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恒久科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苏州恒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二〇二二年度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永证专字(2023)第310271号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久科技”),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恒久关电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

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在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我们注意到恒久科技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

(一)子公司非正常采购交易

恒久科技子公司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其总经理刘志雄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华澳通讯(上海)有限公司签订《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从兴业银行贷款的670万元人民币,于2022年9月30日转入华澳通讯(上海)有限公司账户,未见与前述行为相关的审批材料。恒久科技与2023年1月向当地公安机关递交有关刘志雄职务侵占的刑事控告状,并对该笔款项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截至本报告日,恒久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闽保信息未收到与上述款项相关的货物或服务,该项交易的商业合理性存疑。

前述事项表明公司在合同签订、管理及采购付款控制流程存在重大控制缺陷,未能有效控制采购与付款流程的相关风险。

(二)对外投资

恒久科技子公司苏州恒久丰德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与珠海红隼中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共同设立宁波红隼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从事新能源领域方面业务拓展,恒久科技通过第三方深圳市万泰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泰富”)签订担保函的方式,由万泰富代为转付1000万投资款至宁波红隼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该合作协议签订前,未按照《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的论证、决策和审批程序。

(三)与存货计价相关的会计核算控制

恒久科技在存货可变现净值的测算中,财务部门缺少对存货库龄信息及市场环境的必要了解及审验监督,影响了存货跌价准备确认的准确性,存货、资产减值损失等财务报表项目的计价,与之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失效。

如附注五、(七)其他应收款项所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恒久科技其他应收款共计 17,022,785.92元,其中子公司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保信息”)其他应收南京威正智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189,657.03元、福建千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980,990.70元,南京威正智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福建千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于期后2023年4月24日,全部收回。截至本报告日,恒久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闽保信息未提供与此相关的合同、

协议等相关资料,我们无法确定该笔款项支出的性质,该非经营性资金支出/占用事项未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及相关审议程序。

(五)与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相关的计量

恒久科技在基于历史经验对客户发生损失情况进行分析判断,运用简便方法,参照历史损失经验,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固定准备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但当本期财务报告在客户历史损失发生较大变化时,未及时重新估计判断固定准备率是否恰当,不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与此会计估计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如上所述,恒久科技在印章管理、投资审批、合同审批签订、关联方交易审批及付款审批、会计估计等方面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恒久科技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恒久科技于2022年12月31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