12 | 1.23% | 84,532,804.70 | 1.10% | 18.00% |
分地区 | |||||
华北地区 | 2,167,143,948.75 | 26.73% | 2,267,792,669.88 | 29.59% | -4.44% |
华中地区 | 2,475,120,664.79 | 30.53% | 2,210,289,718.71 | 28.84% | 11.98% |
华东地区 | 1,767,341,279.77 | 21.80% | 1,936,585,277.79 | 25.27% | -8.74% |
华南地区 | 1,332,504,983.48 | 16.44% | 968,147,162.56 | 12.63% | 37.63% |
西北地区 | 1,600,112.36 | 0.02% | 3,914,343.12 | 0.05% | -59.12% |
西南地区 | 11,846,981.61 | 0.15% | 18,287,003.64 | 0.24% | -35.22% |
东北地区 | 7,187,509.02 | 0.09% | 981,291.14 | 0.01% | 632.45% |
其他地区 | 343,536,149.60 | 4.22% | 257,187,951.33 | 3.36% | 33.57%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8,106,281,629.38 | 100.00% | 7,663,185,418.17 | 100.00% | 5.78% |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分行业 | ||||||
医药商业类 | 3,991,876,777.89 | 3,819,667,032.72 | 4.31% | 2.13% | 3.39% | -1.17% |
新能源类 | 2,465,561,139.94 | 1,343,636,811.93 | 45.50% | 5.14% | 88.09% | -24.04% |
新材料类 | 993,432,483.31 | 465,185,484.46 | 53.17% | 40.05% | 5.74% | 15.19% |
分产品 | ||||||
医药商业类 | 3,991,876,777.89 | 3,819,667,032.72 | 4.31% | 2.13% | 3.39% | -1.17% |
六氟磷酸锂 | 2,465,561,139.94 | 1,343,636,811.93 | 45.50% | 5.14% | 88.09% | -24.04% |
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 | 713,360,716.56 | 239,753,311.79 | 66.39% | 10.10% | -37.90% | 25.98% |
分地区 | ||||||
华北地区 | 2,475,120,664.79 | 2,047,797,988.06 | 17.26% | 9.14% | -5.78% | 13.10% |
华中地区 | 2,537,777,270.14 | 2,090,663,556.44 | 17.62% | 14.82% | 7.99% | 5.21% |
华东地区 | 2,015,144,645.26 | 918,048,588.34 | 54.44% | 4.06% | 6.12% | -0.89% |
华南地区 | 1,359,227,704.77 | 730,897,559.52 | 46.23% | 40.39% | 78.42% | -11.46%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8,106,281,629.38 | 6,075,086,988.97 | 25.06% | 5.78% | -12.46% | 15.62%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医药工业类 | 销售量 | 万盒 | 164.30 | 711.88 | -76.92% |
生产量 | 万盒 | 154.34 | 731.49 | -78.90% | |
库存量 | 万盒 | 40.27 | 55.92 | -27.98% | |
医药工业类 | 销售量 | 万瓶 | 4,610.19 | 4,119.26 | 11.92% |
生产量 | 万瓶 | 4,433.43 | 4,316.94 | 2.70% | |
库存量 | 万瓶 | 92.45 | 616.14 | -84.99% | |
新能源类 | 销售量 | 千吨 | 9.04 | 8.97 | 0.80% |
生产量 | 千吨 | 9.79 | 8.85 | 10.62% | |
库存量 | 千吨 | 0.82 | 0.07 | 1,069.71% | |
新材料类 | 销售量 | 千吨 | 14.55 | 10.73 | 35.64% |
生产量 | 千吨 | 13.47 | 10.16 | 32.59% | |
库存量 | 千吨 | 0.00 | 0.92 | -100.00% | |
化工类 | 销售量 | 千吨 | 15.28 | 17.41 | -12.26% |
生产量 | 千吨 | 14.99 | 16.20 | -7.48% |
库存量 | 千吨 | 3.61 | 3.90 | -7.43%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产品分类产品分类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片剂 | 材料成本 | 586,888.81 | 0.01% | 3,051,716.21 | 0.06% | -80.77% |
片剂 | 人工成本 | 126,620.91 | 0.00% | 296,551.17 | 0.01% | -57.30% |
片剂 | 制造费用 | 446,692.24 | 0.01% | 2,661,242.04 | 0.05% | -83.21% |
片剂 | 小计 | 1,160,201.96 | 0.02% | 4,138,149.92 | 0.08% | -71.96% |
胶囊 | 材料成本 | 1,996,910.49 | 0.03% | 6,134,046.81 | 0.12% | -67.45% |
胶囊 | 人工成本 | 428,677.68 | 0.01% | 549,464.71 | 0.01% | -21.98% |
胶囊 | 制造费用 | 3,610,421.59 | 0.06% | 7,424,472.77 | 0.14% | -51.37% |
胶囊 | 小计 | 6,036,009.75 | 0.10% | 7,614,919.71 | 0.14% | -20.73% |
颗粒剂 | 材料成本 | 1,933,930.88 | 0.03% | 7,008,679.88 | 0.13% | -72.41% |
颗粒剂 | 人工成本 | 439,277.38 | 0.01% | 1,179,365.44 | 0.02% | -62.75% |
颗粒剂 | 制造费用 | 1,335,142.80 | 0.02% | 8,742,304.00 | 0.17% | -84.73% |
颗粒剂 | 小计 | 3,708,351.05 | 0.06% | 10,994,500.14 | 0.21% | -66.27% |
针剂 | 材料成本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针剂 | 人工成本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针剂 | 制造费用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针剂 | 小计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口服液 | 材料成本 | 1,430,027.02 | 0.02% | 3,198,466.95 | 0.06% | -55.29% |
口服液 | 人工成本 | 586,723.08 | 0.01% | 382,087.04 | 0.01% | 53.56% |
口服液 | 制造费用 | 2,086,790.96 | 0.03% | 5,230,732.77 | 0.10% | -60.11% |
口服液 | 小计 | 4,103,541.06 | 0.07% | 4,095,381.94 | 0.08% | 0.20% |
散剂 | 材料成本 | 697,599.43 | 0.01% | 1,041,719.65 | 0.02% | -33.03% |
散剂 | 人工成本 | 93,176.28 | 0.00% | 170,777.11 | 0.00% | -45.44% |
散剂 | 制造费用 | 254,920.76 | 0.00% | 612,000.51 | 0.01% | -58.35% |
散剂 | 小计 | 1,045,696.46 | 0.02% | 1,824,497.28 | 0.03% | -42.69% |
溶液剂 | 材料成本 | 32,387,926.63 | 0.53% | 31,733,651.05 | 0.60% | 2.06% |
溶液剂 | 人工成本 | 5,780,156.51 | 0.10% | 5,889,194.31 | 0.11% | -1.85% |
溶液剂 | 制造费用 | 11,929,063.64 | 0.20% | 14,159,411.91 | 0.27% | -15.75% |
溶液剂 | 小计 | 50,097,146.78 | 0.82% | 51,782,257.27 | 0.98% | -3.25% |
医药商业类 | 3,782,887,943.72 | 62.27% | 3,694,493,751.09 | 69.77% | 2.39% | |
苯甲醛 | 材料成本 | 196,773.24 | 0.00% | 14,087,449.56 | 0.27% | -98.60% |
苯甲醛 | 人工成本 | 20,154.37 | 0.00% | 1,442,898.08 | 0.03% | -98.60% |
苯甲醛 | 制造费用 | 71,576.86 | 0.00% | 5,989,208.21 | 0.11% | -98.80% |
苯甲醛 | 小计 | 288,504.48 | 0.00% | 21,519,555.85 | 0.41% | -98.66% |
5.5-二甲基海因 | 材料成本 | 37,119,563.69 | 0.61% | 52,148,250.80 | 0.98% | -28.82% |
5.5-二甲基海因 | 人工成本 | 6,533,923.14 | 0.11% | 4,508,966.04 | 0.09% | 44.91% |
5.5-二甲基海因 | 制造费用 | 10,330,734.82 | 0.17% | 6,563,450.03 | 0.12% | 57.40% |
5.5-二甲基海因 | 小计 | 53,984,221.65 | 0.89% | 63,220,666.87 | 1.19% | -14.61% |
三氯吡啶醇钠 | 材料成本 | 209,434,848.97 | 3.45% | 177,884,711.41 | 3.36% | 17.74% |
三氯吡啶醇钠 | 人工成本 | 14,864,311.98 | 0.24% | 13,760,928.17 | 0.26% | 8.02% |
三氯吡啶醇钠 | 制造费用 | 43,743,885.34 | 0.72% | 27,054,156.69 | 0.51% | 61.69% |
三氯吡啶醇钠 | 小计 | 268,043,046.28 | 4.41% | 218,699,796.27 | 4.13% | 22.56% |
六氟磷酸锂 | 材料成本 | 1,239,726,605.26 | 20.41% | 610,315,581.76 | 11.53% | 103.13% |
六氟磷酸锂 | 人工成本 | 30,133,839.21 | 0.50% | 29,561,119.50 | 0.56% | 1.94% |
六氟磷酸锂 | 制造费用 | 73,776,367.45 | 1.21% | 74,467,671.31 | 1.41% | -0.93% |
六氟磷酸锂 | 小计 | 1,343,636,811.93 | 22.12% | 714,344,372.57 | 13.49% | 88.09% |
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 | 材料成本 | 97,176,083.19 | 1.60% | 153,305,187.61 | 2.90% | -36.61% |
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 | 人工成本 | 52,232,022.13 | 0.86% | 68,460,470.40 | 1.29% | -23.70% |
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 | 制造费用 | 90,345,206.47 | 1.49% | 164,306,374.28 | 3.10% | -45.01% |
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 | 小计 | 239,753,311.79 | 3.95% | 386,072,032.29 | 7.29% | -37.90% |
无纬布 | 材料成本 | 183,850,814.35 | 3.03% | 20,866,925.40 | 0.39% | 781.06% |
无纬布 | 人工成本 | 19,771,026.92 | 0.33% | 5,234,556.31 | 0.10% | 277.70% |
无纬布 | 制造费用 | 16,197,245.36 | 0.27% | 3,948,952.75 | 0.07% | 310.17% |
无纬布 | 小计 | 219,819,086.63 | 3.62% | 30,050,434.46 | 0.57% | 631.50% |
包覆纱 | 材料成本 | 4,211,788.15 | 0.07% | 20,129,953.30 | 0.38% | -79.08% |
包覆纱 | 人工成本 | 1,221,362.83 | 0.02% | 2,881,925.83 | 0.05% | -57.62% |
包覆纱 | 制造费用 | 179,935.06 | 0.00% | 810,646.03 | 0.02% | -77.80% |
包覆纱 | 小计 | 5,613,086.04 | 0.09% | 23,822,525.16 | 0.45% | -76.44% |
其他 | 94,910,029.38 | 1.56% | 62,408,934.82 | 1.18% | 52.08% | |
合计 | 6,075,086,988.97 | 100.00% | 5,295,081,775.65 | 100.00% | 14.73% |
说明无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九州星际科技有限公司 | 转让 |
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 | 转让 |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124,129,224.38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23%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一 | 64,238,236.64 | 0.64% |
2 | 客户二 | 22,033,648.48 | 0.22% |
3 | 客户三 | 14,278,846.12 | 0.14% |
4 | 客户四 | 12,959,017.83 | 0.13% |
5 | 客户五 | 10,619,475.31 | 0.11% |
合计 | -- | 124,129,224.38 | 1.23%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1,072,279,315.67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7.17%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一 | 106,652,255.93 | 1.71% |
2 | 供应商二 | 455,823,008.85 | 7.30% |
3 | 供应商三 | 188,955,752.21 | 3.03% |
4 | 供应商四 | 207,203,539.82 | 3.32% |
5 | 供应商五 | 113,644,758.85 | 1.82% |
合计 | -- | 1,072,279,315.67 | 17.17%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279,094,282.67 | 239,341,217.21 | 16.61% | 本期较上期变动不大 |
管理费用 | 1,270,007,945.04 | 558,609,318.82 | 127.35% | 本期较上期较大主要系本期九九久管理层计提业绩奖励 |
财务费用 | 267,670,643.60 | 348,809,892.77 | -23.26% | 财务费用减少主要系本期金融负债减少 |
研发费用 | 147,465,391.87 | 131,541,240.35 | 12.11% | 本期较上期变动不大 |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3.5.6三氯吡啶醇钠-2-醇钠废水处理工艺研究(2020.03-2023.02) | 寻求高效、低成本的三氯吡啶醇钠废水的处理方法 | 本项目成果已在生产上稳定运行 | COD<1500,氨氮<200 | 本项目提高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巩固了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 |
三氯吡啶醇钠尾气综合治理工艺研究 | 对三氯吡啶醇钠生产过程中全流程废气进行综合处理 | 项目已完成,并投入大生产,运行稳定 | 符合《DB 324041-2021 江苏省大气综合排放标准》 | 保障三氯吡啶醇钠稳定生产,提高公司环保优势 |
特种工业盐的大规模连续化焚烧系统研究 | 对三氯吡啶醇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高盐、高COD、高氨氮废水进行处理 | 项目已完成,并投入大生产,运行稳定 | 产生的工业盐有机物残留量:≤0.2%,焚烧炉尾气合格排放,且做烟气“消白”处理 | 保障三氯吡啶醇钠稳定生产,提高公司环保优势 |
高品质六氟磷酸锂溶液的合成工艺研究(2020.9~2022.6) | 寻求高品质六氟磷酸锂溶液的制备方法 | 由于市场原因,2021.6中止研发 | 制备出符合技术指标要求的产品 | 相关原料、设备用来研发六氟磷酸钠,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
高收率、高效率的三氯吡啶醇钠绿色生产工艺及其应用研究(2020.1.1-2022.12.31) | 提高产品收率和生产效率,降低反应时间,降低生产成本。 | 申请发明专利3件:202110434403.7(实审)、202110841310.6(实审)、202111066229.1(收到授权通知书);本项目成果在生产上稳定运行 | 产品质量收率提高5~15% | 本项目技术水平远远领先同行,为公司带来利润增长点的同时,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 |
基于闪蒸降温工艺的浓缩液的结晶研究 | 提高产品生产效率,减少设备投资,降低能源消耗。 | 研究成果已在醇钠粗、精品结晶中成功应用 | 降低结晶过程能源消耗,提高结晶效率 | 本项目降低了醇钠等产品生产的电力消耗,对醇钠产品等生产带来持续的经济效益 |
六氟磷酸锂动态结晶研究 | 摸索、优化动态结晶工艺参数及设备结构设计 | 正在开展试验,摸索工艺数据 | 提高生产效率,控制结晶成型 | 为锂盐后续发展提供工艺、设备技术支撑,多一种工艺选择将锂盐利益最大化。 |
氟化氢、氯化氢混合气体的高效分离研究2020.7~2022.6 | 寻求氟化氢、氯化氢混合气体高效分离的方法,降低六氟磷酸锂生产中的氟化氢单耗及生产成本。 | 本项目成果已在生产上稳定运行 | 盐酸中氟含量<100ppm | 本项目提高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巩固了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 |
低成本六氟磷酸钠的合成工艺研究2021.9~2023.12 | 寻求低成本六氟磷酸钠的制备方法 | 申请发明专利1件202111437197.1(实审),实用新型1件202221539737.7(受理);正在进行中试研究,小批量产品得到客户认可 | 制备出符合技术指标要求的产品 | 调整公司产品结构,适应客户多元化的需求,即将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 |
白油四氟乙烯高效分离工艺研究 | 高效分离处理白油-四氯乙烯混合液 | 项目已完成,并投入大生产,运行稳定 | 分离出的四氯乙烯含量≥99.9%,白油含量≥99.9% | 保障了纤维的正常生产,提高纤维质量稳定性和性能 |
六氟磷酸锂减少粉料工艺的研究 | 减少物料损耗,降低生产成本,减少颗粒物对环境产生的危害 | 研究成果已在六氟磷酸锂干燥工序成功应用 | 降低产粉率 | 本项目降低了物料损耗,提升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降低六氟磷酸锂干燥系统产粉率与微粉回 | 回收粉料,减少物料损耗,降低生产成 | 研究成果已在六氟磷酸锂干燥工序成功应 | 降低产粉率,充分回收粉料 | 稳定生产,降低物料损耗,提升经济效益 |
收工艺研究 2021.1-2022.12 | 本,提高产品质量,优化生产环境 | 用 | 和社会效益 | |
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工艺研究(2022.11-2025.11) | 寻求合适的路线制备钠离子电池用正极材料 | 正在开展小试技术研究 | 制备出符合技术指标要求的产品 | 不断推进新产品的储备,拓展产品市场的广度和深度,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
高纯氟化钠的制备技术研究2021.9~2023.6 | 寻求高纯氟化钠的制备方法,为六氟磷酸钠的规模化生产提供原料 | 完成小试技术研究,准备进行中试放大 | 制备出符合技术指标要求的产品 | 为六氟磷酸钠的规模化生产提供原料 |
硫酸镁钠钾口服用浓溶液 | 注册批件 | 正在进行药学研究 | 注册批件 | 优化公司产品,差异化经营 |
维胺颗粒 | 批准工艺变更 | 正在进行稳定性研究 | 批准工艺变更 | 优化产品包装,提高生产效率。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2年 | 2021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198 | 256 | -22.66%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6.83% | 6.28% | 0.55%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本科 | 88 | 117 | -24.79% |
硕士 | 19 | 28 | -32.14% |
其他 | 91 | 111 | -18.02%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30 | 31 | -3.23% |
30~40岁 | 90 | 114 | -21.05% |
其他 | 78 | 111 | -29.73% |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2年 | 2021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147,465,391.87 | 131,541,240.35 | 12.11%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1.82% | 1.72% | 0.10%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350,812,554.84 | 7,376,309,129.32 | 81.0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425,556,961.88 | 6,686,213,823.27 | 55.9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25,255,592.96 | 690,095,306.05 | 323.8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34,497,011.98 | 239,032,818.93 | 876.6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91,665,725.38 | 338,941,870.11 | 340.0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2,831,286.60 | -99,909,051.18 | -943.6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53,283,374.22 | 585,083,100.00 | 285.1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391,181,319.84 | 898,289,662.37 | 500.1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37,897,945.62 | -313,206,562.37 | 901.86%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53,927,696.33 | 275,999,736.42 | 136.93%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546,663,257.88 | -37.94% | 出售九州星际科技 | 否 |
资产减值 | -1,149,752,636.04 | 79.79% | 长期资产减值 | 否 |
营业外收入 | 2,167,471.03 | -0.15% | 否 | |
营业外支出 | 316,083,222.38 | -21.93% | 主要系违约金补偿支出和罚款支出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2年末 | 2022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877,099,016.00 | 5.90% | 842,647,911.75 | 4.50% | 1.40% | 本期较上期无重大变动 |
应收账款 | 2,416,917,548.89 | 16.26% | 3,579,360,175.33 | 19.12% | -2.86% | 本期较上期无重大变动 |
合同资产 | 0.00% | 本期较上期无重大变动 | ||||
存货 | 788,224,052.06 | 5.30% | 978,604,531.32 | 5.23% | 0.07% | 本期较上期无重大变动 |
投资性房地产 | 0.00% | 本期较上期无重大变动 | ||||
长期股权投资 | 52,889,952.61 | 0.36% | 43,716,473.35 | 0.23% | 0.13% | 本期较上期无重大变动 |
固定资产 | 1,779,729,129.97 | 11.98% | 3,537,298,474.49 | 18.89% | -6.91% | 系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
在建工程 | 1,110,667,643.98 | 7.47% | 3,072,112,566.42 | 16.41% | -8.94% | 系本期出售徐州北盟物流资产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
使用权资产 | 19,604,285.79 | 0.13% | 41,697,150.91 | 0.22% | -0.09% | 本期较上期无重大变动 |
短期借款 | 1,201,956,369.83 | 8.09% | 2,100,410,000.00 | 11.22% | -3.13% | 系本期归还部分金融借款 |
合同负债 | 81,692,744.50 | 0.55% | 190,020,399.42 | 1.01% | -0.46% | 本期较上期无重大变动 |
长期借款 | 219,300,000.00 | 1.48% | 253,300,000.00 | 1.35% | 0.13% | 系本期归还部分金融借款 |
租赁负债 | 12,647,551.77 | 0.09% | 29,879,884.26 | 0.16% | -0.07% | 本期较上期无重大变动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52,970,891.25 | 保证金:237135870.5元,司法冻结:3337696.53元,信用证余额:12487324.22元,结构性存款:10000元。 |
长期股权投资 | 810,252,000.00 | 因法律诉讼形成的股权质押 |
固定资产 | 5,334,947,240.00 | 各公司向金融机构签订借款,融资租赁合同形成的抵押资产 |
应收账款 | 5,500,000.00 | 子公司必康百川医药(河南)有限公司针对虞城县人民医院550万元的应收账款向中原银行申请反向保理融资业务。 |
存货
存货 | 116,351,899.33 | 必康百川医药(河南)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向商丘华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50000,000元,由必康百川医药(河南)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质押物为药品。 |
无形资产 | 2,169,971.38 | 查封:新沂市人民法院(2,020)苏0,381民初7727号中航宝胜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金额:81万查封日期:2020年10月29日 |
合计 | 6,522,192,001.96 | /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交易对方 | 被出售资产 | 出售日 | 交易价格(万元) | 本期初起至出售日该资产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万元) | 出售对公司的影响(注3) | 资产出售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占净利润总额的比例 | 资产出售定价原则 | 是否为关联交易 | 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适用关联交易情形) | 所涉及的资产产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 所涉及的债权债务是否已全部转移 | 是否按计划如期实施,如未按计划实施,应当说明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广东国和冷链运输 | 不动产 | 2022年12月09日 | 152,681 | 0 | 出售该项资产回笼 | 法拍评估 | 否 | 无 | 否 | 是 | 是 | 2022年12月10日 | 公告编号:2022- |
有限公司和广东志远运输有限公司 | 资金解决公司逾期负债等问题 | 146 |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交易对方 | 被出售股权 | 出售日 | 交易价格(万元) | 本期初起至出售日该股权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万元) | 出售对公司的影响 | 股权出售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占净利润总额的比例 | 股权出售定价原则 | 是否为关联交易 | 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 | 所涉及的股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 是否按计划如期实施,如未按计划实施,应当说明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九州星际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2022年12月31日 | 210,000 | 回笼资金解决逾期负债问题 | 资产评估价值 | 否 | 无 | 是 | 是 | 2022年12月17日 | 公告编号:2022-156 | ||
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 | 100% | 2022年12月31日 | 0 | 解决违规担保问题 | 协议价格 | 是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是 | 是 | 2022年12月29日 | 公告编号:2022-162 |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新能源 | 51500万元人民币 | 2,363,083,079.98 | 1,339,244,690.44 | 3,899,602,739.21 | 1,051,444,312.27 | 814,342,285.66 |
必康润祥医药河北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医药商业 | 15000万元人民币 | 1,075,838,058.69 | 159,665,038.55 | 2,070,725,689.45 | -6,725,031.40 | -18,373,942.14 |
必康百川医药(河南)有公司 | 子公司 | 医药商业 | 4420万元人民币 | 616,981,306.28 | 54,024,858.71 | 1,886,781,391.98 | -6,003,596.41 | -3,000,840.10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九州星际科技有限公司 | 转让 | |
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 | 转让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1、新能源行业竞争格局
国家支持新能源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战略始终未变。2020年10月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中提到:“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未来新能源汽车销量增加将是电解液以及六氟磷酸锂需求的主要增长点之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深入实施,推动提升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水平,加快建设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能源局、邮政局于2023年1月30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2023年2月1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求是》杂志发布文章《努力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文章提出巩固新能源汽车等优势产业领先地位。
我国新能源汽车近两年来高速发展,连续8年位居全球第一。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在政策和市场的双重作用下,2022年新能源汽车持续爆发式增长,产销分别完成705.8万辆和688.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9%和93.4%,市场占有率达到25.6%。
储能领域,随着储能发展指导意见正式出台,需求拐点渐行渐近。相关分析预计,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将达30GW以上,未来五年将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转变,到2030年实现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储能行业也将迎来发展机遇期。
新能源汽车市场和储能市场行业的高景气度对产业链上下游原材料需求带动明显。六氟磷酸锂作为目前商业化应用最广泛的锂电池溶质,无论从政策导向还是行业需求方面看,六氟磷酸锂未来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从长期来看,中银国际证券研究曾分析,预计2025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为1410万辆,对应动力电池需求为780GWh,加上消费、储能及其他领域用锂电池,预计2025年锂电池总需求为1059GWh,对应六氟磷酸锂需求量为16.02万吨,2020-2025年复合增速为32.26%,需求长期高增长无忧。
报告期内,随着行业新增产能的释放,六氟磷酸锂产品价格下调较为明显,但行业产能仍相对集中,龙头企业拥有较强的话语权,市场竞争的焦点逐步转移到质量和成本控制能力。产品成本低、质量水平高、客户资源优的企业仍将在竞争中占据优势。
钠元素具有资源丰富、分布广泛、成本低廉、安全性好等优势,在锂资源短缺、价格高企以及储能需求旺盛的行业背景下,推动新型高效的钠离子电池快速发展并与锂离子电池形成互补,正逐渐成为业界的共识。钠电池主要应用领域包括A00级电动车领域、电动两轮车领域、储能领域。东海证券相关分析认为,乐观预计到2025年钠电池的市场渗透率分别为20%/25%/10%,对应2025年钠电池需求约69.0GWh,进而将带动钠离子电池材料的发展。
2023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投资年产35,000吨六氟磷酸锂和10,000吨六氟磷酸钠等产品扩建项目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九九久科技计划在现有的年产5,000吨六氟磷酸锂装置的基础上进行项目扩建,新增35,000吨六氟磷酸锂和10,000吨六氟磷酸钠的生产能力,以达到年产50,000吨六氟磷酸盐生产规模。项目预计需新增投资225,376.37万元,该项目已经于2023年2月20日取得南通市行政审批局关于九九久科技扩建项目备案的通知。九九久科技六氟磷酸锂经节能挖潜和优化改造后实际产能已超6400吨/年,处于行业前列。2021年全球六氟磷酸锂产业主要企业有:国内有天赐材料12000吨;多氟多10000吨;新泰材料8160吨;九九久科技5000吨(现拟扩至40000吨,另新增六氟磷酸钠10000吨)、宏源药业5000吨;永太科技3000吨;石大胜华2000吨;杉杉股份2000吨;滨化股份1000吨;天津金牛2500吨等。国外有森田化学5000吨;关东电化5400吨;韩国厚成2000吨;日本Stella2000吨等。
六氟磷酸锂行业周期性较强,2020年年底国内价格已近10万元/吨,走出了周期底部。下图为2019年至2023年3月价格走势图:
今年来,随着锂电池碳酸锂价格的回落,六氟磷酸锂价格继续下跌。上海钢联发布数据显示,4月4日,六氟磷酸锂价格触及9.6万元/吨,较历史高点下滑约84%。六氟磷酸锂是锂电池电解液的关键原材料,电解液是锂电池四大核心材料之一,被称为锂电池的血液。近两年,由于下游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旺盛、供应短缺,六氟磷酸锂价格曾上演史诗行情。2020年六氟磷酸锂均价约为7万元/吨,2022年初曾飙升至约60万元/吨的历史高点,此后其价格开始回落,2022年年底价格已下滑至约23万元/吨。预计六氟磷酸锂的价格都会在碳酸锂价格企稳之后企稳见底。
近日,研究机构EVTank、伊维经济研究院联合中国电池产业研究院共同发布了《中国六氟磷酸锂(LiPF6)行业发展白皮书(2022年)》。白皮书数据显示,2021年,全球六氟磷酸锂出货量超过6.5万吨,同比增长48.7%,由于实际有效产能低于市场需求,六氟磷酸锂在2021年呈现出供不应求的局面。白皮书数据显示,2022年上半年,全球六氟磷酸锂出货量为5.6万吨,已经接近去年全球的出货量。EVTank预计,2022年全年全球六氟磷酸锂的需求量量将超过12万吨。从需求展望来看,EVTank基于对下游电解液需求的判断,预计全球电解液出货量在2025年和2030年将分别达到
234.6万吨和696.3万吨,从而带动六氟磷酸锂的需求将达到29.3万吨和87.0万吨。目前全球实际产能在约11万吨左右,对比2025年及2030年预测需求,缺口分别为18万吨和76万吨。
当然,随着市场供求产关系的发生变化,不少企业抛出了扩产计划,根据各企业的规划,未来几年全行业的名义产能或将接近甚至超过需求量。同时,EVTank在白皮书中表示,各企业的规划产能会因为市场变化、环保审批等因素延迟或取消。从企业来看,EVTank在白皮书中表示,全球的六氟磷酸锂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中国,海外仅有关东电化、蔚山化学、Stella等企业有大约1万吨/年的产能且并没有看到明确的扩产计划。
中国企业生产了全球约90%左右的六氟磷酸锂,而且这一比例还在继续提升。拟扩产企业中包括现有在产企业,如多氟多、天赐材料、天际股份等,还有许多新进入企业也相继抛出投资计划,如新洋丰10000吨/年、理文化工10000吨/年、氟磷电子5000吨/年,据电池网不完全统计,新宣布的六氟磷酸锂投资项目规划产能已达约90万吨。
表 2018—2025年全球六氟磷酸锂产能统计(吨)
公司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5年(预估) |
天赐材料 | 6000 | 12000 | 12000 | 12000 | 24000 | 79000 |
多氟多 | 6000 | 8000 | 8000 | 10000 | 30000 | 60000 |
新泰材料 | 2160 | 8160 | 8160 | 8160 | 15000 | 20000 |
九九久科技 | 5000 | 5000 | 5000 | 5000 | 5000 | 40000 |
宏源药业 | 5000 | 5000 | 5000 | 5000 | 1000 | 1000 |
永太科技 | 3000 | 3000 | 3000 | 3000 | 8000 | 15000 |
石大胜华 | 2000 | 2000 | 2000 | 2000 | 2000 | 12000 |
杉杉股份 | 2000 | 2000 | 2000 | 2000 | 2000 | 4000 |
滨化股份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
天津金牛 | 2500 | 2500 | 2500 | 2500 | 1000 | 5000 |
其他厂家 | 6000 | 30000 | ||||
国内产能合计 | 33660 | 48660 | 48660 | 50660 | 95000 | 267000 |
森田化学 | 5000 | 5000 | 5000 | 5000 | 6000 | 8000 |
关东电化 | 5400 | 5400 | 5400 | 5400 | 6000 | 6000 |
韩国厚成 | 2000 | 2000 | 2000 | 2000 | 3400 | 5000 |
日本Stella | 2150 | 2150 | 2150 | 2150 | 2150 | 2150 |
国外产能合计 | 14550 | 14550 | 14550 | 14550 | 17550 | 21150 |
全球产能合计 | 48210 | 63210 | 63210 | 65210 | 112550 | 288150 |
九九久科技作为六氟磷酸锂生产的头部企业,生产技术水平领先,在市场上有一定的话语权,在这波市场浪潮中积极把握机遇,主动扩大六氟磷酸锂产能正当其时。
在锂资源紧张的情况下,钠离子电池闯入人们的视野。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以来已有近30家新能源企业对钠离子电池技术路线和生产线进行了研发和布局。近日,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三峡能源”)将建设全球首条钠离子电池量产线的消息,据称,三峡能源将在安徽省阜阳市打造全球首条钠离子电池规模化量产线,于2022年正式投产。
随着锂电池上游原材料缺口的不断扩大,包括锂电在内的新能源企业也开始将目光投入到钠离子电池的研发和建设上来。目前,国内一些锂电池上下游企业也在为钠电池产业化做准备。近日,宁德时代在投资者互动平台上表示,公司的钠离子电池产业化布局已经启动,将在2023年左右形成基本的产业链。早在2021年7月,宁德时代就正式发布了其第一代钠离子电池。该钠离子电池的电芯单体能量密度已经达到160Wh/kg,在常温下充电15分钟,电量可达80%,在零下20℃低温的环境下,可实现90%以上的放电保持率。宁德时代当时还表示,其下一代钠离子电池能量密度将突破200Wh/kg。
在钠离子电池上游产业链,电解液企业也已开始了布局。新宙邦在2021年12月27日表示,公司已有生产钠离子电池电解液的技术储备。
据行业专家预测,2025年钠电池达50GW,需六氟磷酸钠9000吨,2028年钠电池150GW,需六氟磷酸钠27000吨。2030年钠电池达300GW,需六氟磷酸钠54000吨。现在全国有50家企业在研究并投资建设钠电池。
随着工信部《关于在我国大力发展钠离子电池的提案》以及科技部将钠离子电池技术列为“十四五”期间重点专项子任务等政策的落地,钠离子电池生产线的研发、量产将会进一步加快。而作为钠离子电池电解液中重要的钠盐,六氟磷
酸钠未来市场前景可期。九九久科技适时启动六氟磷酸钠产业化工程,可取得在行业中的先发优势!
