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明牌珠宝: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与经营管理、财务报告、对外投资、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本次内部控制评价的目的是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并不断完善内部各项控制制度,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保证各项经营活动规范有序,在可控状态下进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一、内部控制综述

(一)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

2022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确保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规范有效运作,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为:

1、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对《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重大投资、重大担保事项、股权激励计划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股东大会下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

2、董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的委员会处理相关的问题,制定有《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

3、监事会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代表全体股东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以及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实施监督,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

4、管理层

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的具体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负责内部控制制度的具体制定和有效执行。公司管理层内部设置总经办、营销策划部、销售部、运营管理部、人力资源部、信息中心、生产部、财务部、贵金属采购部、钻石辅料采购部、设计中心、生产技术部、审计部、证券事务部等职能部门,并制订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明确,相互牵制,并按照相互制衡的原则设置内部机构。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公司自身经营特点,公司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涵盖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等的内部控制制度,这些制度构成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基本涵盖了公司所有运营环节,具有较强的指导性。

公司建立了一系列内控管理制度,如:《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联交易内部决策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贵金属交易管理制度》、《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内部控制管理及检查监督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财务会计信息四方沟通机制》、《大股东定期沟通机制》、《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子公司管理制度》等重大规章制度,按照规范的内部控制标准开展工作。

(三)公司内审机构的设立、人员配备及开展内控工作的主要情况

1、根据主板上市公司的相关要求,公司设立了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了负责人及专职审计人员,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完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规定和审计委员会安排的工作。

2、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聘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内部审计部配备了熟悉公司业务、具备会计专业知识的人员,保证内部审计功能的有效运行。

3、公司内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报告、重大项目、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审计和检查,并对公司年度业绩预告等发表内部审计意见,以有效监控公司整体运营风险。

(四)人力资源管理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将优秀的员工为公司宝贵的资源,不断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工作条件,为员工创造、提供广阔的发展平台和施展个人才华的机会。公司努力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劳动环境,营造和谐的工作气氛,倡导简单而真诚的人际关系。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严格执行社会保障制度,参加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有效保障员工的切身利益。制定了系统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人员录用、员工培训、工资薪酬、福利保障、绩效考核、内部调动、职务升迁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报告期内,公司重新梳理了岗位职责体系及公司组织构架,制定了新的绩效考核体系,还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岗位培训、技能培训、管理培训等,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着力打造一个“学习型”的企业。

随着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大大地提高了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减少了公司人才的流失,同时公司劳动人事部门对内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对外积极开展招聘活动,保证人力资源能够充分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

(五)企业文化建设情况

公司十分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将企业文化看作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将其作为凝聚团队、支撑企业长远发展的根本手段之一。公司以“为中国珠宝享誉全

球持续精进,使民族品牌位居国际领导地位!”为使命,以“诚信 责任 创新 专注 亲切”为公司的价值观。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努力为员工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公司持续保持对员工的企业文化宣传,通过例会、专题讨论、内部沟通、文体娱乐等活动等途径,将企业文化宣传融入日常管理,增强了员工的凝聚力和团队意识。公司不断对公司文化、规章制度和人事管理等方面进行宣传和指导,使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在实践中不断得到丰富和完善。

二、重点控制活动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重大投资、对外担保、投资者关系管理、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等多个方面,涵盖日常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除对各项业务制定了详细的内部控制制度外,对其具体事项的处理均有明确的授权和审批程序。根据要求,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提供财务资助、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重点自查。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及《子公司管理制度》对控股子公司进行管理。公司对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有聘任或解聘的人事权,并委派董事、监事、财务总监对其实行监督管理;定期召开子公司经营分析会议,由子公司总经理及时向公司报告重大经营事项,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擅自进行对外担保、对外借款、对外投资、收购资产以及进行资产抵押等重大事项;实时掌握子公司财务运作情况;公司各职能部门对子公司的相关业务进行指导、服务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执行对子公司的审计工作;每年对子公司经理进行业绩考核。

(二)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内部决策制度》等公司制度中详细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审批程序、披露要求等。同时针对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制定了明确和具体的措施;在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中,公司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的审核作用,并借助保荐机构的外部监督,加强公司对关联交易的控制,确保公司资金财产安全。

(三)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了《对外担保制度》,明确了股

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以及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机制,明确了对外担保事宜的审批、风险评估、信息披露等具体问题。

(四)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

依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确立了重大投资的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同时董事会指定专门机构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险、投资回报等事宜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在重大投资发生后,董事会授权公司审计部及时进行审计,重点关注相关审批程序、合同履行、投资可行性、项目实施进度、项目的收益达成等情况,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以降低投资风险、保证投资效益。

(五)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内部控制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明确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宜的操作程序、信息披露等具体问题。

(六)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订了《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明确了进行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范围、目的、方式、具体项目,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关于进行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设定了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实施管理机构、操作流程及监督评价部门,制定了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风险管理措施。

(七) 信息与沟通的内部控制

为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完整,避免重要信息泄露、违规披露等事件发生,公司根据《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了公司内部(含控股子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和有关人员的信息收集与管理以及信息披露职责范围和保密责任。其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子公司的总经理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人,对所披露内容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要求相关

责任人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重大信息事项时应及时向公司董事长、经理层和董事会秘书预报和报告,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认定范围,有效保证了信息披露工作的顺利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规范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内幕交易,提高了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有效地防范了内幕交易。公司在日常信息披露和接待投资者调研的工作中,严格遵守各项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确保向所有投资者公平、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八)经营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始终重视经营风险的管控。公司开展风险评估活动,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重点对产品质量方面的风险、黄金价格波动风险、销售业务风险进行识别评估,按照公司的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采取规避、降低、分担或接受的风险应对方式,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管理层定期召开办公例会,就公司经营业务、资金运转等各方面情况及时进行汇总分析,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经营决策制度,形成了以事前风险防范体系为核心的风险管理机制,公司外聘律师、内设法律专业人员,所有重大经营决策均经过法律评估,对公司所面临的战略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等均进行充分的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同时,公司结合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拓展情况,持续收集与风险变化相关的信息,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

(九)检查监督

公司建立有多层次、全方位的内部控制检查和监督体系。公司独立董事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等相关会议,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并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由股东大会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和经理层组织领导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审计委员会依据职能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内控制度进行审查,以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对公司内部控制活动进行检查,确保内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内部监督机制有力的保证了公司合法、高效、规范运作。内部审计部定期对公司内部进行审计,把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事务等事项相关

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作为检查和评估的重点。内部审计部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三、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措施

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为编制真实、完整、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能够为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能够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提高:

1、进一步加强依法运作意识,提高内部控制认识。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后续培训学习工作,加大力度开展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准则,及时更新知识,不断提高员工的工作胜任能力。

2、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优化业务和管理流程,持续规范运作,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修订和完善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3、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强化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和内审人员的监督职能,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公司各项内控制度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审计部门须及时将审计情况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汇报。

4、加强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全面系统地收集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尤其是要强化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风险的影响与评估,以采取更有效的措施,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

5、进一步完善控制监督的运行程序,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和财务的审计监督力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估

1、公司已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在内部环境、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检查监督等各个方面建立了基本健全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

部控制规范、严格、充分、有效。公司具有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该体系已囊括公司经营及管理的各个层面和各环节,具有规范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能够较好地预防、发现和纠正公司在经营、管理运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的需要,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及时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2、公司于2023年3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对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5 号),公司存在未准确披露控股股东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关于日月光伏电池片“超级工厂”项目的筹划情况、用印管理不规范、董事会秘书长期缺位等内部控制缺陷,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