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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爱迪尔: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胡晖)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胡晖)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自2022年9月8日起担任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发展状况,积极参与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任职期间的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2022年度任期内,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人在本年度任期内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2022年任职期间内召开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
2次0次2次0次0次

注:2022年任职期间内(本人自2022年9月28日起担任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需要本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专项独立意见的事项。

三、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委员,在2022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

召开战略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在任职期间内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至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同时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监督公司及时、准确、完整、真实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人在任职期间内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等工作情况

2022年度,本人未能对公司及重要子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但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公司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确保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得到充分发挥。

六、其他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

2、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2023年,本人将继续深入学习,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积极的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胡晖2023年03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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