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现公司监事会就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监事会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同意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持续立案调查的进展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