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
事项的专项说明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对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牌珠宝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涉及的事项专项说明如下:
一、天健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说明
公司于2023年3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对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5 号),明牌珠宝公司存在未准确披露控股股东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关于日月光伏电池片“超级工厂”项目的筹划情况、用印管理不规范、董事会秘书长期缺位等内部控制缺陷,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天健所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和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实际内部控制状况。董事会高度重视非标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将切实推进消除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针对非标意见涉及的事项董事会和管理层已制定相关措施,力争消除上述事项及其
不良影响,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措施如下:
(一)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况
主要整改措施:
1、积极加强公司与控股股东(含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日常联系和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其发展动态,掌握可能对公司带来较大影响的相关事项及敏感信息,及时准确进行披露;
2、加强对于公司证券交易的日常关注,尤其是对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必须及时、全面、准确核实相关情况,对于可能影响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相关事项及时准确地进行全部披露;
3、要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升信披合规意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
4、要求公司相关部门努力提高专业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谨慎细致,进一步健全信息披露复核机制,完善信息多级复核流程,加强复核,以保证信息披露准确性。
整改完成时间:长期有效,持续规范。
(二)用印管理不规范
公司高度重视并严格加强印章使用管理,切实完善和规范印章管理和使用相关工作。2023年3月11日,公司内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司印章规范管理和使用的通知》,对公司印章使用(借用)从印章类别、管理部门、用印要求、审批流程、登记管理、责任落实等再次重申了公司用印的严肃性,尤其涉及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经公司法务部门审核签字后方可使用,特别事项需报公司董事长同意批准,确保规范使用印章,杜绝法律风险。
整改完成时间:长期有效,持续规范。
(三)董事会秘书长期缺位
1、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尽快选聘董事会秘书。
2、在董事会秘书就任前,公司董事会将加强相关配套资源,保证三会运作、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各项公司治理工作有序规范开展。整改完成时间:2023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认真审阅,同时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等进行交谈沟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该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采取的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是可行的。同时,我们将持续关注和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落实相应措施的情况,尽快消除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更好地促进公司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我们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表示认可,该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条例的规定,我们将全力支持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协助其开展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说明。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