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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嘉宝: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勤勉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人员组成情况

因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将达到六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有关规定,陈乃蔚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之职务。2022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人选的议案》,即同意陈乃蔚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选举张光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决议精神,张光杰先生亦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目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晓岚女士、独立董事张光杰先生和董事严凌先生三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张晓岚女士担任,上述委员的任期届满时间均为2023年5月18日。

二、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六次会议。

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

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21年度公司审计工作总结》等十二项议案。同时,会议还审议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费支出标准的议案》,因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观音桥大融城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增信措施的议案》。2022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等四项议案。委员严凌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等两项议案。

三、履行职责概况

除了以会议形式履行职责外,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和风险管委会”)还积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内外协调,做好年度审计管理工作。

公司审计和风险管委会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关于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阅年报的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开展年度审计管理工作:

1、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讨论、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关键审计事项等内

容。

2、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开始审计工作后,对审计进展情况等事项进行持续跟踪,并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预定的工作计划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3、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初稿后,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就公司年度审计中所有重大方面达成一致意见,并同意将审计报告初稿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实施监督检查,履行审核评价职责。

1、对会计师事务所年审工作的评价

审计和风险管委会对公司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执行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我们认为:众华所在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审计结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众华所能够通过多种途径与方式,与公司审计和风险管委会、内审部进行充分讨论、保持有效沟通,提供良好的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众华所在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等方面均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求,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和风险管委会认真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和风险管委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能够公允反映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亦不存在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导致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审核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修订并发布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公司根据该等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内部管理制度。审计和风险管委会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诚信经营,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控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和风险管委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2年度的关联交易事项,包括《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费支出标准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对于上述第一项关联交易议案,全体委员需回避表决,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对于上述第二项关联交易议案,我们一致认为:该事项履行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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