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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久科技: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

项说明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久科技”)2022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永证专字(2023)第310271号)。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

(一)子公司非正常采购交易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七)其他应收款所述,2022年9月,子公司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其总经理刘志雄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华澳通讯(上海)有限公司签订《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从兴业银行贷款的670万元人民币,于2022年9月30日转入华澳通讯(上海)有限公司账户,未见与前述行为相关的审批材料。恒久科技与2023年1月向当地公安机关递交有关刘志雄职务侵占的刑事控告状,并对该笔款项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截至本报告日,恒久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闽保信息未收到与上述款项相关的货物或服务,该项交易的商业合理性存疑。

我们虽然对管理层及原总经理刘志雄实施了访谈,并检查了合同、刑事控告状及其后附证据等程序,但由于双方针对该事项说法不一,且公安机关尚未立案或形成调查结论,我们无法判断该项交易的商业合理性及其可收回性,亦无法确认公司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

(二)对外投资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十一)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所述,恒久科技子公司苏州恒久丰德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与珠海红隼中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共同设立宁波红隼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从事新能源领域方面业务拓展,恒久科技通过第三方深圳市万泰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

泰富”)签订担保函的方式,由万泰富代为转付1000万投资款至宁波红隼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所支付款项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记载在财务报表中。

针对该项投资,我们实施了管理层访谈、检查公司提供的《合作协议》、《担保函》及相关付款单据等审计程序,我们对材料中内容诸多约定、条款及描述内容存疑,向恒久科技求证并要求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并未得到支持,我们无法判断该笔交易的商业合理性、该笔投资列报的适当性以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三)存货跌价准备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八)存货所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恒久科技存货账面价值96,431,890.05元,其中D类(瑕疵品)账面余额23,436,708元,相关存货跌价准备4,341,807元,由于未能对上述D类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确定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四)非经营性资金支出

如附注五、(七)其他应收款项所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恒久科技其他应收款共计 17,022,785.92元,其中子公司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保信息”)其他应收南京威正智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189,657.03元、福建千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980,990.70元,南京威正智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福建千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于期后2023年4月24日,全部收回。截至本报告日,恒久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闽保信息未提供与此相关的合同、协议等相关资料,我们无法确定该笔款项支出的性质。

(五)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四)应收账款所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恒久科技应收账款余额140,927,050.94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72,242,893.72元,恒久科技基于历史经验对客户发生损失情况进行分析判断,运用简便方法,参照历史损失经验,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固定准备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但当本期财务报告在客户历史损失发生较大变化时,未及时重新估计判断固定准备率是否恰当,我们无法就该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不完全同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审计报告》描述的上述事项存在重大缺陷,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否定意见。

二、出具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恒久科技于2022年12月31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公司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公司将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严格独立的做好内部审计,加强子公司的管理,加强往来款催收和管理,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资金管理。

1、针对控股子公司闽保信息原总经理涉嫌职务侵占事项,公司已对此向闽保信息的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目前该事件在当地公安机关审查办理中。公司对该笔款项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并尽可能的挽回损失,减少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将积极采用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一切措施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对此公司加强子公司管理方面:公司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进一步强化印章管理,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以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切实、有效地防范、化解潜在风险。提高制度执行的力度,提高子公司工作积极性,以杜绝以后不能有类似事项发生。

2、公司对年审会计师对材料中内容约定、条款及描述内容有存疑,将补齐此项投资资料和继续关注此项投资进展,以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下一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外投资的管理:

(1)投资尽调方面:组织内部有相关经验、责任心强的专业人员或与外部专业服务机构合作或聘请外部专业机构,严格按照公司投资管理要求,完成财务和法务等方面尽调工作,确保尽调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

(2)投资合规与决策方面:按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做投资,按公司设定的投资流程进行决策与管理,进行重大风险分析,在投决会前对所有重大风险事项逐项进行排查和记录,对投资决策团队成员进行风险管理、法务等方面培训,提高其风险意识和决策能力,建立对重大投资决策失误问责的管理办法。

3、公司对年审会计师提出的存货跌价准备和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已经做了计提。

(1)对于存货问题:公司对根据存货类型,加大措施对库存商品进行销售;对部分瑕疵产品改良后进行销售或处理。

(2)对于应收账款问题:公司根据客户信用和应收账款的年限可能发生损失的情况进行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并加大了对客户的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收回应收账款,以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

4、对于非经营性资金支持问题:公司责成闽保信息已对全部款项收回。根据此类问题发生的问题,公司加强子公司的业务流程、付款、财务制度等方面的管理,以杜绝以后不能有类似事项发生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对该内部控制报告公司董事会不予完全认同。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建立了相对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但公司存在内控意识不强的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公司内控制度内部控制执行存在缺陷,需要进一步整改。

但公司董事会尊重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独立判断,并高度重视报告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将采取积极措施尽快消除上述事项影响,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不予认同。作为公司监事,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切实推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效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此说明。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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