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页共
页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现就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审议议案情况2022年
月
日至2022年
月
日期间(以下称为“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参与。此外,本人亲自出席公司报告期内召开的全部股东大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审议
项议案,听取
项汇报事项。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经过客观、认真思考,在议案讨论中表达专业、客观的意见,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其中,针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认真进行事前审查,与公司经营层及有关部门进行沟通,获取相关资料。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本人与其他董事尤其是独立董事充分交流,积极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就有关事项发表专业意见,并就上述事项与公司相关人员及时交换意见。
第
页共
页
本人对报告期内审议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未提出反对意见。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依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主持召开及召集报告期内的提名委员会全部会议。在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过程中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任职相关规定对人选资格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后再将相关名单提报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批,配合公司董事会完成董事变更的工作。
、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了报告期内的战略委员会全部会议,通过视频会、沟通会等方式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改革发展情况。并根据公司经营班子的报告就股权投资、资产购置和处置子公司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分析,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意见,并最终形成决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根据相关规定对董事会审议的有关事项合计发表
次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未对报告期内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具体如下表:
序号 | 日期 | 审议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2022.01.10 | 关于公开挂牌出售长沙161项目房产(摘牌)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2 | 2022.01.15 | 关于与关联方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3 | 2022.01.15 | 关于注销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4 | 2022.01.28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5 | 2022.01.28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6 | 2022.01.28 | 关于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第
页共
页
序号 | 日期 | 审议事项 | 意见类型 |
7 | 2022.04.04 | 关于与中电物业签署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无异议 |
8 | 2022.04.04 |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中国电子信创产业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 无异议 |
9 | 2022.04.05 | 关于向关联方中电有限转让中电星河3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10 | 2022.04.05 | 关于向关联方中电智科出租房屋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11 | 2022.04.05 |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中国电子信创产业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12 | 2022.04.05 | 关于与中电物业签署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13 | 2022.04.05 | 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期权数量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14 | 2022.04.05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15 | 2022.04.08 |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16 | 2022.04.26 | 关于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增效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 无异议 |
17 | 2022.04.26 |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无异议 |
18 | 2022.04.26 | 关于参与中电金信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 无异议 |
19 | 2022.04.27 |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20 | 2022.04.27 | 关于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增效事宜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21 | 2022.04.27 |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22 | 2022.04.27 | 关于在中电财务办理存贷款事项及相关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23 | 2022.04.27 | 关于公司证券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24 | 2022.04.27 |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25 | 2022.04.27 | 关于参与中电金信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26 | 2022.04.27 |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27 | 2022.04.27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28 | 2022.08.29 |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29 | 2022.08.29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30 | 2022.08.29 | 关于为公司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保险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31 | 2022.08.29 | 关于公司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32 | 2022.12.25 | 关于聘请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单位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的事前认可意见 | 无异议 |
33 | 2022.12.26 | 关于聘请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单位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34 | 2022.12.26 | 关于公司经理人员2021年度绩效薪酬分配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35 | 2022.12.26 | 关于公司领导班子任期绩效奖励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36 | 2022.12.26 | 关于公司经理人员2022年度基薪调整及补发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第
页共
页
四、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日常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做到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按时出席全部会议,针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事前能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及时向公司董事及经营班子进行询问,进行事前书面认可。
报告期内,本人累计到公司现场办公的时间约为
天。同时,本人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财务、规范运作等情况,并利用现场和视频参加会议的机会提前与公司进行交流和沟通。
本人在每次发表独立意见前,均事先对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认真审阅,遇有疑问及时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询问,获取相关信息,为独立决策提供依据,为保护公司股东利益充分发挥了作用。
、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敦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培训、学习情况
为加强法律规范、风险防范意识,提高相关履职能力,报告期内共参与培训
场,主要包括:
(
)
月,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第
页共
页
2021年度报告风险关注提示”培训;(
)
月,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解析”培训;(
)
月~
月,参加深交所中小企业之家举办的“第
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后续培训)”;(
)
月,参加深圳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上市公司董监高专题系列培训(第
期)”;(
)
月,参加由深圳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系列沙龙(2022年第一期)。
五、其他工作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或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
六、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提供协助的情况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认真配合和支持,积极提供人员、资料、现场办公场所等有利条件,高度重视并合理采纳了本人就有关事项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对要求进一步说明的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或解释。
以上是本人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2023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全面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关注与公司相关的行业和市场环境变化,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交流,
第
页共
页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献力献策,坚决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感谢公司及相关部门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所给予的工作支持。
特此报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国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董述职报告(邱洪生)
第
页共
页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现就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审议议案情况
2022年
月
日至2022年
月
日期间(以下称为“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参与。此外,本人亲自出席公司报告期内召开的全部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审议
项议案,听取
