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电邮方式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上午11:40在上海冠捷大厦701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冀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主席赵冀先生在会议上作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与会监事一致同意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董事会提交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的议案》的决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的有关规定以及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履行了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承诺年度期限届满资产减值测试的审核确认程序;中介评估机构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评估工作,本次估值结果和作为交易定价依据时的估值结果可比,估值假设、估值参数、估值依据等不存在重大不一致;中介审计机构出具的审核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并在公司运营的各个环节中予以执行和落实,不存在重大缺陷。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评价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及运行的实际状况。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严格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风险,目前不存在因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可能造成损失的情形。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完整
地披露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