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计提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鉴于此,同意《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关于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核销资产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核销资产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鉴于此,同意《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鉴于此,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有序开展。公司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苏亚金诚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公司续聘苏亚金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收取审计费用合理。
鉴于此,同意《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六、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一定差异的说明符合市场行情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对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其内容和金额是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所需要的,遵循了交易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要求,未
发现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此,同意《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3年4月29日
独立董事:
耿成轩 况世道 杨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