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任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其中1次以现场方式召开,7次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召开董事会,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次数1次,现场出席参加股东大会1次。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本人未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等工作情况
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公司的战略规划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为公司发展和未来规划建言献策。
本人还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主动的获悉公司相关方面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动态,深入探讨公司经营发展中的机遇与挑战,及时提示风险。同时,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
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特别关注各类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以便尽可能对公司重大或突发事项及其进展情况及时有所了解,有效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于信息披露工作的相关规定,落实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2.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在2022年度任职期间,未担任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3.培训和学习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深圳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养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公司已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各方面运作比较规范。建议公司加强人力资源建设,大力引进和培养专业的高级管理人才,为公司快速发展做好充足的人才储备;同时,进一步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能,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以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六、联系方式
E-mail:china654@yeah.net
七、其他事项
在2022年度任职期间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2023年,本人将一如既往的本着勤勉、忠实、独立的原则,利用自己的专
业知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活动,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不断提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对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2022年度工作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郑丹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