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潘晓珍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度,本人作为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在保持身份与履职的独立性的前提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无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情况,对各董事会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况出现。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现场出席了2次会议,事前认真审阅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在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公司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2021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和《2021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津贴)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在2022年7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三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在2022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期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在2022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对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半年度报告更正事项说明等事项表了相关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2022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1、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参与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出席了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会计师事务所的续聘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全面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了解、掌握定期报告的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2、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出席了提名委员会
相关会议,认真考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及工作表现,同时筛选管理型、综合型人员,为优化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的组成,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发挥了良好的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本人听取管理层对于生产经营状况、内部制度的建设与执行、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等方面情况的汇报。同时,本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和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事前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进行问询,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本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情况及时进行了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诚信经营,真实、准确、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3、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自觉学习与公司主营业务、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知识与法律规章,不断强化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与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六、其他事项
1、2022年任职期间,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2022年任职期间,未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发生;
3、2022年任职期间,未有提议解聘或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4、2022年任职期间,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七、本人联系方式
邮箱:1620674846@qq.com2023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方面履行必要的核查与监督,并提供建设性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更好地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页无下文)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潘晓珍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