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所处行业、经营方式、资产结构及自身特点,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的控制,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违反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而导致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出现重大缺陷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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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事 会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