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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数据:关于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3-024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概述

1、因业务发展的需要,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深圳市科华恒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科华”)、佛山科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科恒”)及思尼采实业(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尼采”)存在部分必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主要涉及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采购商品及接受服务、厂房租赁等,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20万元。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进行了回避表决。 3、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二)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3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深圳科华、佛山科恒及思尼采在采购/出售销售商品、接受/提供劳务等方面预计将产生关联交易,交易情况如见下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2023年度预计金额2023年年初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上年发生 关联交易金额
深圳科华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采购商品市场定价2500200.14221.08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销售商品、厂房租赁市场定价1700257.691,055.45
佛山科恒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采购商品市场定价10-7.32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厂房租赁市场定价100.35245.95
思尼采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厂房租赁、采购商品、接受服务市场定价1800364.701,618.18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市场定价---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 生金额2022年度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深圳科华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采购商品221.081,000100%77.89%2022年4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2-021)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1,055.452,000100%47.23%
佛山科恒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采购商品7.3250100%85.36%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厂房租赁245.95500100%50.81%
思尼采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厂房租赁1,618.182,000100%19.09%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4000.00%100.00%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公司2022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度是根据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预计,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执行进度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公司在进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时,是根据双方可能发生交易的上限进行预计,因此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公正原则,实际发生额未超过预计额度,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深圳市科华恒盛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创盛路1号康和盛大楼1楼118室

法定代表人:梁舒展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5,88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合同能源管理;新能源汽车及其核心部件系统集成、研发、销售、维护;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及装备系统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电子产品、电源配件、不间断电源、配电设备、配电箱、配电柜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及提供相应的系统集成和上门安装、维修、工程施工、技术咨询;新能源汽车充电及装备系统集成、研发、生产与销售;清洁能源系统、储能电站系统集成、研发、销售;充电站设计、建设施工、咨询、场地租赁、运营。(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经营)。

2、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深圳科华的资产总额 247,631,261.15元,负债总额171,237,290.35元,净资产76,393,970.8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212,219,374.76元,净利润 6,840,304.33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3、关联关系:深圳科华为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履约能力分析:深圳科华经营状况正常,现金流稳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双方均具备履约能力。

5、上述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佛山科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一路115号华南创谷五座一层至二层

法定代表人:蔡汉波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合同能源管理;新能源汽车及其核心部件系统集成、研发、销售、维护;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及装备系统研发、生产、

销售、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电子产品、电源配件、不间断电源、配电设备、配电箱、配电柜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安装、维修、施工、技术咨询;新能源汽车充电及装备系统集成、研发、生产与销售;清洁能源系统、储能电站系统集成、研发、销售;充电站设计、建设施工、咨询;电气设备、电力自动化设备及安防系统、能源管理系统、智慧城市系统、LED照明产品及节能系统、工业控制自动化、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的生产、研发、销售;电力工程总承包;计算机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力电子产品、精密配电产品、蓄电池产品、安防产品、节能产品的生产、研发、销售、租赁、安装、调试、维修、技术咨询;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机房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防雷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机械设备、电子设备、计算机及软件、电机、办公设备、五金交电、化工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的销售;物业租赁;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建筑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国内贸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佛山科恒的资产总额 51,592,893.58 元,负债总额 44,789,938.37 元,净资产 6,802,955.21 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115,504,059.27 元,净利润 858,303.64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佛山科恒为深圳市科华恒盛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履约能力分析:佛山科恒经营状况正常,现金流稳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双方均具备履约能力。

5、上述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思尼采实业(广州)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区环岭路16号

法定代表人:蔡汉波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8891.4842万元

经营范围:其他家具制造;家具设计服务;包装装潢设计服务;家具批发;家具零售;商品信息咨询服务。

2、财务数据: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思尼采资产总额94,826,842.57元,负债总额9,741,711.57元,净资产85,085,131.00元; 2022年度营业收入17,465,792.26元,净利润-12,541,954.0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思尼采为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根据本公司与该关联方历年来的商业往来情况,大部分交易类型为公司向思尼采购商品、接受服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双方均具备履约能力。

5、上述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参照发生交易时向其他客户采购或销售同类产品及服务的价格确定,以确保关联销售交易价格公允。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发生交易时具体签署。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经营业务实际需要,交易各方业务合作关系较为稳定,遵循公开公平、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市场原则,符合市场化定价规则,通过合理利用关联企业的供应链平台、采购渠道,有利于降低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占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我们在事前对本关联交易事项的情况进行了客观的了解。此项关联交易预计将在关联各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原则进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进行审议。

2、独立意见:本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论证,为董事会提供了可靠的决策依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进行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求,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情况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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