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的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26日对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众环审字(2023)0101998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监事会对于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予以理解。
2、监事会将继续积极履行监督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相关措施的推进工作,努力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