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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厦股份: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五次监事会,具体内容如下:

1、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的议案》、《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22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2、2022年8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22年8月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3、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22年8月31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4、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22年10月31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5、2022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22年11月2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2022年,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经营层的积极配合下,监事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

(三)2022年,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认真监督公司财务及资金运作等情况,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职务行为,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二、监事会报告期内主要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2022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情况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自有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15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以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提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用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15亿元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5、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将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依法、合规经营,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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