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审议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与关联方湖北枝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
一、关于公司2023年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审议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与关联方湖北枝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意见如下:
1、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2、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该等交易价格定价原则与公司向其他无关联第三方采购或销售的定价原则相同。
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蔡曼莉、谭光军、蔡天智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