2、药物中间体行业竞争格局
目前国内医药中间体企业的生产规模较小,受制于国内安全环保政策的影响,行业整体承压,盈利能力分化。国外专利药大规模到期引发的仿制药增长、全球医药市场呈现的较快发展趋势以及外包生产比例的提高等因素仍将是我国医药中间体行业持续发展的主要源动力。具备规模成本优势、技术工艺先进、拥有良好的环保配套设施建设、坚持走差异化产品路线的精细化工企业仍将在医药中间体行业中稳定发展,保持领先优势。国家产业政策积极支持国内农药工业的健康发展,我国农药工业已建立起从原药生产、中间体配套到制剂加工在内的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历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主要围绕“三农”问题展开,多次指出始终坚持农业基础地位毫不动摇,完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积极发展安全、高效、低毒农药,推进农药产品更新换代,引导农民合理使用农药。农产品的刚性需求保障了农药行业市场需求的稳定,农药中间体则是农药生产的基础。近年来,农药行业正朝着产业链一体化整合趋势发展,向着细分龙头企业和环保达标的优势企业逐步集中,农药中间体行业随之进入缓慢增长期,而环保、高效、低毒农药将是未来农药发展的主要趋势。与一般性农药中间体产品相比,高效、低残留的农药中间体产品利润仍保持在相对较高的水平,具有一定的市场发展空间。九九久科技生产的三氯吡啶醇钠下游主要应用于毒死蜱。尽管毒死蜱在某些区域和农作物上被限用,但因其高效、广谱、低残留的特性,普遍适用于无公害优质农产品的害虫防治。目前毒死蜱仍为我国替代高毒农药的重要品种之一,对于粮食作物、棉花和果树等虫害的防治,短期内难以被替代。
3、医药工业竞争格局
医药工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是《中国制造2025》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保障。随着我国新医改政策的深入实施,医保目录调整,国谈品种推进,其对医药工业的要求逐渐提高。同时,人们对健康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在推进健康中国的实施过程中,医药市场需求也随着医疗保险覆盖率及国民经济能力的提升而不断扩大。其次,随着医疗卫生模式从以治疗为主向以预防为主转变、医养结合推进等,使得我国医药行业发展空间较大,总体趋势呈快速增长,带来更多、更广阔的新市场空间。近年来,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行业规范要求不断提高,医药工业呈现较好的发展态势。
在新一轮医改政策的影响下,随着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专利药品到期后仿制药的冲击,同时干细胞、免疫治疗等生物技术在国内产业化逐渐成熟,中国的医药行业也正逐渐形成新的竞争格局和态势。拥有独家产品、雄厚研发实力、国际发展视野的医药企业,抗风险能力更强,正通过规模效应逐步扩大市场份额,行业集中度也逐渐提高。普药行业整体仍呈现产能过剩格局,进一步降本增效,创新营销模式是生存之道。特色原料药面临不可避免的盈利波动和成长瓶颈,而且中国的环保、人力成本压力逐步显现。这就要求原料药企业进行产业升级,向高毛利的制剂领域进军。随着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我国医药行业的发展日益规范化和产业化,医药产业的技术水平、工艺要求以及产品质量标准大幅提高。
4、医药商业竞争格局
医药流通行业主要负责医药商品在消费市场上的流通,通过购进、调拨、储运、销售等多项流通环节,最终将各类医药商品供应给终端医疗机构和消费者,实现医药商品资源从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的转移与配置。物流体系是否健全是医药商业竞争的重要因素,因此医药商业整体呈现业务区域性布局的特点。上市医药流通企业通过外延并购,进一步提升区域规模效应,地域优势明显,行业集中度也不断提升。
根据亿欧智库数据显示,2020年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批发市场总额90%以上;药品零售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市场总额56%以上;药品零售连锁率达56.5%。未来几年,医药商业行业集中度将持续提升,全国性龙头企业有望通过并购整合快速发展,区域性龙头也可以大幅提高在优势区域的市占率,龙头竞争格局有望成型。
5、互联网+医疗的格局
近几年,互联网在各个领域的发展都有促进作用,而互联网+医疗将成为未来医药和医疗行业的聚焦热点。我国互联网+医疗即将走向以互联网医院为转型方向的阶段。最终将会实现全面的互联网医院,包括在线问诊、诊断、远程治疗、处方开具、送药到家等服务内容。达芬奇手术机器人专利即将到期刺激国内手术机器人行业的发展,远程治疗在国内话题愈演愈烈。与此同时,医药行业“互联网+”的行业发展模式进一步提速,在供需双增的大背景下,互联网使得医药行业步入高速成长期。
电商将成为医药市场重要的新终端。在互联网近年来在医药行业高速发展,从普通的网上零售逐步扩展到大型连锁
药店电商平台销售;从非处方药销售到处方药的销售管理文件发布;从自费购药到互联网医保支付等,如今,医药电商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头部企业已经初步形成,医药电商也在从“单一网售药品”转型为“以服务为基础”。越来越多的医生、药师入局。医药电商的发展符合政策及老百姓的利益,是未来药品零售的必经之路。《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2022年12月1日起已经开始实施,有法可依是药品网络销售大发展的坚实基础。未来几年,电商市场将产生巨大的需求缺口。
(二)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未来将聚焦新能源产业,九九久科技按照扩产审批建设计划。巩固和扩大六氟磷酸锂的生产规模,六氟磷酸钠尽快上规模出效益,九九久科技扩产达产后,生产规模达到年产5万吨,产品性能优异,客户结构优良,将会回归到国内电解液生产企业的第一梯队。公司还将围绕新能源产业链进行业务拓展。2023年2月4日,公司披露《关于拟对子公司增资及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拟对全资子公司江苏北度新能源进行增资,江苏北度新能源的注册资本由5亿元变更为50亿元。同时江苏北度新能源拟新设立陕西北度新能源与陕西北度智慧,其中陕西北度新能源注册资本为70亿元,陕西北度智慧注册资本为5亿元。公司本次增资及投资设立公司,主要从事高性能、高安全性锂离子动力电池、电动汽车节能电机、电动汽车共享换电、动力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领域的业务,属于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项目。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子冬先生,曾担任中国北方车辆研究所(国家863电动车重大专项动力电池测试中心)主任,科技部863计划十二五电动汽车重点专项的责任专家,并作为项目第一责任人承担国家科技部“十五”“十一五”863计划7个电动车重大专项动力蓄电池组性能检测测试基地建设课题任务。在职期间负责起草制定我国汽车行业动力电池强检标准,参与多个国家标准起草工作。现任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副秘书长、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副秘书长、国家工信部新能源汽车行业专家。公司的医药板块近年来发展受阻,但是公司医药板块众多的子公司和孙公司拥有一流的生产设备及众多的药号批文资产,2023年,公司积极作出调整,继续处置部分医药资产,回笼现金,把拖累上市公司的债务问题放到体外解决,争取尽快恢复上市公司的融资能力,为公司的新能源业务发展进行输血。2023年公司继续将“整合、创新、升级”内化为管理精神,明确管理思维核心路径,合理运用科学运行机制提升管理水平。目标、思想、行动高度统一,以“工商融合”为支撑,为2023年的业务发展奠定良好基础,为未来的战略做指引服务。
1、战略要点
将“品牌引领”、“战略联盟”、“营销突破”、“创新驱动”、“智造升级”、“体验智胜”、“资本保障”、“整合重构”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八大战略要点,推动公司战略目标的稳步实现。
2、管理理念
将“整合、创新、升级”作为管理精神,为团队做好目标指引,为团队做好目标指引、资源保障。
3、管理方针
以“组织、赋能、文化、效率”为管理方针,打造以“互为主体、整体多利、柔韧灵活、效率协同”为特点的共生型组织,打开员工和顾客边界;赋能员工、赋能组织、赋能终端,不断提升运营水平和生态价值;强化企业文化,统一核心价值观和行为准则,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和“使命感”;不断优化组织结构,细化管理制度,科学规划经营目标,提高团队协作能力,升级预测、决策和反馈系统,提高公司经营效率,降低运行成本。
4、管理机制
构建“梦想牵引、组织保障、人才支撑、文化推动”的企业管理机制。
(三)2023年度主要经营计划
2023年度,围绕上述目标,公司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品牌建设提高品牌知名度
围绕集团重点产品进行企业品牌建设和产品品牌建设,不断提升行业品牌与消费者品牌知名度。拓展宣传渠道,完善宣传体系建设,确保企业品牌与产品品牌在行业中的影响力,助推集团品牌建设与发展。以流通产品为基础,提升产品在流通渠道的市场占有率,树立消费者品牌知名度。
2、深化专业化营销模式,强化“工商零联盟”体系
坚持和发展“必康工商零联盟”战略,促使自有商业转型;强化商务分销体系建设与终端覆盖的目标;全面推进营销系统各级业务单元的规范化、高效化、流程化、信息化、制度化建设;实现集团产品序列化、领域化、专业化的推广;不断完善营销体系系统的建设,推动营销、商务、市场体系建设与相互协同配合。坚持以消费者需求为中心,以数据支撑为基础的精准服务模式,组建以地办业务单元模型为业务推进的基础单元,为联盟体商业、终端赋能,构建差异化的核心竞争力。
3、推进各项产品研发项目的实施进度
继续围绕在研项目,加强组织建设,推进项目进度,丰富公司产品结构,为公司储备新的业绩增长点。同时,围绕各分子公司所需,加大技术支持力度,努力提高技术更新效率。继续推进口服固体化学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精心调研、论证,积极展开注射剂、滴眼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在生物技术方面,着力推进与桑尼赛尔的合作,推动通用型CAR-T技术的研发进度及由研究者发起的临床试验。通过与西安交通大学共建的“西安交大必康药物研究院”不断推动新药研发进度。陕西必康将持续积极参与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陕西中药配方颗粒研发与生产管理服务平台,参与第二批陕西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的制定和部分品种的中试生产。围绕古代经典名方目录,开展中药新药研发工作。
新能源和药物中间体业务将积极开展创新活动,在技术、机制、管理创新方面要有新的举措,要加强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完善创新激励机制,强化日常管理,提高自主创新及消化吸收新技术的能力;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对现有产品进行节能挖潜技术改造,提高生产装置自动化水平,降低原辅材料消耗,提高生产效率,挖掘生产潜力,压缩生产成本,提高单位产品盈利空间。在产品创新方面,将进一步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走产学研合作之路,通过筑巢引凤和借鸡生蛋为公司产品结构调整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力支持。
4、以MAH落地为契机,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助推公司业绩腾飞
随着新版药品管理法各项配套法规出台,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正在逐步落地,公司正在开展产品结构、生产线结构调整工作,使各分子公司现有生产能力得到充分利用,同时积极构建生产基地战略新布局,以销定产,以产促销,努力扩展公司产品市场份额,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整合公司研发平台优势、产能优势、销售平台优势,助推公司业绩腾飞。
5、强化内部控制,提升管理标准及效率
标杆机制:树立标杆意识,建立学习榜样,提高岗位资格任职要求,清楚与标杆的差距并找到追赶和缩小差距的方法。建立企业标杆、系统标杆、部门标杆、个人标杆,在学习中超越。
责任机制:明确各个部门、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范围、应负责任及相应权力。明确每个部门和岗位的任务和要求,通过对个人或部门工作事项的评估、考核,实施各系统无理由问责制。通过明确责任体系推进优胜劣汰、奖优罚懒、弘扬先进、鞭策落后。
目标机制:根据目标制定工作安排,通过将目标进行拆分明确阶段性工作,定期检验阶段性工作成果,保证工作或项目能够稳步推进。
动态机制:以规范、高效的运营管理体系为支撑,树立全局理念,全面掌控公司各项工作运行态势,了解计划落实情况及偏差,科学制定纠偏方案,按照“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的要求,跟踪工作落实全过程,使各项工作“事事有着落,时时有汇报,件件有回音”,及时、准确提供战略决策依据,保证公司健康有序发展。
追踪机制:建立面向结果的追踪机制,坚持有结果原则。
关联机制:复杂系统结构各个组成部分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联结方式,以及通过它们之间的有序作用而完成其整体目标、实现其整体功能的运行方式。
预警机制:通过各关联系统及时提供工作警示,实现信息的超前反馈,为及时布置工作、规避风险于未然奠定基础。
绩效考核机制:根据全年的战略目标对组织及个人设定合理绩效目标,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使员工向着组织期望的方向努力从而提高个人和组织绩效;通过这样的激励机制促使员工自我开发提高能力素质,改进工作方法从而达到更高的个人和组织绩效水平。
晋升、淘汰机制:提升员工个人素质和能力,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并在公司内部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制,规范公司员工的晋升、晋级工作流程,以绩效考核为手段实行末尾淘汰机制。
6、借力资本,融会贯通,做资本深度融合的领跑者
公司将密切关注资本市场的改革发展的新业态,继续强化资本运作平台,夯实企业战略转型和创新发展的成果。借助资本市场平台,补短板,完善医药大健康产业的优化布局。一是优化资源配置和提升产业协同发展;根据资本市场深化改革的动态方向,通过股权和债权等多元化融资方式,助力企业资源集中整合和跨越式发展。二是继续提升资产证券化程度,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作为战略选择的依据;战略上积极探索产业整合和兼并,通过“产业+资本”的协同运作,实现战略协同、业务协同、渠道协同,通过优质资源并购,为公司的产业升级发展铺设新的改革动力,依托资本市场实现跨越式发展。三是推动产融结合,探索共赢;充分发挥资本效率,搭建产业快速发展的桥梁,服务并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构建互利共赢的医药大健康产业体系。
(四)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
1、行业政策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近几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其他监管部门持续完善相关行业法律法规,不断颁布新的配套细则,加强了对药品的质量安全、供货资质、采购招标等方面的监管。这给整个医药行业的未来发展带来重大影响,使公司面临行业政策变化的风险。针对行业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变化的动向,加强与药监管理部门对接,参加新政策解读培训会议,加强与相关行业协会沟通,定期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政策解读,加强自我应变能力,同时建立长效应急机制来应对行业政策变化。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中成药生产与销售系公司主要利润来源,而其原材料中药材容易受到诸如经济环境、自然灾害及市场供求关系等多种因素影响,出现一定幅度的波动,近期抗病毒类药材价格涨幅较大。为进一步合理控制成本,公司积极推行成本管理,加强生产规划,通过提高生产预测准确性,使资源更加优化,以降低整体生产成本。加强中药材市场价格监控及分析,合理预测和安排库存及采购周期,对于重点原辅料采取战略储备的方式平抑成本波动。另一方面公司通过加紧投建山阳·必康国家中药材储备库暨大数据交易平台项目,实现对中药材原材料价格的有效控制。
3、环境保护政策风险
公司药物中间体业务属精细化工行业,部分原料具有易燃易爆的特点,如管控不当,可能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加之国内化工行业环保形势日益严峻,环保督查常态化,将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外部压力和风险因素。
为应对此风险,公司一贯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合法、合规运营,后续将结合政府部门的政策要求和企业生产运营实际在环保治理措施上加大投入,在生产运营方面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包括配套环保设备的更新换代和产品技术工艺的完善等,持续降低生产过程中的能耗,进一步提高循环利用及三废处理能力,以满足日趋严格的环境保护政策的要求,同时公司将全面落实安全环保主体责任,坚持源头管理,追求本质安全,强化监测预警,筑牢安全防线。
4、经营管理风险
公司目前流动资金紧张的状态尚未解除,公司的经营决策、风险控制的难度增加,这些都对公司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公司管理团队的管理水平及驾驭经营风险的能力带来一定程度的挑战。公司将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以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5、商誉减值风险
公司对报告期末全部形成商誉的资产组组合进行了评估,包括润祥医药、百川医药、五景药业,以及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反向购买形成的商誉。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商誉净值为1,615,904,460.99元。未来将可能继续实施收购合并,通过外延式发展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同时,公司将加强被收购公司的经营管理,控制商誉减值风险。
6、产品生命周期风险
药品是特殊商品,其研制开发周期较长,生命周期受疗效、毒副作用、人体耐药性以及新一代产品面市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从总体上看,药品的生命周期呈缩短趋势。同时,国家医保目录、基药目录等政策性调整将带来市场竞争格局的变化,导致市场竞争变化的不确定性,也会给公司的业绩增长带来不确定性。针对产品生命周期风险,公司将针对新政策形势下中药经典名方、靶向制剂等新的研发方向加大投入力度,加快中药配方颗粒研发进度,积极主动应对市场变化。
7、技术研发与投资的风险
公司基于未来发展所需,每年都会投入资金用于药品的研发。一种新药需要经历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获得新药证书到正式生产多个环节的审批,每一个环节均有可能存在较大的风险。药品研发前期的资金、技术投入大,周期长,
行业门槛高。随着国家监管法规、注册法规的不断更新,新药研发存在不确定性以及研发周期可能延长的风险。公司在建项目投资数额较大,安全性和技术性要求颇高,公司有可能面临投资失败的风险。另一方面,在建、新建项目点多面广也可能导致各环节的管理幅度和难度增大,风险因素增多。除此之外,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也可能受整体经济环境、市场条件变化等情况影响,面临不能按投资计划如期实现效益的风险。公司对所要投资的项目进行专业分析、调研,及时调整项目短期实施方案,关注投资项目后续进展情况,确保公司顺利开展各项投资活动。
8、产品质量风险
药品质量直接关系到用药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责任重大。药品的质量和最终疗效取决于原材料采购、制剂生产、运输、贮存和使用等多个环节,任一环节的疏漏都有可能对药品质量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药品生产、运输保管和使用过程中的任何不当操作均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使用效果,甚至造成医疗事故,对公司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新版药品管理法强调了药品许可持有人的主体责任,涵盖了整个药品生命周期。同时,因取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药品许可持有人必须持续保持并不断提升自身的质量管理水平。公司把质量稳定、疗效可靠作为公司立足之本,通过制定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从原材料、半成品到产成品均严格执行内控检验标准和检验程序,确保产品的各个生产环节都能有效执行质量管理制度,同时根据各个环节反馈,及时开展技术更新,从源头防范产品质量风险。
9、应收账款、工程款回收风险
医改新政推行以来,医药竞争格局发生较大变化,加之受经济下行影响,公司医药板块也存在下游客户的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的风险。为应对此风险,公司一方面将扩大与行业内优质客户的战略合作,实现互信共赢,另一方面公司将对信用账期实施动态管理,加大收款力度,适当采取控制发货、诉讼保全等手段严格控制应收账款回收风险,保证公司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另外公司存在较大的在建工程支付进度、预付款回收存在合理性、可回收性无法表示意见情形,故此公司应收账款、在建工程预付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10、流动性风险
在我国稳经济和去杠杆双重目标下,预计货币政策出现实质性宽松的可能性较小,未来仍可能出现短期内资金流动性紧张的现象。此外,受整体融资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流动性压力和融资压力未能缓解,若未来公司融资能力进一步下降,可能加剧公司的资金紧张状况,由此可能带来流动性风险,可能会出现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的问题。
11、立案调查风险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92023002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先生于2023年4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92023003号),因李宗松先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先生进行立案。立案调查结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存在因违法违规被处罚的相关风险。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2、退市风险
公司因2021、2022年财务会计报告均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11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经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条件。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2年02月25日 | 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主厂区办公楼会议室(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 | 电话沟通 | 机构 | 深圳市泰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龙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建海 | 九九久科技发展历程、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及公司未来发展计划 |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延安 |
开发区黄海三路12号) | 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源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宝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意资产、上海弘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众多机构,参与机构共计85家,合计92人。 | 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001) |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一系列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通过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治理实际情况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尽可能地让更多的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并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报告期内的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召开,均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见证。未发生应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以上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未发生监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形。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均按照相应的权限审批后交由股东大会审议,不存在越权审批的现象,也不存在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况。
2、关于控股股东和上市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为新沂必康,其行为规范,能依法行使其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未出现越过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本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情形,公司的重大事项均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集体决策依法作出。
经公司自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为10,627.84万元。公司欠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金额合计4,202.89万元。经与各方签订抵账协议后,截至2022年1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6,424.95万元。截至2022年1月25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将非经营性占用资金6,424.95万元归还至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福迪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根据公司自查发现,本年新增资金占用11.44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未归还资金占用余额2,161.32万元。2022年6月30日至本年度末未发现新增资金占用。
公司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本着全力维护上市公司利益角度,督促各方已经将2,161.32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收回。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经自查未发现其他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及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截至报告披露之日,公司现有董事8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的人数、构成和选任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均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均符合法定要求。公司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专门委员会的设立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科学和专业的参考意见。报告期内的董事会会议均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各位董事能够准时出席董事会,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诚信、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确保了董事会各项决策的公平公正、科学有效。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对全体股东负责。截至报告披露之日,监事会现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占监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公司监事会的人数、人员构成及选任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均能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准时出席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有效监督并发表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5、关于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继续推进和完善公正、透明、规范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与激励约束机制,将其薪酬同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挂钩,以激发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6、关于利益相关者
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并坚持与利益相关者互利共赢的原则,与利益相关者积极合作,加强与利益各方的沟通和交流。公司的经济效益、股东利益、员工收入和社会效益密不可分、相辅相成,公司在创造企业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努力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均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7、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工作负责人,按照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相关信息;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作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站,保证全体股东享有平等获得信息的权利。
8、关于投资者关系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和《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主管负责人,证券事务部为公司投资者关系日常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做好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回答投资者的咨询。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巨潮资讯网、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热线、网上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回答投资者的问询,增进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充分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有利于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和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为新沂必康。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规范运作,注意规范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公司与控股股东新沂必康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1、业务独立情况:公司设有专门的采购、生产和销售部门,具备独立完整的生产、供应、销售系统和面对市场独立开展业务、自主经营管理业务的能力,不存在生产经营业务依赖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受制于股东和其他关联方的情形。
2、人员独立情况:公司设有独立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求,独立自主地进行相关人员的招聘。报告期内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领取报酬,没有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报酬、津贴的情形。
3、资产独立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的产权明确、资产完整,完整拥有土地使用权、房产、专利、商标等资产,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独立于控股股东,不存在以承包、委托经营、租赁或其他类似方式,依赖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资产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形。
4、机构独立情况:公司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了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组织机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组织机构能够独立运作,不存在与股东混合经营的情形,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干预公司机构设置和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5、财务独立情况: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独立行使相关职能,配备了专业的财务人员,并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在银行开户、独立申报纳税。公司依据《公司章程》及其自身情况,完全自主决定资金、使用,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公司资金、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形。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1.21% | 2022年02月09日 | 2022年02月10日 |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1.15% | 2022年03月09日 | 2022年03月10日 | 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1.16% | 2022年03月21日 | 2022年03月22日 | 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1.26% | 2022年04月28日 | 2022年04月29日 | 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21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15.63% | 2022年07月20日 | 2022年07月21日 | 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
2022-070)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1.43% | 2022年09月13日 | 2022年09月14日 | 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04)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1.15% | 2022年12月12日 | 2022年12月13日 | 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47)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2.49% | 2022年12月29日 | 2022年12月30日 | 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66)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 | 任期终止 | 期初持股 | 本期增持 | 本期减持 | 其他增减 | 期末持股 | 股份增减 |
日期 | 日期 | 数(股) | 股份数量(股) | 股份数量(股) | 变动(股) | 数(股) | 变动的原因 | |||||
韩文雄 | 董事长 | 现任 | 男 | 61 | 2021年07月22日 | 2023年03月24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胡绍安 | 副董事长 | 现任 | 男 | 46 | 2022年09月13日 | 2023年03月24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胡绍安 | 总裁 | 现任 | 男 | 46 | 2022年07月28日 | 2023年03月24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王成 | 董事 | 现任 | 男 | 50 | 2021年07月22日 | 2023年03月24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王成 | 副总裁 | 现任 | 男 | 50 | 2021年07月05日 | 2023年03月24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权新学 | 董事 | 现任 | 男 | 47 | 2021年07月22日 | 2023年03月24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权新学 | 副总裁 | 现任 | 男 | 47 | 2021年07月05日 | 2023年03月24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马兵 | 董事 | 现任 | 男 | 51 | 2022年12月29日 | 2023年03月24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黄泽民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52 | 2022年09月13日 | 2023年03月24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钱善国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55 | 2022年09月13日 | 2023年03月24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刘从远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45 | 2022年09月13日 | 2023年03月24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陈亮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男 | 60 | 2020年03月25日 | 2023年03月24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唐诺 | 监事 | 现任 | 女 | 32 | 2021年07月22日 | 2023年03月24日 | 200 | 0 | 0 | 0 | 200 | 不适用 |
杨飞 | 职工 | 现任 | 男 | 39 | 2021 | 2023 | 0 | 0 | 0 | 0 | 0 | 不适 |
代表监事 | 年07月03日 | 年03月24日 | 用 | |||||||||
方曦 | 财务负责人 | 现任 | 男 | 52 | 2021年10月22日 | 2023年03月24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殷大杰 | 副总裁 | 现任 | 男 | 52 | 2021年07月05日 | 2023年03月24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康新长 | 副总裁 | 现任 | 男 | 51 | 2021年07月05日 | 2023年03月24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邓思伟 | 副总裁 | 现任 | 男 | 31 | 2021年07月05日 | 2023年03月24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李军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男 | 53 | 2022年11月14日 | 2023年03月24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李军 | 副总裁 | 现任 | 男 | 53 | 2022年11月14日 | 2023年03月24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崔清维 | 董事 | 离任 | 女 | 37 | 2021年07月22日 | 2022年08月24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黄辉 | 独立董事 | 离任 | 男 | 58 | 2016年02月23日 | 2022年03月09日 | 0 | 24,000 | 6,000 | 0 | 18,000 | 二级市场买入,集中竞价减持股份 |
杜杰 | 独立董事 | 离任 | 男 | 52 | 2016年02月23日 | 2022年03月09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党长水 | 独立董事 | 离任 | 男 | 50 | 2020年03月25日 | 2022年09月13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刘畅 | 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男 | 55 | 2022年08月25日 | 2022年11月12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邵新军 | 副董事长 | 离任 | 男 | 47 | 2021年07月22日 | 2022年07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邵新军 | 总裁 | 离任 | 男 | 47 | 2021年07 | 2022年07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月05日 | 月19日 | |||||||||||
田阡 | 独立董事 | 离任 | 男 | 61 | 2022年03月09日 | 2022年09月13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张佰拴 | 独立董事 | 离任 | 男 | 57 | 2022年03月09日 | 2022年08月24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合计 | -- | -- | -- | -- | -- | -- | 200 | 24,000 | 6,000 | 18,200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是 □否2022年3月9日,黄辉先生自2016年2月23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任时间满六年,任期届满离任,杜杰先生自2016年2月23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任时间满六年,任期届满离任;2022年7月19日,邵新军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董事长、总裁职务;2022年8月24日,崔清维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张佰拴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2022年9月13日,田阡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党长水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2022年11月12日,刘畅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胡绍安 | 董事 | 被选举 | 2022年09月13日 | 被选举,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胡绍安 | 副董事长 | 被选举 | 2022年09月22日 | 被选举,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
胡绍安 | 总裁 | 聘任 | 2022年07月28日 | 聘任,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
马兵 | 董事 | 被选举 | 2022年12月29日 | 被选举,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田阡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2年03月09日 | 被选举,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张佰拴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2年03月09日 | 被选举,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黄泽民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2年09月13日 | 被选举,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
过 | ||||
钱善国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2年09月13日 | 被选举,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刘从远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2年09月13日 | 被选举,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李军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2022年11月14日 | 聘任,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李军 | 副总裁 | 聘任 | 2022年11月14日 | 聘任,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刘畅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2022年08月25日 | 聘任,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
邵新军 | 副董事长 | 离任 | 2022年07月19日 | 因个人原因辞职 |
邵新军 | 总裁 | 解聘 | 2022年07月19日 | 因个人原因辞职 |
崔清维 | 董事 | 离任 | 2022年08月24日 | 因个人原因辞职 |
黄辉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2年03月09日 | 因连续任职满6年离任 |
杜杰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2年03月09日 | 因连续任职满6年离任 |
张佰拴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2年08月24日 | 因个人原因辞职 |
田阡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2年09月13日 | 因个人原因辞职 |
党长水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2年09月13日 | 因个人原因辞职 |
刘畅 | 董事会秘书 | 解聘 | 2022年11月12日 | 因个人原因辞职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韩文雄,男,1961年6月出生,中国台湾,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冠昌亚洲有限公司董事长、思科(CiSCO)系统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首席咨询顾问、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高级专家。现任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首席科学家。胡绍安,男,197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中国管理科学院商学院特聘教授,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历任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香港主板公司首控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高管兼首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北京中际育才国际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2022年7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王成,男,197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质量授权人。现任公司必康新沂项目负责人、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权新学,男,197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经理兼公司质量受权人。现任公司医药生产质量负责人、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马兵,男,197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西安交通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合办MBA专业硕士学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历任西安明城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西安市西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4月加入公司。现任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黄泽民,男,197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税务师、造价工程师、资产评估师,历任深圳永信瑞和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现任深圳恒瑞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钱善国,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经济学硕士。曾就职于中深技术合作公司,万向集团公司。历任广东逸涛团董事、执行总裁,广东方达集团董事总裁。现任深圳奥格玛公司董事长,深圳惠申控股董事长,深圳嘉信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国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从远,男,197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曾先后任职于深圳市伟业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新业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历任深圳市华来利股份有限公司、展和创业(深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
陈亮,男,196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现任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山阳基地总经理、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唐诺,女,199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信息主管、江苏必康新阳医药有限公司运营副总经理。现任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杨飞,男,1983年7月1日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年6月入职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历任研发主管、生产技术主管,2018年7月起任注册管理部经理。现任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胡绍安先生、王成先生、权新学先生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的主要职责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方曦,男,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财务专业,会计师资格。历任黄河机器制造厂总账、财务副处长、财务处长、总会计师;西安海天天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成华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西安西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殷大杰,男,197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生产技术主管、生产技术部经理、生产负责人。现任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公司医药技术负责人。康新长,男,197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经理。现任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公司中医药项目负责人。邓思伟,男,199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香港永久居民,毕业于英国纽卡斯尔大学,研究生学历,银行与金融硕士学位。先后曾在深圳价值在线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金融数据分析师、区域经理、战略投资经理、投资副总监等职务。现任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公司医药投资业务负责人。李军,男,196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西安212研究所助理工程师,国泰君安证券西安营业部总经理,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韩文雄 | 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20年05月29日 | 否 | |
韩文雄 | 江苏北度新能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1年08月02日 | 否 | |
韩文雄 | 伯图电子商务股 | 董事 | 2020年03月01 | 否 |
份有限公司 | 日 | ||||
韩文雄 | 瑞奇科(江苏)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4月01日 | 否 | |
胡绍安 | 苏州九重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否 | ||
王成 | 江苏碧源休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9年04月01日 | 否 | |
王成 | 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马兵 | 陕西爱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黄泽民 | 深圳恒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是 | ||
钱善国 | 深圳惠申控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否 | ||
钱善国 | 深圳嘉信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否 | ||
钱善国 | 深圳市奥格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总经理、董事长 | 否 | ||
钱善国 | 深圳市国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否 | ||
陈亮 | 广东福能大数据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09月01日 | 否 | |
陈亮 | 陕西必康商阳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04月01日 | 否 | |
唐诺 | 徐州振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6年12月01日 | 否 | |
唐诺 | 江苏佰分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年12月01日 | 否 | |
唐诺 | 江苏鱼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7年11月01日 | 否 | |
唐诺 | 新沂必康唯正医药零售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9年07月01日 | 否 | |
唐诺 | 江苏必康新阳医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9年06月01日 | 否 | |
唐诺 | 江苏必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0年07月01日 | 否 | |
杨飞 | 陕西乾运智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1年04月01日 | 否 | |
杨飞 | 西安康拜尔制药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06月01日 | 否 | |
方曦 | 西安中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否 | ||
方曦 | 陕西百亚贸易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方曦 | 湖北国通道诚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方曦 | 陕西联成实业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9年12月01日 | 否 | |
方曦 | 西安西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年10月01日 | 否 | |
邓思伟 | 深圳前海国际医疗产业基金管理 | 监事 | 2019年10月01日 | 否 |
有限公司 | |||||
李军 | 湖南纽曼车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李军 | 保力新(蚌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5号),对黄辉、杜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公司于2022年5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陕证监措施字[2022]8号),对韩文雄、邵新军、方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公司于2022年5月7日公司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陕证监措施字[2022]9号),对韩文雄、邵新军、方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2022年9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2号),对韩文雄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的罚款;对方曦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的罚款。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4月27日对财务负责人方曦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9月27日对韩文雄、邵新军、王成、权新学、崔清维、党长水、张佰拴、田阡、陈亮、唐诺、杨飞、邓思伟、康新长、殷大杰、方曦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其中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分别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方案则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确定依据薪酬标准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分工情况、任职年限等方面综合考量确定,可根据行业状况和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进行调整。薪酬实行年薪制,按月平均发放,实际报酬按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案》等相关规定考核后予以发放。
3、报告期内实际支付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为344.14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韩文雄 | 董事长 | 男 | 61 | 现任 | 21.11 | 否 |
胡绍安 | 副董事长、总裁 | 男 | 46 | 现任 | 55.24 | 否 |
王成 | 董事、副总裁 | 男 | 50 | 现任 | 14.53 | 否 |
权新学 | 董事、副总裁 | 男 | 47 | 现任 | 10.88 | 否 |
马兵 | 董事 | 男 | 51 | 现任 | 2.22 | 否 |
黄泽民 | 独立董事 | 男 | 52 | 现任 | 3.67 | 否 |
钱善国 | 独立董事 | 男 | 55 | 现任 | 3.67 | 否 |
刘从远 | 独立董事 | 男 | 45 | 现任 | 3.67 | 否 |
陈亮 | 监事会主席 | 男 | 60 | 现任 | 20.31 | 否 |
唐诺 | 监事 | 女 | 32 | 现任 | 14.64 | 否 |
杨飞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39 | 现任 | 14.11 | 否 |
方曦 | 财务负责人 | 男 | 52 | 现任 | 59.79 | 否 |
殷大杰 | 副总裁 | 男 | 52 | 现任 | 11.31 | 否 |
康新长 | 副总裁 | 男 | 51 | 现任 | 8.98 | 否 |
邓思伟 | 副总裁 | 男 | 31 | 现任 | 60 | 否 |
李军 | 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 男 | 53 | 现任 | 7 | 否 |
邵新军 | 副董事长、总裁 | 男 | 47 | 离任 | 0 | 否 |
黄辉 | 独立董事 | 男 | 58 | 离任 | 1.92 | 否 |
杜杰 | 独立董事 | 男 | 52 | 离任 | 1.92 | 否 |
党长水 | 独立董事 | 男 | 50 | 离任 | 6.98 | 否 |
崔清维 | 董事 | 女 | 37 | 离任 | 6.39 | 否 |
田阡 | 独立董事 | 男 | 61 | 离任 | 5.1 | 否 |
张佰拴 | 独立董事 | 男 | 57 | 离任 | 4.78 | 否 |
刘畅 | 董事会秘书 | 男 | 55 | 离任 | 5.92 | 否 |
合计 | -- | -- | -- | -- | 344.14 | -- |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2022年01月17日 | 2022年01月18日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2022年02月21日 | 2022年02月22日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2022年03月03日 | 2022年03月04日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 2022年04月12日 | 2022年04月13日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 2022年06月16日 | 2022年06月17日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登载于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 2022年06月28日 | 2022年06月30日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 2022年07月28日 | 2022年07月29日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 2022年08月25日 | 2022年08月26日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 2022年09月22日 | 2022年09月23日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07)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 2022年10月26日 | 2022年10月28日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13)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 2022年11月14日 | 2022年11月15日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25)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 2022年11月23日 | 2022年11月24日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28)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 2022年11月28日 | 2022年11月29日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36)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 | 2022年12月06日 | 2022年12月07日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43)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 | 2022年12月13日 | 2022年12月14日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48)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 | 2022年12月16日 | 2022年12月17日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51)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韩文雄 | 16 | 14 | 2 | 0 | 0 | 否 | 8 |
邵新军 | 6 | 0 | 4 | 0 | 2 | 是 | 0 |
王成 | 16 | 0 | 16 | 0 | 0 | 否 | 3 |
权新学 | 16 | 1 | 15 | 0 | 0 | 否 | 3 |
崔清维 | 7 | 3 | 2 | 0 | 2 | 是 | 3 |
黄辉 | 3 | 0 | 3 | 0 | 0 | 否 | 0 |
杜杰 | 3 | 0 | 3 | 0 | 0 | 否 | 0 |
党长水 | 8 | 2 | 6 | 0 | 0 | 否 | 1 |
田阡 | 5 | 2 | 3 | 0 | 0 | 否 | 1 |
张佰拴 | 4 | 0 | 4 | 0 | 0 | 否 | 2 |
黄泽民 | 8 | 0 | 8 | 0 | 0 | 否 | 2 |
钱善国 | 8 | 1 | 7 | 0 | 0 | 否 | 2 |
刘从远 | 8 | 0 | 8 | 0 | 0 | 否 | 2 |
胡绍安 | 8 | 4 | 4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16日、2022年6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公司副董事长、总裁邵新军先生分别因个人原因和身体健康原因请假,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述董事会会议。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28日、2022年7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公司董事崔清维女士分别因个人原因请假和缺席会议,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述董事会会议。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是 □否
董事姓名 | 董事提出异议的事项 | 异议的内容 |
田阡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田阡对《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划转部分资产的议案》投弃权票。 | 独立董事田阡的弃权理由详情参见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
田阡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田阡对《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股东汇报规划(2022-2024年)>的议案》投弃权票。 | 独立董事田阡的弃权理由详情参见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
田阡、党长水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田阡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投反对票;独立董事党长水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投弃权票。 | 独立董事田阡的反对理由与独立董事党长水的弃权理由详情参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 |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说明 | 独立董事田阡先生、党长水先生对相关事项的反对、弃权或者提出异议的理由参见表中相关内容。 |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 □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和决策活动,对公司的制度完善和经营发展决策等方面提出了专业性意见。公司董事本着对公司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的会议,并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各抒己见、深入讨论,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并在做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可行性。同时,公司董事积极参加有关培训,提高履职能力,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报告期内,公司董事提出的关于公司发展规划、人才的引进与培养、董事及高管人员聘任等方面的建议以及对公司内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均被公司采纳。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 | 其他履行职 | 异议事项具 |
数 | 意见和建议 | 责的情况 | 体情况(如有) |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杜杰、韩文雄、党长水、田阡、黄泽民、刘从远 | 5 | 2022年01月17日 | 审议《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经充分沟通讨论,审议通过了本次会议提交的全部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行使职权。 | 不适用 |
2022年04月26日 | 审议《2021年度审计报告(终稿)》、《2021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经充分沟通讨论,本次会议提交的全部议案未通过,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投反对票。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行使职权。 | 不适用 | |||
2022年06月28日 | 审议《2021年度审计报告(终稿)》、《2021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 |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经充分沟通讨论,审议通过了本次会议提交的全部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 | 不适用 |
合伙)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 开展工作,勤勉尽责,行使职权。 | |||
2022年08月25日 | 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经充分沟通讨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田阡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投反对票,审计委员会委员党长水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投弃权票。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行使职权。 |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田阡反对理由:1、半年报是基于2021年年报的基础上,而2021年报是无法表示意见类型,加上公司对交易所的问询函回复质量不高,难以保证半年报的真实准确性;2、独立董事提醒过公司董事长及财务总监在半年报时聘请第三方审计,最终未能如愿;审计委员会委员党长水弃权理由:公司内控制度出现缺陷,被会计师出具了否定意见的报告,目前该问题依然存在,公司管理层未见 |
具体内控失效的分析原因及解决问题的措施,所以投弃权票,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存疑。 | |||||||
2022年10月26日 | 审议《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经充分沟通讨论,审议通过了本次会议提交的全部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行使职权。 | 不适用 |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黄辉、杜杰、邵新军、张佰拴、田阡、钱善国、黄泽民、胡绍安 | 4 | 2022年02月21日 | 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经充分沟通讨论,审议通过了本次会议提交的全部议案。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行使职权。 | 不适用 |
2022年07月28日 | 审议《关于聘任总裁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经充分沟通讨论,审议通过了本次会议提交的全部议案。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行使职权。 | 不适用 | |||
2022年11月14日 | 审议《关于提名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经充分沟通讨论,审议通过了本次会议提交的全部议案。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 | 不适用 |
开展工作,勤勉尽责,行使职权。 | |||||||
2022年12月13日 | 审议《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经充分沟通讨论,审议通过了本次会议提交的全部议案。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行使职权。 | 不适用 |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 韩文雄、邵新军、王成、胡绍安 | 6 | 2022年03月03日 | 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修订员工激励计划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全体委员经充分沟通讨论,审议通过了本次会议提交的全部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行使职权。 | 不适用 |
2022年06月16日 | 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划转部分资产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委员经充分沟通讨论,审议通过了本次会议提交的全部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行使职权。 | 不适用 | |||
2022年10月26日 | 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及公司部分资产内部划转的议案》、《关于拟出售部分资产及股权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全体委员经充分沟通讨论,审议通过了本次会议提交的全部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行使职权。 | 不适用 | |||
2022年11月23日 | 审议《关于出售九州星际科技有限 | 战略委员会全体委员经充分沟通讨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 | 不适用 |
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及公司部分资产内部划转的议案》、《关于拟变更全资子公司债务主体的议案》 | 论,审议通过了本次会议提交的全部议案。 |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行使职权。 | ||
2022年11月28日 | 审议《关于与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资产划转补充协议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全体委员经充分沟通讨论,审议通过了本次会议提交的全部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行使职权。 | 不适用 |
2022年12月16日 | 审议《关于拟出售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及股权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全体委员经充分沟通讨论,审议通过了本次会议提交的全部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行使职权。 | 不适用 |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21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2,880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2,901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2,901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1,262 |
销售人员 | 592 |
技术人员 | 372 |
财务人员 | 94 |
行政人员 | 354 |
后勤人员 | 227 |
合计 | 2,901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学历 | 23 |
本科学历 | 397 |
大专学历 | 733 |
高中及以下学学历 | 1,748 |
合计 | 2,901 |
2、薪酬政策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员工的聘用和解聘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公司及主要子公司根据法律规定及公司经营方针制定《薪酬管理制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福利标准及发放办法》等,按员工的工作岗位、技能水平等确定其薪酬。公司为员工提供了完善的劳动保障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
3、培训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及主要子公司根据年度人才战略方针目标,提出了关于提高管理干部综合水平及提高员工业务技能培养的目标、加强对管理层的综合能力培养及员工的专项业务技能培训,以提高员工综合素质的要求,结合实际需要及现状,制定了详细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具体如下:
(1)管理技能培训
组织中高层管理人员以及后备人才培训,内容包括目标与战略管理、企业经营决策与风险管理、医药新形势下国家有关政策与法规的研究与解读、生产组织与管理、财务成本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激励与沟通、领导力开发等,提升管理者的综合素质,完善知识结构,增强综合管理能力、创新能力和执行能力。
(2)技术业务培训
公司根据员工培训需求调查情况制定年度计划,由公司各专业技术骨干定期进行专题技术讲座培训,进行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等各方面专项技能培训,强化业务基础知识和技术理论水平,提高综合分析、研究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外派参观、考察学习,吸收同行业企业先进理念,并将学习到的先进经验与有效信息形成最终课件或资料,对公司内部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3)操作技能培训
对各生产车间员工进行应知应会业务培训,同时按部门组织由岗位操作能手对生产过程中的操作难点进行讲解传授,并组织进行讨论,提高操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增强一线员工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体验式培训
结合公司实际需求情况,将传统拓展训练的思维体系和培训方式进行了改进,与培训机构一同参与设计拓展课程项目并形成具有公司特色的拓展训练,提高中高层管理人员领导力、执行力以及运营管理能力,组织全员真正参与到培训场景中,在实际体验中领悟,以达到提高个人素质和熔炼团队的目的。
(5)互联网+培训
采用互联网+培训体系,利用互联网的方式组织开展培训,如建立企业微信培训交流群、网络公众学习平台,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主导定期面向全员发放相关资料,组织员工进行混合式培训、微学习、碎片化学习与分享,满足员工个性化培训需求,提升互联网下的新思维能力。
(6)新员工入职培训
以集中授课的方式对新入职的员工强化企业文化、法律法规、员工手册、规章制度、公司主要产品与商务社交礼仪的培训;各用人部门指定人员对新入职员工进行本岗位技能与相关业务流程的实操训练,使新员工明确自己工作的职责、程序和标准,从而帮助其顺利地适应企业环境和新的工作岗位,提高工作效率,取得较好的工作业绩。
(7)质量管理培训
组织中高层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质量体系培训,以及药品相关质量法规和流程规范性培训,贯彻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提升质量意识、品牌意识。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科学、持续、稳定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监督机制,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3号)精神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年)》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以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未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不适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及激励情况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增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和诚信意识,公司适时制定了相关制度,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考评、考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按月平均发放60%,剩余40%于年终考核兑付。为进一步完善高级管理人员年薪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及创造性,确保公司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公司今后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结合目前同行业、本地区上市公司的激励办法,进一步完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公司于2021年6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实施员工激励计划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2021年6月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实施员工激励计划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为进一步健全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九九久科技管理层和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共同关注公司长远发展,子公司九九久科技拟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原则,实施员工激励计划。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披露了《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修订员工激励计划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于2022年3月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修订员工激励计划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披露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决定将持有的九州星际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南京九州星际新材料有限公司,并于2022年12月15日完成变更登记手续,九州星际后续不再纳入九九久科技合并报表范围,进而导致九九久科技主营业务结构发生较大变化,九九久科技前期制定的员工激励计划激励条件和实施方式已不符合九九久科技实际,故九九久科技股东经与管理层协商一致同意终止九九久科技员工激励计划并对已发生的业绩激励年度进行执行结算。九九久科技于2022年12月19日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员工激励计划并对已发生的业绩激励年度进行执行结算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终止员工激励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63)。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适时的更新和完善,建立了一套设计科学、简洁适用、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由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共同组成公司的风险内控
管理组织体系,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进行监督与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公司通过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分析与评价,有效防范了经营管理中的风险,促进了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缺陷发生的时间 | 缺陷的具体描述 | 缺陷对财务报告的潜在影响 | 已实施或拟实施的整改措施 | 整改时间 | 整改责任人 | 整改效果 |
2022年12月31日 | 经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352,950.36万元,其中账龄2至3年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79,380.19万元、账龄3至 4年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60, 023. 51万元、账龄4年以上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102,810. 88 万元。大额、长账龄的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总额较大,具有较高的回收风险。本报告期末,公司对其进行了单独计提了减值损失,此项表明公司在客户信用调查、交易风险评估等环节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 无 | 加大与客户的账务核对力度,成立专项应收账款催收小组, 并采取相应的激励措施,及时清收,确保运营环节正常流动。 | 2023年12月31日 | 马兵 | 待公司进一步整改 |
2022年12月31日 | 2022年度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无 | 董事会制订有效方案措施,各分子公司、职能部门积极配合相关工作,消除引起审计报告所涉 | 2023年12月31日 | 方曦 | 待公司进一步整改 |
及的非标事项。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十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3年04月29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2)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3)公司聘任的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未被公司内部控制发现的。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或者很可能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拒绝表示意见;(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未能发挥有效监督职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重要缺陷: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定性标准:(1)未按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相对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或明确问责措施;(3)财务报告过程中出现单独或多次缺陷,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但影响到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目标。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3)重要业务制度缺失或系统性失效;(4)内部控制发现的重大缺陷未得到及时有效整改;(5)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6)其他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要缺陷:(1)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2)内部控制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得到及时有效整改;(3)其他对公司造成较大不利影响的情形。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一般缺陷:(1)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2)内部控制发现的一般缺陷未得到及时有效整改。 |
