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的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2项议案。监事列席了本年度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临时)于2022年1月18日(星期二)以非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2年1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临时)于2022年3月10日(星期四)以非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吸收合并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有关审计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
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2年3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16日(星期六)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1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内容详见2022年4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临时)于2022年4月29日(星期五)以非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五)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临时)于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以非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吸收合并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有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2年5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六)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星
期一)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2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摘要》。
内容详见2022年8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七)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临时)于2022年9月26日(星期一)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2年9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八)第八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临时)于2022年10月25日(星期二)以非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2022年10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九)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星期三)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副主席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监事会秘书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2年10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公司董事及经营层为维护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诚信勤勉,尽职尽责,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行为,也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审核意见
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持续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已经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该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立和完善、重点环节的控制等方面的内容作了详细的说明,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对核销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核销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
真、细致的检查,听取财务部门对公司年度财务状况的说明,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完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2022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五)对关联交易情况的核查意见
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定价依据客观,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也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募集资金使用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真实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有效地防止了内幕交易事件的发生,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况;公司及相关人员未发生因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执行或涉嫌内幕交易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及行政处罚的情况。
三、2023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经营层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监事会会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有效监督公司依法运作、合规经营、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工作,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