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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环境: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骆建华)

作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切实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现将2022年度独立董事具体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16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会议情况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召开 董事会次数应出席 董事会 次数亲自出席董事会 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 次数缺席 董事会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 未能亲自出席 董事会会议召开 股东大会 次数出席 股东大会次数
1616160044

本人对2022年度出席的公司董事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亦没有投出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会议届次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事项独立意见 类型
2022年1月1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与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签署EPC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与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签署EPC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1月2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及合理性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4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外币借款业务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购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4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5月18日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6月10日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承诺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7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 第四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8月29日第五届董事会 第四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10月20日第五届董事会 第四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11月30日第五届董事会 第四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预案(更新稿)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更新稿)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承诺事项(更新稿)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现场检查情况

2022年度,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时间通过电话、会谈沟通、线上会议等多种方式对公司进行考察,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关注企业外部环境及行业市场变化,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与业务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业务发展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在各专门委员会工作中尽职尽责,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和义务,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

2022年度,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和日常经营

2022年度,本人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日常管理,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重大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主动查询,详细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获取所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及时并充分地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日常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核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3、充分发挥工作中的独立性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多次主动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并对涉及公司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分析,在公司发展战略、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提出独到的建议。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其他事项

2022年度,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未有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履职情况,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工作中给予的有效配合和支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骆建华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华)作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切实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现将2022年度独立董事具体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16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会议情况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召开 董事会次数应出席 董事会 次数亲自出席董事会 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 次数缺席 董事会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 未能亲自出席 董事会会议召开 股东大会 次数出席 股东大会次数
1616160044

本人对2022年度出席的公司董事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亦没有投出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会议届次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事项独立意见 类型
2022年1月1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与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签署EPC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与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签署EPC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1月2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及合理性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4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外币借款业务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购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4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5月18日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6月10日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承诺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7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 第四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8月29日第五届董事会 第四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10月20日第五届董事会 第四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11月30日第五届董事会 第四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预案(更新稿)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更新稿)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承诺事项(更新稿)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现场检查情况

2022年度,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时间通过电话、会谈沟通、线上会议等多种方式对公司进行考察,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关注企业外部环境及行业市场变化,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与业务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在各专门委员会工作中尽职尽责,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和义务,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

2022年度,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和日常经营

2022年度,本人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日常管理,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重大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主动查询,详细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获取所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及时并充分地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日常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核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3、充分发挥工作中的独立性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多次主动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并对涉及公司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分析,在公司发展战略、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提出独到的建议。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其他事项

2022年度,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未有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履职情况,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工作中给予的有效配合和支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华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敏)

作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切实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现将2022年度独立董事具体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召开16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会议情况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召开 董事会次数应出席 董事会 次数亲自出席董事会 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 次数缺席 董事会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 未能亲自出席 董事会会议召开 股东大会 次数出席 股东大会次数
1616160044

本人对2022年度出席的公司董事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亦没有投出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会议届次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事项独立意见 类型
2022年1月1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与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签署EPC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与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签署EPC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1月2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及合理性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4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外币借款业务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购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4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5月18日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6月10日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承诺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7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 第四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8月29日第五届董事会 第四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10月20日第五届董事会 第四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11月30日第五届董事会 第四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预案(更新稿)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更新稿)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承诺事项(更新稿)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现场检查情况

2022年度,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时间通过电话、会谈沟通、线上会议等多种方式对公司进行考察,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关注企业外部环境及行业市场变化,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与业务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在各专门委员会工作中尽职尽责,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和义务,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

2022年度,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和日常经营

2022年度,本人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日常管理,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重大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主动查询,详细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获取所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及时并充分地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日常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核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3、充分发挥工作中的独立性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多次主动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并对涉及公司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分析,在公司发展战略、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提出独到的建议。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其他事项

2022年度,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未有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履职情况,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工作中给予的有效配合和支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敏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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