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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马国际: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积极认真履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充分发挥管理决策职能,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维护公司利益,有效保障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包括供应链管理服务和环保新能源业务,“供应链管理+环保新能源”双主业发展是公司的发展战略。

1、供应链管理业务。公司供应链管理服务分为综合物流服务、贸易执行服务等形式。综合物流服务,主要是国际物流服务、仓储配送服务以及进出口通关服务等。贸易执行服务,是指在国内、国际贸易中,预先匹配上下游客户需求,同时与上下游客户签订业务合同,然后集合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为客户全方位提供高效、安全、低成本的供应链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供应链管理服务运营主体为子公司上海合冠,上海合冠主要为IT电子行业、快消品行业等提供通关物流、仓储配送、采购执行、销售执行等的一体化综合供应链服务。

2、环保新能源业务。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主要与全国各地方政府合作开展循环经济示范产业园、静脉产业园区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园区以垃圾发电等为龙头项目,带动污泥、建筑垃圾等固废可再生资源处理与利用,形成再生资源利用、发电、供热、环保减排、反哺农业为一体的环保新能源产业。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主要运营主体为子公司大同富乔,大同富乔主要是与地方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以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处置生活垃圾、污泥等以及通过垃圾焚烧方式发电,获取处理费和电费等收入。

(二)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395.8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3.20%,主营业务成本30,464.2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53.43%,综合毛利率为13.93%,较去年同期减少了11.35%;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同比增加主要是公司相关业务拓展以及子公司大同富乔于报告期内建设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根据建设进度按照“PPP项目”会计准则确认建造服务收入和成本所致,综合毛利率下降主要是环保新能源业务PPP项目建造服务的毛利率较低以及受宏观环境影响生产材料价格上涨等成本增加所致。管理费用为3,573.99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14.75%,主要是人工费、中介机构费用减少所致。财务费用为2,459.1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了5.74%,主要是子公司支付利息增加所致。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35.17万元,较去年增加了1697.48%,主要是公司经营业务逐步恢复发展以及子公司以前年度产生的债务于报告期内与相关债权人达成和解形成债务重组收益、子公司因公司前期重整导致的债务重组损失于报告期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并计提递延所得税费用等因素综合影响所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4,121.69万元,较上年同期-6,372.39万元减少了35.32%,主要是报告期内大同富乔一期进入正常大修周期影响经营现金流以及管理费用支出、支付前期重整已计提的重整费用和共益债务较上年同期减少综合影响所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7,486.87万元,较上年同期-2,622.26万元增加了

185.51%,主要是报告期内子公司大同富乔购置设备及二期工程建设投入增加所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净额为3,196.38万元,较上年同期4,190.82万元减少了

23.73%,主要是报告期内子公司大同富乔售后租回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以上因素综合导致公司报告期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8,387.48万元,较上年同期-4,811.77万元减少了74.31%。总体上,报告期内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和环保新能源业务实现相对稳定发展,整体经营效率、业务结构以及运营能力等得到了一定优化提升,各项业务稳步拓展,有效保障了公司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在董事长的召集和主持下开展各项工作。

(一)董事会召开及决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召集召开,各位董事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资产减值、提供担保以及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严格履行内部审议决策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4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担保和关联交易等内控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与新网银行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以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2年8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和《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5、2022年12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2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1月13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计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2年4月18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计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担保和关联交易等内控制度的议案》以及《关于与新网银行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2022年5月23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计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以及《关于2022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确保各项决策顺利实施,切实维护公司、公司股东以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2022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持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公司透明度。同时,公司董事会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通过投资者热线、公司邮箱、“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互动交流,为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提供切实便利,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咨询权、建议权、监督权等合法、合理权益,维护公司良好市场形象。

三、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展望

2023年,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勤勉履职,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和领导公司发展的重要作用,忠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权,认真执行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确保公司合规经营、规范运作,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1、进一步夯实业务基本盘,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性发展。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继续聚焦于供应链管理、环保新能源行业,致力实现双主业驱动发展,提升公司抗市场风险能力和经营盈利能力。在环保新能源业务方面,全面保障垃圾焚烧发电一期、二期项目稳定运营,杜绝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确保环保排放达标,并研究推动富乔三期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十四五”发展规划,和推进污泥增量、供热供汽拓展以及新项目获取等工作,多渠道挖掘发展增长点,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打牢基础;在供应链业务方面,将继续深耕IT电子、快消品行业市场,积极挖掘延伸供应链服务链,并探索业务发展新模式,争取实现供应链业务服务量和盈利能力双提升。此外,在新业务以及经营拓展方面,公司将在发挥累积经营经验与优势推进协调性发展的同时,积极利用资本市场力量,通过资产注入、业务并购等方式,壮大公司经营资产,增强公司发展实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2、提升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增强合规意识。董事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持续强化和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体系建设,提升合规治理管控能力,防范公司经营管理风险,保障公司各项工作正常运作、有序开展。同时,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强化合规意识,提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保障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夯实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基础。

3、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董事会将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公平地披露信息,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等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提高公司运作透明度,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要求,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稳步拓展,并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的同时,切

实加强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维护公司以及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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