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ST长方 公告编号:2023-047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4月27日,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1人),监事黄楚钰女士以电话方式参加会议并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田洪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经与会的监事充分讨论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4,883,612.81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56,846,727.07元,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81,730,339.88元。故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田洪平先生、黄楚钰女士、张运娟女士回避表决。
经表决,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要求,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2年末的财务状况和本年度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涉嫌利润操纵。
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资产抵押及预计担保额度、开展票据池/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新增授信额度以及以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提供抵押担保系出于经营需要,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能够满足子公司的资金需求,促进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本次拟为子公司新增担保的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同时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资金池业务可以将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等金融资产统筹管理,减少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上述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预计借款及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关联交易预计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更正后的2021年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会计差错更正后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会计差错更正后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对公司的监督管理,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并继续核查,维护好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关于原2021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原2021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原2021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对公司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对董事会拟采取的整改措施给予充分地肯定。监事会将认真履行职责,持续关注董事会对强调事项的后续工作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的专项说明符合实际情况,
监事会将认真履行职责,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有效运行,持续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