定量标准 |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重大缺陷:资产总额错报金额大于资产总额的1%;营业收入错报金额大于营业收入总额的1%;利润总额错报金额大于利润总额的5%。(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重要缺陷:资产总额错报金额大于资产总额的0.5%且小于或等于资产总额的1%;营 | 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大于公司资产总额的1%,或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重要缺陷:直接财产损失大于资产总额的0.5%且小于或等于资产总额的1%,并且未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小于或等于资产总额的0.5%,且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
业收入错报金额大于营业收入总额0.5%且小于或等于营业收入总额的1%;利润总额错报金额大于利润总额3%且小于或等于利润总额的5%。(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缺陷:资产总额错报金额小于或等于资产总额的0.5%;营业收入错报金额小于或等于营业收入总额的0.5%;利润总额错报金额小于或等于利润总额的3%。 |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2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1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由于审计范围受到上述限制,我们未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发表意见所 需的充分、适当证据,因此,我们无法对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3年04月29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无法表示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说明延安必康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352,950.36万元,账龄2至3年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79,380.19万元、账龄3至
年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60,023.51万元、账龄4年以上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02,810.88万元。上述大额、长账龄的应收账款具有较高的回收风险,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应收款项尚未收回。延安必康公司管理层虽对其进行了单独的信用风险评估,计提减值损失,但表明延安必康公司在客户信用调查、交易风险评估等环节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但由于应收账款形成于以前年度并延续至本期,我们无法实施有效的审计程序,无法判断已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无法判断应收账款余额的商业实质和真实准确性。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不一致的原因说明
审计师认为由于应收账款形成于以前年度并延续至本期,无法实施有效的审计程序,因此审计师认为内控报告为无法表示意见,但公司认为截止2022年存在大额长期应收账款表明公司在客户信用调查、交易风险评估等环节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同时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按照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性标准中重大缺陷认定条件第(3)条的规定,公司认定为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因此公司自评价报告认为内控存在重大缺陷。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公司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内部规章制度,对专项活动的自查事项进行了自查,并进行了认真地梳理填报。通过本次自查,对已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 □否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报告期内,公司及重点排污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
主要遵守的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3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苏政发〔2016〕169号)、《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2021年第1号公告)、《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做好重点单位自动监控安装联网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执法函〔2021〕484号)、《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等。
主要执行的行业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32/3151-2016)
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DB 32/T3795-2020)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 941-2018)
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DB 32/T3794-2020)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
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 39198-2020)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指南(HJ 1230-2021)
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指南(HJ 1230-2021)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
①三氯吡啶醇钠扩改项目,环评批复(通环管[2012]089号),并分别于2015.10.28和2016.7.12通过一期、二期环保验收;
②年产400吨六氟磷酸锂项目,环评批复(通环管[2010]103号),并于2012.2.27通过环保验收;
③年产1600吨六氟磷酸锂项目,环评批复(通环管[2012]089号),并于2015.10.28通过环保验收;
④年产3000吨六氟磷酸锂项目,环评批复(通行审批[2016]707号),并分别于2018.2.13、2020.10.10通过一期2000吨自主环保验收和二期1000吨自主环保验收;
⑤年产10000吨5,5-二甲基海因及其衍生产品项目,环评批复(通环管[2010]103号),并分别于2014.1.22、2018.1.6通过一期环保验收和二期自主环保验收;
⑥年产3200吨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项目,环评批复(东环评[2012]49号),并于2014.9.18、2018.3.31分别通过一期环保验收和二期自主环保验收;年产6800吨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项目,环评批复(东沿管[2017]117号),并于2020.1.6通过环保验收;
⑦年产10000吨硫酸镁、50000吨氯化镁、15000吨20%氨水、6000吨高纯氟化氢项目,环评批复(通行审批[2016]563号),并于2018.2.14通过自主环保验收。
南通市天时化工有限公司:
万吨级药物中间体苯甲醛与系列脂肪酰氯联产工艺的产业化项目,环评批复(通环管[2011]045号),并于2014年8月25日通过了环保验收(通环验[2014]0086号)。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颗粒物 | 连续排放 | 1 | 三氯吡啶醇钠车间烘房排口 | 4.48mg/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0.2342t | 3.03t/a | 无 |
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颗粒物 | 连续排放 | 1 | RTO排口 | 4.65mg/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0.7898t | 3.03t/a | 无 |
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颗粒物 | 间歇排放 | 1 | 焚烧炉排口 | 6.74mg/m?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 | 0.1087t | 3.03t/a | 无 |
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氟化物 | 连续排放 | 2 | 六氟磷酸锂车间尾气排口 | 0.622mg/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0.00283t | 0.15t/a | 无 |
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 | 大气污染物 | 氯化氢 | 连续排放 | 2 | 六氟磷酸锂车间尾气 | 0.622mg/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 0.1396t | 0.411t/a | 无 |
公司 | 排口 | 放标准》(GB16297-1996) | ||||||||
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氯化氢 | 间歇排放 | 1 | 焚烧炉排口 | 1.69mg/m?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 | 0.0921t | 0.411t/a | 无 |
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氨 | 连续排放 | 1 | RTO排口 | 0.68mg/m? | 环评要求 | 0.382t | 0.8t/a | 无 |
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二氧化硫 | 间歇排放 | 1 | 焚烧炉排口 | 7.92mg/m?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 | 0.1865t | 1.56t/a | 无 |
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氮氧化物 | 间歇排放 | 1 | 焚烧炉排口 | 66.17mg/m?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 | 0.8495t | 18.59t/a | 无 |
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二噁英 | 间歇排放 | 1 | 焚烧炉排口 | 0.25ngTEQ/m?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 | 23.87mg | 117mg | 无 |
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非甲烷总烃 | 连续排放 | 1 | 三氯吡啶醇钠车间烘房排口 | 0.41mg/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0.02033t | 18.6152t/a | 无 |
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非甲烷总烃 | 连续排放 | 1 | RTO排口 | 3.96mg/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0.398t | 18.6152t/a | 无 |
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 | 水体污染物 | COD | 间歇排放 | 1 | 污水站 | 179.03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 29.9314t | 87.523t/a | 无 |
公司 | (GB8978-1996) | |||||||||
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 | 水体污染物 | 氨氮 | 间歇排放 | 1 | 污水站 | 1.66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0.2795t | 3.327t/a | 无 |
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 | 水体污染物 | 总氮 | 间歇排放 | 1 | 污水站 | 27.54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4.54t | 16.284t/a | 无 |
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 | 水体污染物 | 总磷 | 间歇排放 | 1 | 污水站 | 0.26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0.0419t | 0.124t/a | 无 |
南通市天时化工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甲苯 | 连续排放 | 1 | 回收尾气排口 | 0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0 | 0.006t/a | 无 |
南通市天时化工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氯气 | 连续排放 | 1 | 回收尾气排口 | 0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0 | 0.14t/a | 无 |
南通市天时化工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氯化氢 | 连续排放 | 1 | 回收尾气排口 | 0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0 | 2.21t/a | 无 |
南通市天时化工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非甲烷总烃 | 连续排放 | 1 | 回收尾气排口 | 0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0 | 3.289t/a | 无 |
对污染物的处理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长期以来九九久科技秉承环保优先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建立了《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环境管理与考核制度》、《环保设施管理制度》、《环境应急预案制度与演练制度》、《环境监测规定》等相关的管理制度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成立了专门的环境管理组织机构,按时足额缴纳环保税,排放的污染物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污水处理方面:九九久科技根据废水的性质、种类,采取分质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从废水产生的源头进行分类,分别进入不同的预处理系统进行预处理后,再进入九九久科技污水处理站进行生化处置,九九久科技污水处理站日处理能力为3000t/d,经生化系统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九九久科技建有两套MVR装置和一套五效蒸发预处理装置,日处理能力分别为120t/d、80t/d、300t/d。同时,污水排放口安装有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装置,对COD、pH、氨氮、总氮、总磷、流量等数据实时监控,保证了废水排放的稳定达标。雨水排放口安装有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装置,对COD、pH、电导率、流量等数据实时监控,保证了雨水排放的稳定达标。
废气治理方面:九九久科技的废气主要包括氨、氟化物、氯化氢、颗粒物、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等,先采用一级冷凝、二级冷冻、填料吸收塔(水洗、碱洗、酸洗)洗气预处理后,再根据废气的不同成分、不同性质通过废气总管分类处理,氟化物、氯化氢废气分别经过三级降膜水吸收、一级综合水吸收回收副产氢氟酸、盐酸后,剩余微量氟化物、氯化氢再经过一级综合碱洗塔吸收后高空达标排放;氨废气经过两级降膜酸吸收、两级填料吸收、综合塔吸收、碱洗塔吸收后接入RTO焚烧炉高温焚烧后达标排放;干燥尾气粉尘经过一级旋风除尘器、二级布袋除尘器后再经过碱洗塔吸收后接入RTO焚烧炉高温焚烧后达标排放;高浓度废水焚烧炉废气经过一燃室、二燃室、余热锅炉、急冷塔、干式反应器(活性炭+消石灰)、布袋除尘器、引风机、碱洗塔、水洗塔、湿式静电除尘器、烟气加热器加热后通过烟囱高空达标排放;九九久科技RTO焚烧炉装置处理能力为30000m?/h,其他有组织和无组织VOCs废气统一收集后进行高温焚烧处理。同时,高浓度废水焚烧炉、RTO焚烧炉、醇钠车间烘房尾气排口、六氟磷酸锂车间尾气排口、厂界无组织废气都安装了在线监测装置,实时监控各块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状态和尾气排放情况,保证了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固废管理方面:九九久科技已形成了完整的固废管理制度,从固废的产生、储存、运输、处置等环节进行了全过程的高效控制。九九久科技建有500平方米固废仓库,固废仓库严格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落实了八防措施,产生的固废全部分类、规范放置,固废仓库全部按要求设置观察窗,设置危险废物标牌,设置24小时视频监控,同时对固废仓库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采取有效的收集处理措施,固废仓库废气均收集后送RTO焚烧炉处理。九九久科技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水处理污泥、废包装袋等,全部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合法转移。
九九久科技子公司天时化工同样秉承母公司的环保理念,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要求,成立了专门的环境管理组织机构,按时足额缴纳环保税,排放的污染物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污水处理方面:天时化工不产生工艺废水,主要废水包括设备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等,采取分质收集的原则,将收集的废水全部送母公司九九久科技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置。雨水排放口安装有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装置,对COD、pH、电导率、流量等数据实时监控,保证了雨水排放的稳定达标。
废气治理方面:天时化工的废气主要包括甲苯、氯化氢、氯气,氯化废气经过前期预处理(冷凝、萃取、三级降膜吸收、真空循环水箱吸收);水解废气经过前期预处理(冷凝、三级降膜吸收、真空循环水箱吸收);苯甲醛精馏废气经过前期预处理(冷凝);二氯化苄精馏废气经过前期预处理(冷凝+水喷淋)。所有废气分别经过前期预处理后,经密闭管线统一收集后送天时化工全厂废气处理系统,废气处理系统主要工艺为碱洗+水洗+吸收+临氧裂解。同时,尾气总排口安装了在线监测装置,实时监控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状态和尾气排放情况,保证了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固废管理方面:天时化工已建立了完整的固废管理制度,从固废的产生、储存、运输、处置等环节进行了全过程的监控。天时化工建有1000平方米的固废仓库,固废仓库严格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落实了八防措施,产生的固废全部分类、规范放置。固废仓库全部按要求设置观察窗,设置危险废物标牌,设置24小时视频监控,固废库尾气通过引风+碱洗吸收装置送全厂废气处理系统。天时化工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精(蒸)馏残渣、废包装桶等,全部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合法转移。
报告期内,九九久科技在生产过程中及子公司在停产期间能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无针对报告期内的环保诉求、上访事件。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报告期内,九九久科技按照规范要求执行环境监测方案,九九久科技废水、废气、雨水均安装了在线监测装置,其中,废水、雨水、焚烧炉废气委托江苏尚维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日常监测,RTO焚烧炉废气、纤维尾气、厂界无组织废气委托聚光科技(南通)有限公司负责日常监测,六氟磷酸锂车间尾气委托南通环然宜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日常监测,雨水委托江苏尚维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日常监测。报告期内委托江苏皓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九九久科技废水、废气、厂界噪声、地下水、土壤、雨水等进行了环境监测。
报告期内,天时化工由于停产未进行环境监测。天时化工无废水排口,天时化工废气、雨水安装了在线监测装置,其中废气委托聚光科技(南通)有限公司负责日常监测,雨水委托江苏尚维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日常监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于2022年9月30日在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320623-2022-216-H。
《南通市天时化工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于2020年5月29日在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320623-2020-067-H。
九九久科技在报告期内按计划组织进行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子公司天时化工由于在报告期内停产,未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为保证各类污染物持续稳定达标,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公司及重点排污子公司不断加强环保投入。报告期内,公司及重点排污子公司足额缴纳环境保护税共计71745.38元,并投入环保各类相关费用近两千万元,主要包括新增环保设备投入、污水处理费、废气处理费、危废处理费、环境监测及技术咨询服务费用等。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适用 □不适用
九九久科技对焚烧炉系统烟气干燥进行升级优化,烟气增加缓冲装置去除烟气中含有的大量水分。同时,焚烧炉系统运行工况稳定,年度运行时间大为缩短,用电量和天然气使用量明显降低。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九九久科技在九九久科技网站上公示了九九久科技及子公司基本信息、排污信息、环评批复、三同时手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污染物防治设施及运行情况等相关环境信息。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九九久科技及其子公司天时化工于2018年1月7日,顺利通过如东县应急中心环境安全达标建设、环境安全“八查八改”验收。
二、社会责任情况
2022年,公司始终坚持以“团结、创新、诚信、共赢”的企业精神和“一家人、一条心、一股劲、一定赢”的团队精神为支撑,秉承“追求效益、惠及员工、回报股东、贡献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努力保障员工、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保护生态自然环境,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1)规范治理,强化沟通,保障公司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一如既往地积极开展公司治理工作,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日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规范运作;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各类重大信息,充分保障广大投资者享有平等的知情权;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建立良好的互动机制,增强企业的诚信度与透明度。积极实施利润分配政策,回报广大股东和投资者。
(2)关爱员工,有效激励,推动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
公司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内控制度,配套实施规范的薪酬福利体系和有效的绩效考核机制,及时发放员工工资,为员工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将员工奖金与公司业绩挂钩,完善职代会制度,畅通员工合理化建议的渠道,增强员工的主人翁意识,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组织全体员
工进行健康检查,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组织新工入职培训、管理知识培训、业务技术培训、在线学习培训、操作技能培训、安全知识培训、环保知识培训、质量管理培训等各类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员工培训。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帮助员工构建完整的职业生涯规划,促进员工与公司的共同发展。通过定期印发公司月报,以及不定期开展各类文体活动,推进企业文化建设,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增强员工的集体荣誉感与凝聚力。
(3)重视安全,严防污染,营造生产办公及地区发展健康环境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制订和完善了一系列安全环保相关的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多期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员工安全意识,普及安全常识。加大安全检查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常态化。结合国家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以及安全设计诊断工作要求》以及地方危化品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方案、“两重点一重大”自动化改造等相关要求专门制定了一系列的整改计划与措施,推进公司重点监管危险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自动化控制改造等各项工作。公司加强对环保规范的落实和对废水、废气问题的治理,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环保设施改造,通过实施生产系统节能减排,优化新、改、扩项目生产工艺,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三废”的产生,确保各类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强化职业卫生健康管理,组织专业公司对车间生产现场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质浓度、噪音等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确保各项指标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积极组织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佩戴专项整治活动,规范劳保用品的佩戴要求。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重大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事故。
(4)稳健营销,平等互利,实现与客户、供应商的合作双赢
公司恪守商业道德、诚信经营、稳健营销,强化对国内外市场的调研与预测,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不断优化产品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为目标,以良好的售后服务与畅通的反馈渠道为支撑,在增加产品销量的同时不断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实现公司与客户的双赢。同时公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积极优化采购理念,密切关注市场行情动态,开展对供应商的比质比价调查工作,及时履约,搭建了与供应商之间合作共赢的良好平台。
(5)依法纳税,回报社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公司坚持合法经营、依法纳税,作为当地纳税大户,不断以自身发展影响和带动着地方经济的发展。同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对地方教育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扶贫济困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不断推进企业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暂未开展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工作。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新沂必康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本次重组完成后,在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包括陕西必康及其子公司,下同)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关系的生产与经营,亦不会投资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2、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避免与上市公司及下属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 | 2015年12月31日 | 长期有效,直至其不再对公司有重大影响为止。 | 严格履行中 |
业竞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 |||||
阳光融汇、华夏人寿、上海萃竹、陕西北度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本次重组完成后,在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本公司(企业)及本公司(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包括陕西必康及其子公司)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关系的生产与经营,亦不会投资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2、在本公司(企业)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如本公司(企业)或本公司(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避免与上市公司及下属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 2015年12月31日 | 长期有效,直至其不再对公司有重大影响为止。 | 严格履行中 |
新沂必康、陕西北度、阳光 |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 | 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 | 2015年12月31日 | 长期有效,直至其不再对公 | 经公司自查,截至2021年 |
融汇、华夏人寿、上海萃竹 | 承诺 | (企业)及本公司(企业)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包括陕西必康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与上市公司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并由上市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批准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企业)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上市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若出现违反上述承诺而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公司(企业)将对前述行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向上市公司进行赔偿。 | 司有重大影响为止。 | 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为10,627.84万元。公司欠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金额合计4,202.89万元。经与各方签订抵账协议后,截至2022年1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6,424.95万元。截至2022年1月25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将非经营性占用资金6,424.95万元归还至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福迪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根据公司自查发现,本年新增资金占用11.44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未归还资金占用余额2,161.32万元。2022年6月30日至本年度末未发现新增资金占用。 公司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本着全力维护上市公司利益角度,督促各方已经将2,161.32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收回。 | |
新沂必康、陕 | 保持上市公司 | 承诺保障上市 | 2015年12月 | 长期有效,直 | 严格履行中 |
西北度、阳光融汇、华夏人寿、上海萃竹 | 独立性的承诺 | 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 | 31日 | 至其不再对公司有重大影响为止。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李宗松、周新基、陈耀民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本次重组完成后,在作为上市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包括陕西必康及其子公司,下同)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关系的生产与经营,亦不会投资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2、在本人作为上市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间,如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避免与上市公司及下属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3、本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 | 2016年04月11日 | 长期有效,直至其不再对公司有重大影响为止。 | 严格履行中 |
经本人签署即对本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且在本人作为上市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不可撤销。本人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各项承诺,如因违反相关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李宗松、周新基、陈耀民 |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与上市公司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并由上市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批准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上市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 | 2016年04月11日 | 长期有效,直至其不再对公司有重大影响为止。 | 经公司自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为10,627.84万元。公司欠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金额合计4,202.89万元。经与各方签订抵账协议后,截至2022年1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6,424.95万元。截至2022年1月25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将非经营性占用资金6,424.95万元归还至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福迪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根据公司自查发现,本年新增资金占用11.44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未归还资金占用余额 |
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若出现违反上述承诺而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人将对前述行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向上市公司进行赔偿。 | 2,161.32万元。2022年6月30日至本年度末未发现新增资金占用。 公司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本着全力维护上市公司利益角度,督促各方已经将2,161.32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收回。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延安必康 | 分红承诺 | 公司承诺: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等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发生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期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 2022年06月28日 |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其他承诺 | 新沂必康、李宗松 | 其他承诺 | 新沂必康承诺所有为上市公司储备培育的项目,上市公司均有优先选择权,并完全遵守上市公司相关规定及决策程序,如是上市公司需要的项目,新沂必康将以成本 | 2020年08月18日 | 长期有效,直至其不再对公司有重大影响为止。 | 正常履行中 |
价注入上市公司,不增值不溢价。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股东或关联人名称 | 关联关系类型 | 占用时间 | 发生原因 | 期初数 | 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 | 报告期偿还总金额 | 期末数 | 截至年报披露日余额 | 预计偿还方式 | 预计偿还金额 | 预计偿还时间(月份) |
江苏北角度新材料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关联人 | 2022年及以前 | 非经营性往来 | 5,922.35 | 11.44 | 5,933.79 | 0 | 0 | |||
江苏北松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关联人 | 2021年及以前 | 非经营性往来 | 3,790.41 | 0 | 3,790.41 | 0 | 0 | |||
江苏嘉萱智慧健康品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关联人 | 2021年及以前 | 非经营性往来 | 180 | 0 | 180 | 0 | 0 | |||
深圳必康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关联人 | 2021年及以前 | 非经营性往来 | 483.94 | 0 | 483.94 | 0 | 0 | |||
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2021年及以前 | 非经营性往来 | 1,776.64 | 0 | 1,776.64 | 0 | 0 | |||
徐州北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关联人 | 2021年及以前 | 非经营性往来 | 264.78 | 0 | 264.78 | 0 | 0 |
运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关联人 | 2021年及以前 | 非经营性往来 | 162.44 | 0 | 162.44 | 0 | 0 | |||
合计 | 12,580.56 | 11.44 | 12,592 | 0 | 0 | -- | 0 | -- | |||
期末合计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0.00% | ||||||||||
相关决策程序 | 不适用 | ||||||||||
当期新增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 不适用 | ||||||||||
会计师事务所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 | 详见会计师出具的《关于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 ||||||||||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金情况与专项审核意见不一致的原因 | 一致 |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担保对象名称 |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违规原因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及进展 | 违规担保金额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截至报告期末违规担保余额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预计解除方式 | 预计解除金额 | 预计解除时间(月份) |
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违规担保 | 要求对方限期解除担保 | 80,000 | 12.98% | 抵押担保 | 2020年4月23日至债务解除后三天内注销 | 0 | 已解除 | 2022-12 | ||
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违规担保 | 要求对方限期解除担保 | 126,084 | 20.46% | 保证担保 | 2020年6月18日至2022年11月19日 | 0 | 已解除 | 2022-12 | ||
新沂必康新医 | 控股股东 | 违规担保 | 要求对方限期 | 3,040 | 0.49% | 保证担保 | 2020年7月29 | 0 | 已解除 | 2022-12 |
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 | 解除担保 | 日至2023年7月8日 | ||||||||||
李宗松 | 控股股东 | 违规担保 | 要求对方限期解除担保 | 70,454 | 11.43% | 保证担保 | 2020年6月18日至2022年7月21日 | 0 | 已解除 | 2022-12 | ||
合计 | 279,578 | 45.36% | -- | -- | 0 | 0.00% | -- | -- | -- |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董事会认为: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审慎性原则,为公司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和认可。董事会将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的不利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措施,尽快解决所涉及的相关事项,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公司聘请的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无法表示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
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如下:
1.应收款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三)应收账款所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延安必康财务报表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459,242.32万元,坏账准备为217,550.56万元,其中: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352,950.36万元,账龄2至3年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79,380.19万元、账龄3至4年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60,023.51万元、账龄4年以上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02,810.88万元。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对上述应收款项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197,747.27万元。
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延安必康应收账款账面余额57.23%,此应收账款形成于以前年度并延续至本期,我们无法实施全面有效的审计程序,对形成应收账款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应收客户的销售模式、收入确认方式以及信用账期等方面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应收账款余额的商业实质,以及上述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和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从而无法确定应收账款对2022年财务报表的影响。
2.工程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十三)固定资产、六(十四)在建工程以及六(二十)其他非流动资产所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延安必康固定资产账面余额为386,572.43万元,在建工程账面余额为233,156.91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余额为246,325.28万元,主要为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018年开工建设的山阳县医药产业园(简称山阳项目)、孙公司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2013年开工建设的综合体园区(简称新沂项目)、孙公司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开工建设的数据中心、厂房和办公楼(简称嘉安项目)。
上述项目工程未能如约有效推进,于2020年全面停工、停建。施工期间延安必康对总承包方新沂市远大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简称远大建筑)账面形成大额预付款,总承包方远大建筑对上述预付款出具了履约保函金额19.29亿元。
我们对上述三个项目进行了盘点,但未能核查总承包方的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以及核实预付工程款资金的流向和用途是否合理。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上述工程进度款的商业实质以及合理估计其可收回性对2022年财务报表的影响。
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审慎性原则,为公司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报告》予以尊重和理解。董事会将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的不利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措施,尽快解决所涉及的相关事项,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二、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
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在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指出:
延安必康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352,950.36万元,账龄2至3年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79,380.19万元、账龄3至4年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60,023.51万元、账龄4年以上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02,810.88万元。
上述大额、长账龄的应收账款具有较高的回收风险,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应收款项尚未收回。延安必康公司管理层虽对其进行了单独的信用风险评估,计提减值损失,但表明延安必康公司在客户信用调查、交易风险评估等环节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但由于应收账款形成于以前年度并延续至本期,我们无法实施有效的审计程序,无法判断已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无法判断应收账款余额的商业实质和真实准确性。
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会计师的意见,董事会尊重、理解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建立了相对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但公司存在内控意识不强的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公司内控制度内部控制执行上存在缺陷,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整改提高执行效果。对于该重大缺陷已将其包含在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公司董事会将积极督促管理层尽快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全面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三、公司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已认识到上述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具体如下:
1、应收账款。加大与客户的账务核对力度,成立专项应收账款催收小组,并采取相应的激励措施,及时清收,确保运营环节正常流动。
2、工程事项。在由总承包方远大建筑出具19.29亿元履约保函的基础上,公司要求对方增加有实力的第三方担保措施,并且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的权利。
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无法表示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审慎性原则,为公司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无法表示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情况。我们认为,针对导致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无法表示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以及《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无法表示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揭示了公司的财务风险,并对审计报告中涉及的无法表示意见的相关事项提出了应对措施,该事项不影响公司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对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无法表示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无异议,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无法表示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作为公司监事,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切实推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根据相关要求,董事会出具了关于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审阅了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及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并发表如下意见:
1、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的财务状况,我们对审计报告无异议。
2、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对2022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并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钱善国先生认为:前项内容如涉及财务相关内容本人均以弃权表达决定。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九州星际科技有限公司 | 转让 |
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 | 转让 |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43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张燕、许磊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是否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履行审批程序
□是 ?否
对改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的详细说明不适用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退市情况概述
公司因2021、2022年财务会计报告均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11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二、退市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11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触发相关终止上市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12条、第9.3.13条、第9.3.14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停牌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上市公司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后,可以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若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自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间,公司的证券代码不变,股票简称后冠以退标识,退市整理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
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15个交易日。在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6.10条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股票被本所根据本章第二节的规定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公司股票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应当于股票摘牌当日开市前披露摘牌公告,对公司股票摘牌后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转让的具体事宜作出说明,包括进入日期、股份重新确认、登记托管、交易制度等情况。
三、董事会说明
自2022年7月1日起,公司因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后续董事会将继续带领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经营状况,推动公司重回良性增长轨道,以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投资者保护的安排
1、退市交易安排
若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上市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九章第三节至第五节的规定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自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
日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间,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15个交易日,在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上市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2、退市后的去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1.16条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决定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3、申请重新上市的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0.2.1条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其股票终止上市后,其终止上市情形(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除外)已消除,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重新上市:
(一)符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
(三)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以上。
(四)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相应标准。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法律法规、本所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且不存在影响其任职的情形。
(六)本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五)项所称影响其任职的情形,包括:
(一)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四)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于2021年6月9日收到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苏0381破申8号。2021年6月8日,延安市鼎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申请对新沂必康进行重整。新沂市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并裁定不予受理鼎源投资对新沂必康提出的重整申请;
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于2021年6月15日收到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陕06破申2号。2021年6月11日,鼎源投资向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新沂必康进行重整。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并裁定受理鼎源投资对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
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于2021年7月18日收到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陕06破申2号。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陕西北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名下“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411)的全部股票及相应孽息;
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于2021年8月27日收到《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1)陕06破申1号。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如下:准许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在破产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由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制作重整计划草案;
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于2021年9月16日收到《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陕06破申2号之一、(2021)陕06破申2号之二。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如下:(1)将被申请人李宗松所持有的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9.55%股份纳入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破产财产范围内。(2)冻结被申请人李宗松所持有的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9.55%股份(证券代码:002411)的全部股票及相应孽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被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控股股东被申请重整的进展公告》、《关于控股股东被申
请重整的进展公告》、《关于控股股东被申请重整的进展公告》、《关于控股股东被申请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0、2021-061、2021-085、2021-105、2021-111)。
公司于2022年8月1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签署〈重整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收到控股股东新沂必康出具的《告知函》,获悉控股股东新沂必康于2022年8月12日与相关投资主体签署了重整投资意向协议,公司现正密切关注控股股东破产重整事项进展情况。2022年12月,公司关注到网上光晖控股解除重整投资意向协议的声明,新沂必康目前处于破产重整程序中。为免除市场对此事件的猜测,公司向新沂必康致函询问《重整投资意向协议》相关事项的最新进展,新沂必康复函表示,截止回函日,并未收到光晖控股的致函,会尽快联系光晖控股,按照对方意愿和协议的约定,与对方完成解除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重整投资意向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收到控股股东新沂必康出具的《关于被申请重整的进展的告知函》,新沂必康于2022年12月26日收到《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陕06破1号之六。鉴于新沂必康与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盟物流”)整体上具备破产重整法定原因,且公司之间法人人格高度混同,区分关联公司财产的成本过高,两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有利于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公平清偿利益,新沂必康破产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申请将新沂必康与北盟物流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破产重整进展及解除违规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167)。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证券虚假陈述案 | 28,227.03 | 是 | 截至目前已收到西安市中院已委托鉴定机构对2628件证券投资者损失进行了测算,并出具了测算意见书,本系列案件陆续进入民事一审程序、二审程序阶段。具体详见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 一审、二审、执行阶段 | 2021年04月08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部分和解及撤诉的公告》、《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投资者诉讼 |
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2021-129、2022-039、2022-044、2022-046、2022-105、2022-106、2022-110、2022-118、2022-123、2022-127、2022-139、2022-159、2023-019、2023-032) | |||||||
金元证券与延安必康"18必康01"债债务纠纷 | 10,901.27 | 否 | 案件号:(2021)粤03民初2922号,案件已受理,2021年11月8日收到民事裁定书、查封、扣押、冻结 |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 已执行和解,已履行 | 2021年06月04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 |
通知书。2022年4月15日收到民事判决书。2022年4月28日收到了金元证券的上诉状。2022年5月23日收到补正裁定。近日收到二审传票。2022年10月31日收到民事判决书。 | 《关于公司债券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公司债券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公司债券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公司债券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18 必康 01”债本金兑付完成的公告》、《关于“18 必康 01”债兑付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2022-040、2022-041、2022-084、2022-124、2022-158、2022-168) | ||||||
延安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李宗松借款合同纠纷 | 39,900.5 | 否 | (2021)陕06民初11号,2021年8月3日收到中止审理的民事裁定书,2021年9月3日收到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延安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撤诉。近日收到民事起诉状及民事裁定书定于8月15日开庭。8月25日收到民事调解书。近日收 | 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 本金已全部归还,已终结执行 | 2021年08月04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延安城投与鼎源投资撤销对公司及股东相关诉讼的公告》、《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及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关于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公 |
到民事判决书。近日收到执行裁定书,已终结执行。 | 告》、《关于诉讼进展暨资产被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关于诉讼进展暨资产被拍卖的进展公告》、《关于诉讼进展暨资产被拍卖的进展公告》、《关于诉讼进展暨资产被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2021-094、2021-113、2022-080、2022-096、2022-109、2022-120、2022-140、2022-146) | ||||||
浙商银行与延安必康"18必康01"债债务纠纷 | 21,027.4 | 否 | 案件号:(2021)粤03民初1551号,案件已受理。2022年4月15日收到民事判决书。2022年5月23日收到补正裁定。2022年6月22日收到报告财产令。2022年10月14日收到执行裁定书。2023年1月31日收到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 |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 已执行和解,已履行 | 2021年06月17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到起诉状的公告》、《关于公司债券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公司债券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18必康01债本金兑付完成的公告》、《关于18必康01债兑付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2022-040、2022-041、2022-158、2022- |
168) | |||||||
江海证券与延安必康"18必康01"债债务纠纷 | 32,703.81 | 否 | 案件号:(2021)粤03民初2923号,案件已受理,2021年11月8日收到民事裁定书、查封、扣押、冻结通知书。2022年4月24日收到民事判决书。2022年5月5日收到江海证券上诉状。2022年5月23日收到补正裁定。近日收到二审传票。2022年10月31日收到民事判决书。 |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 已执行和解,已履行 | 2021年06月23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关于公司债券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公司债券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公司债券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公司债券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18必康01债本金兑付完成的公告》、《关于18必康01债兑付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2022-040、2022-041、2022-084、2022-124、2022-158、2022-168) |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延安必康"18必康01"债债务纠纷 | 10,628.77 | 否 | (2021)粤03民初3411号,案件已受理,2022年5月18日收到民事判决书。2022年5月23日收到补正裁定。2022年8月17日收到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 |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 已执行和解,已履行 | 2021年07月28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关于公司债券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公司 |
债券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公司债券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18必康01债本金兑付完成的公告》、《关于18必康01债兑付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2022-040、2022-041、2022-085、2022-158、2022-168) | |||||||
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樟树支行与江西康力药品物流有限公司、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赣州佳景贸易有限公司、郭丁丁、陈蕾、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李宗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18,793.4 | 否 | (2020)赣09民初169号一审各方调解后结案,现进入执行程序。2023年1月31日收到债权转让通知暨催收公告。 |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 执行中 | 2021年07月13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
重庆昊融睿工与延安必康、李宗松、谷晓嘉金融借款纠纷案 | 33,918.12 | 否 | 重庆昊融睿工因金融借款纠纷案于2020年5月22日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调解书,请求法院判令延安必康向昊融睿工支付债权金额共计33,918.12万元。公司于2020年7月9日收到执行裁定书。2022年 |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 执行中,本金已归还,正在办理执行结案中 | 2021年07月13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
8月3日收到资产评估报告。对资产评估报告提异议,已提交异议申请书。案件目前正在和解中。近日收到终结执行裁定书。 | |||||||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洛分行诉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李宗松、谷晓嘉 | 70,105.63 | 否 | 2021年7月16日收到公证书,2021年8月12日收到执行通知书(2021)陕10执217号(19,352.38万元)、(2021)陕10执218号(50,753.25万元)。22.2.17收到执行裁定书,申请暂时撤回执行申请,2022.2.25收到回复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2022年9月14日收到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终结本次执行 | ||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 | 7,416.3 | 否 | 案件号:(2020)浙01民初677号经过一次开庭审理,2021年9月3日收到判决,已提起上诉;2021年10月15日收到传票,定于2021年11月3日庭询谈话,2021年12月通过在线法院收到民事判决书电子 |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 执行中 | 2021年07月13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
版。2022年2月14日收到执行通知书。我方已申请再审,2022年3月29日收到最高院通知,案件转交浙江省高院审查。2022年7月1日收到再审民事裁定书。现申请抗诉并提交监督申请书。已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受理,等待通知。浙江审高级人民法院补正裁定。近日收到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 | |||||||
西藏舜风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与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 | 5,217.2 | 否 | 案件号:(2020)鲁民终2838号最高人民法院驳回了公司的再审申请;目前执行程序进行中。2021年3月31日收到民事裁定,2021年10月15日收到执行裁定及拍卖通知书。2022年3月8日收到摇选评估机构确认书。2022年10月9日收到西藏舜风委托执行函及执行裁定。2023年1月12日收到追加被执行人申请,已向法院提交民事答辩状。 |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 执行中 | 2020年08月29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0-127) |
近日已开庭,对方撤回了追加延安必康的申请。 | |||||||
浙旅盛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有限公司 | 8,789 | 否 | 2020年7月29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2020)浙01民初1205号裁定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浙旅盛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对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有限公司8789.486986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2021年1月19日申请二审上诉;2021年3月初收到二审判决书,维持原判;2021年3月25日浙旅盛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立案执行;2021年4月7日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有限公司提交执行情况说明书,目前已停止执行措施。2021年7月26日收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浙旅案件的执行决定书、限制消费令。2021年8月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履行完毕,收到结案通知书 | 2020年08月29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0-127) |
31日收到罚款决定书,2021年9月2日陕西必康寄出异议申请书,2021年9月27日向杭州中级人民法院支付执行案80444247.32元,本金已实际支付完毕;剩余款项现已履行完毕。 | |||||||
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陕西必康、延安必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 | 7,165.54 | 否 | 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于2020年9月29日起诉陕西必康、延安必康,请求法院判令陕西必康向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支付债权金额7,165.54万元。一审审理中,2021年9月22日收到判决,我方对判决不服,于2021年10月08日提交上诉状,于2022年9月30日收到二审判决。2023年2月14日收到执行通知书。 |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 执行中 | 2021年07月13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
中建投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与延安必康,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李宗松,谷晓嘉第三人陕西 | 5,331.39 | 否 | 案件号:(2021)沪74民初815号,2021年6月2日已开庭,对方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获得支持。中建 |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 执行中 | 2021年07月13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
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 | 投21号公证书已生效,于2021年7月13日收到2021冀01执60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于2021年8月2日收到限消令、执行裁定书:被执行人陕西必康持有的必康润祥医药河北有限公司70%的股权,出资额为10500万元,冻结期限三年,21.8.25寄上诉状,2022年10月13日收到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 |||||
南通市天时化工有限公司(原告)与山东潍坊润农化学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 162.99 | 否 | 被告拖欠天时化工公司货款1629929.25元。经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于2019年1月21日出具《民事调解书》【(2018)苏0623民初6288号】,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自2019年2月起至8月每月给付原告200000元,余款229929.25元于9月28日前付清。 | 公司胜诉。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被告执行还款中。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欠款929929.25元,公司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2020年08月29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0-127) |
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 | 37.69 | 否 | 被告拖欠公司六氟磷酸 | 公司胜诉。不会对公司 | 已审理终结。目前被 |
司(原告)诉广水市金骑仕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买卖合同纠纷案 | 锂货款,公司提起诉讼。本案诉讼标的金额为376900.00元。根据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0)苏0623民初2797号】,判定被告给付所欠公司货款。 | 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告尚未还款,待法院执行 | ||||
徐州市今日彩色印刷有限公司与安徽国森药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31.4 | 否 |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2020)苏0381民初4039号民事裁定书,冻结被申请人安徽国森药业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存款33万元或查封其他等值财产。目前公司与安徽国森药业有限公司已调解,2020年7月15日前付款15万,8月底前付清尾款,如任一期违约金申请强制执行并违约金3万元。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正在履行中 | 2020年08月29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0-127) |
必康百川医药(河南)有限公司(原告)与鄢陵县天济堂大药房(被告)买卖合同纠纷案 | 14.48 | 否 |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2020)豫1402民初6679号判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欠原告货款14.4835万元履行完毕;被告刘向奇对上述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
欠款及违约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
江苏北松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与(原告)青岛特利尔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建设施工合同纠纷 | 1,500 | 否 | 案件号:(2017)苏0381民初字9004号二审已判决:(7月21日徐州中院已发回重审)8月20日调整套案件卷宗。 |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 重审一审审理中 | ||
上海风神环境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1,432.57 | 否 | 案件号:(2019)苏0381民初6446号,因多个合同不可合并起诉,新沂人民法院驳回起诉。上海风神环境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提起上诉至徐州中级人民法院,徐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发回重审。发回重审案件号:(2020)苏3081民初7462号,2021年2月26日再次开庭被告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后十日内向原告上海风神环境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进度款 |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 执行中 | 2020年08月29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0-127) |
5193869.58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自2019年5月1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每日按照5193869.58元的万分之四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8157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53157元,由被告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负担。 | |||||||
湖南正中制药机械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26.69 | 否 | 案件号:案件号:(2019)苏0381民初6189号,必康新沂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2019年12月5日)偿还湖南正中货款255000元及逾期损失11921.25元,合计266921.25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5304元。已于2020年10月申请强制执行。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结案未履行(执行中) | 2020年08月29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0-127) |
员工包金玲与西安必康 | 2.17 | 否 | 2019年4月28日西安市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 | 已结案 | 2020年08月29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 |
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劳动纠纷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高新)【2019】597号《裁决书》,判决我公司作出经济补偿并交纳期间社保。西安必康不服本裁决,上诉于长安区人民法院,接受案件后,于2019年11月27日开庭审理待法院判决。案件已判决西安必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已按照判决书执行完毕。 | 利影响。 |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0-127) | ||||
员工穆艳武与西安必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劳动纠纷 | 2.21 | 否 | 2019年5月29日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高新)【2019】830号《裁决书》,判决我公司作出经济补偿并交纳期间社保。双方均不服本裁决,上诉于长安区人民法院,接受案件后,裁定合并审理,暂未开始审理。案件已判决西安必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已按照判决书执行完毕。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结案 | 2020年08月29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0-127) |
庆阳神州同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 | 1,154.48 | 否 | (2020)甘10民终327号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执行中 | 2020年08月29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
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支付庆阳神州同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药材购买价款5726550元、利息损失537397元、案件受理费46360元、律师代理费356852元,驳回庆阳神州同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2020年12月16日收到甘肃省高院作出的(2020)甘民申1983号民事裁定书,对方已申请执行。近日收到了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已提交答辩状。2023年1月30日收到庆阳神州药业发给我方的债权转让通知书。收到执行异议申请书。执行异议变更完成。 |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0-127) | |||||
陕西庆华民爆集团讼西安必康嘉隆制药有限公司支付房租及占用费 | 34.2 | 否 | (2020)陕0111民初2033号民事判决书。已申请执行,(2021)陕0111执138号。已进行设备资产评估鉴定,我方对鉴定结果提出异议被支持,进入拍卖程序中。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执行中 | 2020年08月29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0-127) |
西安必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与西安 | 22.2 | 否 | 2020年9月19日陕西省山阳县人民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结案 |
捷森科学发展有限公司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法院作出(2020)陕1024民初1109号《民事调解书》,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 | ||||||
