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华铁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存在内部控制层面的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没有在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要求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现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Tong Dai Control (Hong Kong) Limited、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有限公司、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华铁西屋法维莱(青岛)交通设备有限公司、King Horn Development Limited、北京恒泰尚达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全通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山东嘉泰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湖南博科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华铁通达(青岛)维保有限公司、通达铁路设备(佛山)有限责任公司、华铁通达(青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青岛昌运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资金运营管理、销售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担保管理、生产管理、筹资管理、合同管理、关联交易、财务报告等内容。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产管理、资金运营管理、采购管理及销

售管理。

4、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不存在法定豁免。

(二) 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要求、组织架构调整和业务变化情况,围绕内部控制五要素,持续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对内控体系的设计及执行有效性进行持续跟踪。同时,公司还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了独立审计。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操作规范、运作有效,明确了权力决策机构与经理层之间职责权限,使之各司其责、相互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认真行使法定职权,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了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除此,根据功能,董事会还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总经理在董事会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转。

(2)内部审计监督体系

公司设有内审部,依据监管要求和部门的职能设置,对公司的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营管理的合规性,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内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定期汇报工作。内审部通过执行专项审

计等方式,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以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考核和评价,持续改善和提升公司的内部控制水平。对在审计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时向审计委员会和管理层报告,并督促相关部门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并跟进实施情况。

(3)公司组织结构

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章程和实际经营情况,搭建了与公司业务规模及经营管理需求相适应的组织结构。公司在贯彻执行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的前提下,在各部门间合理划分和设置岗位职责和管理权限。公司会结合业务发展的需要,对各个部门的职责和权限进行调整,使各部门间可以在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和制衡的体系下合理有效的运行,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稳定运行。

(4)人力资源管理

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建立了科学的聘用、考核、培训、晋升、工薪、请(休)假、离职、辞职、辞退、退休、社会保险缴纳等劳动人事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用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利益,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不断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使命感;根据企业发展规划,制定合理的用人计划,不断提升员工专业胜任能力并强化其职业操守,通过建立健全灵活的用人机制,保持企业的生存、发展和创新能力。

(5)企业文化

公司遵循“团结进取,务实创新”的企业文化,积极培养奋发向上的发展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的精神,树立现代化的企业管理理念,强化风险规避和风险管理的意识。

(6)社会责任

公司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根植于日常生产运营中,坚守环境保护的底线,从环境管理,绿色运营,产学研协同等方面践行低碳运营的环保理念。依托在产品创新,成本管理以及系统集成的相对优势,公司与合作伙伴共同推动各业务单元强化管理通过阳光采购,供应商准入,供应商考评等方面打造稳定的供应链体系,

提升产品质量与交付可靠性,打造绿色责任供应链。

2、风险评估

公司根据战略目标及发展思路,结合行业特点,建立了系统、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地收集相关信息,准确识别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做到风险可控。公司已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规范处置程序,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3、控制活动

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要求,在经营生产的各个流程上都设置了相应的制度并构建了必要的控制流程。公司内部有清晰明确的记录以便对流程的实施进行有效监控。为合理保证各项控制措施的实现,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措施。

公司主要控制措施包括:

a.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公司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了所有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了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相对合理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b.授权审批控制:公司根据常规授权和特别授权的规定,明确了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均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公司对于重大的业务和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

c.会计系统控制:公司财务部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的有关规定,加强公司会计管理,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升财务管控能力,有效保证了会计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

d.财产保护控制:公司建立了财产日常管理和定期清查制度,明确财产使用和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采取财产登记、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保护财产的安全完整。

e.绩效考评控制:公司制定和实施了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以明确规范绩效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规范透明、绩效导向原则,定期组织考核,使绩效考核

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以及职务晋升、评优、降级、调岗、辞退等的依据。公司将上述控制措施在下列主要业务活动中综合运用,并重点关注资金、采购、销售等高风险领域,同时对各种业务及事项实施有效控制,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4、信息与沟通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依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明确了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于信息披露的职责,明确了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全体成员负有连带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具体事宜。董事会办公室是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专门机构,规范了公司信息披露的流程、内容和时限。

5、对控制的监督

公司建立了法人治理机制,建立了内部控制监督制度,独立董事、监事会能充分、独立地对公司管理层履行监督职责和独立评价和建议。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设置有专门的内审部,依法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和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错报绝对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高于 5%(含 5%)错报绝对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 1%(含 1%)-5%错报绝对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低于1%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错报绝对金额占资产总额比例高于 1%(含 1%)错报绝对金额占资产总额比例 0.5%(含 0.5%)-1%错报绝对金额占资产总额比例低于 0.5%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错报绝对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高于 1%(含 1%)错报绝对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0.5%(含 0.5%)-1%错报绝对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低于 0.5%
净资产潜在错报错报绝对金额占净资产比例高于 3%(含 3%)错报绝对金额占净资产比例 2%(含 2%)-3%错报绝对金额占净资产比例低于 2%

说明:定量标准,依据某缺陷单独或连同其它缺陷可能造成本单位财务报表错报绝对金额与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总额以及净资产之比确定。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经纪检和司法部门认定; (3)控制环境无效; (4)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重要缺陷(1)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并非无关紧要的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一般缺陷除重大、重要以外的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定性标准,依据某缺陷单独或连同其它缺陷可能对本单位造成的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确定。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损失 ≥ 年度利润总额的2.4%年度利润总额的1.8% ≤ 损失 < 年度利润总额的2.4%损失 < 年度利润总额的1.8%

说明:无。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上一年度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2)媒体负面新闻频现,情况属实,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3)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 (4)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政府部门处罚,且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6)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1)上一年度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2)媒体负面新闻频现,情况属实,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3)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 (4)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5)内部控制评价的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除重大、重要以外的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定性标准,依据某缺陷单独或连同其它缺陷可能导致本单位的信誉、社会形象等影响程度确定。

(四)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流程发现重大缺陷3个:

(1)公司无法及时准确识别关联方和关联方交易,导致无法履行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的审批和披露事宜。

(2)大额资金的审批流程存在履行不足的缺陷,导致出现控股股东及其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截止财务报告基准日,公司被占用资金的期末余额达13.38亿元。

(3)公司未客观严谨地预测资产组的主要经营指标,致在报告期内计提了

11.08亿元的商誉减值。

基于以上发现,认定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上述缺陷发生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将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整改,预计整改完成时间【2023年12月31日】:

(1)公司将加强对关联方和关联方交易的识别流程,以及资金审批流程的管理,通过定期检查等方式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2)公司已通过各种方法要求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归还占用的公司资金,以消除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并严格履行资金收支的审批管理流程,督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归还所占用的公司资金。

(3)公司将改善财务分析和风险评估流程,审慎预测资产组的经营指标,确保评估流程合理有效。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在主要业务与事项方面均建立了内部控制,部分控制措施未能得到有效执行,没有合理保证内控目标的实现,期后将针对性地对存在缺陷的流程进行整改。公司无其他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说明。

2023年,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变化及出现的新情况,不断优化内部控制,使之更好地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并更合理地控制各种风险。同时,公司也将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规范制度和程序执行,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保证。

特此公告。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宣瑞国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