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6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谭毅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预算报告》
经审核,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1年度经营成果。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规划和需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是结合公司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经营发展的需要做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作用。《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了《关于2022年监事薪酬的确定以及2023年监事薪酬方案》
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监事薪酬的确定以及2023年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对<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监事会对于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予以理解。
2、监事会将继续积极履行监督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相关措施的推进工作,努力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对<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监事会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董事会对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作出的说明真实、客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的说明。
2、监事会将认真履责,监督和督促董事会及管理层进一步强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落实责任制度,保障公司合法合规运行,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