西安必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与庆阳神州同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44.6 | 否 | 2021年4月27日甘肃省庆阳县人民法院法院作出(2021)甘1021民初2046号《民事判决书》。已判决,已执行,已履行完毕。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结案 |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浙江折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98.87 | 否 | 2019年4月19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2018)鄂0103民初4820号《民事判决书》,发回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重审,目前重审判决下达,判决驳回浙江折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一审改判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胜诉不负任何责任;对方上诉,已收到上诉状,等待二审。二审公司胜诉,驳回了对方的全部上诉请求。 | 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 已结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2020年08月29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0-127) |
徐州市今日彩色印刷有限公司与李换、王珍等15人民事案件 | 28.46 | 否 | 已调解。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结案 | ||
孙玉孝与徐州市今日彩 | 11.5 | 否 | 2021年2月24日已在徐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 | 已结案 |
色印刷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 | 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庭审理,目前正在等待庭审判决。 | 利影响。 | |||||
徐州市今日彩色印刷有限公司与王媛媛民事案件 | 13.9 | 否 | 2021年3月2日已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庭审理。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结案 | ||
孙毅与徐州市今日彩色印刷有限公司民事案件 | 5.6 | 否 | 2021年3月1日已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庭审理。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结案 | ||
程爱玲与徐州市今日彩色印刷有限公司民事案件 | 0.8 | 否 | 2021年3月1日已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庭审理。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结案 | ||
徐州市亚东装饰建材城有限公司与徐州市今日彩色印刷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 119.5 | 否 | 重审一审已判决,支持49.7096,驳回其余部分。终审判决10日内支付亚东装饰1194657.54元。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被执行完毕已结案 | ||
徐州市亚东装饰建材城有限公司、程爱玲、殷召友、顾惠玲、徐守奇、姜宗昭、罗时嘉、王丽萍、孙毅、孙萌、黄浩、王婷、张琦若与徐州市今日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 | 159.2 | 否 | 2020年11月2日新沂市人民法院作出11份民事判决书和1份民事裁定书,11份民事判决书判决徐州市今日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向徐州市亚东装饰建材城有限公司支付共计159.2万元,1份民事裁定准许徐守奇撤回起诉2万元。2021年5月26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11份民事判决书,均判决驳回徐州市今日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结案 |
彩色印刷有限公司针对上述11份民事判决书的上诉、维持原判。 | |||||||
新沂市尚辉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江苏新安松建筑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30 | 否 | 案件号:(2020)苏0381民初4565号,已于2021年2月结案履行完毕。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结案 | ||
新沂市神州物业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30.2 | 否 | 案件号:(2020)苏0381民初4559号、(2020)苏0381民初4560号,于7月16日开庭,已调解。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结案 | 2020年08月29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0-127) |
南通市中南建工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364.89 | 否 | 案件号:2020年12月11日,新沂市人民法院作出了(2020)苏0381民初435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南通市中南建工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尚欠工程款3369491.25元及利息【自2020年12月20日起至实际付清为止,按同期全国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强制执行中 | 2020年08月29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0-127) |
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RP)计付】,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负连带责任。2021年8月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 |||||||
新乡市天丰振动机械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20 | 否 | 案件号:(2020)苏0381民初3965号,分10期支付。保质期延长一年(2020年7月28到2021年7月28日,最后一期质保期到期支付)。2020年8月28日到2021年4月28日每月支付2万元(共9期),剩余24120元于2021年7月28日还清。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结案 | 2020年08月29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0-127 |
南京祥胜达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37 | 否 | 案件号:(2020)苏0381民初2204号7月21日已收到判决书:判决生效10日内支付货款271407.5元及违约金+案件受理费3439元。已于2020年10月申请强制执行。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结案未履行(执行中) | 2020年08月29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0-127) |
中建东方装饰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徐州嘉安健康产业 | 271 | 否 | 案件号:(2020)苏3081民初2995号判决结果:一、《建设施工合同》于5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结案 | 2020年08月29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 |
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 | 月22日解除;二、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中建东方装饰有限公司尚欠工程款2266820.0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三、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中建东方装饰有限公司设计费20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四、必康新沂承担连带责任;五、案件受理费32160徐州嘉安承担。 | 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0-127) | |||||
江苏住友建设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 | 69 | 否 | 案件号:(2020)苏0381民初2025号。已调解。2020年12月30日之前支付25万,1月30日之前支付25万,2月10日之前支付60989元。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结案 | 2020年08月29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0-127) |
江苏住友建设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江苏新安松建设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 58 | 否 | 案件号:(2020)苏0381民初2027号。已调解。2020年10月30日之前支付25万元,11月30日之前支付220991元。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结案 | 2020年08月29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0- |
127) | |||||||
上海金日冷却设备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86 | 否 | 案件号:(2020)苏0381民初1771号。已调解。总支付:576350元,分7期,从6月30日起每期还款80000元,最后一期还清所有余款和诉讼费已于2020年7月申请强制执行。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结案未履行(执行中) | 2020年08月29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0-127) |
南通市中南建工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8.2 | 否 | 案件号:(2020)苏0382民初7191号2021年2月19日再次开庭,2021年2月19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新沂市人民法院制作了民事调解书,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前向南通市中南建工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支付6.2万元。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结案 | ||
安徽振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江苏北松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1,230.2 | 否 | 案件号:2021年1月13日新沂市人民法院作出了(2020)苏3081民初79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必康新沂、徐州北盟、江苏北松、徐州嘉安共向原告支付工程款12302005.87元及利息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结案未履行(执行中) |
(自2020年1月23日起按lpr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并承担案件受理费49120元、保全费5000元。对方已申请强制执行。 | |||||||
徐州市彭城五交化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苏绍舜贸易有限公司、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201.22 | 否 | 案件号:2021年1月27日新沂市人民法院作出了(2020)苏3081民初865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江苏绍舜贸易有限公司支付169.1万元。2020年12月11日已开庭。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执行中 | ||
江苏力通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与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 | 456.07 | 否 | 案件号:2021年5月9日新沂市人民法院作出了(2020)苏3081民初896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支付405.34万元及逾期利息,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结案 | ||
南京音飞存储设备有限公司与江苏必康新阳医药产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 57 | 否 | 案件号:(2020)苏3081民初7523号12月21日收到判决书,判决结果江苏必康新阳医药有限公司于判决生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结案 |
效10日内支付原告货款57万及利息,如未在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则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4750元。 | |||||||
中航宝胜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81.2 | 否 | 案件号:(2020)苏3081民初7727号12月8日开庭,二审已判决维持原判:徐州嘉安与判决生效10日内支付中航宝胜货款698891.46元及违约金。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执行中 | ||
山东宏达科技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19.18 | 否 | 案件号:(2020)苏0381民初4633号2020年8月14日达成调解,于9月30日、10月30日、11月30日每月给付5万元,下余41800于12月30日前付清,如有一期未足额支付,原告有权就未给付的款项及违约金8200申请强制执行。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结案未履行(执行中) | ||
新沂市志诚物流有限公司与江苏必康新阳医药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 35 | 否 | 案件号:(2020)苏3081民初8031号达成调解,运输款共计300000元,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结案 |
2020年11月起每月20日前支付50000元,付清为止,并承担3000元案件受理费,最后一期支付原告。已于2021年3月申请强制执行。 | |||||||
新沂尚辉服务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江苏新安松建筑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8.12 | 否 | 案件号:(2020)苏3081民初8318号;(2020)苏3081民初8319号;(2020)苏3081民初8320号11月23日已调解:一、新安松自愿支付新沂市尚辉25万元,①2020年12月30日前支付5万元(12月30日已支付),②2021年1月30日前支付5万元③2021年3月30日前支付5万元④2021年4月30日前支付5万元⑤2021年5月30日前支付5万元+3184元案件受理费。二、新安松于2020年11月30日前向新安松开5744.075元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于2021年3月申请强制执行。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结案未履行(执行中) |
江苏梦之缘建设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13 | 否 | 案件号:(2020)苏3081民初7385号11月23日已调解:必康新沂自愿支付工程款13万元,①2021年1月31前支付3万元②2021年3月31日前支付5万元③2021年4月31日前支付5万元+案件受理费2150元。已于2021年4月申请强制执行。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结案未履行(执行中) | ||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必康新阳医药产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87.8 | 否 | 案件号:(2020)苏3081民初8745号已达成调解:货款本金878000元。2020年12月30日付78000元,余款自2021年3月起每月支付160000元,直至7月最后一笔付清。已于2021年4月申请强制执行。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结案 | ||
上海凯泉泵业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69 | 否 | 案件号:(2020)苏3081民初9063号已达成调解,共欠货款41221.3元,于2021年1月31日前支付清,如为按时足额支付则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结案 |
已被申请强制执行。已于2021年2月申请强制执行。 | |||||||
无锡零界净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20.6 | 否 | 案件号:(2020)苏3081民初9250号已达成调解:一、经双方确认,由无锡零界净化设备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前完成剩余两台负压称量室的安装工作,必康新沂应予以协助;二、必康新沂于无锡零界完成上述安装工作7日内,支付无锡零界剩余货款156000元;三、双方按照合同继续完成合同约定的培训、调试等附随义务;四、无锡零界自愿放弃要求必康新沂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五、案件受理费2195元,随上述货款一并支付无锡零界。已于2021年3月申请强制执行。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结案未履行(执行中) | ||
新沂市红火包装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13.7 | 否 | 案件号:(2021)苏0381民初1049号已达成调解:2021年3月20日前给付5万元+案件受理费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结案未履行(执行中) |
1525元,4月20日前给付5万元,下余37535.25元于5月20日前付清,如有任意一期未足额支付,则有权就剩余金额申请强制执行。已于2021年4月申请强制执行。 | |||||||
江苏力通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50 | 否 | 案件号:(2020)苏3081民初8957号一、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江苏力通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尚欠工程款926097.79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二、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江苏力通重工机械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已于2021年4月申请强制执行。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结案未履行(执行中) | ||
徐州市彭城五交化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21.07 | 否 | 案件号:(2020)苏3081民初8650号一、必康新沂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向徐州彭城五交化支付设备价款159000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结案未履行(执行中) |
元;二、必康新沂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向徐州彭城五交化支付违约金47700元;三、案件受理费4032元减半收取2016元,保全费2020元,共计4036元,由必康新沂承担。如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金钱义务,则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已于2021年3月申请强制执行。 | |||||||
南京金日轻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66.2 | 否 | 案件号:(2020)苏0381民初4407号9月9日收到判决书。12月3日签订执行和解协议:2021年1月30日前支付145000元及案件受理费5480元及执行费2200元。已于2021年3月申请强制执行。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结案未履行(执行中) | ||
杭州蓝天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与江苏北松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300 | 否 | 案件号:(2018)苏0381民初8994号判决如下:1、判决生效10日内向支付工程款2960211.56元及利息(分别已2210211.56元、750000元为基数,分别自2018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结案 |
年7月15日、10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再以2960211.56位基数,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寄付利息);2、原告于判决生效30日内协助被告进行工程竣工验收;3、案件受理费68514元,江苏北松必康新沂承担30482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江苏北松必康新沂承担,鉴定费146000元由江苏北松必康新沂承担。 | |||||||
新沂市志诚物流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 43.2 | 否 | 案件号:(2020)苏3081民初8032号11月24日收到判决书: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432289元+3892元案件受理费。已于2021年3月申请强制执行。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结案 | ||
江苏菲达宝开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 | 60 | 否 | 案件号:(2019)苏1023民初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结案 |
江苏必康新阳医药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 | 7958号已调解:一、共欠货款1312000元,于2020年1月20日前支付22万,2月起每月支付22万元,直至2020年6月份付清;二、若未按上述期限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则自愿承担原告利息损失20万元;三、原告自愿解除对必康新阳的诉讼保全措施;四、本案案件受理费9337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4337元,由必康新阳与最后一期一同支付给原告。 | ||||||
新沂市神州物业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2 | 否 | 案件号:(2020)苏0381民初4559号必康新沂就本合同款项已付清,7月20日原告已撤诉。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结案 | ||
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与无锡天捷自动化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600 | 否 | 案件号:(2018)苏0381民初9760号2020年8月5日,二审判决双方继续履行合同,在庭审中无锡天捷表示不会继续履行合同,要求我们支付一笔款项提货。合同总价款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结案 |
为1698万元,必康已支付509.4万元。 | |||||||
南通市中南建工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8 | 否 | 案件号:(2020)苏3081民初7193号已调解,11月13日前支付28150元。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结案 | ||
苏州聚盛信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与江苏北松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江苏嘉萱智慧健康品有限公司、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717 | 否 | 案件号:(2020)苏0381民初9060号一审驳回对方起诉,(2021)苏03民终3348号维持原裁定。 | 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 执行中 |
江苏嘉萱智慧健康品有限公司与苏州聚盛信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及江苏北松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1,266.7 | 否 | (2021)苏0381民初7107号(2021)苏0381民初7118号(2021)苏0381民初7110号(2021)苏0381民初7117号(2021)苏0381民初7120号(2021)苏0381民初7123号(2021)苏0381民初7135号江苏嘉萱智慧健康品有限公司起诉要求解除七合同,返还已付款,支付违约金等,一审判决解除其中两合同并返还已付款、支付违约金,驳回其余五个 |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 履行中 |
合同的诉讼请求。上诉维持原判。 | |||||||
江苏力通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与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 | 272.88 | 否 | 案件号:(2020)苏3081民初8960号。(2021)苏0381执4360号之一,2021年11月17日收到执行裁定书。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结案,执行中 |
山东友联工程有限公司与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徐州北松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86.2 | 否 | 案件号:(2020)苏3081民初9059号,已调解结案。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结案,执行中 | |||
济南丰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53.8 | 否 | 案件号:(2020)苏3081民初6940号必康新沂共欠货款53.8万元,1、2020年11月15日偿还13.45万元,2020年12月15日前偿还13.45万元,2021年1月15日前偿还13.45万元,2021年2月15日前偿还13.45万元+案件受理费4732元,若为按期足额支付,则有权申请强制执行,并主张违约金3万。2、若必康新沂在2020年12月15日前按期足额支付26.9万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强制执行中 |
元,应在2021年10月19日前书面要求原告进行安装调试,逾期未要求视为2021年10月20日已安装验收完毕。已于2021年2月申请强制执行。 | |||||||
广东大为医药有限公司与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11.7 | 否 | 案件号:(2019)陕1024民初1314号驳回广东大为医药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 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 已结案 | ||
金丰环球装饰工程(天津)有限公司与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330.6 | 否 | 案件号:(2020)陕1024民初746号一审审理中,等待司法鉴定结果,定于2022年6月17日第二次开庭,2022年8月1日收到民事判决书,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已开庭,等待结果。 |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 二审已开庭,等待判决结果 | ||
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与陕西开林家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17.4 | 否 | 案件号:(2020)陕01民终15476号,公司对产品质量进行鉴定后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22年12月13日收到再审裁定书。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结案,申请再审被驳回 | 2020年08月29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0-127) |
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与 | 28.8 | 否 | 案件号:(2021)鄂0203民初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向对方申请执行中 |
彭咏松不当得利纠纷 | 123号已于3月16日首次开庭,将于7月23日二次开庭,2022年3月26日收到民事判决书,陕西必康不服判决结果提起上诉。2022年10月21日收到二审判决书,我方上诉请求被支持。我方已申请执行。 | ||||||
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与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德盛嘉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 | 3,055.9 | 否 | 案件号:(2020)陕01执恢102号执行程序中双方进行和解:1、双方确定执行标的以本息合计1800万元起算,陕西德盛嘉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剩余部分利息及其他费用自愿放弃;2、2020年5月19日前支付500万元,2020年9月19日支付500万元,2020年12月30日前支付800万元,目前公司已实际支付完毕1800万元,等待法院结案。2022年1月28日收到法院结案。 |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 法院执行程序已结案 | ||
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与李海峰、李银生、广西 | 3,257.1 | 否 | 案件号:(2020)陕10民初12号一审审理中,2022年 |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 一审判决李海峰、李银生返还3000万元并承担同期贷款利 | 2020年08月29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
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纠纷 | 1月4日收到判决书。一审判决李海峰、李银生返还3000万元并承担同期贷款利息。2022年2月11日李海峰、李银生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已开庭,等待判决结果。 | 息。二审等待判决结果 |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0-127) | ||||
北京舜风国际广告有限公司与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 | 62.3 | 否 | 案件号:(2020)鲁0103民初8850号判决公司向北京舜风国际广告有限公司支付59万元及相应利息,(2021)鲁01民终1809号维持原判,公司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公司的再审申请。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执行中 | 2020年08月29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0-127) |
海南强泰药业有限公司与陕西和兴医药有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42.1 | 否 | 案件号:(2020)陕1024民初1229号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海南强泰药业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 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 已结案 | ||
十堰君琪安药业有限公司与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35.9 | 否 | 案件号:(2020)鄂0302民初3884号、(2021)鄂03民终1150号,判决公司向十堰君琪安药业有限公司支付267027元。2021年8月4日收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执行中 |
到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 | |||||||
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与王曙光劳动争议纠纷 | 41.7 | 否 | 2021年9月1日收到判决,2022年4月2日收到王曙光民事上诉状。2022年7月5日收到民事判决书。2022年8月22日收到执行裁定书。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执行中 | ||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陕西必康、西安海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必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 | 1,500 | 否 |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与西安海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必康、西安必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正在执行,现因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将本案债权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2018年8月31日,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与陕西德盛嘉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结案 | 2020年08月29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0-127) |
将本案债权转让给了第三人陕西德盛嘉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支持其主张,第三人陕西德盛嘉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交了变更执行主体申请书。2020年3月29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执行裁定书》,变更第三人陕西德盛嘉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申请执行人。 | |||||||
徐州市今日彩色印刷有限公司与张维、马晓伟、马建、陈令艳、闫趁、朱春京、朱林7人劳动纠纷 | 58 | 否 | 云龙区仲裁委员会以证据不足驳回仲裁,起诉至云龙区人员法院,一审未出判决。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结案 | 2020年08月29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0-127) |
中铁建工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和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561 | 否 | 2020年6月17日第一次开庭(15点第八法庭)一审审理中2020年7月11日:1.(已开2次庭,双方庭下已进行核量,但仍未确定)有虚报工程量。2.对方已申请工程量鉴定(工程质量现无法鉴定)。3.正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结案 | 2020年08月29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0-127) |
在等待第三方鉴定结果。 | |||||||
陕西西科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麟游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54.55 | 否 |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2020)陕0112民初8918号裁定下达,并与2020年6月19日开庭审理此案,双方同意调解,目前已调解完毕,法院已出具调解书。已收到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2021年11月17日收到限制消费令。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对方已申请执行 | 2020年08月29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0-127) |
烽火云科技有限公司与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徐州北松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161.5 | 否 | 案件号:(2020)苏0381民初9415号;调解方案如下:1、徐州北盟尚欠烽火云工程款1252422元,自3月至8月每月30日前支付178000元,余款184422元于2021年9于30日前付清,并承担案件受理费9670元+保全费5000元,共14670元;2、徐州北松、延安必康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结案未履行(执行中) | ||
青海省新绿洲药业集团有限公司(5553)与南京兴邦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陕西必康制 | 547.85 | 否 | (2020)青0105民初5553号,一审已判决。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执行中 |
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 | |||||||
青海省新绿洲药业集团有限公司(5551)与南京兴邦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 | 997.5 | 否 | (2020)青0105民初5551号,一审已判决。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执行中 | ||
青海省新绿洲药业集团有限公司(5552)与南京兴邦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 | 551.46 | 否 | (2020)青0105民初5552号,一审已判决。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执行中 | ||
新沂市尚辉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江苏新安松建筑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72.63 | 否 | 案件号:(2020)苏0381民初4568号2020年9月18日判决徐州嘉安于判决生效10日内给付新沂尚辉尚欠工程款719676.69元及案件受理费6540元。新沂尚辉已于2021年1月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号(2021)苏0381执326号。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执行中 | 2020年08月29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0-127) |
宿迁市大运模具厂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 2.4 | 否 | 案件号:(2021)苏1311诉前调1571号5月24日开庭审理:2019年11月15日,原被告签订《采购合同》一份,合同约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强制执行中 | 2021年07月13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 |
定被告以每只0.3元价格向原告购买500m吊网共计75000个,总价为22500元,,后经双方合意,被告向原告追加采购5000只,协议签订后原告按照《采购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货品,并于2019年12月7日向被告开具票面金额为24000元江苏省增值锐专用发票一张,被告无故拒绝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向原告支付货款。判决结果如下:新沂必康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宿迁市大运模具厂支付货款24000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213元。 | 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 ||||||
宿迁市远丰建筑装饰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 17.36 | 否 | 案件号:(2021)苏0381民初3503号;6月7日开庭审理:2018年6月开始,必康新沂与原告签订合同,有原告公司承揽被告公司"制药车间外围铝合金玻璃门采购及安装"及"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强制执行中 | 2021年07月13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
餐厅开闭所5樘铝合金玻璃门"安装工程,合同金额为502723.96元。工程结束后,必康新沂分多次共计偿还工程款329107.11元,尚欠173616.85元至今。一、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欠付宿迁市远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173616.85元,于2021年7月31日前支付86808.85元,2021年8月31日前支付86808元。 | |||||||
南通市海门区科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 | 218.9 | 否 | 案件号:(2021)苏0381民初1048号,撤诉重新起诉案件号:(2021)苏0381民初6664号,2021年8月23日开庭审理,目前工程鉴定中。2016年1月12日被告和原告签订两份分包合同,一份总价是450万元的徐州北盟信息大楼讲装修水电安装,一份是总价650万的江苏北松厂区办公 |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 一审审理中 | 2021年07月13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
楼精装修水电安装。合同签订后,原告实际完成并向被告申报决算的工程量为9226080.83元,业主单位就原告完成的工程量经审核确定,并出具工程支付证书,业主审定原告总完成工程量8789766.68元。被告仅支付给原告工程款660万元,余款未付。已出鉴定报告,尚未判决。
中航宝胜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32.8 | 否 | 案件号:(2021)苏0381民初1216号,设备鉴定中。 |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 一审审理中 | 2021年07月13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 |
青岛特利尔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北松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712.51 | 否 | 案件号:(2021)苏0381民初2465号2013年7月11日,原被告签订合同,为原告承包建设2台20吨水煤浆流化悬浮燃煤蒸汽锅炉,总价1380万。2015年1月改变锅炉部分配置,合同价款调整 |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 已结案 | 2021年07月13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
至1000万,原告按期支付工程款600万,后被告恶意欺诈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故提起诉讼。移送延安中院审理中。 | |||||||
青岛特利尔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591 | 否 | 案件号:(2021)苏0381民初2462号2014年12月31日,原被告签订合同,为原告承包建设1台35吨水煤浆流化悬浮燃煤蒸汽锅炉,总价8788900元。原告按期支付工程款5215560元,后被告明知锅炉不能使用,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给原告造成巨大损失,故提起诉讼。案件号:(2021)苏0381民初2462号2014年12月31日,原被告签订合同,为原告承包建设1台35吨水煤浆流化悬浮燃煤蒸汽锅炉,总价8788900元。原告按期支付工程款5215560元,后被告明知锅炉不能使用,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给原 |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 已结案 | 2021年07月13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
告造成巨大损失,故提起诉讼。已判决:一、驳回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要求撤销其与青岛特利尔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签订的涉案《水煤浆蒸汽锅炉工程承包合同》的诉讼请求;二、解除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与青岛特利尔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签订的涉案《水煤浆蒸汽锅炉工程承包合同》。 | |||||||
青岛特利尔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534.1 | 否 | 案件号:(2021)苏0381民初2467号2015年7月8日,原被告签订合同,被告负责整个项目的设计、技术支持以及锅炉本体及辅助设备的采购和安装,未原告承包建设2台水煤浆流化悬浮燃煤蒸汽锅炉,总价款1229.29元,原告已支付485.858万元。后被告明知锅炉不 |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 履行中 | 2021年07月13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
能使用,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给原告造成巨大损失,故提起诉讼。已判决:一、驳回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要求撤销其与青岛特利尔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8日签订的涉案《水煤浆蒸汽锅炉工程承包合同》的诉讼请求;二、解除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与青岛特利尔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8日签订的涉案《水煤浆蒸汽锅炉工程承包合同》。 | |||||||
溧阳市立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承揽合同纠纷案 | 8.76 | 否 | 案件号:(2021)苏0381民初1762号,3月22日已调解,方案如下:一、徐州嘉安自愿支付溧阳市立达安装有限公司87600元,该款于2021年4月30日前支付47600元,2021年5月30日前支付40000元+案件受理费995元;二、若未按期足额支付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执行中 | 2021年07月13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
任意一期,则需支付利息。 | |||||||
国药控股江苏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 48.6 | 否 | 案件号:(2021)苏0381民初2398号,4月27日已调解,调解方案如下:返还原告药品款485969.18元,于2021年5月30日前支付8万元,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8万元,2021年7月30日前支付8万元,2021年8月30日前支付8万元,2021年9月30日前支付8万元,下余85969.18元+案件受理费4295元于2021年10月30日前付清。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执行中 | 2021年07月13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
徐州市华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42 | 否 | 案件号:(2021)苏0381民初3403号,5月18日已调解,调解方案如下:一、被告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应向原告徐州市华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386017元,此款由被告于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10万元,2021年7月30日前支付10万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执行中 | 2021年07月13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
元,2021年8月30日前支付10万元,2021年9月30日前支付86017元+案件受理费3804元;如被告按上述约定的期间足额履行付款义务,则原告自愿放弃本案中的利息主张。二、如被告未按照上述第一项的约定按期足额履行任一期付款义务,则被告除应向原告支付剩余工程款(以38017元为基数减去本调解协议签订后支付的款项)之外,还应支付工程款利息。 | |||||||
新沂市红火包装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13.7 | 否 | 案件号:(2021)苏0381民初1049号,2月25日已调解,调解方案如下:2021年3月20日前给付5万元+案件受理费1525元,4月20日前给付5万元,下余37535.25元于5月20日前付清,如有任意一期未足额支付,则有权就剩余金额申请强制执行。新沂市红火包装有限公司2021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执行中 | 2021年07月13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
年4月份已申请执行。 | |||||||
广州富力兴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与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 106.46 | 否 | 2018年7月13日,申请人与第二申请人签订租赁合同,约定承租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10号富力中心写字楼第九层905B,905C,906单元,租赁期3年。自2018年9月23日-2021年9月22日,自2021年1月1日起,第一被申请人不在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和物业费及水电费。2021年10月20日收到仲裁开庭通知,于2021年11月3日开庭,2021年12月14日收到广州仲裁委员会邮寄的仲裁中止通知。 |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 仲裁中止 | 2021年07月13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
吴波与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 | 58.41 | 否 | 市劳人仲案字(高新)[2021]1609号,21.8.10收到仲裁裁决书。21.8.23陕西必康提交起诉状(雁塔法院已立案),已开庭,等判决。2022年11月3日收到民事判决书,我方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二审中 | 2021年07月13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
赵曰阳与陕 | 8.77 | 否 | (2021)陕 | 不会对公司 | 执行中 | 2021年07 | 详见公司登 |
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 0113民初4941号,已开庭。21.10.8收到判决。于2021年12月6日收到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 | 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月13日 | 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 |||
吴泽宏与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康顺药业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 23.5 | 否 | (2021)陕1024民初771号,已开庭,驳回吴泽宏全部诉讼请求。 | 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 已判决,驳回对方全部诉讼请求 | 2021年07月13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原告)与北京中鼎荣耀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合同纠纷 | 100.65 | 否 | (2021)陕0602民初1960号,一审审理中,管辖权异议二审审查中,21.9.9开庭,2021年10月12日收到民事判决书2021)陕0602民初1960号,驳回了我方诉讼请求。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诉讼请求被驳回 | 2021年07月13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原告)与刘昭、北京中鼎荣耀集团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 | 100.65 | 否 | (2021)陕0602民初1960号,一审审理中,管辖权异议二审审查中,21.9.9开庭,2021年10月12日收到民事判决书2021)陕0602民初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二审审理中 |
1960号,北京中鼎荣耀集团有限公司在(2021)陕0602民初1960号否任收取定金,遂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实际收款人刘昭,并要求北京中鼎荣耀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北京中鼎荣耀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刘昭收取100万元定金未返还。定于2022年6月15日开庭。2022年9月20日收到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刘昭十日内返还延安必康公司100万元。对方提起上诉。 | |||||||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原告)与深圳市鑫融创实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 | 200.77 | 否 | (2021)深国仲受1303号,已开庭,2021年7月26日已作出裁决书,驳回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21.8.27提交报案材料(南山分局),21.10.13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仲裁请求被驳回 | 2021年07月13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郝超群、邹树忠、邢风致、深圳市凡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深圳市鑫 | 200.77 | 否 | 深圳市鑫融创实业有限公司在(2021)深国仲受1303号案件中否认收款,遂以整个交易过程中的所 |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 二审审理中 |
融创实业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 | 有实际收款人和可能收款人为被告提起不当得利之诉,对方提出两次管辖异议均被驳回,本案已正式进入法院审理程序。2022年8月19日收到民事判决书,判决郝超群返还200万并赔偿占用资金利息损失。2022年8月31日收到郝超群上诉状。 | ||||||
北京新每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延安必康广告合同纠纷 | 11.94 | 否 | 要求原告支付广告费、违约金等费用合计119,360元。案件已受理,21.9.10收到传票,21.11.18上午十点开庭。2022年3月14日收到民事调解书。2022年3月23日已支付调解款,已履行完毕。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结案 | 2021年07月13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
西安必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与陕西金花医药化玻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32.96 | 否 | 2021年5月21日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法院作出(2021)陕0116财保157号《民事裁定书》,2022年6月7日收到续保裁定。2022年11月22日收到民事判决书,双方均不服判决结果,提起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二审改判,驳回了对方关于货款本金的全部诉讼请求 | 2021年07月13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
上诉。近日收到判决书,二审改判,驳回了对方关于货款本金的全部诉讼请求。 | |||||||
西安必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与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设计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 514.22 | 否 | 案件号:(2021)西仲字第1909号,案件已受理,2021年12月14日收到开庭通知,案件已开庭,等待仲裁裁决。2022年7月20日收到仲裁裁决书,裁决驳回对方的全部诉讼请求。 |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 仲裁裁决驳回对方全部诉讼请求 | 2021年07月13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
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与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15.33 | 否 | 案件号:(2021)苏0381民初5227号,已调解,方案如下:被告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自愿给付原告工程造价咨询费153317.08元,并于2021年7月30日前付40000元,于2021年8月30日前付60000元,余款于2021年9月30日前付清,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请。2021年11月8日收到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强制执行中 | 2021年07月13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
令;2021年12月1日收到执行决定书、限制消费令。 | |||||||
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与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7.63 | 否 | 案件号:(2021)苏0381民初5225号,已调解方案如下:被告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自愿给付原告工程造价咨询费76344.67元,并于2021年7月30日前给付40000元,余款于2021年8月30日前付清,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强制执行中 | 2021年07月13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
中建投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与延安必康,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李宗松,谷晓嘉第三人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 | 2,379.09 | 否 | 案件号:(2021)沪74民初1102号,2021年6月2日已开庭,对方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获得支持。中建投20号公证书已生效,于2021年7月19日收到2021冀0111执81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令,2021年8月5日收到执行裁定书。21.8.25寄上诉状。022年10月13日收到民事判决书,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执行中 | 2021年07月13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
张积英与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 15.7 | 否 | 西安市劳人仲案字(高新)[2021]2122号,案件已受理,2021年7月28日已开庭,21年9月28日收到裁决书,陕西必康已提起诉讼,已开庭。2022年7月7日收到民事判决书。我方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已收到二审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判决 | 2021年07月13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
长沙今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陕西必康、延安必康买卖合同纠纷 | 304.65 | 否 | (2021)陕1024民初1215号,案件已受理,案件已受理,7月15日已开庭,8月26日收到民事判决书,9.10收到民事裁定书,2021年9月19日收到解除冻结裁定,2021年10月15日收到执行裁定(短信通知)2022年4月8日收到执行裁定书,查封不动产及车辆。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执行中 | 2021年07月13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
承德雅歌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与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46.56 | 否 | (2021)陕1024民初1360号,案件已受理,2021年8月3日收到民事调解书。2022年3月22日收到短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执行中,已向法院提交执行情况说明书 |
信通知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2022年4月12日收到纸质版执行通知书。 | |||||||
甘肃天元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敦煌分公司与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 32.43 | 否 | (2021)甘0982民初1389号,案件已受理,等待开庭,21.9.6收到移送裁定(移送至山阳法院)2022.1.14收到民事诉状,2022年2月9日收到传票,于2022年2月18日开庭。2022年6月6日收到民事判决书。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近日收到二审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3.2.14收到执行通知书。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执行中 | ||
浙江瑞安华联药机科技有限公司与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30.09 | 否 | (2021)陕1024民初103号已和解,尚未按照协议执行,对方已申请强制执行。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执行中,已向法院提交执行情况说明书 | ||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与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27 | 否 | (2020)陕1024民初939号民事调解书,已和解,尚未按照协议执行,对方已申请强制执行。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执行中,已向法院提交执行情况说明书 | ||
陕西大洋标签印刷有限公司与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 | 19.08 | 否 | (2020)陕1024民初931号民事调解书,已和解,尚未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执行中,已向法院提交执行情况说明书 |
公司 | 按照协议执行,对方已申请强制执行。2021年12月3日收到执行裁定书。 | ||||||
南京金日轻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10.5 | 否 | (2020)陕0113民初10466号民事调解书,已和解,尚未按照协议执行,对方已申请强制执行。21.9.6收到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收到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 | ||
南京金日轻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171.33 | 否 | (2020)陕0113民初558号,已和解,尚未按照协议执行,对方已申请强制执行。2021年12月7日收到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收到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 | ||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与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17.33 | 否 | (2020)陕0113民初18516号已和解,尚未按照协议执行,对方已申请强制执行。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执行中 | ||
郑州兴华仪器设备有限公司与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54.83 | 否 | (2020)豫0104民初7095号,已和解,尚未完全按照协议执行,余40万未支付,对方已申请强制执行。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执行中,已向法院提交执行情况说明书 | ||
南京天加贸易有限公司与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21.6 | 否 | (2020)陕1024民初719号已和解,尚未按照协议执行,对方已申请强制执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执行中,已向法院提交执行情况说明书 |
行。 | |||||||
西咸新区汉唐丝路商贸有限公司与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132.27 | 否 | (2020)陕0113民初21027号,已和解,尚未按照协议执行,对方已申请强制执行。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执行中,已向法院提交执行情况说明书 | ||
西安市新龙包装有限公司与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29.74 | 否 | (2021)临民初字第4288号。案件已受理,2021年8月11日收到判决。2022年9月13日收到对方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执行中 | ||
西安一印集贤彩印有限责任公司与西安必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10.42 | 否 | (2021)陕0116民初12787号.案件已受理。2021年8月11日收到民事调解书。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履行完毕 | ||
商洛市绿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与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0.76 | 否 | (2021)陕1024民初1501号,案件已受理,21.8.13收到民事调解书。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履行完毕 | ||
商洛市绿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与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1.85 | 否 | (2021)陕1024民初1505号,案件已受理,21.8.13收到民事调解书。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履行完毕 | ||
温州市新光医药有限公司与宿州和天华新药业有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113.13 | 否 | (2021)浙0304民初3944号,案件已受理,21.8.21收到开庭通知9.14已开庭,2021年10月25日收到判决。2021年11月12日收到上诉状,2022年3月25日收到撤诉裁定书。2022年6月 |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 不适用 |
6日收到法院的函,陕西必康给法院做了复函。 | |||||||
吴波诉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210.11 | 否 | 2021.9.2领取开庭通知,10.11第二次开庭,2021年11月4日收到裁决。吴波不服裁决,向法院提起一审诉讼。2022年4月6日收到民事起诉状,定于2022年6月15日开庭,2022年12月29日收到民事判决书,驳回了吴波诉讼请求。对方不服判决结果,提起上诉,2023年1月30日收到上诉状。 | 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 二审审理中 | ||
咸阳长运物资有限公司诉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60.64 | 否 | 21.8.9收到开庭传票,21.8.24出民事调解书,(2021)陕1024民初1537号。2022年10月13日收到执行通知书(2022)陕1024执657号。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执行 | ||
陕西天远药业有限公司诉西安必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600.75 | 否 | 21.8.11收到开庭传票(9.11开庭),9.15第二次开庭,原告提出损失鉴定申请,等鉴定结果。2022年8月18日陕西天远撤诉, |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 一审审理中‘ |
2022年8月29日收到传票、起诉状及保全裁定。定于2022年9月13日开庭,已开庭,对方申请鉴定,等待鉴定结果。2022年11月7日收到民事裁定书。近日鉴定结果已出,我方参与庭审,我方对鉴定意见提出异议,等待法院结果。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诉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李宗松、谷晓嘉 | 998.32 | 否 | 21.9.13收到传票及起诉材料,21.12.8上午9:30开庭,2021年10月25日收到传票,定于2022年4月7日开庭。2022年5月30日收到民事判决书。2022年8月10日收到电子送达执行通知书。2022年8月10日收到电子送达执行通知书。 |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 执行中 | ||
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诉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112.17 | 否 | 21.9.10收到起诉状及应诉通知书;2021年10月20日收到传票,2021年10月29日开庭,已调解,2022年4月7日收到民事调解书。2022年6月8日收 |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 执行异议之诉已开庭,等待开庭结果。 |
到执行通知书。2022.9.26收到追加被执行人申请,延安必康提交答辩状。近日收到驳回对方的追加请求,对方不服提起上诉。执行异议之诉已开庭,等待开庭结果。 | |||||||
陕西潢屹科技印务有限公司诉西安必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11.34 | 否 | 2021年9月18日收到起诉状及传票(2021年10月12日开庭),2021年9月18日收到诉前保全裁定书,2021年10月12日调解并收到民事调解书,2021年10月14日已履行完毕。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履行完毕 | ||
陕西玲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诉西安必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8.79 | 否 | 2021年9月15日收到传票,2021年10月18日开庭并收到民事调解书。2021年10月18日收到裁定与解封裁定。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调解,已部分履行 | ||
宿迁泛在空间办公设备有限公司与徐州伯图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2.8 | 否 | 2021年10月21日开庭,已调解:2021年11月30日前支付货款21000元,并承担300元诉讼费。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结案 | ||
南通市海门区科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金丰环球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徐 | 218.98 | 否 | 案件号:(2021)苏0381民初6664号,2021年8月23日已开 |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 已结案 |
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庭。鉴定报告已出,未判决。 | ||||||
北方国际集团天津康兴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与江苏必康新阳医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5.2 | 否 | 案件号:(2021)津0101民初9334号,2021年9月3日开庭审理,判决结果:判决生效10日内给付北方国际集团天津康兴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52250元。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结案 | ||
刘超与江苏必康新阳医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 52.4 | 否 | (2021)苏0381民初7531号,2021年10月9日已开庭。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二审审理中 | ||
徐州辰钰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58.74 | 否 | 案件号:(2021)苏0381民初5132号。2021年7月14日已调解: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尚欠徐州辰钰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537422元,此款由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前给付260000元,余277422元于2021年9月10日前付清。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强制执行中 | ||
李祥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 6.6 | 否 | 案件号:(2021)苏0381民初5583号。2021年8月17日已调解:一、原、被告双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强制执行中 |
方之间的劳动合同于2021年6月17日解除;二、被告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应向原告李祥支付2021年3、4、5、6月份工资及2020年度绩效工资共计24937.56元,该款由被告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0日前支付14937.56元,2021年10月20日前支付10000元。 | |||||||
陈聪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 12.58 | 否 | 案件号:(2021)苏0381民初5587号。2021年8月17日已调解:一、原、被告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于2021年6月17日解除;二、被告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应向原告陈聪支付2021年3、4、5、6月份工资及2020年度绩效工资共计114334.84元,该款由被告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0日前支付4万元,2021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强制执行中 |
年10月20日前支付4万元,2021年11月20日前支付34334.84元。 | |||||||
广东强的卫材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嘉萱智慧健康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14.16 | 否 | 案件号:(2021)苏0381民初6741号,2021年8月31日已调解。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正在履行中 | ||
江苏四方锅炉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118.2 | 否 | 案件号:(2021)苏0381民初5731号。2021年9月2日已调解:一、经双方确认,被告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欠原告江苏四方锅炉有限公司水压试验验收款118.2万元,自2021年9月起至12月止,于每月30日前支付原告25万元,剩余18.2万元于2022年1月30日前付清。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强制执行中 | ||
中建东方装饰有限公司与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11.5 | 否 | 案件号:(2021)苏0381民初7407号,已调解。一、徐州嘉安自愿给付中建东方质保金115216.36元,并与2021年9月30日前付57608.18元,2021年10月31日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强制执行中 |
前付57608.18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请。二、必康新沂承担连带责任。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314元,原告预交随同最后一期一起支付原告。 | |||||||
安徽兴达电器仪表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 | 20.35 | 否 | 案件号:(2021)苏0381民初5896号。一、被告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尚欠原告安徽兴达电气仪表有限公司合同款129344.52元。该款由被告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前向原告安徽兴达电气仪表有限公司支付69344.52元,下余60000元由被告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前付清。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强制执行中 | ||
徐州磊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115.57 | 否 | 案件号:(2021)苏0381民初5129号,2021年7月14日已调解:一、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尚欠徐州磊成建设工程有限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强制执行中 |
公司工程1055716.11元,此款由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021年8月10日前给付350000元,于2021年9月10日前给付350000元,余款355716.11元于2021年10月1日前付清。 | |||||||
邳州市聚彩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与江苏必康新阳医药有限公司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87.46 | 否 | 案件号:(2021)苏0381民初5123号。2021年7月14日已调解:一、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尚欠邳州市聚彩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784638.77元,此款由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前给付260000元,于2021年9月10日前给付260000元,余款264638.77元于2021年10月1日前付清。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强制执行中 | ||
徐州辰钰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58.74 | 否 | 案件号:(2021)苏0381民初5132号。2021年7月14日已调解:一、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尚欠徐州辰钰景观工程有限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强制执行中 |
公司工程款537422元,此款由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前给付260000元,余款277422元于2021年9月10日前付清。 | |||||||
汕头市佳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必康新阳医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11.3 | 否 | (2021)粤0511民初2655号。2021年10月8日收到判决书:判决10日内支付原告113950元及案件受理费1359元。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结案 | ||
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原告)诉河北天科瑞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 106.79 | 否 | 被告拖欠公司货款,公司提起诉讼,本案诉讼标的金额为1067889.76元。2021年8月30日,如东县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约定被告从2021年9月起每月给付原告货款不低于100000元,于2021年12月30日前结清全部货款。 | 公司胜诉。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截至2022年1月24日已结清全部货款 | ||
陕西博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诉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5.29 | 否 | 2021年10月19日收到传票及起诉状(12月6日开庭)2022年2月24日收到判决书。2022年5月26日麟游分公司收到追加被执行人申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执行中 |
请书。2022年5月27日收到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 | |||||||
深圳市大众沃友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 68.6 | 否 | 2021)沪0115民初95368号,2021年11月3日收到起诉状、传票等(12月16日开庭)(2021)沪0115民初95368号,2021年11月24日收到送达回证及证据清单、证据内容,2022年1月30日收到民事判决书,2022年7月11日收到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2022)沪0115执13102号。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执行中 | ||
张晓东诉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 15.02 | 否 | (2021)鲁0321民初4184号,2021年11月23日收到民事调解书。已履行完毕。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履行完毕 | ||
腾致全诉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 0.46 | 否 | (2021)黑0102民初44535号,2021年11月23日收到起诉状及传票,定于2021年11月29日开庭,双方已达成和解。已履行完毕。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和解,履行完毕 | ||
陕西科仪科技有限公司诉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4.6 | 否 | (2021)陕1024民初2310号,2021年11月25日收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调解 |
买卖合同纠纷 | 到起诉状及应诉通知书;2021年12月1日领取传票,定于2021年12月6日开庭。已当庭调解,12月6日收到民事调解书。 | ||||||
华润德州医药有限公司诉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淄博恒安医药有限公司 | 24.25 | 否 | 2021年12月1日领到起诉状及传票,定于2021年12月17日开庭。双方已调解,2022年3月28日收到民事调解书。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按调解履行完毕 | ||
西威电梯江苏有限公司与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10.48 | 否 | (2021)苏0381民初7314号,2021年10月20日已调解:一、被告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欠原告西威电梯设备款104800元,此款由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前支付52400元,于2021年12月30日前支付52400元;原告西威电梯江苏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二、如被告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任一期逾期未足额支付,原告西威电梯江苏有限公司有权就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强制执行中 |
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并有权要求被告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20000元。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198元,由被告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负担,随最后一期案款一并支付原告西威电梯江苏有限公司。 | |||||||
杜凡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徐州市今日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 6.32 | 否 | (2021)苏0381民初8304号。已调解:一、双方劳动合同与2021年6月4日解除;二、被告于2021年11月30日前支付1690.2元。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结案 | ||
陈建宇与江苏北松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 12.68 | 否 | (2021)苏0381民初8159号。已调解:双方劳动合同与2021年7月8日解除;二、被告于2021年11月30日前支付7月工资1494.18元、2020年度绩效工资5067.93元,合计6562.11元。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结案 | ||
杭州中立搬运设备有限公司与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16.5 | 否 | (2021)苏0381民初7188号已调解:10月22日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强制执行中 |
告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欠原告杭州中力搬运设备有限公司货款165210元,此款由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自2021年11月起于每月28日前支付3万元,于2022年3月28日前还清剩余货款45210元。
二、如被告
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任一期未足额支付,原告杭州中力搬运设备有限公司有权就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
三、案件受
理费减半收取计1802元,由被告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负担,随最后一期案款一并支付原告杭州中力搬运设备有限公司。
杭州和利时自动化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13.4 | 否 | (2021)苏0381民初7652号已调解:一、被告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尚欠原告杭州和利时自动化有限公司货款共计10.35万元,此款由被告必康制药新沂集团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强制执行中 |
控股有限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30日前付3万元、于2021年12月30日前付3万元、余款4.35万元于2022年1月30日前付清。其余诉讼请求原告杭州和利时自动化有限公司自愿放弃。 | |||||||
北京爱司曼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与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100.24 | 否 | (2021)苏0381民初8404号已调解:徐州嘉安欠原告北京爱司曼设备有限公司货款33万元及违约金3万元,共计36万元;此款由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自2021年12月起于每月5日前支付12万元,于2022年2月5日前付清剩余款项;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571元,由被告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负担,并随最后一期案款一并支付原告北京爱司曼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强制执行中 | ||
