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各项议案,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就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拟发表的意见
监事会在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审核的基础上,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关于就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拟发表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审核的基础上,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