项汇报事项。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经过客观、认真思考,在议案讨论中表达专业、客观的意见,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其中,针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认真进行事前审查,与公司经营层及有关部门进行沟通,获取相关资料。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本人与其他董事尤其是独立董事充分交流,积极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就有关事项发表专业意见,并就上述事项与公司相关人员及时交换意见。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董述职报告(邱洪生)
第
页共
页
本人对报告期内审议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在获得补充信息后未提出反对意见。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参加并主持审计委员会全部会议。本人从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两方面开展工作,与财务管理部、审计管理部召开审计工作沟通会,深入了解公司财务工作和审计工作情况。一是财务报告方面,开展报告期内审计工作交流、沟通和督促工作,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阅并发表意见,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聘请财务审计单位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等事项进行审查。二是内部控制方面,报告期内定期了解内部控制工作情况,指导对公司重大事项开展检查,要求扎实有效做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有效衔接落实风险管理工作。
、作为董事会风险与合规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报告期内的全部
次风险与合规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法治建设、合规管理、内控建设、风险管理、违规经营责任追究等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建议将风险与合规管理提升到战略层面,提出多项强化风险管理和合规责任落实措施。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报告期内的全部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认真审核任期制与契约化相关的方案、文件和制度,仔细商议购买责任险方案、经理人员考核奖励建议、领导班子基薪调整及补发建议,并对报告期内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项进行审查与确认。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董述职报告(邱洪生)
第
页共
页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报告期内的提名委员会会议,在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过程中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任职相关规定对人选资格进行审查程序后同意提报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核。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根据相关规定对董事会审议的有关事项合计发表
次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未对报告期内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具体如下表:
序号 | 日期 | 审议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2022.01.10 | 关于公开挂牌出售长沙161项目房产(摘牌)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2 | 2022.01.15 | 关于与关联方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3 | 2022.01.15 | 关于注销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4 | 2022.01.28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5 | 2022.01.28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6 | 2022.01.28 | 关于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7 | 2022.04.04 | 关于与中电物业签署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无异议 |
8 | 2022.04.04 |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中国电子信创产业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 无异议 |
9 | 2022.04.05 | 关于向关联方中电有限转让中电星河3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10 | 2022.04.05 | 关于向关联方中电智科出租房屋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11 | 2022.04.05 |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中国电子信创产业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12 | 2022.04.05 | 关于与中电物业签署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13 | 2022.04.05 | 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期权数量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14 | 2022.04.05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15 | 2022.04.08 |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16 | 2022.04.26 | 关于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增效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 无异议 |
17 | 2022.04.26 |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无异议 |
18 | 2022.04.26 | 关于参与中电金信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 无异议 |
19 | 2022.04.27 |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董述职报告(邱洪生)
第
页共
页
序号 | 日期 | 审议事项 | 意见类型 |
20 | 2022.04.27 | 关于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增效事宜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21 | 2022.04.27 |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22 | 2022.04.27 | 关于在中电财务办理存贷款事项及相关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23 | 2022.04.27 | 关于公司证券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24 | 2022.04.27 |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25 | 2022.04.27 | 关于参与中电金信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26 | 2022.04.27 |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27 | 2022.04.27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28 | 2022.08.29 |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29 | 2022.08.29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30 | 2022.08.29 | 关于为公司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保险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31 | 2022.08.29 | 关于公司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32 | 2022.12.25 | 关于聘请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单位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的事前认可意见 | 无异议 |
33 | 2022.12.26 | 关于聘请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单位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34 | 2022.12.26 | 关于公司经理人员2021年度绩效薪酬分配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35 | 2022.12.26 | 关于公司领导班子任期绩效奖励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36 | 2022.12.26 | 关于公司经理人员2022年度基薪调整及补发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四、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日常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做到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按时出席全部会议,针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事前能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及时向公司董事及经营班子进行询问,进行事前书面认可。
报告期内,本人累计到公司现场办公的时间约为16天。同时,本人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董述职报告(邱洪生)
第
页共
页
司日常生产经营和财务规范运作、内部审计及内控评价、法治建设及风险管理、薪酬体系及考核等情况,并利用现场和视频参加会议的机会提前与公司进行交流和沟通。
本人在每次发表独立意见前,均事先对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认真审阅,遇有疑问及时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询问,获取相关信息,为独立决策提供依据,为保护公司股东利益充分发挥了作用。
、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敦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培训、学习情况
为加强法律规范、风险防范意识,提高相关履职能力,报告期内共参与培训
场,主要包括:
(
)1~2月,参加深交所中小企业之家举办的第
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后续培训);
(
)
月,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报告风险关注提示”培训;(
)
月,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解析”培训;
(
)
月,参加深圳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上市公司董监高专题系列培训(第
期)”。
五、其他工作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董述职报告(邱洪生)
第
页共
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或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
六、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提供协助的情况
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认真配合和支持,积极提供人员、资料、现场办公场所等有利条件,高度重视并合理采纳了本人就有关事项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对要求进一步说明的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或解释。
以上是本人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2023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全面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关注与公司相关的行业和市场环境变化,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献力献策,坚决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感谢公司及相关部门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所给予的工作支持。
特此报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邱洪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