新沂市程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建设 | 36.04 | 否 | (2021)苏0381民初8025号已调解:一、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强制执行中 |
工程合同纠纷 | 司尚欠新沂市程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360451.8元,此款由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前给付120000元,2021年12月30日前给付120000元,2022年1月30日前给付120000元,剩余款项新沂市程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自愿放弃。 | ||||||
新沂市程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46.96 | 否 | (2021)苏0381民初8023号已调解:一、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尚欠新沂市程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469680.66元,此款由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前给付120000元,2021年12月30日前给付120000元,2022年1月30日前给付120000元,2022年2月28日给付109000元,剩余款项新沂市程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自愿放弃。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强制执行中 |
顿汉布什(中国)工业有限公司与江苏嘉萱智慧健康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55.03 | 否 | 2021年11月24日已调解:一、经双方确认:被告江苏嘉萱智慧健康品有限公司欠原告顿汉布什(中国)工业有限公司货款434520元,于2021年12月28日前支付15万元、2022年1月28日前支付15万元,下余货款134520元于2022年2月28日前付清。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正在履行中 | ||
顿汉布什(中国)工业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219.77 | 否 | 2021年11月24日已调解:一、经双方确认:被告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欠原告顿汉布什(中国)工业有限公司货款1148686元,自2021年12月起至2022年4月止,每月28日前支付20万元,下余货款148686元于2022年5月28日前付清。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强制执行中 | ||
郯城东方红新型建材公司与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55 | 否 | (2021)苏0381民初9268号2021年12月3日已调解,一、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30日前给付郯城东方红新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强制执行中 |
型建材有限公司尚欠工程款550516.6元。 | |||||||
郯城东方红新型建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7 | 否 | (2021)苏0381民初9267号2021年12月3日已调解,一、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30日前给付郯城东方红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尚欠工程款270657.6元。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强制执行中 | ||
上海派可瑞包装设备有限公司与江苏绍舜贸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 396.9 | 否 | (2021)苏0381民初8600号,2021年11月10日开庭,江苏绍舜贸易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10日内支付原告货款340万元,并承担17000元的案件受理费。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强制执行中 | ||
克朗斯机械(太仓)有限公司与江苏北松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咨询项目合同争议 | 54 | 否 | DSC20211892,2021年12月2日线上开庭,江苏北松于裁决作出10日内支付克朗斯机械(太仓)有限公司剩余咨询服务费540330元,逾期利息54033元,并承担仲裁费29217元。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正在履行中 | ||
江苏华夏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江苏嘉萱智慧健 | 324.22 | 否 | (2021)苏0381民初9592号,2021年11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一审审理中 |
康品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月25日开庭,目前一审审理中。 | ||||||
郯城东方红新型建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40.15 | 否 | (2021)苏0381民初9263号,原定2021年12月6日开庭,推迟至12月7日已调解:一、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欠付郯城东方红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工程款401588元,于2022年1月31日前支付20万元,2022年2月28日前支付余款201588元。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强制执行中 | ||
郯城东方红新型建材公司与江苏嘉萱智慧健康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124.72 | 否 | (2021)苏0381民初9265号,原定2021年12月6日开庭,推迟至12月7日已调解:一、江苏嘉萱智慧健康品有限公司欠付郯城东方红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工程款1247267.2元,于2022年1月31日前支付30万元,2022年2月28日前支付30万元,2022年3月31日前支付30万元,2022年4月30日前支付余款347267.2元。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正在履行中 | ||
南京五洲苏 | 2.4 | 否 | (2021)苏 | 不会对公司 | 一审审理中 |
申空调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 0104民初18502号,2022年1月18日开庭。 | 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
连云港千樱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 600 | 否 | (2021)苏0381民初10749号,2022年1月17日开庭。判决结果:判决生效10日内支付连云港千樱提货款600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26900元。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执行中 | ||
江苏力通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与新沂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 | 379.76 | 否 | (2021)苏0381民初10892号,2022年1月19日开庭。驳回对方诉请。 |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 已结案 | ||
南京亚龙印刷器材有限公司与徐州今日彩色印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 4.59 | 否 | (2021)苏0115民初16750号,2022年1月27日。今日彩印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南京亚龙印刷器材有限公司货款45884.61元及相应违约金(违约金以45884.61元为基数,自2021年3月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南京亚龙印刷器材有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结案 |
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
新沂市苏北化轻气体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 27.72 | 否 | (2021)苏0381民初11196号,2022年2月15日已调解。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强制执行中 | ||
山阳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陕西必康借款合同纠纷 | 4,540.58 | 否 | 2022年1月10日收到起诉状及证据资料。2022年2月9日收到传票,于2022年2月18日开庭,未开庭,等待和解沟通事宜。2022年7月4日收到民事判决书。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近日收到二审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 二审维持原判 | ||
甘肃天元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敦煌分公司诉陕西必康、康胜利合同纠纷 | 32.43 | 否 | (2021)甘0982民初1389号,案件已受理,等待开庭,21.9.6收到移送裁定(移送至山阳法院)2022.1.14收到民事诉状,2022年2月9日收到传票,于2022年2月18日开庭。2022年6月6日收到民事判决书,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近日收到二审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执行中 |
判。2023.2.14收到执行通知书。 | |||||||
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西安必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1 | 否 | 2021年12月10日收到起诉状及证据资料。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等待开庭 | ||
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0.3 | 否 | 2021年12月13日收到起诉状及证据资料。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等待开庭 | ||
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2.4 | 否 | 2022年1月5日收到民事起诉状及证据资料。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等待开庭 | ||
陕西雨润石化设备有限公司(129号)与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7.83 | 否 | 2022年2月18日收到传票,已达成和解,2022年3月5日,收到民事调解书。近日收到失信决定书等。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执行中 | ||
陕西雨润石化设备有限公(135号)与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15.73 | 否 | 2022年2月18日收到传票。已达成和解,2022年3月5日,收到民事调解书。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执行中 | ||
杨文仙、王艳利、陈宁丽与陕西必康、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麟游分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 12.97 | 否 | 2022年2月24日收到开庭传票。已达成和解,三原告已撤诉,于2022年4月6日收到撤诉决定书。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撤诉 | ||
陕西省新奥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西安必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11 | 否 | 2022年3月28日收到诉前调解书,已调解结案。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调解 | ||
长沙米拓信 | 3 | 否 | 2022年3月 | 不会对公司 | 已判决,双 |
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延安必康、新沂必康 | 31日收到起诉状、传票。2022年5月10日开庭,等待判决结果。2022年7月11日收到民事判决书。双方对判决不服,均提起上诉。 | 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方均提起上诉 | ||||
徐春超与徐州市今日彩色印刷有限公司 | 0.54 | 否 | 2022年5月17日开庭。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结案 | ||
湖南正中制药机械有限公司与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66.1 | 否 | 2022年4月12日山阳县人民法院来山阳基地进行现场送达执行裁定书、查封公告。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执行 | ||
信版(临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0.1 | 否 | 2022年4月28日收到民事起诉状和传票,于2022年5月26日开庭。2022年6月2日收到电子送达民事判决书。近日收到执行通知书。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执行中 | ||
西安秦兴包装有限责任公司与西安必康合同纠纷案 | 13.84 | 否 | 2022年5月11日收到起诉状,定于2022年6月22日开庭,调解结案,当庭出具民事调解书。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调解 | ||
安玉梅与陕西必康劳动人事争议纠纷案 | 2.43 | 否 | 2022年5月20日仲裁申请书、开庭通知、应诉通知书,调解结案,2022年6月13日收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书。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调解 | ||
张积英与西安必康制药集团有限公 | 22.15 | 否 | 2022年6月24日收到仲裁申请书,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撤诉 |
司劳动人事争议纠纷案 | 开庭通知等。2022年7月11日收到撤诉裁定,对方当庭撤诉。 | ||||||
浙江瓯伦包衣技术有限公司与西安必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9.8 | 否 | 2022年7月5日收到民事起诉状,2022年8月4日收到民事裁定书,双方已达成调解。近日收到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执行中 | ||
陕西煤田地质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西安必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16.21 | 否 | 2022年7月8日收到民事起诉状,双方已达成调解,2022年8月9日收到民事裁定书。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调解 | ||
河南国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陕西必康、延安必康融资、李宗松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4,536 | 否 | 2022年7月18日收到民事起诉状及传票,定于8月10日公开开庭审理,双方在法院主持下沟通和解方案。2022年9月30日收到民事调解书。近日收到执行通知书。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执行 | ||
重庆医药长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与西安必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4.09 | 否 | 2022年7月19日收到民事起诉状及传票,定于8月1日9:00开庭,双方已达成调解,并出具调解书。已履行完毕。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履行完毕 | ||
山西华盈时代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智泰科(杭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浙 | 38.74 | 否 | (2022)苏0381民初5573号,2022年8月1日开庭,已判决,驳回原告诉讼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结案 |
江意博高科技术有限公司、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请求,对方已上诉,二审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 ||||||
周刚与陕西必康劳动人事争议纠纷案 | 8.09 | 否 | 2022年8月15日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仲裁程序中 | ||
咸阳厚丰医药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与西安必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8.85 | 否 | 2022年9月16日收到起诉状及传票,等待开庭。双方已达成调解,2022年10月18日收到民事调解书。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调解 | ||
西安市金花纸箱厂与西安必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5.56 | 否 | 2022年9月16日收到民事起诉状,双方已达成调解,2022年10月9日收到民事调解书。近日收到执行通知书。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执行中 | ||
亳州市佰世信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与西安必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3.4 | 否 | 2022年9月26日收到诉前保全民事裁定书。2022.9.29收到起诉状及传票。2022年10月24日收到撤诉裁定,对方已撤诉。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调解 | ||
江苏恒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291.71 | 是 | 已调解。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调解 | ||
上海财联社金融科技有限公司与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 | 20 | 否 | 2022年11月14日收到起诉状,近日收到传票、起诉状及证据。一审已开庭,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履行完毕 |
双方已调解,收到民事裁定书。 | |||||||
西安中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889.36 | 是 | 已调解。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执行中 | ||
陕西富华天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1,692.19 | 否 | 收到诉前保全民事裁定书。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待开庭 | ||
陕西建工第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陕西必康、新沂市远大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延安必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3,275.19 | 否 | 收到起诉状及传票等,一审已开庭,等待开庭结果。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一审审理中 | ||
陕西卫康医药包装有限公司与西安必康买卖合同纠纷 | 6.18 | 否 | 收到起诉状及到庭传票,已提出管辖异议。近日收到裁定书。提出的管辖异议被支持。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待开庭 | ||
江苏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李宗松、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 | 5,158.49 | 否 | (2022)苏0381民初5757号,2022年8月5日开庭,后判决,现履行完毕。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结案 | ||
张玲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纠纷案 | 10.44 | 否 | (2023)苏0381民初370号,2023年1月31日开庭,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结案 | ||
浙江意博高科技术有限 | 40.93 | 否 | (2022)苏0381诉前调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 | 一审审理中 |
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11514号,2023年2月20日开庭,一审审理中。 | 利影响。 | |||||
建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案 | 354.62 | 否 | (2022)苏038诉前调7136号,2022年10月8日双方达成调解。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终本执行 | ||
武汉科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69 | 否 | (2022)苏0381民初11480号,2022年11月28日双方达成调解。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强制执行中 | ||
江苏润德医用材料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 51.63 | 否 | (2022)苏0402民初7160号,2023年1月04日双方线上开庭达成调解。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履行中 | ||
江阴特洁橡塑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 26.33 | 否 | (2022)苏0281民初7160号,2023年1月5日双方达成调解。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结案 | ||
苏州基业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与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案 | 16.3 | 否 | (2022)苏0381诉前调7578号,2023年2月17日双方达成调解。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履行中 | ||
上海市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 65.02 | 否 | (2021)苏0381民初11113号,2022年8月已判决,原告已申请强制执行。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终本执行 | ||
陕西佑翊建设工程有限 | 171 | 否 | (2022)苏0381民初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 | 强制执行中 |
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11453号,2022年11月28日双方达成调解。 | 利影响。 | |||||
徐州市建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520 | 否 | (2022)苏0381民初12209号,2022年12月19日双方达成调解。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强制执行中 | ||
连云港中科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与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200 | 否 | (2022)苏0381民初12207号,2022年12月19日双方达成调解。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强制执行中 | ||
连云港中科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237.04 | 否 | (2022)苏0381民初12206号,2022年12月19日双方达成调解。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强制执行中 | ||
雅高机械(太仓)有限公司与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 30 | 否 | (2022)苏0381民初8358号,2022年11月10日双方达成调解。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强制执行中 | ||
江苏双兴工贸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6.4 | 否 | (2023)苏0381民初1378号,2023年3月22日开庭。已调解。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履行中 | ||
上海风神环境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898.22 | 否 | (2022)苏0381诉前调7494号,开庭时间待定。 | 开庭时间变更,待定。 | 待开庭 | ||
王杰华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 | 98 | 否 | (2023)苏0381民初877号,已调解。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强制执行中 |
湖南汇一制药机械有限公司与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江苏绍舜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804.9 | 否 | (2023)苏0381民初1862号,2023年3月30日开庭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一审审理中 | ||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 | 17 | 否 | 近日收到仲裁申请书、答辩通知书等。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待开庭 | ||
新沂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 | 11,032.84 | 否 | (2023)苏03诉前调18,近日收到起诉状。 |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一审审理中 |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名称/姓名 | 类型 | 原因 | 调查处罚类型 | 结论(如有)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相关信息披露违规;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 | 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 被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 2022年01月01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
谷晓嘉 | 董事 | 未及时披露重 | 中国证监会采 | 被采取出具警 | 2022年01月 | 同上所述 |
大诉讼;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债券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使用不规范 | 取行政监管措施 | 示函的监管措施 | 01日 | |||
董文 | 高级管理人员 | 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债券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使用不规范 | 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 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 2022年01月01日 | 同上所述 |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年度业绩快报与业绩预告存在重大差异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 | 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 被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 2022年05月10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
韩文雄 | 董事 | 年度业绩快报与业绩预告存在重大差异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 | 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 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 2022年05月10日 | 同上所述 |
方曦 | 高级管理人员 | 年度业绩快报与业绩预告存在重大差异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 | 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 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 2022年05月10日 | 同上所述 |
邵新军 | 董事 | 年度业绩快报与业绩预告存在重大差异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 | 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 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 2022年05月10日 | 同上所述 |
延安必康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未按规定在2021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 |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 | 被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的罚款 | 2022年09月09日 |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 |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2) | ||||||
韩文雄 | 董事 | 未按规定在2021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 |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 | 被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的罚款 | 2022年09月09日 | 同上所述 |
方曦 | 高级管理人员 | 未按规定在2021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 |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 | 被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的罚款 | 2022年09月09日 | 同上所述 |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涉及的重大事项 | 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 | 被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 2022年04月27日 | 详见登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的《关于对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
李宗松 | 实际控制人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涉及的重大事项 | 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 | 被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 2022年04月27日 | 同上所述 |
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 | 被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 2022年04月27日 | 同上所述 |
谷晓嘉 | 董事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涉及的重大事项 | 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 | 被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 2022年04月27日 | 同上所述 |
方曦 | 高级管理人员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 | 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 | 被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 2022年04月27日 | 同上所述 |
骆书鼎 | 高级管理人员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 | 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 | 被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 2022年04月27日 | 同上所述 |
李京昆 | 高级管理人员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 | 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 | 被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 2022年04月27日 | 同上所述 |
董文 | 高级管理人员 | 非经营性资金 | 被证券交易所 | 被给予公开谴 | 2022年04月 | 同上所述 |
占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 | 采取纪律处分 | 责的处分 | 27日 | |||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业绩预告违规 | 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 | 被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 2022年09月27日 | 详见登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的《关于对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
李宗松 | 实际控制人 | 违规对外提供担保 | 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 | 被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 2022年09月27日 | 同上所述 |
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违规对外提供担保 | 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 | 被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 2022年09月27日 | 同上所述 |
韩文雄 | 董事 | 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业绩预告违规 | 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 | 被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 2022年09月27日 | 同上所述 |
邵新军 | 董事 | 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业绩预告违规 | 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 | 被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 2022年09月27日 | 同上所述 |
王成 | 董事 | 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 | 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 | 被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 2022年09月27日 | 同上所述 |
权新学 | 董事 | 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 | 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 | 被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 2022年09月27日 | 同上所述 |
崔清维 | 董事 | 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 | 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 | 被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 2022年09月27日 | 同上所述 |
党长水 | 董事 | 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 | 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 | 被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 2022年09月27日 | 同上所述 |
张佰拴 | 董事 | 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 | 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 | 被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 2022年09月27日 | 同上所述 |
田阡 | 董事 | 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 | 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 | 被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 2022年09月27日 | 同上所述 |
谷晓嘉 | 董事 | 违规对外提供担保 | 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 | 被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 2022年09月27日 | 同上所述 |
陈亮 | 监事 | 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 | 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 | 被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 2022年09月27日 | 同上所述 |
唐诺 | 监事 | 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 | 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 | 被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 2022年09月27日 | 同上所述 |
杨飞 | 监事 | 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 | 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 | 被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 2022年09月27日 | 同上所述 |
邓思伟 | 高级管理人员 | 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 | 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 | 被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 2022年09月27日 | 同上所述 |
康新长 | 高级管理人员 | 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 | 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 | 被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 2022年09月27日 | 同上所述 |
殷大杰 | 高级管理人员 | 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 | 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 | 被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 2022年09月27日 | 同上所述 |
方曦 | 高级管理人员 | 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业绩预告违规 | 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 | 被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 2022年09月27日 | 同上所述 |
董文 | 高级管理人员 | 违规对外提供担保 | 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 | 被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 2022年09月27日 | 同上所述 |
整改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1、关于《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已按照要求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报送书面报告。公司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整改。公司将深刻反思并认真吸取教训,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促进公司合规经营规范运作;同时,公司将加强对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积极维护公司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障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2、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对本次事项高度重视,深刻反思了本次未按照证券法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事项所暴露出的公司内控制度缺陷及执行方面的偏差,公司将积极整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完成公司“18必康01”债券发行,发行规模人民币7亿元,鉴于受当时融资环境影响,2020年4月27日,公司向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发出《征询意见函》,本期债券持有人一致同意《征询意见函》所述股权质押和展期方案,本期债券回售本金兑付日由2020年4月26日延期至2021年4月26日,其中,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按约定按期足额偿付本期债券约定的应付本金及利息,合计38,581.51万元,由于公司融资事项等工作进展并不理想,资金面紧张局面至今尚未得到有效缓解,导致公司暂时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及时兑付不低于“18必康01”债券本金的50%和相应利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18必康01”债偿付安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九州星际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九九久科技拟以人民币21亿元的交易总对价将所持有的九州星际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出售给南京九州星际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九九久科技拟向南京九州星际出售其持有的九州星际100%股权,本次交易合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1亿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出售九州星际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0)。九州星际已于2022年12月15日在如东县行政审批局完成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工商变更登记通知书并换领了新的营业执照。本次股权出售事项完成后,九州星际的股东由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南京九州星际新材料有限公司。南京九州星际根据与九九久科技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及与公司、九九久科技、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18必康01”债券持有人)签署的协议约定,于2022年12月16日向协议约定的指定账户支付了首期款用于兑付“18必康01”债。截至2022年12月17日,公司已完成“18必康01”债本金兑付。
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与“18必康01”全体债权人分别签订了免除债券利息、罚息等的和解协议,确认因“18必康01”债产生的债权债务全部结清。公司将积极配合债权人尽快向司法机关办理和解手续,解除质押和查封、冻结等财产保全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18必康01”债本金兑付完成的公告》、《关于“18必康01”债兑付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158、2022-168)。
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得知上海金融法院发布在该网上的关于控股股东新沂必康、实际控制人李宗松的《限制消费令》【(2020)沪74执384号】、《限制消费令》【(2020)沪74执381号】。公司已向上海金融法院提出纠正申请,申请解除限制消费令以便于更好的解决执行困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收到限制消费令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公司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先生于2021年3月26日被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公司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于2021年6月4日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先生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列入限制消费人员名单;获悉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被新沂市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公司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先生于2021年10月26日、2021年11月5日、2021年12月10日被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列入限制消费人员名单。
公司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先生于2022年3月22日被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列入限制消费人员名单。
公司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先生于2022年12月26日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限制消费人员名单。
公司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先生于2023年2月28日被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限制消费人员名单。
公司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获悉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公司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获悉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被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是 □否应收关联方债权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形成原因 |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新增金额(万元) | 本期收回金额(万元) | 利率 | 本期利息(万元) | 期末余额(万元) |
江苏北角度新材料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 | 关联往来 | 是 | 5,922.35 | 11.44 | 5,933.79 | 0.00% | 0 | 0 |
江苏北松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 | 关联往来 | 是 | 3,790.41 | 0 | 3,790.41 | 0.00% | 0 | 0 |
江苏嘉萱智慧健康品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 | 关联往来 | 是 | 180 | 0 | 180 | 0.00% | 0 | 0 |
深圳必康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 | 关联往来 | 是 | 483.94 | 0 | 483.94 | 0.00% | 0 | 0 |
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关联往来 | 是 | 1,776.64 | 0 | 1,776.64 | 0.00% | 0 | 0 |
徐州北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 | 关联往来 | 是 | 264.78 | 0 | 264.78 | 0.00% | 0 | 0 |
运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 | 关联往来 | 是 | 162.44 | 0 | 162.44 | 0.00% | 0 | 0 |
江苏北松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 | 销售收入 | 否 | 1.51 | 0 | 1.51 | |||
江苏嘉萱智慧健康品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 | 销售收入 | 否 | 11.91 | 0 | 11.91 | |||
江苏嘉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 | 销售收入 | 否 | 0.2 | 0 | 0.2 |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伯图内科门诊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 | 销售收入 | 否 | 0.04 | 0 | 0.04 | |||
江苏北松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 | 销售收入 | 否 | 31.01 | 0.51 | 31.52 | |||
江苏嘉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 | 销售收入 | 否 | 0.32 | 0 | 0.32 | |||
江苏初新健康品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 | 销售收入 | 否 | 203.24 | 0 | 203.24 |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伯图内科门诊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 | 销售收入 | 否 | 3.21 | 1 | 4.21 |
徐州伯图母婴生活用品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 | 销售收入 | 否 | 0.38 | 0 | 0.38 | |||
广州启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 | 销售收入 | 否 | 2.1 | 0 | 2.1 | |||
江苏初新健康品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 | 采购成本 | 否 | 50 | 0 | 50 | |||
江苏莱特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 | 采购成本 | 否 | 186.15 | 4.16 | 190.31 | |||
江苏嘉萱智慧健康品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 | 采购成本 | 否 | 11.19 | 0 | 11.19 | |||
关联债权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 本期资金占用往来均已归还,关联交易往来占企业日常经营比例较小无重大影响。 |
应付关联方债务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形成原因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新增金额(万元) | 本期归还金额(万元) | 利率 | 本期利息(万元) | 期末余额(万元) |
徐州北松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 | 关联往来 | 0 | 0 | 0.24 | |||
江苏北松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 | 关联交易 | 0 | 0 | 0 | 0.00% | 0 | 1 |
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 | 关联往来 | 0.05 | 0 | 0 | 0.00% | 0 | 515.9 |
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 | 关联往来 | 0.04 | 0 | 0 | 0.00% | 0 | 400 |
江苏嘉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 | 采购成本 | 0.02 | 0 | 0 | 0.00% | 0 | 150.58 |
伯图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 | 采购成本 | 0 | 37.96 | 0 | 0.00% | 0 | 42.9 |
江苏嘉萱智慧健康品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 | 采购成本 | 0 | 0 | 0 | 0.00% | 0 | 1.88 |
伯图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 | 采购成本 | 0 | 0 | 0 | 0.00% | 0 | 14.4 |
江苏莱特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 | 采购成本 | 0 | 23.49 | 0 | 0.00% | 0 | 26.55 |
江苏嘉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 | 采购成本 | 0.01 | 14.46 | 0 | 0.00% | 0 | 98.47 |
李宗松 | 实际控制 | 关联往来 | 0 | 0 | 0 | 0.00% | 0 | 19.39 |
人 | ||||||||
江苏嘉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 | 采购成本 | 0 | 0 | 0 | 0.00% | 0 | 0.46 |
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 | 关联往来 | 0.06 | 0 | 0 | 0.00% | 0 | 578.4 |
关联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 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期初在延安必康合并范围内,与上市公司存在内部往来,该部分金额为股权出售未解决事项,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江西康力 | 2018年08月29日 | 20,000 | 2018年08月30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 年 8 月30 日至 2020 年 8 月 30 日 | 是 | 否 | ||
江西康力 | 2019年09月13日 | 20,000 | 2019年09月12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9 年 9 月12 日至 2021 年 8 月 30 日 | 是 | 否 | ||
江西康力 | 2020年09月15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不适用 | ||||||
辛集市博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30日 | 2,300 | 2021年11月30日 | 2,300 | 抵押 | 土地:冀2021栾城区不动产权第0002619号/房产:冀2021栾城区不动产权第0000870号 | 2021年11月30日至2023年11月24日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22,300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22,3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22,300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22,30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2021年05月11日 | 1,070,000 | 2022年02月01日 | 27,46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3/9/29日至2026年9月29日 | 否 | 否 | ||
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 | 2020年06月13日 | 1,016,000 | 2020年07月31日 | 49,94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1 年 7 月30 日至 2023 年 | 否 | 否 |
公司 | 7 月 30 日 | |||||||||
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2020年06月13日 | 1,016,000 | 2020年11月08日 | 19,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1年 6月7日至 2023 年 6 月 7 日 | 否 | 否 | ||
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2018年05月29日 | 30,000 | 2018年06月20日 | 7,015.57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 年 6 月20 日至 2022 年 6 月 20 日 | 否 | 否 | ||
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2018年06月29日 | 850,000 | 2019年01月25日 | 3,954.9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9 年 1 月25 日至 2024 年 1 月 25 日 | 否 | 否 | ||
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2018年06月29日 | 850,000 | 2019年01月11日 | 4,640.28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2年 1 月11 日至 2025 年 1 月 11 日 | 否 | 否 | ||
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2018年06月29日 | 850,000 | 2018年09月10日 | 889.44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2 年 3月30 日至 2024 年 3 月 30日 | 否 | 否 | ||
必康润祥河北医药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30日 | 1,220,000 | 2022年11月15日 | 1,8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3 年11月14日至 2026 年11月 14 日 | 否 | 否 | ||
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05月11日 | 1,070,000 | 2022年03月25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3年3月18日至2026年3月18日 | 否 | 否 | ||
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30日 | 1,220,000 | 2022年11月30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3年11月30日至2026年11月30日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765,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124,700.24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765,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124,700.24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2021年05月11日 | 1,070,000 | 2022年03月19日 | 30,787.46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2年3月16日至2025年3月16日 | 否 | 否 | ||
必康润祥河北医药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30日 | 1,220,000 | 2022年11月15日 | 1,8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3 年11月14日至 2026 年11月 14 日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455,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32,587.46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455,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32,587.46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1,242,3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179,587.7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1,242,3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179,587.7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31.11%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23,60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23,600 | |||||||||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于2022年1月4日、1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发出的《关于对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1号、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72号),2020年10月以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代付税款等,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尚有余额0.75亿元;2020年9月,公司收购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但该公司在收购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合计27.96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公司对《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及《关于对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进行了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27日、2022年1月28日、2022年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归还完毕的公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关于违规担保事项解除的公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2022-011、2022-012、2022-015)。
2、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于2022年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应的决议公告及《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事前沟通说明,各方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公司于2022年2月9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于2022年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3、公司于2021年7月17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可能减持公司股票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宗松先生、陕西北度拟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180个自然日内,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45,968,51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公司于2022年2月7日收到新沂必康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宗松先生、陕西北度出具的《告知函》,截至2022年2月9日,新沂必康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宗松先生、陕西北度在减持时间届满时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4、公司于2022年2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并于2022年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应的决议公告及《关于部分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上述议案,并于2022年3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5、公司于2021年9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1-108),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周新基先生拟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周新基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5,322,83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且遵守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周新基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022年3月25日,周新基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期限已经届满周新基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6、公司于2022年3月26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经公司审慎研究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日期变更至2022年4月27日。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了《关于延期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1),经公司审慎研究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日期将延期至2022年4月30日。
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停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4),因在重大事项上与年报审计机构未能达成一致,导致公司在定期报告编制中遇到困难,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5日起停牌。
同时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18日、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停牌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2022-042、2022-047)。
7、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1-1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盈利95,000-100,000万元。
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快报暨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由盈利95,000-100,000万元修改为亏损78,000万元-88,000万元。
8、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周新基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周新基先生为偿还个人债务,拟减持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自2022年4月30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周新基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5,322,83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截至2022年11月25日,股东周新基先生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2022年9月8日、2022年1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未减持股份的公告》、《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2022-100、2022-135)。
9、公司于2022年5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一、《关于对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韩文雄、邵新军、方曦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施字[2022]8号);二、《关于对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韩文雄、邵新军、方曦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施字[2022]9号)。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整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10、公司于2022年5月14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同时公司于2022年6月2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关于对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261号),公司于2022年6月9日披露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说明担保逾期、债务逾期对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及定期报告编制工作的具体进展。同时就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做出了充分的风险提示。
2022年8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陕证监处罚字[2022]2号)。
2022年9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2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决定:对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的罚款;对韩文雄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的罚款;对方曦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的罚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2)。
11、公司于2022年5月21日、2022年5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债券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2022-041)。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1)粤03民初2922号、(2021)粤03民初2923号、(2021)粤03民初3411号、(2021)粤03民初1551号及金元证券、江海证券的《民事上诉状》及对前期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分别进行补正裁定的《民事裁定书》(2021)粤03民初2922号之一、(2021)粤03民初2923号之一、(2021)粤03民初3411号之一、(2021)粤03民初1551号之一。针对上述诉讼事项,公司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判决执行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18必康债利息及本金归还,公司按照判决书执行。关于上述诉讼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别于2021年6月4日、2021年6月17日、2021年6月23日、2021年7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2021-068、2021-093)、《关于收到起诉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债券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及其传票,案号为(2022)粤民终2689号与(2022)粤民终2771号,获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2022年7月29日受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上诉的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件。
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债券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公司收到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及《报告财产令》(2022)苏06执224号。上述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公司2021年度已按照判决书计提利息、律师费、受理费、保全费,截至披露日2022年需计提利息263万元。
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收到《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函》,并经新华日报电子版查询获悉,因原告延安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延安必康、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李宗松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司子公司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名下不动产将被拍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暨资产被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09)。
公司于2022年12月17日披露了《关于“18必康01”债本金兑付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8)。南京九州星际根据与九九久科技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及与公司、九九久科技、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18必康01”债券持有人)签署的协议约定,于2022年12月16日向协议约定的指定账户支付了首期款用于兑付“18必康01”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18必康01”债本金兑付。鉴于因“18必康01”债券前期未能如期兑付,债权人已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相关纠纷的全部了结尚需办理司法和解手续。公司将尽快与“18必康01”债权人到相关司法机关办理相关和解手续,并签订和解协议。
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披露了《关于“18必康01”债兑付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68),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与“18必康01”全体债权人分别签订了免除债券利息、罚息等的和解协议,确认因“18必康01”债产生的债权债务全部结清。
12、公司因2021年度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且公司前期存在的违规担保并未解决,2020年9月,公司收购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但公司在收购前为延安必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合计27.96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担保仍未实质解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公司于2022年8月2日披露了《关于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针对违规担保事项,公司已对内控中存在的缺陷进行深刻反思,通过完善并落实内部控制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对外担保、资金管理等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的环节。同时,公司持续敦促要求责任方在期限内尽快解除违规担保情形。
同时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2日、2022年10月11日、2022年11月2日、2022年12月2日披露了《关于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99、2022-111、2022-122、2022-141)。截至年报问询函回
复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为2,161.32万元,公司正积极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沟通,督促其尽快解决资金占用的问题并完成整改;公司违规担保余额为19.96亿元,公司正在督促相关主体协同外部融资及相关战略投资人在法律框架内依法解决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所涉及的违规担保相关事项,相关工作正在顺利推进。2022年10月28日,因公司前期与延安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李宗松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司持有的子公司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名下不动产被拍卖。公司从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上述资产已被拍卖,若完成司法过户手续,公司将不再拥有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名下要求执行拍卖的不动产的所有权,但拍卖所得款将按照法院裁决支付相关债权人债务,进而减少公司金融负债。同时公司将积极督促相关主体在法律法规框架下,依法解决此次被拍卖资产所涉大股东违规担保问题,最大程度维护全体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收到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获悉上述资产拍卖事项已完成交割并取得拍卖成交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暨资产被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20、2022-140、2022-146)。公司与徐州北松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全资子公司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人民币0.00元转让至徐州北松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北盟物流不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出售下属子公司股权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62)。
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收到控股股东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被申请重整的进展的告知函》,新沂必康于2022年12月26日收到《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陕06破1号之六。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北盟物流与控股股东新沂必康实质合并重整,北盟物流为控股股东提供的担保因其与控股股东实质合并重整,无需继续承担担保责任;公司后续或将聘请专业的中介机构对此行为给公司造成影响进行专项评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破产重整进展及解除违规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67)。
13、公司于2022年7月6日收到深交所《年报问询函》,并于2022年8月23日、2022年8月27日披露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年报问询函部分问题的回复公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2022-097),就深交所重点关注的2021年年报非标准问题做了全面详尽的问题回复、问题解决思路和进展的披露。
14、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副董事长、总裁辞职暨聘任总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了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两项议案。2022年9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1、2022-092、2022-093、2022-104、2022-108)。
15、公司于2022年8月1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签署〈重整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收到控股股东新沂必康出具的《告知函》,获悉控股股东新沂必康于2022年8月12日与相关投资主体签署了重整投资意向协议,公司现正密切关注控股股东破产重整事项进展情况。
2022年12月,公司关注到网上光晖控股解除重整投资意向协议的声明,新沂必康目前处于破产重整程序中。为免除市场对此事件的猜测,公司向新沂必康致函询问《重整投资意向协议》相关事项的最新进展,新沂必康复函表示,截止回函日,并未收到光晖控股的致函,会尽快联系光晖控股,按照对方意愿和协议的约定,与对方完成解除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重整投资意向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
16、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周新基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周新基先生为偿还个人债务,拟减持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157)。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1年6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实施员工激励计划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2021年6月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实施员工激励计划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为进一步健全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九九久科技管理层和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共同关注公司长远发展,子公司九九久科技拟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原则,实施员工激励计划。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披露了《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修订员工激励计划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公司目前处于重要的发展时期,后续扩大产能所需的项目建设资金和新增运营资金需求量较大,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经营发展情况,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尤其是资金面情况,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在不损害九九久科技核心管理层和核心团队利益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对《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激励计划》作出修订,一致同意原员工激励计划中现金激励方案执行期间由2021-2023年度改为2022-2024年度。员工激励计划中股权激励方案执行年度及核算与实施方式保持不变。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修订员工激励计划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披露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鉴于九九久科技2021年度股权激励条件成就,九九久科技以周新基董事长为代表的21名核心管理层合计增资九九久科技注册资本总额的3%,即认缴1500万元注册资本,对应增资对价2970万元。九九久科技于2022年7月27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其注册资本由50000万元变更为51500万元,领取了南通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鉴于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决定将持有的九州星际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南京九州星际新材料有限公司,并于2022年12月15日完成变更登记手续,九州星际后续不再纳入九九久科技合并报表范围,进而导致九九久科技主营业务结构发生较大变化,九九久科技前期制定的员工激励计划激励条件和实施方式已不符合九九久科技实际,故九九久科技股东经与管理层协商一致同意终止九九久科技员工激励计划并对已发生的业绩激励年度进行执行结算。九九久科技于近日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员工激励计划并对已发生的业绩激励年度进行执行结算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终止员工激励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63)。
2、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划转部分资产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九九久科技为完善其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提升经营管理效率,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资源和资产结构,九九久科技拟将现有的纤维业务板块相关的资产、负债按照账面净值划转至新设全资子公司九州星际科技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该全资子公司成立方式为新注册,由九九久科技100%全资设立(以下简称“新设全资子公司”)。同时,相关人员亦转移至新设全资子公司。详情见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划转部分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划转部分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九州星际已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收到由如东县行政审批局出具的营业执照。本次划转资产事项完成后,九州星际的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整,九九久科技持有九州星际100%的股权。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控股子公司九九久科技已将其纤维业务相关资产、负债、业务资源、人员等划转至九州星际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九九久特种纤维制品有限公司及江苏九九久新材料有限公司相应成为九州星际科技全资子公司。鉴于
