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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久科技: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发展。现将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经营情况

2022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与市场环境,公司的销售受到外部环境的持续影响,国内销售和出口均受到较大的影响,开工率不足,海外订单减少,进出口物流受堵;公司采取了“稳中求进、长远布局”的方针,并保持研发的不断投入,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一方面,公司加大主业发展使OPC的产量和质量维持在一个较高水平,并在下半年开始新建碳粉生产线;另一方面,公司加快多元化转型,推动新投资项目产业化和效益化,根据市场对共享打印和云办公的需求推出共享云打印/复印系统。公司加大对闽保信息的投入,组建区块链子公司,努力建立新的业绩增长点。

2022年公司主要经营指标实现情况如下:2022年度,公司营业总收入16,584.4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0.2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68.79万元,同比减亏87.34%;每股收益-0.077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53,382.30万元,较期初下降12.3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8,969.19万元,较期初下降5.29%。

二、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充分

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体系中的作用,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29项议案。历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提案、出席、议事及表决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会议名称会议议案
2022年4月2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1、《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2021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9、《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报告》; 10、《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1、《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3、《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14、《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5、《关于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16、《关于投资成立苏州恒久生命科学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 17、《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2年4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2年7月1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1、《关于2021年一季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三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2022年8月2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投资新建显影剂(碳粉)项目的议案》; 3、《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5、《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6、《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022年10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更正事项说明的议案》; 4、《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成员情况召开会议次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战略委员会余荣清、张培兴、方世南12022年4月15日1、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投资成立“苏州恒久生命科学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提名委员会方世南、潘晓珍、余荣清12022年4月15日关于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的议案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方世南、余荣清、朱雪珍12022年4月15日1、关于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2022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津贴)与考核情况的检查报告。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朱雪珍、潘晓珍、兰山英42022年1月17日1、公司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议通过以上议案。
2022年4月15日1、关于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审议《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5、关于审议《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审议《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9、关于审议《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同意提交董事 会审议。
2022年8月18日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审议通过以上议案,相关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关于《2022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10月28日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2022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议通过以上议案,相关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履职情况

2022年,公司全体董事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影响;重大事项及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为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及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报告期内,董事长依法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督促董事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并科学、客观、公正地发表个人意见,鼓励支持有不同意见的董事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确保董事会进行科学决策,督促公司切实执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报告期内,公司董事未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四)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2年度,董事会共召集召开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共审议了10项议案。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及表决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及时贯彻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会议名称会议议案
2022年5月20日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1、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9、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2年11月16日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五)公司法人治理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已形成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经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并且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三会一层”运行机制,推动公司治理效能不断优化。

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信息披露水平、持续回报股东、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同时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以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均能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地召开,各位董事均能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勤勉尽责,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和内幕信息管理

2022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信息披露的其他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发布相关临时公告事项,使广大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得公司信息,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工作,在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未对外披露的窗口期、敏感期内,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够严格执行保密义务。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七)投资者关系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互动平台、接待投资者调研等多种渠道与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与沟通,按时举行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有效增进了投资者与公司的良性关系,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2023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目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拟定了2023年如下重点工作:

1、认真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确保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等合法合规,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实施;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经营、决策、重大事项等方面的监督作用,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为董事会提供更多的决策依据,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2、继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强化内控管理,全面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对管理层工作进行有效及时的检查与督导,优化公司业务流程,促进和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增强公司风险防范能力。

3、认真做好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主动性、有效性;继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进一步发展与广大投资者的良性互动关系。

2023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继续秉承求真务实、改革创新的精神,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目标,积极进取,扎实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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