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无法保证2022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说明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柴俊林先生、唐昊涞先生无法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董事无法保证的具体内容及详细说明
公司董事柴俊林先生、唐昊涞先生无法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理由如下:
董事柴俊林先生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投反对票,其反对的理由为:
1、目前公司财务情况严重恶化至资不抵债,公司经营与管理严重失控,财务和内控制度未能有效遵守,导致财务数据难以确定。
2、年度审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2022年度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正式审计报告。对资金占用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对违规担保计提预计负债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涉嫌通过恶意计提以达到公司符合破产重整“资不抵债”法定条件以及符合退市加星的法定标准,从而达到通过破产重整进行逃废债、损害债权人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目的。
3、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在2023年4月26日下午提供,无法在短时间内进行判断和对事实进行调查了解。无法对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进行判断。
董事唐昊涞先生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投弃权票,其弃权的理由为:
因《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涉及上市公司财务数据,而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同时该报告提供时间过短,无法在短时间内对相关事实进行调查了解,无法对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进行判断。
二、董事会说明
1、公司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以及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议案的所有材料。
2、董事会已与董事柴俊林先生、唐昊涞先生就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了解,提供了相应的材料,并在公司定期报告中予以充分披露,同时对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
3、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