此,上述两家公司的名称也进行了相应变更,其中江苏九九久特种纤维制品有限公司更名为“江苏九州星际高性能纤维制品有限公司”,江苏九九久新材料有限公司更名为“江苏九州星际新材料有限公司”。上述变更均已在如东县行政审批局完成了相关备案和变更登记,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
3、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自该议案获得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22亿元。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召开了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详情见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4、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及公司部分资产内部划转的议案》、《关于拟出售部分资产及股权的议案》。为完善公司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整合及优化公司战略布局,进一步改善资产结构和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拟将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必康润祥医药河北有限公司、必康百川医药(河南)有限公司、南通必康新宗医疗服务发展有限公司、南通必康医养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西安必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和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至全资子公司延安必康医药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目前通过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分别持有必康润祥70%股权、必康百川70%股权、南通新宗60%股权、南通医养80%股权、西安必康100%股权和五景药业100%股权。拟将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8.98亿元资产划转至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隆晟医药发展有限公司,陕西必康全资子公司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5.6亿元资产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新沂维特科技有限公司,必康新沂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24.85亿元资产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新沂维特。除前述资产外,公司拟将股权及资产内部重组划转后的陕西必康100%股权予以对外出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及公司部分资产内部划转的公告》、《关于拟出售部分资产及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6、2022-117)。
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及公司部分资产内部划转的议案》。现由于公司实际股权和资产内部划转需要,为了更好地完善公司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整合、优化公司战略布局,进一步改善资产结构和优化资源配置,公司决定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部分资产进行整合,与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间就部分资产进行划转,双方拟签署资产划转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及公司部分资产内部划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1)。
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全资子公司债务主体的议案》,为优化公司战略布局,进一步改善资产结构和优化资源配置,盘活资产存量。公司拟将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部分资产划转至延安必康全资子公司延安必康医药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隆晟医药发展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出售九州星际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2)。
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资产划转补充协议的议案》。本次审议的补充协议,是公司对本次内部资产划转方案的调整和优化,是为提高上市公司整体资产结构效能质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资产划转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8)。
2022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及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以人民币1元的交易总对价将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100%股权及资产出售给广东倚阳实业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出售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及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3)。
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出售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及股权的议案》,由于本次交易中,陕西必康存在股权、资产受限情况,工商变更、资产过户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虽然本次转让的受让方已经支付对价,双方办理了交接手续,基于谨慎性原则,
致使本次交易的实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与倚阳实业、恒元发展等各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公司拟向倚阳实业、恒元发展出售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100%股权及资产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终止出售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及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5、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九州星际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拟向南京九州星际新材料有限公司出售其持有的九州星际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2022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九州星际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九州星际已于2022年12月15日在如东县行政审批局完成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工商变更登记通知书并换领了新的营业执照。本次股权出售事项完成后,九州星际的股东由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南京九州星际新材料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2022年1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出售九州星际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0)、《关于出售九州星际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56)。
6、公司子公司九九久科技六氟磷酸钠产品自进入中试阶段以来,设备及装置调试顺利,目前中试线已有小批量成品产出。其公斤级样品经国内多家科研单位测试,性能优异;多家头部钠离子电池企业目前正在试用中。
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投资年产35,000吨六氟磷酸锂和10,000吨六氟磷酸钠等产品扩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公司控股子公司九九久科技计划在现有的年产5,000吨六氟磷酸锂装置的基础上进行项目扩建,新增35,000吨六氟磷酸锂和10,000吨六氟磷酸钠的生产能力,以达到年产50,000吨六氟磷酸盐生产规模。项目预计需新增投资225,376.37万元。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150 | 0.00% | 0 | 0 | 0 | 17,350 | 17,350 | 19,500 | 0.00%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3、其他内资持股 | 2,150 | 0.00% | 0 | 0 | 0 | 17,350 | 17,350 | 19,500 | 0.00%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150 | 0.00% | 0 | 0 | 0 | 17,350 | 17,350 | 19,500 | 0.00% |
4、外资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532,281,759 | 100.00% | 0 | 0 | 0 | -17,350 | -17,350 | 1,532,264,409 | 100.00% |
1、人民币普通股 | 1,532,281,759 | 100.00% | 0 | 0 | 0 | -17,350 | -17,350 | 1,532,264,409 | 100.00%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4、其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他 | |||||||||
三、股份总数 | 1,532,283,909 | 100.00% | 0 | 0 | 0 | 0 | 0 | 1,532,283,909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每年首个交易日按其持股总数25%的比例重新计算可流通股份数,报告期内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方式新增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
2、公司原董事王东先生于2021年7月22日因个人原因离任,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按规定全部锁定。自申报离任满半年(2022年1月21日)后直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期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截至本期末即2022年12月31日,自动解锁百分之二十五即500股。
3、2021年度,公司监事唐诺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入200股,该部分股份的75%(即150股)按规定自动锁定。本期150股按规定自动解锁。
4、公司原董事黄辉先生于2022年3月9日,因自2016年2月23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任时间满六年,任期届满离任自申报离任满半年(2022年9月9日)后直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期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截至报告期末,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按规定解锁25%即6,000股,剩余持有的75%公司股份即18,000股按规定自动锁定。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王东 | 2,000 | 0 | 500 | 1,500 | 离任高管股份锁定(董监高在任期届满前离任的,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自申报离任满半年(2022年1月21日)后直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期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 | 2023-09-24 |
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 ||||||
黄辉 | 0 | 24,000 | 6,000 | 18,000 | 离任高管股份锁定(董监高在任期届满前离任的,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自申报离任满半年(2022年9月9日)后直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期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 2023-09-24 |
唐诺 | 150 | 0 | 150 | 0 | 高管锁定股(公司董监高在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本公司股份为基数,按25%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同时,对该人员所持的在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内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进行解锁。) | 2022-01-04 |
合计 | 2,150 | 24,000 | 6,650 | 19,50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66,37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62,027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0.81% | 472,030,238 | 0 | 0 | 472,030,238 | 质押 | 470,412,911 |
冻结 | 472,030,238 | |||||||
李宗松 | 境内自然人 | 9.46% | 144,955,724 | -1,437,326 | 0 | 144,955,724 | 质押 | 144,214,926 |
冻结 | 144,955,724 | |||||||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 其他 | 6.57% | 100,645,966 | 0 | 0 | 100,645,966 | ||
周新基 | 境内自然人 | 5.90% | 90,417,118 | 0 | 0 | 90,417,118 | ||
北京阳光融汇医疗健康产业成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59% | 24,383,500 | -45,968,319 | 0 | 24,383,500 |
伙) | ||||||||
肥城市桃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53% | 23,372,219 | 0 | 0 | 23,372,219 | ||
陕西北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77% | 11,801,927 | 0 | 0 | 11,801,927 | 质押 | 11,567,981 |
陈慧 | 境内自然人 | 0.42% | 6,500,000 | 6,500,000 | 0 | 6,500,000 | ||
李嘉诚 | 境内自然人 | 0.41% | 6,345,000 | 6,345,000 | 0 | 6,345,000 | ||
周金贤 | 境内自然人 | 0.38% | 5,847,500 | 5,847,500 | 0 | 5,847,50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先生、控股股东新沂必康、股东陕西北度、华夏人寿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3、2015年12月15日,九九久科技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14号);截至2016年2月15日,九九久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事项已经完成,新沂必康已经合法持有九九久科技581,930,826股股份,成为九九久科技的控股股东;李宗松先生作为新沂必康的实际控制人,拟以现金方式认购九九久科技的部分新发行股份。根据九九久科技募集配套资金方案,李宗松以其个人名义认购九九久科技新发行的股份172,661,871股,合计所需资金约为14.4亿元。出于个人财产安排考虑,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及义务,经过平等协商,李宗松于2016年2月25日与新沂必康签署《代持股份协议》,上述资金来自于新沂必康质押股票融资,因此李宗松与新沂必康约定了股票代持,协议同时约定,新沂必康同意并授权李宗松行使代持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李宗松虽非上述上市公司股份直接所有人,但依其间接持股及表决权委托等协议安排,可以实现对上市公司的控制,不影响其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 李宗松与新沂必康是法定的一致行动人,李宗松为新沂必康的实控人。但是在发生上述股份代持事项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先生及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未曾告知上市公司,也未告知持续督导机构,公司并未知晓上述的股份代持事项,导致公司没有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先生与控股股东新沂必康存在的股份代持事项。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 | 472,030,238 | 人民币普通股 | 472,030,238 | |||||
李宗松 | 144,955,724 | 人民币普通股 | 144,955,724 | |||||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 100,645,966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645,966 | |||||
周新基 | 90,417,118 | 人民币普通股 | 90,417,118 |
北京阳光融汇医疗健康产业成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24,383,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383,500 |
肥城市桃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23,372,219 | 人民币普通股 | 23,372,219 |
陕西北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1,801,927 | 人民币普通股 | 11,801,927 |
陈慧 | 6,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500,000 |
李嘉诚 | 6,34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345,000 |
周金贤 | 5,847,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847,50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公司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中新沂必康与李宗松先生、华夏人寿、陕西北度属于一致行动人; 2、公司未知其他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3、2015年12月15日,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九久”)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14号);截至2016年2月15日,九九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事项已经完成,新沂必康已经合法持有九九久581,930,826股股份,成为九九久的控股股东;李宗松先生作为新沂必康的实际控制人,拟以现金方式认购九九久的部分新发行股份。根据九九久募集配套资金方案,李宗松以其个人名义认购九九久新发行的股份172,661,871股,合计所需资金约为14.4亿元。出于个人财产安排考虑,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及义务,经过平等协商,李宗松于2016年2月25日与新沂必康签署《代持股份协议》,上述资金来自于新沂必康质押股票融资,因此李宗松与新沂必康约定了股票代持,协议同时约定,新沂必康同意并授权李宗松行使代持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李宗松虽非上述上市公司股份直接所有人,但依其间接持股及表决权委托等协议安排,可以实现对上市公司的控制,不影响其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 李宗松与新沂必康是法定的一致行动人,李宗松为新沂必康的实控人。但是在发生上述股份代持事项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先生及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未曾告知上市公司,也未告知持续督导机构,公司并未知晓上述的股份代持事项,导致公司没有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先生与控股股东新沂必康存在的股份代持事项。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无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新沂必康 | 李宗松 | 2012年03月09日 | 91320381591176218L | 医药产业项目投资管理;企业信息咨询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 | 无 |
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李宗松 | 本人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陕西必康董事长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股东类别 | 股票质押融资总额(万元) | 具体用途 | 偿还期限 | 还款资金来源 | 是否存在偿债或平仓风险 | 是否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 |
新沂必康 | 控股股东 | 454,200.01 | 经营用款及偿 还债务 | 2022年04月15日 | 自筹 | 否 | 否 |
李宗松 | 第一大股东一致行动人 | 105,287.36 | 增持股份、对外投资及 | 2019年11月13日 | 自筹 | 否 | 否 |
利息支付 | |||||||
陕西北度 | 第一大股东一致行动人 | 8,603.01 | 经营用款 | 2018年12月31日 | 自筹 | 否 | 否 |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4月27日、2022年9月27日对新沂必康、李宗松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上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之后3个月内不得减持公司股份;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于2022年9月8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2号),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6个月内,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不得减持公司股份。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企业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企业债券。
二、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18必康01 | 114335 | 2018年04月26日 | 2018年04月26日 | 2021年04月26日 | 699,586,200.00 | 7.5% |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公司和承销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自律组织规定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了解和评估投资者对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确认参与本期债券认购的投资者为合格投资者,并充分揭示风险。 | ||||||||
适用的交易机制 | 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转让 |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如有)和应对措施 | 无 |
逾期未偿还债券?适用 □不适用
债券名称 | 未偿还余额(万元) | 未按期偿还的原因 | 处置进展 |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0 | 受整体融资环境及公司资金状况等因素影响,公司未能如期兑付本期债券 | 鉴于受当时融资环境影响,2020年4月27日,公司向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发出《征询意见函》,本期债券持有人一致同意《征询意见函》所述股权质押和展期方案,本期债券回售本金兑付日由2020年4月26日延期至2021年4月26日,其中,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按约定按期足额偿付本期债券约定的应付本金及利息,合计38,581.51万元,由于公司融资事项等工作进 |
展并不理想,资金面紧张局面至今尚未得到有效缓解,导致公司暂时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及时兑付不低于“18必康01”债券本金的50%和相应利息。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兑付“18必康01”债券本金和相应利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18必康01”债偿付安排的进展公告》、《关于18必康01债本金兑付完成的公告》、《关于18必康01债兑付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2022-158、2022-168)
2、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中介机构的情况
债券项目名称 | 中介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中介机构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 郑军安、徐东升 | 刘炜、张帅、刘世鹏 | 0755-82943666 |
报告期内上述机构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元
债券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总金额 | 已使用金额 | 未使用金额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如有) | 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整改情况(如有) | 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697,200,000.00 | 697,200,000.00 | 0.00 | 无 | 无 | 是 |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适用 ?不适用
5、报告期内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和变化情况及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五、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 ?不适用
六、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务类型 | 债务本金(万元) | 债务利息(万元) | 逾期金额(万元) | 逾期原因 | 处置进展 |
长期借款 | 68,940 | 11,662.35 | 80,602.35 | 资金周转困难 | |
短期借款 | 889.44 | 102.04 | 991.48 | 资金周转困难 |
七、报告期内是否有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
□是 ?否
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减 |
流动比率 | 0.76 | 0.77 | -1.30% |
资产负债率 | 58.53% | 56.88% | 1.65% |
速动比率 | 0.59 | 0.61 | -3.28%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17,410.17 | -88,318.29 | -80.29%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12.66% | 0.00% | -12.66% |
利息保障倍数 | -4.90 | -0.05 | 9,700.00%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5.90 | 3.58 | 64.80%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3.88 | 0.04 | -9,800.00%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无法表示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3年04月26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深正一审字【2023】第01001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张燕、许磊 |
审计报告正文
? 无法表示意见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安必康”)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不对后附的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 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1. 应收账款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三)应收账款所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延安必康财务报表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459,242.32万元,坏账准备为217,550.56万元,其中: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352,950.36万元,账龄2至3年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79,380.19万元、账龄3至4年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60,023.51万元、账龄4年以上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02,810.88万元。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对上述应收款项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197,747.27万元。
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延安必康应收账款账面余额57.23%,此应收账款形成于以前年度并延续至本期,我们无法实施全面有效的审计程序,对形成应收账款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应收客户的销售模式、收入确认方式以及信用账期等方面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应收账款余额的商业实质,以及上述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和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从而无法确定应收账款对2022年财务报表的影响。
2. 工程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十三)固定资产、六(十四)在建工程以及六(二十)其他非流动资产所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延安必康固定资产账面余额为386,572.43万元,在建工程账面余额为233,156.91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余额为246,325.28万元,主要为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018年开工建设的山阳县医药产业园(简称山阳项目)、孙公司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2013年开工建设的综合体园区(简称新沂项目)、孙公司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开工建设的数据中心、厂房和办公楼(简称嘉安项目)。
上述项目工程未能如约有效推进,于2020年全面停工、停建。施工期间延安必康对总承包方新沂市远大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简称远大建筑)账面形成大额预付款,总承包方远大建筑对上述预付款出具了履约保函金额19.29亿元。
我们对上述三个项目进行了盘点,但未能核查总承包方的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以及核实预付工程款资金的流向和用途是否合理。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上述工程进度款的商业实质以及合理估计其可收回性对2022年财务报表的影响。
?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所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16,833.90万元、-82,237.27万元和-108,853.15万元,公司已连续三年亏损,截止2022年12月31日,延安必康流动资产607,492.38万元,流动负债804,204.22万元,流动性紧张,部分经营性债务延迟支付。同时延安必康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于2022年1月被延安市法院受理并裁定破产重整。截止审计报告日,控股股东破产重整程序尚未完结。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延安必康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
2023年4月14日,延安必康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立案通知书》(证监立案字0092023002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延安必康立案调查。截至报告日,证监会对公司的立案调查仍在进行当中。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其他事项
延安必康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决定对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进行资产重组,因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存在股权或资产受限情况,过户交割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于2023年2月23日会议决议终止该重组事宜。
?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延安必康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延安必康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延安必康、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延安必康的财务报告过程。
?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延安必康的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以出具审计报告。但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的事项,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2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77,099,016.00 | 842,647,911.75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3,127,097.26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2,295,827.91 | 115,385,477.94 |
应收账款 | 2,416,917,548.89 | 3,579,360,175.33 |
应收款项融资 | 119,375,142.98 | 452,017,283.82 |
预付款项 | 462,839,844.70 | 491,904,807.24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218,742,838.41 | 1,109,630,810.90 |
其中:应收利息 | 997,710.29 | 4,441,770.84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788,224,052.06 | 978,604,531.32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2,371,955.60 | 24,000,000.00 |
其他流动资产 | 63,930,464.54 | 82,942,323.75 |
流动资产合计 | 6,074,923,788.35 | 7,676,493,322.05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219,902,742.11 | 231,155,816.38 |
长期股权投资 | 52,889,952.61 | 43,716,473.3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190,553.26 | 4,716,029.11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779,729,129.97 | 3,537,298,474.49 |
在建工程 | 1,110,667,643.98 | 3,072,112,566.4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9,604,285.79 | 41,697,150.91 |
无形资产 | 531,037,382.63 | 670,861,088.13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1,614,721,190.32 | 1,641,312,659.75 |
长期待摊费用 | 4,799,811.71 | 8,937,532.9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84,879,412.17 | 151,878,156.1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463,252,820.76 | 1,643,137,684.3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786,674,925.31 | 11,046,823,631.94 |
资产总计 | 14,861,598,713.66 | 18,723,316,953.99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201,956,369.83 | 2,100,41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应付票据 | 272,460,287.77 | 397,739,984.80 |
应付账款 | 1,619,564,334.69 | 1,638,597,835.63 |
预收款项 | 1,720,642.75 | |
合同负债 | 81,692,744.50 | 190,020,399.42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592,482,245.66 | 451,998,380.30 |
应交税费 | 1,062,393,104.62 | 1,031,885,020.01 |
其他应付款 | 2,846,799,431.95 | 1,575,056,326.67 |
其中:应付利息 | 513,443,950.57 | 251,165,723.77 |
应付股利 | 186,466,000.00 | 233,867,794.48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51,031,761.69 | 2,516,829,559.48 |
其他流动负债 | 11,941,301.36 | 20,231,821.65 |
流动负债合计 | 8,042,042,224.82 | 9,922,769,327.96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219,300,000.00 | 253,3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2,647,551.77 | 29,879,884.26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83,030,705.91 | 298,011,363.75 |
递延收益 | 126,094,130.35 | 132,881,897.9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5,606,505.79 | 13,512,537.7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56,678,893.82 | 727,585,683.67 |
负债合计 | 8,698,721,118.64 | 10,650,355,011.63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778,304,619.40 | 1,778,304,619.4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801,292,897.05 | 5,161,239,970.06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4,674,681.80 | 4,228,085.23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506,814,877.32 | 435,858,087.44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1,317,745,692.45 | 247,380,954.2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5,773,341,383.12 | 7,627,011,716.33 |
少数股东权益 | 389,536,211.90 | 445,950,226.03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162,877,595.02 | 8,072,961,942.3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4,861,598,713.66 | 18,723,316,953.99 |
法定代表人:韩文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曦 会计机构负责人:方曦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2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20,197.54 | 749,881.45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
其他应收款 | 7,368,235,707.94 | 6,798,365,052.0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872,400,000.00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594,563.81 | 3,795,469.29 |
流动资产合计 | 7,373,550,469.29 | 6,802,910,402.75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8,032,595,786.44 | 9,214,243,903.8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790,561.5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038,386,347.94 | 9,214,243,903.81 |
资产总计 | 15,411,936,817.23 | 16,017,154,306.56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97,58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1,750,805.12 | 863,417.24 |
应交税费 | 105,514,750.43 | 565,290.09 |
其他应付款 | 3,676,274,175.83 | 3,540,422,894.16 |
其中:应付利息 | 215,120,622.22 | 156,410,731.27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08,443,299.68 | 1,497,086,241.79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4,091,983,031.06 | 5,636,517,843.28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82,270,300.00 | 289,538,566.51 |
递延收益 | 7,516,163.17 | 11,149,316.6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89,786,463.17 | 300,687,883.18 |
负债合计 | 4,381,769,494.23 | 5,937,205,726.46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532,283,909.00 | 1,532,283,909.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8,368,644,490.72 | 8,116,000,208.09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85,721,685.52 | 114,764,895.64 |
未分配利润 | 943,517,237.76 | 316,899,567.37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1,030,167,323.00 | 10,079,948,580.1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5,411,936,817.23 | 16,017,154,306.56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8,106,281,629.38 | 7,663,185,418.17 |
其中:营业收入 | 8,106,281,629.38 | 7,663,185,418.17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8,081,229,591.16 | 6,645,396,552.22 |
其中:营业成本 | 6,075,086,988.97 | 5,311,968,137.40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41,904,339.01 | 55,126,745.67 |
销售费用 | 279,094,282.67 | 239,341,217.21 |
管理费用 | 1,270,007,945.04 | 558,609,318.82 |
研发费用 | 147,465,391.87 | 131,541,240.35 |
财务费用 | 267,670,643.60 | 348,809,892.77 |
其中:利息费用 | 283,698,571.99 | 389,755,717.98 |
利息收入 | 21,341,796.53 | 64,483,182.35 |
加:其他收益 | 18,978,906.43 | 127,851,718.3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46,663,257.88 | 5,531,466.6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426,520.72 | 3,137,231.22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351,000.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 -784,609,241.73 | -806,474,138.22 |
填列)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49,752,636.04 | -392,447,844.45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14,205,388.92 | -31,061,462.27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127,111,286.32 | -78,811,393.94 |
加:营业外收入 | 2,167,471.03 | 5,811,309.64 |
减:营业外支出 | 533,611,069.55 | 294,957,051.5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658,554,884.84 | -367,957,135.84 |
减:所得税费用 | -603,855,862.10 | 291,716,915.19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54,699,022.74 | -659,674,051.03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54,699,022.74 | -659,674,051.03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68,339,023.99 | -822,372,666.64 |
2.少数股东损益 | 113,640,001.25 | 162,698,615.61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46,596.57 | 428,321.93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46,596.57 | 428,321.93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74,524.15 | 419,648.08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74,524.15 | 419,648.08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7,927.58 | 8,673.85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7,927.58 | 8,673.85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054,252,426.17 | -659,245,729.1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167,892,427.42 | -821,944,344.71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13,640,001.25 | 162,698,615.61 |
八、每股收益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73 | -0.54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73 | -0.54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韩文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曦 会计机构负责人:方曦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0.00 | 0.00 |
减:营业成本 | 0.00 | 0.00 |
税金及附加 | 1,751.55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24,960,525.94 | 20,499,597.54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45,588,246.10 | 147,517,915.99 |
其中:利息费用 | 36,326,333.02 | 147,459,505.43 |
利息收入 | 52,736.08 | 1,833.17 |
加:其他收益 | 3,634,994.22 | 3,573,000.0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88,686,410.83 | 872,400,000.0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2,151,870.06 | -10,522,083.34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14,318,889.17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23,939,652.12 | 697,431,651.58 |
加:营业外收入 | 1.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7,870,998.63 | 275,271,873.07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16,068,654.49 | 422,159,778.51 |
减:所得税费用 | -5,790,561.50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21,859,215.99 | 422,159,778.51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21,859,215.99 | 422,159,778.51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
“-”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821,859,215.99 | 422,159,778.51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462,371,055.68 | 6,455,314,275.77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0,733,822.95 | 3,732,803.83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827,707,676.21 | 917,262,049.7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350,812,554.84 | 7,376,309,129.3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942,112,573.97 | 4,924,150,458.04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44,465,584.89 | 433,385,379.02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35,152,981.74 | 382,686,369.0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903,825,821.28 | 945,991,617.1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425,556,961.88 | 6,686,213,823.2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25,255,592.96 | 690,095,306.0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995,951,256.19 | 2,181,421.9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964,999.37 | 205,054,867.71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335,580,756.42 | 27,669.70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768,859.59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34,497,011.98 | 239,032,818.93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452,829,153.63 | 338,941,452.33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5,600,006.97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236,564.78 | 417.7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91,665,725.38 | 338,941,870.1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2,831,286.60 | -99,909,051.18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754,934,374.22 | 8,1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98,349,000.00 | 467,09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7,985,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53,283,374.22 | 585,083,1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338,951,028.12 | 646,621,286.44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021,406,676.99 | 141,506,254.93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823,614.73 | 110,162,121.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391,181,319.84 | 898,289,662.3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37,897,945.62 | -313,206,562.37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3,738,762.39 | -979,956.08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53,927,696.33 | 275,999,736.42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00,265,772.88 | 225,969,051.07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54,193,469.21 | 501,968,787.49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86,004,393.42 | 68,445,324.6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86,004,393.42 | 68,445,324.6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084,359.81 | 1,364,839.09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500.00 | 538,941.82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61,498,747.69 | 2,882,718.5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63,585,607.50 | 4,786,499.4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2,418,785.92 | 63,658,825.17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335,580,756.42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35,580,756.4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35,580,756.4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787,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787,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787,205,413.10 | 1,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9,575,181.31 | 62,824,456.43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66,780,594.41 | 63,824,456.4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57,993,594.41 | -63,824,456.43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67.52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015.45 | -165,631.26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015.45 | -165,631.26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 | 1,778,30 | 5,161,23 | 4,228,08 | 435,858, | 247,380, | 7,627,01 | 445,950, | 8,072,96 |
期末余额 | 4,619.40 | 9,970.06 | 5.23 | 087.44 | 954.20 | 1,716.33 | 226.03 | 1,942.3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368,014,300.72 | -368,014,300.72 | -368,014,300.72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778,304,619.40 | 5,161,239,970.06 | 4,228,085.23 | 435,858,087.44 | -120,633,346.52 | 7,258,997,415.61 | 445,950,226.03 | 7,704,947,641.6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59,947,073.01 | 446,596.57 | 70,956,789.88 | -1,197,112,345.93 | -1,485,656,032.49 | -56,414,014.13 | -1,542,070,046.6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46,596.57 | -1,120,289,023.99 | -1,119,842,427.42 | 113,640,001.25 | -1,006,202,426.1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59,947,073.01 | -359,947,073.01 | -170,054,015.38 | -530,001,088.3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359,947,073.01 | -359,947,073.01 | -170,054,015.38 | -530,001,088.39 | |||||||||||
(三)利润分配 | 70,956,789.88 | -70,956,789.8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70,956,789.88 | -70,956,789.88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5,866,532.06 | -5,866,532.06 | -5,866,532.06 | ||||||||||||
1.资本公积 |
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5,866,532.06 | -5,866,532.06 | -5,866,532.06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 | 1,778,304,619.40 | 4,801,292,897.05 | 4,674,681.80 | 506,814,877.32 | -1,317,745,69 | 5,773,341,383.12 | 389,536,211.90 | 6,162,877,595.02 |
余额 | 2.45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778,304,619.40 | 5,161,239,970.06 | 3,799,763.30 | 402,199,060.37 | 1,254,698,431.87 | 8,600,241,845.00 | 283,251,610.42 | 8,883,493,455.4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151,950,347.05 | -151,950,347.05 | -151,950,347.05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778,304,619.40 | 5,161,239,970.06 | 3,799,763.30 | 402,199,060.37 | 1,102,748,084.82 | 8,448,291,497.95 | 283,251,610.42 | 8,731,543,108.3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28,321.93 | 33,659,027.07 | -855,367,130.62 | -821,279,781.62 | 162,698,615.61 | -658,581,166.0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28,321.93 | -822,372,666.64 | -821,944,344.71 | 162,698,615.61 | -659,245,729.10 | ||||||||||
(二)所有者 |
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3,659,027.07 | -33,106,531.61 | 552,495.46 | 552,495.4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3,659,027.07 | -33,659,027.07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552,495.46 | 552,495.46 | 552,495.46 | ||||||||||||
(四 | 112, | 112, | 112, |
)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067.63 | 067.63 | 067.63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112,067.63 | 112,067.63 | 112,067.63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778,304,619.40 | 5,161,239,970.06 | 4,228,085.23 | 435,858,087.44 | 247,380,954.20 | 7,627,011,716.33 | 445,950,226.03 | 8,072,961,942.36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532,283,909.00 | 8,116,000,208.09 | 114,764,895.64 | 316,899,567.37 | 10,079,948,580.1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124,284,755.72 | -124,284,755.72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532,283,909.00 | 8,116,000,208.09 | 114,764,895.64 | 192,614,811.65 | 9,955,663,824.3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52,644,282.63 | 70,956,789.88 | 750,902,426.11 | 1,074,503,498.62 | ||||||||
(一)综合收益总 | 821,859,215.99 | 821,859,215.99 |
额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70,956,789.88 | -70,956,789.8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70,956,789.88 | -70,956,789.88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52,644,282.63 | 252,644,282.63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252,644,282.63 | 252,644,282.63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 | 1,532,283, | 8,368,644, | 185,721,68 | 943,517,23 | 11,030,167 |
期末余额 | 909.00 | 490.72 | 5.52 | 7.76 | ,323.00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532,283,909.00 | 8,116,000,208.09 | 79,553,832.60 | -70,049,148.10 | 9,657,788,801.5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532,283,909.00 | 8,116,000,208.09 | 79,553,832.60 | -70,049,148.10 | 9,657,788,801.5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5,211,063.04 | 386,948,715.47 | 422,159,778.5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22,159,778.51 | 422,159,778.5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 |
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5,211,063.04 | -35,211,063.0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5,211,063.04 | -35,211,063.04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 |
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532,283,909.00 | 8,116,000,208.09 | 114,764,895.64 | 316,899,567.37 | 10,079,948,580.10 |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的发行上市及股本等基本情况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安必康”、“本公司”或“公司”)原名为“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其前身为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九久”)。 延安必康及其所有子公司以下合称为“本集团”。
(1)首次公幵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010年5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10]508号《关于核准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同意,九九久向社会投资者公幵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80万股,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163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九九久”,股票代码“002411”。首次公开发行后股本总额变更为人民币8,600万元。
(2)上市公司第一次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
2010年9月13日,根据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吋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300万元,由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900万元。
(3)上市公司第二次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2011年5月15日,根据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0.320万元,由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23,220万元。
(4)上市公司第三次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根据本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1.610万元,由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830万元。
(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015年12月15日,九九久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14号)同意,向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阳光融汇医 疗健康产业成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萃竹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陕西北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必康”)64.2445%、11.1500%、11.1112%、8.5967%、
2.6754%、2.2222%的股权。交易完成后,九九久持有陕西必康100%股权。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15年2月18日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办理完毕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非公开发行股份登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905,806,451.00股A股份已分别登记至交易对方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等陕西必康原股东名下。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公司注册资木变更为1.254.106,451.00元
(6)上市公司第一次名称变更
2016年2月23日,九九久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名称由“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3月4日,上述变更事项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股票简称“必康股份”,股票代码“002411”。
(7)非公开发行新股
2016年3月29日,根据必康股份2015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2914号文《关于核准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278,177,45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34元。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32,283,909.00元。
(8)上市公司第二次名称变更
必康股份于2018年9月16日、10月11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住所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名称及住所进行变更。公司名称变更为: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变更为: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区创新创业小镇E区。
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同意将公司证券中文简称由“必康股份”变更为“延安必康”,证券英文简称由“Bicon”变更为“YanAnBicon” ,变更生效日为2018年10月30日。
2、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本公司系在延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6007448277138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韩文雄,注册资本拾伍亿叁仟贰佰贰拾捌万叁仟玖佰零玖元人民币,住所位于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区创新创业小镇E区。
本公司办公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6号永威时代中心31楼。
本公司为股份制有限公司,控制股东为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最终控制人为李宗松。
3、业务性质及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中药材收购:药品的生产及自产品的销售;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泡烷酸(7-ADCA)、5,5-二甲基海因及其衍生产品、三氯毗陇醇钠、六氟磷酸锂、锂电池隔膜、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无纬布及制品、盐酸、氟化氢(无水)、氢氟酸、苯乙酸、氯化铉、硫酸铉、硫酸毗晚盐、塑料制品的生产及自产品销售(上述产品的生产、销售需按环保审批意见执行);化工设备(压力容器除外)、机械设备制造、安装;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及各子公司业务主要包括医药板块(医药生产销售、医药贸易批发)、新能源新材料板块、药物中间体(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板块三大类
公司主要从事医药与能源化工的制造与销售,主要产品为医药、六氟磷酸锂和特种纤维等产品或服务。
4、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机构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于2023年4月20日批准报出。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包括40家,新增陕西必康隆晟医药发展有限公司,因处置或转让不再包括九州星际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九州星际高性能纤维制品有限公司、江苏九州星际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因注销不再包括新沂北度医药有限公司,净减少4家,具体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以及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从事医药(医药生产销售、医药贸易批发)板块、新能源新材料板块、药物中间体(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板块三大类业务。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 39“收入”等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五、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公司及子公司选定记账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被合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合并方在合并日按照本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按照调整后的账面价值确认。
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取得控制权日,按照下列步骤进行会计处理:
①确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的处理。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③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全部结转。
④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会计处理见本附注五、6。 。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
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无形资产外的其他各项资产(不仅限于被购买方原已确认的资产),其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无形资产,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或有负债以外的其他各项负债,履行有关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或有负债,其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对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资产进行初始确认时,对被购买方拥有的但在其财务报表中未确认的无形资产进行充分辨认和合理判断,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应确认为无形资产:①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②能够从被购买方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与相关合同、资产和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交换。
购买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购买方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根据长期股权投资准则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全部结转。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会计处理见本附注五、6。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将该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全部转入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当期投资损益。
(3)将多次交易事项判断为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
本公司将多次交易事项判断为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如下: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相关活动,是指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
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通常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在综合考虑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本公司享有的权利是否使其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以及与其他方的关系等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控制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将进行重新评估。
在判断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仅考虑与被投资方相关的实质性权利,包括自身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以及其他方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将整个企业公司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已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反映企业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合并程序具体包括: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站在企业公司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
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以“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母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报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现金流量纳入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取得控制权日,合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母、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为基础编制的。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应该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确定合营安排的分类。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及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境外经营的,按处置的比例计算处置部分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10、金融工具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5)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8)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本公司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9)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合同资产及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①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而采用未来12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金额为基础计量损失准备。
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③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④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⑤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认方法
A.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全国性大型商业银行或其他同业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 | 根据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与“应收账款”组合划分相同 |
B.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而采用未来12个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账龄组合 | 除单项评估己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和特定款项组合以外的应收账款。 |
组合2:其他方法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
C.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其他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 |
组合3:其他组合 | 本组合为日常经常活动中应收取的各类押金、代垫款、质保金等应收款项。 |
11、应收票据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全国性大型商业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本组合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方为: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 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 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 兴业银行、浙商银行。 |
组合2:其他商业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本组合的承兑方为组合1之外的银行承兑汇票。 |
组合3: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本组合为日常经常活动中应收取的商业承兑汇票等。 |
本集团对于划分为组合一的应收票据,通常不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二、组合三的应收票据,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按照账龄组合与整个存续期间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2、应收账款
对于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单项评估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外和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账龄组合 | 除单项评估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和特定款项组合以外的应收账款。 |
组合2:特定款项组合 | 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应收款项。 |
对于按组合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不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目 | 计提方法 |
