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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化工: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粒)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汇报人:吴粒)本人作为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地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2年,本人出席了任职独立董事后公司召开的9次董事会会议,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在审议议案时,充分发挥专业知识,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在2022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根据相关规定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根据自身专业能力和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2022年度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人就关于对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关于确定公司2022年度金融机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为下属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永久关停子公司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原料预处理装置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子公司核销坏账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计提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对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审议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补充的议案、对审议关于2022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审议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对审议关于子公司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签订原油购销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2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人对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2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人就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关于关停子公司山东蓝星东大有限公司25万吨/年聚醚多元醇项目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审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就关于对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审议关于调整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人就关于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子公司向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并签署收购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2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人就关于子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2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人就关于子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人就关于制定《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履职保障方案》等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选聘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议案、关于修定《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考核评价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项工作。报告期内,本人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赋予的权利,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本人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审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按照《独立董事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在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积极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履职情况,对公司人才体系建设提出专业建议,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 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本人积极关注和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到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

2. 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本人对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 持续加强自身学习,加深对各项制度的了解。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决策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有提议聘任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2023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秉承忠实审慎、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权利与义务,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同时,本人将充分利用本人的专业优势,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好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吴粒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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