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书面通知已于2023年4月2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国栋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8,395,917.6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9,945,884.14元,基本每股收益0.43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006,021,327.9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516,344,729.49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9,945,884.1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003,672.3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43,733,279.75元,减去2022年度支付普通股利20,853,326.20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06,822,165.32元。
公司(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60,036,723.7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003,672.3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01,951,034.92元,减去2022年度支付普通股利20,853,326.20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535,130,760.07元。
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08,950,5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元(含税),合计20,895,056.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公司正在实施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事项,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分配基数发生变动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