组合1:账龄组合 | 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
组合2:特定款项组合 | 无特别风险,坏账计提比例一般为0.00% |
13、应收款项融资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部分,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附注五、 10、“金融工具”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押金、质保金等组合 | 本组合为日常经营活动中应收取的各类押金、代垫款、质保金等应收款项。 |
组合2:备用金组合 | 本组合为日常经营活动中应收取的内部备用金。 |
组合3:往来款组合 | 本组合为日常经营活动中应收取的往来款。 |
组合4: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本组合为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款项。 |
对于划分为组合一、组合二、组合三的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和是否发生信用减值,判断划分为三个阶段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4的其他应收款,不计提坏账。
项目 | 计提比例(%) |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
组合1:押金、质保金等组合 | 5.00 | 50.00 | 100.00 |
组合2:备用金组合 | 5.00 | 50.00 | 100.00 |
组合3:往来款组合 | 5.00 | 50.00 | 100.00 |
15、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在途物资、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等。
(2)取得和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取得存货时按照成本进行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存货发出时按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
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②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6、合同资产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四、10、金融工具。
17、合同成本
(1)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合同成本减值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公司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①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1)减(2)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8、持有待售资产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
公司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①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能够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得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应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进行计量。
②对于持有待售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自划分至持有待售之日起,停止按权益法核算。
③对于出售的对子公司的投资将导致本公司丧失对子公司的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公司是否保留少数股东权益,本公司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3)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确认条件时的会计处理
①某项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本公司停止将其划归为持有待售,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计量:
A.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情况下原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B.决定不再出售之日的再收回金额。
②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条件的,本公司从其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
(4)其他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的会计处理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比照上述原则处理,此处所指其他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物资产、保险合同中产生的合同权利。
19、债权投资
无
20、其他债权投资
无
21、长期应收款
无
22、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的分类及其判断依据
①长期股权投资的分类
长期股权投资分为三类,即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②长期股权投资类别的判断依据
A.确定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依据详见本附注五、7;
B.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公司通常通过以下一种或几种情形判断是否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a.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并相应享有实质性的参与决策权,投资方可以通过该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制定,达到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b.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这种情况下,在制定政策过程中可以为其自身利益提出建议和意见,从而可以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c.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有关的交易因对被投资单位的日常经营具有重要性,进而一定程度上可以影响到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
d.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在这种情况下,管理人员有权力主导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从而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f.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因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依赖投资方的技术或技术资料,表明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公司在判断是否对被投资方具有重大影响时,不限于是否存在上述一种或多种情形,还需要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来做出综合的判断。
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
C.确定被投资单位是否为合营企业的依据:
本公司的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合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
合营安排的定义、分类以及共同控制的判断标准详见本附注五、7。
(2)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本公司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
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本公司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
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的有关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交易损失。
本公司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
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1)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计量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2)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24、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分类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等。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 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4.75 |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9.5 |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19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 | 19 |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入资产:
①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
②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允价值;
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④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差异。
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5、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6、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
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其辅助费,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按每月月末平均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7、生物资产
无
28、油气资产
无
29、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附注五、42“租赁”。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
30、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1、长期资产减值
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物性资产、油气资产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企业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在难以对单项资产可回收金额进行估计的情况下,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做相应调整,使资产在剩余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以及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关于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32、长期待摊费用
对于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预计受益年限分期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则将其尚未摊销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3、合同负债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如果在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4、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公司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对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予以折现,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企业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其中,资产上限,是指企业可从设定受益计划退款或减少未来对设定受益计划缴存资金而获得的经济利益的现值。
报告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中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
在设定受益计划下,在修改设定受益计划与确认相关重组费用或辞退福利孰早日将过去服务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
企业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该利得或损失是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与结算价格的差。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其确认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完全支付的,适用短期薪酬的相关规定;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适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根据上述2、处理。不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适用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中的服务成本、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5、租赁负债
本公司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1)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
(3)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的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2)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 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6、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涉及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时,如该等事项很可能需要未来以交付资产或提供劳务、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1)亏损合同
亏损合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且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上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将合同预计损失超过合同标的资产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如有)的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2)重组义务
对于有详细、正式并且已经对外公告的重组计划,在满足前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情况下,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对于出售部分业务的重组义务,只有在本公司承诺出售部分业务(即签订了约束性出售协议时),才确认与重组相关的义务。
(3)质量保证及维修
本公司会就出售、维修及改造所售商品向客户提供的售后质量维修承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时已考虑本公司近期的维修经验数据,但近期的维修经验可能无法反映将来的维修情况。这项准备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均可能影响未来年度的损益。
(4)回购担保
本公司会为有融资需求的客户向融资机构提供设备回购担保,并根据可能发生的回购担保损失确认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时已考虑了本公司历史上实际履行回购担保的比例、履行回购担保后实际发生损失比例等数据、并评估不同客户的支付能力。由于历史数据或评估数据均可能无法反映将来的回购损失情况,这项准备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均可能影响未来年度的损益。
37、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及会计处理
股份支付是公司为了获取职工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股票期权计划为用以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的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股票增值权计划为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公司承担的以本公司股份数量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该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
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通过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4)修改和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处理
如果股份支付计划的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应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股份支付计划的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如缩短等待期、变更或取消业绩条件(而非市场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以减少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的方式或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条款和条件,仍应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如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8、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无
39、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如下业务类型:
在公司发货之后,经客户验收,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的权利时确认销售收入
(1)销售商品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下面为某公司实际披露信息可以参考:
公司主要销售产品为医药和能源化工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约合同,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
国内销售:公司将产品交付购货方即转移货物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零库存管理客户:公司少部分客户执行零库存管理,由客户根据生产需要领用,公司在客户实际领用时确认收入。
出口销售:公司按照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供货,公司在产品发出(对境外客户为装船、对出口加工区等特殊区域及深加工结转客户为送达客户仓库或指定地点)、办妥报关手续后确认收入。
对于客户取得所转让商品控制权时,交易价格已确认的销售,按确认价格确认收入;部分交易价格基于远期铜价结算的销售,采用最佳估计价格确认收入;应收款项的合同现金流量随最终结算日期铜价变动,且不会导致仅就支付本金
和未偿还本金部分产生的利息的现金流量,因而对该部分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最终结算价格与收入确认金额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同时将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应收账款转入按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账款。
(2)特许经营合同(“BOT合同”)
BOT 合同项下的特许经营活动通常包括建设、运营及移交。于建设阶段,按照上文建造合同的会计政策确认建造服务的合同收入。建造合同收入按照收取或应收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并分别以下情况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
1)合同规定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一定期间内,本公司可以无条件地自合同授予方收取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金融资产;
2)合同规定本公司在有关基础设施建成后,从事经营的一定期间内有权利向获取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本公司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无形资产,并在该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至运营期及其延展期届满或特许经营权终止之日的期间采用【车流量法或直线法】摊销。
本公司未提供实际建造服务,将基础设施建造发包给其他方的,不确认建造服务收入,按照建造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考虑合同规定,分别确认为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
于运营阶段,当提供服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发生的日常维护或修理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
合同规定本公司为使有关基础设施保持一定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支出中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部分确认为一项预计负债。
(3)建设和移交合同(“BT合同”)
BT合同项下的活动通常包括建设及移交。对于本公司提供建造服务的,于建设阶段,按照上文建造合同的会计政策确认相关建造服务合同收入,建造合同收入按应收取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同时确认“长期应收款”,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待收到业主支付的款项后,进行冲减。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无40、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取得的与资产相关之外的其他政府补助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②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般情况下所有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但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与商誉的初始确认相关的,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确认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只有当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除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经营租赁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其他主要会计政策
返利核算政策:
公司收取的供应商返利是在双方对账的基础上根据购销合同、协议等计算确定,并从应支付供应商的货款中抵扣。期末公司根据与供应商签订的购销合同或协议计算确定应收返利,以扣减增值税进项转出后的余额冲减营业成本。
(2)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本公司在运用上述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作出的。实际的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的估计存在差异。
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资产负债表日,会计估计中很可能导致未来期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作出重大调整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性主要有:
①所得税
本公司在多个地区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部分交易和事项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计提各个地区的所得税费用时,本公司需要作出重大判断。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此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转回取决于本公司于未来年度是否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若未来的盈利能力偏离相关估计,则须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价值作出调整,因而可能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②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③固定资产的可使用年限
本公司的管理层对固定资产可使用年限做出估计。此类估计以相似性质及功能的固定资产在以往年度的实际可使用年限的历史经验为基准。可使用年限与以前估计的使用年限不同时,管理层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进行相应的调整,或者当报废或出售技术落后相关设备时相应地冲销或冲减相应的固定资产。因此,根据现有经验进行估计的结果可能与下一会计期间实际结果有所不同,因而可能导致对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折旧费用的重大调整。
④非金融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非金融资产进行减值评估,以确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是否下跌至低于其账面价值。如果情况显示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是资产(或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或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未来可使用寿命、生产产品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做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的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等的预测。倘若未来事项与该等估计不符,可收回金额将需要作出修订,这些修订可能会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或者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⑤坏账准备计提
本公司管理层对应收款项所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的估计是基于客户的信用记录及目前的市场情况而确定的。管理层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前重新衡量坏账准备的金额。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⑥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45、其他
无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应税销售收入计算销项税,并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 3%、5%、6%、9%、10%、13%。 |
消费税 | 无 | 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增值税、消费税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15%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增值税、消费税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缴增值税、消费税 | 2% |
房产税 | 自用物业的房产税,以房产原值的70%-90%为计税依据 | 1.2% |
房产税 | 对外租赁物业的房产税,以物业租赁收入为为计税依据 | 1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15% |
西安必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15% |
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 | 15% |
2、税收优惠
(1)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20年度至2022年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子公司西安必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22年度至2024年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子公司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22年度至2024年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增值税
本公司之子公司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出口的下列货物免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为13%:
出口产品名称 | 出口退税率(%) |
5.5-二甲基海因 | 13% |
醇钠 |
出口产品名称 | 出口退税率(%) |
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 |
(3)其他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有关规定,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基于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本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的实际情况、行业及所在地的条件要求可能分别适用、享受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并与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叠加使用。
3、其他
无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426,338.08 | 2,303,061.95 |
银行存款 | 689,290,247.37 | 501,069,510.83 |
其他货币资金 | 184,382,430.55 | 339,275,338.97 |
合计 | 877,099,016.00 | 842,647,911.75 |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 252,970,891.25 | 342,737,121.03 |
其他说明: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73,127,097.26 | |
其中: | ||
其中: | ||
合计 | 73,127,097.26 |
其他说明:
3、衍生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0,921,827.91 | 115,523,577.94 |
商业承兑票据 | 1,374,000.00 | |
坏帐准备 | -138,100.00 | |
合计 | 42,295,827.91 | 115,385,477.94 |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其中: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138,100.00 | 138,100.00 | ||||
合计 | 138,100.00 | 138,10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4)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232,694,316.50 | 1,564,842,030.13 |
商业承兑票据 | 5,000,000.00 | 2,582,400.00 |
合计 | 3,237,694,316.50 | 1,567,424,430.13 |
(5)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
其他说明: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票据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5、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14,798,618.86 | 2.50% | 114,798,618.86 | 100.00% | 105,525,804.76 | 2.17% | 103,391,817.88 | 97.98% | 2,133,986.88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 4,477,624,533.50 | 97.50% | 2,060,706,984.61 | 46.02% | 2,416,917,548.89 | 4,756,111,274.50 | 97.83% | 1,178,885,086.05 | 24.79% | 3,577,226,188.45 |
账款 | ||||||||||
其中: | ||||||||||
其中:账龄组合 | 4,448,163,354.28 | 96.86% | 2,060,706,984.61 | 46.33% | 2,387,456,369.67 | 4,638,568,217.09 | 95.41% | 1,178,885,086.05 | 25.41% | 3,459,683,131.04 |
其他组合 | 29,461,179.22 | 0.64% | 29,461,179.22 | 117,543,057.41 | 2.42% | 117,543,057.41 | ||||
合计 | 4,592,423,152.36 | 100.00% | 2,175,505,603.47 | 47.37% | 2,416,917,548.89 | 4,861,637,079.26 | 100.00% | 1,282,276,903.93 | 26.38% | 3,579,360,175.3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14,798,618.86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内蒙古天宇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5,063,294.05 | 5,063,294.05 | 100.00% | 单位已注销,预计无法收回 |
河南省瑞安医药有限公司 | 1,750,000.00 | 1,750,000.00 | 100.00% | 单位已注销,预计无法收回 |
江西国炜药业有限公司 | 2,075,700.50 | 2,075,700.50 | 100.00% | 单位已注销,预计无法收回 |
安徽九州红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7,295,573.60 | 7,295,573.60 | 100.00% | 单位已注销,预计无法收回 |
重庆隆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2,214,805.00 | 2,214,805.00 | 100.00% | 单位已注销,预计无法收回 |
民生集团河南医药有限公司信阳分公司 | 10,852,470.80 | 10,852,470.80 | 100.00% | 单位已注销,预计无法收回 |
芜湖张恒春医药有限公司 | 5,574,840.00 | 5,574,840.00 | 100.00% | 单位已注销,预计无法收回 |
江西聚隆医药有限公司 | 1,875,729.70 | 1,875,729.70 | 100.00% | 单位已注销,预计无法收回 |
江西鑫聚医药有限公司 | 20,360,530.00 | 20,360,530.00 | 100.00% | 单位已注销,预计无法收回 |
新干县正华医药有限公司 | 9,013,740.00 | 9,013,740.00 | 100.00% | 单位已注销,预计无法收回 |
民生集团河南医药有限公司商丘分公司 | 22,257,063.20 | 22,257,063.20 | 100.00% | 单位已注销,预计无法收回 |
昆明云中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县分公司 | 53,248.00 | 53,248.00 | 100.00% | 单位已注销,预计无法收回 |
其他 | 26,411,624.01 | 26,411,624.01 | 100.00% | / |
合计 | 114,798,618.86 | 114,798,618.8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930,506,444.52 |
1至2年 | 143,871,994.35 |
2至3年 | 832,398,226.44 |
3年以上 | 2,685,646,487.05 |
3至4年 | 1,570,525,675.49 |
4至5年 | 860,731,810.47 |
5年以上 | 254,389,001.09 |
合计 | 4,592,423,152.36 |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282,276,903.93 | 907,525,413.64 | 14,296,714.10 | 2,175,505,603.47 | ||
合计 | 1,282,276,903.93 | 907,525,413.64 | 14,296,714.10 | 2,175,505,603.4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5)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119,375,142.98 | 452,017,283.82 |
合计 | 119,375,142.98 | 452,017,283.82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7、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82,090,424.43 | 17.74% | 199,576,147.94 | 40.57% |
1至2年 | 115,373,898.80 | 24.93% | 222,770,322.31 | 45.29% |
2至3年 | 215,104,313.47 | 46.47% | 37,729,058.10 | 7.67% |
3年以上 | 50,271,208.00 | 10.86% | 31,829,278.89 | 6.47% |
合计 | 462,839,844.70 | 491,904,807.24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其他说明: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997,710.29 | 4,441,770.84 |
其他应收款 | 1,217,745,128.12 | 1,105,189,040.06 |
合计 | 1,218,742,838.41 | 1,109,630,810.90 |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结构性存款 | 997,710.29 | 4,441,770.84 |
合计 | 997,710.29 | 4,441,770.84 |
2) 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21,913,498.37 | 18,900,862.09 |
备用金 | 22,383,041.21 | 16,130,642.01 |
代扣代缴款项 | 1,055,239.91 | 56,629.66 |
应收出口退税 | 80,535.44 | 0.00 |
代付个人款项 | 50,088,516.76 | 5,277.00 |
预付账款转入 | 11,114,023.63 | 10,244,752.15 |
拆借款及利息 | 29,240,000.00 | 0.00 |
应收暂付款 | 21,175,773.29 | 17,603,994.90 |
往来款 | 609,961,302.98 | 1,301,897,794.35 |
代垫款 | 10,316,522.44 | 10,302,345.47 |
应收赔偿款 | 442,177,706.37 | 0.00 |
其他 | 271,185,931.94 | 120,307,836.50 |
合计 | 1,490,692,092.34 | 1,495,450,134.13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604,277,358.31 |
1至2年 | 29,388,779.75 |
2至3年 | 726,740,482.09 |
3年以上 | 130,285,472.19 |
3至4年 | 52,224,095.23 |
4至5年 | 37,217,344.05 |
5年以上 | 40,844,032.91 |
合计 | 1,490,692,092.34 |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390,261,094.07 | 18,929,985.58 | 136,244,115.43 | 272,946,964.22 | ||
合计 | 390,261,094.07 | 18,929,985.58 | 136,244,115.43 | 272,946,964.2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9、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91,555,110.31 | 12,942,031.36 | 178,613,078.95 | 309,679,887.71 | 5,858,409.29 | 303,821,478.42 |
在产品 | 11,039,822.03 | 856,210.07 | 10,183,611.96 | 19,454,403.76 | 5,953,355.55 | 13,501,048.21 |
库存商品 | 610,191,679.56 | 37,219,109.96 | 572,972,569.60 | 645,885,661.08 | 8,318,170.73 | 637,567,490.35 |
周转材料 | 27,197,785.63 | 990,786.09 | 26,206,999.54 | 21,373,848.15 | 300,000.00 | 21,073,848.15 |
发出商品 | 4,817.67 | 4,817.67 | 2,488,119.46 | 2,488,119.46 | ||
其他 | 242,974.34 | 242,974.34 | 152,546.73 | 152,546.73 | ||
合计 | 840,232,189.54 | 52,008,137.48 | 788,224,052.06 | 999,034,466.89 | 20,429,935.57 | 978,604,531.32 |
(2)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5,858,409.29 | 7,083,622.07 | 12,942,031.36 | |||
在产品 | 5,953,355.55 | 5,097,145.48 | 856,210.07 | |||
库存商品 | 8,318,170.73 | 28,900,939.23 | 37,219,109.96 | |||
周转材料 | 300,000.00 | 690,786.09 | 990,786.09 | |||
合计 | 20,429,935.57 | 36,675,347.39 | 0.00 | 5,097,145.48 | 52,008,137.48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10、合同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本期内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其他说明:
11、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其他说明: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12,371,955.60 | 24,000,000.00 |
合计 | 12,371,955.60 | 24,000,000.00 |
重要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其他说明: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交增值税 | 185,666.01 |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56,091,220.54 | 69,569,034.94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5,159,747.29 | 4,885,692.91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2,493,350.70 | 3,027,155.34 |
预缴其他税金 | 4,599,600.07 | |
其他 | 480.00 | 860,840.49 |
合计 | 63,930,464.54 | 82,942,323.75 |
其他说明:
14、债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重要的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5、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应计利息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余额 | 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备注 |
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其他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6、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50,456.95 | 50,456.95 | 5,477,150.87 | 5,477,150.87 | 7.59%-9.16%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50,456.95 | 50,456.95 | 114,061.78 | 114,061.78 | |||
如东县中医PPP项目产 | 232,224,240.76 | 232,224,240.76 | 249,678,665.51 | 249,678,665.51 | 7.59%-9.16% |
生的应收款项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2,371,955.60 | -12,371,955.60 | -24,000,000.00 | -24,000,000.00 | |||
合计 | 219,902,742.11 | 219,902,742.11 | 231,155,816.38 | 231,155,816.38 |
坏账准备减值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3)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17、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西安飞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48,000.00 | 48,000.00 | 48,000.00 | ||||||||
西安桑尼赛尔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12,600,000.00 | -603,719.17 | 11,996,280.83 |
湖北九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3,716,473.35 | -2,822,801.57 | 40,893,671.78 | ||||||||
小计 | 43,764,473.35 | 12,600,000.00 | -3,426,520.74 | 52,937,952.61 | 48,000.00 | ||||||
合计 | 43,764,473.35 | 12,600,000.00 | -3,426,520.74 | 52,937,952.61 | 48,000.00 |
其他说明: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江苏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190,553.26 | 4,716,029.11 |
合计 | 5,190,553.26 | 4,716,029.11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其他说明: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20、投资性房地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其他说明: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779,729,129.97 | 3,537,298,474.49 |
合计 | 1,779,729,129.97 | 3,537,298,474.49 |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办公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150,680,233.97 | 1,834,901,398.31 | 59,411,749.00 | 32,012,663.76 | 50,757,558.64 | 746,659.67 | 5,128,510,263.35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52,296.74 | 25,256,065.31 | 2,805,216.90 | 2,132,146.50 | 1,301,715.22 | 33,447,440.67 | |
(1)购置 | 453,400.87 | 24,802,271.49 | 1,802,889.67 | 1,561,834.06 | 818,928.46 | 29,439,324.55 | |
(2)在建工程转入 | 3,097,463.63 | -52,400.00 | 3,045,063.63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 | -1,598,567.76 | 506,193.82 | 1,002,327.23 | 570,312.44 | 482,786.76 | 963,052.4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75,683,244.53 | 682,941,738.05 | 12,019,595.83 | 4,675,201.38 | 20,613,041.21 | 300,533.30 | 1,296,233,354.30 |
(1)处置或报废 | 228,890,434.30 | 647,035,454.56 | 11,850,623.36 | 4,062,263.35 | 20,613,041.21 | 912,451,816.78 | |
(2)处置子公司 | |||||||
(3)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
(4)其他转出 | 346,792,810.23 | 35,906,283.49 | 168,972.47 | 612,938.03 | 300,533.30 | 383,781,537.52 | |
4.期末余额 | 2,576,949,286.18 | 1,177,215,725.57 | 50,197,370.07 | 29,469,608.88 | 31,446,232.65 | 446,126.37 | 3,865,724,349.7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34,480,973.37 | 833,482,125.63 | 35,140,599.41 | 23,137,092.80 | 36,233,197.13 | 374,306.77 | 1,562,848,295.1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8,864,821.81 | 153,311,435.35 | 9,085,954.84 | 3,170,827.16 | 7,780,879.43 | 83,368.73 | 302,297,287.32 |
(1)计提 | 130,070,967.24 | 153,323,170.39 | 8,194,717.68 | 3,150,632.00 | 7,405,141.82 | 83,368.73 | 302,227,997.86 |
(2)企业合并增加 | |||||||
(3)其他 | -1,206,145.43 | -11,735.04 | 891,237.16 | 20,195.16 | 375,737.61 | 69,289.4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2,266,863.80 | 276,773,766.39 | 7,910,719.34 | 3,964,182.37 | 19,444,270.49 | 242,872.35 | 380,602,674.74 |
(1)处置或报废 | 67,380,440.84 | 240,389,209.01 | 7,123,929.49 | 3,323,332.98 | 19,442,058.91 | 337,658,971.23 | |
(2)处置子公司 | |||||||
(3)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
(4)其他转出 | 4,886,422.96 | 36,384,557.38 | 786,789.85 | 640,849.39 | 2,211.58 | 242,872.35 | 42,943,703.51 |
4.期末余额 | 691,078,931.38 | 710,019,794.59 | 36,315,834.91 | 22,343,737.59 | 24,569,806.07 | 214,803.15 | 1,484,542,907.6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7,499,944.64 | 19,824,967.47 | 100,525.03 | 469,565.07 | 468,491.54 | 28,363,493.7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16,818,565.49 | 55,935,619.38 | 308,998.17 | 13,009.82 | 12,625.45 | 573,088,818.31 | |
(1)计提 | 516,818,565.49 | 55,935,619.38 | 308,998.17 | 13,009.82 | 12,625.45 | 573,088,818.31 | |
(2)企业合并增加 | |||||||
(3)其他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2)处置子公司 | |||||||
4.期末余额 | 524,318,510.13 | 75,760,586.85 | 409,523.20 | 482,574.89 | 481,116.99 | 601,452,312.06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 | 1,361,551, | 391,435,34 | 13,472,011 | 6,643,296. | 6,395,309. | 231,323.22 | 1,779,729, |
账面价值 | 844.67 | 4.13 | .96 | 40 | 59 | 129.9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508,699,315.96 | 981,594,305.21 | 24,170,624.56 | 8,406,005.89 | 14,055,869.97 | 372,352.90 | 3,537,298,474.49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房屋及建筑物 | 1,439,027,137.59 | 234,109,098.61 | 1,204,918,038.98 | 陕西必康老厂区 | |
机器设备 | 138,117,495.29 | 104,803,926.55 | 18,701,353.24 | 14,612,215.50 | 老康宝厂搬迁 |
运输工具 | 8,549,731.82 | 7,739,028.75 | 383,216.48 | 427,486.59 | 老康宝厂搬迁 |
电子设备 | 359,147.80 | 309,852.53 | 31,337.84 | 17,957.43 | 老康宝厂搬迁 |
办公设备 | 5,551,130.42 | 4,804,355.08 | 469,218.80 | 277,556.54 | 老康宝厂搬迁 |
合计 | 1,591,604,642.92 | 351,766,261.52 | 19,585,126.36 | 1,220,253,255.04 | - |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麟游分公司厂房 | 5,875,822.93 | 房地一体,土地使用权未过户 |
西安必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10,097,332.39 | 未通过新版消防验收,不予办理 |
必康百川医药(可南)有限公司 | 3,668,910.61 | 正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5) 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110,667,643.98 | 3,072,112,566.42 |
合计 | 1,110,667,643.98 | 3,072,112,566.42 |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在建工程 | 2,331,569,145.40 | 1,220,901,501.42 | 1,110,667,643.98 | 3,810,891,161.79 | 738,778,595.37 | 3,072,112,566.42 |
合计 | 2,331,569,145.40 | 1,220,901,501.42 | 1,110,667,643.98 | 3,810,891,161.79 | 738,778,595.37 | 3,072,112,566.42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金额 | 计提原因 |
其他说明:
(4) 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其他说明: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7,288,590.35 | 67,288,590.35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180,219.07 | 16,180,219.07 |
3.本期减少金额 | 51,581,742.41 | 51,581,742.41 |
4.期末余额 | 31,887,067.01 | 31,887,067.0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5,591,439.44 | 25,591,439.4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718,738.25 | 17,718,738.25 |
(1)计提 | 16,068,388.52 | 16,068,388.52 |
(2)其他 | 1,650,349.73 | 1,650,349.73 |
3.本期减少金额 | 31,027,396.47 | 31,027,396.47 |
(1)处置 | 31,027,396.47 | 31,027,396.47 |
4.期末余额 | 12,282,781.22 | 12,282,781.2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9,604,285.79 | 19,604,285.79 |
2.期初账面价值 | 41,697,150.91 | 41,697,150.91 |
其他说明:
26、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商标权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44,284,622.84 | 5,385,179.69 | 451,671,577.91 | 314,264.15 | 17,925,723.64 | 919,581,368.23 |
2.本期增加金额 | 4,278,465.63 | -1,925.00 | 4,437,279.07 | -26,602,852.34 | -17,888,032.64 | |
(1)购置 | 113,892.36 | 113,892.36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 | 4,278,465.63 | -1,925.00 | 4,437,279.07 | -26,715,744.70 | -18,001,925.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6,631,513.82 | 116,631,513.82 | ||||
(1)处置 | ||||||
(2)处置子公司 | 116,631,513.82 | 116,631,513.82 | ||||
4.期末余额 | 331,931,574.65 | 5,383,254.69 | 456,108,856.98 | 314,264.15 | -8,676,128.70 | 785,061,821.77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00,335,494.30 | 5,329,906.50 | 124,434,180.15 | 314,264.15 | 12,421,302.36 | 242,835,147.46 |
2.本期增加金额 | 7,888,093.27 | 9,261.04 | 27,125,870.13 | -12,702,686.58 | 22,320,537.86 | |
(1)计提 | 7,381,432.87 | 11,186.04 | 15,991,949.54 | -1,062,105.59 | 22,322,462.86 | |
(2)企业合并增加 | ||||||
(3)其他 | 506,660.40 | -1,925.00 | 11,133,920.59 | -11,640,580.99 | -1,925.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7,016,378.82 | 17,016,378.82 | ||||
(1)处置 | 1,788,429.24 | 1,788,429.24 | ||||
(2)处置子公司 | 15,227,949.58 | 15,227,949.58 | ||||
(3)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
(4)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91,207,208.75 | 5,339,167.54 | 151,560,050.28 | 314,264.15 | -281,384.22 | 248,139,306.5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5,885,132.64 | 5,885,132.64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885,132.64 | 5,885,132.64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40,724,365.90 | 44,087.15 | 298,663,674.06 | -8,394,744.48 | 531,037,382.6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43,949,128.54 | 55,273.19 | 321,352,265.12 | 5,504,421.28 | 670,861,088.13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麟游分公司厂房 | 1,181,583.79 | 房地一体,土地使用权未过户 |
其他说明:
27、开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合计 |
其他说明:
28、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麟游分公司 | 2,914,364.79 | 2,914,364.79 | ||||
西安必康嘉隆制药有限公司 | 14,877,152.70 | 14,877,152.70 | ||||
西安必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36,176,334.81 | 36,176,334.81 | ||||
西安福迪医药费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1,337,191.86 | 1,337,191.86 | ||||
必康润祥医药河北有限公司 | 76,814,586.97 | 76,814,586.97 |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90,759,855.81 | 90,759,855.81 | ||||
徐州市今日彩色印刷有限公司 | 2,577,135.90 | 2,577,135.90 | ||||
反向购买形成的商誉 | 1,843,698,964.04 | 1,843,698,964.04 | ||||
合计 | 2,069,155,586.88 | 2,069,155,586.88 |
(2) 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麟游分公司 | 1,730,576.99 | 1,183,787.80 | 2,914,364.79 | |||
西安必康嘉隆制药有限公司 | 14,877,152.70 | 0.00 | 14,877,152.70 | |||
西安必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36,175,817.68 | 0.00 | 36,175,817.68 | |||
西安福迪医药费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1,337,191.86 | 0.00 | 1,337,191.86 | |||
必康润祥医药河北有限公司 | 51,406,905.34 | 25,407,681.63 | 76,814,586.97 | |||
徐州市今日彩色印刷有限公司 | 2,577,135.90 | 0.00 | 2,577,135.90 | |||
反向购买形成的商誉 | 319,738,146.66 | 0.00 | 319,738,146.66 | |||
合计 | 427,842,927.13 | 26,591,469.43 | 454,434,396.56 |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补充说明 :
1、公司聘请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合并必康润祥医药河北有限公司所形成的商誉及相关资产组进行
评估,评估结果润祥商誉全额减值。
2、公司聘请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合并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麟游分公司所形成的商誉及相关资产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麟游分公司无需减值。审计师在借鉴评估师的基础上跟进麟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分析,最终确认麟游分公司商誉需全额计提减值。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其他说明:
29、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5,964,398.76 | 604,908.28 | 2,846,772.42 | 3,722,534.62 | |
租赁费 | 483,855.63 | 1,272,603.03 | 1,264,952.69 | 330,916.12 | 160,589.85 |
改良支出 | 38,745.22 | 35,764.80 | 2,980.42 | ||
绿植 | 2,450,533.33 | 1,163,992.96 | 2,608,040.02 | 92,779.45 | 913,706.82 |
合计 | 8,937,532.94 | 3,041,504.27 | 6,755,529.93 | 423,695.57 | 4,799,811.71 |
其他说明: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113,804,369.46 | 451,754,134.17 | 28,511,434.57 | 4,391,465.46 |
可抵扣亏损 | 962,094,652.32 | 148,086,382.77 | 260,833,426.33 | 72,923,726.83 |
信用减值准备 | 2,430,746,184.01 | 385,038,895.23 | 420,397,384.66 | 68,099,780.01 |
其他 | 2,638,506.88 | 6,463,183.86 | ||
合计 | 4,506,645,205.79 | 984,879,412.17 | 712,380,752.44 | 151,878,156.16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10,521,119.98 | 11,779,361.87 | 12,016,479.72 | 12,414,361.12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5,127,097.26 | 1,281,774.32 | ||
折旧及摊销 | 10,181,478.40 | 2,545,369.60 | 4,392,706.32 | 1,098,176.58 |
合计 | 25,829,695.64 | 15,606,505.79 | 16,409,186.04 | 13,512,537.70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84,879,412.17 | 151,878,156.1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5,606,505.79 | 13,512,537.70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其他说明: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3,535,580.68 | 3,535,580.68 | 6,818,846.48 | 6,818,846.48 | ||
预付设备款 | 1,747,638,690.47 | 1,747,638,690.47 | 1,079,440,639.26 | 1,079,440,639.26 | ||
预付工程款 | 711,549,249.61 | 711,549,249.61 | 556,570,782.56 | 556,570,782.56 | ||
其他 | 529,300.00 | 529,300.00 | 307,416.00 | 307,416.00 | ||
合计 | 2,463,252,820.76 | 2,463,252,820.76 | 1,643,137,684.30 | 1,643,137,684.30 |
其他说明:
32、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55,500,000.00 | 72,500,000.00 |
抵押借款 | 813,300,000.00 | 866,400,000.00 |
保证借款 | 330,494,369.83 | 959,080,000.00 |
信用借款 | 2,662,000.00 | 202,430,000.00 |
合计 | 1,201,956,369.83 | 2,100,410,00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727,294,369.83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借款单位 | 贷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长安银行商洛分行 | 689,400,000.00 | 8.4% | 17个月 | / |
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山阳农村商业银行 | 29,000,000.00 | 11.16% | 3个月 | / |
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光大银行深圳后海支行 | 8,894,369.83 | 5.6% | 9个月 | / |
合计 | 727,294,369.83 | / | / | / |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已到期短期借款获得展期的情况如下:
借款单位 | 贷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展期后的到期日期 | 逾期利率(%) |
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山阳农村商业银行(7家银行社团贷款) | 274,600,000.00 | 8.64% | 2023-9-29 | |
合计 | 274,600,000.00 | / | / | / |
2. 、短期借款的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1)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5日,8月9日,8月12日向长安银行商洛分行合计借款68940万元,该笔借款使用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名下的房屋,土地和设备分别签订了:《长银商贷抵押2018039号》和《长银商贷抵押2019049号》的抵押合同,同时: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谷晓嘉,李宗松与长安银行商洛分行也签订了《保证合同》,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笔借款期末余额为:68940万元整,借款处于逾期状态。
(2)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向山阳农村商业银行合计借款2900万元,该笔借款性质为保证借款,由山阳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笔借款期末余额为:2900万元整,借款未获得展期,借款目前逾期状态。
(3)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签订了:本金27880万元的借款展期合同,该笔借款源生于:
2018年8月13日签订的以山阳农村商业银行为牵头行,合计7家银行的社团贷款,该笔借款性质为:保证借款,保证人分别是: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谷晓嘉,李宗松。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笔借款余额为:27460万元整,借款已经获得展期,展期的到期日是:2023年9月29日。
(4)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向光大银行深圳后海支行合计借款1000万元,借款到期日是:
2022年3月29日,该笔借款性质为保证借款,保证人分别是: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谷晓嘉,李宗松。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笔借款余额为:8894369.83元,借款未获得展期,借款目前已经处于逾期。
(5)必康润祥河北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向北京银行石家庄分行借入1800万元,借款到期日是:2023年11月14日。该笔借款性质为:保证借款,保证人分别是:河北爱普制药有限公司、刘玉田、张欣恋、李宗松、谷晓嘉、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深泽县静溪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笔借款余额为:1800万元,由于该公司经营良好,所以贷款状态为正常。
(6)必康润祥医药张家口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9日向中国农业银行张家口分行借入740万元,到期日是:2023年7月20日,借款性质为:抵押担保。该笔贷款以:张家口鑫济垣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冀(2021)张家口市不动产权第0012655号),杨仲红名下的个人住宅(冀(2020)张家口市不动产权第0007469号),任利萍名下的个人房屋(张房权证字第0018145号)签订了抵押合同,与此同时,张家口鑫济垣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杨仲红,任利萍也与中国农业银行张家口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笔贷款余额为:740万元整,目前贷款状态为正常还款。
(7)必康润祥医药张家口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1日获得中国建设银行宝善街支行266.20万元的授信额度,借款到期日为:2023年4月1日。该笔借款性质为:信用借款。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笔授信额度仍被占用使用中,贷款余额为:266.2万元。
(8)必康百川医药(河南)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向商丘华商农村商业银行借入5000万元,到期日是2023年1月19日。该笔贷款性质为:质押担保,质押物为:价值5000万元的药品。公司法人岳红波与商丘华商农村商业银行同时签订了保证合同,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笔贷款的余额为:5000万元,目前该笔贷款状态为:正常还款。
(9)必康百川医药(河南)有限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4日,2022年6月24日与中原银行商丘分行签订了合计550万元的贷款合同,到期日是2023年4月23日。该笔贷款形成的原因是:应收账款反向保理。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笔贷款余额是:550万元整,目前该笔贷款状态为:正常还款。
(10)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向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借入1700万元,贷款到期日是:2025年2月20日。该笔借款性质为抵押贷款,该笔贷款以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房屋建筑物,土地设定抵押,并且周新基为该笔贷款提供保证责任。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笔借款余额是:1650万元整,目前该笔贷款状态为:正常还款。
(11)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25日,2022年11月30日借入5000万,合计1亿元,贷款到期日分别为:2023年3月17日和2023年11月29日。并且以九九久公司名下的房屋,土地(苏(2019)如东县不动产权第0003083号)设定了抵押。与此同时,周新基、缪亚姝、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如东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笔贷款余额是:1亿元整,由于该公司经营状况较好,所以贷款均为正常还款,从未发生逾期。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其他说明: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34、衍生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3,000,000.00 | 3,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269,460,287.77 | 394,739,984.80 |
合计 | 272,460,287.77 | 397,739,984.8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元。
36、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855,201,062.31 | 700,689,875.36 |
1—2年 | 59,563,725.18 | 496,501,700.68 |
2—3年 | 446,801,821.23 | 188,058,556.47 |
3年以上 | 257,997,725.97 | 253,347,703.12 |
合计 | 1,619,564,334.69 | 1,638,597,835.63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其他说明:
37、预收款项
(1) 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1,720,642.75 | |
合计 | 1,720,642.7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38、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81,692,744.50 | 190,020,399.42 |
合计 | 81,692,744.50 | 190,020,399.42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39、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448,550,619.03 | 1,118,457,267.78 | 975,782,094.52 | 591,225,792.29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447,761.27 | 27,045,338.19 | 29,236,646.09 | 1,256,453.37 |
三、辞退福利 | 20,000.00 | 20,000.00 | ||
合计 | 451,998,380.30 | 1,145,522,605.97 | 1,005,038,740.61 | 592,482,245.66 |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11,596,771.66 | 1,080,478,160.10 | 913,317,265.77 | 578,757,665.99 |
2、职工福利费 | 2,343,781.81 | 22,179,174.44 | 20,921,678.30 | 3,601,277.95 |
3、社会保险费 | 2,051,528.68 | 17,967,800.17 | 18,614,292.81 | 1,405,036.04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255,050.81 | 14,432,395.92 | 14,491,358.33 | 1,196,088.40 |
工伤保险费 | 46,376.75 | 919,899.32 | 899,696.52 | 66,579.55 |
生育保险费 | 14,812.03 | 396,232.93 | 361,868.80 | 49,176.16 |
其他 | 735,289.09 | 2,219,272.00 | 2,861,369.16 | 93,191.93 |
4、住房公积金 | 5,122,061.00 | 12,239,010.18 | 14,673,808.02 | 2,687,263.16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7,436,475.88 | -14,411,077.11 | 8,250,949.62 | 4,774,449.15 |
六、其他短期薪酬 | 4,200.00 | 4,100.00 | 100.00 | |
合计 | 448,550,619.03 | 1,118,457,267.78 | 975,782,094.52 | 591,225,792.29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335,115.69 | 26,127,524.40 | 28,331,234.68 | 1,131,405.41 |
2、失业保险费 | 112,645.58 | 917,813.79 | 905,411.41 | 125,047.96 |
合计 | 3,447,761.27 | 27,045,338.19 | 29,236,646.09 | 1,256,453.37 |
其他说明:
40、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419,978,525.92 | 366,646,164.74 |
企业所得税 | 407,828,498.60 | 555,825,744.08 |
个人所得税 | 163,403,608.46 | 38,529,629.4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508,460.69 | 9,241,710.51 |
资源税 | 16,020.00 | 13,020.00 |
土地增值税 | 24,046,703.49 | 18,831,439.47 |
房产税 | 3,969,790.51 | 3,980,322.90 |
车船税 | 0.00 | 2,980.35 |
土地使用税 | 7,054,284.51 | 9,908,968.01 |
教育费附加 | 11,249,424.87 | 12,640,843.11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8,083,118.19 | 7,703,795.88 |
环境保护税 | 166,738.00 | 171,176.70 |
堤防费 | 103,042.22 | 103,042.22 |
水利基金 | 2,386,344.27 | 2,386,015.18 |
文化事业建设费 | 10,476.05 | 10,476.05 |
印花税 | 4,713,716.96 | 5,001,031.94 |
其他 | 874,351.88 | 888,659.46 |
合计 | 1,062,393,104.62 | 1,031,885,020.01 |
其他说明:
41、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513,443,950.57 | 251,165,723.77 |
应付股利 | 186,466,000.00 | 233,867,794.48 |
其他应付款 | 2,146,889,481.38 | 1,090,022,808.42 |
合计 | 2,846,799,431.95 | 1,575,056,326.67 |
(1) 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215,120,622.22 | 156,927,898.41 |
企业债券利息 | 177,097.21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298,146,231.14 | 94,237,825.36 |
合计 | 513,443,950.57 | 251,165,723.77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其他说明:
(2) 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186,466,000.00 | 233,867,794.48 |
合计 | 186,466,000.00 | 233,867,794.48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2,146,889,481.38 | 1,090,022,808.42 |
合计 | 2,146,889,481.38 | 1,090,022,808.42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其他说明:
42、持有待售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42,443,299.68 | 1,611,30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699,586,241.79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94,181.22 | 188,904,829.37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8,494,280.79 | 17,038,488.32 |
合计 | 351,031,761.69 | 2,516,829,559.48 |
其他说明: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11,941,301.36 | 20,231,821.65 |
合计 | 11,941,301.36 | 20,231,821.65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
合计 |
其他说明:
45、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253,300,000.00 | 287,300,000.00 |
抵押借款 | 307,874,586.90 | 797,500,000.00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41,874,586.90 | -831,500,000.00 |
合计 | 219,300,000.00 | 253,3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截止2022年12月31日,长期借款的期末情况如下:
①.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3日从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东联支行借入:8亿元,合同到期日为2022年3月19日,该笔贷款展期后的到期日期是2023年9月16日。该笔贷款的性质为:抵押借款。该笔贷款的抵押物分别是:以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建筑物(苏(2019)新沂市不动产权第0008944号,0008942号,0008938号,苏(2019)新沂市不动产权第0008940号)设定抵押。同时:以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建筑物设定抵押,分别是:苏(2016)新沂市不动产权第0001213号,苏(2016)新沂市不动产权第0001214号,苏(2017)新沂市不动产权第0027463号,苏(2017)新沂市不动产权第0027466号,苏(2017)新沂市不动产权第0027467号,苏(2016)新沂市不动产权第0008542号,苏(2016)新沂市不动产权第0008546号,0008549号。最后,以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江苏
北松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江苏嘉萱智慧健康品有限公司,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李宗松,谷晓嘉等8位保证人提供了保证责任。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笔贷款的期末余额是:307,874,586.90元,借款状态为:展期。
②.南通必康新宗医疗服务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签订长期银团贷款合同,贷款合同号438017339YTDK201701090K,其中借款期限为:2017年1月26日到2030年11月21日,授信总额度为5亿元。需要注意的是: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2家银行合计放款本金为:389,300,000.00元,分别是:
贷款银行 | 贷款本金 | 贷款起始日期 | 贷款到期日期 | 贷款利率(%) | 截止2022.12.31日的期末余额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 | 155,720,000.00 | 2017-3-10 | 2030-11-21 | 5.19% | 101,320,00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 56,580,000.00 | 2019-1-24 | 2028-11-21 | 5.19% | 56,580,00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 | 48,000,000.00 | 2017-12-20 | 2025-11-21 | 5.19% | 48,000,00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 | 48,000,000.00 | 2017-12-19 | 2024-5-21 | 5.19% | 25,800,00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 | 21,600,000.00 | 2017-12-21 | 2026-11-21 | 5.19% | 21,600,00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 | 15,000,000.00 | 2017-8-23 | 2021-11-21 | 5.19%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 | 12,000,000.00 | 2017-3-9 | 2018-12-21 | 5.19%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 | 17,400,000.00 | 2017-4-20 | 2020-5-21 | 5.19%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 | 15,000,000.00 | 2017-7-25 | 2021-11-21 | 5.19% | - |
