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我们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和了解,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担保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控制和降低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的资产安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担保实际发生总额为9,446,012.43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325,396.80万元的177.38%;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为11,010,075.81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06.75%。上述对外担保均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规定履行了需要的审议程序,并对存在的风险进行了揭示。上述担保无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
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二、关于报告期内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经核查,报告期内,不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的交易活动均已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按照相关的规定,对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详细披露,不存在没有披露的资金往来、资金占用事项。不存在被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其他方式变相资金占用的情况。
2023年4月29日
独立董事:
耿成轩 况世道 杨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