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ST太安 公告编号:2023-031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公司麒麟园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2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银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权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能够较好地履行相应的责任、义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审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共计48,651.33万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应收款项坏账核销1,033.10万元,事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实际情况,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本次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和认可。作为公司监事,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切实推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