合计 | 389,300,000.00 | 253,300,000.00 |
由南通必康新宗医疗服务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质押,质押贷款合同号为:2016年中银质字43801733901号,质押物为:
1、出质人与如东县人民政府于2016年1月签署的《如东县中医院医养融合PPP项目一期医疗中心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基于该协议出质人自2017年1月1日至2036年12月31日期间内对如东县人民政府产生的应收账款,金额为5亿元。
2、出质人与如东县人民政府于2016年1月签署的《如东县中医院医养融合PPP项目一期医疗中心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及出质人与如东县中医院于2016年1月签署的《如东县中医院医养融合PPP项目一期医疗中心项自使用者付费协议》,基于该两份协议于2017年1月1日至2036年12月31日期间内因出质人提供包括药品、试剂及医用耗材配供,停车场、洗车服务,保洁、保安、陪护服务,餐厅经营,超市经营服务而对如东县中医院及具体使用者(购买者)的所有应收账款。
(2)其他说明:截止2022年12月31日,已到期长期借款获得展期的情况如下:
借款单位 | 贷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展期后的到期日期 | 逾期利率(%) |
借款单位 | 贷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展期后的到期日期 | 逾期利率(%) |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东联支行 | 307,874,586.90 | 6.65% | 2023-9-16 | 不适用 |
合计 | 307,874,586.90 | / | / | / |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46、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
合计 | ——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其他说明:
47、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23,687,369.31 | 50,240,555.90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2,534,161.42 | -3,322,183.32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8,505,656.12 | -17,038,488.32 |
合计 | 12,647,551.77 | 29,879,884.26 |
其他说明:
48、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2) 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说明: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划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其他说明:
50、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150,000,000.00 | ||
未决诉讼 | 283,030,705.91 | 148,011,363.75 | |
合计 | 283,030,705.91 | 298,011,363.75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预计负债期末余额由3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由股民投资者未决诉讼形成的预计负债,合计金额为:282,270,300.00元,第二部分由陕西建工第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工程纠纷案件形成的预计负债,合计金额为:
497,431.67元,第三部分由浙江瓯伦包衣案,天远药业案形成的预计负债,合计金额为:262,974.24元。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32,881,897.96 | 6,787,767.61 | 126,094,130.35 | 政府补助 | |
合计 | 132,881,897.96 | 6,787,767.61 | 126,094,130.35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其他说明: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778,304,619.40 | 1,778,304,619.40 |
其他说明:
54、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其他说明: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他资本公积 | 5,161,239,970.06 | 359,947,073.01 | 4,801,292,897.05 | |
合计 | 5,161,239,970.06 | 359,947,073.01 | 4,801,292,897.0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6、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228,085.23 | 446,596.57 | 4,674,681.8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228,085.23 | 446,596.57 | 4,674,681.80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4,228,085.23 | 446,596.57 | 4,674,681.80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435,858,087.44 | 70,956,789.88 | 506,814,877.32 | |
合计 | 435,858,087.44 | 70,956,789.88 | 506,814,877.32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47,380,954.20 | 1,102,748,084.8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368,014,300.72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47,380,954.20 | 1,102,748,084.82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120,289,023.99 | -822,372,666.6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70,956,789.88 | 35,211,063.04 |
利润归还投资 | -1,552,035.97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552,495.46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冲减未分配利润 | -112,067.63 | |
其他减少 | 5,866,532.06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317,745,692.45 | 247,380,954.2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8,010,307,948.12 | 6,034,631,524.26 | 7,623,740,857.31 | 5,306,347,749.42 |
其他业务 | 95,973,681.26 | 40,455,464.71 | 39,444,560.86 | 5,620,387.98 |
合计 | 8,106,281,629.38 | 6,075,086,988.97 | 7,663,185,418.17 | 5,311,968,137.40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是 □否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8,106,281,629.38 | 无 | 7,663,185,418.17 | 无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69,857,618.68 | 无 | 71,845,360.35 | 无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0.94%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 | 69,857,618.68 | 出租固定资产、销售材料、技术转让等 | 71,845,360.35 | 无 |
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69,857,618.68 | 无 | 71,845,360.35 | 无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8,036,424,010.70 | 无 | 7,591,340,057.82 | 无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4,115,641.50 | 18,837,490.09 |
教育费附加 | 8,696,721.75 | 10,411,140.93 |
房产税 | 5,432,334.07 | 9,262,356.83 |
土地使用税 | 6,231,689.76 | 6,507,362.75 |
印花税 | 2,344,878.55 | 1,908,651.5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4,657,613.39 | 6,944,806.16 |
环境保护税 | 302,037.28 | 342,625.19 |
其他 | 123,422.71 | 912,312.19 |
合计 | 41,904,339.01 | 55,126,745.67 |
其他说明:
63、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83,875,666.56 | 84,663,921.15 |
业务宣传费 | 54,254,007.14 | 38,973,843.22 |
销售服务费 | 45,431,964.47 | 27,432,591.97 |
广告费 | 21,152,023.12 | 11,939,296.00 |
折旧及摊销 | 10,197,322.70 | 8,787,736.43 |
包装费 | 6,793,145.11 | 3,286,551.94 |
业务招待费 | 6,032,796.35 | 2,635,461.15 |
咨询服务费 | 5,413,330.44 | 5,985,797.06 |
差旅费 | 4,676,113.32 | 5,716,004.15 |
技术服务费 | 4,292,872.87 | 6,749,452.05 |
装卸费 | 3,670,929.42 | 1,067,536.51 |
办公费 | 2,821,784.70 | 1,810,400.73 |
租赁费 | 4,846,072.20 | 2,589,713.07 |
运输费 | 1,361,573.23 | 18,428,996.43 |
其他 | 24,274,681.04 | 19,273,915.35 |
合计 | 279,094,282.67 | 239,341,217.21 |
其他说明:
64、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904,725,276.44 | 189,632,096.99 |
折旧及摊销 | 205,567,191.60 | 177,025,074.11 |
聘请中介机构费 | 25,707,172.27 | 10,633,598.27 |
办公费 | 16,839,255.13 | 12,241,944.81 |
业务招待费 | 14,131,744.31 | 8,880,370.35 |
咨询服务费 | 12,301,562.38 | 11,021,729.82 |
诉讼费 | 11,502,513.37 | 9,722,023.44 |
环境保护费 | 10,894,215.20 | 8,453,357.16 |
修理费 | 10,305,683.70 | 10,490,845.79 |
租赁费 | 14,019,022.19 | 26,514,136.76 |
车辆费 | 6,092,339.00 | 2,606,594.06 |
停工损失 | 5,648,189.61 | 33,165,998.41 |
水电费 | 4,248,313.90 | 4,537,852.79 |
差旅费 | 3,769,629.80 | 3,390,719.78 |
其他 | 24,255,836.14 | 50,292,976.28 |
合计 | 1,270,007,945.04 | 558,609,318.82 |
其他说明: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员人工 | 95,056,927.83 | 80,730,354.00 |
直接投入 | 34,159,855.53 | 35,082,995.84 |
折旧费 | 5,634,437.79 | 4,853,014.36 |
设计费 | 245,977.95 | 103,773.58 |
无形资产摊销 | 327,493.55 | |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 4,955,769.81 | 5,170,896.69 |
其他费用 | 7,412,422.96 | 5,272,712.33 |
合计 | 147,465,391.87 | 131,541,240.35 |
其他说明: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283,698,571.99 | 389,755,717.98 |
减:利息收入 | 21,341,796.53 | 64,483,182.35 |
承兑汇票贴息 | 27,363,968.99 | 16,746,525.70 |
汇兑损益 | -24,084,202.94 | 5,556,859.05 |
现金折扣 | 23,005.53 | -62,675.92 |
手续费 | 2,005,096.56 | 1,233,759.79 |
其他 | 6,000.00 | 62,888.52 |
合计 | 267,670,643.60 | 348,809,892.77 |
其他说明: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六氟磷酸锂材材料工业强基工程补助 | 1,710,000.00 | 1,710,000.00 |
三氯吡啶醇钠扩产项目 | 940,000.00 | 940,000.00 |
低油超高强聚乙烯纤维及石墨烯复合材料研发及产业化 | 866,369.52 | 806,216.02 |
2015年促投资稳增长项目资金 | 804,800.00 | 804,800.00 |
托盘及相关物流设施设备标准化建设改造项目 | 559,599.96 | 559,599.96 |
山阳县财政局陕南循环发展资金政府补助(用于配方颗粒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 411,764.71 | 411,764.71 |
2015年物流标准化试点建设专项资金 | 289,520.88 | 294,074.45 |
2017年省级战略性新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210,000.00 | 210,000.00 |
2015年陕南专项资金发展项目 | 150,000.00 | 150,000.00 |
2015年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 120,000.00 | 120,000.00 |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产业绿色发展项目 | 116,783.98 | 116,783.98 |
山阳县财政局2018年度企业技术改造专项基金 | 105,000.00 | 105,000.00 |
必康医药产业园二期项目扶持资金 | 2,500.00 | 2,500.00 |
3月14日如东县经济建设专项资金,232022直052268号,2021年省生态环保专项 如东县经济建设专项资金,232022直052268号,2021年省生态环保专项 | 5,200,000.00 | |
补偿缴纳进驻新发物流园的租金 | 4,470,000.00 | 7,455,776.00 |
稳岗补贴 | 648,547.42 | 668,054.49 |
如东县经济建设专项资金,232022直239321号,制造业创新发展奖励-(2022)请字803号 | 400,000.00 | |
2011年新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补助资金 | 400,000.00 | 400,000.00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301,388.49 | 141,538.45 |
如东县经济建设专项资金,232022直230926号,市场监管系统奖励-(2022) | 300,000.00 |
请字702号 | ||
如东县经济建设专项资金,232022直037478号,2020年民营经济高质量 | 200,000.00 | |
如东县经济建设专项资金,232022直037472号,2020年民营经济高质量 | 100,000.00 | |
如东县经济建设专项资金,232022直037537号,2020年民营经济高质量 | 100,000.00 | |
园区拆除奖励 | 100,000.00 | |
豫东综合物流产业集聚区奖励企业发展资金 | 3,000,000.00 | |
税收奖补 | 106,944,625.49 | |
就业补贴和以工代训、产学研补助等 | 219,600.00 | |
互联网融合配套奖励资金 | 520,000.00 | |
其他 | 472,631.47 | 2,271,384.81 |
68、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426,520.72 | 3,137,231.22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550,089,778.60 |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359,108.53 | |
银行理财产品的利息收入 | 3,753,344.00 | |
合计 | 546,663,257.88 | 5,531,466.69 |
其他说明: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说明: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351,000.00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2,351,000.00 | |
合计 | 2,351,000.00 |
其他说明: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16,601,541.17 | -215,609,356.53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2,776,606.90 | 205,000.00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903,987,389.80 | -591,069,781.69 |
合计 | -784,609,241.73 | -806,474,138.22 |
其他说明: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44,762,405.15 | -4,008,190.83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839,340,094.52 | -15,137,244.14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239,058,666.94 | -372,612,932.94 |
十三、其他 | -26,591,469.43 | -689,476.54 |
合计 | -1,149,752,636.04 | -392,447,844.45 |
其他说明: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损失以“-”填列) | 213,141,382.84 | -31,061,462.27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损失以“-”填列) | 214,323,851.45 | -31,061,462.27 |
在建工程处置利得(损失以“-”填列) | -211,594.82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损失以“-”填列) | -970,873.79 | |
其他 | 1,064,006.08 |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675,588.39 | 333,442.71 | 675,588.39 |
政府补助 | 3,805,290.26 | ||
盘盈利得 | 156,057.01 | 133,795.12 | 156,057.01 |
违约赔偿收入 | 287,326.60 | 21,170.94 | 287,326.60 |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 845,929.46 | 263,218.67 | 845,929.46 |
其他 | 202,569.57 | 1,254,391.94 | 202,569.57 |
合计 | 2,167,471.03 | 5,811,309.64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发放原因 | 性质类型 | 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 | 是否特殊补贴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其他说明: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50,743,210.80 | 281,487.32 | 50,743,210.80 |
对外捐赠支出 | 831,057.00 | 1,492,770.39 | 831,057.00 |
固定资产盘亏 | 721,560.59 | 959,836.61 | 721,560.59 |
非常损失 | 57,495.22 | 57,495.22 | |
罚款支出 | 335,160,130.60 | 490,973.48 | 335,160,130.60 |
违约赔偿支出 | 145,392,742.07 | 154,160,239.93 | 145,392,742.07 |
预计重组损失 | 4,000.00 | ||
预计未决诉讼损失 | 5,360,329.71 | 127,595,202.95 | 5,360,329.71 |
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 -5,208,813.09 | -5,208,813.09 | |
其他 | 553,356.65 | 9,972,540.86 | 553,356.65 |
合计 | 533,611,069.55 | 294,957,051.54 |
其他说明:
76、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08,499,751.31 | 291,907,285.56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812,355,613.41 | -190,370.37 |
合计 | -603,855,862.10 | 291,716,915.19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658,554,884.84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09,953,609.07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36,107,003.58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252,182,442.13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66,180,630.38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647,734,307.42 |
年度内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58,184,755.26 |
研发费加计扣除的影响 | -9,131,660.2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影响 | 54,673,767.55 |
所得税费用 | -603,855,862.10 |
其他说明: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收入 | 8,477,195.79 | 11,709,197.39 |
存款利息收入 | 2,260,746.87 | 1,996,036.05 |
违约赔偿金收入 | 287,326.60 | 0.00 |
收到经营性往来款 | 4,816,110,406.77 | 898,500,190.16 |
其他 | 572,000.18 | 5,056,626.12 |
合计 | 4,827,707,676.21 | 917,262,049.72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经营租赁支出 | 10,991,990.77 | 1,020,583.25 |
费用性支出 | 408,890,073.08 | 53,864,746.42 |
手续费支出 | 2,005,096.56 | 279,661.43 |
违约赔偿金支出 | 145,392,742.07 | 52,600.00 |
其他营业外支出 | 6,026,090.33 | 183,945.44 |
支付经营性往来款 | 3,221,463,171.54 | 828,968,031.25 |
其他 | 109,056,656.93 | 61,622,049.37 |
合计 | 3,903,825,821.28 | 945,991,617.16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768,859.59 |
合计 | 31,768,859.59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236,564.78 | 417.78 |
合计 | 13,236,564.78 | 417.78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7,985,000.00 | |
合计 | 117,985,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发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823,614.73 | 110,162,121.00 |
合计 | 30,823,614.73 | 110,162,121.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054,699,022.74 | -659,674,051.0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123,161,166.61 | 391,330,204.77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02,227,997.86 | 234,055,645.52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16,068,388.52 | 8,656,589.63 |
无形资产摊销 | 31,782,462.86 | 35,230,116.93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5,641,736.86 | 3,845,191.3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12,895,801.70 | 32,800,803.34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0,789,183.00 | 55,140.33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351,000.00 | 364,330.2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40,533,444.41 | 217,451,662.15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46,663,257.88 | -2,492,405.91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74,030,204.82 | 26,564,416.21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093,968.09 | -6,368,873.15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410,169.96 | -354,224,070.5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5,449,073,269.50 | -110,708,271.5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2,456,386,426.46 | 814,067,154.58 |
其他 | 859,319,858.81 | 59,141,723.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25,255,592.96 | 690,095,306.05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154,193,469.21 | 501,968,787.2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500,265,772.88 | 220,930,420.4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5,038,630.35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53,927,696.33 | 275,999,736.42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154,193,469.21 | 500,265,772.88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54,193,469.21 | 500,265,772.88 |
其他说明: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52,970,891.25 | 保证金:237135870.5元,司法冻结:3337696.53元,信用证余额:12487324.22元,结构性存款:10000元。 |
存货 | 116,351,899.33 | 必康百川医药(河南)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向商丘华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50000,000元,由必康百川医药(河南)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质押物为药品。 |
固定资产 | 5,334,947,240.00 | 各公司向金融机构签订借款,融资租赁合同形成的抵押资产 |
无形资产 | 2,169,971.38 | 查封:新沂市人民法院(2,020)苏0,381民初7727号中航宝胜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金额:81万查封日期:2020年10月29日 |
应收账款 | 5,500,000.00 | 子公司必康百川医药(河南)有限公司针对虞城县人民医院550万元的应收账款向中原银行申请反向保理融资业务。 |
长期股权投资 | 810,252,000.00 | 因法律诉讼形成的股权质押 |
合计 | 6,522,192,001.96 |
其他说明: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6,119,294.24 | 6.9646 | 42,618,436.66 |
欧元 | |||
港币 | 386,983.39 | 0.8933 | 345,680.65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3,583,577.84 | 6.9646 | 24,958,186.22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说明: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套期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84、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支持资金 | 13,023,960.00 | 其他收益 |
知识产权省级奖补 | 1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 |
政府补助 | 4,470,000.00 | 其他收益 | 4,470,000.00 |
招用退役士兵扣减增值税优惠 | 36,000.00 | 其他收益 | 36,000.00 |
增值税先征后返、即征即退 | 2,702.17 | 其他收益 | 2,702.17 |
直接减免的增值税 | 164.12 | 其他收益 | 164.12 |
以工代训支持稳就业保就业 | 9,240.00 | 其他收益 | 9,240.00 |
药厂建设款(循环发展专项资金) | 5,000,000.00 | 其他收益 | |
药厂建设款(山阳县经济贸易局) | 29,008,100.00 | 其他收益 | |
新沂市劳动就业管理处转来扩岗补贴 | 3,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 |
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 | 4,821.80 | 其他收益 | 4,821.80 |
武汉市东西湖区劳动保障规划财务管理中心 | 2,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 |
稳岗补贴 | 655,315.10 | 其他收益 | 601,315.10 |
托盘及相关物流设施设备标准化建设改造项目 | 1,025,933.45 | 其他收益 | 559,599.96 |
失业保险基金培训补贴 | 1,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 |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产业绿色发展项目 | 1,000,000.00 | 其他收益 | 116,783.98 |
社保局2021年钟吾英才企业用才奖励 | 5,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 |
山阳县财政局陕南循环发展资金政府补助(用于配方颗粒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 4,000,000.00 | 其他收益 | 235,294.12 |
山阳县财政局陕南循环发展资金政府补助(用于配方颗粒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 3,000,000.00 | 其他收益 | 176,470.59 |
山阳县财政局2018年度企业技术改造专项基金 | 1,050,000.00 | 其他收益 | 105,000.00 |
三氯吡啶醇钠扩产项目 | 9,400,000.00 | 其他收益 | 940,000.00 |
如东县就业资金专户,232022直299777号,企业招聘补贴 | 700.00 | 其他收益 | 700.00 |
如东县就业资金专户,232022直299776号,企业招聘补贴 | 2,800.00 | 其他收益 | 2,800.00 |
如东县经济建设专项资金,232022直279587号,绿色金融奖补资金-苏财金(2022)109号 | 4,103.00 | 其他收益 | 4,103.00 |
如东县经济建设专项资金,232022直239321号,制造业创新发展奖励-(2022)请字803号 | 400,000.00 | 其他收益 | 400,000.00 |
如东县经济建设专项资金,232022直230926号,市场监管系统奖励-(2022)请字702号 | 3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0 |
如东县经济建设专项资金,232022直033041号,2020年市场监管系统专 | 24,000.00 | 其他收益 | 24,000.00 |
人才奖励 | 15,000.00 | 其他收益 | 15,000.00 |
六氟磷酸锂材材料工业强基 | 17,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710,000.00 |
工程补助 | |||
建设扶持资金 | 1,855,000.00 | 其他收益 | |
工业发展专项基金(山阳县经济贸易局) | 18,423,600.00 | 其他收益 | |
工业发展专项基金(山阳县经济贸易局) | 12,651,843.00 | 其他收益 | |
工会经费返还 | 4,098.82 | 其他收益 | 4,098.82 |
根据《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苏财规〔2016〕7号) | 357,142.82 | 其他收益 | 71,428.56 |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苏财绩〔2021〕7号)和《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新闻出版)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苏财规〔2019〕5号) | 282,5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 |
奖励款收入 | 53,400.00 | 其他收益 | 53,400.00 |
低油超高强聚乙烯纤维及石墨烯复合材料研发及产业化 | 5,000,000.00 | 其他收益 | 866,369.52 |
地方教育附加税返还 | 6,898.89 | 其他收益 | 6,898.89 |
城市维护建设税返还 | 24,146.09 | 其他收益 | 24,146.09 |
教育附加税返还 | 10,348.33 | 其他收益 | 10,348.33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206,745.03 | 其他收益 | 206,419.60 |
必康医药产业园建设资金 | 10,482,957.00 | 其他收益 | |
必康医药产业园二期项目扶持资金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2,500.00 |
9月29日如东县经济建设专项资金,232022直212888号,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通财工贸指(2022)44号 | 2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 |
3月14日如东县经济建设专项资金,232022直052268号,2021年省生态环保专项如东县经济建设专项资金,232022直052268号,2021年省生态环保专项 | 5,200,000.00 | 其他收益 | 5,200,000.00 |
2017年省级战略性新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210,000.00 | 其他收益 | 210,000.00 |
2015年物流标准化试点建设专项资金 | 289,520.88 | 其他收益 | 289,520.88 |
2015年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 2,400,000.00 | 其他收益 | 120,000.00 |
2015年陕南专项资金发展项目 | 3,000,000.00 | 其他收益 | 150,000.00 |
2015年促投资稳增长项目资金 | 16,096,000.00 | 其他收益 | 804,800.00 |
2011年新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补助资金 | 4,000,000.00 | 其他收益 | 400,000.00 |
1月27日如东县经济建设专项资金,232022直018872号,2021年度绿色金融奖补 | 5,800.00 | 其他收益 | 5,800.00 |
1月19日收到如东县洋口镇会计中心费用款 | 2,900.00 | 其他收益 | 2,900.00 |
如东县经济建设专项资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金,232022直037537号,2020年民营经济高质量 | |||
如东县经济建设专项资金,232022直037517号,2020年民营经济高质量 | 2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 |
如东县经济建设专项资金,232022直037478号,2020年民营经济高质量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如东县经济建设专项资金,232022直037472号,2020年民营经济高质量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如东县经济建设专项资金,232022直037467号,2020年民营经济高质量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85、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其他说明: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净资产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是 ?否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 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其他说明:
(2) 合并成本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账面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面值 | |
--或有对价 |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
应收款项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
净资产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新增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隆晟医药发展有限公司、新沂维特科技有限公司、新沂奇迹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唯正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河北唯正润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处置或转让不再包括九州星际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九州星际高性能纤维制品有限公司、江苏九州星际新材料有限公司、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与延安北松物流有限公司,因注销不再包括新沂北度医药有限公司,净减少1家,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包括47家
1. 、处置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的确定依据 | 股权处置价款 |
九州星际科技有限公司 | 转让 | 2022-12-15 | 交割完成、工商信息变更,以及收取对价 | 210,000.00万元 |
江苏九州星际高性能纤维制品有限公司 | 转让 | 2022-12-15 | 交割完成、工商信息变更,以及收取对价 | |
江苏九州星际新材料有限公司 | 转让 | 2022-12-15 | 交割完成、工商信息变更,以及收取对价 | |
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 | 转让 | 2022-12-23 | 交割完成、工商信息变更,以及收取对价 | 0.00元 |
其他说明:上述四家公司因股权转让不再纳入本期合并范围。
2.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1.因新设立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子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经营范围 | 成立日期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陕西必康隆晟医药发展有限公司 | 商洛 | 医药制药 | 2022-10-23 | 100 | 投资设立 | |
河北唯正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石家庄 | 药品销售 | 2022-07-08 | 100 | 投资设立 | |
河北唯正润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石家庄 | 房地产业 | 2022-07-08 | 100 | 投资设立 | |
新沂维特科技有限公司 | 新沂 | 科技推广和应用 | 2022-01-24 | 100 | 投资设立 | |
新沂奇迹科技有限公司 | 新沂 | 科技推广和应用 | 2022-01-24 | 100 | 投资设立 |
(2.因清算、注销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孙公司新沂北度医药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注销,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6、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陕西省商洛市 | 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城东 | 医药制造业 | 100.00% | 发行股份购买 | |
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省南通市 | 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黄海三路12号 | 新能源 | 84.70% | 投资设立 | |
江苏北度新能源有限公司 | 江苏省新沂市 | 新沂市经济开发区大桥西路3-20号 | 新能源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延安必康医药 | 陕西省延安市 | 陕西省延安市 | 专业技术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 | 宝塔区新区创新创业小镇E区1栋 | 业 | ||||
延安必康医学工程体验有限公司 | 陕西省延安市 | 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区创新创业小镇E区1栋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新沂维特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省新沂市 | 新沂市唐店街道纬六路南一巷15号房屋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新沂奇迹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省新沂市 | 新沂市高流镇工业集中区2号楼101-164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瑞奇科(江苏)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江苏省新沂市 | 徐州市新沂市经济开发区开放大道168-46号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61.00% | 投资设立 | |
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江苏省新沂市 | 江苏省新沂市安庆路46号 | 医药制造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必康润祥医药河北有限公司 | 河北省石家庄市 | 石家庄市栾城区环城西路中段(城区公安分局斜对面) | 医药商业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必康百川医药(河南)有限公司 | 河南省商丘市 | 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江华路东段 | 医药商业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湖北省武汉市 | 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办事处金银湖南三街2号 | 医药制造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西安必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 | 西安市高新区新型工业园信息大道21号 | 商务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陕西必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 |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27号E阳国际10楼 | 商务服务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江苏必康生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省新沂市 | 江苏省新沂市瓦窑镇政通路18号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西安必康嘉隆制药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 | 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27号E阳国际10楼 | 医药制造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必康嘉松投资江苏有限公司 | 江苏省新沂市 | 江苏省新沂市经济开发区大桥西路99号 | 商务服务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西安康拜尔制药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 | 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尚稷路西段路北 | 医药制造业 | 100.00% | 取得控制权,不构成业务 | |
西安福迪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 | 西安市高新区新型工业园信息大道21号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陕西乾运智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 |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6号永利国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90.00% | 投资设立 |
际金融中心39楼008室 | ||||||
陕西必康商阳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省商洛市 | 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城关镇甘沟桥九一村必康制药老厂区 | 医药制造业 | 80.00% | 10.00% | 投资设立 |
陕西必康中药有限公司 | 陕西省商洛市 | 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城关镇甘沟桥九一村 | 农业 | 70.00% | 投资设立 | |
西安必康心荣制药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 |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尚稷路8989号A座0101室 | 医药制造业 | 58.60% | 41.4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南通必康医养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江苏省南通市 | 如东县掘港镇通海路3号 | 社会工作 | 80.00% | 投资设立 | |
南通必康新宗医疗服务发展有限公司 | 江苏省南通市 | 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掘港镇泰山路188号 | 商务服务业 | 60.00% | 投资设立 | |
延安新阳医药有限公司 | 陕西省延安市 | 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区创新创业小镇E区1栋 | 零售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延安必康中药材有限公司 | 陕西省延安市 | 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区创新创业小镇E区1栋 | 农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江苏省新沂市 | 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马陵山西路168-1号 | 健康产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江苏必康新阳医药有限公司 | 江苏省新沂市 | 新沂市经济开发区马陵山西路168-10号 | 医药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新沂必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江苏省新沂市 | 新沂市瓦窑镇工业园区18号 | 电子商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香港亞洲第一制藥控股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投资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徐州市今日彩色印刷有限公司 | 江苏省新沂市 | 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马陵山西路168-8号 | 印刷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世宗医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投资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新沂必康唯正医药零售有限公司 | 江苏省新沂市 | 新沂市新安镇钟吾路78号世纪花园1号楼、裙楼109 | 药品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江苏必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江苏省新沂市 | 新沂市经济开发区马陵山西路168-10 | 药品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武汉五景医药有限公司 | 湖北省武汉市 | 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办事处金银湖南三街2号(11) | 药品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武汉松安置业 | 湖北省武汉市 | 武汉市东西湖 |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投资设立 |
有限公司 | 区金银湖办事处金银湖南三街2号2栋1-3层-02 | |||||
武汉东圳置业有限公司 | 湖北省武汉市 |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办事处金银湖南三街2号2栋1-3层-01 |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武汉五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湖北省武汉市 | 武汉市东西湖区鑫桥高科技产业园南区五景路1号2栋1-3层3层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河北慧衢运输有限公司 | 河北省石家庄市 | 石家庄市栾城区西环路与富强路交口西北角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必康润祥医药张家口有限公司 | 河北省张家口市 |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工业园区12号 | 药品销售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河北唯正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河北省石家庄市 | 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张举路39号必康润祥院内检验中心四楼401-406室 | 批发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河北唯正润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河北省石家庄市 | 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张举路39号必康润祥院内检验中心四楼407室 | 房地产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河南百合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河南省商丘市 | 商丘市江华路东段 | 药品销售 | 99.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河南药准达物流有限公司 | 河南省商丘市 | 河南省商丘市市辖区示范区汇聚九路与商都大道交叉口西北角200米 | 货物运输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南通市天时化工有限公司 | 江苏省南通市 | 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黄海三路16号 | 化工 | 51.87% | 投资设立 | |
江苏健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省盐城市 | 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陈李线南宁海路东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 | 15.30% | -6,045,490.98 | 460,908,000.00 | 20,911,641.46 |
必康润祥医药河北有限公司 | 30.00% | 1,208,152.42 | 45,258,287.05 | |
必康百川医药(河南)有公司 | 30.00% | -4,259.32 | 16,221,385.17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 | 1,971,653,928.38 | 391,429,151.40 | 2,363,083,079.98 | 1,023,733,537.78 | 104,851.76 | 1,023,838,389.54 | 1,948,307,496.75 | 1,091,885,200.81 | 3,040,192,697.56 | 1,067,988,918.23 | 6,704,374.75 | 1,074,693,292.98 |
必康润祥医药河北有限公司 | 933,883,757.94 | 141,954,300.75 | 1,075,838,058.69 | 910,413,112.39 | 5,759,907.75 | 916,173,020.14 | 1,040,056,804.00 | 140,048,825.67 | 1,180,105,629.27 | 990,992,751.60 | 6,350,834.52 | 997,343,586.12 |
必康百川医药(河南)有公司 | 573,100,582.45 | 43,880,723.83 | 616,981,306.28 | 556,073,831.66 | 6,882,615.91 | 562,956,447.57 | 619,171,616.86 | 54,700,780.17 | 673,872,397.03 | 596,745,385.24 | 18,584,362.59 | 615,329,747.83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 | 3,899,602,739.21 | 814,342,285.66 | 814,342,285.66 | 1,910,835,341.14 | 3,472,122,534.07 | 1,328,900,421.16 | 1,328,900,421.16 | 424,175,940.74 |
必康润祥医药河北有限公司 | 2,070,725,689.45 | -18,373,942.14 | -18,373,942.14 | 23,554,099.82 | 2,120,445,931.61 | 1,164,717.89 | -17,144,050.63 | 55,182,274.12 |
必康百川医药(河南)有公司 | 1,886,781,391.98 | -3,000,840.10 | -3,000,840.10 | 10,261,533.28 | 1,788,063,564.24 | 694,510.74 | -17,089,717.17 | 65,442,446.73 |
其他说明: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
差额 |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湖北久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天门市 | 天门市 | 化工 | 35.00% | 权益法 | |
西安桑尼赛尔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西安市 | 西安市 | 医药 | 30.0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湖北久邦 | 桑尼赛尔 | 湖北久邦 | ||
流动资产 |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非流动资产 | ||||
资产合计 | ||||
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营业收入 | ||||
财务费用 | ||||
所得税费用 | ||||
净利润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湖北久邦 | 桑尼赛尔 | 湖北久邦 | 桑尼赛尔 | |
流动资产 | 90,099,035.91 | 4,132,697.16 | 93,547,349.89 | |
非流动资产 | 42,231,239.13 | 2,045,304.83 | 30,979,840.10 | |
资产合计 | 132,330,275.04 | 6,178,001.99 | 124,527,189.99 | |
流动负债 | 51,691,073.10 | 136,715.59 | 45,322,840.72 | |
非流动负债 | 9,500,000.00 | 0.00 | ||
负债合计 | 61,191,073.10 | 136,715.59 | 45,322,840.72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71,139,201.94 | 6,041,286.40 | 79,204,349.27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24,898,720.68 | 1,812,385.92 | 27,721,522.24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40,893,671.78 | 11,996,280.85 | 43,716,473.35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8,498,345.14 | 20,000.00 | 72,922,148.29 | |
净利润 | -38,139.48 | -2,013,068.19 | -8,065,147.33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38,139.48 | -2,013,068.19 | -8,065,147.33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联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其他说明: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其他说明: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 |
直接 | 间接 |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37,195,764.89 | 37,195,764.89 | ||
(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190,553.26 | 5,190,553.26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1)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应收款项融资,由于不在活跃市场交易,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公司的应收款项融资均为1年内到期,因此可用账面成本作为公允价值。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系本公司持有的非上市公司股权,对被投资企业经营环境和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按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对于被投资企业经营环境和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其公允价值的确定,采用市场法估计确定其公允价值,并对因缺乏市场性或因规模差异或因特定风险而进行适当的风险调整。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其他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 | 江苏新沂市经济开发区马陵山西路副168号 | 医药产业项目投资管理 | 27,720,369.00 | 30.81% | 30.81%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为李宗松先生。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附注九、(一)。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附注九、(3)。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湖北九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35% |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延安北松物流有限公司 | 最终方控制控制的企业 |
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 | 最终方控制控制的企业 |
徐州北松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最终方控制控制的企业 |
江苏北角度新材料有限公司 | 最终方控制控制的企业 |
徐州世宗置业有限公司 | 最终方控制控制的企业 |
徐州宗昆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最终方控制控制的企业 |
新沂建华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最终方控制控制的企业 |
江苏北度投资有限公司 | 最终方控制控制的企业 |
徐州康嘉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最终方控制控制的企业 |
伯图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最终方控制控制的企业 |
伯图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 最终方控制控制的企业 |
伯图(深圳)大数据有限公司 | 最终方控制控制的企业 |
深圳伯图数据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最终方控制控制的企业 |
延安嘉萱健康品技术有限公司 | 最终方控制控制的企业 |
江苏必康永乐生物制药科技有限公司 | 最终方控制控制的企业 |
露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 最终方控制控制的企业 |
延安世宗医学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 最终方控制控制的企业 |
徐州伯图智慧医疗有限公司 | 最终方控制控制的企业 |
新沂伯图内科门诊有限公司 | 最终方控制控制的企业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伯图内科门诊有限公司 | 最终方控制控制的企业 |
徐州伯图母婴生活用品有限公司 | 最终方控制控制的企业 |
江苏北松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最终方控制控制的企业 |
伯通智能快递(江苏)有限公司 | 最终方控制控制的企业 |
伯图智能物流(江苏)有限公司 | 最终方控制控制的企业 |
徐州伯图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最终方控制控制的企业 |
徐州世宗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最终方控制控制的企业 |
徐州嘉安新材料有限公司 | 最终方控制控制的企业 |
江苏嘉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最终方控制控制的企业 |
徐州北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最终方控制控制的企业 |
西安伯仕恒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最终方控制控制的企业 |
江苏嘉安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最终方控制控制的企业 |
陕西必康隆晟医药发展有限公司 | 最终方控制控制的企业 |
深圳安晟能投产融管理有限公司 | 最终方控制控制的企业 |
徐州运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最终方控制控制的企业 |
必康大健康产业(河南)有限公司 | 最终方控制控制的企业 |
广州启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最终方控制控制的企业 |
江苏仙脉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最终方控制控制的企业 |
江苏伯图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最终方控制控制的企业 |
江苏优昆智慧商务有限公司 | 最终方控制控制的企业 |
江苏初新健康品有限公司 | 最终方控制控制的企业 |
江苏北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最终方控制控制的企业 |
新沂必康紫荆大药房有限公司 | 最终方控制控制的企业 |
上海大佑和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最终方控制控制的企业 |
商丘市睢阳区汇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最终方控制控制的企业 |
新沂市振跃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 最终方控制控制的企业 |
延安新角度技术材料发展有限公司 | 最终方控制控制的企业 |
铜川必康新医药综合体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
江苏康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 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
江苏嘉萱智慧健康品有限公司 | 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
徐州北松石油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 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
江苏欧彭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
江苏必康创新药物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
江苏北度物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
伯图大数据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
伯图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股东 |
北京阳光融汇医疗健康产业成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单位股东 |
肥城市桃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单位股东 |
陕西北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单位股东 |
彭汉光 | 自然人股东 |
何维翠 | 自然人股东 |
祁建华 | 自然人股东 |
李宗松 | 直接持股上市公司5%以上 |
周新基 | 直接持股上市公司5%以上 |
江苏欧彭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5%以上股东控制的企业 |
南通君逸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5%以上股东控制的企业 |
南通新纤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以上股东控制的企业 |
江苏千之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5%以上股东控制的企业 |
江苏韧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5%以上股东控制的企业 |
江苏海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5%以上股东控制的企业 |
如东县丰禾化肥物资有限公司 | 5%以上股东控制的企业 |
如东县海通机械有限公司 | 5%以上股东控制的企业 |
陈亮 | 监事会主席 |
唐诺 | 监事 |
杨飞 | 监事 |
殷大杰 | 副总裁 |
康新长 | 副总裁 |
邓思伟 | 副总裁 |
胡绍安 | 副董事长 |
黄泽民 | 独立董事 |
钱善国 | 独立董事 |
刘从远 | 独立董事 |
韩文雄 | 董事长 |
李军 | 董事会秘书 |
王成 | 董事 |
权新学 | 董事 |
马兵 | 董事 |
方曦 | 财务负责人 |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江苏嘉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63,348.65 | 否 | 853,324.63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湖北九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3,183,663.75 | 29,830,752.17 |
江苏北松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097.35 | 28,338.05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伯图内科门诊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0,015.92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 委托/出包起始日 | 委托/出包终止日 |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李宗松 | 房屋经营性租赁 | 600,000.00 | 600,000.00 | 600,000.00 | 600,000.00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7,000,000.00 | 2022年02月24日 | 2025年02月20日 | 否 |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2年11月30日 | 2023年11月29日 | 否 |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2年03月25日 | 2023年03月17日 | 否 |
江苏九九久特种纤维制品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2年12月01日 | 2025年11月21日 | 否 |
江苏九州星际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2年09月07日 | 2025年09月05日 | 否 |
必康润祥医药(河北)有限公司 | 18,000,000.00 | 2022年11月15日 | 2023年11月14日 | 否 |
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19年01月25日 | 2022年01月25日 | 否 |
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690,000,000.00 | 2019年08月05日 | 2021年07月30日 | 否 |
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0年03月17日 | 2022年03月29日 | 否 |
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278,800,000.00 | 2020年07月13日 | 2023年09月29日 | 否 |
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2019年01月11日 | 2022年01月11日 | 否 |
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2018年06月15日 | 2020年06月15日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江苏北松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江苏嘉萱智慧健康品有限公司,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李宗松,谷晓嘉 | 800,000,000.00 | 2019年03月23日 | 2023年09月16日 | 否 |
张家口鑫济垣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杨仲红,任利萍 | 7,400,000.00 | 2022年08月09日 | 2023年07月20日 | 否 |
南京兴邦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9,000,000.00 | 2020年05月28日 | 2022年05月27日 | 否 |
山阳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29,000,000.00 | 2020年08月07日 | 2022年12月29日 | 否 |
岳红波 | 50,000,000.00 | 2022年01月19日 | 2023年01月19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拆出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353,678.14 | 2,515,366.54 |
(8) 其他关联交易
无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湖北九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8,407,958.00 | 420,397.90 | 8,900,000.00 | |
应收账款 | 江苏嘉萱智慧健康品有限公司 | 119,114.00 | 59,557.00 | 119,114.00 | |
应收账款 | 江苏北松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330,315.40 | 76,623.55 | 15,100.00 | |
应收账款 | 江苏嘉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5,112.00 | 1,765.50 | 3,900.00 | |
应收账款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伯图内科门诊有限公司 | 42,449.70 | 3,679.07 | ||
应收账款 | 江苏必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罗马名城店 | 138,725.95 | |||
应收账款 | 江苏初新健康品有限公司 | 2,032,396.20 | 1,016,198.10 | ||
应收账款 | 深圳必康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38,720.00 | 9,680.00 | 38,720.00 | |
应收账款 | 广州启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1,000.00 | 5,250.00 | ||
应收账款 | 徐州伯图母婴生活用品有限公司 | 3,820.00 | 382.00 | ||
预付账款 | 江苏嘉萱智慧健康品有限公司 | 93,103.20 | |||
预付账款 | 江苏初新健康品有限公司 | 5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 | 17,766,356.43 | |||
其他应收款 | 张家口鑫济垣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 18,649.44 | 9,324.72 | 18,649.44 | |
其他应收款 | 江苏嘉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54,720.00 | 5,472.00 | ||
其他应收款 | 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 | 2,999,459.89 | |||
其他应收款 | 江苏嘉萱智慧健康品有限公司 | 1,8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江苏北松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37,904,119.69 | |||
其他应收款 | 江苏北度物业有限公司 | 234,377.00 | |||
其他应收款 | 江苏康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深圳必康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9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唐诺 | 3,052,200.88 | 154,810.04 | 3,082.00 | |
其他应收款 | 江苏北角度新材 | 48,807,914.51 |
料有限公司 | |||||
其他应收款 | 杨飞 | 69,017.80 | 9,774.45 | 54,217.80 |
(2) 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江苏嘉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490,488.22 | |
应付账款 | 伯图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 572,992.36 | |
其他应付款 | 徐州北松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2,400.00 | 2,400.00 |
其他应付款 | 延安北松物流有限公司 | 0.11 | 0.11 |
其他应付款 | 张家口鑫济垣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 19,143,682.85 | 19,186,197.85 |
其他应付款 | 公司管理层 | 10,228,250.00 | 9,974,500.00 |
其他应付款 | 鑫济垣仓储服务费 | 1,540,000.00 | 1,34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江苏北松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10,000.00 | 1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李军 | 1,718.15 | 1,718.15 |
其他应付款 | 唐诺 | 93.04 | 40,093.04 |
其他应付款 | 陕西盛隆祥和商贸有限公司 | 7,530,681.99 | 681.99 |
其他应付款 | 李宗松 | 600,000.00 | 9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 | 6,408,252.82 | 6,898,896.52 |
其他应付款 | 徐州北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1.00 | 1.00 |
其他应付款 | 江苏北角度新材料有限公司 | 5,12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江苏北松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3,836.29 |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5、其他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全资孙公司陕西乾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所属的浙商银行郑州经开区支行账户于2023年3月22日收到西安烨图商贸有限公司汇入的64,996,624.66元。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2) 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批准程序 |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 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单位:元
项目 | 收入 | 费用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苜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能够通过分析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本公司以行业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与各分部共同使用的资产、负债按照规模比列在不同的分部之前分配。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医药生产类 | 医药商业类 | 新能源类 | 新材料类 | 化工类 | 其他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营业收入 | 172,257,077.14 | 3,973,061,558.04 | 2,465,561,139.94 | 993,432,483.31 | 383,781,215.29 | 118,188,155.66 | 8,106,281,629.38 | |
营业成本 | 73,723,617.45 | 3,799,139,179.05 | 1,343,636,811.93 | 464,872,403.97 | 322,628,852.90 | 70,381,992.43 | 6,074,382,857.73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 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1、事项一:“18必康01”债券兑付
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完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债券”)发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7亿元。截止2021年12月31未偿付债券本金和利息768,040,111.23元。
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召开会议,公司控股子公司九九久科技拟以人民币21亿元的交易总对价将所持有的九州星际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出售给南京九州星际科技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合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1亿元。公司、九九久科技、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18必康01”债券持有人)签署的协议约定,于2022年12月16日向协议约定
的指定账户支付了首期款用于兑付“18必康01”债。2022年12月17日,公司已完成“18必康01”债本金兑付,并与“18必康01”相关债权人到相关司法机关办理相关和解手续,签订和解协议。
2、事项二:控制股东破产重整及进展
本公司控制股东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被申请破产重整,2022年1月被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并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于2022年12月29日收到控股股东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被申请重整的进展的告知函》显示,公司控股股东的破产重整程序尚未完结。控股股东的重整事宜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事项三:违规担保的解除
2022年12月26日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陕06破1号之六民事裁定书,裁定对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与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北盟物流与控股股东新沂必康实质合并重整,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的担保因其与控股股东实质合并重整,无需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8、其他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其中: | ||||||||||
合计 | 0.00 | 0.00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合计 | 0.00 |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5)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872,4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7,368,235,707.94 | 5,925,965,052.01 |
合计 | 7,368,235,707.94 | 6,798,365,052.01 |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1,010,375.94 | 11,010,375.94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12,151,870.06 | 12,151,870.06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23,162,246.00 | 23,162,246.00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 | 872,400,000.00 | |
合计 | 872,400,000.00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322,200.00 | 3,000.00 |
备用金 | 118,770.97 | 36,689.82 |
拆借款及利息 | 442,177,706.37 | |
往来款 | 1,480.00 | 2,401,472.46 |
代垫款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其他 | 520,500.00 |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17,766,356.43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6,938,257,296.60 | 5,906,767,909.24 |
减:坏账准备 | -23,162,246.00 | -11,010,375.94 |
合计 | 7,368,235,707.94 | 5,925,965,052.01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610,642,159.87 |
1至2年 | 16,204,362.59 |
2至3年 | 200,360,426.45 |
3年以上 | 5,564,191,005.03 |
3至4年 | 451,836,109.60 |
4至5年 | 2,068,877,876.44 |
5年以上 | 3,043,477,018.99 |
合计 | 7,391,397,953.94 |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1,010,375.94 | 12,151,870.06 | 23,162,246.00 | |||
合计 | 11,010,375.94 | 12,151,870.06 | 23,162,246.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8,032,595,786.44 | 8,032,595,786.44 | 9,214,243,903.81 | 9,214,243,903.81 | ||
合计 | 8,032,595,786.44 | 8,032,595,786.44 | 9,214,243,903.81 | 9,214,243,903.81 |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 | 1,012,595,786.44 | 1,012,595,786.44 | |||||
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7,020,000,000.00 | 7,020,000,000.00 | |||||
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 | 1,181,648,117.37 | 300,977,871.79 | 1,482,625,989.16 | ||||
合计 | 9,214,243,903.81 | 300,977,871.79 | 1,482,625,989.16 | 8,032,595,786.44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3) 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商品类型 | ||||
其中: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009,092,000.00 | 872,400,000.00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320,405,589.17 | |
合计 | 688,686,410.83 | 872,400,000.00 |
6、其他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64,113,099.8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8,506,274.96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80,700,387.7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79,063,037.4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8,949,285.7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2,983,095.25 | |
合计 | -30,950,356.40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7.44% | -0.73 | -0.7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 -2.60% | -0.11 | -0.11 |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