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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372 股票简称:中航电子 编号:临2023-027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3年度第三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三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3年4月25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及高管人员。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表决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4月28日12时。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表决的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范运作,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与会董事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见同日公告)
二、《关于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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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由于公司吸并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后合并范围变化,公司2023年审计费用为286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用60万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2022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关于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且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会董事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见同日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审议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3年5月23日上午9时30分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与会董事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见同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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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