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工作报告2022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注重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所占比例达到三分之一,人员包括经济金融、法律、会计方面的专业人士。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规定,具备履职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022年4月8日,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马彦平先生被选举成为独立董事,同时任意女士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二、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均依据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会议通知,以现场或通讯方式,亲自出席了应参加的共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并列席了公司的年度股东大会。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均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没有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会议召开前详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重点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及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大量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会上认真听取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本年度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按独立判断投票,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应有的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名 | 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通讯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
1 | 昝志宏 | 12 | 12 | 0 | 0 | 否 |
2 | 樊燕萍 | 12 | 12 | 0 | 0 | 否 |
(二)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4个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职位。具体情况如下:
三、独立董事2022年度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未提出异议。 202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以下相关审议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发表时间 | 会议届次 | 相关事项 | 意见 类型 | |
1 | 2022年2月16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九次临时会议 | 就《关于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2 | 2022年3月4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 | 就《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和《补选独立董事》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3 | 2022年4月13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次临时会议 | 就《关于更换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 同意 |
3 | 陈运红 | 12 | 12 | 0 | 0 | 否 |
4 | 马彦平 | 10 | 10 | 0 | 0 | 否 |
5 | 任 意 | 2 | 2 | 0 | 0 | 否 |
独立董事 姓名 | 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 现场/通讯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 次数 | |
1 | 昝志宏 | 第七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第七届审计委员会委员 第七届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 | 7 | 0 | 0 |
2 | 樊燕萍 | 第七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 5 | 0 | 0 |
3 | 陈运红 | 第七届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 第七届提名委员会委员 | 2 | 0 | 0 |
4 | 马彦平 | 第七届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第七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 1 | 0 | 0 |
5 | 任 意 | 曾任第七届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曾任第七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 1 | 0 | 0 |
4 | 2022年5月11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 就《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 同意 |
5 | 2022年5月19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临时会议 | 就《关于聘任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向控股股东华融泰申请借款展期的议案》发表了事先认可;就《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应对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向控股股东华融泰申请借款展期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 同意 |
6 | 2022年7月4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 就《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 同意 |
7 | 2022年8月30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 | 就《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8 | 2022年10月24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临时会议 | 就《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华控凯迪向关联方晋建保理申请调整授信额度展期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9 | 2022年12月8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临时会议 | 就《关于转让华控置业6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就《关于转让华控置业6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华控置业40%股权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 同意 |
四、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情况
(一)密切公司联系,加强多方沟通,积极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202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按照有关规定加强与公司高管及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日常的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关注外界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勤勉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二)认真对议案进行事前审核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
职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议案,都事先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能够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其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四)不断加强监管法规的学习
公司独立董事时刻关注相应制度、规章的变化,通过加强自身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跟进与掌握法规与制度的变化,加强对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并力求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立及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均有独立董事任职,其中:昝志宏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樊燕萍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陈运红先生担任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马彦平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2年,独立董事参加其所任职的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会议共计九次,认真履行了各项职责。
五、其他事项
202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3.没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4.没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昝志宏、樊燕萍、陈运红、马彦平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