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上午11:00在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梁萍华女士主持,参加会议的监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818,510,575.82元,同比增长4.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090,191.51元,同比下降30.98%。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截至目前总股本847,653,61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4,765,361.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