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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茂股份: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世茂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6债券代码:155391 债券简称:19世茂G3债券代码:163216 债券简称:20世茂G1债券代码:163644 债券简称:20世茂G2债券代码:175077 债券简称:20世茂G3债券代码:175192 债券简称:20世茂G4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年4月27日,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财光华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30)、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证书(编号11010205)等相关资质。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事务所2022年底有合伙人156人,截至2022年12月底全所注册会计师812人;注册会计师中有325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截至2022年12月共有从业人员3099人。

3、业务规模

中兴财光华2022年业务收入100,960.4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8,394.4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1,145.89万元;出具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76家;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1,134.50万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公司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2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6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17,740.49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俊鹏,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玉锋,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10家。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汪小刚,注册会计师, 201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 2017 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 会计师事务所从业 15 年,负责过新三板企业、上市公司、IPO 的年度审计、内控审计、清产核资等业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俊鹏、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玉锋、拟任项目质量复核人汪小刚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无因执业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2022年审计费用拟收费23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75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60万元(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经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2022年审计工作的检查,我们认为,该事务所在从事公司2022年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和公正。

为此,建议公司继续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本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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