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23-31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27日,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拟对相关资产进行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资产核销具体金额及原因
本次资产核销总计91项,金额151,147,771.82元,核销的主要原因是上述应收款项逾期3年以上仍无法收回、债务人无财产可执行、法院终止执行程序等,公司虽已全力追讨,但确认无法收回。核销后公司法务部及财务部对核销明细进行备查登记,账销案存,保留追索资料,继续落实跟踪,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二、本次资产核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均已全额计提坏帐准备。
本次资产核销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资产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三、会计处理的过程及依据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采用备抵法核算,上述拟核销的应收款项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核销资产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核销资产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核销资产事项。
五、公司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并核销,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核销资产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