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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爱迪尔: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丁元波)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丁元波)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2022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发展状况,积极参与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的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2022年度任期内,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人在本年度任期内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2022年任职期间内召开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2022年任职期间内召开股东大会次数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5次0次5次0次0次22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任期内,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下列事项经认真审议后,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专项独立意见:

会议(发表意见)时间会议届次需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专项独立意见的事项
事前认可意见意见类型独立意见意见类型
2022年4---关于对2021年度公司第一大股同意

月27日

月27日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4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对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对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关于对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对公司2021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对公司2021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6月14日---关于问询函〔2022〕第94号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7月5日---关于2021年年报问询函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7月7日---关于问询函〔2022〕第118号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8月22日---本报告期内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本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8月29日---关于公司股东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免去及选举董事的独立意见同意

上述意见的具体内容本人在此不赘述,请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工作情况

1、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在2022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

2、2022年度任职期间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遵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审议了如下事项:

会议届次会议议案意见类型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同意
《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

次会议

次会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关于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同意
《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同意
《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同意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的议案》同意
《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同意
《关于内审部2021年年度工作总结的议案》同意
《关于内审部2022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及2022年第二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同意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同意
《关于内审部2022年第二季度工作总结及第三季度工作计划》同意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关于提名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同意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同意
《关于审计部2022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及第四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同意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在任职期间内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至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同时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监督公司及时、准确、完整、真实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人在任职期间内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等工作情况

2022年度,本人未能对公司及重要子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但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公司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确保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得到充分发挥。

六、其他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

2、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2023年,本人将继续深入学习,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积极的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丁元波2023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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