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及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888号东海国际中心A座29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监事顾振华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永健先生主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3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7)全文刊登于2023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刊登于2023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1)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2)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本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正常业务活动。(3)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作用。(4)《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刊登于2023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13)全文刊登于2023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7)全文刊登于2023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