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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达资源: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自主开展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为保证广大投资者的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5次,各位监事均按时参加了各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4月25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3、《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二)2022年4月28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2022年5月23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利润承诺期间届满减值测试报告》。

(四)2022年8月26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五)2022年10月28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一)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听取管理层的专题汇报等方式,及时掌握了董事会和经营班子开展经营工作的情况,掌握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活动。

(二)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所有的定期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审计报告,充分发挥监事会的财务监督职能。

(三)依法监督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及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督促管理人员遵纪守法、勤勉尽责,保证公司经营活动规范运作。

三、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独立进行了例行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切实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行使职权符合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不断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经营决策科学化、制度化,保障了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均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于职守,勇于开拓,勤勉尽责。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监督、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体系完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三)检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核查,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并且均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的对外投资项目均按照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了审批流程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六)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含子公司)除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地贯彻和执行,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遵循了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有效地防范了经营风险。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八)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的过程中,均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环节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严防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交易。

四、监事会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强化监事会监督检查功能,依法依规,勤勉尽责,不断优化监督方式,加强监督力度,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监督各项决策程序的合规性,规范公司运作,防控经营风险,维护股东权益,推动公司治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得到全面提升。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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