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表示认可,该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条例的规定,我们认为2021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监事签字:
虞初良 叶仁友 章士良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