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涉及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及专项报告
关于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涉及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的专项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3)第0891号
(第一页,共二页)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捷电子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3年4月27日出具了报告号为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3)第10117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公允列报是冠捷电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后附的冠捷电子公司2022年度涉及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关联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执行了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的规定,冠捷电子公司编制了上述关联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设计、执行和维护与编制和列报关联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有关的内部控制、采用适当的编制基础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关联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冠捷电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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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3)第08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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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联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作出结论。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我们是否发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关联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获取保证。在对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关联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
根据我们的工作程序,我们没有发现后附由冠捷电子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涉及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本报告仅作为冠捷电子公司披露2022年度涉及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普华永道中天 | 注册会计师 | 黄镁镁 |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中国·上海市 | 注册会计师 | 莫成麟 |
2023年4月27日 |
2022年度涉及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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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子财务”)同受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于2022年度,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本集团”)与电子财务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如下:
一、 在电子财务的存、贷款业务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含利息)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收取的利息 | 支付的利息及 手续费支出 |
在电子财务存款 (附注 1) | 200,208,535.10 | 266,256,109.40 | 436,237,967.36 | 30,226,677.14 | 137,848.27 | - |
附注 1: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存放于电子财务的银行存款包括活期存款人民币226,677.14元和7天通知存款人民币
30,000,000.00元,其中活期存款利率与同期的银行存款利率相同,7天通知存款年利率为1.9%。
二、 其他金融业务
无。
本表已于2023年4月27日获董事会批准。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宣建生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陈优珠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