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球印务”)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适用日期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解释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内容,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
[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解释16号规定了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
①“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本年度未提前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②“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③“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5 号、准则解释第 16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新发布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