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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兴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少波)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忠实、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会议,审阅相关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门、审计机构等进行深层次、多方位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重大事项的构建及完善状况,重点关注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运行情况,监督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公司共计召开3次股东大会,4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名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4
刘少波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通讯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42200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次数3
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3300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的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如下:

序号发表时间会议届次发表事项发表意见
12022.4.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
22022.4.29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1、《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6、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7、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8、关于《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9、关于《变更“年产900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以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新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变更“信息化管理系统及物同意
流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独立意见 11、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32022.8.26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1、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
42022.10.27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2年度,本人按照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积极履行委员职责,并以专业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体系。报告期内,本人以专业委员会委员身份对董事高管薪酬方案、公司战略发展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进行了审议,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2022年度共计召开3次审计委员会,1次战略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中本人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应出席专门委员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刘少波2200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密切关注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同时,利用召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时间,到公司现场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现场参观了解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开展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公司

的经营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二)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性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展望2023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刘少波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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