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和信审字(2023)第000694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088,094,707.08元,公司实收股本为756,350,000.00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受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及引发的多起诉讼案件的持续影响。根据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对其计提了大额应收账款及预计负债,影响损益及所有者权益。
三、应对措施
1、公司正通过预重整及或重整程序应对公司目前的债务危机,来整体完成公司经营管理中基本层面的变化。
2、通过重整的方式解决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事项,保护上市公司及股民利益,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营,保障上市公司业绩稳健恢复,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3、公司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严格履行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监督指导作用,独立董事的风险把控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高级管理者的丰富管理经验,整体推动公司健康向前发展。
4、公司将强化和完善财务风险管控体系,包括重点加强资金审批控制、完善内部会计稽核制度、严格执行预算和收支管理等;公司将合理运用法规及制度筹措资金,并提高现金周转率和回款速度、降低回款周期;将安排工作组加大对应收账款的清欠回收力度,进一步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加速资金回笼以缓解资金压力。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