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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厦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4月17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泽成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此次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票上表决签字,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年报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刊登在2023年4月2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年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刘晓一、王维安、傅黎瑛向董事会递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3、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84,182,275.31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418,227.5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965,125,121.90元,减去2021年度利润分配现金股利33,499,909.1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007,389,260.55元。

公司本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4元(含税)。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在2023年4月2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专字【2023】361Z0431号《关于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出具了专项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和非银行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计划向银行和非银行机构申请总额度为889,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1年,自公司与银行和非银行机构签订贷款及其他相关合同之日起计算。

公司向银行和非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计划如下: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额度为500,000万元、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额度为260,000万元、厦门万安智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额度合计为48,000万元、上海蓝天房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额度为40,000万元、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额度为20,000万元、成都恒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额度为5,000万元、浙江亚厦机电安装有限公司额度为1,000万元、浙江全品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额度为10,000万元、亚厦科创园发展(绍兴)有限公司额度为5,000万元。

在年度计划总额的范围内,根据经营过程中资金实际收支情况及经营需要,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的授信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可共享额度。公司承诺对子公司使用授信共享额度后所欠银行金融机构的一切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使用授信共享额度后所欠银行金融机构的授信债权发生额本金余额,以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和银行金融机构追讨债务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等)。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银行和非银行机构实际授予授信情况,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办理公司及子公司贷款和其它金融业务手续,本项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

8、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的议案》。《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薪酬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年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及监事会意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4、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统一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会计准则、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变更,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5、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6、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7、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提

交的相关议案。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3年4月2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第1、2、4、5、7、8、9、10、11、13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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