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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化工: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补充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补充公告

2022年3月29日,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2022年8月24日,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公司对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做出调整。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2023年4月27日至28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补充的议案》。因该议案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孙泽胜、葛友根、王岩需回避表决,与该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对该议案的表决权。因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实际总金额为5,635.92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增加1,369.56万元,未超出2022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关联方具体内容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补充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2022年度预计金额(调整前)2022年度预计金额(调整后)上年发生金额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货物市场价格1,7002,559.591,450.70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丙烷市场价格0117.160
中蓝连海(上海)化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助剂市场价格01.770
中化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采购丙烷市场价格300689.65219.73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沈阳沈化院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接受设计服务市场价格1516.980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详见公司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3-010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内容。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

公司各项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均按照国家规定的定价标准;无国家规定标准的按照行业价格标准;无可适用的行业标准的按所在地市场价格执行。

公司对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发生的,与上述关联方的合作是确实必要的。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不可避免的持续存在。上述关联人经营活动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偿付货款能力,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该关联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价格公允,平等自愿、互惠互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公司的主要业务具有独立性,不会因为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关联方控制。

因该议案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孙泽胜、葛友根、王岩需回避表决,与该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对该议案的表决权。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第九届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补充的议案》进行事前审查并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为了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导致的接受服务超出当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范围的行为是合理的,并一致同意公司针对此情况所作出的补充是履行必要程序的做法。相关关联人经营活动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该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补充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的关联交易预计补充严格遵循了《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董事会在表决此项关联交易提案时,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其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部分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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